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经朋友介绍我做了个家装水电工程 介绍没有写合同,做到今年一直都是只给两三万,自己垫付了差不多二十五万。

没签合同怎样讨薪?做好四步更有胜算_新浪新闻
  原标题:没签合同怎样讨薪?做好四步更有胜算  关注农民工讨薪
  又到年末,华商报公布热线电话029-,联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集中为农民工讨薪。近日,华商报接到不少农民工的电话求助。昨日,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讨薪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衣着单薄,头发凌乱,裤子上都是油污,16岁的安康少年小张本该是在学校上学的年龄,却为了减轻家里负担来西安打工。更凄惨的是,他去索要被拖欠的工钱时遭打。寒冷的夜晚,他徘徊在十字路口,幸好被一名好心的老板发现并收留。
  昨日上午10时许,在子午大道一家面馆门前,16岁的小张看上去一脸委屈和疲惫,脖子上还有几道血痕。面馆老板杨先生说,18日晚7时许,他见小张在十字路口独自站了一个多小时,天冷,穿得很单薄。他看小张年龄不大,准是遇到啥难事儿了,就把小张叫进店里,给小张端了一碗面。
  交谈中,他得知小张在一家汽修厂做了一个多月小工,还有300多元的工钱没有结清,小张去讨要时被打,没钱无处可去,电话也停机了,他就在路口等朋友。好心的杨先生当晚收留了小张,并给华商报打电话,希望给小张提供帮助。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陪小张去讨要工资,临走时,杨先生的母亲跟出来说,“让娃先吃点东西吧,一早起来还没吃饭呢。”小张说,之前他在雁塔区杜城村一家名为“富鑫汽修”的修理厂做小工,主要做“批腻子”的活儿,做了50天,说好一个月给500元,但离开时只结了一个月的工资,还有20天工资没结。18日下午他去要工资,却被包工头在汽修厂打了一顿。他报警,警方称讨要工资要找劳动监察部门。
  上午11时许,在富鑫汽修厂里,一名负责财务的女子说“老板出去了”,电话联系上该汽修公司姓邢的负责人后,负责人说,汽修厂将油漆工的活都分包出去了,小张并不是他们直接雇用的,而是包工头雇用的。鉴于欠款不多,汽修公司可先行垫付工资,让小张找财务结算。负责财务的女子核算后,现场给小张结清了316元的工资。
  问起小张为什么不上学了,小张红着眼睛说,他家有姊妹三个,他是老大,妹妹在老家上初一,弟弟刚3岁跟着父母到山西的矿上去打工。他来西安一年了,做过美发,做过装修,都是小工,虽然又苦又累,但他不后悔。“这一年我没跟家里伸手要过钱。”问起以后打算,小张说,杨先生愿意收留他,让他在面馆做服务员,他也打算干到过年,挣些钱回家。华商报记者张莉
  年末讨薪案例
  未签劳动合同类型
  案例一
  兰先生反映:今年10月11日,他和爱人一起到北郊一家餐馆打工,后来餐馆关门,但老板还欠他夫妻俩一个多月的工资共计7000多元,他们和老板之间未签合同,不知道如何维权。昨日,华商报记者多次与该餐馆老板赵先生联系,对方电话始终未接通。
  案例二
  辛先生反映,今年7月20日,他在长安区韦曲一工地搞电焊10天,他和工头王先生未签订劳动合同,约定1天工钱230元,但工头只付了500元,剩下1800元始终拖着不给。昨日,华商报记者多次与工头王先生联系,对方始终未接电话。
  案例三
  冯女士反映:她受雇于陕西尼特家政服务有限公司,9月13日在北三环一家幼儿园打扫卫生,共上班60多天。保洁公司只给她发了960元工资,拖欠2000多元工资迟迟不给。昨日,家政公司负责人张女士说,因为幼儿园拖欠该公司的相关费用一直不给,所以他们无法支付保洁员的工资,冯女士尚在三个月试用期,因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监察支招:可提供工服、工牌等佐证
  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昨日下午,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讨薪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拨打12333服务咨询热线查询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和地址。第二步,拨打查询到的相关劳动监察大队电话。第三步,提供同事的证明、工服、工牌、名片等佐证,作为劳动关系证据;提供结算单等欠薪证据。需要提醒的是,举证时,自己首先要明晰欠薪的具体数目。第四步,配合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的调查。工作人员会在6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签订劳动合同类型
  案例一
  罗先生反映,去年9月23日,他们17位农民工受雇于陕西鑫地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安城南一家建筑工地从事水电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今年8月,由于资金问题工地被迫停工,建筑公司至今还拖欠他们17人共计29万多元的工资,多次催要无果。昨日,该公司总经理王先生坦言,确有此事,主要是因为开发商没支付工程款,工地停工,17位农民工负责的水电项目尚未完工。但开发商目前已向银行成功贷款,一周内保证解决农民工的工钱问题。
  案例二
  蔡先生反映,今年10月1日,他应聘到西门一家洗浴中心做饭,签订了劳动合同,月工资3400元。他共计工作1个月19天,然而老板始终拖欠工资不给。昨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拨打该洗浴中心负责人手机号,已停机。
  劳动监察支招:签合同者讨薪相对容易
  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说,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维权流程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基本一致,只是在举证时更容易一些,因为劳动合同是农民工和企业劳动关系最有力的证据,只要提供劳动合同便可证明劳动关系,因此讨薪维权相对要容易一些。
  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表示,若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监察大队要对该企业进行处罚,企业应给予劳动者惩罚性赔偿。劳务公司雇佣劳动者,应该按照规定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能因为其他公司拖欠相关款项而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样,建筑公司也不能以开发商未支付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华商报记者 赵国强
美国人之所以不仇富,首先是因为美国人崇尚自由竞争,坚信每个人应该为自己负责,这种精神已经渗透到美国人的基因里去了,他们不会把自己的不幸怪罪到别人头上,因此普遍不赞成通过税收等强制手段来缩小贫富差距;更重要的是,美国富人的发家史基本上是清白的。
在亲朋好友面前,他们是谦谦君子,有风度的女人。而一但避开眼线,他们就会把公德和私德变成了垃圾,踩在了自己的脚下。只要自己方便、顺手,什么道德、品行、良知、乃至人性,都可以全然不顾。尽数抛弃。甚至可以说,这种人早已丧失了最起码的廉耻之心。
大学不要再高举“为学生好”的旗帜,做干涉学生权利的事,在目前行政治校还存在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要求每所大学都做到教育家治校,但至少应该坚持基本的底线,一是法律的底线,要依法治校,尊重每个学生的权利,二是教育的底线,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尊严。
近年来,黑龙江是中国最萧条的省份之一。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不考虑通胀因素,其经济产出同比下降2.2%。您所在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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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诈骗,张明楷(共5篇).doc 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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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诈骗,张明楷(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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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诈骗,张明楷(共5篇)
张明楷解读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与犯罪构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刑法规定本罪,是为了保护市场秩序与对方当事人的财产。因为合同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利用经济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使人们对合同这种手段失去信赖,从而侵犯了市场秩序。与此同时,利用合同诈骗的行为,也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本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构成要件的内容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使用欺诈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欺诈手段是指下列情形: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实施上述行为之一,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财物的,即可成立本罪。根据司法实践,合同诈骗数额在 2 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
2. 责任要素除故意外,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可以存在于签订合同时,也可以存在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但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后并未实施诈骗行为的,不能成立合同诈骗罪。需要研究的是刑法第 224 条第 4 项规定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本书认为,这种情况仅限于行为人在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前便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而且对方之所以给付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是由于行为人的诈骗行为所致。行为人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但仅仅是逃匿,而没有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使对方免除其债务的,难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因为既然是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就意味着在对方当事人交付财物前,行为人便以非法占有目的实施了欺骗行为,否则不可能成立合同诈骗罪。当然,如果行为人收受了对方并未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后逃匿的,则可以认定为侵占罪。概言之,行为人收受了对方已经转移所有权的财产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此后除据为己有外并没有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不能以犯罪论处。
(二)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1.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一般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二者之间为罪与非罪的区别,但容易混淆,尤其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了一定欺诈手段时,难以区分罪与非罪。区分二者的关键之一,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在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时,首先要考察行为人是否采取了刑法所规定的欺骗手段。凡是使用刑法所规定的欺骗子段的,原则上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次要综合考虑其他情节,包括行为前、行为过程中以及行为后的各种情节。例如,对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挥霍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定金或者保证金,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使用对方当事人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同签订后,以支付部分货款、开始履行合同为诱饵,骗取全部货物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其余货款的;收到对方货款后,不按合同规定或双方约定组织货源,而是用于冒险投资的;等等。所应注意的是,刑法规定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的,因此,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目的,进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反之,在签订合同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而放弃非法占有目的,积极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的,不宜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2. 正确处理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关系。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是一种特别关系。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且利用了合同的,就成立合同诈骗罪。所以,如何理解和认定合同,就成为是否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关键。本书的基本看法是,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不限于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但就合同内容而言,宜限于经济合同(不包括单纯的借款合同) ,即合同的文字内容是通过市场行为获得利润,这是由本罪性质决定的。基于同样的理由,至少对方当事人应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否则也难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例如,甲得知自己的朋友乙(一般公民)有大量存款,便产生诈骗故意。甲声称,自己有一笔绝对赚钱的生意,投资 50 万元后,3个月内可以赚 100 万元,但自己一时没有 50 万元,希望乙投资 30 万元,3 个月后返还乙 60 万元。甲按上述内容起草了一份书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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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工程才知道基本上都是弱肉强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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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联:
  要一天,拖一天,急一天,上火!下联:继续要,继续拖,继续等,着急!横批:收款真难!”1月27日,李承(化名)将这副对联发在了微信朋友圈里。
  他承包富士康工程遭欠薪74万。2014年,他几乎只在忙一件事—讨薪。这一年,他从天津到湖南长沙,跑了几个来回,却只是获得3万元生活费。他开始觉得,自己生活在谎言中。
  “上联:要一天,拖一天,急一天,上火!下联:继续要,继续拖,继续等,着急!横批:收款真难!”1月27日,李承(化名)将这副对联发在了微信朋友圈里。
  李承今年35岁,是陕西富平人,2010年开始,从事机电安装、室内外装修行业。2012年9月底,他承接了天津富士康公司某厂房的水、电安装项目,结果工程完工一年多,70多万元的工程款依然没有下文。
  整个2014年,他几乎只在忙一件事—讨薪。这一年,他从天津到湖南长沙,跑了几个来回,却只是获得了3万元生活费。他开始觉得,自己生活在谎言中。
  “我在长沙已经一个多月了,每天都去债主公司‘上班’,也就干坐着。说了年前给我50万的,已经晃点我好几次了,他们要不给钱,我就在这儿待着吧。”李承说。更让他绝望的是,在这里蹲守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六七个讨薪工头。
  “现在做工程首先考虑对方付款利不利”
  2003年7月大学毕业后,李承来到深圳。同年,他应聘进入深圳富士康公司从事模具设计工作,这一待就是6年。
  2010年,由于离家太远,照顾父母不便,同时也觉得自己有了一定积累,李承决定回西安创业。考察过很多项目后,他打算从事机电安装、室内外装修行业。“这是我的老本行,利润也不错。”李承说。
  两年下来,公司有了一定起色,但一直没有太大发展,李承一直在等待机会。2012年9月,机会来了—天津富士康B01厂房需要进行水、电安装,主要是桥架、线缆铺设、灯具、设备安装,水、气管道、暖通等,正好和李承的公司主业对口,并且这是富士康的项目,李承自认有一定的人脉。
  “当时接这个项目,主要考虑这是富士康的项目,我在富士康工作那么多年,有感情因素在里面。另外,项目总包方(深圳亚美公司)有我以前的同事,他是分管下包商的副总,在项目付款上应该没有问题。”李承说,“现在我们做工程第一考虑因素就是对方付款利不利。”
  此外,觉得万无一失的李承认为,只要第一次合作好了,以后还会有大量的工程做。而且,他和总包方签订的合同是纯粹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约定按进度付款,这样在款项上就没有太大问题了。“只要置办些工具,不需要投入太多资金。”李承说,“这是我当初的想法,可是现在回头来看,真的是悔恨万千……”
  “中途你不做了,亏得更多”
  让李承第一次感到挫折的是:没想到4个月就可以完成的项目,竟然变得遥遥无期起来。
  “总包方负责主材采购,我们没法控制工期,而当时合同上未做详细约定,就写了只要有材料到厂,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安装完成。”李承说。
  然而,实际远非这样。他告诉华商报记者:“施工过程中,甲方的材料经常不能按时到场,导致工人严重怠工,以至于四五个月可以做完的活,结果做了一年零四个月,本来还有微薄利润,到后来都亏钱了。”
  对此,他曾多次去找总包方的项目经理孙辉理论,然而答复每次都是“材料商供货不及时”“项目资金周转不开”“工程要统一进度”等理由。
  和李承一起接下该项目的还有他的合作伙伴张顺利。两人决定:由张顺利去天津富士康工地,李承在西安负责公司正常运转。
  “我最后没去工地,而是在西安筹钱。因为他们(总包方)的进度款经常付不出来,所以我只能在西安借钱、贷款来弥补拖欠的工程款,总得保证开工啊,有始有终。”李承说,“做了工程才知道,基本上都是弱肉强食,合同约定只对总包方有利,他们不履行合同你还真拿他们没办法。你不做了,亏得更多。”
  工期进行了一年多,李承几乎把所有能借钱的亲戚朋友借了个遍,外债达到了30多万,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得通过银行用房子办了抵押贷款。他最后的希望是工程结束后,总包方能一次性结清所有的欠款。
  “这是天津市招商引资的项目,也是富士康的工厂,我不相信他们拿不出来钱。”李承考虑。可是,这个想法很快就落空了。
  74万工程款没着落,房子还在银行抵押着
  2014年春节前,工程终于顺利完成。对于李承而言,经过2013年11月的结算,工程总费用是216万余元,当时已付142万,还剩下74万多。
  “这个项目工期拖得太长,我不仅没挣钱还是亏本的,前前后后,我总共花了80多万,主要是用于置办工具、垫付工人工资。但是最后74万没给我,就那么拖着,我的本钱都没有收回来,现在房子还在银行抵押着。”李承说。
  一边心急如焚地电话讨薪,一边还要在西安“挣点是点”,所以直到2014年11月,李承才下定决心去对方公司讨薪。“11月之前,西安还有一些活没做完,我不能出来,因为我贷的钱、借朋友的钱都要每个月按时还利息,一个月下来一万多,所以只能电话催款。”1月29日,李承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天气逐渐转冷,西安基本没活干了。李承借了几千块钱,于日到了总包方的长沙公司“富美机电公司”(深圳亚美公司的子公司,在长沙,总包方的负责人主要在此办公)。
  “从11月15日到12月5日,除了周六周日,我天天去他们公司,而得到的答复总是:钱还没到,等到周五,周五又没到,再等到周二,就这样一直拖。”李承说,“在长沙本来也没什么钱,所以只能住几十元一天的青年旅社,有时候一天能吃3顿方便面。”
  在经过与亚美公司的大老板刘健多次交涉后,刘健答应:元旦之前先付李承20万元,2015年元月份再付30万元,剩下的2015年5月份前付完。然而,承诺再一次变得遥遥无期。
  讨债人大半夜砸门,媳妇跑了出来
  日,亚美公司付了李承3万元“保证金”,并承诺一定还款,同时李承家中有事,所以他这才高高兴兴地回了西安。
  然而到了12月22日,多次电话催款后,对方还是支支吾吾的,他又慌了起来,“我怕答应的17万到不了,又来到长沙,果然不出所料,到现在也没付给我。”他告诉华商报记者,这次来已经待了一个多月了,要不回去钱,也不打算回家过年了。“上周我媳妇还来了,在这儿也待了六七天。她在家没法待了,借人家的钱,人家天天上门催债,有时大半夜还有人砸门。她只好把孩子送回老家,给单位请假跑过来。”李承说。
  作为农民家的孩子,李承深知农民家庭的不易,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把债务转嫁给农民工。经华商报记者了解,他下面农民工工钱基本已垫付完毕,只有两个关系好的农民工,李承还欠两万多元。
  “他们知道我的难处,偶尔打电话问问而已,也没人来向我讨薪。”李承说。有人建议他说,对于这样言而无信的公司,可能堵门堵路让政府干预一下最好,但是没逼上绝路,他还不想走这一步。
  对于为什么工程款迟迟不给结算,李承分析说:总包公司这两年接的项目太多了,钱用得太散,又一时半会收不回来。可能他们真没钱。
  下一步,李承打算还在长沙等,直到拿到钱为止。他说:“我也相当无奈,现在外面欠人家那么多钱,每个月利息都一万多,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实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但是,一个官司一打最少也得半年。”
  1月3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亚美公司的法人代表刘利源,该负责人表示,欠薪一事的确属实,目前李承就在自己的公司。“天津富士康还欠我们近400万工程款,我和李承去天津要过,但没有要到一分钱!这个情况他(李承)是知道的。李承的状况我也很同情,也很着急,争取年底前看能不能从其他工程里面协调20多万来给他!”
  坐在旅社的小房子里,李承刚刚吃完一碗方便面,面对记者的采访,他摊开手问:“现在我到底该怎么办啊?”
  昨日,星期天。下午3点,李承和亚美公司代表做了年前最后一次谈判,亚美公司代表说,争取本周三周四给李承30万左右的还款。但对其余的44万,未做任何承诺。李承说,这距离他的期望差得远呢,以前也有几次说给50万,但都没给,给30万,他还是没法回家……
  一个建筑商眼中的农民工讨薪问题
  欠薪只是缩影 有太多的问题没解决
  1月19日,14岁的初二女生袁梦,为了替父亲讨要工钱,纵身从河北冀州市凯隆御景17楼跳下,不治身亡。
  以死相逼的极端案例外,不得不看到,农民工讨薪难已堪称时代顽疾,原因何在?作为一个在建筑行业混迹多年的建筑商,我也谈谈我的看法。
  究竟谁是农民工的老板?
  农民工讨薪,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比造一个原子弹还复杂。首先必须明确,建筑公司属于第二产业,开发公司属于第三产业,二者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关系。而对于开发商和承建商来说,是不存在农民工这个合作伙伴的。
  因为和我签劳务合同的是一个机构,我面对的只能是这个机构的法人,我和法人合同中约定的如何结算,是受法律保护的。通常合同都很明确地约定—正负零给百分之多少,主体封闭给多少,竣工给多少,其余竣工验收后多长时间结清。
  不过,现在搞开发也好,施工也好,基本就是明侃,或者干脆就是垫资。一些其实没有实力但又想接工程的队伍就硬着头皮来了,垫到一定程度垫不下去了,然后或者拔腿跑了,或者就在人工费上打主意。于是欠薪问题就出现了。
  作为承建商,我可以接待农民工,也可以和我根本叫不出名字的各级小包工头对话。可要钱总要有个凭据。农民工当然什么也没有,最多见的就是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小本子,上边写着哪天出工了。
  与农民工直接算账,通常情况下也算不出钱来。因为算法不同,农民工的算法是干活了,就得给钱,而施工企业则要看完成的进度和工程量,一些返工造成的材料损耗和质量罚款,也要加进去。所以,正主这时候绝对不露面,而任由下边的农民工去找甲方,能要出来多少是多少,要不出来也不关他的事儿了。
  工资拖欠全怪企业嗜血无良?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实往往不是正规和有资质的开发商或承建商。现在地方上搞开发的很多都是外行,听说这行挣钱,手里也有闲钱,就一头扎进来了。一些精打细算的开发商,干得出来克扣人工费的事儿。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工地简直是个聚宝盆,哪里紧一紧都能出钱。
  现在对付欠薪也有一些方法,保证金就别提了,它存进去能提出来。最管用的方法,是甲方直接给农民工开工资。农民工进场,工头把身份证复印件、工种、工资报上去,然后每个月再和农民工把当月的工资核对清楚,农民工拿着单据来甲方这里签字按手印领钱。这个方法不错吧?可是有的农民工自己做不到。
  我对于农民工其实一直是有看法的,因为这个群体身份不清。有时候,农民工十几个人也接工程,你一万他就八千,你要签合同他就啥也不需要,把市场的门槛压得很低,以至于谈工程一说正规程序人家转身就走。农民工靠着这些所谓的优势抢了市场,可也坑了自己。多数农民工讨薪难,是因为他们手里啥都没有,只能靠一张嘴去要钱。
  很多农民工都是一个村屯出来的,跑单帮的较少。而能带人出来的,通常都是当地村子里的能人。你看农民工敢去工地敢去开发公司敢去市政府,还真没几个敢去工头家闹事的。于是农民工就赤手空拳地来工地找承建商了。但法律上讲,农民工与发包单位也就是承建商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啊。
  农民工有合法权益吗?
  大的包工头挣的是施工差价,小的挣的是人工费差价,二者区别很大。比如说平米包干,大包1500块一平方米包过来,转手给二包1300,一平方米吃200,一万平方米就是200万到手了。小包工头没这能力,吃的是人工费。每个工人比如说日工是130,他提10块,给工人120,然后还要记工,想方设法地把工费拉低。因为他的利润都在这里。
  于是,包工头负责领钱分钱就是必须的。给他结一万人工费,他回去以后拿着小本一算计,挨个把工人叫进来发钱,最后也就发出去八千,剩下两千自己揣起来了。所以一味指责开发商、承建商喝农民工的血,未必找准了矛头。
  这个行业本身就是混乱的,呼吁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容易流于空谈,因为现实中农民工根本不存在合法权益,他们多数没有岗位培训,没有资格证书,没有劳务合同,没有工伤保险。而有时候,这种局面也与农民工自身有关。
  我曾打算给所有进场的农民工做岗前培训,给他们技术交底,给他们买保险,结果没过一个星期,所有的农民工我都没见过,见过的都跑掉了。
  我很清楚,在网络上,农民工也是说不得的。但弱势也好,强势也好,不能正视问题,问题就得不到解决。
  农民工的出路在何方?
  眼下,农民工还面临着老龄化问题,年轻人不肯干基建,上岁数的不出活。所以建筑行业现在面临着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工程机械发展迅猛,另一方面工地的人员基础素质参差不齐,会操作机械的不多。很多建筑工地还停留在半原始劳动力状态,而劳动力价格这些年暴涨,又间接地吃掉了利润,造成了更多的欠薪。
  承建商真的能够培训出合格的工程机械操作农民工吗?不能。因为他们多数不会和承建商签合同,承建商也不会为一个也许只干一两个月活的农民工做那么多工作。于是,第二年,一切还都照旧,照样要选队伍,照样会出现曾经出现的问题。
  农民工进城务工,欠薪其实只是一个缩影,这里边有太多的问题没有解决。文化的差异,地位的差异,目标的差异等等。现如今讨薪很简单,连对账单都不用了,爬塔吊,跪市政府,这些远比正常程序管用。但是这会带来恶性循环,至于恶果,也许才刚刚显现。 (据凤凰网)(来源:华商报)
本文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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