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周末算不算法定节假日节日所需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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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中秋福利月饼不再是标配 实物形式应算福利费开支
&nbsp&nbsp&nbsp&nbsp大众日报 记者 李子路&nbsp&nbsp&nbsp&nbsp中秋节,月饼等职工福利该不该发,发多少合适?这些问题曾困扰不少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组织。随着一系列工会职工福利规定出台,“发不发”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发多少”问题又摆在面前。&nbsp&nbsp&nbsp&nbsp去年1月,省总工会出台了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关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的规定。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全国总工会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作了补充说明,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nbsp&nbsp&nbsp&nbsp什么东西不能算作福利?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解释,如果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是以货币形式发放的,那就得算在工资总额中,是补贴的一部分。但如果是采用实物形式,比如节前给员工发一些米面油,应算在企业福利费开支里。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对节日期间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省纪委近日通报7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山东省关于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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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中秋福利月饼不再是标配 实物形式应算福利费开支
日 12:41 来源:大众日报
&nbsp&nbsp&nbsp&nbsp大众日报 记者 李子路&nbsp&nbsp&nbsp&nbsp中秋节,月饼等职工福利该不该发,发多少合适?这些问题曾困扰不少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组织。随着一系列工会职工福利规定出台,“发不发”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发多少”问题又摆在面前。&nbsp&nbsp&nbsp&nbsp去年1月,省总工会出台了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了关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的规定。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全国总工会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作了补充说明,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nbsp&nbsp&nbsp&nbsp什么东西不能算作福利?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解释,如果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是以货币形式发放的,那就得算在工资总额中,是补贴的一部分。但如果是采用实物形式,比如节前给员工发一些米面油,应算在企业福利费开支里。为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对节日期间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公款吃喝、旅游,收送节礼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省纪委近日通报7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和山东省关于规范津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或用以下帐号直接登录 -
中秋还能不能发月饼?
来源:南方日报作者:曹嫒嫒
舆论普遍认为,反腐反的是官场腐败、奢靡之风,并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中秋节月饼到底还能不能发?
  CFP供图
  南方日报讯 将至,中纪委早早发文提醒,要严防月饼腐败“死灰复燃”。9月6日,中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不过,一些单位存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职工正常福利的情况。对此,舆论普遍认为,反腐反的是官场腐败、奢靡之风,并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
  中秋节月饼到底还能不能发?能发的话应该怎么发?专家指出,中央释放的标准是:把普通月饼和奢侈商品区分开来,把正常福利与公款消费区分开。
  “月饼禁令”引市民讨论
  今年8月21日,距离中秋节还有五周时间,中纪委网站即刊文《严防花样翻新的高价月饼“死灰复燃”》,与前两年相比,部署得更早了些。
  9月6日,中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在通知中,中纪委特别提到,“四风”问题出现了新情况,“以奢侈高价月饼为代表的高档礼品花样翻新,形式隐蔽”。因此,中纪委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行动起来,“坚决防止以高价月饼为代表的‘四风’问题反弹”。
  全国各省区市的“反腐禁令”上,“月饼”亦成为标志性物品。于是,在一番“组合拳”之下,公款送月饼、高价月饼现象大为减少。不过,在一些地方,“月饼禁令”也引发了一些议论。
  有市民提出,其实发多发少无所谓,尤其现在绝大部分人都不缺这一点东西,发什么也无所谓,都是单位的心意,大家也图个过节的气氛。公款月饼送礼应该制止,但给员工自己吃的月饼,怎么也没有了呢?
  根据国内某知名网站做的一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参与投票的64.3万网友中,近九成网友认为职工福利不该省,八成网友认为反腐跟职工福利不应该扯上关系。
  反腐不是反职工正常福利
  事实上,检索一下中纪委近几年关于涉“月饼问题”的几次通知中,不难发现,关于“月饼问题”,其实都加了“公款”、“奢华”、“高档”等特定关键词。
  《人民日报》曾先后在新媒体上发表《反腐不是反职工福利》《干部职工正常的福利可以有》等文章,文中提到,中央的八项规定,反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并字斟句酌地提出,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工会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
  《中国纪检监察报》在一篇报道中曾提出:月饼本无辜,但“天价”却让其“变了味”,成了搞不正之风的媒介和掮客,必须和公款、权力划清界限,严防打着月饼旗号背后的歪风邪气。
  就在前几日,在中纪委职员开通的微信公号上,发表了《什么样的领导不会给你发月饼》一文,并提炼出5类不会给群众发月饼的领导:对中央精神不理解的糊涂一刀切者;宁可不发也不惹事的胆小保乌纱帽者;害怕有“事儿”暴露的惴惴不安者;漠视群众利益的自私者;以及歪曲中央本意、误导群众的别有用心者。
  此外,早在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表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节日慰问品。
  今年1月,全国总工会又发布了补充通知,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这句话作了详细解释: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
  不少专家指出,对于中秋月饼该不该发的问题,中央释放出的一个判断标准是:把普通月饼和奢侈商品区分开来,把正常福利与公款消费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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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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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大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广东省委宣传部、南方网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中开展"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知识竞赛"活动。  中秋节就要到了,单位可以给员工发月饼吗?日前,厦门市总工会发出通知,要求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并明确,节日期间,工会组织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如简装月饼等传统节日用品和米、面、油等职工生活用品,但不得购买、发放购物卡、代金券等有价证券。(9月15日《海峡导报》)  厦门市总工会发出通知,节日期间,工会组织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如简装月饼等传统节日用品和米、面、油等职工生活用品。这是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真正体现了工会组织经费为基层服务、为职工服务、为工会组织工作服务的宗旨,值得点赞。  时下,加大力气反腐败,有些地方和部门玩起了“踩跷跷板游戏”,把腐败行为反下去了,却把职工群众的正常福利踩没了。这种把反腐败与发正常福利对立起来的做法,早就为人诟玻笔者真不知,这些基层地方和部门是在曲解反腐政策,还是在乱用政策?试想,该发的福利不发了,让职工难以体会到组织的温暖,如何聚人心?特别是有的地方把年终责任制奖金也当作反腐败的对象,导致当地的所有单位不搞年终考核,即使考核也不奖励,等于是没考核。于是,不仅单位领导承诺不践诺,说话不算数;而且在一个单位,职工干多与干少一个样,来年的工作怎么去推进与发展?  去年7月,全国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指出,各地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员工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去年底,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对“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进行了解释。一些省市总工会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通知精神,规定基层工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向全体会员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少量”慰问品。这说明反腐败与保障职工群众福利不矛盾,适当的福利该发还得发。而今,可发简装月饼,正是在落实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这个可以有。毕竟,《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所有劳动者都依法享有相应的福利。同时,“八项规定”从来没有规定过不许向职工发福利。可见,在反腐败的同时,必须保障职工群众应有的福利,特别是要保障一线职工群众应有的福利,这才符合民意。  问题是,有些地方政府和部门总是把反腐败与保障职工福利对立起来,以为反腐败就是断绝所有职工福利,甚至有的想给职工发正常福利,怕社会舆论揪着不放,以致把反腐败的经给念歪了,步入了“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的困局。这就需要学习厦门市总工会的做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端正反腐败就是反发福利的错误思想,既要克服怕担当、不作为而影响职工正常福利的现象,又要防止简单化、随意性开支使用工会经费而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的正当福利,让职工群众高高兴兴地过佳节。  作者:吕也玫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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