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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松滋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松滋市第三届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上
(2006年1月10日)
市财政局局长& 余剑平
各位代表:
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我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实现财政收入30109万元,占全年预算调整收入任务29146万元(年初市人大通过财政收入任务32508万元后,省政府通知免征农业税,三月二十九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收入任务调整为29146万元)的103.3%,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7718万元,占年初预算17397万元的101.8%,比上年增长5.8%。分征收部门情况为:
国税完成10668万元,占年初预算9800万元的108.9%;
地税完成7857万元,占年初预算7735万元的101.6%;
财政完成11584万元,占年初预算11611万元的99.8%;
此外,列收列支社保基金收入完成7307万元,占年初预算7200万元的101.5%。
2005年财政总支出43831万元,其中本级年度预算支出22818万元,占年初预算21611万元(年初市人大通过支出预算29146万元,剔除上解上级支出7535万元,本级财政支出预算21611万元)的105.6%,中央工资性转移支付、取消农业税转移支付等转移支付支出1742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359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支出15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5.2%;
教育支出1052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1%;
医疗卫生支出10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9.7%;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社会保障补助支出16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52.2%;
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1065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27.3%;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5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8%;
科技三项费用及科学支出5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1%。
市本级财政收支初步平衡情况是:2005年完成财政收入30109万元,剔除上划中央、省级收入,加上省补助,收入总计50182万元。2005年本级财政支出43831万元,加省专款支出、上解上级支出,支出总计50514万元,缺口332万元。经多方筹措调入资金332万元,收支相抵,全市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平衡结果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汇总,在正式办理财政决算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围绕完成2005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财政各项收入任务圆满完成,收入规模和质量稳步增长。
一是税收收入超历史。全市全年实现财政收入3010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3%。其中,国税完成10671万元,占预算9800万元的108.9%,比上年决算8659万元增长23.2%;地税完成7857万元,占预算7735万元的101.6%,比上年决算6943万元增长13.2%。财政完成11581万元,占预算11611万元的99.7%,比上年11448万元增长1.2%。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1.5%。
二是非税收入实现目标。非税收入是部门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部门预算顺利实施,财政部门确立了以征收为主、征管并重、稽查补充的征管理念,建立了“政策为先导、票据为手段、网络为支撑、稽查为保障”的征管新机制,通过实行专管员管户办法,将市直收费大户落实到人,奖罚挂钩,严格结帐;春秋开学之际,专管员驻校坐窗督导检查。罚没款物以票控管,对掉收单位上门稽查,以查促收,土地出让收入派专员进驻土地收储中心,全程参与国有土地从收购到拍卖的整个过程。将保证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与查处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紧密结合,获得了财政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全年,市直实现政府非税收入12330万元,占计划的137%。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7071万元、罚没收入2848万元、土地出让收入544万元。同时,实现政府性基金871万元,其他收入996万元。
三是涉农收费基本完成。全年,五项涉农收费任务已征收万元。其中排涝水费183万元,农业开发还款150万元,世行贷款171万元(占全年应回收任务233万元的73%),荆南四河筹资两年捆绑结账完成595万元,占结账任务933万元的63.8%(其中,征收现金240万元,工程款抵解355万元)。征收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基金731万元,参合人数达到48.7万人,参合率80%。
(二)财政四项改革稳步推进,公共财政建设跃上新的平台。
一是部门预算全面推进,一步到位。2005年部门预算在预算收入上揽括了预算单位的全部收入,高效地集并了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有效地防止了政府权益部门化的问题;部门预算在支出上,强有力地保障了干部教师的工资和重点部门的运转,以及重点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自上年11月18日正式启动,按照“二上二下”的程序,于2005年3月底全面完成,全市市直99家一级预算单位,251家基层预算单位全部推行了部门预算,达到了100%。3月14日顺利通过省厅预算合规性审核,3月29日全票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在收入来源上,我们全面整合预算内外财力,按前三年平均数下降10%的办法核定单位非税收入规模,统筹安排,综合平衡,解决了预算内外“两张皮”的问题。在支出安排上,将单位支出划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又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人员支出测算到每一个人的工资、津补贴明细项目,日常公用经费细化到13类21项,分项预算。公用支出制定定额标准、实行定项限额。项目支出预算细化到具体的商品和服务,并实行严格的申报、评审制度,通过审查,削减了一批立项理由不充分、无资金来源和依据不全的项目支出。按“先人员、再公用、后项目”和先急后缓的原则,削减各单位用非税收入安排的非必需的项目支出2000多万元,在2004年基础上压缩25%的预算内项目支出计1000万元,保证了一级预算单位干部和教师的工资普遍增长4500元左右,充分体现了部门预算人本化的特点。在预算执行中,强化了人大、政协监督,强化了预算的约束力。全年预算追加与上年相比,大幅度下降。
二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更趋完善。基本实现了“构建一个网络,实现‘三直达、三集中’”工作目标。即构建了国库集中收付网,对内联通了财政各业务科室和相关二级单位,对外联通了各预算单位和各征收机关;实现了工资直达个人帐户、惠农资金直达农民专用存折、政府采购资金直达供应商;全市所有财政性资金账户集中统一管理、预算内外资金集中统一安排、预算内外账务集中统一处理。特别是在财政支出领域建立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和内部相互控制制度,确保了资金安全和部门预算的有效执行。
三是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严格,成效明显。全市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执收执罚单位从刚开始的454家增加到491家(其中一级单位63家、二级单位428家)。委托单位代收面逐渐缩小,银行代收面逐渐扩大。结合部门预算,做到收支脱钩。特别是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重点难点部门――政法系统,真正做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收支分离、规范管理,在全省的验收检查中,一次性验收合格。与此同时,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从源头上治理乱收乱罚。严把项目申报审批和项目代码编审关口,坚决抵制不合规定的收费立项。与物价部门联合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年度审验,取消收费项目43个,降低收费标准5个,对农民免收项目9个。在10个社区修建了10块收费政策公示牌,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10个部门28个收费项目予以公示,净化了我市收费环境。
四是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质量不断提高。2005年度政府采购结合部门预算的实施,编制了规范的政府采购预算,纳入政府采购集中管理的383家行政事业单位(其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一级单位99家,二级单位251家,非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33家)计划实现政府采购3500万元,采购项目137个。一年来,采购中心通过强化招投标管理,提高采购质量;通过拓展采购空间,提高规模效益;通过改进服务方式,提升采购效率。全年共完成采购422次,完成政府采购规模395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2.9%,实际支付3436万元,节约资金516万元,节约率13%。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2910万元,支付率达到84.7%。
(三)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依法理财的能力得以展示。
一是资金管理安全到位。所有财政性资金实现了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工资、惠农资金直达个人帐户;公用经费实行政府采购的直达商品或服务供应商,小额开支实行现金流量控管。项目支出,实行同步监督、按进度拨款,凭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报帐,杜绝了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发生。
二是项目管理跟踪问效。财政部门主动深入到新建续建财政投资项目现场,对乡镇卫生院国债项目、基层法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老城、宛市高产农田土地治理项目、农村能源生态等项目委派了财政项目专管员,会同市计委、项目主管单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人员,先后深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北河水库、小南海泵站、林业项目基地、人民医院以及人畜饮水项目所在的三个山区乡镇,通过考察检查、跟踪问效,对项目资金实行了零距离监管,确保了工程进度与质量,确保了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资产管理成效卓著。国资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年检登记,摸清了家底。全市国有资产占用单位450户,占用国有资产总额10.9亿元(国有控股、参股企业44户,占用国有资产1.2亿,行政事业单位406户,占用国有资产9.7亿元)。国有资产处置抓住“单位申报、部门审核、政府签批”三个环节,把住“现场勘察、资产评估”两道关口,有效杜绝了随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仅白云边股权转让一项,通过清产核资,就盘升实物资产1430万元。对市法院、白云边酒厂等57项(次)申请国有资产出让、变卖、抵押、报废总额达7986万元的国有资产,依法办理了审批手续,实施了跟踪检查,堵塞了国有资产流失漏洞。与此同时,积极组织国有资产收益,全年入库资金3771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1263万元增加2508万元,增长198.6%。收回实物资产333万元。在全省国资工作会上,松滋作为全省唯一的一家县市级单位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四是财务会计管理规范有序。市直在会计集中核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国库集中收付双轨运行、一口对外的运行模式。国库收付核算中心共代理285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全年纳入集中核算收入28000万元,支出26500万元,开展会计报帐业务1.5万批次,填制会计凭证7万余张,为单位提供各类报表14500份,接待单位查阅会计档案和各类财务检查3300余次。严把报帐支付关口,对审批手续不全、印鉴不清、用途不明、凭证填制不规范、会计处理不合理的拒绝支付,共60余笔、850张单据,金额115万元。全市16个乡镇的“零户统管”工作更加规范,在乡镇财务、会计、资金、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管理中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为提高全市会计管理水平,会计局发挥职能作用,全方位、多层次的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全年举办新会计制度培训班24期,培训人员1534人;举办会计电算化中级培训7期,培训502人,合格率98.6%;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证考前培训7期,培训574人。同时,开展会计执法检查,促进了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和会计管理的规范。
五是财政监督稽查职能到位。财政监督局、社会收费稽查大队根据财政改革后的新形势,及时调整思路、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将财政监督稽查的重点放在税收入库、非税收入缴库、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国债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财政专项建设资金、财政改革政策执行、违规违纪乱收费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上,全年共检查了181家单位和16个乡镇财政所及税务征收机关,共查处违规金额12282.33万元,除调整帐目、规范管理外,责令清退违纪资金2100万元,调整乡镇税收收入“混库”51.5万元,追缴财政收入675万元,督办归位被截留、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130万元。
(四)财政保障能力增强,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一是保障工资、确保运转。全市财政工资统发范围不断拓展。市直除农机局、广播局外均已纳入工资统发范围,市直和乡镇政府统发人数已达12177人,月统发工资1028.8万元,无一跨月,全年工资统发资金已达12345.6万元。与此同时,安排一定额度的公用经费,保障了核心机关和市直一级预算单位的基本运转。
二是保障中央惠农政策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在程序上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补贴时限、统一计算依据、统一补贴标准、统一发放程序,在步骤上做到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补贴卡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通过扎实的工作,全市审核、汇总、经市政府审定的种粮补贴面积为106.49万亩,按亩平9.81元的标准,发放直补资金1044.63万元;良种补贴,早、中稻面积473782亩,发放良种补贴资金643.68万元,使全所有种粮农户受益。晚稻种植面积147565亩,应发资金103万元,目前尚未到位。发放退耕还林补助357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43万元。农村贫困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经过精心组织按规范程序,核定全市8723名农村贫困生资助对象,做到一人一证,春、秋两季共发放补助资金152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对符合政策的2187名奖励对象,按每人每年600元的标准,发放补助131.22万元。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农民6000余人,转移就业4300人,财政支付& 万元。
三是保障稳定,社保做到了应保尽保。2005年市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加大对社保项目的补助力度,安排资金1036万元。加强社保资金网络化建设,纵向建立了乡镇社保资金管理网络,横向健全了城镇社保资金管理网络,完善社保基金信息数据库,规范社保资金支出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保障基层,缓解乡镇困难。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村级运转十分艰难,市财政加大了对乡镇转移支付力度和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力度。积极调度资金3930万元,缓解了乡镇季节性困难,保证了基层政权运转。
(五)做大财政蛋糕落到实处,服务支持经济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全力服务白云边改革,取得可喜成绩。财政部门抽调精干力量,赴外地考察取经,结合白云边现状,制定改革方案;组织强大的专班,对白云边的固定资产、产成品、半成品、物质材料等进行搬家式财产清查;通过招标方式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白云边进行审计评估,评估增值4100万元;经过多轮协商洽谈,最终确定由省产权交易中心代理白云边国有股权转让交易事项,于8月18日公开挂牌出让;经过受让人报名、资格审查、提交《竞买文件》和购买保证金等程序,10月28日专家评审会对两家入围企业采取“评审加拍卖”的方式进行评审,武汉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高分胜出。白云边股份公司92.64%的国有股权以16060万元(不含商标所有权)转让给武汉徐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于11月20日正式签订了《国有股权转让合同》。白云边的出让不仅选准了一个好老板,卖出了一个好价钱,而且保证了企业现有生产销售地不变,企业纳税地不变,资金结算地不变,稳定了白云边作为我市工业经济的龙头地位,保证了财政的持续受益。
二是争项引资力度加大,促进了地方经济事业的发展。全年,财政争取的项目资金总额13638万元,争取转移支付资金21083万元。
三是农业基础设施开发起点高、规模大。八宝尹家岸子、新江口德胜垸改造中低产田2.35万亩,投资1032万元。先后完成了排灌沟渠的开挖和疏洗、田间网格、土地平整、桥涵闸站配套建筑物等工程。培训科技人员7500人次,推广先进栽培、生物防治实用技术6项。于11月上旬顺利通过省农发办验收。项目竣工新增灌溉面积0.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25万亩,改善除涝面积1.2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35万亩,新增农田林网防护面积0.19万亩,扩大良种种植面积2.35万亩,预计年可新增粮食400万公斤。危河流域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计划投资953.8万元,目前完成土方88万方,占计划的70%,完成了目标任务。
四是园区道路建设进展顺利。
2005年财政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在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多的困难情况下,预算执行比预计的要好。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预算中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各级财政可用财力的增长满足不了刚性支出的需求,债务负担依然较重,部分乡镇财政还相当困难。二是财政供养人员偏多,降低财政供养系数的任务相当艰巨。三是财政资金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财经秩序有待进一步理顺,实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目标任重道远。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措施,努力解决。
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06年财政总收入安排325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09万元,增长8%。分征收部门为:
国税安排122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2万元,增长14.4%;
地税安排87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10万元,增长11.6%;
财政安排115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万元,下降0.3%。
本级财政支出安排32518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根据全省部门预算工作要求,2006年,全市92家一级预算单位,394家基层预算单位按照“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全面编制了部门预算。2006年部门预算,我们继续坚持“四保四压”的原则和“先人员支出、后公用支出、再项目支出”的顺序安排支出。并在去年的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的措施和办法:一是分档确定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二是对项目支出实行零基预算;三是严格预算调整和追加;四是实行非税收入收支脱钩;五是健全部门预算监督机制。随着部门预算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和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明显提高。通过审核汇总,2006年部门预算各部门“一上”上报收入预算总计69063万元,上报支出预算总计69063万元,收支平衡。三、完成2006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2006年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共财政建设为目标;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着力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发展生财,增强财政后劲。财政将以政策引导、资金扶持、机制放活等措施,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不断培植新的财源,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一是抓住政策机遇,认真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搞好项目策划,不失时机地争取项目资金。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五大集群建设,研究与惠农扶农、科教文卫、社会保障、资源节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关联度较高的项目,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项目规划和申报工作。二是坚定不移地落实招商引资鼓励政策,巩固扩大招商引资成果。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不折不扣兑现招商引资奖励,保证行政机关干部外出招商的财政待遇,鼓励财政干部带头招商,促进全市形成浓厚的招商氛围。三是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监管,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无论是向上争取到的项目资金,还是本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项目资金,都要遵守政府招标采购、财政投资评审、项目建设跟踪监督、财务审核报帐等有关规定,确保有一份投入就有一份效益。四是优化发展环境,为企业保驾护航。在“园区”认真落实收费总额控制制、收费准入制,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和收费,坚决杜绝自立项目和超标准收费行为。五是积极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认真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鼓励建立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依法聚财,做大财政“蛋糕”。一是进一步健全财税收入增长监测分析机制,促进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依法加强税收收入征管,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收尽收。二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范围和方式,完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依法推行国有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规范收入征收管理;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监管,完善征收管理方式;严格“收支脱钩”政策,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从制度上规范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三是狠抓债务清理化解工作。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举债,积极化解乡镇政府、财政债务、村级债务,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
(三)科学理财,做强财政保障。一是以人为本,调整支出重点。在保证工资按时发放、保障行政、政法机关正常运转的同时,要相对集中财力,保障教育、科技、农业、环保、卫生、社会保障和“民心工程”等重点领域支出需要,让百姓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预算支出,要按可支配财力做到有保有压,节省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平均指标,降低行政成本,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严格执行工资津贴统发政策,杜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行为。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国企改革,做好“两个确保”和低保经费保障工作,安排好再就业所需经费,推动公务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健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财政保障机制,继续加强农村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继续推进中心镇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各项财政措施,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推动建设新农村等战略在我市的实施。注重改进财政扶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注意弥补市场缺陷,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二是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对上争取的项目资金、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要不惜一切代价保证工程完工效益。一方面多方筹集资金,一方面通过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等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东西南北中”城镇发展项目(在预算中安排了400万元),教育、卫生、科技、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三是坚持倾斜基层,确保乡镇村级运转。
(四)深化改革,增强财政公共性。2006年将从建立公共财政的更高层次不断突破财政改革瓶颈,不断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一是在部门预算编制上,要进一步丰富基础数据库、项目库,细化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探索实行标准预算周期制度;建立专项资金安排审议机制,增强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突出抓好有法定支出比例的部门预算编制,对法定支出项目按零基预算安排,对法定增长的事业费不与单位基数挂钩,统筹用于对应方面的项目;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逐步使评审工作从事后扩大到投资的全流程,为预算安排提供更为准确的依据。
二是在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上,市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含基层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同时要提高财政资金收付效率、简化流程,规范资金清算,做到安全、高效、便捷。
三是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上,要不断细化采购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提高采购效率,完善政府采购网和专家库的建设,依法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
四是逐步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抓紧构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绩效综合考评;本着积极稳妥、突出重点的原则,选择财政资金比例较高、社会影响大、评价指标较易提出的项目进行试点;绩效评价工作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管理资源,促进财政资源配置和效率的提高。
五是启动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全面管理,研究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后的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和基建财务管理办法。以财、税、库、行、预算单位联网工程建设为重点,抓好“金财工程”建设,提高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006年财政工作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团结奋斗,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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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改委& 省民宗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鄂财农发[2006]34号
各市州、直管市、县(市)、林区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局、民宗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意见
&&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全省老区和贫困地区人民的艰苦努力,使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从近年来财政审计检查发现,在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也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一些地方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滞留占用、挤占挪用,甚至虚报虚列项目支出、搭车收费、随意变和调整项目计划、执行制度不严以及扶贫项目效果差等方面的问题。检查中反映出的这些问题,既有代表性、典型性,又有一定的普遍性和警示性。因此,很有必要采取得力措施,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管制约,切实提高财政扶贫资金及项目的管理质量,确保扶贫政策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到位;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切实发挥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扶贫开发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资金管理&&& (一)设置财政专户。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1、专户的设立。由各级财政部门在本级设立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专户一经设立不得随意变更。&&& 2、专户的范围。纳入专户管理的财政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科技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和扶贫救灾资金,下同),以及其他用于扶贫的财政性资金。&&& 3、专户的核算。专户资金必须设立专账进行核算。专户存储所得利息,全额转作扶贫资金,继续用于扶贫。财政扶贫专户资金如有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4、专户的管理。省财政将财政扶贫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县市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专户必须实行专人管理、专项调度,在收到上级下拨计划指标后,必须及时将资金划拨到专户,否则按滞留或占压处理。专户资金出库,必须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达扶贫项目实施单位或扶贫物资供应单位。&&& (二)明确资金年度。根据国家下达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的实际,确定每年的8月至次年的7月为一个财政扶贫资金年度,实现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和项目实施之间的有机衔接,便于各地切实抓好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落实和资金使用绩效的考评。&&& (三)完善报账制管理。财政扶贫资金必须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 001]9 3号)、《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鄂财农发[2002]5号)所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实行严格报账制管理。在财政扶贫资金实施报账制的过程中,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检查验收和项目费用支出的审核。&&& 1、严格专户报账。不得在财政专户以外另设账户报账,更不得将财政扶贫资金拨到部门报账。&&& 2、严格票据审核。所有报账票据必须由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和扶贫项目主管部门责任人签字盖章方可报账。报账票据必须真实合规、合法,不得以“白条”报账,除了农民在参与扶贫项目建设中所得的劳务报酬并有完备手续的& “白条”作为报账依据外,其他一律不得“白条”报账。否则,按套取扶贫资金处理。&& &&& 3、严格报账时限。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实施单位报账资料后,应在1 0日内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核,对符合报账要求的资料,交同级财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财政部门在收到报账资料后,对符合规定的报账资料,应在1 0日内办理审批手续。&&& 4、严格资金拨付。对通过审核审批的项目资金,财政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办法,将资金直接支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物资供应单位,不得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拨付项目款。&&& (四)突出扶持重点。要按照省政府《关于集中扶贫资金分批扶持重点贫困村的意见》和《湖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精神,围绕省确定的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实行集中投入,确保整村推进、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扶贫开发计划任务的完成。&&& 二、项目管理&&& (一)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各地制定的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由项目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经县(市)政府批准后,分别报省、市(州)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和省财政厅备案。各市州、县市、乡镇不得自行调整年度项目计划,不得自行扩大或缩减省确定的扶贫开发计划范围和任务。若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申报的程序,说明其调整理由,报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否则按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处理。不得虚报、虚列扶贫项目,骗取、套取扶贫资金;同一项目除重点拼盘建设项目外,不得多头申报、多头申请扶贫资金。&&& (二)大力推行六项制度。&&& 1.项目合同制。各地扶贫项目应当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的责任主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质量标准、预期效益和违约责任等。&&& 2.项目监理制。对于重要工程设施扶贫项目,根据实际需要,可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理,以保证扶贫开发质量和效果。&&& 3.项目竣工验收制。扶贫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竣工项目要进行验收,出具竣工验收书,对工程质量作出全面评价,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工程,提出整改方案,同时要经项目责任人和验收人签字认可。&&& 4.项目档案登记制。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已竣工和投入使用的项目,应建立项目档案,以便于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防止项目重复申报,重复投资现象。&&& 5.项目招投标制。对扶贫项目实施中,需要统一采购的大宗物资,由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采用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 6.扶贫政务公开制。扶贫项目应该根据扶贫资金、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在全省财政和政务公开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所有项目应在实施乡镇和项目受益范围内进行公告。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额度大的项目还应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公告。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后,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公示。对扶贫资金及项目进行公示、公告的同时,要将联系人、监督电话和通讯地址一并公布,公示、公告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扶贫资金使用或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做出解释或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建立动态监管体系。在全省各级财政、扶贫、发展改革和民宗部门配备扶贫开发信息管理软件,建立省、市州、县三级扶贫开发网络,对扶贫资金拨付、项目库管理、项目实施进度和扶贫统计监测等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三、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一)加强资金监督。对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各地自查情况为基础,由省财政厅联合省扶贫资金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采取抽查、上查下、交叉查等方式,开展全面检查。各级审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门审计,并把对扶贫资金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 (二)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扶贫条例》、《湖北省扶持老区建设条例》、《湖北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本《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立项责任制、项目实施责任制、项目验收责任制,对在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中反映出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强化绩效考评。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量化指标体系,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奖惩兑现。凡有违规违纪管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地方,一经查实,即以该地当年的资金规模为基准,在次年的财政扶贫资金计划分配中,按照违纪违规资金额度如数予以扣减,同时不得参与财政扶贫资金增量的分配。凡经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好的地方,通报全省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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