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宁生育险报销办法买农村买的保险去到攀枝花生小孩可以报销吗

&#x6B63;&#x5728;&#x4E3A;&#x60A8;&#x8DF3;&#x8F6C;&#x5230;&#x8BBF;&#x95EE;&#x9875;&#x9762;......&#x5982;&#x679C;&#x60A8;&#x7684;&#x6D4F;&#x89C8;&#x5668;&#x6CA1;&#x6709;&#x81EA;&#x52A8;&#x8DF3;&#x8F6C;&#xFF0C;&#x8BF7;&#x68C0;&#x67E5;&#x4EE5;&#x4E0B;&#x8BBE;&#x7F6E;&#x3002;(1)&#x8BF7;&#x786E;&#x4FDD;&#x6D4F;&#x89C8;&#x5668;&#x6CA1;&#x6709;&#x7981;&#x6B62;&#x53D1;&#x9001;Cookie&#x3002;(2)&#x8BF7;&#x786E;&#x4FDD;&#x6D4F;&#x89C8;&#x5668;&#x53EF;&#x4EE5;&#x6B63;&#x5E38;&#x6267;&#x884C;JavaScript&#x811A;&#x672C;&#x3002;(3)&#x82E5;&#x4F7F;&#x7528;IE&#x6D4F;&#x89C8;&#x5668;&#xFF0C;&#x8BF7;&#x4F7F;&#x7528;IE9&#x53CA;&#x4EE5;&#x4E0A;&#x7248;&#x672C;&#x3002;</我在前面的帖子里曾经大量谈过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险,如何申请如何报销!(参见《成都社保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条件、流程以及需要的材料》/chengdu/bang/1679203?#posts)
这次谈谈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成都市农村医保、成都市新农合等等)的生育险的方方面面的问题。
在大成都范围内的农村,有的人把&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称作农村医保,有的人把它称作新农合。
其实在成都,&农村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以及宝宝的"少儿互助金"等社保都统一为一种社保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由于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群为农村农民、无工作的城镇居民、儿童、学生等等,因此,政府不断出台新政向他们倾斜,比如新出台的&大病保险&,又比如,母亲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当年免交费依然享受少儿互助金报销的待遇等等。
政府的优厚的政策,我们先要了解他才能很好的利用它。下面转载一个成都市社保局网站(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的关于答疑。
《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1、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我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适用对象。凡是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保险有效期内生育的,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需要另行缴纳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保险费吗?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另行交纳生育保险费用,便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3、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所需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解决。
  4、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用,正常生产及剖宫生产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5、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在《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生育补助&定额支付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6、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其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住院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参保人员,在享受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的同时,其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员享受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与报销的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之和超过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超出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7、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有以下六类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生育待遇:
  ①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② 超出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规定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
  ③ 因自伤、自残、醉酒、吸毒、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妊娠终止的生育医疗费用;
  ④ 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⑤ 除急救、抢救外,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
  ⑥ 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产生的费用。
  8、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结算?
  答: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时结算居民生育保险费用之前,参保人员应当全额垫付相关费用,待分娩结束后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时结算居民生育保险费用以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由本人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9、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发生的生育费用结算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的,由本人全额垫付相关费用,在生育或终止妊娠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身份证、出院证、生育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10、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实施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答:新生儿在日之前(含当日)出生的,参保人员按《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享受生育补助;新生儿在日以后出生的,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刚才打电话落实了,上面这个《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至今还在沿用!
#1 张斌阿姨
《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1、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我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适用对象。凡是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保险有效期内生育的,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需要另行缴纳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保险费吗?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另行交纳生育保险费用,便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3、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所需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解决。
  4、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用,正常生产及剖宫生产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5、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在《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生育补助”定额支付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6、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其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住院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参保人员,在享受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的同时,其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员享受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与报销的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之和超过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超出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7、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有以下六类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生育待遇:
  ①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② 超出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规定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
  ③ 因自伤、自残、醉酒、吸毒、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妊娠终止的生育医疗费用;
  ④ 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⑤ 除急救、抢救外,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
  ⑥ 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产生的费用。
  8、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结算?
  答: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时结算居民生育保险费用之前,参保人员应当全额垫付相关费用,待分娩结束后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时结算居民生育保险费用以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由本人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9、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发生的生育费用结算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的,由本人全额垫付相关费用,在生育或终止妊娠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身份证、出院证、生育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10、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实施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答:新生儿在日之前(含当日)出生的,参保人员按《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享受生育补助;新生儿在日以后出生的,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是否适用于成都市以外其他地区参加新农合,在成都生育的报销?
#5 强悍的女汉子麻麻
是否适用于成都市以外其他地区参加新农合,在成都生育的报销?
这个与生育地点无关!只有购买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有人称成都市的新农合),才能适用!
全国各地都有新农合,在许多政策上是有差异的!
我想咨询下我有补缴的能报生育险吗?
#7 缘妙不可言。
我想咨询下我有补缴的能报生育险吗?
成都市含有生育险的社保有两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知道你是哪种?是单位缴还是个人缴?等等
特别提醒您!不管是哪种都必须在分娩后90天办理!您现在离有效期终止仅仅只有几天了,一定要赶紧到社保局办理!有什么问题直接去社保局咨询!
张阿姨,想问下我在遂宁买的新农合,但是宝宝户口要上在成都,遂宁这边就报不了,需要在成都买什么保险才能报销呢,宝宝现在长期在遂宁,谢谢张阿姨!
#10 Smilwen
张阿姨,想问下我在遂宁买的新农合,但是宝宝户口要上在成都,遂宁这边就报不了,需要在成都买什么保险才能报销呢,宝宝现在长期在遂宁,谢谢张阿姨!
社保是各管个的,你的新农合生育险是报销你的生育费,与宝宝的户口上在哪里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啊!
如果说宝宝的住院医疗,你给宝宝买的新农合在成都看病是可以报销的!
#1 张斌阿姨
《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1、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我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适用对象。凡是参加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保险有效期内生育的,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需要另行缴纳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保险费吗?
  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再另行交纳生育保险费用,便可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3、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所需资金来源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予以解决。
  4、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项目是如何规定的?
  答: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用,正常生产及剖宫生产的住院医疗费用,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费用,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5、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费用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在《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生育补助&定额支付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到: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
  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按每个胎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
  6、参保人员住院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其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住院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参保人员,在享受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的同时,其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参保人员享受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与报销的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之和超过当次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超出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7、城乡居民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形有哪些?
  答:参保人员有以下六类情形之一的,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生育待遇:
  ① 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及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
  ② 超出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规定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
  ③ 因自伤、自残、醉酒、吸毒、斗殴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妊娠终止的生育医疗费用;
  ④ 生育前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术产生的费用;
  ⑤ 除急救、抢救外,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费用;
  ⑥ 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生育或终止妊娠产生的费用。
  8、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结算?
  答:在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时结算居民生育保险费用之前,参保人员应当全额垫付相关费用,待分娩结束后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结算;实现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时结算居民生育保险费用以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应由个人自付的部分,由本人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9、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如何办理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发生的生育费用结算手续?
  答: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的,由本人全额垫付相关费用,在生育或终止妊娠之日起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身份证、出院证、生育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10、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的实施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答:新生儿在日之前(含当日)出生的,参保人员按《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八条享受生育补助;新生儿在日以后出生的,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张阿姨,您好!
我看了您的另一个帖子,我自己是在校大学生,2013年9月缴了70元的保险(之前一直都有缴)。按金额看应该是《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看,门诊检查费是400定额,二级乙等医院生育顺产的话是
1200,在加上新生儿护理100元;应该是总共可以报销1700整。我的疑问是这1700元是不管用药等要求,一次性定额报销1700;还是只算上限1700,具体的报销金额不超过1700。我老公的单位据说也可以报销,但最多只有1000,所以希望张阿姨您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谢谢!
#12 壮小二
张阿姨,您好!
我看了您的另一个帖子,我自己是在校大学生,2013年9月缴了70元的保险(之前一直都有缴)。按金额看应该是《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看,门诊检查费是400定额,二级乙等医院生育顺产的话是
1200,在加上新生儿护理100元;应该是总共可以报销1700整。我的疑问是这1700元是不管用药等要求,一次性定额报销1700;还是只算上限1700,具体的报销金额不超过1700。我老公的单位据说也可以报销,但最多只有1000,所以希望张阿姨您能帮我解答这个问题,谢谢!
这1700是定额包干的,如果顺产不论你花销多少都是这么多!
#2 张斌阿姨
刚才打电话落实了,上面这个《成都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至今还在沿用!
谢谢阿姨了。
张孃请问异地买的农民失地保险以后能在成都领吗?谢谢!
张孃请问在异地买的失地农民保险以后能在成都领钱吗?谢谢!
#15 百花谷
张孃请问异地买的农民失地保险以后能在成都领吗?谢谢!
#15 百花谷
张孃请问异地买的农民失地保险以后能在成都领吗?谢谢!
这个问题,我不懂!不过可以拨打社保热线12333咨询!
张阿姨,我是崇州的,一直购买农村新合医疗保险,一直听说有两个档次,还有大病补充。有几个问题想问张阿姨,(1)购买90元档次与购买190元档次,生孩子报销金额有区别吗?(2)同时购买大病补充,生孩子在新合里报销后,剩余部分还可以在大病里报销吗?
麻烦张阿姨了,急待您的回答。
#19 L宝O贝V儿E
张阿姨,我是崇州的,一直购买农村新合医疗保险,一直听说有两个档次,还有大病补充。有几个问题想问张阿姨,(1)购买90元档次与购买190元档次,生孩子报销金额有区别吗?(2)同时购买大病补充,生孩子在新合里报销后,剩余部分还可以在大病里报销吗?
麻烦张阿姨了,急待您的回答。
1) 购买90元档次与购买190元档次,不影响生育险报销金额!
2) 生育险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并且已经定额包干了,是否购买大病补充不影响生育险报销金额!
只有注册用户才能发表回复。请
成员:903789 ,
话题:441718
免费领取礼包
“扫一扫”
免费领取妈妈礼包
&&手机客户端&&备孕&&相同预产期&&同龄宝宝2016年2015年2014年2013年2012年2011年&&同城(21个)(11个)(13个)&&妈妈兴趣&&宝宝兴趣&&特别关注&&非常有用
上海丫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沪B2- 沪ICP备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生小孩的费用报销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