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题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怎么算?个人公益性捐赠款怎么计税?

个人对公益事业的捐赠如何在个人所得税税前计算扣除?_百度知道The page is temporarily unavail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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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nginx/nginx.conf.个人公益性捐赠后如何计征个税?
理财锦囊羊城晚报记者&严丽梅&通讯员&地税宣在我国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后,社会各界纷纷向受灾地区伸出援手,捐赠之余,市民也较为关心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为此,部分市民拨打了广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按照目前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捐赠当期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即:捐赠扣除限额=应纳税所得额 30%,如果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时,只能按捐赠限额扣除;如果实际捐赠额小于或者等于捐赠限额,按照实际捐赠额扣除。对于个人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老年人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则准予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即纳税人的捐赠渠道不同,计征个税依据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不同。案例陈先生在某国企单位工作,每月工资薪金收入7500元。2013年4月份,陈先生拿到工资后,当即向民政部门捐赠2000元给灾区,民政部门给陈先生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那么,陈先生2013年4月份的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应分以下情况计算:(单元:元)1、捐赠前杨先生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 10%-105=295元(注:3500元是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标准,为便于计算,其他扣除项目此处忽略不计,下同)。2、捐赠后情形一:按照政策规定,对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的捐赠是限额扣除的,陈先生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 30%=1200元。
陈先生实际捐赠额为2000元,高于捐赠限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按捐赠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杨先生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00) 10%-105=175元。情形二:如果陈先生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老年人服务机构、青少年活动场所、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例如向红十字会捐赠2000元给灾区,且红十字会给杨先生开具了捐赠专用发票,那么,按规定这部分捐赠可以全额扣除:杨先生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00) 10%-105=95元。
本文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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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练习题
导读:十一、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一般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捐赠扣除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计算该歌星取得的出场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答案】(1)未扣除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3)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30%-2
十一、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
12项内容(重点掌握内容:1、2、3、7、8、11、12)
(一)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一般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
捐赠扣除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某歌星参加某单位举办的演唱会,取得出场费收入80000元,将其中30000元通过当地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计算该歌星取得的出场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
【答案】(1)未扣除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
(2)捐赠的扣除标准=64000×30%=19200(元),由于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标准,税前只能按扣除标准扣除。
(3)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30%-(元)
【例题?单选题】王某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将其中6000元、l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赠给公益性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受灾地区。该项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答疑编号】
【解析】通过国家机关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中心可以全额扣除,通过国家机关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应计算扣除限额。
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10000元,可以全额扣除。
该项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元)
(二)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抵免限额采用分国分项限额抵免法。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不退国外多交税款;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在我国补交差额部分税额。
【教材例题】某美国籍来华人员已在中国境内居住7年,2007年10月取得美国一家公司净支付的薪金所得20800元(折合成人民币,下同),已被扣缴所得税1200元。同月还从加拿大取得净股息所得8500元,已被扣缴所得税1500元。经核查,
境外完税凭证无误。计算境外所得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
【答案】该纳税人上述来源于两国的所得应分国计算抵免限额。
(1)来自美国所得的抵免限额=(2)×20%-375=2825(元)
(2)来自加拿大所得抵免限额=8500×20%=1700(元)
(3)由于该纳税人在美国和加拿大已被扣缴的所得税额均不超过各自计算的抵免限额,故来自美国和加拿大所得的允许抵免额分别为1200元和1500元,可全额抵扣,并需在中国补缴税款。
(4)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825(元)
【提示】本题目净所得,理解为税后所得更为合适。因此我们不必深究该题目的提法,考试时题目会明确说明。从近三年考试题目来看,对于境外所得,题目中给出的所得都是含税的所得,因此本题在计算的时候,也是按照含税所得计算的。
【例题?单选题】中国公民潘某为外资企业工作人员,2007年全年被派往境外工作,每月工资12000元。2006年3月潘某获得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并在当年行权,2007年3月转让了该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500000元人民币。按我国税法规定,潘某2007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答疑编号】
【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1)×20%-375] ×12+%=112780(元)。
(三)两个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计税方法
处理原则:先分、后扣、再税
【教材例题】某高校5位教师共同编写出版一本50万字的教材,共取得稿酬收入21000元。其中主编一人得主编费1000元,其余稿酬5人平分。计算各教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
【答案】(1)扣除主编费后所得=2=20000(元)
(2)平均每人所得=200(元)
(3)主编应纳税额=[()×(1-20%)]×20%×(1-30%)=560(元)
(4)其余四人每人应纳税额=()×20%×(1-30%)=448(元)
(四)对从事建筑安装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1)凡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实行承包经营,对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分两种情况处理:对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对承包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对从事广告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在广告经营中提供名义、形象,或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提供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2)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
(3)扣缴义务人的本单位人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取得的由本单位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六)对演出市场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职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演职员,应在取得报酬的次月7日内,自行到演出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性质所得的,应将各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2)分次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的;
(3)扣缴义务人没有依法扣缴税款的;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其申报纳税的。
(七)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2.期权所得性质及征税规定
接受股票作为应税所
期权时 得征税(另
权一般不得
转让;因特
员工殊情况转
让,以股票在行权日期权的转让之前 净收入,作
为工资、薪
金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
取得股票的
实际购买价
(施权价)
低于购买日
公平市场价
员工(指该股票
行权时 当日的收盘
价,下同)
的差额,应
按“工资、薪
金所得”缴
纳个人所得
高于购买日
员工公平市场价
的差额,应将行权之按照“财产后的股票转让所得”再转让 的征免规定
计算缴纳个
企业税后息、股息、
利润分配 红利所得”
缴纳个人所
【特别提示】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4.关于应纳税款的计算
(1)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通知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
(2)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3)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例题?单选题】中国公民方先生为某公司雇员,每月工资3000元。2005年该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日,该公司授予方先生股票期权50000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日起方先生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日方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50000股,当日股票在上证交易所的公平价格6元/股。计算方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答疑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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