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父亲赌博欠债债,生活所迫急需要一笔钱有人出钱可以为你做任何事情,可以签合同,绝不拖泥带水,卖命卖命

富m克林饔胱源
人生,爱,心
 富m克林饔胱源
修行(from自传)
富兰克林Franklin修行方法,自我完善,修身秘诀: 【缘起】
学校教育和其他教育制度常常按照不正确的原则进行教学, 但是您的方法既简单,目标又正确。 【操作方法】
这些德行的名目和它们的涵义 具体,可操作性   【每天都做】在一个时期内集中精力对付其中的一个  
【激励】,借力打力
这儿我要坚持到底。若是上苍有灵(整个宇宙和宇宙间的一切都在大声叫喊证明上帝的存在),上帝必然喜悦美好的德行;
而上帝所喜悦的人必然幸运。
【缘起】您的自传不仅仅能教人自学,它并且能教人如何成为一个智者。即使最明智的人,在看到了另一个智者一举一动的详细报道以后,也能获得智慧,改进自己的进度。我们看到人类从远古以来,一直在暗中摸索,在这方面几乎连一个指路人也没有,那么为什么智力较软弱的人就应当被剥夺这种帮助呢?因此先生,把当做的事指示给父亲们和儿子们看,帮助一切智者成为像您自己一样的人,也帮助其他人成为明智之士。当我们看到政治家和军人能够对人类变成如何地残酷,著名人士又是能够如何逆情背理地对待自己的朋友时,看到温和顺服的风气的增长;看到伟大和善于治家、令人羡妒的品德和和蔼可亲的作风能够共存于一身,是对人有益的。…………
【操作方法】
就在这时前后,
我想出了一个达到完美品德的大胆而费力的计划。我希望我一生中在任何时候能够不犯任何错误,我要克服所有缺点,不管它们由天生的爱好,或是习惯,或是交友不善所引起的。因为我知道,或是自以为知道何者为善,何者为恶,我想我或许可以做到只做好事不做坏事的地步。但是不久我发现了我想做的工作比我想象的要困难得多。正当我聚精会神地在克服某一缺点时,出乎我意料以外地另外一个缺点却冒出来了。习惯利用了一时的疏忽,理智有时候又不是癖好的敌手。后来我终于断定,光是抽象地相信完善的品德是于我们有利的,还不足以防止过失的发生,坏的习惯必须打破,好的习惯必须加以培养,然后我们才能希望我们的举止能够坚定不移始终如一地正确。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因此我想出了下面的一个方法。
这些德行的名目和它们的涵义如下:
节制。食不过饱;饮酒不醉。
二、沉默寡言。言必于人于己有益;避免无益的聊天。
三、生活秩序。每一样东西应有一定的安放的地方;每件日常事务当有一定的时间。
四、决心。当做必做;决心要做的事应坚持不懈。
五、俭朴。用钱必须于人或于己有益,换言之,切戒浪费。
六、勤勉。不浪费时间;每时每刻做些有用的事,戒掉一切不必要的行动。
七、诚恳。不欺骗人;思想要纯洁公正;说话也要如此。
八、公正。不做不利于人的事,不要忘记履行对人有益而又是你应尽的义务。
九、中庸适度。避免极端;人若给你应得处罚,你当容忍之。
十、清洁。身体、衣服和住所力求清洁。
十一、镇静。勿因小事或普通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而惊慌失措。
十二、贞节。除了为了健康或生育后代起见,不常举行房事,切戒房事过度,伤害身体或损害你自己或他人的安宁或名誉。
十三、谦虚。仿效耶稣和苏格拉底。
【具体,可操作性】
在我的阅读中,我发现在列举道德品质时,各家的分类多少有点分歧,因为对不同的作者同一个词的涵义可以或多或少。节制这个词,比方说,有人把它的意义限于饮食,但另外有人却使它的意义包括调节其他的快乐、欲望、癖好和肉体的或精神的情欲,甚至把它推广到贪婪和野心方面。为了明确起见,我主张宁可多设几个项目,每一项底下少包括一点涵义,不要项目少而涵义多。我提出了十三种德行,这是当时我认为是必需的或是相宜的全部德行名目,在每一项底下我加了一些简单的箴言,充分地说明了我认为该词涵义应有的范围。
【每天都做】
【在一个时期内集中精力对付其中的一个】
既然我的目的是在养成这一切美德的习惯,我认为最好还是不要立刻全面地去尝试,以致分散注意力,最好还是在一个时期内集中精力对付其中的一个。当我掌握了那个美德以后,接着就开始注意另外一个,这样下去,直等到我做到了十三条为止。
接着,按照毕达哥拉斯在他的“金诗篇”里所提出的意见,我认为每日必须检查,因此我想出下面的方法来进行考查。我做了一本小册子,每一美德分配到一页。每一页用红墨水画成七行,一星期的每一天占一行,每一行上注明代表礼拜几的一个字母。我用红线把这些直行画成十三条横格,在每一条横格的头上注明每一美德的第一个字母。在这横格的适当直行中,我可以记上一个小小的黑点,代表在检查当天该项美德时所发现的过失。
我决定给与每一项美德一个星期的严格注意,如此轮流替换。这样,在第一星期中,我密切预防关于节制的任何极细微的过失。其他的美德让它们像平时一样,只是每晚记下有关的过失。这样,假如在第一个星期中,我能使写着“节制”的第一行里没有黑点,我就以为这一美德已经加强了,它的相反方面已经削弱了,其程度也许足以使我扩大我的注意力到下面的一项,争取在下一周内在两行中都没有黑点。这样下去直到最后一项,我可以在十三个星期内完毕一个整个的过程,一年可以循环四次。一个人要替一个花园拔草,他不能企图一次就消灭所有的野草,这样做会超过他的能力,但是他在某一个时候只对付一个花坛,在拔完了第一个花坛以后,才动手第二个。像他一样,我希望我能令人快慰地在我的表格上看到我在品德上的进步,在逐步地清除了横行中的黑点之后,直到末了,在几个循环之后,在十三个星期的逐日检查以后,我会愉快地看到一本干净的簿子了。
……………………
【激励,借力打力】
我从艾迪逊的“凯朵”中引用下面这几行作为这本小册子的题句:
而上帝所喜悦的人必然幸运。
我断定上帝是智慧的泉源,所以我认为在寻求智慧中我应当和必须祈求上帝的协助。为了这个目的我写了下面一篇短短的祈祷文,放在我检查表格的前面,以便每日使用:
啊!全能至善的上帝!慈悲的天父!仁慈的指路人!增添我的智慧,使我能够看清我真正的利益。加强我的意志力,使我能够执行智慧的命令。接受我对您其他子民的衷心的服役,作为我对上帝不断福佑的唯一可能的报答。
【执行情况】
为了反省起见,我开始执行这一计划。除了偶然的间断以外,我一直继续执行了一个时期。出乎我意料以外地我发现我的过失比我想象的要多得多,但我愉快地看到我的过失在逐渐减少。因为我把表格上的代表老的过失的记号擦掉,以便在一个新的循环开始后我可以记入新的记号,我的小册子变成千疮百孔了。为了避免不时地需要重新制造小册子的麻烦,我把表格和箴言放在一本用一种光泽极亮的厚纸制成的纪念册里,横直线是用红墨水画的,可以经久耐用,在这些格子里我用黑铅笔记载我的过失。这种铅笔记号可以很容易地用一块湿海绵擦掉。过了一个时候,在一年中我仅仅完毕一个循环,以后几年中只完毕了一个循环,直到后来我完全放弃了这一计划,因为我在外旅行或因公出国时,常常有许多事务阻挠我执行计划,但是我身边总是带着这本小册子的。……………………
老富100美元对上帝的看法:
美元100是富兰克林的图像,老富对于财富的经营颇有一套。他对人生与上帝的看法是:
天地间有一个创造万物的主宰。
上帝运用天道统治全世界。
人应当用崇拜、祈祷和感恩来敬拜上帝。
但是上帝最喜悦的服役是对人行善。
灵魂不灭。
不论是在今世或来世,上帝必赏善罚恶。
 </p本杰明。弗兰克林很开悟的一封信,si是一个再生
&富兰克林为自己写的墓志铭:印刷工本杰明?富兰克林
印刷业者本杰明?富兰克林的身体(你一本旧书皮,内容已经撕支,书面的印字和烫金也剥掉了)长眠于此,作蛆虫的食物。
富兰克林致赫伯德小姐一封信
我要向你深表哀悼。我们失去了一位非常可爱、可贵的亲人。这是上帝和自然的旨意,当灵魂进入天堂的时候,躯体就要被置入黄土。或者说它是胚胎的发育期,是新生命的准备阶段。
一个人在死的那一刻才算得到真正的诞生。既然不朽的天堂诞生了一个新婴儿,他们幸福的社会里又增加了一名新的成员,我们为什么还要悲伤呢?我们都是精灵。无比仁慈智慧的上帝行善施恩,赐予我们躯体,让我们享受快乐的生活;帮助我们获取知识,让我们造福于人类。当我们的躯体无法适应这些目的――不能提供给我们快乐,反而让我们痛苦;不能给我们帮助,反而成为我们的累赘――当它们无法完成上帝当初托付的使命时,依然恩惠仁慈的上帝准备了一个办法,让我们摆脱躯体。死亡就是上帝所准备的解脱办法。我们自己有时也会明智地选择一种局部的死亡。受伤疼痛的手脚,已经无法复原,我们会心甘情愿地把它切除。要拔牙的人,也会毅然跟它分手,因为拔掉之后痛苦就会随之消失。一个人如果完全脱离躯壳,就会立刻解脱掉一切痛苦以及引起痛苦和疾病的根源。
我们的朋友和我们自己早就受到邀请去参加一次欢乐的宴会,这是一场永远不散的宴会。他的坐席早已准备好了,所以他会先我们一步而去。我们不可能都很方便地一同前往;既然不久之后我们就要随他而去,并且知道到哪里可以找到他,那我们又为什么因此伤心呢?
本?富兰克林
Philadelphia, February 22, 1756
Dear Child,
I condole with you, we have lost a
most dear and valuable relation, but it
is the will of God and Nature that these
mortal bodies be laid aside, when the
soul is to
rather an embrio state, a preparation
a man in not completely born
until he be dead: Why then should we
grieve that a new child is born among
the immortals? A new member added to
their happy society? We are spirits。  
Why then should we grieve that a new
child is born among the immortals? A new
member added to their happy society? We
are spirits。 That bodies should be lent
us, while they can afford us pleasure,
assist us in acquiring knowledge, or
doing good to our fellow creatures, is a
kind and benevolent act of God。
That bodies should be lent us, while
they can afford us pleasure, assist us
in acquiring knowledge, or doing good to
our fellow creatures, is a kind and
benevolent act of God - when they become
unfit for these purposes and afford us
pain instead of pleasure-instead of an
aid, become an incumbrance and answer
none of the intentions for which they
were given, it is equally kind and
benevolent that a way is provided by
which we may get rid of them。 Death is
that way。 We ourselves prudently choose
a partial death。 In some cases a mangled
painful limb, which cannot be restored,
we willingly cut off。 He who plucks out
a tooth, parts with it freely since the
pain goes with it, and he that quits the
whole body, parts at once with all pains
and possibilities of pains and diseases
it was liable to, or capable of making
him suffer。  
Our friend and we are invited abroad
on a party of pleasure- that is to last
for ever。 His chair was first ready and
he is gone before us。 We could not all
conveniently start together, and why
should you and I be grieved at this,
since we are soon to follow, and we know
where to find him。 Adieu。
                    
(Benjamin
Franklin,日-日)
美国18世纪美国最伟大的科学家,著名的政治家和文学家,同时亦是出版商、印刷商、记者、作家、慈善家;更是杰出的外交家及发明家。他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享有国际声誉的科学家和发明家和音乐家。在电学上成就显著,为了对电进行探索曾经作过著名的“风筝实验”,为了深入探讨电运动的规律,他借用了数学上正负的概念,第一个科学地用正电、负电概念表示电荷性质。创造的许多专用名词如正电、负电、导电体、电池、充电、放电等世界通用的词汇。并提出了电荷不能创生、也不能消灭的思想,后人在此基础上发现了电荷守恒定律。他最先提出了避雷针的设想,由此而制造的避雷针,避免了雷击灾难,破除了迷信。他是一位优秀的政治家,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老战士。他参加起草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积极主张废除奴隶制度,深受美国人民的崇敬。他是美国第一位驻外大使(法国),所以在世界上也享有较高的声誉。日,夜里11点,富兰克林溘然逝世于费城,4月21日,美国人民为他举行了最隆重的葬礼。
他一生最真实的写照是他自己所说过的一句话:“诚实和勤勉,应该成为你永久的伴侣”。
本杰明?富兰克的早年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他父亲十七名子女中最小的儿子。他上学至十岁,十二岁时在他兄长的出版社当学徒。十七岁时出走到费城,数月后到伦敦,在一家印刷厂内工作。后来在一名商人帮助下回到费城,成立了他自己的印刷公司,出版报纸,并且发表自己的文章,在当地的社会中得到相当的尊重。之后他出版的一本箴言书籍,令他大受欢迎。
  1731年本杰明?富兰克林与其他人合力组建了费城的第一家公共图书馆。图书馆收藏的书籍包括神学、历史、文学、科学等;之后北美各城市亦效法建立;对北美各地人民的启蒙起了不少作用。
  1736年本杰明?富兰克林组建了北美第一队志愿消防队。
  1730年,本杰明?富兰克林与Deborah Read以事实婚姻(Common-law
marriage)关系结合。富兰克林与Deborah
Read在1724年曾订过婚,因为女方家长反对而未能实现,Read另嫁他人。后来Deborah
Read被丈夫遗弃,其夫从此不知下落,依照当时法律,Read一辈子没有再婚的自由。因此本杰明?富兰克林与Deborah
Read终身不能循合法形式成为夫妻。
  但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另有一名私生子William
Franklin,在与Read结合前就已存在,生母不详,后来Deborah
Read及本杰明?富兰克林将其抚养长大。
本杰明?富兰克的中年
  本杰明?富兰克林1743年开始筹备一家学院,八年后学院成立,即为宾州大学的前身。与此同时,他开始研究电及其他科学题目。
  1748年,本杰明?富兰克林退出了他的印刷生意,不过他仍然能从他的合伙人手中分得印刷店可观的利润,亦因此有时间进行他各样发明和研究,当中包括了他对电的研究。他发现电荷分为“正”、“负”,而且两者的数量是守恒的。1752年,富兰克林进行了一项著名的实验:在雷暴下放风筝,示范证明“雷电”是由电力造成。这是一项非常危险的试验,事实上,同时期有其他科学家进行类似的实验时被电殛死亡。至今不少人对于本杰明?富兰克林当年是否真的进行了这样的实验,或实验到底是如何进行,仍然表示有怀疑。但没有疑问的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发明了避雷针;皇家学会亦为表扬富兰克林对电的研究,在1753年选他为院士。
  除了研究电以外,本杰明?富兰克林对气象学亦有所贡献。为了替他的报章寻找新闻,他经常到农夫市场去收集消息。他发现风暴经常在某地出现,然后在别的地方亦有风暴。他相信两者可能其实是同一个风暴,因此提出风暴会移动,最后衍生了日后出现的天气分析、天气图,改变了单纯依靠一地预报的方法。
  1751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宾夕法尼亚州成立了一家医院。这医院日后成为全美国的首家医院。
  本杰明?富兰克林同时是一名出色的公职人员。不过他亦因为曾以权力替亲人谋求进升,使他的公务生涯蒙上污点。他最重要的政治成就包括改革北美的邮政系统,以及出任外交职位,分别代表北美殖民地与宗主国英国打交道,以及之后出使法国。
  1754年,他率领宾夕法尼亚州代表参加在纽约州阿尔巴尼举行的殖民地大会,提出各殖民联合的计划。虽然当时计划没有被接纳,但当中的不少内容之后被放进了美国的宪法内。1757年,他代表宾夕法尼亚州人到英国向英王陈述,居住了五年,期间向英国人民及政府官员阐述了殖民地的状况和意见。牛津大学因为他在科学的成就,在这段时间颁赠他荣誉博士学位。他亦是在这段时间为William
Franklin奔走,使他成功当上新泽西州的州长。
本杰明?富兰克的晚年
  1764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再度代表宾夕法尼亚州到英格兰。在伦敦时他力主反对1765年的印捐法案。但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同时为他的私交朋友取得美洲印捐代理人的职位,令他的诚信及民众支持度大为受损。一般相信这次利益冲突事件令本杰明?富兰克林在日后再没有当上更高民选职位。纵使他成功令这法案得到取消,公众对他的支持已不再复返。但他仍然为美洲殖民地效力,在美国革命前替殖民地向英国陈情。这亦导致了本杰明?富兰克林和他效忠英王的William
Franklin决裂。
  1767年,本杰明?富兰克林到法国,受到法国人的热烈欢迎。1775年3月,从英国伦敦回到美国。回到费城以后,他获选为大陆国会的成员,协助起草《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富兰克林被派到法国任代表美国的专员,一直至1785年。其间他很受法国社会各阶层的欢迎,有些富有的法国家族甚至流行以他的画像装饰画廊。本杰明?富兰克林出使法国十分成功,取得对初生美国非常重要的法、美军事同盟,以及谈判签订了1783年的《巴黎条约》。当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85年回到美国时,他对美国独立作出的贡献只在华盛顿之下。
  本杰明?富兰克林亦是反对蓄奴的先驱。他从法国回国不久后即成为一个反对奴隶制,寻求释放被非法禁锢的黑人的组织主席。
  1787年,已经退休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出席了修改美国宪法的会议,成为唯一同时签署美国三项最重要法案文件的建国先贤。这三份文件分别是:《独立宣言》,《1783年巴黎条约》,以及1787年的《美国宪法》。
  较少人知道的是,虽然本杰明?富兰克林是著名的美国建国元勋,但在美国革命开始以前,他主要是作为外交人员,亦曾经强烈反对革命。只有在英国不可能在美洲殖民地维持统治的时候,他才成为独立运动的热切支持者。直至1780年,他仍然考虑愿意容许英国保持对美洲的主权,以换取殖民地的高度自治。
本杰明?富兰克林与吃素
  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大部分的情况下吃素,但有时仍会食用少数鱼肉产品,因此不能算是纯粹的素食者。他吃素的原因,一来是反对将动物做为食物原料,二来是为了健康理由,三来是想要省钱买书,因为在当时蔬菜的价钱较鱼肉便宜。“我哥哥因为尚未结婚,无人主持家务,他和他的学徒们就在另外一家人家包饭,我不吃荤食,引起了麻烦,因此他们常常因我的怪癖而责备我。我学会了一些屈里昂烹调他自己的食品如煮山芋、煮饭、做快速布丁等的方法,然后向我哥哥提出:假如他愿意把我每周的伙食费的半数给我,愿意自理伙食,他立刻同意了,不久我就发现我可以从我哥哥给的伙食费中撙节半数,这就又是一笔买书的钱了。但是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便利。当我哥哥和其余的人离开印刷所去吃饭的时候,我独自一人留在所中,我不久就草草地吃完了我的轻便点心,我吃的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是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面包铺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以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就可以读书了。由于饮食节制常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想敏捷,所以我的避度比前更快了。”
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科学研究 电??雨?天?Franklin和
  富兰克林是一个让人惊奇的发明家。他拥有许多作品,像避雷针、玻璃harmonica(一种玻璃乐器,容易与金属口琴混淆)、富兰克林炉(新式火炉)、双焦距眼镜。富兰克林从来没有将他的发明申请专利,在他的自传中,他写道,“…因为我们享有很大的优势,从他人的发明,我们应该感到高兴的就是有一个机会为他人服务,我们在这一点,应该做的自由,且慷慨的。”
  他的发明还包括社会创新,如让爱传出去(paying
forward)。富兰克林的魅力与创新可以被看作是无私的,他说,他的科学发明是要用于提高效率和人类进步。例如:借由他发明的印刷机,加速了新闻服务的传播速率。
本杰明-富兰克林与电
''在十八世纪四十年代,人们对电的认识与现在不同,当时,人们用电火花与电击进行魔术表演。科学家用电做实验,但是,数百年来科学界对电的认识几乎没什么变化。电在当时还是“没用”。
富兰克林对电很感兴趣。作为一个具有求知欲和创造精神的思想家,他想了解关于电更多的知识,不仅仅限于时下的魔术表演。他一直苦苦思考着电,终于有了一个了不起的想法。
他的想法就是关于电与闪电。富兰克林注意到两者有相似之处:它们都产生光,当它们释放时都有巨大的声响,都受金属的吸引,都有一种特殊的味道,以及还有其它相似之处。基于这些观察的结果,富兰克林认为电与闪电就是一回事儿。一些人同意他的观点,但从没有人试验过。
富兰克林给伦敦一个同样研究电的科学家写了数封信表达了他对电的看法。这位科学家和几位在伦敦的其他科学家都认为在他的信中包含着非常有价值的信息,因此在1751年他们把富兰克林的关于电的想法编成一本小册子并出版,这本小册子就是《电的实验与观察》。
其中一封信描述了富兰克林计划及,即如何证明电与闪电就是一回事儿。他的计划中需要一个高处,比如一座山或一个高大的建筑,但是当时费城这两样东西都没有。当富兰克林等着建一座高楼时,他又想了另外一个计划。这个计划需要一把钥匙和一个风筝。
富兰克林需要一个能够足够地靠近云的东西来引电。由于费城当时既无高山又无高层建筑,他不能开展他的计划。可他却有一块丝绸手帕,几根木棒以及一些细绳,这样他自己就不用靠近闪电,他可以放一个风筝靠近闪电。他成功了!富兰克林与欧洲几个做了同样实验的科学家证明电与闪电就是一回事儿。
但是这对富兰克林来说还不够。他认为知识应该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闪电有什么实际的用途?大家都知道闪电危害:如果闪电击中你的房屋就会把它烧掉。富兰克林认为他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他清楚闪电通常会击中建筑物最高的部分。他也清楚闪电中的电流能引起燃烧。这样他就发明了避雷针。避雷针由金属制成被安置在建筑的最高处。这样闪电只会击中避雷针而不是房屋本身,闪电中的电流就会导向大地,房屋就不至于被毁坏。富兰克林认为避雷针是他最重要的发明
&本杰明?富兰克林的美德与信仰
  富兰克林强调:唯有当人民是贞洁的,新共和国才可能生存。他的一生便在探索这公民角色与个人美德之间的关系,就像Poor
Richard所表达的箴言一样。他认为:有组织的宗教,需留有好男人及他们的同胞,但他自己却很少出席礼拜。当富兰克林在巴黎会见了Voltaire,便请这位了不起的传道士保佑他的孙子,Voltaire用英文说了“上帝和自由”,并加上这句话-“这是致赠给富兰克林先生的孙子唯一适当的祝福”。
  富兰克林的双亲皆为虔诚的清教徒,他们加入了波士顿最自由的清教徒们所参加的Old South
Church(古老的南方教堂),富兰克林也于1706年在那里受洗礼。他的父亲是位贫困可怜的杂货商,拥有一本Bonifacius的拷贝书,书名为:做好你的文章(Essays
to Do Good~by Cotton Mather and
preacher),这本书便对富兰克林的人生产生了关键性的影响。富兰克林的第一个笔名:Silence
Dogood-被Mather赋予尊敬及不到的意味。书中亦提及:成立志愿协会对社会的好处,因为从Cotton
Mather身上,富兰克林得知成立这个协会将会对社会产生贡献,但富兰克林的组织技能才是影响美国人忍让个性的最主要因素。
  富兰克林在1728年公开了他的信仰并出版了这本书,书中并未提及诸多清教徒们的思想,像救世、地狱、耶稣的神威等等。他也在1776年的自传中澄清,自己身为一位自然神论者,仍然保有着对上帝的坚强的信念:道德善良的人们及清教徒对美国独立的责任。(它便是富兰克林在1787年6月的宪法大会中,告诉人们每日祷告词的实践内容。)
  在First Great
Awakening(第一大觉醒)[1]期间,富兰克林对于福音派长老George
Whitefield来说,是一个热心的支持者。富兰克林并不强力支持Whitefield的理论,但对于“借由做好事来规劝人们崇拜上帝”这部分,他却是敬仰Whitefield的。富来克林出版了Whitefield所有的布道和日志,也因此促进了Great
Awakening(大觉醒)。
  当富兰克林停止去教会后,他在他的自传中写道:
星期天是我学习的日子,而且我未曾怀疑过,就像:神的存在-k创造了这个世界,并以k的远见来治理,最令人接受的服务,便是对人类做些有益的事;我们的灵魂是不朽的,不论现在或未来,所有的罪犯都将受到惩处,而坚贞的美德都将受到赞赏。
  100美元(1988版,1996版),头像为本杰明?弗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他有一连串的头衔――作家,发明家,出版商,科学家,外交家。他是十八世纪,美国仅次于华盛顿的名人。弗兰克林的自传在美国家喻户晓,他没有显赫的家世,没有富裕的生活,仅仅靠自己不屈的奋斗获得了在各个领域的成功,他是美国“清教主义”的杰出代表。
(一七七一年写于都怀福德村圣阿萨夫教堂主教家中)
一生一帆风顺
我一向爱好搜集有关祖上的一切珍闻轶事。你也许还记得当你跟我同住在英国的时候我曾经为了那个缘故跋涉旅途,遍访家族中的老人。目前我正在乡间休假,预料有整整一个星期的空闲,我想你也许同样地喜欢知道我一生的事迹(其中有许多你还没有听过),因此我就坐了下来替你把这些事迹写出来。除此以外,我还有一些别的动机。我出身贫寒,幼年生长在穷苦卑贱的家庭中,后来居然生活优裕,在世界上稍有声誉,迄今为止我一生一帆风顺,遇事顺利,我的立身之道,得蒙上帝的祝福,获得巨大的成就,我的子孙或许愿意知道这些处世之道,其中一部分或许与他们的情况适合,因此他们可以仿效。
当我回顾我一生中幸运的时候,我有时候不禁这样说:如果有人提议我重新做人的话,我倒乐意把我的一生再从头重演一遍,我仅仅要求像作家那样,在再版时有改正初版某些缺陷的机会。如若可能,除了改正错误以外,我也同样地要把某些不幸的遭遇变得更顺利些。但是即使无法避免这些不幸的厄运,我还是愿意接受原议,重演生平。但是由于这种重演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重演的似乎就是回忆了。 为了使回忆尽可能地保持久远,似乎就需要把它记下来。
因此我将顺从一种老人中常有的癖好来谈论自己和自己过去的作为。但是我这样做,将不使听者感到厌倦,他们或是因为敬老,觉得非听我的话不可,但是一经写下来,听与不听就可以悉听自便了。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了好,因为即使我否认,别人也不会相信),写自传,或许还会大大地满足我的自负心。说句老实话,我时常听见或在书上读到别人在刚说完了像“我可以毫不自夸地说……”这种开场白以后,接着就是一大篇自吹自擂的话。大多数人不喜欢别人的虚夸,不管他们自己是多么自负。但是无论在什么地方,我对这种自负心总是宽宥的。因为我相信这种心理对自己和他四周的人都有好处。所以,在许多情况下,一个人如果把自负心当作生命的慰藉而感谢上帝,这也不能算是怪诞悖理的。
自传既然我提到了上帝,我愿意十分谦恭地承认,上面提到的我过去一生中的幸福当归功于上帝仁慈的旨意,上帝使我找到了处世之道,并且使这些方法获得成功。这种信仰使我希望,虽然我不应该臆断,上帝在将来会像以前一样地祝福我,不论是使我继续享受幸福,或是使我忍受命中注定的逆运(像其他人一样,我也可能有这样的遭遇),因为我未来命运的轮廓只有上帝知道,上帝甚至能够通过苦难来祝福我们。
我有一位伯父,他也同样地爱好搜集家族中的遗闻轶事,有一次他交给我一些笔记,其中讲到关于我们祖先的一些事情。从这些笔记我知道我们的家族在诺桑普顿郡的爱克顿教区至少已经住了三百年,究竟在这以前还有多少年,他就不知道了。(也许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为姓的那时候起。“富兰克林”在这以前是一个人民阶层此处原文是anorderofpeople。按franklin一词原指英国十四、五世纪的非贵族的小土地所有者或自由农。――译者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人们都在采用姓氏。)他们享有三十英亩的自由领地,以打铁为副业。直到我伯父的时候为止,打铁这一行业一直保持在我们家族中。家中的长子总是学打铁的,我伯父和我父亲都按照这个传统叫他们的长子学铁匠。我查考了爱克顿教区的户籍册,我只找到了一五五五年以后的出生、嫁娶和丧葬的纪录,那时以前的户籍册在那个教区里已经没有了,从这个户籍册里我发现我是五世以来小儿子的小儿子。我祖父汤麦斯生于一五九八年,住在爱克顿直到他年迈不能从事生产的时候为止,然后他住到他儿子约翰的地方去,他儿子是牛津郡班布雷村的一个染匠,我父亲就是跟着他学徒的。我的祖父就死在那里,葬在那里。我们在一七五八年看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汤麦斯住在爱克顿的住宅里,后来把住宅和田产遗留给他的独养女儿。他女儿和她的丈夫(是威灵堡的一个叫做费雪的人)又把房产卖给伊斯德先生,他现在就是那里的庄园领主。我祖父养大了四个儿子,名叫汤麦斯、约翰、本杰明和约瑟。我手边没有材料,但是我将把我记得的给你写出来。如果我的纪录在我离家以后未曾遗失的话,你可以从纪录里找到更详细的材料。
汤麦斯跟他父亲学了打铁,但是他秉性颖悟,当地教区的大绅士伯麦老爷鼓励他求学上进(他的弟弟们也得到同样的鼓励),他获得了充当书记官的资格,成为地方上有声望的人,也是当地(无论是他的本村,诺桑普顿的城镇或是他所在的州)一切公益事业的主要推动者,我们听到了许多关于这一类的事例。在爱克顿教区他颇受到当时的哈利法克斯勋爵的赏识和奖励。他死在旧历一七○二年一月六日,恰巧是我出生以前的四年整。我记得当我们从爱克顿教区的一些老人口中听到关于他的生平和性格的时候,你觉得很像你所知道的我的一生和个性,颇为惊异,你说:“他如果死在您出世的那一天,人家也许认为是灵魂转生呢!”
约翰学了染匠,我相信是染呢绒的。本杰明是丝绸染匠,在伦敦拜师受业。他秉性聪颖。我很清楚地记得他,因为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他渡海到波士顿来,住在我父亲那里,跟我们同住了几年之久。他一直活到高龄,他的孙子撒木耳?富兰克林现在还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本四开本的诗稿,里面是一些写赠给他亲友的即兴短诗。下面寄给我的一首诗就是一个实例。〔富兰克林在括弧中加了一个注:“嵌在这儿”,但是未附实例〕他自己制定了一套速写术,并且教会了我,但是因为我从来不练,所以现在忘光了。我是跟这位伯父命名的,因为我父亲跟他感情特别融洽。他笃信宗教,经常去听著名传教师的说教,并且把他们的说教用他的速记术记下来,他身边有许多这样的笔记本。他也是一个很好的政治家,或许从他的地位来讲,他过分地关心政治了。最近在伦敦我获得了他所搜集的从一六四一到一七一七年间重要的政论手册,从书本上的卷号看来,有许多册已经遗失了,但是还留下了对开本八本,四开本和八开本二十四本。一个旧书商人获得了这些书籍,因为我有时候从他这里买书,他认识我,所以就把它们送到我这里来。看样子是我伯父在去美洲之前留在伦敦的,这已经是五十多年以前的事了。在书边上他还加了许多注解。
第2节:卑微的家族
我们这一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在玛丽女王统治时期他们一直坚信新教,当时由于他们热烈地反对教皇,时有遭受迫害的危险。他们有一本英语版的《圣经》天主教的《圣经》是拉丁文的,他们信奉新教,所以采用英语版的《圣经》。,为了隐藏和保管这本《圣经》,他们把它打开用狭带绑在一个折凳的凳面底部。当我的高祖对着全家宣读经文时,他把折凳翻过来放在膝盖上,翻动狭带下面的书页。他的一个孩子站在门口,假如他瞧见教会法庭的官吏走过来,他就预先通风报信。这时候板凳又重新翻过来四脚落地,《圣经》就像原先一样地藏匿起来了。这是我从本杰明伯父那里听来的,直到大约查理二世统治的末年,全家还是一致地信奉国教。但是那时候,有一些牧师因为不信奉国教教条而被开除教籍,在诺桑普顿举行会议,本杰明和约瑟改信了非国教,一生信守不渝,家里其他的人仍然继续信奉国教。
我父亲约瑟早年就成了家,大约在一六八二年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迁到新英格兰来。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受到法律的禁止,而且时常受到干扰,因此我父亲的友好中有一些有声望的人就想移居到新大陆去,我父亲答应陪同他们前往美洲。他们希望在新大陆可以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在新英格兰这位太太又生了四个孩子,后来他的继室又生了十个,共十七个孩子。我还记得有一个时候他的餐桌旁围坐着十三个孩子,这十三个孩子都长大成人,各自婚嫁。我是幼子,比我小的只有两个妹妹。我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我母亲是我父亲的继室,名叫阿拜亚?福求,是彼得?福求的女儿。我的外祖父是新英格兰的最初移民之一。可顿?马太在他的美洲教会史中曾经加以表扬,称他为“一个虔诚而有学问的英国人”,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听说他曾经写过各样的即兴短诗,但是只有一篇付印,我在好多年以前曾经读过。这首诗写于一六七五年,是用当时民间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写给当时当地的执政当局。它拥护信仰自由,声援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认为殖民地所遭受到的印第安人战争和其他灾祸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上帝对这种重大罪行的判决和惩罚,奉劝当局废止那些残暴不仁的立法。整首诗在我看来写得简单平易,落落大方。我还记得这首诗的最后六行,但是最初的两行我已经记不清了,不过这两行的大意是说他的批评出于善意,因此他并不隐匿他的真姓实名:
由于从心坎里我憎恶,
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
我的姓名我定要写出,
我现在是住在修彭城;
毫无恶意,你的真实朋友,
是彼得?福求。
我的哥哥们都拜师学了各种不同的行业。我父亲打算把我当作儿子中的什一捐奉献给教会,所以在八岁上就把我送到语法学校去念书。我早年读书颖悟(我一定很早就识字,因为我记不起我曾经有过不识字的时期),他的朋友们又都说我将来读书一定很有成就,这一切都鼓励了我父亲把我送到学校去念书。我伯父本杰明也赞成我念书,并且提议把他全部说教的速记本赠送给我(我想大概是作为开业的资本罢),如果我肯学习他的速记术的话。但是我在语法学校里念了不到一年,虽然在这一年中我逐步地从该班的中等生升到全班的优等生,接着就升入了二年级,好让我在那年年终随班升入三年级。但是这时候我父亲因为家庭人口多,负担不起大学求学的费用,同时他看到许多受过大学教育的人日后穷困潦倒(这是他在我面前对他的朋友们讲的),他改变了他原先的主张,叫我离开语法学校,把我送到一所书算学校去。这所学校是当时著名的乔治?布朗纳先生主持的,一般说来他办学很有成绩,并且能够循循善诱,春风化雨。在他的教导之下,我很快地学会了一手清晰的书法,但是算术我考不及格,并且毫无进步。在十岁上我父亲把我接回家来,帮助他营业。他经营的是油烛和肥皂制造业。这原不是他的本行,但是到了新英格兰,他发现染色业生意清淡,不能维持一家的生活,所以改了皂烛业。因此我父亲就叫我做剪烛芯、灌烛模、管店铺、出差等工作。
我厌恶这个行业,同时我非常想去航海,但是我父亲不赞成。可是因为住在沿海,我常到水中和海边去。我很早就擅长游泳,也学会了划船。当我和其他小孩在大小船上的时候,他们平常总是听我的命令,特别是在处境困难的时候。在其他场合我一般也是孩子们的头儿,有时候我使他们陷入窘境。我想举其中的一个例子,因为这件事显示了我早年突出的热心公益的精神,虽然当时这件事是做得不对的。
在水车贮水池的一边有一个盐泽,在涨潮的时候,我们时常站在盐泽的边上钓鲦鱼。由于践踏得多了,我们把盐泽的边沿弄成一个泥沼了。我提议在那里修筑一个我们可以站立的码头,我把一大堆石块指点给我的同伴们看,这些石块原是为了在盐泽边上建筑一所新屋预备的,它们却很符合我们的需要。因此在晚上当工人们已经离开的时候,我召集了几个同伴,我们像一群蚂蚁似的不辞劳苦地工作着,有时候两三个人搬一块石头,我们终于把石块全搬来了,修好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早晨工人们不见了石块大为惊异,后来才在我们的码头上找到了。他们查究这是谁干的。接着他们发现了这是我们的把戏,就向我们的家长告状。我们中有几个就因此受到了父亲的责备。虽然我辩解说这桩事是有益的,但是我父亲使我深信:不诚实的事是不会有益的。
第3节:不诚实的事是不会有益的
我想你或许想知道一点我父亲的外貌和性格吧。他体格健全,身材中等,但长得很结实,十分强壮。他生性颖悟,善画,稍懂音乐。他的嗓子清脆悦耳,所以,有时候在晚间工作完毕后,当他在提琴上拉着赞美歌的调子,一面唱着歌的时候,听上去是怪好听的。他对于机械工作也很有才能,有时候碰到其他行业的工具,他也能运用自如。但是他最大的长处是在处理公私重大问题时他所表现的深刻见解和正确判断。果然,他从来没有参预政权工作,家里孩子众多,需要他去教育,家境又困难,使他无法离开他的行业。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常常有地方上的名人来请教他关于镇上或他所属教会的问题,他们很重视他的判断和忠告,同时当人们在个人生活中遇到了困难问题的时候,他们也常常来向他讨教,他常常被人们选定为争执双方的仲裁人。他喜欢尽可能地时常请一些通达的友人或邻居来进餐叙谈,在这种时候他总是设法提出一些明智或有益的讨论题,好增进孩子们的智慧。这样他使我们注意到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和审慎的种种美德,对于餐桌上的食物很少留意或完全不注意,不管菜肴烹调的优劣,当令或落令,滋味的好坏,以及与同类中其他菜肴的比较。结果当我长大时我对这些事物完全不加注意,对我面前的菜肴漠不关心,粗心大意到这样一个程度:甚至在饭后几小时内人们若问我饭餐的内容我会瞠目不知所对。在旅途中,当我的旅伴们因为缺乏可口的食物,不能满足他们比较高贵精致的口味和食欲而感到痛苦的时候,我这种习惯倒是一种方便。
同样地我母亲也有一个健壮的体格:她替她所有的十个孩子哺乳。除了我父母死前的患病以外,我从未听说过我父亲或母亲患过病。父亲活到八十九岁,母亲活到八十五岁,他们的遗体同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铭刻着如下的碑文:
约赛亚?富兰克林
和他的妻子阿拜亚
共葬于此。
在婚后的五十五年中
他们相亲相爱地生活着。
他们既无田产,又无高俸厚禄,
靠着不断的劳动和勤勉,
蒙上帝的祝福,
他们维持了一个人口众多的家庭,
安乐度日。
并且抚养了十三个孩子,
和七个孙儿孙女,
声誉良好。
读者,从这个实例中,
你应当勉励自己,在你的职业中勤奋从事,
切勿不信上帝。
约赛亚是一个虔诚谨慎的男子,
阿拜亚是一个细心贞洁的妇女。
他们的幼子
聊表孝意和纪念。
约赛亚?富兰克林生于一六五五年,死于一七四四年,享年八十九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一六六七年,死于一七五二年,享年八十五岁。
我唠唠叨叨地讲了许多离题的话,从这里我看出我已在逐渐衰老了,过去我写文章比现在条理清楚,但是在私人的团聚中,人们的衣着原不同于在公共的舞会。可能这只不过是疏懒罢了。
闲话休提,言归正传:我在我父亲的铺子里这样继续工作了两年,就是说,直到我十二岁的时候为止。我哥哥约翰本来是学皂烛制造业的,这时已经离开了我父亲,成了家,在罗特岛独自做起生意来,很明显的我注定要接替他的位置,成为一个蜡烛制造匠了。但是由于这时候我仍然不喜欢这个行业,我父亲害怕:假如他不替我找一个更合适的职业的话,我会像他的儿子约赛亚一样地私自脱逃去航海,使他十分恼怒。因此他有时带我去散步,去观看细木匠、砖匠、旋工、铜匠等工作,以便观察我的志趣,力图把我的兴趣固定在陆地上的某种行业上。从那时起我一直爱好留心观察手艺高明的工人运用他们的工具。这种细心观察对我一直很有用:由于从观察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所以当一时找不到工人的时候,我自己能够做我家里的小修理工作,当做实验的兴致在我心里还是很新鲜强烈的时候,我能够替我自己的实验制造小小的机器。我父亲最后决定了制刀业。由于约在那时我伯父本杰明的儿子撒木耳在伦敦学了制刀业,在波士顿开了业,我就被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一个时候,试试这个行业。但是因为他希望从我身上获得一些报酬,触怒了我父亲,所以他又把我带回了家。
我从小就爱好读书,我一直把我手上的全部零用钱都花在书上。因为我喜爱《天路历程》,所以我一开始就收集了约翰?班扬文集的单独发行的小册子。以后我把它们卖了,用这笔钱我买了柏顿的《历史文集》。这些是开本很小的由小贩们贩卖的书籍,价格便宜,全集共有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小图书馆收藏的主要是一些有关神学论辩的书籍,其中大多数我都念了,但是既然当时业已决定我不做牧师了,正当我的求知欲那样旺盛的时候,我没有机会阅读更适当的书籍,迄今常使我感到遗憾,在那里有一本普鲁泰克的《英雄传》,我读了不少,我还认为读这本书所花的时间是非常值得的。那里也有笛福的一本名为《论计划》的书,另一本是马太博士的书,名为《论行善》。这本书可能在我思想上形成了一种对于我以后一生中的某些重大事件都有影响的倾向。
这种对书籍的爱好最后使我父亲决定叫我学印刷业,虽然他已经有了一个儿子(詹姆士)学了这种行业。一七一七年我哥哥詹姆士从英国回来,带来了一架印刷机和铅字,准备在波士顿开业。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胜过我父亲的行业,但是尽管如此,我对于航海仍不能忘怀。为了预防这种渴望产生忧惧的后果,我父亲急欲叫我跟我哥哥学徒。我反对了一些时候,但是最后我同意了,签订了师徒合同,当时我只有十二岁。按照合同,我将充当学徒直到我二十一岁时为止,但在最后一年中我将按照合同获得出师职工的工资。在很短的时期内,我熟悉了印刷业,成为我哥哥的得力助手。这时我有机会阅读较好的书籍了。我跟一些书铺的学徒们打交道,这种相识有时使我能够从他们那里借到一本小书,但是我很小心,很快地交还给他们,并且保持书本的整洁。有时候在晚间借到一本书,为了怕被人发现缺书或是怕有人要买这本书,第二天一清早即须归还,因此我常常坐在房间阅读到深夜。
第4节:我喜爱《天路历程》
过了一些时候,有一个很聪明的商人,名叫马太?亚当先生,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里来。他家藏书颇多,他注意到了我,邀我到他的藏书室里去,欣然借给我一些我要读的书籍,这时我爱上了诗歌,写了几首小诗。我哥哥认为写诗可能以后有用,所以鼓励我并且命我编写两首应时故事诗。一首叫做《灯塔悲剧》,叙述华萨雷船长和他的两个女儿溺毙的故事。另一首是水手歌,叙述捉拿海盗铁契(或叫做“黑胡子”)的经过。这两首都是毫无价值的东西,是用低级小调的格式写成的。印好了以后,我哥哥叫我到镇上各处去叫卖。第一首销路很好,因为它所叙述的是新近发生的、曾经轰动一时的事件。这事使我沾沾自喜;但是我父亲却反对,他嘲笑我的诗歌,他说诗人一般都是穷光蛋。这样我幸免成为一个诗人,很可能成为一个十分低劣的诗人,但是由于在我一生中散文的写作对我十分有用,而且是我发迹的一种主要手段,因此我将告诉你,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如何在这一方面获得我现有的一点小小才能的。
在镇上另外有一个爱好读书的孩子,叫做约翰?高令斯,我和他往来甚密,有时我们有争论,我们的确十分爱好争辩,很想驳倒对方。这种爱争辩的癖好,让我顺便说一说,很容易发展成为一种很坏的习惯。为了争辩人们必须提出反对的意见,这种抗辩常常使人在他人面前变成十分讨厌。因此,它不但使人们的交谈变成别扭和遭到破坏,并且会产生厌恶,甚至使本来可能发生融洽友情的场合产生了敌意。我这种爱好争辩的习气是从阅读我父亲的那些有关宗教论辩的书籍中得来的。从那时起我发现,除了律师、大学生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各式各样的人以外,明达的人很少染上这种习气的。
不知怎样高令斯和我开始辩论起妇女应否受高深教育和妇女有否从事研究工作能力的问题。他认为妇女不应受高深的教育,她们的天赋低劣,不能胜任。我站在另一面,也许有点儿仅仅是为了争辩而争辩罢了。他天生比我雄辩,他的词汇丰富,有时候我觉得他之所以能压倒我,得力于他流畅的语言较多而得力于他的论据的说服力较少。我们在分手时,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并且在最近期内我们也不再会有见面的机会,因此我坐了下来,把我的论点写了下来,誊清后寄给他,他回信,我又答辩,这样双方交换了三四次信件。碰巧这时我父亲看见了我的信札,读了一遍,他虽不参加我们的论战,但是他趁机和我讨论我的文章体裁问题,他说:虽然在正字和标点方面我胜过我的论敌(这点得归功于印刷所),但在措辞的典雅、叙述的条理清晰方面我远不如对方,他并举了几个实例来使我信服。我看出了他的话是公平合理的,所以从此以后更注意文章的风格,决心力求改进。
大约在这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本《旁观者》的零本,是第三册,在这以前,我从未曾看见过这个刊物。我买了这本散册,反复读了几遍,十分中意,我认为文章写得好极了,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模仿它的风格。因此我拿了几篇论文把每一句的思想作一个简单的摘要,接着把它搁置几天,然后不看原书,用我自己想得起来的合适辞句,把每一点摘录下来的思想用完整的句子表达出来,又凑成整篇的论文,使它表达得像以前一样地完整。然后我把我的《旁观者》与原来的比较,发现一些我的缺点,作了修正。但是我发现我的词汇贫乏,或是说我不能很快地想起适当的词来用,我想假如我以前没有放弃写诗的话,到那时候我的词汇一定会丰富得多了,因为经常不断地有机会寻找具有同样意义而有不同长度的词去适合诗的韵律,或是不同音素的词去凑韵脚,会迫使我不断地搜索具有不同形式的同义词,会有助于我记忆这些不同的词并使我掌握它们。因此,我把其中的一些故事改写成了诗,过一些时候,当我差不多已经遗忘了原来的散文的时候,我又把它们重新还原。有时候我也把我摘录的思想搞乱了,经过几个星期以后,设法把它们用最好的次序排列起来,然后再把它们写成完整的句子,拼成论文。这样做是为了教我如何排列思想的方法,在复原后与原文比较时,我发现了许多缺点,就加以改正。但是有时候我喜欢幻想:在某些次要的地方我侥幸改进原文的条理和语言,这种幻想鼓励了我,使我相信在将来我或许可能成为一个不十分坏的英文作家,在这方面,我原是颇有奢望的。我阅读书籍和做这类练习的时间是在晚间工作完毕后或是早晨工作开始以前,或是在星期日。在星期日尽管我父亲在我还是在他管教之下的时候惯常逼我去做礼拜,尽管我当时确实还认为做礼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虽然我好像无暇参加礼拜),我总是尽可能地躲避参加这种普遍遵守的崇拜仪式,设法独自一人留在印刷所里。
大概在我十六岁左右的时候,我偶然看到了一个叫屈里昂的人写的一本宣传蔬食的书,我就决心实行蔬食,我哥哥因为尚未结婚,无人主持家务,他和他的学徒们就在另外一家人家包饭,我不吃荤食,引起了麻烦,因此他们常常因我的怪癖而责备我。我学会了一些屈里昂烹调他自己的食品如煮山芋、煮饭、做快速布丁等等的方法,然后向我哥哥提出:假如他愿意把我每周的伙食费的半数给我,我愿意自理伙食,他立刻同意了,不久我就发现我可以从我哥哥给我的伙食费中撙节半数,这就又是一笔买书的钱了。但是这样做还有另外一个便利。当我哥哥和其余的人离开印刷所去吃饭的时候,我独自一人留在所中,我不久就草草地吃完了我的轻便点心,我吃的常常只是一块饼干或是一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是从面包铺买来的一块果馅饼和一杯清水。在他们回来以前的这一段时间里我就可以读书了。由于饮食节制常常能使人头脑清醒思想敏捷,所以我的进度比以前更快了。
第5节:节制饮食能使人头脑清醒
以前在某事上我因不谙算术而感到羞愧,我在学校时算术曾两次不及格,因此这时候我拿了考克氏的算术书,自己从头到尾很顺利地学习了一遍。我也读了舍勒和斯图美关于航海的书籍,熟悉了这些书里所包含的一点几何学。除了这一点以外,我对几何学从未作过更深入的研究。约在这个时候,我读了洛克的《人类悟性论》和波尔洛亚尔派的先生们所著的《思维术》。
正当我一心一意地在改进我的文体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一本英语语法(我想是一本格林乌的语法),在这本书的后面有两篇关于修辞法和逻辑的简短介绍,关于逻辑的那篇在结束时举了一个用苏格拉底对话法进行论辩的实例。此后不久我就买了一部色诺芬的《苏格拉底的重要言行录》。在这本书里有许多这种对话法的实例。我很喜欢这种方法,就采用它,放弃了我那生硬反驳和独断式的立论,却装成一个谦逊的发问和怀疑的人。在当时读了莎夫茨贝利和柯令斯的作品以后,我对于我们的教义的许多地方成为一个真正的怀疑者。我发现用这种方法对我自己是最稳妥的,但却使我的对手十分为难。因此我喜爱这种方法,不断地应用它,逐渐变得十分巧妙和老练,使人们,即使是有学问修养的人,也不得不让步,而这种让步的后果又不是他们所能预知的,这样便引诱他们进入种种他们无法自拔的窘境,而使得我自己和我的论题常常获得非所应得的胜利。这个方法我继续使用了几年之久,但是后来逐渐放弃了它,仅仅保留了用谦逊的口吻表示我个人意见的习惯。当我提出任何可能有争论的意见时,我从不用“一定”、“无疑地”或任何其他表示肯定意见的字眼。相反的,我猜想或料想某事是如此如此,为了什么什么理由,在我看来这件事好像是,或是我想是这么这么。或是说我想象这是这样,或是说:假如我没有弄错的话,这是如此。我相信这个习惯对我非常有益,因为我需要说服人,劝人接受我不时在努力提倡的各种措施。再说,谈话的主要目的无非是教诲人,或是被别人教诲,使人高兴或是说服人,因此我奉劝善良的聪明人,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一种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态度。这种态度总是使人起反感,往往引起别人的反对,因而使语言之所以存在的目的(就是交流思想和增进感情的目的)破坏无遗,因为假如你的目的是在要教诲人,讲话时过分自信的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因而使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假如你的目的是要从别人的知识经验中吸取教训和教益,而同时你又坚定不移地表示你的意见,那么谦逊明达的人,由于不爱争辩,很可能会不屑指出你的错误,让你依然故我。同时,用这种态度,你很难希望能使你谈话的对方喜悦,或是赢得别人的赞同。蒲柏说得很好:
你不应当用教训的口吻去教导人;
别人不懂的东西,你应当作为他们遗忘了的东西提出来。
他接着又要我们:
即使你自己深信无疑,说话的时候也应当外表谦虚。
蒲柏在这里很可以接下去用他在其他地方的一行联句与上文结成联句,这一行放在这里我想比在原来的地方更适当些:
因为傲慢即是愚蠢。
假如你问为什么说这一行诗在原诗里不很合适,那么我只好引原诗了:
大言不惭是没有理由的,
因为傲慢即是愚蠢。
那么,难道愚蠢(假如人不幸而竟致愚蠢的话)不就是他傲慢的理由吗?这两行诗,假如这样写,不是更合理吗?
大言不惭,只有这唯一的理由,
那就是:傲慢即是愚蠢。
但是,究竟是否如此,愿高明之士不吝赐教。
在一七二○或一七二一年,我哥哥开始出版报纸了。这是在美洲殖民地出现的第二份报纸,叫做《新英格兰报》。在它以前,在那里唯一的报纸是《波士顿邮报》。我记得我哥哥的朋友中有人认为这计划不易成功,劝他放弃,因为他们认为殖民地里有了一家报纸,已经够了,现在(一七七一年)这里的报纸数字不下二十五家,但是,我哥哥执行了原定的计划,当报纸排好了版,印好以后,就派我到镇上各处把报纸送给订户。
在他的朋友中有一些很聪明的人,他们替报纸写一些小品文,作为消遣。这些文章使报纸的声誉提高,使它的销路更加推广。这些绅士们常到印刷所来。当我听他们的谈话,听到他们述说他们的报纸是如何地受人欢迎的时候,我跃跃欲试地想写一些东西投到报馆去,但是,因为我还只是一个孩子,同时我猜想:假如我哥哥知道是我的文章,他会反对在他的报上发表的。我就设法改变了我的笔迹,写了一篇隐名的文章。夜间放在印刷所的大门底下。第二天早晨我哥哥看到了,当他的写文章的朋友们照常来访问时,他就把它交给他们。他们读了。我也听见他们的评语。他们赞许这篇文章,当他们猜度它的作者时,他们提到的全是我们中间有学问有智慧的知名之士,这些都使我非凡地高兴。现在想起来我觉得我当时侥幸得到这些人做我的鉴定家,我觉得也许他们并不真正是像我当时想象那样的很有眼力的鉴识家。
尽管如此,在受到了这次鼓励以后,我又写了几篇文章,用同样的方式投递到报馆去,这些文章也同样地获得佳评。我保守这个秘密直到我仅有的一点点写这种文章所必需的常识几乎用尽时,才拆穿了秘密。这时候,我哥哥的朋友们对我稍加重视,但是我哥哥却不喜欢他的朋友重视我,因为他以为,可能他有充分的理由,这样做或许会使我过分地自负。这事可能是我们之间这时正在开始的不和睦的原因之一。尽管他是我的哥哥,他认为他是师父,我是他的学徒,因此他认为我当然也应当像其他学徒一样地替他服务。但是因为我是他的弟弟,我认为他应当对我放纵一些,我觉得他要求我做的某些事过分地降低了我的身份。有时候我们把我们的争执带到父亲跟前。我想若不是在大多数时候我总是在对的一方面,就是我比他能说善辩,因为我父亲的判决一般总是支持我的。但是我哥哥脾气急躁,常常打我,这使我十分生气。我觉得我的学徒生活十分枯燥乏味,因此我不断地盼望有机会缩短我的学徒期限,出乎我意料之外地这种机会终于来临了。我想我哥哥对我的粗暴专横的态度也许是使我在以后一生中对独断专横的权力起强烈反感的原因之一。
第6节:傲慢即是愚蠢
在我们报上登载的一篇关于某一政治问题的文章(题目我现在记不起来了)触怒了州议会。他们发出了一张议长拘押票,逮捕了我哥哥,控告了他,并且判了他一个月的徒刑,我想这大概是因为他不愿泄露原作者姓名的缘故吧。他们也逮捕了我,在会议上审问了我,但是虽然我的回答没有使他们达到目的,他们仅仅教训了我一番,放我走了,也许是因为他们认为作为一个学徒,我有保守师父秘密的义务吧。
尽管我和我哥哥有意见,我对他的被判徒刑表示十分愤慨。在他拘留期间,我主持了报务。在报上我大胆地对我们的统治者进行了冷嘲热讽,我哥哥倒很喜欢这些文章,但是另外一些人却开始对我有了恶劣的印象,认为我是一个有着诽谤讥刺癖好的天才青年。当我哥哥被释放的时候,州议会发出了一道命令(一道十分奇特的命令),“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我哥哥的友好们在我们的印刷所里举行了一次会议,商讨在这种情势下他应采取的行动。有人提议改换报纸名称就可逃避法令,但是我哥哥认为这样做有许多麻烦,最后他们决定了一个较好的办法,在将来报纸采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出版。为了避免州议会可能会非难,说他还是通过他的学徒在出版报纸,他们策划把我旧的师徒合同归还给我,在背上写明一切义务完全解除,在必要时我可以拿出来给人看。但是为了保障他对我的服役的权益起见,我得另外签订一个新的适用于未完的学徒期限的合同,这个合同将不予公开。这实在是一个非常浅薄的计谋,但是我们马上执行了它,这样这个报纸在我的名义下继续了几个月之久。
我和我的哥哥之间终于发生了一种新的争执,我就坚决地维护我的自由,认定他不敢拿出新的合同来。我这样趁火打劫是不公允的,因此我认为这是我一生中第一个大错。但是因为他的急躁脾气常使他对我拳足交加,而当我因此感到愤恨时,我对这一行动的不正直性无动于衷,但是在平时他倒也不是一个性情暴戾的人,可能我当时太无礼貌,太惹人生气了。
当他知道我将离开他时,他设法使我不能在镇上的任何一家印刷所里找到工作,他走遍各印刷所,关照了每一个老板,因此他们都拒绝给我工作。那时我想到纽约去,因为那里有一家印刷铺,并且离开波士顿距离最近。这时我已经把我自己弄成是当地统治集团的眼中钉,我从州议会处理我哥哥案件时所表现的专横中,想到假如我呆下去,我很可能使自己陷于窘境;同时,由于我对宗教问题的有欠审慎的议论,善男信女们已经把我看作是可怕的异教徒和无神论者了。当我想到这一切时,我倒宁愿离开波士顿了。我既决定了出走,但是因为这时候我父亲偏袒我哥哥,我想假如我明目张胆地离开,他们会设法来阻拦我。因此,我的朋友高令斯就替我想了一个小小的妙计。他跟一只纽约州的帆船的船长讲好了让我搭坐他的船,说我是他的一个年轻友人,由于使一个不正经的女孩子怀了孕,她的朋友们又逼着我娶她,因此我无法公开地出现或上船。这样我卖掉了我一部分的书籍,拼凑了一点钱,悄悄地上了船,因为是顺风,三天后我已经到了纽约,这样一个仅仅十七岁的男孩子,既不认识当地的任何人,也没有一封介绍信,口袋里仅有少量的金钱,到了一个离家几乎三百英里之遥的地方。
我对航海的兴趣这时候已经消失了,不然现在我倒可以满足这个志愿了。但是,由于我学会了一种手艺,并且我自信是一个很好的技术工人,我去找当地的印刷铺老板、年老的威廉?勃拉福,请他收我为伙计。他是宾夕法尼亚的第一个印刷铺老板,在乔治?开夫的争执发生以后乔治?开夫GeorgeKeith(1639?―1716)是英国“教友会”的一个牧师。1684年,他从英国移居美洲,曾在费城当教师,后来在教义上他又与教友会的其他教友发生争执,自己创立了一个教派,叫做“基督教友会”(ChristianQuakers),又叫做“开夫派”(Keithians),此处所提到的争执,不知是否指此。――译者,他就从那里搬到纽约来了。他那里生意不多,人手已经够了,所以他不能雇用我。但是他说:“我在费城的儿子最近失去了他主要的助手阿克拉?罗斯,他病故了。假如你到那里去,我相信他可能雇用你。”费城离纽约有一百英里的路程。但是,我出发了,坐船到安蒲,留下我的箱子和铺盖,以后由海道运来。
在横渡海湾时,我们遇到了狂风,把我们破烂的帆撕成碎片,因此我们无法驶入小河,狂风却把我们吹到长岛去了。在途中,一个喝得烂醉的荷兰乘客失足坠入海中,当他正往下沉的时候,我伸手入海抓住了他乱蓬蓬的头发,把他拉了起来,这样我们总算又把他放在船上了。掉入水中以后,他清醒了不少,他先从口袋里拿出一本书来,要我替他去弄干,然后他睡觉去了。我一看原来是我多年来最心爱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荷兰文版,用上等纸精印,附有铜版插图,它的印刷装订超过我曾经看过的用它本国语印的版本。后来我发现《天路历程》已经译成了欧洲大多数的语言,我想除了《圣经》以外,它比任何其他书籍拥有更广泛的读者。据我所知“诚实的约翰”指约翰?班扬(JohnBunyan)。――译者是把对话混进叙述中的第一个人。这种写法很使读者感到兴趣,在最动人的部分,读者宛如身历其境,亲自参加讨论。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和《摩尔?富兰德尔》、《宗教求爱》、《家庭教师》等都成功地模仿了这种写法。理查孙在他的《帕米拉》等书中也采用了这种方法。
在靠近长岛时,我们发现无法在该地登陆,因为那里的海滩海浪澎湃,乱石丛生。这样,虽然船抛了锚,但是船身向着海岸摇摆着。岸上有人来了,对着我们大声呼喊,我们也向他们呼叫,但是风太大了,浪太响了,我们听不清对方所说的话,因而无法相互表达自己的意思,岸上有划子,我们做了手势,呼喊他们用船来接我们,但是他们或者是不懂我们的意思,或者是认为这事根本做不到,他们就走开了。天黑了,我们除了等着风势减弱以外,别无他法,在这个时候,我和船老板决定去睡一忽儿,假如还睡得着的话。我们就这样跟全身还是湿透的荷兰人一同挤在小小的船舱里。外面浪花打在船头上,漏进舱来打在我们身上,结果是没多时我们身上几乎是跟那个荷兰人一样地湿透了。这样,我们躺了一夜,根本就没有睡着。但是,第二天风渐渐小了,我们努力想要在天黑前到达安蒲,因为我们已经在水上过了三十小时,既无食物,又无饮水,我们只有一瓶混浊的糖酒,外面的海水是咸的。
第7节:保守师父秘密的义务
当天晚上,我发了高烧,上床睡了,但是我记得曾经在什么地方读到过多喝凉水能治疗发烧,所以我就这样做了,出了大半夜的汗,这样烧就退了。第二天上午,过了渡,向着五十英里以外的柏林敦徒步前进,在那里,据说有船可以送我直达费城。
这一天整天下大雨,我全身湿透了,到了中午我感到很疲劳。所以就在一家小客店里耽搁了一夜,这时我开始有点懊悔当初不该离家出走了。同时我的外表显出十分穷酸,甚至从人家对我的问话中我发现他们疑心我是谁家的一个私逃的仆役,而且很有可能因这种嫌疑而遭逮捕。尽管如此,第二天我还是继续赶路,到了傍晚在离开柏林敦八英里或十英里的地方宿在一个勃朗大夫开的客店里。我一面进食,店主一面跟我搭讪,当他发现了我读过一些书的时候,他显得十分和气和友好了。我们的相识一直继续到他死为止。我猜想他以前是一个走方郎中,因为没有一个英国的或是欧洲大陆国家的城镇,他不能详细地描述的。他有一些学问,人也聪明,但是不大信仰宗教,几年以后他淘气地把《圣经》加以滑稽化,改写成为拙劣的诗体,正像可顿以前改写维吉尔的诗那样。这样他使《圣经》中的许多故事显得十分荒谬,假如他的作品出版的话,可能会使信心浅薄的人受到不良的影响。但是它从未出版。
那天夜里我就在他店里宿了一宵,第二天到了柏林敦,但是我很懊丧地发现在我到达以前不久,去费城的定期航船已经开走了。那天是星期六,要等到下星期二才有开往费城的航船。因此我回到城里一个老妇人那里,我曾经向她买了一些准备在船上吃的姜饼,我向她请教应当怎么办。她邀我住在她家,等候船只。因为我徒步旅行得累了,我就接受了她的邀请。当她听到我是一个印刷匠的时候,她就劝我在柏林敦安顿下来,开设一家印刷铺,但是她不了解开设印刷铺是需要资本的。她很殷勤地招待我,她非常善意地请我吃了一顿牛腮肉饭,只肯接受一壶啤酒作为代价。这样我满以为我是确定要等到星期二的了。但是,傍晚在河边散步的时候,来了一只船,后来我发现它是到费城去的,船上载着几个人,他们让我上了船,因为没有风,所以一路上我们划了船,到了午夜左右,因为还看不到费城,有人就确信我们一定已经过了费城,不愿再划下去了。其余的人也不知道我们究竟到了哪里。因此我们向河岸驶去,进入了一条小河浜,在一道旧木栅旁边登了岸,因为夜晚很冷(是十月的天气),我们就用木栅生了火,在那里我们呆到天明。当时船上有一个人认出这地方叫做库柏河,在费城的北面一点。我们一驶出这条河费城就在望了。大约在星期日早晨八九点钟就到达该城,我们在市场街码头上了岸。
我对于我的旅程叙述得特别详细,我的初次进城我也将详细交代,为的是使你在想象中能够把这种不大有希望的开端跟我日后在该城成为要人这一情况作一对比。我穿了工作服,因为我最好的衣服要从海道运来。我风尘仆仆,口袋里装满了衬衫和袜子。我一个熟人也没有,也不知何处去找住宿。我因为旅行、划船和缺乏休息,感到很累了。我又十分饿,但是我的全部现金是一元荷兰币和约值一先令的铜币。我把铜币付给船上的人作为舟金,他们起初不肯收,因为我出力划了船,但是我坚持要他们收下来,因为当一个人只有少量钱财的时候,有时候他反而比他钱多时来得慷慨,也许是由于怕人家把他当做穷酸的缘故吧。
接着我上了街,四处浏览,当我走到市场时,我遇见了一个手拿着面包的男孩子。以前我曾经好几次把面包当饭吃过。我问过他面包是从哪儿买来的以后,我立即跑到他指点给我的在第二街的一家面包铺那里,我要像我们在波士顿买的那种硬面包,但是好像在费城他们不做这种面包。接着我就要三便士一只的面包,他们也说没有,这样,由于我没有考虑到或不知道货币价值的不同,在费城物价较低,我也不知道究竟他铺子里有什么面包,我就请他给我三便士任何种类的面包,于是,他给了我三个又大又肥的面包卷。这个数量使我感到惊异,但是我收了下来。因为我口袋里装不下,我就两胁下各夹着一个,一边走,一边嘴里吃着另外的一个,我就这样沿着市场街走去一直走到第四街,经过后来成为我岳丈的李得先生门口。我未来的爱人这时恰巧站在门口,看见了我,觉得我的样子十分尴尬可笑,事实也真是这样。接着,我转了一个弯,到了板栗街和胡桃街的一段,一路上我仍然吃着面包卷,又转了一个弯以后,发现我又回到了市场街码头,我刚在坐着来的那只船的附近。我跑到码头上去喝了一口河水。我既吃了一个面包卷,肚子已经饱了,就把其余的两个给了跟我们一同从上江坐船来的妇人和她的孩子,她们正等着开船继续前进。
饭后,我又跑到街上去了。这时街上有许多衣冠楚楚的人都在向着同一个方向走着,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这样我被带到市场附近的一个巨大的教友会的会所。我在他们中间坐了下来,我四面看了一忽儿,听不见有谁讲话,由于第一天晚上的劳动和缺乏睡眠,我感到十分困倦,接着就睡着了,一直睡到散会时为止。这时,有一个人善意地叫醒了我。因此,这个会所是我在费城踏进过的或是睡眠过的第一所房屋。
第8节: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
我又向河边走去,一路上我注视着人们的脸,遇见了一个面色和蔼的年轻的教友会教徒,我就向他招呼,请他告诉我外地人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宿店。当时,我们是在“三个海员”的招牌附近。他就说:“这里就有一个招待外地人的宿店,但是它的声誉不好,假使你愿意跟我来,我可以告诉你一所较好的宿店。”他就带我到坐落在水街的“弯曲宿店”,在这里我吃了一顿午餐,在吃饭时,他们问了我一些侦探性的很机灵的问题,因为我的年轻跟我的服装好像使他们猜疑或许我是一个私逃者。
午饭后,我又感到困倦了,他们给了我一张床,我就和衣倒下,一直睡到晚上六点钟,他们叫我吃晚饭,当天晚上很早就上了床酣睡到第二天清晨。接着我把我自己尽可能地打扮得整整齐齐到安得鲁?勃拉福的印刷铺去,在铺子里我看见我在纽约见过的那个老人,他的父亲。他是骑了马来的,所以比我先到费城。他把我介绍给他的儿子。他儿子很客气地接待了我,招待我吃了早餐,但是他说他目前不需要助手,因为最近他刚添了一个人。但是城里另外有一家新开的印刷铺,主人叫做凯谋,他或许可以雇用我;假如他不能,我可以暂住在他的店里,他会不时地给我一些零活干,直等到我找到工作为止。
那位老先生说他要和我一同去见那个新印刷铺的老板。当我们找到了凯谋的时候,勃拉福说:“朋友,我带了一个年轻印刷工人来见你,或许你正需要这样一个人。”他问了我一些问题,给我一个排字架看我如何工作,接着他说:虽然他一时还找不到事情给我做,他不久就可以雇用我。他虽然从未见过勃拉福,却把年老的勃拉福当作镇上的一个对他有善意的市民,大谈他目前企业的情况和对未来的展望。勃拉福从未泄露他是城里另外一家印刷铺老板的父亲,听到凯谋说他预期不久可以把城里绝大部分的印刷事务承包下来,他就用一些巧妙的问句和一些小小的怀疑,把对方的全部意图都诱了出来:他靠了谁的势力,他准备如何进行。我站在一旁,听见了他们的全部谈话,立刻看出他们中间有一个是一只狡猾的老狐狸,另一个只是一个新手。勃拉福让我留在凯谋处,自己走了。当凯谋听到我说出勃拉福是谁的时候,他大为惊讶。
我发现凯谋的印刷铺里只有一架陈旧破烂的印刷机和一套磨损了的小号英文铅字。这时候他正在用这套铅字排印一首纪念前面已经提过的阿克拉?罗斯的挽歌。罗斯是一个天资敏悟的年轻人,有着高尚的品德,在城里很受人们的器重,是州议会的秘书,也是一个不坏的诗人。凯谋也写诗,但是十分拙劣。实际上你不能说他写诗,因为他做诗的方式是直接把从头脑中的思想排成铅字。这样,因为没有稿子,只有两只活字盘,而挽歌又很可能需用全部的铅字,所以没有人可以帮他的忙。我设法把他的印刷机(该机他尚未用过,他对印刷机是一窍不通的)整理了一下,使它适合于印刷,我答应等他把他的挽歌一排好,我就来印刷。接着,我就回到勃拉福的印刷铺去了。勃拉福暂时给我一点零活干,我就在那里获得住宿和膳食。几天之后,凯谋来叫我去印挽歌。这时,他已经弄到了另外两只活字盘,有一个小册子要重印,他就叫我做这工作。
我发现这两个印刷工人对他们的业务都不十分高明,勃拉福原来不是学印刷的,而且文化程度很低。凯谋虽然有点学问,但只能排字,不懂印刷。他曾经是法国先知派法国先知派(FrenchProphets):1706年由法国传入英国,自称能预知未来,能说万国方言,能行奇迹等等。他们宣扬天国即将来临,劝人实行原始共产主义社会。――译者的教友之一,能够装得像他们那样的热烈和激动。这时候他并不表明信仰什么特殊教派的宗教,只是随机应变,各种教派都相信一点。他完全不懂世故,而且后来我发现在他性格里很有点无赖气。当我在他这里工作的时候,他不喜欢我住在勃拉福处。他原有一所房子,但是里面没有家具,所以他无法安置我,可是他替我在他的房东,就是上面提过的李得先生处找到了寄宿。这时候我的箱子和衣服已经运来了,在李得小姐的眼里我的样子可比当她第一次碰巧看见我在街上吃面包卷时体面得多了。
这时我开始认识了城里一些爱好读书的青年人,晚上我很愉快地跟这些人在一起,靠着我的勤俭,我赚了一点钱,生活过得十分舒适。我尽可能地把波士顿忘掉,而且除了高令斯以外,我也不要波士顿的任何人知道我的住处。高令斯是知道我的地址的,当我写信给他时,他保守秘密。最后,发生了一件偶然的事情,使我重新回到那里,比我原定的时间早得多哩。我有一个姐夫劳勃脱?荷麦斯,是一只行商于波士顿和道拉瓦之间的帆船的船主,当他在费城南面四十英里的纽开色时,听到了关于我的消息,他写了一封信给我,提到在我突然出走后,波士顿的亲友们的怀念和忧虑,向我保证他们对我的善意,只要我回去,一切都可以按照我的心愿安排,他十分诚意地劝我回去。我回了他的信,感谢他的劝告,但是我详尽地叙述我离开波士顿的理由,这样使他相信我的出走不是像他以前想象的那样不近情理。
宾夕法尼亚的州长威廉?基夫爵士这时在纽开色。当我的信送到时,荷麦斯船主刚巧跟州长在一起,就跟他谈起了我,并把我的信给他看了。州长看了我的信,当他听到我的年龄时,好像感到惊异。他说看来我是一个有前途的有才能的青年,因此应当加以鼓励。他说费城的印刷铺质量十分低劣,假如我在那里开业,他说我一定会发达。在他这一方面他愿意设法替我招揽公家印刷生意,并在任何其他方面尽力帮助我。这是我姐夫以后在波士顿讲给我听的,但在当时我还一无所知。有一天,当我和凯谋一块儿在窗口工作的时候,我们看见州长和另外一位绅士(后来知道他是纽开色的富兰契上校)穿着华丽的衣服,穿过街径向我们的铺子走过来,接着我们听见了叩门声。
第9节:一只狡猾的老狐狸
凯谋立刻跑下楼去,以为是来访他的客人,但是州长要见我,跑到楼上来,他用了一种我以前不大习惯的谦逊彬彬有礼地向我说了许多客气话,表示愿意与我相识,好意地怪我当我初来费城时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同时邀我和他一同到酒馆去,他和富兰契上校原是打算上那里,据他说,去品尝一些上等的白葡萄酒。我是受宠若惊,凯谋却瞪着眼呆若木鸡。但是我陪着州长和富兰契上校到一家在第三街拐角上的酒馆去了,一面喝酒,他一面劝我自己开业,向我指出成功的可能性很大,州长和富兰契上校都向我保证他们要利用他们的势力和影响去招揽军政两方面的公家生意。当我提出不知道我父亲愿意不愿意在这件事上协助我的时候,威廉爵士说他要给我一封写给我父亲的信,在信里他要叙述这一计划的优点,他确信他一定能说服他。事情就这样决定了:我将搭坐下一班的船带着州长向我父亲推荐我的信,回到波士顿去。但在其间我们的计划暂不宣布,我照常在凯谋的印刷铺继续工作,州长不时邀我去吃饭(当时我想这是一种莫大的光荣),同时他用一种想象不到的殷勤、亲密和友好的态度跟我谈话。
约在一七二四年四月底,一只开往波士顿的小船来了,我辞别了凯谋,只说是去访友。州长给我一封厚厚的信,信中向我父亲说了许多恭维我的话,大力地推荐我在费城开业的计划,认为这一事业必然会使我发迹。我们的船在驶入海湾时碰上了沙洲,发生了裂缝,这时候海上波涛汹涌,我们必须几乎继续不停地抽水,我也轮流值班抽水。但是,大约经过了两个星期的时光,我们平安地到达了波士顿。到那时我已经离开波城七个月了,我的亲友们一点也没有听到关于我的消息,因为我姐夫荷麦斯还没有回来,也没有写信提到我。我之意外地出现在他们面前,使得全家惊异,但是大家看到我都很快乐。除了我哥哥外,大家都款待我。我到他的印刷铺里去看他。这时我的衣着比我在他那里当学徒期间的任何时候都考究。我从头到脚穿了一套新的时髦的西装,挂了一只表,口袋里装了差不多五英镑的银币。他勉强地接见了我,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然后又去工作去了。
店里的职工们想知道我一直在什么地方,我到的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地方,我喜欢不喜欢那地方。我对那地方和我在那里的愉快生活,大加赞扬,强调表示我打算回去的意图。他们中间有一个人问我们在那里有什么样子的钱,我就拿出了一把银币,摊在他们面前。这种银币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奇观,因为在波士顿通用的是纸币。接着我又乘机让他们看看我的表,最后(我哥哥仍然绷着脸显得怪不高兴的)我送了他们一块钱去买点酒喝,就告辞了。我这次探望使他大为不快,因为,当我母亲过了一些时候向他提起和解,并表示希望看到我们和睦地相处在一起,在将来还能手足相处的时候,他说我曾在他的职工面前用一种使他永远不能忘记或是饶恕的方式侮辱了他。但是,这一点他却弄错了。
我父亲对于州长的信显然表示有点惊奇,但是他对我好几天不提这件事。当荷麦斯船主回来时,他就拿信给他看,问他是否认识基夫,他是什么样子的一种人。他又表示他的意见,说此人考虑事情一定不很周到,他竟想叫一个离开成年还差三岁的男孩子去开业。荷麦斯尽力表示赞同这计划,但是我父亲确实地认为这计划是不合式的,最后他直截了当地否决了它。然后他给威廉爵士写了一封措辞婉转的信,感谢他对我的恩惠和栽培,但是表示他还不能资助我开业,因为他觉得我年纪还太小,他不能信赖我经营管理这样一种需要巨额开办费的重大企业。
我的朋友和伴侣高令斯是邮局的一个职员,他听了我关于我到的新地方的报告,十分喜欢,因此决定也要上那里去了。当我还在等我父亲作出决定时,他先从陆路出发上罗特岛去了。他收集了许多关于数学和自然哲学的书籍,这时他把书留下来,等我把它们跟我自己的书一同伴送到纽约去,他打算在纽约等我。
虽然我父亲不能赞同威廉爵士的计划,他对于我能够从我所在地如此有声望的人那里获得这样一封推崇备至的推荐书,对于我在这样短促的时间内,靠着自己的勤劳和谨慎能够把自己打扮得这样体面,他仍然感到欣慰。因此,既然我跟我哥哥之间没有和解的可能,他就答应让我回到费城去。劝我对当地人士应当谦恭有礼,好获得人们一致的好评,切戒讽刺和诽谤,他认为我过分地爱好这样做。他告诉我靠着不断的辛勤劳动和耐心节约,到我二十一岁时我或许能有足够的积蓄使我能够开业。假如到了那时候,我的积蓄接近所需的费用,那么他会帮我凑满不足之数。这就是我所能得到的一切了,除了当我上船重去纽约时,他给我的表示父母爱子之心的一些小小纪念品以外。但是我这次去纽约却是获得他们的同意和祝福的。
帆船停靠在罗特岛的新港,我就去探望我的哥哥约翰。他结了婚,在这里已经住了好几年。他很亲热地接待了我,因为他一直爱我。他的一个朋友,一个叫做佛南的人,有人在宾夕法尼亚欠他一笔钱,大约是三十五镑,他要我代他收这笔钱,并代为保管,直到我接到他的通知叫我如何把款汇寄给他时为止。因此,他给了我一张汇票。这件事后来给了我很多不安。
第10节:他们的同意和祝福
在新港我们船上来了好几个到纽约去的旅客,其中有两个年轻的女伴和一位严肃、通达、管家婆似的教友会妇人和她的仆人。我对她谦恭有礼,欣然地愿为她做些小事。我想这使她对我有了一些好感。所以当她看到我和两个年轻妇人之间的关系一天比一天地亲热起来,而且她们好像也在鼓励这种发展时,她把我拉到一边说:“年轻人,我替你担忧,因为你身旁没有朋友,你好像也不大懂得世道或年轻人容易上的圈套。相信我,这两个是很坏的女人,我可以从她们的各种各样的行动中看出来。假如你不当心,她们会陷害你。你跟她们素昧平生,为了对你的幸福表示友好的关怀,我劝你不要和她们来往。”由于开头我好像对她们没有像她那样的恶感,她就提到了她观察到和听到的、但是被我疏忽了的一些事情,当时她使我相信她是对的。我感谢了她的善意忠告,答应信奉不渝。当我们到达纽约时,她们告诉我她们住在什么地方,请我去探访她们。但是我没有去,也幸亏如此,因为第二天船主失窃了一只银勺子和一些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从他的舱房里偷去的。因为船主知道这两个妇女是妓女,他就领了一张搜查证搜查了她们的住宅,找到了赃物,这两个小偷也受了处分。所以,虽然在途中,当一块沉在海底的大岩石擦过我们船边的时候,我们总算躲过了这一暗礁,但是我想这次避开这两个女人,对我来讲,重要性更大。
在纽约我找到了我的朋友高令斯,他比我先一些时候到了纽约。我们从童年起就很亲密,我们在一起读了同样的书籍。但是他的条件比我好。他读书和钻研的时间比我多,同时他对学习数学有极好的天才,因此在数学方面他远远地跑在我前面。当我在波士顿的时候,我大部分的空闲聊天时间是跟他在一起消磨的,他当时仍然是一个滴酒不喝的勤勉的小伙子,他的学识颇受当地几个牧师和其他绅士们的尊敬。他看来好像是一个将在社会上可以大露头角的有为青年。可惜,在我不在波城的时候,他沾染了滥喝白兰地酒的习惯。从他自己的叙述中和从旁人的报告中,我知道自从他到了纽约以后他无日不喝得酩酊大醉,举止行动十分乖戾。他并且也赌博,输了钱。这样我就不得不替他付房租,并负担他赴费城的旅费和在费城时的生活费,这些负担后来给了我极大的麻烦。
当时纽约的州长保奈特(保奈特主教之子)听到船主提起在他的乘客中有一个年轻人带了一大堆书籍,要求船主把我带去见他,因此我就去拜访他。若不是因为高令斯当时已经烂醉,我一定会带了他同去的。那位州长非常殷勤地招待我,带我参观他的藏书室,那是一个很大的藏书室,我们谈了许多关于书籍和作家的话。我光荣地获得州长们的青睐,这是第二次。这种赏识对一个像我这样的穷小子来说是十分使人高兴的。
我们向费城前进了,在路上我收到了佛南的钱。假如没有这笔钱,我们几乎就到不了我们的目的地。高令斯想当会计,但是,虽然他有一些推荐信,人家或是从他的呼吸或是从他的举止看出了他好醉酒,他找工作一直没有成功,继续跟我在同一个地方膳宿,费用由我负担。因为他知道我身边有佛南这笔钱,他就不断地向我借贷,口头上还说等他一有职业就还我,到了后来,他用了那么多佛南的钱,当我想到假如佛南要我把款子汇去的话,我将怎么办时,我感到焦虑不安。
他还是经常不断地喝酒。我们有时也为了这件事争吵过,因为当他稍有醉意的时候,他的脾气是很坏的。有一次,当他跟几个其他的年轻人在道拉瓦泛舟,轮到他划船时,他不肯。他说:“我要别人把我划回家去。”我说:“我们决不替你划。”他说:“你们非划不可,否则就在水上过夜,随你们的便吧。”旁边的人说:“让我们划吧,这有什么关系?”但是,因为我气他另外的事情,我还是不肯划。所以他起誓他一定要我划船,否则就把我扔入河中。这样他站在坐板上向我走过来。当他跑上来打我时,我一手抓住了他的腿,同时站了起来,把他两脚朝天地扔入水中。我知道他善于泅水,所以我并不为他担忧。但是在他转过身来攀住船舷之前,我们划了几下把船划到他够不到的地方。每当他泅近船旁时,我们总是问他究竟他愿否划船,同时划几下使船离开他。他气得要死,固执地不肯答应划船。但是当我们后来看到他有点疲乏时,我们把他捞了起来,在一个黄昏里我们把他全身湿淋淋地送回家去。此后我们总是相互顶撞吵嘴。一个西印度的船主受人的委托要替巴巴多群岛的一个地主的儿子找一个家庭教师,偶然遇见了他,同意送他到那里去。这样他离开了我,约好他一领到钱就把它汇给我偿清债务,但是此后我一直没有听到他的消息。
动用佛南这笔款项是我一生中早期重大的错误之一。这件事说明了当我父亲认为我太年轻,还不能经营重大企业时,他的判断是相当正确的,但是当威廉爵士读了我父亲的信时,他说我父亲过分迂谨了。他说人不能一概而论,年长的人不一定谨慎,年轻的人也不全是轻率的。“既然他不肯帮你开业,”他说,“我自己来。你把必须从英国购买的东西开一张单子给我,我去订购。你以后有能力时再付还给我好了。我决定要使这里有一家优良的印刷铺,我相信你一定会成功。”他说这话时,态度是这样的诚挚,我深信他不是说着玩的。在那时以前,我把在费城开业的计划保守秘密,那时候我仍然秘不告人。但是假如人家知道我把希望寄托在州长身上,可能一些知道他性格的友人会劝我不要信他,因为后来我听说他滥许心愿而又不打算履行诺言的脾气是尽人皆知的,但是因为我根本没有请求他帮助,我怎么会想到他那慷慨的援助会是虚伪的呢?我还以为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呢。
第11节: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我开了一张小印刷铺设备的清单。据我的估计约需一百英镑左右,我把清单交给州长。他很高兴,但是问我假如我自己在英国能够亲自在场选择铅字,并且检查各种机件的质量,是不是方便些。他说:“那么,当你在那里的时候,你可以认识一些人,并且可以在贩卖书籍和文具方面建立通信关系。”我同意这样做或许会是有益的。“那么,”他说,“做好准备坐安妮丝号去。”安妮丝号是当时一年一度经常来往伦敦与费城之间的唯一船只。但是离开安妮丝号启碇,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所以我继续和凯谋在一块儿工作,一面为高令斯从我这里拿去的钱焦急着,每天唯恐佛南来提款,但是过了几年一直没有发生这件事。
我相信我忘了讲这件事:在我第一次从波士顿来费城的旅途中,因为风浪太大,船停靠在勃劳克岛,乘客开始捕捉鳕鱼,并且拖了许多上来。到这时为止,我坚守我不食荤食的决心,在这种场合,我同意我的老师屈理昂,认为每捉一条鱼等于是一种无缘无故的谋杀,因为鱼过去既没有伤害我们,将来也不会,我们没有正当的理由去杀害它们。这一切好像十分合情合理。但是在过去我是非常爱吃鱼的,所以当热气腾腾的鱼刚从炸锅里拿出来时,它芬芳扑鼻,美妙非常。我好一会踌躇于原则和爱好之间,直到后来我记起了在剖鱼时,看见有人从鱼肚里拿出小鱼来,这时候我想:“假如你们自己互相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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