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卡多久能拿到1992年一月上班,2001年下岗的还能拿到大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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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打工群体的民族学研究——以鄂西南来凤县洞塘坝村为考察中心论文.pdf 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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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少数民族打工群体的民族学研究——以鄂西南来凤县洞塘坝村
为考察中心
姓名:沈再新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民族学
指导教师:段超;田敏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劳动力“打工”这一重要社会现象,一方面反映了改革开
放和市场经济作用下各族人民在现代化进程中相互融通、共同发展的必然趋势。
另一方面,“打工”已成为民族地区一种新的生产、生活方式。打工群体是文化
传播的一个现实载体。他们在原居地和打工地之间的流动,也是一种文化移动。
打工过程中贯穿着对打工地文化的理解与认同。打工者还多方面影响和改变着原
居地人们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和改变着原居地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和
文化结构。这一现象及其所伴随的相关问题,自然成为民族学工作者关注、调查
和研究的重要内容。本文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洞塘坝村外出打工群体对打
工地文化的认同,以及打工群体对原居地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的分析,对打工群
体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调适办法。
本文由导言、四个章节和结语组成。导言部分主要论述了本文研究的缘起、
意义、学术前史、主旨与价值。第一章对洞塘坝村的人文地理环境和民间文化作
了描述。第二章从打工简史、打工原因、打工群体的现状及特点三个方面,对该
村打工群体进行分析。第三章首先从饮食、职业、语言符号、生活节奏、民族认
同这5个方面探讨了原居地与打工地的文化差异,其次分析了打工群体对打工地
的文化理解与认同的过程、表现和原因。第四章从社会经济结构、生活方式和价
值观念三个方面,分析了打工群体对原居地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结语部分,对
打工群体正反两方面的作用作了评估,并就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调适以及人力资
源开发等问题提出了一定的见解,从而为有关问题的解决提供可参考的个案。
关键词:土家族;打工群体;文化差异;民族社区;社会文化变迁
中南民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phenomenon,minority
minority regions coming out to
“work to earn a living ”,
reflected on the one hand
inevitable
nationality
developing
process of modernization under the function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policy and the
market economy , on the other hand ,coming out to
“work to earn a living ” has
production
regions 。
Immigrant workers group is a practical carrier of cultural communication。Their shift
between their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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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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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优抚安置
一、优待抚恤
志愿兵优待抚恤& 解放后,银川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劳力和畜力的农民对缺乏劳力和畜力的烈军属实行代耕、帮工、包耕优待。1951年至1952年,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各级政府重视解决烈军属的生产资料问题,在分配胜利果实时,优先照顾烈军属。1952年3月26日,宁夏省人民政府颁布《宁夏省革命烈士、军人家属代耕暂行办法》,规定对缺乏劳动力的烈军属普遍实行代耕优待。
解放后,银川市人民政府在城镇主要资助烈军属成立各种工副业厂组或从事小本生意;1952年,在政府资助下,银川市60余名烈军属办起了麻袋生产合作社(兼制肥皂),解决180余人的生活困难。对生活困难,无钱上学的烈士、军人子女,发放补助费,资助上学。
1950年和1955年,国家两次公布牺牲病故抚恤条例,其适用范围为:现役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人民警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列入编制的人员,以及参战民兵民工和批准为烈士的人员。对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凡牺牲、病故后除政府(部队)妥善安葬并对其家属予以照顾外,民政部门凭逝者所在县(团)级以上单位填具的牺牲、病故证明书,对其家属按规定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受抚恤家属的顺序为:父母、妻夫、子女;16岁以下之弟妹;抚养已故军人长大而现在又需要依靠已故军人生活之其他家属。无上述亲属者不发。根据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银川市从1951年开始办理牺牲、病故军人、工作人员和参战民工的抚恤。
1950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公布《革命残废军人优待抚恤暂行条例》《革命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暂行条例》《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伤残抚恤的对象、范围包括:现役军人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民兵民工参战值勤负伤致残;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在编工作人员和部队在编职工因战、因公致残。伤残等级分为四等六级。即“特等、一等、二等甲级、二等乙级、三等甲级、三等乙级”。
解放以后,伤残抚恤标准曾多次调整。特别是自1995年以来,国家每年都做适当调整,国家对抚恤优待工作高度重视。2000年,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作战50周年活动中,新城区对541名抗美援朝战士、烈属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建档,对36名存在“三难”问题的志愿军家属进行逐户的帮扶,发放慰问金7200多元。
义务兵优待抚恤 &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政府对烈属、军属继续实行临时补助和社会救济。1961年5月29日,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的意见》。补助的标准,家居城镇的,每人每月补助6至8元。1978年,自治区民政局制定《关于优待补助烈属、军属、残废军人暂行规定》,重点强调提高孤老烈属和烈士遗孤优待劳动工分的数量,以保证他们的生活略高于当地社员平均生活水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开始对优抚对象中的冤、假、错案的平反昭雪工作,对优抚对象恢复荣誉称号,按规定享受群众优待和政府补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政府对优抚对象补助工作由过去以临时补助为主,定期、定量补助为辅,向以定期定量补助为主要形式方面发展,逐步建立长期抚恤体制。197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了《改进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的规定》。当年11月,自治区民政局,财政局结合宁夏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优待补助办法》。“办法”对全区优抚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对象、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城镇每人每月补助13元;银川市每人每月补助18元。1981年初,自治区民政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优抚对象享受定期定量补助通知》。“通知”规定:没有固定劳动报酬的烈士父母和配偶的补助标准城市每人每月25元。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抚恤优待对象作了具体的抚恤优待规定。新城区于1999年7月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档案资料,为一等伤残军人仲兆现解决医药费800元,为在乡伤残军人余善山投资5.5万元解决了住房问题,为抗美援朝立功人员宋金俊解决医药费、生活补助5万元,为一等在乡伤残军人王棋栋解决医疗费3万元。1999年下半年,按照自治区民发[1999]70号《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时提高了抚恤标准,按照提高后的抚恤金、伤残保健金的标准,做到随到随发,不拖不欠。共发放资金12.1万元。2001年,新城区辖区内共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191人,其中伤残军人134人,伤残武装人民警察2人,烈士家属14人,因公牺牲军人家属9人,病故军人家属27人,在乡复员军人5人。在元旦春节期间,重点慰问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军烈属54名,发放慰问金1.08万元,慰问品价值1万元,发放保健金和抚恤金12万元。各街道普遍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30名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落实城市低保生活费。2002年元旦和春节,西夏区政府和7个街道、64个社区及110个企业单位组成7个慰问团,共向辖区部队和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和现金19.568万元,为191名优抚对象建立起每人每年150元的医疗保障金。为优抚对象发放伤残保健金和抚恤金12万元,为2名病故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抚恤金1.5万元。
以义务兵为主的优待抚恤&& 1984年8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兵家属优待暂行办法》。1985年10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民政厅《关于青年职工和城市(包括城镇)青年服兵役期间优待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中规定:凡应征入伍青年享受其原标准工资的70%优待,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合同工,可以转为正式工;城市(包括城镇)应征青年服兵役期间,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由国家酌情予以临时补助。1986年以后,自治区先后制定下发《义务兵家属优待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实施细则》《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青年职工和城市(包括城镇)青年服役期间优待问题的通知》。银川市新城区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优抚政策和规定,受到广大群众和部队欢迎。农村义务兵优待按照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85%进行优待,每人每年优待1516元,城镇义务兵复员后待分配期间发给生活费。2001年共足额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和城镇义务兵分配期间生活费45.8万元。2005年5月27日,银川市民政局下发《关于西夏区入伍退役子女发放优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的通知》。
二、复员安置
志愿兵安置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作出了《关于人民解放军1950年复员工作的决定》,要求人民解放军复员一部分,参加经济建设工作,以帮助国家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复员对象包括新成立的地方武装,1949年春入伍的一部分战士及家庭缺乏劳动力者、孤子和一部分有家可归自愿复员的老弱残疾者。1950年6月至1954年2月,银川市设立接收站1处。复员军人未到地方前,即事先对其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掌握,确保复员军人回乡后即能走向生产或工作岗位,得到妥善安置。新城地区共有志愿兵复员军人541人,大多数安置在铁路系统工作。
义务兵退伍、转业安置 &实行第一部兵役法后,义务兵在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同时还有少数经军队医院证明其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经师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1958年,宁夏军区所属部队和驻新城区部队开始进行义务兵的退伍工作。从1958年到1984年,银川市籍退伍战士,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由人民政府安置办公室接收安置。家居城镇,由市、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入伍前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予复工、复职。现役军人参战或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伤残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退出现役后,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军事部门每年都派人参加地方政府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工作,经常派出工作组调查了解安置情况和优抚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议人民政府予以解决。1962~1965年3月底为止,新城区共接收复员、转业、退伍军人1249名。其中复员229人,转业56人,退伍904人。1976年,新城区共接收安置退伍军人99名,安置51名。1958年,新城区共接收退伍军人67名,其中城镇安置工作的67名。2000年,新城区共接收退伍军人26名,城镇安置的26名。
义务兵退伍安置 &1987年,国务院颁发《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对以往政策进行调整,提出只把个人专长、服役期间的表现与退伍安置工作挂起钩来,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关于1994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通知》中提出,在坚持“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前提下,可试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包底安置”的办法。1998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在要求任何单位不得拒绝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安置任务的同时,还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安置办法,“要引进市场机制,扩大双向选择、供需见面、包底安置”的范围,试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鼓励退伍士兵自谋职业,对要求自谋职业的,当地政府要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各项政策规定的出台,以及1998年底新《兵役法》颁布实施,对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的改革起到重要作用。新城区根据国家和银川市的政策法规,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科学制定安置计划,认真落实安置任务,积极探索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办法,努力拓宽渠道。从1985~2001年,共接收退伍军人96人,安置96人。
几个年份新城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一览表
表15—9&&&&&&&&&&&&&&&&&&&&&&&&&&&&&&&&&&&&&&&&&&&&&&&&&&&&&&&&&&&&&&&&&&&&&&&
总& 数(人)
干& 部(人)
战& 士(人)
党& 员(人)
团& 员(人)
注:1956~1958年、1961年、1963年、1964年、1966~1969年、1971~1974年资料缺失。
1983年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1991年冬季,全国开始试行转业志愿兵集中交接办法的试点。1994年,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领导小组、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志愿兵转业实行集中交接意见的通知》,保证转业志愿兵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志愿兵退出现役由部队师以上机关批准,填写《志愿兵退出现役登记表》,发给国防部印制的《志愿兵退役通知书》。退出现役的志愿兵,原则上转业回原籍。银川市新城区接收的转业志愿兵由人民政府安置工作,并按专业对口分配工作。在服役期间,因严重违纪或无正当理由坚持要求提前退役的志愿兵,经军以上机关批准,按义务兵作出退伍处理。志愿兵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年满55周岁的经鉴定和批准可予以退休,由民政部门接收安置。1985~2000年新城区共安置转业志愿兵25人。
1986~2006年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统计表
表15—10&&&&&&&&&&&&&&&&&&&&&&&&&&&&&&&&&&&&&&&&&&&&&&&&&&&&&&&&&&&&&&&&&&&&&&
总数(人)
干部(人)
战士(人)
第二章& 劳动人事
第一节& 机& 构
1979年8月,新城区人民政府劳动科成立。1980年新城区人事科(隶属于组织部)成立。1984年9月,新城区人民政府把劳动科和人事科合并为劳动人事科。1990年4月,新城区劳动人事科改为新城区劳动人事局。1997年2月,又更名并启用新城区人事劳动局。2002年11月,新城区人事劳动局更名为西夏区人事劳动局。
新城区人事劳动局初核定行政编7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1996年,增加领导职数一名,达到一正两副。2002年机构改革后,行政编制定为5名,领导职数3名。1999年8月,成立新城区劳动监察中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定事业编制3名。2006年9月,又增加事业编制2名,共计5名。
第二节& 劳动工资和福利津贴
一、劳动工资
1963年,新城区共有在编人员30人(含一名工勤人员),8月为其中7人每人晋升一级工资,平均每人增加6.57元,每月工资总额增加46元,8至12月共增加工资230元,调整后平均工资由原来的62元增加到64元。
1979年,银川市职工较大范围晋级,新城区职工116人,银川市分配调资指标52个,职工晋级面占总数的 44.7%。增资总额385.5元,平均每人每月增资 7.55 元。
1983年,企业调整工资,改固定升级为浮动升级。1984年,又实行每年企业内部有3%的职工晋级,晋级工作由企业自行掌握。1984年5月,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对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助理工程师和相应职称以上的人员,以及具有高中文化程度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实行浮动工资待遇。1985年9月后,开始实行知识分子地区津贴。1985年,全国第四次工资改革,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的重大规定。新城区应参加工资改革的752人,实际参加746人,人数占应参加工资改革人数的99.2%,未参加的6人(法警)。人均增资额15.9元。其中,行政单位190人,正处级干部3人,平均增资额29.7元,副处级干部10人,人均增资额30.95元,科级干部28人,人均增资额13.02元,副科级43人,人均增资额10.95元,科员、办事员、机关工人人均增资额为11.25元。事业单位561人,科级干部4人,人均增资额为10.78元,副科级干部4 人,人均增资额为15.65元,科员、办事员129人,人均增资额为8.65元,文教单位424人,人均增资额19.46元。1986年,落实了教师的教龄津贴、护士的护龄津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奖励工资;办理了离退休人员参加工资改革手续。
1990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普调一级工资的1077人,月增资额7441元;复升工资的(二级)624人,月增资额4619元;解决部分工作人员工资偏低49人,(三级)月增资额470元;专业技术人员工资进新档182人,月增资额1404元,离休干部17人均升一级工资,月增资额185元,退休、退职53人均提高一级工资,月增资额485元。1993年,为适应国家分配制度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改革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1997年、1999年、2003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离退休职工)工资标准,于2001年1月、7月分别调整级别和职务工资标准并增加了边远地区津贴。
2006年工资改革后,西夏区共计3492人增加工资(离退休费),套改月增资1178133元。其中,机关单位477人,每月增资204853元,平均增资429元;事业单位2313人,每月增资785104元,平均增资339元;离退休人员702人,每月增资188176元,平均增资268元,暂缓调资10人。
二、福利津贴
福利工资& &1957年实行工资改革以后,在保障基本工资和奖励工资的同时,先后实行福利工资和各种补贴。职工公伤病残后,除享受公费医疗外,在治病休养期间工资照发,并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丧失劳动能力者,除享受离退休工资外,需要专人护理者还发给本人标准工资50%的护理费,1987年后提高到90%,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要他人护理者,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80%的护理费,保障病残者正常生活需求。1985年以前,职工因工死亡,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发给平均工资3个月的丧葬费。非因公死亡,企业单位发给2个月标准工作的丧葬费,行政事业单位发给300元丧葬费。因公伤残退休或死亡者,发给直系供养家属生活补助费:1人者发本人工资的20%,2人者发40%,3人者发50%;非因公残废者发给直系供养亲属本人工资标准6~12个月的生活补助费。1985年后,丧葬费提高,因公死亡者发给本人12个月标准工资,最多不超过3000元;非因公死亡者发给500元;直系供养亲属生活补助费在城镇者每人每月30元~35元,农村者25元~30元,孤身1人者,增发5元。1988年、1995年、1998年、2000年、2003年5次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达到居住在城镇者每人每月170元,农村者140元,孤身1人者增加40元。2000年死亡丧葬费标准调整为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标准计发。职工因病医疗、休养期间,享受病假工资。1953年,执行标准为病休6个月内,工龄2年以上享受100%工资,不满2年者享受60%工资;病休超过6个月,工龄满1年以上者享受60%工资,工龄不满1年者享受40%工资。后经调整,1981年后执行病休6个月内,最初2个月发原工资,从第三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者发90%工资,10年以上者发80%工资,凡1948年前参加工作者发全工资;计划内临时工、合同工发50%工资。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全工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96元补助费至年满14周岁。终身不育者退休后享受100%工资。职工婚丧期间工资照发。公休日加班发本人计时工作的150%,法定全民节日加班发工资的200%。
专项津贴& 1971年起,执行职工每月补助粮食差价2元,副食补贴5元,冬季取暖费21.4元,1979年提高为28.4元,回族职工每月发伙食补贴4元。1984年起,职工每月增发水电洗理费4元。1985年起,增发肉食补贴汉族2元,回族3.6元,职工上下班自行车修理费3元。还执行差旅费补贴每人每天15元、教师教龄工资3元、5元、7元、10元不等以及知识分子地区津贴5、7、10、15元不等。2004年7月1日起,发放地区生活补贴, 每人每月60元 。2005年1月1日起,发放月度奖金(原建立的保留奖金与在职工作人员本人两个月基本工资的十二分之一两项之和)和早餐费每人每月100元,原建立的保留奖金同时停止执行。原建立发放的副食补贴9元、水电补贴12元及自行车补贴4元的相关规定同时停止执行,并与工资项目中的生活补贴30元合并计算(实际在职每人每月增发3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9元)。
第三节& 公务员制度
一、公务员制度实施
干部来源与结构& &新城区成立时,干部主要来自市分配和各国营工业企业支援。80年代起,由于机构扩大,干部缺岗严重,“以工代干”开始出现。1985年5月,新城区劳动人事科转发银川市人事局《关于不准搞新的“以工代干”的通知》,指出新城区“以工代干”工作已经结束。
20世纪90年代起,废止干部选聘合同制,杜绝新的“以工代干”,逐步推行考试选拔录用制,加速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同时,注意选拔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到1990年,新城区干部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6人,占干部总数的22.05%,中专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187人,占干部总数的47.94%;专业技术干部46人;少数民族干部57人(回族37人)。
编制与实施& 1963年,银川市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城区、新城区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新城区党委设:办公室、组宣部、共青团委、妇联会、监察委员会,人员编制8人;区人民委员会设办公室、财会、民政、文卫部,人员编制8人;新城区人员编制16人。街道有4个,较大的编制4人,较小的编制3人,共计编制14人。
&&&& 1971年8月,自治区决定银川市新城区按县级建制设置。1972年2月23日,银川市委发出《关于银川市级(区、社)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试行)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新城区的编制为45人(行政35人、企业10人),新城区保卫处的编制为18人。 1976年11月9日,新城区党委向市委上报了《关于体制和机构设置的几点意见》,提出设置19个职能部门和3个街道办事处,编制干部174人。
1987年,银川市下达新城区党委、人大、政府行政编制126人,共有行政编制的科室及街道办事处33个。当年新城区实际人员257人,其中行政208人,事业49人。
1996年,党政机构改革,新城区精简机构。2月,市委、市政府批准《新城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新城区委、政府共设工作机构20个,比原来29个减少9个,精简31%,区直机关和街道办事处核定行政编制220名(不含政法机关),比原来188名增加32名,增加14.5%。
2002年11月,银川市三区重新划界,西夏区所承担的工作日益增多,国家公务员达到(机关工作者)385人。其中,区直机关343人,两镇22人。2004年,陶乐县撤销,移交西夏区49人,人事劳动局印发《关于原陶乐县移交人员安置分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妥善安置移交人员。
2003年,西夏区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385人,女176人,占45.71%,少数民族92人,45岁以下271人,占70.38%,大学本科124人,占32.2%,大学专科189人,占49%,中专52人,占13.5%。
二、公务员制度
1996年6月,新城区成立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 12月制定《新城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新城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的界定方案》,1998年10月,制定《新城区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并完成了新城区现有机关人员调查摸底工作。1997年1月,按照自治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关于银川市新城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界定方案的批复》的规定,新城区委、区政府20个工作部门列入国家公务员制度范围。共核定行政编制220 个(不含政法机关)。为了确保现有人员向国家公务员过渡,既要坚持条件,又要保证质量,使过渡后的公务员队伍达到优化、精干的要求,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依据“三定”方案核定的编制数,各部门、各街道编制了职位说明书,在编制内进行过渡;二是审核条件,凡过渡人员必需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现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1996年或1998年全市统一过渡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和未参加考试的正科级以上机关工作人员。1994年、1995年度,考核结果均称职等次以上的机关工作人员,具备国家干部身份。1998年、1999年,新城区国家行政机关符合过渡条件的192名工作人员先后分两批进行了国家公务员过渡,并通过银川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的审核验收,同时,终止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到机关工作的惯例。
2000年,进一步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务员各项政策、法规,大力宣传《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推行各项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录用制度,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二是进一步严格考核奖惩制度,促进公务员奋发向上;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员交流、回避、辞退等制度;四是强化“公仆”意识,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通过以上措施,使公务员制度趋于完善。2003年7月,印发《2003~2005年西夏区国家公务员、国家机关工作者培训规划》。加大对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的培训力度。2006年初,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公务员实绩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从8月1日起为每位工作人员建立实绩考核档案。同年10月西夏区委印发《银川市西夏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工作方案》,加强公务员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强化。
三、考核奖惩
1994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公务员制度走向规范化。1995年6月,新城区成立了新城区国家公务员考核委员会,制定《银川市新城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从德、能、勤、绩4个方面,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考核评价分优秀、良好、称职(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并建立检查评估和验收制度。对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奖励晋升一级工资。对连续三年考核评价不称职予以辞退。1996年10月,新城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转发《银川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奖惩暂行办法》。1998年10月,新城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向银川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呈报《新城区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方案》。在15个政府工作部门、7个街道办事处、1个政府议事协调机构、3个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拟设主任科员17名,副主任科员26名。1999年,开始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定量测评指导标准》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及等次指导标准》。进一步规范年度考核,提高考核质量。2003年又制定了《西夏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规则》。
2000年,共考核1629人。其中,行政442人,事业单位1187人,考核优秀等次164人,良好842人,称职580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5人,优秀等次占10%。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发给《优秀证书》并要求所在单位予以物质奖励。考核工作开始进入规范化、制度化。2002年,西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共2216人参加。其中,考核优秀等次212人,称职(合格)等次1957人,基本称职合格等次3人,不称职(不合格)28人,未定等次16人。2003年,参加考核的共2751人。其中,优秀等次271人,占9.85%,称职(合格)等次2418人,占88%,其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2人,未参加考核19人,未定等次24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17人,占0.62%。2005年,西夏区应参加考核2750人。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276人占10%,称职(合格)等次2436人占88.7%,基本称职(合格)等次6人占0.2%,未定等次19人占0.6%,未参评13人占0.5%。2006年,西夏区应参加考核3085人。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336人占10.89%;称职(合格)等次2698人占87.45%;基本称职(合格)等次6人,未定等次28人;未参评13人,不合格4人。2007年,西夏区应参加考核2944人。其中,考核为优秀等次329人,占11.1%;称职(合格)等次2596人,占88.2%;基本称职(合格)等次2人,未定等次4人;未参评7人,不合格6人。
第四节&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1987年经银川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新城区正式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任命)工作。首次聘任(任命)工作,从1988年4月初开始至1988年5月底结束。
1988年3月31日,根据银川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新城区成立工程专业技术、经济、统计专业技术、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委。1987年开始实行评聘制,由用人单位摸底考核,提出聘任意见,报人事劳动部门审核。评聘3年为一轮。1990年12月18日新城区又成立专业技术职务定编定岗工作小组,同日成立小教系列、卫生系列、文化系列、综合系列四个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小组。
2000年4月,新城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及职称评聘交由劳动人事局管理,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工资管理走向统一。2000年,对840名、2005年对1640名中小学教师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逐渐完善聘任管理制度。
2003年,西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领导小组成立。是年,经考核合格晋级高级工57人,中级工72人,初级工31人,共计160人。2004年,西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经考核晋级高级工11人,中级工12人。2005年,西夏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经考核合格晋级技师7人,高级工11人,中级工13人。
2006年,申报高级工20人,经考核合格11人,申报中级工15人,经考核合格13人,晋级初级工2人。
第五节& 离退休人员待遇与证件管理
一、离退休人员工资制度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劳动保险条例》,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符合退休养老条件的,按《劳动保险条例》中养老待遇执行。退职养老补助费为本人月工资的50%~70%。1958年,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办理国家干部、职工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后,国家按工作年限每月发给本人原工资的40%~85%(包括享受15%的“特殊贡献”待遇)。对于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职工,视饮食起居是否需要人扶助的情况,按月发给本人工资60%~70%。职工退职后,国家按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退职补助费,标准为1~30个月的本人工资。1978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退休费提高到本人每月原标准工资的60%~90%(包括15%的“特殊贡献”待遇);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后,除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的80%~90%的退休费外,如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另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一般不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退职职工改为每月按原标准工资的40%发给生活费。同时,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革命委员会的规定,干部、工人退休费低于30元的按30元发给,干部、工人退职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1982年,执行国务院《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制度的几项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干部,一律按离职休养对待,即原工资照发,并对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老干部,按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阶段划分,每年增发1~2个月的本人原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1983年1月,根据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解放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通知》,对解放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战争,或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并根据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阶段划分,每年给予本人1~2个月的原标准工作的生活补贴。1983年7月,根据自治区劳动人事厅、财政厅规定,提高职工退休费和退职生活费的最低保证数,即干部、工人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费低于45元的按45元发给,退职生活费低于30元的按30元发给。1985年4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对未参加工资改革的国家机关和企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给17元生活补助费,企业单位每人每月发给12元生活补助费。同年11月,执行区党委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通知,对于1985年6月26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知识分子,退休待遇提高,即正式大、中专毕业生或者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干部,凡在自治区工作满30年以上的教师,退休后又在境内定居的(下同),照发原工资;工作满25年以上的退休费提高20%,即按本人月工资的95%发给;工作满20年以上的退休费提高15%,即按本人月工资的90%发给。
20世纪90年代起,在几次工资调改中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相应增加离退休退职金。2006年,西夏区离退休人员702人每月增资18.8176万元,平均工资达到1625元。
二、证件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国家干部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退休,工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退休。人事局负责退休人员工资的核算、退休证的发放工作。离休、副处级以上干部由西夏区老干部局管理,两镇及机关部门退休人员由各自单位管理,教师退休后由教育局管理。1996年,新城区人事劳动局为53名工人、23名干部办理退休证。2000年,为11名工人、28名干部办理退休证。2006年,为15名工人、22名干部办理退休证。
第六节& 劳动监察与仲裁
一、劳动监察
1999年8月1日,新城区劳动监察中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两个机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核定事业编制3人。1997年,贯彻执行《劳动法》,继续加大劳动工作改革力度,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时开展了劳动合同鉴证工作。通过签订合同,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999年8月,新城区劳动监察中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后,此项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2006年9月,依据《银川市西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西夏区劳动监察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将“劳动监察中队”更名为“劳动监察大队”,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司机一名)。劳动监察主要职责:宣传国家劳动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督促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劳动争议仲裁
1999年12月,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依法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上级仲裁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下级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形成劳动关系的个体工商户的劳动争议;负责对上述范围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进行鉴证,实行劳动合同的依法管理。
2002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4起,结案62起,结案率达96.88%。其中,拖欠工资案42起,工伤赔偿案件6件,社会保险8起,开除、解除劳动合同8起。2003年,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44起。其中,立案25起,案外调解101起,以其他方式处理10起,不予受理8起。2004年,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3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元。2005年,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86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348243元。2006年,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00起。其中,立案处理13起,非立案调解387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0万元。2007年,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45起,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100.2万元。
第三章& 劳动就业
第一节& 机& 构
一、西夏区劳动就业局
机构沿革& 1979年,成立银川市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由新城区劳动科代管。1984年9月1日,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重组,对辖区各劳动服务公司进行摸底调查,开始办理各项业务。其主要任务是运用行政职能和经济手段,统筹劳动就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扩大就业面,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术培训。1990年7月18日,成立新城区劳动就业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劳动就业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劳动服务公司。1992年,银川市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更名为银川市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1999年6月8日,新城区新建立的职业介绍所劳务大厅正式启动。主要承担职业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劳动合同、鉴证仲裁等工作。2000年,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与银川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联合创办了银川市新城区劳动就业培训基地。
人员配置 &1981年2月28日银川市革委会研究决定,给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事业编制6名,其人员从市级机关和新城区现有行政人员内调剂调配。1986年9月8日,市编委确定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属新城区劳动人事科管理,人员编制,增至9名。
1998年,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有编制人员11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会计、出纳各1人,企业管理1人,就业培训、安置、统计1人,职业介绍所1人,失业保险3人,司机1人。
2005年,西夏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共核定编制人员10人,超编人员1人。其中领导2名,办公室2人,综合科4人,人才劳动力市场3人。是年,西夏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安置公益性岗位“4050”人员5人,任期3年。2006年1月 ,西夏区劳动就业局安置公益性岗位“4050”人员3人,任期3年。
二、人力资源市场
西夏区人力资源市场,成立于2000年6月28日,其前身为新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位于北京西路367号,市场建筑面积328平方米。市场内拥有多功能大屏幕,办公自动化、信息网络化设备,档案保管室一间。设有档案托管、人才介绍和证件办理等业务。隶属西夏区劳动就业局管理。
人员配置& 2006年6月,新成立的新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编制人员3名。因业务需要面向社会聘用2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其工资由新城区劳动就业局承担。安置公益性岗位“4050”人员8人(任期3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2人。2006年底,西夏区人力资源市场共有工作人员15人。
三、镇、街劳动就业保障机构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西夏区辖区内的许多工业企业转制和破产,下岗失业人员逐渐增多,给就业再就业工作增大了压力。自2001年起,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积极拓展就业渠道,使劳动就业机构向街道、社区延伸。2001年,投资3万元,在街道社区建立了8个就业服务站。开始摸底调查,登记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情况。为下岗失业劳动力就业再就业奠定了基础。2003年8月5日,成立西夏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西夏区政府区长张勇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劳动就业服务局,朱文江任主任。同年,为更好的组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成立西夏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
街道劳动保障所 &2003年至2004年,西夏区在6个街道办事处成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专门干部12人。在46个社区居委会成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主要承担职业介绍服务(信息服务、咨询服务、介绍服务)和就业再就业工作,保证基层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的落实。
两镇劳务输出办公室& 2004年6月,在辖区内镇北堡镇,兴泾镇成立劳务输出办公室,主要承担发展劳务产业工作。
第二节& 就业培训安置
一、就业培训
1985年,就业前的职业技术培训,采取了多层次、多渠道和对口培训,半工半读,以师带徒,岗位练习、短训班等形式,分期、分批的开展了培训工作,共举办不同类型的班次21期,参加人数达1108人。经过考核,择优选拔输送。1986年,完成在岗培训755人。1987年,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先后在10个单位开展了由从业青年参加的多形式的以师代徒,岗位培训工作,培训人数达519人。培训后提高了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增强了生产技能。宁夏建机厂劳动服务公司青年张跃先,被招收到区建一公司安装处,经过技术考核,被评定为六级技工。1988年,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先后在16个单位685名从业人员参加在岗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了化工、机械等4期定向培训班,共有学员323名。1989年,新城区大力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先招生,后招工”的政策。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工作,把“先培训后就业”的方针深植在待业青年心中。让许多单位和个人对培训工作有了新的看法和认识。在落实办班、挑选工种、人数、师资配备、教学设施、结业志向等方面严格把关,提高了培训质量。是年6月,各基层服务公司办在岗培训班2期1116人。定向培训班1期60人。社会个体办培训班1期40人。
1996年6月,成立了新城区就业培训中心,吴军任培训中心主任,开展了家电维修、摩托车修理等培训。1998年,就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在场地、设备、资金和师资缺乏的情况下,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依靠辖区单位的设备条件,委托代培失业、下岗人员1628人次。为部分失业青年和下岗职工提供了知识和技能再训练。1999年,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针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掌握技能单一,难以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制约重新上岗的情况,成立了下岗职工培训中心,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分批分期的开设了家电、摩托车修理等实用技术培训班。年底,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配合各企业共培训下岗职工和失业职工2490人次,中短期技术技能训练1020人次。配合区、市职业科技学校为轻纺系统企业转岗培训1470人次。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大量失地农民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出现与日益饱和的就业岗位相冲突,原新城地区继续延用训练班培训的形式,但是学习内容比以往更丰富、实用,培训期也由原来的短期变为中长期。
2000年,新城区在狠抓培训中心工作的同时,走出劳动部门自己进行就业培训的圈子,与银川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联合创办了“银川市新城区劳动就业培训基地”。在“中心”和“基地”都办有全日制白天班和业余培训班。就近、方便、快捷地为各大、中、小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和求职者进行技术、技能培训。截至11月底,已开设了6个专业的培训。利用“中心”和“基地”,同时和各企业再就业中心协办各类培训13期,共2273人次。其中,岗前培训623人次,劳动就业指导培训1146人次,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504人次。2001年,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在发挥就业培训中心、就业培训基地和各级再就业培训中心作用的基础上又与银川化肥厂(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文昌路办事处、翟靖巷社区建立了良好的就业培训关系。共培训下岗和失业人员11期,699人。2002年年底,西夏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和其它各类人员共1410人(其中下岗职工580人,失业人员440人,其它人员430人),培训专业有计算机应用、家电维修、摩托车修理、手工编织、家政服务等。
2003年9月,西夏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在银川市第二职业中学举办电脑培训班,共有136人参加。此外,开办各类培训班13期,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750人。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国家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工作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提出共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为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西夏区委、政府于2004年5月成立西夏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指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2148人,通过培训就业1480人。2004年,组织各类培训班23期4611人,就业3531人,就业率达76.5%。组织劳务输出培训5610人,其中就业引导培训4期1032人、技能培训21期4578人,培训后输出4769人,输出率达85%。
2005年,西夏区在培训模式和工作机制上均有创新,针对劳动力资源状况、就业意向及市场需求,组织开展 “订单、定向培训”和创业培训,做到 “分类培训,有的放矢”,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同时,积极与自治区、银川市职业鉴定部门联系,做好技能鉴定工作。实行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一条龙”服务。是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办司炉工培训班2期,共460人,有316人取得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87人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1%。全年组织各类人员就业培训3523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1618人,其它失业人员培训1733人,创业培训2期172人。2006年8月1日至10日,对辖区内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掌握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状况。是年,组织城镇各类失业人员技能培训5049人。创业培训101人。培训后就业率达82%。
二、就业安置
“文革”时期曾停止招工,待业人员增多。1979年后,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总人数达21431人,失业人员近3万人,使银川市失业率高达6.5%,形成第一次待业高潮。银川市实行“广开门路,积极组织发展待业青年服务队”。新城区为更好、更便利的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各大企业相继成立劳动服务公司(队),主要安置返城知识青年和家属职工子女就业。1979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与城镇新成长起来的社会劳动力汇合在一起,使城镇待业人员骤增。国家为了安置上山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各国有大中型企业相继成立了劳动服务公司、青年服务队,其性质属于集体企业,主要安置返城知识青年和各企业家属职工子女就业。
1980年起,贯彻全国劳动就业会议精神,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招工、招生、自然减员顶替等途径进行安置。新城区党委从实际出发,在坚持招工考核、择优录取的前提下,按照党的政策,对社会上的困难户、多子女户、海外华侨、烈军属,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适当照顾。新城地区通过招工,安排待业青年1294人。自然减员顶替1219人。通过招用临时工,安排731人临时就业。1981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劳动就业方针和新城区党委确定的就业原则,新城区把发展集体和个体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建筑业以及各种手工业作为安置待业青年就业的主要方向。新城地区除招工、征兵、招生安排2231人外,在原成立82个劳动服务队的基础上,又新成立劳动服务队17个,安置待业青年275人。1980年以前的待业青年通过组织劳动服务队,介绍临时工、季节工等形式,基本就业。1982年,新城地区招工1038人,其中全民职工670人,集体职工368人。自然减员顶替575人。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共签发待业青年证1637人。根据市政府指示,此项工作移交到银川市劳动服务公司。1979~1982年上半年,新城地区共组建劳动服务队112个,安排临时就业3659人。与新城区民政部门合力,帮助贺兰山街道办事处重新组建柳编厂,安置16名残疾人员就业。后根据银川市政府指示,将此项工作全部移交给银川市劳动服务公司。
1983年,劳动科完成国家计划内招工850名,办理自然减员顶替742名,共安排1592名待业青年正式就业。1984年9月1日,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正式办公,它的主要任务是运用行政职能和经济手段,统筹劳动就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扩大就业面,进行就业前的职业技术培训。逐步达到“先培训,后就业”,“不经过培训不就业”的原则。充分发挥好“蓄水池”的作用,吞吐社会劳动力,调查摸清并合理的利用劳力资源,为劳动制度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服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三结合”的就业方针,使新城区的劳动就业工作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对辖区内各劳动服务公司系统,开展了全面摸底工作。通过登记,对待业青年全部建档、立卡、编号入册,及时掌握待业青年变动情况。建立37所劳动服务公司,93个劳动队,共发展生产、服务、劳务企业网点215个,安置待业青年2295名。通过全民招工、补员、顶替、个体经营方式就业外,是年底,实有纯待业青年2096名。
1985年6月28日,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下发关于《城镇待业人员登记办证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新城区为有新城区城镇正式户口,年龄16~2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未升学而要求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其它要求就业的适龄城镇青年办理待业证。另外,年龄超过25周岁,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具有劳动能力并要求就业的人员,也可办理待业证。1985年底,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系统共有企业127个。共办理各类服务网点283个,安置待业人员2600人。新城区总待业人数为5892人。其中,接转1984年待业人员2096人,新增加待业人员3796人。通过全民所有制单位招工、集体所有制单位招工、劳动服务公司系统安置、街道办企业安置、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临时工等形式共安置5154人就业。
1986年,新城地区共有劳动服务公司(队)107个,共办起各类生产服务网点217个,安置待业人员2428人。完成总产值2137.56万元,上缴税金188.6万元,实现利润201万元。是年,新城地区总待业人数为4824人,通过全民所有制单位招工、减员增补,集体所有制招工、减员增补,劳动服务公司系统安置,街道办事处安置、自谋职业、中专学校招生、参军,临时工净增,共安置就业3080人。截至12月底,待业人员达1744人。劳动制度改革以来,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第一次全面承担了组织报名、考试、到推荐招工的工作,共计699名。1986年,农转非人员大量增加。是年9月前,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对辖区内各农场、建筑系统等单位的农转非人员进行调查,约1万人转为城市户,其中属“三招”青年约700人。这为合理的调整劳动力资源,搞好安置就业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是年,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针对个别劳动服务公司(队)经营不善的情况(如建机厂和西北轴承厂劳动服务公司),积极与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协商,减免其86年的部分所得税。这对该服务公司兴办服务网点扩大再生产,带动就业做出长远规划有积极作用。
1987年,新城区建立劳动服务公司(队)103个。其中,服务公司55个,劳动服务队48个。共办企业123个,有各类生产服务网点210个。共安置待业人员2528名。是年,新城区总待业人数为5745人。安置就业总人数3545人。完成总收入2751.51万元。1988年,新城区共建立劳动服务公司(队)108个。其中,劳动服务公司58个,劳动服务队50个。共办独立核算企业140个。有各类生产服务网点212个。共安置待业人员2489人,占从业人数的51.6%。全年完成总收入3068.28万元,实现利税580.19万元。1989年, 新城地区共有待业青年5687人,通过各种渠道安置就业总人数3404人,除其它原因减少32人外,到88年底,实有待业青年2251人。
20世纪9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滑坡,下岗和失业人员出现,并逐年增加,各大企业的劳动服务公司(队)逐渐萧条,部分倒闭。劳动就业形势严峻。1995年后,在做好困难企业下岗职工救助工作的同时,实施再就业工程,通过再就业技能培训、介绍重新就业和工商、税收、信贷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鼓励自谋职业。1998年,成立新城区再就业服务中心,初步摸清辖区大中型企业下岗职工共有13349人。经过企业、社会、政府各行各业的努力。11月底,已安置4223人就业。年底劳服企业总数保持在31家,实现总收入2.71亿元。是年,筹资15万元,建立新城区职工市场,下岗职工可免费进入市场经营。年底,已有近150家摊位进入市场,其中下岗人员58家。是年,办理失业证件540本,外来人员流动就业证454本,下岗职工待岗证500个,向企业推荐介绍从业人员374人。
1999年6月,新城地区下岗职工数达14738人左右,办理失业证310人。面对如此巨大的再就业压力,新城区委、政府从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广开门路、扩大就业。是年,利用现有同心路职工市场、西夏商场职工自立市场和新城北街再就业市场的商贸优势,优化市场管理,与工商、税务部门协商,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下岗职工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提供方便。6月,已安置下岗职工近1000人;加强与辖区内大中型企业的联系,了解用工情况,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找岗位。先后在银川橡胶厂、宁化、华夏净水公司等一些较好的企业安置500多名下岗职工;利用居委会换届,优先录用144名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下岗职工,加大对辖区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不合理用工现象的监察和清理工作。规范单位用工事宜,提供800多个岗位,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
2000年,辖区各劳服企业公司的改制工作基本完毕,并与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脱离关系。如:银川市一毛、二毛、三毛劳动服务公司在鼎盛时期安置了相当一部分家属工和子女就业,生产经营状况、税收都相当不错, 90年代末期,大厂相继破产,劳服公司也随之倒闭。劳服公司(队)成立时,人员、资金全部是大厂投入的,后因大厂改制,破产或倒闭,劳动服务公司(队)也随着大厂走,大部分被原大厂合并收回或改制成股份制企业,鼎盛时期的120多家劳服企业已不存在。2001年,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积极拓展就业道路,使劳动就业机构向街道、社区延伸,投资近3万元,建立新城区街道社区就业服务站8个。是年,对辖区7个街道办事处和私营企业单位进行为期2个月的社会调查,摸清了新城地区的社会失业率和隐形就业情况。2002年,西夏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4%。是年底,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80人。
2003年,西夏区人才劳动力市场继续发挥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求职登记。档案托管、社会保险等“一条龙”服务,截止11月,进场单位595家,进场咨询人员5600人次,接待各类求职人员1973人次,收集信息602条,岗位2780个。安置就业人数2288人。筹资8万多元,在长城机床厂建立了西夏区下岗职工自立市场,安置了60多名下岗职工。8月16日至17日、9月12日至13日,西夏区分别举办 “2003年夏季就业和再就业大型洽谈会”和“2003年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洽谈会”,共收集信息75条,提供就业岗位620个,进场人数多达800人次,与用工单位达成意向的192人,94人被单位正式录用。是年底,城镇新增就业岗位2600多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960人。2004年3月22日,在兴泾镇举办 “农村富余劳动力指导培训暨春季用工洽谈会”,54家用工单位,向兴泾镇群众提供6100多个岗位。进场1700多人,达成就业协议623人。全年共举办现场用工招聘洽谈会8期,共有用工单位113家,就业岗位7300多个,进场人员6480人,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的1095人。&&
2004年,自治区政府为解决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采取由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人员的措施。西夏区统计清理出公益性岗位187个,安置“4050”人员187名,并签订劳动合同。是年12月,西夏区给各社区劳动保障事务站配备专职劳动保障协管员1名,共53名。随着大银川的建设,城市中心逐渐西移,西夏区部分土地被征建设用地,失地农民涌现,劳动就业形势严峻。是年底,城镇新就业3800人,其中实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400人(“4050”人员再就业5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2005年3月,在兴泾镇,举办“春风行动 ”大型招聘洽谈会。
2006年3月3日,在镇北堡镇召开西夏区2006年“再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农民工供需洽谈会。当天进场人员2800多人,用工单位124家,3875个岗位,达成就业意向685人。是年底,西夏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召开现场招聘洽谈会12次,提供用工信息556条,岗位6600个,实现就业1280人。城镇新就业5628人。其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03人(“4050”人员再就业136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2007年西夏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大型人才劳动力招聘会9次,进场求职1万人次,成功介绍求职人员就业5378人次,走访联系用人单位784家,获取劳动用工信息1650条,共办理失业证1722本,代收代缴养老保险1200人次(代收上缴金额337万元),新接收下岗失业人员档案托管503份,为80位达到法定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并实现了退休职工的社会化管理。与此同时,走访职介成功人员回馈信息160人次,获取用人单位反馈建议38条,建立长期用工单位30家。
第三节& 劳务管理
一、人才市场管理
2000年6月28日,新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成立,主要开展人才劳动力招聘、交流、登记、咨询、推荐就业,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搜集、整理与发布,人事代理,托管档案等工作。半年时间,新城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就收集各类用工信息286条,用工岗位12981个,进入市场咨询人数3900余人,求职登记714人,职业介绍成功623人,档案托管72人,代缴养老保险70人。办理各种证件和用工手续(包括暂管局)共计2924人次。是年底,西夏区人才劳动力市场,通过职业介绍、招聘会,安置就业1268人。
2001年,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推进人才市场的“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为下岗、失业人员和求职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截止10月底,新城区人才市场共收集信息431条,就业岗位2486个,各类求职人员1132人,入场咨询人数3550人,成功介绍364人,档案托管1113人,办理各种证件2771个。2002年,西夏区人才劳动力市场面向社会,收集用工岗位2083个,其中介绍成功1066人,介绍成功率为51%。办理各种证件(失业证、就业证、外出就业登记卡)5410个。
2003年,西夏区人才劳动力市场迁址到同心路。是年,西夏区劳动就业服务局继续发挥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求职登记,档案托管、社会保险等“一条龙”服务,截止11月,进场单位595家,进场咨询人员5600人次,接待各类求职人员1973人次,收集信息602条,岗位2780个。安置就业人数2288人(成功介绍1268人,社区安置就业1020人,其中包括免费介绍256人)。办理各种证件7889本,档案托管934人。2004年,西夏区人才劳动力市场为1338人办理了档案托管手续。2005年,西夏区人才劳动力市场档案托管1360份。2006年,西夏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召开现场招聘洽谈会12次,提供用工信息556条,岗位6600个,实现就业1280人。
二、劳务输出管理
2003年,西夏区劳务输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加强对劳务输出工作的领导。当年,西夏区共组织劳务输出8665人次,劳务总收入达2508万元。2004年,在辖区内各乡镇成立劳务输出办公室,主要承担发展劳务产业工作。是年底,组织劳务输出培训5610人,其中就业引导培训4期1032人、技能培训21期4578人,培训后输出4769人。年内西夏区组织输出5837人,实现劳务收入1836万元。2005年,组织输出人员培训2837人,劳务转移输出5871人,实现劳务总收入2935万元。是年,建立劳务中介公司2个,培训优秀劳务经纪人27个,带动劳务输出1431人。为促进西夏区就业再就业和发展劳务产业工作,实现城乡就业统筹,给辖区17个行政村各配备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承担劳务输出工作。2006年1月,培训优秀劳务经纪人46个,有效提高劳务经纪人组织管理水平,扩大有组织输出。11月1日,西夏区劳动就业局工作人员王春芮、韩颖与朔方路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李周科带领27名失业人员去福州务工。2006年年底,组织输出14728人,实现劳务总收入7942万元。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4355人,其中专业技能培训2305人。
三、再就业优惠证件管理
国家为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2003年,凡属西夏区户口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持有劳动关系解除合同书、档案托管凭证、户口本的均可办理《再就业优惠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建筑、安装及其它工程作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夜总会、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等”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3年内,凭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经有关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可享受下列再就业扶持政策:
可申请不超过2万元的小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1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同级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延期不贴息;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免交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代收的民兵军训统筹费;
免交税务部门收取的民办税务登记证工本费、代收的地方教育费、水利建设资金;
免交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餐饮从业人员培训费、健康合格证工本费、预防接种劳务费;
免交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免交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求职登记费、成交服务费;
免交交通部门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道路运输车辆职能管理卡(IC卡)收费;
免交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免交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银川市机动车驾驶员(IC卡)收费、机动车辆行驶证工本费(含临时)、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机动车年检费治安联防集资(包括其它部门收取的);
免交城市管理部门收取的城建占道费;
免交宗教部门收取的《清真食品准营证》工本费;
免交文化部门收取的《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免交统计部门收取的统计登记证工本费;
免交技术监督部门收取的统一代码标识证书收费;
免交新闻出版部门收取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免交各类协会、学会收取的会费;
免交涉及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其它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3年,西夏区为1686人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实现自主创业和再就业891人。2004年,为1201人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实现再就业772人。2005年年内,为1815人核办了《再就业优惠证》。其中,实现再就业1102人,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60.7%。2006年,为1911人核办《再就业优惠证》,实现再就业1242人。
四、再就业小额信贷担保管理
2003年8月,自治区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出台,西夏区为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认真做好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核推荐工作。2004年,审核小额担保贷款145.5(120人)万元。2005年,小额担保贷款审核推荐额为280万元。2006年,共为150人审核小额担保贷款,审核推荐额为480万元。
第四节& 社会保障
一、失业保险
1986年,国务院《关于发布改革劳动制度四个规定的通知》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明确由劳动就业服务公司负责待业保险基金的征集、管理、发放和使用。但多年来,银川市劳动服务公司并未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将这项工作下放,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只承担了发放失(待)业保险金的工作,经费由市就业局划拨。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96年年底。1987年,新城区劳动服务公司对辖区内解除、终止合同的39名全民合同制职工进行注册登记,档案管理和再就业安置。为待业职工发放待业保险基金,总额为2418.8元。既宣传待业保险制度,又保障待业职工的一般生活水平。从1997年开始,新城区的失业保险工作除发放失业保险金外,还增加了失业保险金的征集、管理工作。
1989年上半年,根据自治区政府颁布的《关于待业职工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以及有关规定,新城区配置专门的待业职工管理人员,经过对待业职工的摸底统计,共辞退职工135人,按规定为2名符合条件的待业人员发放待业保险金。
1986~1996年,失业保险基金由银川市劳动服务公司拨款,新城区只承担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工作。1997年,新城区的失业保险工作有新的发展。从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管理到发放,全部由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承担。在收缴过程中,对个别困难企业一时缴不上的,先核实人数、金额,实行缓交。1998年,新城区应参加失业保险统筹单位30家2700人,实际参加统筹单位19家1500人。共收缴失业保险金15.2万元,为11人发放失业保险2230元。1999年,新城区应参加统筹失业保险的30个单位2700人,实际已参加的单位已有19个1500人,共收缴失业保险金9万元,发放保险金4913元。
2000年,新城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加大对失业保险金清欠工作力度。不但搞清原有单位失业保险的收缴情况,也发展收缴事业保险金的新单位。全年共收缴失业保险金15.66万元。参保单位24个,参保人数1248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52人。
2001年,由于新城区财政未安排拨付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私营企业大都没有参加失业保险,致使新城地区失业保险扩面工作困难重重。就业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全力以赴,抓征缴、促清欠。11月底,共有参保单位27家,参保人数1373人,收缴失业保险金11万元,为68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11.4631万元。同年底,失业保险余额为38万元,保证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险资金的需求。
2002年,西夏区失业保险参保单位28家1780人,实际征收失业保险金8.3万元。在失业保险金管理上,劳动就业服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到设立专户,严格审核,及时发放。1997~2002年底,失业保险金基金结余32.92万元。2003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940人,征缴保险费64.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23万元。2004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57人,征缴保险费70.64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1.85万元。 2005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160人,征缴保险费72.1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5.17万元。2006年,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500人,征缴保险费72.9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0.97万元。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2006年3月2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中共银川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失地农民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西夏区转发《关于银川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06年4月,开始宣传动员,组织实施。6月20日,银川市首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在西夏区政府举行。5~12月,先后在失地农民集中的兴盈公司和盈北村现场办理养老保险6次,为符合条件的1131名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
第十六篇& 教& 育
新中国成立前,新城地区的教育事业十分落后,仅有一所私办小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育事业不断发展,新城区内小学校陆续增加,划分2个学区管理。1964年,新城区政府暂设儿童活动站负责处理区内各小学的具体事宜。文革时期,各小学校成立革命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工作。1969年,新城区的小学全部归工厂管理,实行“厂校合一”,工宣队进驻学校。1972年,银川市将小学管理权下放到三个区管理。新城区设文教卫生科管理辖区小学。1979年,银川市又将小学收为市教育局领导,新城区文教卫生科撤销。1981年,新城区又成立文教科管理小学教育。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1984年,新城区成立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中专院校的招生工作。1995年,新城区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壮年文盲”的两基工作验收。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新城区党委、政府提出“科教兴区”战略目标,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加大改革力度提升教育发展水平。在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中取得可喜成绩。2003年,通过自治区“两基”复查验收。西夏区党委、政府在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同时,提出建设“教育重地”的目标,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健全和完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教育投入体制和运行体制,形成了适应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辖区教育办学体系。
教育改革为教育发展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也为教育强区提供了智力支持。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机构变更也更符合实际,同时也促进了教育的发展。
第一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宁夏幼儿教育发展迟缓,新城区无幼儿教育。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新城区社会团体相继开办幼儿园、学前班。1961年9月宁夏大学办起托儿所。1962年,宁夏军区创办幼儿园,占地面积4000多平方米。设寄宿制托儿小、中、大各一个班。主要招收驻宁部队及边防军人干部子女。1966年文化大革命,因种种原因停办。80年代中期,新城区7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规模较大的厂(场)办企业均办起幼儿园、学前班。在管理上是谁主办,谁负责。幼儿园、学前班的设施设备如课桌凳、幼儿玩具、食堂炊具、餐具等都有主办者统筹解决。幼儿园、学前班的老师由企业工人中选拔。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银川市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新城区厂(场)办、各街道办事处及行政事业单位都有1名领导分管托幼学前教育工作并配备了专职干部。各厂(场)办、各街道办事处和行政事业团体所办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组成了新城区幼儿教育的体系,根据《幼儿教育纲要》,银川市各级各类托幼、园(所)学前班逐步恢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
1989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新城区妇联和教育局加强了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从教学业务,师资培训、园所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与评估,使之健康发展。2000年新城区有正规幼儿园34个,入园儿童5173人。其中新城区教育局直属幼儿园1所。全新城区幼儿入园率达74%以上。
2002年11月,调整后的西夏区地域内增加了兴泾镇和镇北堡镇两个农村乡镇。自此,西夏区的幼儿教育有了新的内容,即农村学前(幼儿)教育内容。
2006年底,西夏区由各级各类幼儿园(学前班)57个,入园儿童6871人。厂(场)办、事业单位部门办幼儿园9个,在院儿童3653人,民办幼儿园48个,在园儿童3218人。入园率98%。西夏区幼儿教育,逐步形成了一种多渠道、多形式、多类型,规模大小不同的办园模式。
第二节& 幼儿园简介
在西夏区50多个幼儿园中,规模较大、办得较好的幼儿园有9所。
一、宁夏大学幼儿园
成立于1961年9月27日,当时的幼儿园是由几间窑洞,一个小院构成。1967年改建成一排平房,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开设四个班,收托幼儿100名左右,全园教职工16人,其中教师2名,保育员10名,食堂炊事员、采购员、园长、出纳各一名。教职工以宁夏大学教职工家属为主,无外聘人员。幼儿园开设了幼儿语言、计算、美术、社会等五项课程,主要以保育为主。入园幼儿全部为宁夏大学教职工子女,从六个月的婴儿到六岁半的幼儿全部在收托范围内。宁大幼儿园于1998年4月动工,1999年10月建成。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共开设9个班,有独立配套使用的活动室、浴室、洗手间、卫生间,采光充足,功能合理,收托幼儿达到400余名,分别设大班、中班、小班,招生年龄为3岁-6岁。教职工人数达到40人左右,教师27人,各班教师均毕业于大、中专院校,幼儿教育专业。90%的教师为外聘人员,一线教师的平均年龄为25岁。行政设置完善,分别有园长、副园长、会计、出纳,资料保管、采购、库管、门卫、勤杂、炊事员、厨师等,严格按照《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进行幼儿的教育和保育。
自2002年幼教中心成立后,无论是从管理,还是教学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原则,每年都承担着区内外幼教同行的观摩学习。幼教中心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教师的专业合格率达到了100%,其中研究生一人,在读教育硕士两人,本科12人,大专30人,中专3人。全园教职工77人,正式工占全园总人数的30%,小学高级教师12人。共开设教学班16个,幼儿总人数达到700余人。
二、自治区党委机关幼儿园&
始建于1982年,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1991年扩建为拥有7个教学班,教职工36人,入托幼儿280多名的一所现代化幼儿园。全园占地面积14355平方米,有教学楼一幢,办公楼一幢及幼儿活动大厅。配有功能齐全的幼儿食堂、操作室、资料室、医务室、玩教具室、电教室、隔离室等。其中占地面积7650平方米的童趣园有孩子们喜爱的动物角、植物角、沙地、草地;有供幼儿体验休闲情趣的亭台长廊、花草树木等自然景观。2006年,幼儿园有教师30人,其中小教高级职称12人,大学本科12人,大专16人,高中2人。区党委机关幼儿园正以科学的管理体系,优美的育人环境,优秀的师资队伍,优质的保教力量,努力为创建高品质、高信誉、强活力的一流幼儿园而努力奋斗。
三、中国石油宁炼幼儿园&
位于西夏区怡安小区园内,由原来的大元一幼、二幼、三幼合并而成。大元一幼位于怡安小区,1991年建园,园舍占地面积2000多平米,幼儿园开设学前、大、中、小、小小班六个。有教职工25人,在园幼儿曾达到200余人。大元二幼位于怡宁小区,原氮肥厂幼儿园,建园三十多年,曾开设学前、大、中、小、小小班,教职工20多人,在园幼儿曾达到150人。后因园所较小,布局不合理,在园幼儿逐渐减少,于2004年并入大元一幼。大元三幼位于怡祥小区,2000年开园。园舍占地面积1094平方米,在园教职工17人,曾开设大、中、小、小小班四个,在园幼儿曾达到150人。由于园所较小没有发展空间,于2006年并入大元一幼,即现在的中油宁炼幼儿园。现有教职工15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5人,专科学历9人,高中毕业1人。在园幼儿九十多人,多为宁炼本厂职工子女,开设大、中、小、小小四个班。园所环境宽敞,户外有绿地、塑胶地、大型玩具。室内布局合理,玩教具较完备。能注重服务,加强管理,提高办园质量。1996年在银川市第二次幼儿园分类评定中被定为自治区一级二类幼儿园。
四、宁夏军区幼儿园&
始建于1962年,地处宁夏军区大院,占地面积4000多平方米,设寄宿制托儿、小、中、大各一个班,主要招收驻宁部队及边防军人干部子女入托。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因种种原因停办。1972年重建,开设大、中小2个混合班,幼儿在园人数约40人,主要来源于军区机关干部及军内职工的孩子,保教人员大部分是随军家属、干部子女(高中毕业)及社会上招收的人员近18人(其中两人毕业于银川幼儿师范学校),担任幼儿园保育与教育工作。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幼儿园有了很大的变化。建园规模不断扩大,到2002年为6个班,幼儿人数增加至近180人,教师队伍从18人增加到30多人。人员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教师大、中专以上学历占85%,本科学历占15%,保育员70%达到中专学历。
2002~2005年,在幼儿园落实“十五”规划工作中,宁夏军区首长两次视察幼儿园,并为幼儿园投资近80多万元,进行了设施设备的更换与改造;补充了室内、外玩教具及多媒体设备(电脑、摄像机等);配置床单、被套、床垫等。同时,对幼儿园的保教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为幼儿园有长足发展奠定基础。
五、银川铁路幼儿园&
创建于1982年,建成初期园所规模有一幢二层小楼和一排平房、8个班的规模,能容纳200余名幼儿。教师来源主要是职工家属和待业青年。2002年,幼儿园的占地面积达到18900平方米,三幢教学楼,一幢办公楼,可同时容纳20个教学班。幼儿园于1997年达到自治区一类幼儿园标准。2002年以后,兰州铁路局投资50万元对教学楼及办公楼设施设备进行了更新和改造。幼儿园投资35万元改造了6个蒙氏活动室、舞蹈厅、图书室。面向社会招收幼儿,在园儿童稳定在500~600名之间。幼儿园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开设语言、数学、艺术、健康、社会等领域的课程和舞蹈、绘画等特色课程。大力推行蒙氏教育理念,先后开设了六个蒙特梭利实验班。2001年幼儿园被评为全自治区学前班教育先进集体;2002年银川市第四次幼儿园分类评定被定为自治区一级一类幼儿园。2006年底获自治区食品卫生A级达标单位和银川市市级示范园。
六、西轴幼儿园&
1987年10月,西轴幼儿园在厂区家属院建成交付使用。占地面积4680平方米,建筑面积2430平方米。园内设施先进齐全、 环境优美、富有童趣。山上的职工逐渐搬迁下来,幼儿入园的人数越来越多。到1992年山上沟口、沟里的两所托儿所全部搬迁合并到银川新幼儿园。幼儿园共开设了12个班300多名幼儿,教职工40多人。幼儿园于1992年3月28日在宁夏教育厅正式注册登记。1992年底,被银川市教育局评为一级二类。1997年银川市第二次定级验收,被评为自治区一级一类幼儿园。2004年,幼儿园食品卫生被评为自治区食品卫生分级量化管理A级标准。
1998年,幼儿园实行改制,改制后的幼儿园有教职员工30名,设园长1名,保教主任1名,后勤主任1名,保健医生1名,库房管理员1名,有教师17名,保育员2名,炊事员4名,门卫和勤杂工各1人。幼儿园教师中具有大专学历6名,本科学历1名。幼儿高级教师2名,一级教师7名。专业合格率达90%以上。
七、宁化幼儿园&
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宁华园内,占地面积9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是一所综合性的自治区级企业示范幼儿园。1999年,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行的企业改制—主副分离,幼儿园划分到了副业(即宁夏化工厂)。2005年,再次重组改制将主副合并,企业全称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故幼儿园也改名为宁夏石化公司幼儿园。1996年,在银川市第二次幼儿园分类评定中被定为自治区一级一类幼儿园。1999年,通过自治区一级一类幼儿园复验,于2002年评为银川市示范幼儿园。是年,在银川市第四次幼儿园分类评定中被定为自治区一级一类幼儿园。2004年,被自治区教育厅确定为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 2006年,投入近300万元改善了幼儿园的室内外环境,增添设施设备,提升了幼儿园的办园水平,通过自治区示范幼儿园复查验收。
八、银棉幼儿园&
1990年10月建成开班。幼儿园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是一所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2550平方米,建筑面积1570平方米。截止到2002年,幼儿园有专业教师13名。其中,学前教育大专学历4人,在读大专6人,中专2人。幼儿园共设6个班,有孩子260人。1996年,在银川市第二次幼儿园分类评定中被定为自治区一级一类幼儿园。2002年,在银川市第四次幼儿园分类评定中被定为自治区一级一类幼儿园。
九、新城回民幼儿园&
始建于1994年,属银川市新城区教育局直接管理,占地面积6600㎡,有教职员工58人,专任教师41人。其中,高级教师15人,本科学历20人,专科学历14人。幼儿园设大、中、小12个教学班,在园幼儿450人。是宁夏大学幼教实习基地。2001年被评为“自治区学前教育先进集体”。2002年11月,新城区回民幼儿园划归金凤区,更名为金凤区回民幼儿园。
第二章& 小学教育
第一节& 教育与教学
一、小学教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 由政府投资,新城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了新城二小;60年代先后建立了新城三小、四小、五小、六小。70年代至80年代,随着银川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市区新建单位增多,居民增加,为解决居民子女就学问题,又成立了新城九小、十小。先后接管了棉厂子弟小学,区建一公司职工子弟小学,宁夏军区子弟小学。80年代末,新城区所属小学共有11所。
90年代,按照市教育局的指示,在教学业务的管理方面,先后增加了“铁路职工子弟学校”、“西轴小学”、“化肥厂子弟小学”、“长城机床厂子弟小学”、“二一七小学”、“芦草洼实验小学”、“华西村小学”等。
2002年后,辖区内所有小学,包括厂(场)办学校全部归西夏区教育局管理,经合并及重新排序后,2006年底,西夏区直属小学28所。其中,农村小学12 所,城市小学 14所;辖区场办小学3 所,民办小学7所。辖区有在校学生24821人,教学班级490个,在职教师1112人。
二、小学教学
银川解放后,人民政府投资办学,相继成立了新城二小、三小、六小等,学制改为《四二制教学计划》,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提倡全面发展,因材施教。1952年,学习前苏联经验,课堂教学采用“五个环节”教学法:1、组织教学;2、复习旧知识;3、讲授新课;4、巩固知识;5、布置作业。要求教师课前编写教案,加强课堂教学的目的性与针对性。1954年,政务院在《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提出:“教学是学校压倒一切的中心,”出现课堂以教学为中心,教师赶进度,学生课业负担重,考试名目多,学生忙于应付作业和考试,处于紧张状态的现象。1955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减轻小学生负担过重的指示》,才予以纠正。大跃进年代,强调政治挂帅,思想领先。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即结合政治、结合生产、结合实际。克服“三脱离”现象。小学也投入这一实践活动中。师生一度参与拾废铜烂铁,参加劳动生产,勤工俭学等活动。20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五八年出现的劳动过多,政治运动冲击教学的现象,提出保证教学时间,师生劳动时间有所控制。1962年进一步明确提出大力提高教学质量,使学生的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要求,教学方法上提倡精讲多练,讲清讲透重点、难点;算术教学加强心算、口算、笔算的技能培养。各小学按课程成立年级教研组,组织年级集体备课,加强了教学研究和教研实验。
“文化大革命”开始,教学秩序被打乱,考试停止,各年级课程均以《毛主席语录》为主,高年级加学《老三篇》,结合读学革命大批判文章。学校由半天上课发展为停课“闹革命”。1969年6月20日,由市革委会制定的《城市中小学教学大纲》(草案)公布。学制实行九年制(小学五年,中学四年),开设五门课程:即政治、语文、算术、革命文艺、军体;四五年级增设常识课。教学方法提倡“十大教学法,”实行官教兵,兵教官,师生评教评学,工农兵上讲台,“开门办学,学工、学农、学军”。1972年后,小学教学基本上走入正规。学校大多采用北京市教育局编写的教材兼自治区自编教材。语文教学方法采用“读、画、批、写”的方法;算术教学采用“读、画、批、解”的方法。启发学生动手、动口、动脑,提出问题解决问题。
粉碎“四人帮”以后,银川市的小学教学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教学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循序渐进、直观性、启发性、因材施教等原则组织教学,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双基训练”。从1979年秋季开始采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十年制学校试用课本。80年代,根据上级指示,将小学的五年一贯制改为六年制。四五年级开设的常识课分为:历史、地理、自然课;政治课改为思想品德课,算术改为数学课。为了保证三率(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的实现,各校建立了学生学籍管理档案。学校贯彻实施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全日制六年制小学教学计划的安排意见》。小学教学明确提出:“加强双基,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目标,在教师中抓好“教材过关,”鼓励教师认真钻研教材,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开展了各种教改实验:数学教学采用“尝试教学法”,即出示尝试题,自学课本例题,尝试练习,学生讨论,教师讲解。语文教学进行“听话训练”,“集中识字”,“大量阅读,分步习作”,“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世纪90年代,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管理,岗位责任制。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按照九年义务教育教学计划,开足课程,严格教学常规管理。大纲是法规性文件,学校要依法执教。为了更好地贯彻“义务教学大纲”,教研室组织了不同形式的学大纲辅导讲座,逐题讲解并解答疑难问题,进行了学大纲统一考试,各校及格率均为100%。加强了学校各年级组教研工作的管理,要求各学科的年级组制定出教研专题及学科带头人;组织了校级、区级观摩教学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专家讲座等形式相互学习,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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