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安全管理规定都有哪些规定

广州出租房有明确标准 人屋信息均须实名|广州|出租房|实名制_新浪司法_新浪网
  原标题:广州出租房有明确标准 出租人必须网上备案
  30日,广州市对房屋租赁的管理“三炮齐鸣”:广州市住建委与有关部门一口气发布了3份有关住房租赁的文件,包括《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关于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其中值得关注的亮点颇多:今后,广州将全面开启房屋租赁合同“线上线下”备案模式,逾期不办最高罚1万;首次发布的住房租赁标准明确,严禁群租房,禁止“胶囊公寓”,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规范租赁双方公正签约履约,明确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上调租金等。
  租赁房屋不备案 逾期将被罚款
  新《规则》,规范了房屋租赁市场上各主体、管理上各环节所有参与者的行为,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开放式的服务模式,让承租人获取居所信息的渠道更为广泛;通过备案,让承租人享受积分制的公共服务权益更加有保障。
  作假将入诚信系统
  2013年,广州曾出台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规则,但主要是针对中介促成的租赁合同备案,而新《规则》则明确,自行签约也需进行网上备案。
  据新《规则》,自行签约的,由出租人办理网上备案手续;租住租赁企业房屋的,由企业办理网上备案手续;经中介居间促成房屋租赁关系的,由中介机构办理网上备案。
  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弄虚作假录入虚假房屋租赁信息等不良行为将纳入诚信系统。
  对于出租人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将被责令限期补办手续,自然人逾期不补办登记备案手续的,处以50元的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逾期不补办登记备案手续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案审核网上进行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出租人、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可通过网络完成。
  此外,新《规则》还规定,租赁供需发布、备案、审核管理、配套服务均能在线上进行,只要登录“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或“阳光租房”app)进行相关操作即可。
  以往当事人双方备案取件需要携带纸质资料到街道办事处窗口出具加盖公章的《网备证明》,至少需要往返两次;而新的备案模式则只需要出租人在网络端输入或上传资料(产权证号、身份证号、租赁合同),网上即可生成《网备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网上备案与街道办事处的受理窗口备案,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无特殊需要,一般无需前往街道的受理“窗口”。
  同时,新《规则》规定,街镇、区租赁所要通过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资料审核,实现了受理、核对、发证、巡查等全过程操作网络化,管理效率大大提高。
  人屋信息均须“实名”
  为确保租赁住房供需信息的真实性,《规则》新增了人、屋实名的规定,包括要求服务平台使用人身份必须实名认证,房屋信息也要通过平台的产权校验和街镇的人工核查,以保证人、屋信息真实可靠。
  新《规则》明确,要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备案证明》打印服务。基于该条款,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已实现了租赁双方网上签约、租金参考价查询、地图找房、备案查询等服务功能,房屋租赁成交并备案后,租赁双方还可就此次交易相互评价,系统将自动计算诚信评分,保证诚信信息准确有效。为提供更好的应用体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还将不断研发更多的服务功能。
  据相关管理部门透露,未来服务平台的租赁信息,将及时与公安、教育、公积金等部门对接,方便承租人办理居住证、公积金提取等业务,享受子女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
  广州首次明确住房租赁标准
  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5㎡
  《关于广州市住房租赁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由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联合颁布,首次明确住房租赁标准。
  ——人均面积不少于5㎡
  《标准》结合广州市近几年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首次明确了租赁住房的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特殊需要,承租人与同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单套住房不得加建
  《标准》明确了单套租赁住房的改造标准,其中单套住房改造不得加建厨房、卫生间,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禁止“房中房”。
  ——禁止经营“胶囊公寓”
  《标准》明确了单位宿舍、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宿舍型公寓和集中式公寓的租赁住房的标准,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合理引导、鼓励宿舍型租赁住房的发展,禁止经营“胶囊公寓”。
  ——为住房租赁企业“划线”
  近年来国务院、建设部均明确要发展住房租赁企业,积极培育经营住房租赁的机构,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目前,广州市的住房租赁企业如雨后春笋,但因没有可依据的执行标准,限制了住房租赁企业的发展。
  为此,《标准》对企业租赁住房的改造是否合法划定了界限、方便“有房”企业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把住房租赁企业的管理标准固化下来,为进一步摸清人、屋底数,有针对性开展服务管理工作夯实基础。
  广州发布首个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范本
  约定限住人数 不得随意涨租金
  《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自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今后,租房签约,将有范本可依。
  此次, 两部门首次联合为公众提供住房租赁的合同范本,不仅是广州市首个住房租赁合同网签范本,也是日前正式上线的广州市智慧阳光租房平台(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网签模板。
  该合同文本,以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从租赁双方最关心的方面着手合同内容,引导当事人公正签约履约,进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合同文本共十四条通用条款、两个附表组成。对房屋情况及居住要求、租赁期限、租金及押金、房屋的交付、返还及腾退、房屋维护及维修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约定。
  有需要的市民,可登录“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或“广州红盾信息网”参考使用及下载。
  合同文本特别设置了“说明”,提醒租赁双方要对彼此身份证明、产权来源证明 “验明正身”,以维护租赁双方知情权,避免因房屋权属瑕疵和隐瞒真实性而造成纠纷。
  合同文本明确房屋限住人数和禁止性约定,强调不能利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储藏室居住,防范安全隐患,从源头严防群租乱象。
  合同文本明确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单方上调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房屋。既稳定了租金,又稳定了长期租赁关系,维护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稳定居住权。
  目前,在现有的租赁关系中,租赁双方由于对房屋的维护及维修主体和责任未作明确,容易导致纠纷产生。合同文本对房屋维护及维修的主体和责任进行了明确,避免了责任主体混乱,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能促使租赁双方共同保障租赁住房处于适用和安全状态。例如,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启动维修。逾期不启动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减少影响天数的租金或增加相应天数的免租金期限。
  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有利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文本明确了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可以通过房屋所在地的备案受理点或广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同时,也明确了备案的主体,避免租赁双方对此产生分歧。
编辑:sf_xu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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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石油的生活,可能比如今这种依赖石油的生活更加有趣和充实。租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我换了一份工作,之前是统一住在公司的宿舍里,现在要出去租房子住了,想问问掌柜的,租房子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记者跟进:
  租房首先考虑的问题是房源,可以在网上查找信息,也可以通过中介来寻找。若是通过网络,一定要仔细辨别信息的真伪,实地探访中要结伴而行,避免上当受骗。若是通过中介找房,相对来说安全系数也较高,中介可以为我们提供咨询、看房、成交的一条龙服务,使我们省了好多事,但是相对来说价格也较高,并且现在也有些黑中介,需要租房者自信甄别。具体说来,租房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尽量找房主直接签约
  9、找中介一定找正规中介大中介,租房合同一定要签订
  10.签订合同要看仔细,需要添加的就要求房主添加,有对你不利的条款要求删除,如果拒绝,这房子宁可不租免得日后麻烦
  11.在中介租房一定分清房子是三方协议的居间还是完全委托代理的房屋银行。中介合约要仔细看清楚,不明白的要问,不合理的要提出来。如果有异议可以当天不签约上网问问再做打算。看房定金要谨慎,免得受骗。
  12.拒绝二房东,不要从二房东处租房子,没法律保证容易出事
  13.谨防中介内部人员冒充房东,你务必看到房产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无效(假)
  14.中介签约的合同必须当天盖章,不盖章的要谨慎,可能无效。这类情况你的房租不要给他们。
  15.做房屋物品清单要让对方详细写清各家电数量和型号,免得出事。
掌柜专家为您解决“房”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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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国家关于房屋出租有什么规定吗
国家相关法规文件中关于房屋出租有什么明文规定吗?是在哪一部法律当中?从哪几方面做出规定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购置新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另据《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对企业出租的房产征收房产税问题的批复》(苏税三[87]12号),企业出租的房产,应按房产的实际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在对企业依照房产余值征收房产税时,企业这部分出租房产的价值应予以扣除。根据您所述情况,6月份房屋未出租,7月份房屋出租,则月,应就所有房屋原值×70%×1.2%计算应纳房产税,7至12月,应按房屋自用部分原值×70%×1.2%计算应纳房产税,出租部分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12%房产税。2010年应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为(%×1.2%)×5÷12+(0×300×70%×1.2%)×6÷12。出租房屋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并缴纳相关税款。另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补充通知》(苏地税函[2007]70号),纳税人以一个年度为一期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如当年7月15日后应税房产原值又发生变动,纳税人应于次年1月15日前办理税款退补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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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一)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现实中,房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入住的情况很多&,作为承租方很难查清房屋是否验收合格,因此为避免此种无效合同风险,承租方除尽职调查外,应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约定无效合同处理条款,以保护自己一方权益。(二)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即违章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实践中违反土地用途的&约定将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的大多是将非商业用途的房屋作为商业用途的房屋出租,以获得较多的租金,但国家的土地出让金受到损失,并扰乱了房地产市场,这种租赁合同当然认定无效。(三)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房屋租赁。”(四)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终止履行。对于无效合同造成的财产损失,一般采取如下方法处理:(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有房屋租赁的法律基础;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以及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也不能出租;另外,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如果经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的房屋或者以形式限制房产权利的,同样不能出租。&此外,还有需要注意的问题,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安全造成威胁。对于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房屋继承人应当按《继承法》的规定,办妥房屋继承过户手续后,方可出租该私有房屋。&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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