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6月到08年2月乌鲁木齐社保退费流程合计约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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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个人社会保险,为什么社保查询时说此帐号不存在?
我已办理个人社会保险,为什么查询时说此帐号不存在?这是什么原因,我能找公司给予我补偿并要求重新补办吗?
提问者:wl5397***时间: 20:02:58地点:3个回答
你好,你所说的情况有两种可能:一、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二、你的社会保障卡被注销了,如果你的社会保障卡被注销了,你可以在找到工作以后,提交社保数码回执单、个人一寸相片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给公司,要求公司重新为其办理社会保障卡。
社保用户名不存在可能有以下情况:
输入的社保号码不准确的情况;按现在的情况,社保号码和号码相同,所以你要确认一下是否是换代或更新时有出入;
如果你是刚办理的,那么也有可能是系统没更新出来。
1、首先百度搜索一下长沙社保查询;其他的城市也可以以相同的方法;
2. 进入到网站之后在导航里面把鼠标移到“网上办事”上面,然后就会弹出选项;这里选择“个人社保查询”;
3. 然后会进入到输入证件号码页面,这里要是不知道自己的证件编号可以选择身份证号码也是一样的;
4. 输入正确的证件号码之后会看到一个表格,显示你的参保状态。表格后面有一个查询按钮,点击就可以查询社保;
5. 进入查询页面会有一个欢迎的动画;
6. 然后就可以进入到社保查询页面,可以看到缴费情况,和账户基本信息等。
您好,根据您所咨询的关于个人社会保险账号的问题,建议您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确认是否流程存在差错,以便更好了解该问题。
答:您好,没有社保增值税这一说。但是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所以您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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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社保的首要项目包含养老保险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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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必须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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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退保条件如下:一是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的;二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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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金要缴费满15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才能领
答: 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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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由交警做出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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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由交警做出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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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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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法律知识:我于15年2月在乌鲁木齐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按要求缴纳乌鲁木齐社保满两_百度知道
我于15年2月在乌鲁木齐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按要求缴纳乌鲁木齐社保满两
我于15年2月在乌鲁木齐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按要求缴纳乌鲁木齐社保满两年,现办理落户被民警告知乌鲁木齐户口停办,让等通知。小孩6岁半,要上学…
我有更好的答案
让你遇到政策了,这就是政策规定,谁也无法解决。
是呢,一户籍警建议带孩子回原籍上一年学,等可以落户了在转回来。我们为了孩子上学才买的房,原籍住房已经卖了,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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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2008年的社保比例各项各为多少?
我在新疆乌鲁木齐,刚入职三个多月,想了解下关于社保的事情。1、新疆这边2008年的社保的“五险一金”,单位所交社保的比例各为多少?2、单位的社保缴费怎么样计算的?3、社保交纳的多少和个人工资有什么关系?谢谢了···
我有更好的答案
如果想详细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最好的是到官网上了解。 乌鲁木齐劳动社会保障局 新疆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采纳率: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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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城市在线05-02 19:24 参保证明打印、个人缴费明细查询、医疗账户流水查询&&只要有一台电脑,这些社保业务你现在就可以在家自助办理了。2004年,乌鲁木齐在全市推广将部分社会保险业务延伸至街道、社区办理,让群众在家门口办理社保业务。伴随互联网融入社保工作程度越来越深,乌鲁木齐办事群众跑路越来越少。今年1月,“新疆社会保险核心三版系统”(简称“新三版”)在乌鲁木齐上线运行,网上服务大厅的打造,让部分业务实现“零跑路”办理。网上大厅避免跑路,移动鼠标自助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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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张晓涛近期正在办理购房贷款手续,需要出具在乌鲁木齐参保的证明。没跑任何地方,他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就下载打印成功了。证明右上角有一个带有二维码的流水号,右下角盖有“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电子证明专用章”。“不耽误时间,太方便了!”张晓涛说,他打听过,因为要加盖公章,以前打印参保证明,必须要到社保局。网上打印参保证明,是乌鲁木齐实现“零跑路”办理的个人社保业务之一。“新三版”在乌鲁木齐上线运行后,开发建设了一个公共服务平台,依托这个平台,打造了网上服务大厅,实现了部分社保业务的网上自助办理。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我们提前进行了摸底,结合以往工作实际,开通了网上办理这些业务。”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综合业务科科长吕宏辉说,这能给大部分参保个人带来便捷,比如参保证明、落户、子女升学、买二手车、购房贷款、出国签证、单位招投标、单位上市等多方面都需要用到。登录自治区人社厅官网,输入流水号可以查询证明真伪。据悉,随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不断改进、完善,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也将逐渐实现办理个人网厅上的业务。经办大厅不用多头排队一个窗口实时办结
4月27日上午,市民任志远到水磨沟区社保分局办理退费。“没想到一个窗口就办完了,也没排队,钱立刻就到账了。”任志远说,刚失业时他到柜台办理过单位缴费转个人缴费业务、领取失业金业务,都跑了几个窗口办理,排队也花时间。任志远此次一个窗口办结业务,得益于社保经办大厅综合柜员制的推行。对于不能在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的业务,市社保局将各个经办大厅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现任何窗口工作人员对各项社保业务通收通办,变群众办事多头办理为一窗受理、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实现“群众少走路、数据多跑腿”的一站式服务。“我们加强了柜台人员的培训,也在柜台配备了智能POS机,保证服务到位。”吕宏辉说,以前申报、审核、缴费业务窗口都是分开的,现在一个窗口办结,通过智能POS机,微信、支付宝、银行卡都可付款。责任编辑:吴敏原标题:厉害了!乌鲁木齐市社保业务新变化!大家都在看分享成功热门推荐您好!欢迎来到养老信息网!,新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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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流程
  为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规范社会保障卡业务,明确相关部门在社会保障卡经办业务中的职责,制定本业务流程。
  第一条& 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和相关业务部门应当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确保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安全。
  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和相关业务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
  第二条& 社会保障卡申办
  参保人员或代办人自行选择在各合作银行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
  (1)申请时参保个人或代办人需填写《社会保障卡发行承办银行意向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交银行审核确认,参保个人留存《社会保障卡发行承办银行意向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一联。参保单位统一办理,单位需填写《社会保障卡发行承办银行意向函》交申办银行,参保单位核对补充《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表》后交申办银行。各承办银行与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制卡数据,并将制卡信息导入自治区卡务系统统一制卡。
  (2)申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当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各承办银行受理时需在中国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中核查申请人或代办人的身份真实性。
  (3)银行留存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发行承办银行意向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参保个人留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一联;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承办银行意向函》、《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表》(需单位加盖公章)。
  第三条& 社会保障卡领取
  社会保障卡制卡周期约为3个月,参保人员可随时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wlmq.lss.gov.cn)查看制卡情况,经查询已完成制卡的在核实社会保障卡详细领取地点后前往合作银行办理领卡、激活手续。(单位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由单位统一按银行流程办理领卡、激活手续)
  (1)参保人(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取社会保障卡。(需要代办人办理的,按各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2)发卡银行工作人员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办理发卡。发卡时需参保人(监护人)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并留存第一联,银行在卡务系统中办理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经参保人(监护人)同意后,填写《启用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功能同意书》并签字确认。
  (3)银行卡号上传和撤销:签订《启用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功能同意书》后,由合作银行通过银行系统将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上传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在每月10号(含10号当日18:00前上传银行卡)统一启用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业务。当月10号以后上传的银行卡号从下月启用代缴代付业务。因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误传银行卡号的,可在10号前通过银行系统撤销,不能及时撤销或已批量启用的,银行要积极配合处理相应业务并积极消除不良影响。
  (4)各承办银行需在中国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中核对参保人(监护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后方可办理。确保社会保障卡发放到本人手中,避免错误发卡造成不良影响和业务后果;确保签订《启用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功能同意书》并激活的银行卡再上传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确保参保人员掌握使用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的有关要求。
  (5)银行需留存参保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启用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功能同意书》。
  第四条& 社会保障卡使用
  (1)参保人员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首次使用后,原社会保险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将转至新社会保障卡中,原卡将自动停止使用。参报人今后就诊、住院、购药均应持新社会保障卡办理结算。
  (2)参保人员在领取社会保障卡时填写《启用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功能同意书》的当月(10号前银行上传为当月,10号以后为下月启用)起自动激活社会保障卡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金融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今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都将通过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实现。
  (3)各合作银行网点及时告知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的有关要求。
  第五条 社会保障卡挂失和解挂
  社会保障卡如发生丢失,需及时办理挂失手续。社会保障卡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两种:
  (一)口头挂失
  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先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333咨询服务电话挂失社会保障卡的社保功能或直接拨打发卡银行公布的客服电话同时挂失金融功能。
  (1)电话挂失社会保障卡时,银行工作人员需详细询问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以及银行端登记本人电话信息等,确认后方可在卡务系统中办理口头挂失。
  (2)对于获得他人信息恶意挂失他人社会保障卡的,各协议银行要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控制;各合作银行应将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挂失与社保功能挂失一并制定规范流程。
  (二) 社会保障卡解挂
  口头挂失后但未办理书面挂失的,如社会保障卡找回,持卡人需到卡面标识合作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 &解挂&手续。
  (1)参保人(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卡面标识合作银行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的解挂手续。
  (2)参保人(监护人)需完整详实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签字确认并留存第一联。发卡银行审核确认后在卡务系统中办理卡解挂业务。解除挂失后即可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
  (3)各承办银行需在中国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中核对参保人(监护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后方可办理。建议各合作银行将社会保障卡与本行的银行卡纳入统一规范管理。
  (4)银行留存参保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二联。
  (三)书面挂失
  口头挂失后,参保人确认社会保障卡丢失的需尽快到发卡银行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1)书面挂失时参保人(监护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参保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需留存银行并粘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预留位置。
  (2)参保人员(监护人)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签字确认后留存第一联并提交发卡银行审核,银行操作人员在卡务系统中依顺序办理此业务即可(卡务管理中卡挂失&社会保障卡注销&批量制卡业务中批量制卡申请初审)。持卡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需留存并粘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预留位置。
  (3)银行留存参保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二联。
  (4)各承办银行需在中国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中核对参保人(监护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后方可办理。建议各合作银行将社会保障卡与本行的银行卡纳入统一规范管理。
  注:1、办理书面挂失后,不能再办理撤销挂失业务(解挂)。2、在银行办理书面挂失业务时,需根据相关银行的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第六条& 社会保障卡补卡和换卡
  在办理社会保障卡&书面挂失&后方可办理补卡手续。因卡片个人信息有误、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芯片或磁条损坏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及有效期届满的等情况下,需到发卡银行申请换卡。
  (1)社会保障卡换卡流程:参保人员(监护人)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签字确认留存第一联后提交发卡银行审核,合作银行将问题卡进行注销(注销流程详见本文第七条);合作银行业务人员在卡务系统批量制卡业务下查找并重新办理参保人的新社会保障卡业务。
  (2)补、换卡期间参保人员如需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需向受理银行申请临时代缴代付银行帐号,并填写《社会保障卡申办期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临时)申报书》。
  (3)社会保障卡补卡完成后新卡的领取与《社会保障卡领取》流程相同。
  (4)各承办银行需在中国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中核对参保人(监护人)的身份真实性后方可办理。
  (5)银行留存参保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二联、《社会保障卡申办期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临时)申报书》。
  第七条& 社会保障卡注销
  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原因被公安机关注销户籍终结社会保险关系的、以及因使用不便等原因申请他行社会保障卡的,需要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具体办理流程为:
  (1)参保人(监护人)办理销卡手续时需持社会保障卡、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参保人(监护人)到卡面标识合作银行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签字确认留存第一联后提交发卡银行审核,银行操作人员在卡务系统的卡务管理中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即可。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注销需按卡面标识合作银行规定办理。
  (3)银行留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并将参保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粘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预留位置。
  (4)各承办银行需在中国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中核对参保人(监护人)的身份真实性后方可办理。
  (5)各合作银行要制定废旧卡销毁管理制度,避免工作人员不办理注销而冒名使用情况发生。
  第八条& 疆内社会保障卡的转移
  社会保险关系在地(州、市)范围内转移时,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参保人员只保留原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需到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后,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障卡窗口办理重置卡内社保信息业务即可。原社会保障卡代缴代付金融功能停止使用
  (2)参保人员需同时使用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和代缴代付金融功能:参保人员已在原参保地激活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的,需在原参保地注销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后,再向本市申办银行重新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经办流程参照《社会保障卡申办流程》办理。
  第九条 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
  参保人因遗失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密码的,需参保人(监护人)持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或卡面标识合作银行进行社保功能密码重置。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密码重置需按卡面标识合作银行规定办理。具体办理流程:
  (1)参保人(监护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密码重置时需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参保人(监护人)到卡面标识合作银行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经银行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在卡务系统中办理社会保障卡密码重置业务即可。
  (3)各承办银行需在中国人民银行联网核查系统中核对持卡人或代办人的身份真实性后方可办理。
  (4)业务办理完结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由合作银行在第一联加盖公章确认交参保人(监护人)留存、参保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需留存并粘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预留位置,留存银行。
  第十条& 社会保障卡有社保账户密码、金融账户密码。参保人(监护人)到市级社会保障卡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修改社保账户密码。参保人(监护人)到合作银行营业网点可同时修改社保账户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要及时修改密码,以保证账户安全。
  第十一条& 社会保障卡相关业务代理代办,参照《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委员会关于为严重老弱病残等特殊客户做好人性化服务的紧急通知》(银协发[2009]5号)文件精神,由各行制定特殊业务服务标准。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经办流程
  为解决参保人员在未领到社会保障卡前的临时就诊就医即时结算问题,特制定此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经办流程
  一、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的定义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是参保人员在未领到社会保障卡前的就医临时凭证,采用国家标准的接触式CPU卡,无记名、可复用、不加载金融应用、持卡人申领后有一定使用有效期限、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即时结算参保个人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障卡。
  二、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卡面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采用全疆统一的卡面样式。A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与正式社会保障卡一致;B面印有卡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印章、发卡单位、咨询电话等信息,卡的右侧中部嵌有芯片,该芯片既支持社会保障业务的临时应用。
  三、 申领对象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的申领对象为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需要在参保地就诊就医或转诊转院至上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个人,包括:
  (一)由于社会保障卡新办、遗失、损坏等原因,已办理了社会保障卡新增、补卡、换卡业务但还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个人。
  (二)由于无法办理居民二代身份证而不能正常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个人。
  四、 使用有效期限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仅限于参保人本人就医、购药进行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使用,使用期限为60天。使用期到期后如需延续的,参保本人或代理人需至市级社会保障卡管理部门或发卡银行办理延续手续,一个延续周期为60天。
  五、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的收费标准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不收取工本费,使用期满或领取正式社会保障卡时需将临时卡交回发卡银行。但临时卡丢失或损坏的需要按照有关收费标准收取相应工本费用。
  六、 办理流程
  (一)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申领
  申领社会保障卡临时卡时,应由参保人(监护人)到发卡银行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申领手续,符合发放条件的参保个人,现场发放临时卡:
  (1)&&& 完整详实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
  (2)&&& 参保人(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参保人(监护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签字确认并由合作银行加盖公章确认,留存第一联,第二联交合作银行留存。
  4、符合发卡条件的参保个人,现场发放临时卡。
  5、办理社会保险代缴、代付业务。
  办理临时卡领卡、激活手续的同时如需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需同时向受理银行申请临时代缴代付银行帐号,并填写《社会保障卡申办期间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临时)同意书》。办理社会保障卡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将使用临时代缴代付银行帐号。
  6. 新参保人员需在自主选择银行办理新社会保障卡申请手续(灵活就业、城镇居民)后各行将此类人员的信息按照制卡流程提交至卡务系统中后参保人方可办理临时卡。单位新参保人员由单位统一办理新增制卡信息提交合作银行,各行将此类人员的信息按照制卡流程提交至卡务系统中后方可办理临时卡。
  (二)社会保障卡临时卡挂失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发生遗失,参保人(监护人)需要及时到发卡银行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以确保个人医疗账户安全。社会保障卡临时卡挂失业务的办理与社会保障卡挂失流程相同。
  (三)社会保障卡临时卡解挂失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遗失办理挂失后又找回的,需要办理解挂失业务。社会保障卡临时卡解挂失业务的受理与社会保障卡解挂失流程相同。
  (四)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回收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使用期限到期或就诊就医完结后,参保个人需要将其交回临时卡发卡银行。
  (五)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密码重置
  因遗失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密码的,需参保人(监护人)持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或卡面标识合作银行进行社保应用密码重置。具体办理流程:
  (1)参保人(监护人)办理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密码重置时需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参保人(监护人)到卡面标识合作银行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的同时银行操作人员在卡务系统中办理临时卡密码重置业务即可。参保人(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需留存并粘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预留位置。
  (3)业务办理完结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障卡业务受理单》由合作银行加盖公章确认,参保人(监护人)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合作银行留存。
  (六)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的业务应用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的业务功能与社会保障卡的社会保障功能一致,但不具备金融功能。
  七、社会保障卡临时卡管理
  (1)&& 各承办银行负责各行网点临时卡的日常发放、回收
  调配等工作。
  (2)&& 办理临时卡业务所填写的表单银行按要求留存归
  八、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使用注意事项
  (一)&& 社会保障卡临时卡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在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就诊就医时需交验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一致方可结算医疗费用。使用他人名义利用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套取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 持社会保障卡临时卡就诊就医时需要输入社保账户密码,为确保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参保人应在领取临时卡时修改个人账户初始密码。
  (三)&& 临时卡一旦丢失,申领人需要及时到发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以确保个人医疗账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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