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屏框架合同是什么意思思

想刷华为手机来着,但看到解锁协议就不敢刷了。。。_百度知道
想刷华为手机来着,但看到解锁协议就不敢刷了。。。
。如果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升级后不能正常使用。软件升级可能受到影响。有些固件还会导致设备无法启动,也不能保证所有功能可以正常运行,用户需要自行承担风险。我到底应不应该刷啊,从而泄露电话号码,华为不能保证您的设备工作在最佳状态,并按普通的保外软件维修进行收费,包括购买的数字内容。3.安全性得不到保证,解锁bootloader后,包括FOTA(Firmware Over The Air)和SD卡升级等方式,设备将不能再使用,华为售后维修网点可以按非保修处理。解锁会带来无法预料的负面影响。对由刷机引起的软硬件故障、短信内容,并且无法恢复,易受恶意软件攻击,还有可能在后台发送定制收费服务的短信或者拨打电话,甚至是被其他人监控,以上内容并未覆盖所有风险,有可能不能正常升级,隐秘地扣取手机费用,如功耗过高导致待机时间和电池寿命缩短,如DRM的安全密码将不能使用。4.部分功能在解锁后将失效、位置数据等个人隐私数据。2.多数第三方固件未得到充分的测试,可能存在软件漏洞,甚至对设备硬件造成损坏,并且不能恢复、射频性能降低导致搜不到网络或影响通话质量等,这将会影响设备的稳定性,并且与华为设备的兼容性不好1.华为对产品的硬件和软件进行了深度的优化。
提问者采纳
;刷机有一定的风险
你可以看看/view/529.baidu。。。这个随lz的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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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有良好的rom可用。刷机等于给手机换操作系统手机是机友们消遣娱乐的事情.2我觉得是没有必要的.0想刷到4,假如你现在用的4,刷机的前提是有前人刷过无数次觉得手机耐刷,新的系统不一定适合现在的固件
不应该刷。我同事的华为手机不刷还能用,一刷就不能用,重复的重启。
记住:公司给你的是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说万分之几的几率,但如果你走运选一个带病毒或者有缺陷的包,百分百出现这种情况,说以选好包很重要,刷机对机器确实有影响,微乎其微,懂?
刷机的话也好,系统更稳定,很多功能也都能启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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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金在线网 发布时间:
摘要:据纳斯达克网站报道,高通宣布与联想达成了新的专利授权协议。联想是中国五大智能手机厂商中与高通达成类似协议的最后一家公司。两家公司没有披露协议的财务条款。但它们表示,联想将因在中国销售3G、4G手机向高通支付专利使用费,协议条款符合高通去年与
高通与联想达成专利授权协议 覆盖3G和4G手机,华为高通手机解锁工具,cdma网络和高通专利,什么手机用上高通820,手机cpu高通和联发科,高通骁龙手机cpu排行
  据纳斯达克网站报道,高通宣布与联想达成了新的专利授权协议。联想是中国五大智能手机厂商中与高通达成类似协议的最后一家公司。两家公司没有披露协议的财务条款。但它们表示,联想将因在中国销售3G、4G手机向高通支付专利使用费,协议条款符合高通去年与中国政府达成的反垄断和解协议。高通称已经与中国公司新达成逾80项专利授权协议。与高通达成专利授权协议的中国主要手机厂商包括小米、华为、TCL和中兴。  作者:佚名来源创业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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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时间714 小时经验值459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60UID15211
大学本科, 积分 457, 距离下一级还需 243 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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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eBay上面看到有很多解锁机,但是貌似没有卖解锁码的。XDA论坛里面也众说纷纭,都说Verizon的机器解锁了以后频段会支持的不完整啊什么的。
有无大大可以清楚的了解:
1. Verizon的机器,现在可以解锁吗?
2. 解锁后,我们的移动啊联通啊的3G4G什么的,都正常使用吗?
在线时间937 小时经验值1881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90UID1201343
硕士, 积分 1881, 距离下一级还需 619 积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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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买full price版本吧,放心,V版的非官方破解机器从来就没有完美的。
人玩机,机玩人,玩人玩机
在线时间7 小时经验值1430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80UID
研究生, 积分 1430,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0 积分
TA的每日心情奋斗 18:28签到天数: 407 天[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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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ll price 不想被冻结资金 就大胆的去买吧
在线时间714 小时经验值459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60UID15211
大学本科, 积分 457, 距离下一级还需 243 积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G币400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
A9191 发表于
直接买full price版本吧,放心,V版的非官方破解机器从来就没有完美的。
但是网页上选择full price,它还是会让你继续选择single line啊,data套餐什么的。怎么破啊?买来以后不理它吗?
另外,楼上另外一位兄弟说的“不想被冻结资金”是什么意思啊?
在线时间14 小时经验值235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50UID5169068
大学专科, 积分 235, 距离下一级还需 165 积分
TA的每日心情擦汗 00:56签到天数: 9 天[LV.3]偶尔看看II
G币1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
美黛小屋 发表于
同问,网页上选择full price,它还是会让你继续选择single line啊,data套餐什么的。怎么破啊?买来以后不理它吗?
在线时间7 小时经验值1430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80UID
研究生, 积分 1430,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0 积分
TA的每日心情奋斗 18:28签到天数: 407 天[LV.9]以坛为家II
G币3022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
他会让你支付 冻结购买资金
但是订单会被取消
退款需要时间
在线时间7 小时经验值1430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80UID
研究生, 积分 1430,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0 积分
TA的每日心情奋斗 18:28签到天数: 407 天[LV.9]以坛为家II
G币3022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
类似的合约机
需要美国的id
而且一个月合约后 解约也很麻烦
这也是为什么 这机器这么难买的原因之一
在线时间0 小时经验值48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20UID
小学生, 积分 48, 距离下一级还需 2 积分
TA的每日心情无聊 17:26签到天数: 1 天[LV.1]初来乍到
G币3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
美黛小屋 发表于
类似的合约机
需要美国的id
So,这机子自己海淘不现实?找在美国留学的朋友买可行么?
在线时间714 小时经验值459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60UID15211
大学本科, 积分 457, 距离下一级还需 243 积分
该用户从未签到
G币400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
美黛小屋 发表于
类似的合约机
需要美国的id
我问了Verizon的在线客服了,客服妹妹明确表示机器如果是full price的话,是无锁的;为了完成购买流程,必须要选择套餐,但是购买以后套餐可以取消。
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在线购买这个方式,我打算周末去实体店看看。
在线时间7 小时经验值1430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帖子阅读权限80UID
研究生, 积分 1430,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0 积分
TA的每日心情奋斗 18:28签到天数: 407 天[LV.9]以坛为家II
G币3022 最后登录注册时间
meegosb 发表于
So,这机子自己海淘不现实?找在美国留学的朋友买可行么?
你可以 问问在美国留学的朋友
Powered by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ST成城
编号: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报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号),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就事后审核意见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公司收回欠款以及签订高额贸易协议的相关问题根据公司披露,公司于2014年12月收到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技实业”)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各1.5亿元,共计3亿元,用于偿还上海大陶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欠款14842.79万元和中技实业欠款15157.21万元。2014年12月,公司分别与天津中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阴市奕蓓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晋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就贸易合作签定了合作协议书,年度目标贸易额分别为4.5亿元、4.6亿元、4.7亿元,并于2015年1月将前述3亿元票据作为订金和预付款分别背书给上述公司。公司计划通过2014年12月收购的上海君和物质供应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君和”)实施上述贸易,截至4月30日,由于上海君和正在完成工商变更手续,贸易业务尚未正式开展。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补充披露:1、请说明签定上述三项合作协议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并分析在贸易业务实施主体上海君和尚未收购完成的情况下,支付大额预付款或定金的必要性。回复:经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并报董事长审核同意,为了增加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开拓国内贸易业务的需求,同意本公司与江阴市奕蓓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中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晋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洽谈非危险化工产品的采购并签订合作协议书,此项业务的完成将转变公司在国内商品销售业务上的停滞情形,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此后公司分别于日、12月22日、12月26日与江阴市奕蓓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中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晋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年度目标贸易额分别为4.5亿元、4.6亿元、4.7亿元(未达到重大合同披露标准)。公司 2015年度经营重点是为尽最大努力在短期内推动公司贸易板块的正常运营,为了保证资金安全有效的用在公司贸易领域,尽量避免债权人对公司运营产生影响,公司将资金以预付货款的形式支付给供应商。资金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同时也会增强公司的运营效益。2、请披露上述合作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合作的内容和方式、每项协议中预付款或订金的具体数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回复:上述合作协议主要条款:1、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江阴市奕蓓贸易有限公司(乙方)(1)乙方承诺每季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所属公司需求提供化工类产品(非危化品类),具体产品、价格、数量等根据行业及市场情况而定,并于每季另行签订独立销售合同为准(按附件格式)。(2)年度目标贸易额为:人民币4.6亿元(上下浮动不超于10%)(3)甲、乙双方均涉及其它贸易销售,为加强合作,双方同意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双方将互相提供贸易平台,促使合作顺利进行。(4)双方同意,继续探讨其他产品合作的可能性,扩大合作范围,优势互补,强强联合。(5)为了便于甲、乙双方长期合作,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15日内支付3000万元给乙方作为全年订金,本订金可在第四季度作为货款结算。(6)结算方式:首季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预付款4500万元,季末按实际贸易额结算。以后各季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7)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2、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天津中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乙方)(1)乙方承诺每季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所属公司需求提供化工类产品(非危化品类),具体产品、价格、数量等根据行业及市场情况而定,并于每季另行签订独立销售合同为准(按附件格式)。(2)年度目标贸易额为:人民币4.5亿元(上下浮动不超于10%)(3)甲、乙双方均涉及其它贸易销售,为加强合作,双方同意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双方将互相提供贸易平台,促使合作顺利进行。(4)双方同意,继续探讨其他产品合作的可能性,扩大合作范围,优势互补,强强联合。(5)为了便于甲、乙双方长期合作,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15日内支付3000万元给乙方作为全年订金,本订金可在第四季度作为货款结算。(6)结算方式:首季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预付款4500万元,季末按实际贸易额结算。以后各季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7)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3、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天津晋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乙方)(1)乙方承诺每季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所属公司需求提供化工类产品(非危化品类),具体产品、价格、数量等根据行业及市场情况而定,并于每季另行签订独立销售合同为准(按附件格式)。(2)年度目标贸易额为:人民币4.7亿元(上下浮动不超于10%)(3)甲、乙双方均涉及其它贸易销售,为加强合作,双方同意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双方将互相提供贸易平台,促使合作顺利进行。(4)双方同意,继续探讨其他产品合作的可能性,扩大合作范围,优势互补,强强联合。(5)结算方式:首季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预付款15000万元,季末按实际贸易额结算。以后各季甲方无需支付预付款,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7)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汇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3、公司在经营困难,期末货币资金仅为331万元的情况下,签订了年目标贸易额共计13.8亿元的贸易合作协议,并支付了总额达3亿元的预付款和定金,请公司分析并披露从事上述贸易活动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合作方的履约能力和履约风险、已支付预付款和定金的安全保护措施。回复:为了改变公司的经营困境,以期使公司在2015年实现扭亏为盈。公司 2015年度经营重点为尽最大努力在短期内推动公司贸易板块的正常运营,增加本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开拓国内贸易业务的需求,通过收购的贸易平台全面开展贸易业务,使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得到保证,力争在2015年至少实现10亿元以上的贸易额。本公司与江阴市奕蓓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中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晋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洽谈非危险化工产品的采购并签订合作协议书,正是在此背景下进行的。此项业务的完成将转变公司在国内商品销售业务上的停滞情形,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为了保证将去年收回的资金安全有效的用在公司贸易领域,因此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大部分资金作为预付款和定金用于贸易合作。公司在已经支付定金和预付款的情形下,正与供应商进行商品采购业务,随着采购业务的运转,预付定金和货款慢慢转化为存货,资金的安全风险亦可消除。4、收购上海君和事宜由你公司孙公司深圳市鼎盛泰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鼎盛泰盈”)实施。鼎盛泰盈为日新设公司,目前尚未开始运营。请公司披露鼎盛泰盈收购上海君和的决策程序、当时未予以披露的原因以及上海君和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财务指标、收购对价和定价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目前进展情况等。回复:鼎盛泰盈目前正在办理注资500万元事宜,公司已开始运营。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并报董事长审核同意,决定收购上海君和,拟以上海君和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4,304,669.36元)为定价依据,以430万元的收购对价收购上海君和100%股权(未到达单独披露的标准)。日,公司与上海君和两位原股东张超轶、冯嘉愈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1、协议1:冯嘉愈(甲方)、深圳市鼎盛泰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第一条:(1)甲方将所持有的上海君和2%股权,作价8.6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鼎盛泰盈。(2)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第二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第四条: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协议2:张超轶(甲方)、深圳市鼎盛泰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乙方)第一条:(1)甲方将所持有的上海君和98%股权,作价421.4万元人民币转让给鼎盛泰盈。(2)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第二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第四条: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5月8日,上海君和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截止目前,君和贸易己实现营业收入4000多万元,预计本年度实现的贸易收入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5、截至日,上海君和股权未完成过户,贸易业务也未开展,请公司披露截至目前的股权过户情况和贸易业务开展情况。如贸易业务仍未开展,请披露原因及预计的业务开展时间安排。回复:日,公司完成了上海君和股权过户手续,并于5月内领取换发了新的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相应完成了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的变更和银行账户开立,以及公司业务的交接手续。上海君和于5月底完成上述手续后,从6月份开始尝试性的与其他几家贸易公司开展了几笔非危险化工产品贸易业务,但截止6月26日公司与江阴市奕蓓贸易有限公司、天津中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晋元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在合作协议书框架下的贸易业务尚未正式开展。公司与三家公司的贸易业务在目前上海君和运营的基础上拟于2015年7月全面开展。为了确保公司已支付的总额达3亿元的预付款和定金的安全性,公司将从日起于每月底披露公司与上述三家公司贸易业务的开展情况。二、关于公司逾期对外担保本年度,公司为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晋昌源”)提供的共计3.31亿元担保已逾期。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进行披露:1、根据公司披露的信息,武汉晋昌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成城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贵州成城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2013年年报中将为武汉晋昌源提供的担保归类为关联担保,在2014年度报告中将该项担保归类为非关联方担保,请公司说明该项担保在不同年度分类不一致的原因。回复:公司在2013年年报中将为武汉晋昌源提供的担保归类为关联担保的原因是,武汉晋昌源的控股股东贵州成城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成城”)的法定代表人当时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成清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的相关规定,认定成清波为武汉晋昌源的关联方。因此担保事项也认定为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提供担保。日,经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贵州成城能源有限公司更名为贵州贵聚能源有限公司,同时贵州贵聚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彭秋园。另一方面,2014年9月,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580万股股权被划转至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变为成城股份的非控股股东,成清波也失去了成城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身份。综合上述两方面原因,原认定的“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与武汉晋昌源亦无《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情形,因此在2014年度报告中将该项担保归类为非关联方担保。2、公司于日公司与武汉晋昌源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担保协议》,为武汉晋昌源拟在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之敞口部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总额包含此前公司为武汉晋昌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之敞口部分人民币3.5亿元,目前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3.31亿元,且均已逾期。请公司披露为避免损失,对此《担保协议》下已发生担保和未发生担保分别采取的应对措施。回复:上述逾期担保将大大增加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风险。目前尚未被起诉,但公司应诉风险很大。若公司被起诉,公司将积极进行应诉,并同时向借款方进行追偿,以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同时应公司要求,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技”)于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担保事项的函》。深圳中技作为公司当时的控股股东,本着对上市公司负责任的态度作出承诺,当上市公司需承担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连带偿还责任时,深圳中技愿意替上市公司进行偿还。若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行进行了支付和偿还,可向深圳中技进行追偿。未发生担保部分的金额为1.69亿元,针对未发生担保部分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的担保风险,经公司查实,交通银行己停止对武汉晋昌源进行授信,原因为授信期限己过,己逾期的授信合同未能偿还完毕。三、关于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问题1、根据公司披露,因内部控制缺陷,目前公司有6.13亿元商业票据未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认为因上述票据没有商业贸易实质,拟待诉讼发生时再行予以确认登记。请公司详细披露上述商业票据的具体情况、判定上述票据不存在商业实质的理由及不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并充分提示因未入账商业票据而存在的诉讼风险和票据兑付风险。回复:上述6.13亿元票据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情况,公司与票据所载收款人均无真实贸易关系,目前并无任何一家票据所载收款人可以提供有真实贸易关系的充分证据。票据明细如下:序号票
号收款人金额(万元)期限1湖北达盛物流有限公司3000-2武汉飞翔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500-3武汉飞翔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1500-4武汉华安陆通贸易有限公司1000空5武汉华安陆通贸易有限公司1000空6武汉长盛世纪工贸有限公司1000空7武汉长盛世纪工贸有限公司1000空8武汉长盛世纪工贸有限公司1000空9武汉长盛世纪工贸有限公司1000空10武汉长盛世纪工贸有限公司500空11武汉长盛世纪工贸有限公司500空12武汉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500空13深圳深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00-14深圳深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00-15深圳深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00-16深圳深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00-17深圳深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00-18深圳深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500-19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200-20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200-21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200-22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200-23南京通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0-24南京通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00-25南京通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00-26南京通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0-27南京通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0-28南京通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00-29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500-30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500-31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500-32武汉晋昌源经贸有限公司500-33深圳市中恒盛投资有限公司10000-合计61300 公司未对6.13亿元票据进行财务处理的原因是:公司无法获取商业票据对价的证据、相关合同、协议和持票人的收据等原始凭证,进行财务处理的依据不充分。公司财务部门对6.13亿元票据未进行财务处理的依据是:《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应的代价。同时基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规定,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公司开具的6.13亿元票据缺少交易关系和事项形成的基础,公司也没有取得相应的对价,故未进行财务处理。上述未入账票据仍存在持票人向银行提请承兑的可能。若持票人在未得到开票行兑付的前提下,有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公司败诉承担损失的风险。但根据公司目前掌握的情况,上述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取得票据时均未有真实贸易关系、未支付对价、也未有债权债务关系。故公司可向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进行追偿,使得公司的财务账面上不至于受损,但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维权成本及部分利息损失。2、根据公司披露的营业外支明细,其中2523.40万元为商业承兑汇票败诉形成的损失。湖北厚发矿产有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天工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万兴、武汉中融盛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和自然人经背书受让了本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汇票,票据到期兑付时,公司开户银行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承兑。诉讼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4年8月、11月及2015年1月下达民事判决书,判定公司应支付对方250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23.4万元。请公司披露上述诉讼的具体过程,并说明未及时以临时公告的进行信息披露的原因及目前该判决事项的执行情况。回复:商业承兑汇票相关诉讼判决及执行情况:1、原告:万兴;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情经过:日,被告成城股份向武汉绿色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签发了两张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编号为562-),单张票面金额为500万元,共计100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日。京山县万兴门业经背书取得了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并向银行发出商业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书确认了商票的真实性。日京山县万兴门业委托银行收款,因成城账户没有足够资金,无法兑付,将原票退回。万姓系京山县万兴门业业主,由于原告的票据权利无法实现,故将两张商票分为两份独立诉状同时诉至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1.被告成城股份对原告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承担付款义务及自汇票到期日期起至被告实际付款日止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判决: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分别对两张商票涉及的诉讼作出判决。被告成城股份应根据两份判决共支付原告万兴1000万元及利息,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93600元。执行情况: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两份《执行通知书》,因公司对上述两份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履行,经申请执行人万兴申请,要求公司立即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裁定书》,由于公司未能履行给付义务,经申请执行人万兴申请。法院作出裁定: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吉林市船营区怀德街29号以下房屋:1、产权证号为Q号,建筑面积2675平方米;2、产权证号为Q号,建筑面积2675平方米;3、产权证号为Q号,建筑面积467.48平方米;4、产权证号为Q号,建筑面积3257平方米;5、产权证号为Q号,建筑面积2910.14平方米;6、产权证号为Q号,建筑面积240平方米;2、产权证号为Q号,建筑面积78平方米;2、产权证号为Y号,建筑面积183.28平方米。查封期限为两年,自日起至日止。2、原告:湖北厚发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湖北厚发”);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情经过:日,被告成城股份向武汉飞翔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编号为50629),出票金额为500万元整,汇票到期日为日。原告湖北厚发经背书取得了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并于日委托银行收款,因成城账户没有足够资金,无法兑付,将原票退回。由于原告的票据权利无法实现,故诉至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款人民币500万元,并支付自日起至还款日的逾期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判决: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判决。被告成城股份根据判决应支付原告湖北厚发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500万元及利息,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46800元。执行情况: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因公司对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履行,经申请执行人湖北厚发申请,要求公司立即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3、原告:武汉中融盛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武汉中融”);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情经过:日,被告成城股份向武汉飞翔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编号为50632),出票金额为500万元整,汇票到期日为日。原告武汉中融经背书取得了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并于日委托银行收款,因成城账户没有足够资金,无法兑付,将原票退回。由于原告的票据权利无法实现,故诉至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票据款人民币500万元,并支付自日起至还款日的逾期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判决: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判决。被告成城股份根据判决应支付原告武汉中融500万元及利息,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46800元。执行情况: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因公司对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履行,经申请执行人武汉中融申请,要求公司立即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4、原告:武汉天工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天工天成公司”);被告:武汉飞翔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飞翔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情经过:日,被告成城股份向飞翔公司签发了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票据编号为50631),出票金额为500万元整,汇票到期日为日。原告天工天成公司经背书取得了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并于日委托银行收款,因成城账户没有足够资金,无法兑付,将原票退回。由于原告的票据权利无法实现,故诉至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1.被告成城股份向原告支付票据款人民币500万元,并支付自日起至还款日的利息;2.判令被告飞翔公司对被告成城股份付款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法院判决: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判决。被告成城股份根据判决应支付原告武汉天工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00万元及利息,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46800元。驳回天工天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执行情况: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因公司对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履行,经申请执行人天工天成公司申请,要求公司立即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上述4家公司共5张商票的诉讼均是单项涉案金额均为5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重大诉讼和仲裁的规定,未达到披露标准,故未进行披露。3、公司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共计6.38亿,公司仅对其中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1.79亿进行了说明,请公司补充披露其他所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形,包括金额、应收对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等。回复: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及计提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大陶精密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147,859,702.202-3年,10%账龄分析法14,785,970.22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44,900,000.003-4年,30%账龄分析法43,470,000.00中技实业关联方往来63,368,443.802-3年,10%账龄分析法6,336,844.38关联方往来18,409,664.895年以上,100%账龄分析法18,409,664.89深圳市金华润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欠款71,699,400.002-3年,100%按单项分析71,699,400.00湖南花垣县通华锰合金冶炼厂业务往来欠款140,000.001-2年,100%按单项分析140,000.00业务往来欠款28,400,000.003-4年,100%按单项分析28,400,000.00业务往来欠款41,779,853.644-5年,100%按单项分析41,779,853.64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欠款30,000,000.003-4年,30%账龄分析法9,000,000.00吉林市城市开发管理办公室往来欠款12,091,340.005年以上,100%账龄分析法12,091,340.00原股东陈保华易明超往来欠款37,500,000.004-5年,100%按单项分析37,500,000.00合
计--596,148,404.53------283,613,073.134、根据公司披露,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公司,该公司本年度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约2.33亿。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其他应收款的应收对象和发生原因、相关决策程序、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依据。回复:公司于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方项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金额发生原因理由吉林成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74,984,682.05-往来款项集团内部关联方往来款深圳市金华润科技有限公司71,699,400.0071,699,400.00往来欠款单项分析计提湖南花垣县通华锰合金冶炼厂70,319,853.6470,319,853.64业务往来欠款单项分析计提原股东易明超及陈保华37,500,000.0037,500,000.00欠款单项分析计提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09,000,000.00往来欠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江西有限公司27,000,000.001,350,000.00往来欠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其他566,249.75145,904.96往来款按账龄分析法计合计412,070,185.44190,015,158.60----5、根据公司披露,公司存在采购天津鹏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中创正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商品,并将商品销售给武汉众新联众经销有限公司的交易。由此公司帐上存在预收武汉众新联众经销有限公司的款项4305.92万元,以及预付供货商的款项4309.61万元,账龄超过一年。公司称由于公司与上述公司的合同未执行完毕,故暂未进行账务处理。请公司披露相关合同的主要条款、交易实施情况和合同执行期限等,并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恰当性。回复: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合同标的物:铜;规格型号:国家标准GB/T-1997;交易价格:交易当天上海期货交易所盘中日均价*长江现货市场所报升水铜升(贴)水(含税价);交易数量:10000吨。未约定合同总价款金额。(2)由卖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由买方承担包装、运输等费用。合同生效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在买方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合同签署日期为日,签署地点为江西南昌。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如下:1)合同标的物:铜;规格型号:国家标准GB/T-1997;交易价格:交易当天上海期货交易所盘中日均价*长江现货市场所报升水铜升(贴)水(含税价);交易数量:10000吨。未约定合同总价款金额。(2)由卖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由买方承担包装、运输等费用。合同生效时间为,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在买方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合同签署日期为日,签署地点为江西南昌。合同执行期内,武汉众新取众经销有限公司绕过江西富源分别与天津鹏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创正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尚未执行完毕的货款为基础签订了销售供应合同,江西富源对此深感不满,质问对方的这种行为,武汉众新联众、天津鹏天、中创正拓不予回应,遂未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贸易合同,相关款项的退回财务手续也未予以办理,造成仍在财务账面反映的情形。目前公司采取积极沟通的办法要求四方将未执行完毕的合同以债权债务抵消的方式予以清理。四、其息披露问题1、请公司补充披露以下三项诉讼判决书的主要内容、目前判决的执行情况以及未在收到判决书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原因;并说明下述债务的账务处理及相关依据。(1)根据公司披露,日,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向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偿还已到期借款本金4325万元及相应贷款利息。此后公司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决公司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中技实业承担连带给付责任。(2)根据公司披露, 日前后,公司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诉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技实业金融借款纠纷合同一案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涉及7975万元银行借款。此后,公司收到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判决公司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中技实业承担连带给付责任。(3)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决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从判决生效10日内支付本金7000万元,利息105.94万元等。以上三项诉讼判决、执行情况如下:(1)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①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借款本金4325万元并支付利息689298元(自日起至日止),并从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继续支付罚息和复利(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6.15%上浮5%后再上浮50%;复利按罚息利率计算。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借款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调整,罚息利率随借款利率上调同步调整)。②被告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1767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266767元由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负担。目前因资金紧张,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判决公司应支付款项。(2)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①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东升支行借款本金7975万元并支付利息元(自日起至日止),并从日起至本息付清之日止继续支付罚息和复利(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6.15%上浮5%后再上浮50%;复利按罚息利率计算。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借款利率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相应调整,罚息利率随借款利率上调同步调整)。②被告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3688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共计458688元由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负担。目前因资金紧张,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判决公司应支付款项(3)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①原告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与日签订的编号09649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解除。②被告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偿还贷款本金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利息暂计至日为元,从日起至《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利息按照《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标准计算,从《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解除之次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③如被告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不履行上述判决,原告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有权从依法拍卖,变卖被告恩施州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鹤峰县容美镇车站路8号(九峰大道8号)的房屋产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④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清波对被告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清波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被告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追偿。⑤被告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清波、恩施州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偿还律师费200500元。⑥驳回原告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9709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及公告费2000元,由被告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清波、恩施州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执行情况: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给深圳市成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天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家公司”),三家公司因未自动全部履行前述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责令三家公司立即履行生效的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执行费。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因公司2014年7月,公司办公地址由北京迁到了深圳,上述法院判决书的送达因为寄送地址的变动造成了收到时间的延迟。因此公司未及时进行单独披露,而将(1)、(2)项诉讼的判决情况在2014年三季报中进行了描述。并将(1)、(2)、(3)项诉讼的判决情况统一在2014年年报中进行了披露。公司此后将加强对收取法律文书的管理工作,对触及披露标准的法律诉讼及时进行披露。针对上述三项诉讼判决书,公司使用判决书复印件作为进行账务处理的凭证,根据相应的判决内容计提财务利息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科目进行了相应的会计核算。计提依据为《企业会计制度》第六章第一百零四条,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应作为期间费用支出的利息支出等。2、根据公司披露,中技实业于日,向公司作出承诺,分期偿还所欠公司的债务,并积极帮助公司向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追讨所欠公司的款项,承担为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务的担保责任并承担债务所涉及的利息、违约金。请公司披露中技实业承诺的具体内容,包括分期偿还的期数、每期偿还金额、帮助公司追讨款项的具体措施以及目前该承诺的履行情况。回复:中技实业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与贵司因各种历史原因,形成对贵司的欠款81,778,108.69元。同时,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我司愿意积极帮助贵司向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四家公司追讨其所欠贵司的款项共计332,759,702.20元。针对上述款项,应贵司要求,我司特拟定此还款计划,并对欠款的偿还作出承诺。内容如下:一、截止日,我司欠贵司81,778,108.69元,我司对上述债务确认无误,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承诺将按照如下进度及金额还款:序号还款方还款计算方式还款金额还款日期1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30%本金24,533,432.61日前230%本金24,533,432.61日前340%本金32,711,243.47日前4合计81,778,108.69&二、经与下表中债务人和贵司确认,下表列示债务人欠贵司的款项共计332,759,702.20元,我司愿积极督促各方偿还对贵司的欠款,并承诺,如果下列债务人未能按下表计划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贵司即有权直接向我司索偿,我司保证在收到贵司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30天内,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保证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贵司。债务人明细如下:序号名称金额1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147,859,702.202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4,900,000.003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04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0,000,000.005合计332,759,702.20与上述债务人约定的还款计划:序号还款方还款计算方式还款金额还款日期1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30%本金44,357,910.66日前30%本金44,357,910.66日前40%本金59,143,880.88日前2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本金43,470,000.00日前30%本金43,470,000.00日前40%本金57,960,000.00日前3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30%本金9,000,000.00日前30%本金9,000,000.00日前40%本金12,000,000.00日前4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30%本金3,000,000.00日前30%本金3,000,000.00日前40%本金4,000,000.00日前三、鉴于:1、根据《南昌仲裁委员会调解书》((2013)洪仲调字第41号)中各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贵司全资孙公司江西富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富源”)欠南昌荣建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本金为7700万元,同时,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其抵押房地产为江西富源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为我司与大陶精密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控制的公司。目前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所抵押房地产已被查封。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民一终字第133号)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赣民二初字第1号)所判决的内容,江西富源应偿还万仁辉借款人民币6750万元及相关利息,合计人民币106,382,290.00元(根据判决书的利息计算方法,计息日截至日)。我司实际控制人成清波对欠款的偿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后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系列民事裁定,江西高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了我司、成清波及其妻子名下的部分财产(包括股权、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明细如下:(1)轮候冻结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轮候查封成清波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路翠竹苑68栋B4所占50%的份额,房产证号为:。(3)轮候查封成清波持有的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轮候查封成清波持有的深圳市中恒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轮候查封成清波持有的深圳成城发工业园有限公司全部股权。(4)轮候查封成清波所持有的位于宝安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观澜湖高尔夫大宅*露诗廷区C1栋整栋房屋,建筑面积:700.69平方米。(5)轮候查封成清波所有的位于福田区深南大道特区报业大厦1006房屋,房产证号。(6)查封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成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7)查封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成城发工业园区有限公司99%股权。(8)查封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成城达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9)查封成清波所有的位于上海市潍坊西路2弄10号5501室房屋,建筑面积为330.58平方米,房产证号:浦(10)查封成清波持有的位于上海市潍坊西路2弄地下车库,地下1层人防车位318,建筑面积39.14平方米,房产证号:浦。(11)查封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康桥镇0010街坊14/15丘的房屋,房产证号:浦。(12)查封成清波妻子刘倩所有的位于岳麓区金星中路468号郡原生活广场3栋,产权面积74.76平方米,房产证号:,房号1322。(13)查封成清波妻子刘倩名下位于罗湖区宝安南路的西幸福里雅居2栋23C,建筑面积143.89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14)冻结成清波各家银行账户共计25个,冻结存款金额共计元。冻结成清波妻子刘倩各家银行账户共计8个,冻结存款金额共计元。如果上述财产进入拍卖或执行阶段,将代江西富源偿还相关债务。3、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赣民一初字第7号)中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查实内容,江西富源曾用胡伟云提供的借款671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止日,江西富源应偿还胡伟云本息合计70,350,000.00元。我司对此款项承担连带偿付责任。综上,贵司需对外承担的债务共计254,632,290.00元。为了增强本《还款计划承诺书》中前述第“一”、“二”项的还款计划的履行保障同时为厘清我司与贵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我司与贵司双方确认并承诺以下事项:1.我司承诺对本《还款计划承诺书》中第“三”项贵司所欠款项所涉债务及相关利息、违约金予以承担(承担方式包括不限于我司代贵司向债务人直接偿还,或我司及我司所控制的关联方被司法冻结、扣押的资产被强制执行用于偿付贵司所欠债务)。贵司无需再向债务人承担此笔债务。2.我司代贵司承担债务款项偿还以抵消我司所欠贵司之相应债务,即本《还款计划承诺书》中第“一,二”项所述款项。四、若我司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承诺,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贵司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我司承担。五、本承诺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六、在执行本承诺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贵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止目前由于中技实业上半年资金紧张,尚未清偿上述承诺书中所述欠款。公司将在下半年加大对中技实业的催收力度,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措施以保证中技实业履行承诺。同时关注上述承诺书中所述中技实业被查封资产的执行情况,以抵消中技实业所欠公司之相应债务。特此公告。吉林成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石家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5-【04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为402.0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568%。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日。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日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决定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21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2.04 万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0%,占公司总股本的0.3568%,具体内容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1、公司于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该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3、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公司董事会于日发出了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日,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审议通过了《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它事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4、公司于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向12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041.2万股,授予价格为12.68元/股;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363.7万份,行权价格为25.02元/份。5、公司于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105.2万股(最终实际授予8人,授予数量97.2万股),授予价格为12.54元/股。6、公司于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10.4万股,授予价格为17.22元/股;同时决定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6.2万股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1万份股票期权。7、公司于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获授激励对象名单及份额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4万股,授予价格为15.08元/股;同时决定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万股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万份股票期权。8、公司于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时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4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具体调整情况如下:■9、公司于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5万股限制性股票。10、公司于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2万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结果如下表:■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调整结果如下表:■11、公司于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8.56万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为0.12%;本次可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2.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68%。二、董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1、锁定期已届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之日(日)起 24个月后为第一个解锁期,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比例为所获总量的 20%。2、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满足,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2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2.04万股,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三、第一期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日。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为402.04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3568%。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1名。4、第一期解锁的激励对象及数量■注: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行权解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解锁的情形。本次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本次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因离职等原因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之外,第一期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符。本次行权/解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据此,我们一致同意4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12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内行权/解锁。五、监事会核查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除因离职等原因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之外,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公司激励对象解锁/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38.56 万份,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同意符合解锁条件的12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02.04万股。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公司 2014 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的行权/解锁条件,除因离职等原因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之外,第一期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相符。46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12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解锁期绩效考核满足行权/解锁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锁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46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121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内行权/解锁。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以岭药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以岭药业本次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3 号》和《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特此公告。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日股份种类授予日期授予价格调整后的回购/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日12.68元/股12.580019元/股股票期权日25.02元/份24.920019元/份预留限制性股票日12.54元/股12.440019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日17.22元/股17.120019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日15.08元/股14.980019元/股股份种类授予日期授予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限制性股票日12.580019元/股6.24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日12.440019元/股6.17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日17.120019元/股8.51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日14.980019元/股7.44元/股授予日期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调整后的授予数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日351.5万份24.920019元/份703万份12.41元/股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期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股)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股)本次解锁数量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戴奉祥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880,000176,000704,0000.0156%赵韶华董事、副总经理880,000176,000704,0000.0156%徐卫东董事280,00056,000224,0000.0050%王蔚副总经理726,000145,200580,8000.0129%韩月芝副总经理150,00030,000120,0000.0027%张秋莲副总经理468,00093,600374,4000.0083%平副总经理832,000166,400665,6000.0147%中层管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14名15,886,0003,177,20012,708,8000.2820%合计20,102,0004,020,40016,081,6000.3568%
本文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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