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仓库分类在哪个区

全国大排查:武汉一小区距离危化品仓库仅60米
“天津的万科楼盘离瑞海还隔了600米,我们这儿相隔顶多60米,万一出事后果不堪设想。”武汉金色水岸居民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8·12”瑞海公司危险品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全国各地纷纷开展安全检查,个别地方被发现的潜在危险令人吃惊。武汉官方近日披露,当地检查组“到阳逻开发区武汉新港集装箱有限公司(下称‘武港集箱’)和武汉国际集装箱有限公司(下称‘武国集箱’),突击检查危化品港口储存安全,发现多处安全隐患”。《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昨天实地走访上述两家公司时发现,武汉官方披露的武国集箱危化品仓库离居民区仅一街之隔,直线距离不足60米;武港集箱的街对面,也正在修建一个名为“佳阳翠湖里”的商品房楼盘。然而,当地居民对身边的“炸药桶”却浑然不知,“天津的万科楼盘离瑞海还隔了600米,我们这儿相隔顶多60米,万一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当地居民得知此事后十分惊愕。132家危化品企业存重大隐患8月14日下午,湖北省委督查室,湖北省、武汉市安监部门、交通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全省范围内突击检查危化品储存安全。突击检查数据显示,湖北省有重大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存放、运输企业132家;而武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单位有1598家。在武汉最主要的危化品储存集散地——阳逻港区,检查组突击检查了武港集箱和武国集箱两家公司,发现多处危化品储存安全隐患。检查组认为:“(安全隐患)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在武港集箱危化品摆放区域,检查组发现给低温罐装液体降温的喷淋系统处于关闭状态,地面也是干的。见检查组来了,厂区负责人急忙喊人打开喷淋装置,给要求低温储存的危化品降温。当天武汉室外温度为33℃,属高温天气。检查组专家对此严肃提醒,按规定高温天应洒水降温,预防危险发生。同时,喷淋装置可在事故发生时形成水幕,有效控制爆炸危害区域。检查组还发现,喷淋系统喷洒的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流进下水道,一旦发生危化品泄漏,被污染的水进入城市污水循环系统后引发二次污染。湖北省安监局负责人要求该企业立即整改,控制危化品所处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增加污水处理系统和喷淋水循环利用系统。而在武国集箱检查时,该公司被查出《危化品应急安全手册》上没标注危化品的品名、性质等详细信息,导致专家难以判断危化品与其他物品摆放的安全距离及相应消防设施的配备标准。专家指出,不同性质的危化品处理措施不尽相同,危化品储存需标明所有物质的详细信息。只有这样,应急安全措施才有针对性;否则,一旦处置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据悉,两家企业还分别存在危化品未分区分类存放;消防设施不够完善,消防器材不足,消防砂无装运器材等隐患。对此,检查组现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武汉市安监局负责人要求有关部门督促两家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居民区贴着危化品仓库昨天上午,被检查组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上述两家企业门前,一辆辆载有大型集装箱的货车正在排队进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试图进场采访,但被相关人员拦下。在两家公司所在的平江大道平江西路路段上,本报记者注意到,金色水岸居民小区与武国集箱危化品仓库仅一街之隔,楼盘裙楼周围分布着各色小吃店、汽车修理厂和公共休闲场所。地图测距工具显示,武国集箱与金色水岸的直线距离仅40多米,即便算上一些公共区域,两者间的距离也不到60米。“你看得到的,这里每天都是这样,川流不息的集装箱大车子。”家住金色水岸的胡先生告诉本报记者,“都是一个个大箱子封闭起来的,不知道运的什么。”当得知有些集装箱里装的是危化品,且在近期的突击检查中查出重大安全隐患时,包括胡先生在内的多个当地居民都表现得较为惊愕,“万一发生类似天津港的爆炸事故,我们住这么近,逃生都来不及”“天津的万科楼盘还隔了600米,我们这儿相隔顶多60米,万一出事后果不堪设想”。紧邻武港集箱的武港大厦目前正对外招租,该大厦是集口岸、海关、国检、海事、外轮理货、船代、货代、银行等港务枢纽综合体,与层层叠放的集装箱可谓“零距离”;与武港集箱仅一街之隔的区域,则正在修建一个名为“佳阳翠湖里”的商品房楼盘。管理糊涂账是最大隐患《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上查询发现,武国集箱于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并没有明确指明含危化品的装卸、转运、储存保管,仅仅为集装箱码头建设开发,集装箱的装卸、转运、储存保管、装拆箱、清洗、维修;其他货物的装卸、转运、储存保管;保税仓储物流;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和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与集装箱和其他货物装卸运输相关的业务及货运站的经营;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不过,当地检查组告诉本报记者,武国集箱具备危化品经营资质,公司并未超范围违规经营。武汉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则显示,金色水岸小区于日获得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武新国用(2006)第转018号,用地面积为17389.9平方米,日竣工,已售住房583套,已售非住房(即商铺)104套。也就是说,金色水岸小区晚于武国集箱开建。那么,距离危化品仓库不足60米的金色水岸,是如何获得土地使用证的?对此,武汉新港管委会一名宣传处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和实施武汉新港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港区建设用地、新城组群、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武汉市对港口管理的主体并不是他们。“也就是说,(我们)只管港口的规划和协调建设的相关问题。”上述宣传处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对于港口安全、房屋的行政管辖不在管委会,行业主管也不在管委会,没有履行管理权限,“至少目前是这样。”如此看来,武汉阳逻港区亦存在管理糊涂账的问题,一旦出事便可能出现各部门互相推诿的状况。就在危化品仓库周边居民惶惶不安之际,检查组再次对武国集箱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前次隐患仍在,再查又见新问题。在武国集箱的集装箱堆场,督查组发现作为应急灭火材料的灭火砂,用普通纸质文件袋进行包装后,存放在消防砂箱中。整个砂箱内,共存放十余袋灭火砂。每袋砂不仅在取用时容易发生漏撒,且花费时间长。
武汉市安监人员在一处集装箱堆场内发现,一个集装箱边的地面上留下10平方米的磷酸泄漏痕迹,现场工作人员解释是上一个箱子发生泄漏,已经移走。安监人员责令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除武汉外,近期,全国多地在针对危化品企业开展的检查中发现隐患。其中,杭州共发现安全隐患上千处,位于余杭区的销售杭州有限公司博陆油库存在安全间距不足的重大事故隐患;中山市在危化易燃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共发现各类隐患30余个;南宁在对15家重点企业的危化品罐区检查中发现,南宁三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存在8项安全隐患;宁夏石嘴山市在6个危化品使用、储存场所发现13个安全隐患;成都在一家危化品仓储企业发现了2项隐患。
本文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周芳
责任编辑:NF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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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来源: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2016年2月4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
          公厅 南府办〔2016〕10号公布)
                  目 录
  1.总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预警级别、事故级别与响应级别
  4.预警
  5.信息接报与通知响应
  6.应急响应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9.附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配合南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能迅速、有效、有序地组织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需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对受伤害人群和受影响人群实施营救和保护措施。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县(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按照属地为主和专业为主的原则,实施分级分区域负责,同时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迅速消除或降低事故影响。
  3.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各相关部门和各级应急人员根据其应急职责和任务,做好日常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保持高效的应急能力。
  4.整体规划,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联动机制,优化各类应急信息共享机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南宁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下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宁市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1.4. 编制依据
  本预案的编制主要依据国家有关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的应急预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宁市应急联动规定(试行)》等。
  1.5.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及事故风险基本情况
  南宁市辖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涉及到化工、石化、医药、纺织、轻工、冶金、铁路、民航、公路、物资、农业、环保、地质、建筑、教育等各个领域。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汽油、液化石油气、盐酸、硫酸、液氯、酒精、甲醛、合成氨等,其中使用量最大的前5种危险化学品是:汽油、液化石油气、酒精、甲醛、液氯等。2015年,南宁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39家,油库5座,油气长输管线企业4家,全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有59家。危险工艺企业10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共21家,其中带储存设施企业15家。还有不少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库区,城镇燃气的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和铁路运输也存在较大风险。
  这些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主要包括:氯气、氨气、农药引起的中毒;汽油、酒精引发的火灾、爆炸;烧碱、盐酸、硫酸造成的腐蚀及对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指挥部及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危化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安监局局长
  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事发地县(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
  启动Ⅱ级以上响应时,由市长担任总指挥。
  危化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市应急成员单位及其他指挥部之间的关系;
  3.必要时,协调驻地部队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启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 危化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含市应急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交警支队和治安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委宣传部、监察局、安监局、卫计委、环保局、气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委、南宁海事局、南宁铁路局南宁办事处、城管局、发改委、工信委、商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网宣办、市文新广电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总工会、红十字会、武警南宁市支队、市危险化学品救援中队、南宁供电局、广西南宁绿城水务公司、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中国移动南宁分公司、中国联通南宁分公司、相关保险公司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应急联动中心(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市应急联动中心主要负责覆盖范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警和通知;在职权范围内调度有关应急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负责建立和完善应急信息、地面应急通信系统;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指挥和协调提供平台等;市应急办主要负责审核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协调指导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及汇总、应急保障等工作。
  市公安局:统筹指挥"110、119、122"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定人员疏散、事故现场警戒预案和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参与、协助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有关县区公安机关做好应急准备;负责响应时的治安、保卫和其他措施的落实,组织人员疏散、撤离;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和逃逸人员的追捕。
  市委宣传部:指导有关单位及时准确、依法依规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
  市监察局: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实施应急预案工作职责;参与责任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
  市安监局:承担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牵头处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协助指挥部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救援工作。负责组织搜救事故现场被困和伤亡人员;组织实施事故现场侦测、救援过程的危险监控、灭火、洗消等救援行动;与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一道协助环保部门进行救援行动结束后污染物的洗消、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及时向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根据事态发展状况提出救援工作意见建议和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市卫计委:统筹指挥"120"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现场急救和受伤人员医疗救治,统计、报告伤亡情况;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解决方案,及时向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报告紧急医疗救护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卫生防疫、卫生监督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事发地的环境监测,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出处理方案的建议;指导和监督污染物的处置及生态环境破坏的恢复。
  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负责事故救援现场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
  市质监局: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涉及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处置意见,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有关检测、信息和技术支持等。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调运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辆,保障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物品的转运工作;协助处置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事故。
  市城乡建委: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工程抢险的组织实施工作。
  南宁海事局:牵头处置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南宁铁路局南宁办事处:牵头处置危险化学品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紧急修复所辖被毁坏城市道路、桥梁、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清除交通障碍等;组织协调所属城区、开发区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紧急用水支持;承担组织协调所属城区、开发区做好公共设施洗消、地下管网污染的防范和消除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保障;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大面积水、空气污染事件时,监控物价状况,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平抑物价、保障物资供应措施。
  市工信委: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承担应对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的煤、电、油、气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
  市商务局:参与成品油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工作;承担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保障工作。
  市政府新闻办:指导有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市网宣办: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网络舆情监控和网上舆论引导。
  市文新广电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行动的资金保障。
  市人社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工伤保险相关工作;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劳动保障违法事件。
  市民政局:组织实施疏散人员安置的工作;协助开展事故善后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捐赠工作。
  市总工会:参与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开展事故善后工作。
  市红十字会: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开展事故善后工作。
  武警南宁市支队:根据需要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维护道路交通运输秩序等。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救援中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处理措施的制定和审查,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南宁供电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供电和临时用电保障。
  广西绿城水务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供水和临时用水保障。
  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移动南宁分公司、联通南宁分公司等通讯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辖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3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危化应急办")设在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担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兼任。其职责为:
  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协调处置较大级别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专业应急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资源;指导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一般级别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规划意见和建议;组织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习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及应急管理费用财政预算意见;协助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新闻发布会。
  2.4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详见附件1),市危化应急办负责专家聘用和日常管理有关工作。专家组主要职责是:
  1.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
  3.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与制订、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承担危化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5现场指挥部及职责
  按事故等级,遵循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市、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成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危化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当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若国家、自治区成立了相应的现场指挥部,则市、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的现场指挥部并入其指挥部工作。
  Ⅳ级响应时,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由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
  Ⅲ级响应时,市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确定;
  Ⅱ级、Ⅰ级响应时,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确定。
  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
  1.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组织实施工作。
  2.确定应急工作中采取的处理措施,对预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发生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和处理意见。
  3.确定现场应急资源的需求,及时向市危化应急指挥部请求协调调配。
  4.组织实施伤员救护、工程抢险和人员疏散、人员安置等工作。
  5.记录、收集和汇总现场各类信息,及时向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通报事故及救援情况。
  6.提出现场应急救援工作中止或终止的建议。
  7.完成市危化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6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在Ⅱ级、Ⅰ级响应时,市现场指挥部下设10个专项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的数量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进行增减与调整。其组成及职责是:
  1.综合协调工作组。由市安委办负责,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协调配合。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负责现场应急值守;报告和通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等工作。
  2.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市公安局负责,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南宁市支队、市安监局、南宁市危险化学品救援中队、交通运输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海事、铁路部门及各相关专业救援力量及事故单位协同配合。具体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保卫应急行动,组织警戒区域内的人员撤离及治安保卫工作;实施交通管制,保障应急车辆的畅通;组织实施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搜救被困人员及抢险救援行动。根据事故类型、程度和应急工作要求,需要其他部门参加的,按相关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医疗防疫工作组。由市卫计委负责,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红十字会协同配合。具体负责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护,组织协调医院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协助做好遇难人员身份确认和遗体的无害化处理。
  4.重大污染处理工作组。由市环保局负责,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协同配合。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状况检测、检验及发展状况的监控,及时报告现场环境状况变化情况,提出控制措施建议,组织实施重大污染处理措施。
  5.工程抢险工作组。由市城乡建委负责,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市城市管理局、质监局、南宁供电局、广西绿城水务公司、中国电信、移动、联动南宁分公司协同配合。主要负责应急供水、应急电力、照明,临时给排水、通风装置安装及运转保障,事故现场道路清障,应急通讯保障及现场应急通讯设施、装备调度工作等。
  6.新闻宣传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负责,分管领导兼任组长。市政府新闻办、文新广电局、安监局、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协同配合。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网络舆情监控,负责协调媒体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的宣传报道。
  7.疏散安置工作组。由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分管负责人兼任组长。市民政局、公安局、总工会、红十字会协同配合。主要负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疏散及安置工作。
  8.物资保障工作组。由发改委负责,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市财政局、工信委、商务局、卫计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协同配合。主要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质、装备保障及调度配给工作。
  9.事故善后工作组。由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市民政局、人社局、安监局、监察局、总工会、红十字会、保监等部门及事故单位协同配合。主要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遇难人员遗体处置、抚恤、赔偿、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社会捐赠,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确保稳定。
  10.后勤保障工作组。由事故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分管负责人兼任组长,事故单位协同配合。主要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3 预警级别、事故级别与响应级别
  3.1预警级别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一般级(Ⅳ)、较重级(Ⅲ)、严重级(Ⅱ)和特别严重级(Ⅰ级)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具体见附件2,《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等级确定条件》。
  3.2事故级别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执行,分为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级。具体见附件3,《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划分表》。
  3.3事故响应级别划分
  根据不同的事故级别和预警级别采取不同的响应级别。事故的响应级别分成四级:
  1.Ⅳ级响应:当发生事故的事故级别为一般(Ⅳ)级,或事故预警级别为较重(Ⅲ)级以下时,采取Ⅳ级响应。
  2.Ⅲ级响应:当发生事故的事故级别为较大(Ⅲ)级,或事故级别为一般(Ⅳ)级,但事故预警级别为较重(Ⅲ)级时,采取Ⅲ级响应。
  3.Ⅱ级响应:当发生事故的事故级别为重大(Ⅱ)级,或事故级别为较大(Ⅲ)级,但事故预警级别为严重(Ⅱ)级时,采取Ⅱ级响应。
  4.Ⅰ级响应:当发生事故的事故级别为特别重大(Ⅰ)级,或事故级别为重大(Ⅱ)级,但事故预警级别为特别严重(Ⅰ)级时,采取Ⅰ级响应。
  4
预警
  4.1预警发布
  市危化办负责收集本市危化事故隐患、灾难信息,认为达到或预计可能达到红色、橙色预警的,报告提请自治区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由市指挥部发布;蓝色预警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发布。
  市、县(区)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预警后,应当立即组织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4.2 黄色预警发布程序
  1.市危化应急办接到危化Ⅲ级事故隐患、灾难报告后,经核实、分析,符合黄色预警条件的,向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2.市危化应急指挥部认为需要发布黄色预警时,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授权人签发预警发布文件,及时对外发布警报,黄色预警要同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预警内容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别、预警起始时间、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级别、影响估计、警示事项、预警预防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4.3 蓝色预警发布程序
  由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照以上程序发布。
  4.4 跨市级行政区域预警发布程序
  跨市级行政区域的黄色、蓝色预警,市指挥部报请自治区指挥部授权批准后,由相应市指挥部、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各自辖区进行发布。事故隐患或灾难难以控制有扩大趋势等情况时,提升预警级别,并由相应级别的指挥部进行预警发布。
  4.5 预警预防机制
  1.各级各部门将预警预防行动寓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过程,对突发事件的风险源、风险因素、风险影响、风险防范与应急对策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发现、报告突发事件隐患。
  2.预警发布后,各级危化应急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和监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以依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产停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应急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待命,做好群众疏散等各项应急准备。
  3.对遭受或可能遭受危险化学品事故影响的区域和人群,事故单位、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尽快发出警报和紧急公告,告知事故基本情况、危险物质名称、危害性质、自我防护措施、注意事项及有关咨询和救助电话等。如需实施人群疏散,在发布疏散紧急公告时,应告知疏散范围、路线、集结地点和疏散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4.危险化学品单位、属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等应预先制定向周边单位发出警报的程序,落实相关措施。如预先建立所辖范围内的事故警报和通知手段,预先建立与广播、电视、通讯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包括广播系统和通讯联络方式,预先制定事故信息公告、防护公告、动员公告、疏散公告、应急结束公告样本等,以便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准确地发出有关公告,保证警报的覆盖范围。
  5.紧急公告应使用包括普通话、本地方言在内的语言种类,警报和紧急公告的发布应充分考虑警报盲区、听力障碍人群、学校、养老院、幼儿园等特殊场所以及夜间及恶劣气象、地理条件等特殊情况,建立包括机动警报方式在内的预备警报手段,如使用警笛车、广播车或采用上门入户等。
  6.必要时,经指挥部批准,可以启动人防警报系统发出警报。
  4.6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预警解除按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应急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事故现场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的,预警的解除应由环保部门或牵头处置部门提出意见,由发布预警的指挥部确定。
  5 信息接报与通知响应
  5.1接警、处警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危化应急办(值班电话:)在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警后,应将事故信息及时相互通报,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通报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地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将信息上报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同时通报市应急办(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市危化应急办。
  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接警后,按既定处置流程发起联动,先行通知"110"、"119"、"122"、"120"出警处置。
  5.2通知响应
  Ⅲ级以上响应时,由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按照响应分级条件确定的响应单位及市政府领导的批示通知响应单位响应;Ⅳ级响应时,由市危化应急办按照响应分级条件确定的响应单位及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支援请求、事故处置的需要通知市级响应单位响应。接到通知的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
  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行政区域的态势,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由市危化应急办提请指挥部及时向毗邻市相应机构通报,并进行协调。
  6 应急响应
  6.1响应程序
  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实行分级响应。达到Ⅳ级响应条件时,启动县区级预案组织应急处置;达到Ⅲ级响应条件时,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处置;达到Ⅱ级、Ⅰ级响应条件时,启动本预案,并在自治区、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应急响应程序详见附件4。
  6.2响应启动
  6.2.1 Ⅰ级响应时,成立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提请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全体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待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后,按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6.2.2 Ⅱ级响应时,成立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提请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确定应急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待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后,按自治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6.2.3 Ⅲ级响应时,成立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人确定应急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4 Ⅳ级响应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响应过程中,认为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启动上一级应急响应实施应急救援:
  1.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的;
  2.发生跨县(区)级行政区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
  3.事故对社会或环境影响严重的,或事故危害波及疗养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特殊群体的,或危害范围涉及到重点防护对象的。重点防护对象包括党政机关、电台电视台、重点保护文物和遗址等。
  6.3响应行动
  6.3.1市危化应急办的响应行动
  1.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及时向市政府值班室、市应急联动中心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办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的进展情况;拟定现场指挥部成员名单,经市危险化学品事故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组建现场指挥部;加强与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专业事故专家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态发展情况;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持时,向市应急总指挥部和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办提出请求;按市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2.Ⅳ级响应时,密切关注事故的发展事态,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救援进展状况,指导、协调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救援工作。
  6.3.2 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响应行动
  按照其职责和部门预案进行响应。接到响应通知后,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和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6.4 应急处置
  6.4.1 先期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迅速组织人员开展自救。事发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单位在及时上报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的同时,对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先期处置内容包括:了解事故现场情况,掌握人员伤亡和人员受困情况,迅速判断危险物质名称、性质、事故规模、影响范围和趋势,明确事故现场是否存在火灾、爆炸、中毒危险性,划定现场区域、危险区域、安全区域,初步确定警戒范围、个体防护和洗消要求,组织警戒区域群众疏散,确定现场指挥部地点,初步确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6.4.2 事态监测与评估。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确定事故现场监测任务的承担单位,各监测单位按要求选择适当的监测方法、手段、仪器、监测点或部位等开展监测,将监测结果定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报,并提出建议。监测内容包括:
  1.不明危险物质的性质和名称确定;
  2.气象条件(如风向、风速、大气稳定度等);
  3.空气中危险物质成分、浓度;
  4.水体(包括地下水、地沟)、土壤、农作物等环境卫生污染;
  5.危险物质可能的滞留区;
  6.可能的爆炸危险性;
  7.受损建筑垮塌危险性;
  8.生成二次反应有害物或诱发其他危险的可能性等。
  6.4.3 建立事故应急通讯联络。
  1.各应急单位应预先确定应急响应时的通讯手段和方法,保障应急通信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2.到达现场救援的各部门或队伍,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并登记通讯联络方法。
  3.市应急联动中心应迅速建立与现场指挥部、有关部门、上级有关机构等的通讯手段,保障通讯畅通。
  4.广西电信南宁分公司、广西移动南宁分公司要为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通讯畅通提供支持;必要时,派出移动通讯保障车辆,增大事故区域的通讯容量,建立临时通讯系统。
  5.具有爆炸危险性气体环境事故现场不得使用非防爆通讯器材。
  6.4.4 警戒与管制。
  1.对事故现场周围实施交通管制和警戒,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通道的交通畅通,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警戒和交通管制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护,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了解事故情况,确定警戒范围,避免进入危险区域,参加警戒和交通管制人员在事故情况不明时应先待命。
  3.事故现场警戒范围由现场指挥部确定,并根据事态和监测的结果进行调整。
  4.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的主要任务包括: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划分救援车辆停车区域,保障救援通道畅通;严禁无危险化学品防护装备的车辆进入事故现场。 指挥危害区域内的人员撤离、保障车辆的顺利通行;引导不熟悉地形和道路情况的应急车辆进入现场,及时清除交通障碍物;严禁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事故区域(厂区),维护撤离区域和人员安置区场所的社会治安工作,保护撤离区内和各封锁路口附近重要目标及财产安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
  6.4.5 抢险组织
  1.事故责任单位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应立即开展自救,为市应急力量到达争取时间和创造救援条件。救援过程中事故责任单位应密切配合,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为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全面支持。
  2.承担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的部门应根据南宁市主要的危险化学品潜在重大事故风险类型,开展针对性的应急准备。如,防化装备、洗消设备准备;复杂抢险的行动编组及指挥和协调;供水方案、灭火方案准备;堵漏器材及堵漏抢险方案;泄漏物围堵、收容设施及方法;洗消物资以及个体防护装备准备,起重(吊)车、推土机、洒水车、供水车、工程抢险车等装备准备,并掌握可借助的外援物资、装备分布情况。
  3.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应急救援工作部署和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和各种保障行动。
  ①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
  ②迅速找到并控制消除事故的危险源,标明或划定危险区域,防止事故扩大。
  ③根据事故类型,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获救创造条件。
  ④组织专业人员加强事故涉及区域的环境、气体等监测监控,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⑤组织各种应急保障。
  6.4.6 扩大应急。当事故态势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市危化应急指挥部应按程序向自治区安全生产应急办报告,请求支援。
  6.4.7 人群疏散与安置
  1.人群疏散由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持续时间、所需要疏散时间等具体情况及专家意见作出决定。
  2.及时向疏散区域发布公告,公告包括疏散时间、疏散路线、交通工具、搭乘点、目的地、自我防护事项等。
  3.人群安置场所根据安置人群数量,安置时间长短以及气候等情况,可选择交通便利和有安全保障的公园、学校、宾馆、体育场等公共场所。
  4.对启用的临时安置场所,应指定负责人,并提供相应的人力和资源保障,保障安置场所的生活(水、电、食品、衣被)、卫生、通讯和治安等基本需求。
  5.对疏散人群中有需特殊援助的群体(例如老人、残疾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监管所等)应重点做出安排。
  6.卫生计生部门应在人群安置场所设立临时医疗点,设置机动医疗点,做好卫生防疫、污染物洗消等工作,对疏散、安置过程中实施人群健康监护。
  6.4.8 医疗与卫生
  卫生计生部门对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记录和汇总伤亡情况,注意保存伤亡人员物品,协助事故伤亡信息发布,必要时设立公众咨询电话,以满足公众查询需要。
  6.4.9 应急人员安全
  1.所有到达事故现场的部门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
  2.现场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危害性质,确定个体防护等级和配备要求,并确保通知到达现场的各个救援部门。在收集到事故现场更多的信息后,应重新评估所需的个体防护设备,重新评估后,需要提高个体防护等级的,应迅速通知各救援部门。
  3.现场指挥部应随时掌握进入事故区域实施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情况。有关人员需进入危险区域的,须报请现场指挥部批准。
  4.各应急救援力量应对进入事故救援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检查,对人员的个体防护和相关能力予以确认。
  5.设立现场安全检查人员,监控现场随时可能出现的不安全情况。
  6.参加应急人员应建立有可靠的通讯保障,保障应急人员救援安全。
  7.对有毒危险化学品事故,必须设立应急人员和设施洗消点,建立洗消程序。
  6.5信息发布
  一般级别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发布;较大级别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发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级信息由市危化应急指挥部批准发布。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发布事故情况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社会出现的有关事故谣言,应与媒体及时沟通,澄清事故谣言。
  6.6 应急救援中止
  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进行抢险救灾对救援人员的生命有直接威胁,极易造成事故扩大化,或者暂时不具备救援条件等情况时,经专家组充分论证,提出中止救援意见,由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
  6.7 应急结束
  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按响应等级,经县、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规定要求的上级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指挥部撤销。
  应急结束前,由指挥部总指挥对现场洗消、清理和公共设施的恢复等工作做出安排。恢复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不安全情况。
  如为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在宣布应急结束前,应安排环保部门对事故区域进行环境污染回顾评价监测。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置
  宣布应急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负责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治疗、安置、补偿、征用物资和劳务补偿、救援费用支付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7.2 保险理赔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保险受理和赔付工作。
  7.3 调查与评估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南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现场恢复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护有关事故原因的现场证据,Ⅲ级以上响应时,由市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Ⅳ级响应时,由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指定相关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7.4违法行为查处
  由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7.5应急评估与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更好地开展。
  8 保障措施
  8.1队伍保障
  市安监局负责广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大队南宁中队建设的管理;市城乡建委负责城市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事故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南宁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事故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南宁铁路局南宁办事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市公安消防支队应将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置纳入队伍建设的内容。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信息情况详见附件5。
  8.2信息与应急通信、应急物资、装备等保障
  各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基本信息数据库、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6。
  8.3资金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完毕后向事故责任单位追缴。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资金由市本级财政承担,具体由牵头处置的部门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财政审批后予以实施。
  应急处置费用及应急人员的津贴和补助、应急培训与训练、演练费用等费用列入牵头单位年度部门预算。
  8.4应急培训与训练
  由牵头处置的部门负责编制所管理行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危化应急办负责汇总相关信息并监督实施。
  公安、医疗、环保、气象等部门应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对部门的指挥人员和应急人员开展专项应急培训和训练,包括现场决策、信息获取、处置方法、作业程序和个体防护等,对人员培训进行考核和记录。
  8.5演练
  加强应急演练工作,根据南宁市应急演练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演练计划由市危化应急办负责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演习结束后,市危化应急办负责组织对演习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总结,针对演习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由市危化应急办组织有关方面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县(区)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修订有关预案,做好与本预案的各项衔接工作。
  9.2 奖励与责任
  (1)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过程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烈士。
  (3)对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安监局负责解释。
  9.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专家组成员表
  2.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等级确定条件
  3.南宁市危险化学品等级划分表
  4.南宁市危险化学品应急响应程序(略)
  5.南宁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信息表
  6.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1: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专家组成员表危险化学品类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学历 专业 联系电话 备注
  1 王建平 男 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院长 本科 有机化工  组 长
  2 覃文征 男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副总经理 本科 化学  副组长
  3 梁冬萍 女 中国化工桂林工程公司南宁项目部 高级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副总经理 本科 无机化工  副组长
  4 黎 颖 女 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高级工程师 主任 本科 生物 
  5 黄岛平 男 广西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高级工程师 副主任 本科 化工 
  6 朱其虎 男 广西明阳生化科技公司 高级工程师 副总经理 本科 化工工艺 
  7 陈 辉 男 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 高级讲师 主任 本科 化学 
  8 陆瑜和 男 广西桂能工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副经理 本科 化工机械 
  9 罗燕芳 女 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高级工程师 主任 本科 有机化工 
  10 卢平安 男 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本科 无机化工 
  11 韦有民 男 广西桂能工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总工 本科 有机化工 
  12 覃卫国 男 横县六景工业园区 高级工程师 主任 本科 有机化工 
  13 郭 兴 男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总裁助理 本科 电气自动化 
  14 陈 源 男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工程师 副总工 本科 城市燃气 
  15 刘建忠 男 南宁市合成纤维厂 高级工程师 顾问 本科 有机化工 
  16 吴亮亮 男 广西化工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本科 化工 
  17 张 武 男 广西国防工业 教授级高工 副主任 本科 化工 
  18 赵如兵 男 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部长 本科 化工 
  19 梁上疆 男 南宁市化工研究设计院 工程师 主任 本科 硅酸盐工程 
  20 韦守鉴 男 广西工联工业工程咨询设计公司 高级工程师 所长 本科 化工机械 
附件2 :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等级确定条件
  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级四级,预警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般事故预警(Ⅳ级)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发生火灾,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
  (4) 造成或可能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重事故预警(Ⅲ级)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
  (2)发生火灾,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
  (4) 造成或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严重事故预警(Ⅱ级)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造成或可能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
  (2)发生火灾,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可能需要疏散、撤离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困、下落不明;
  (4)造成或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严重事故预警(1级)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造成或可能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
  (2)发生火灾,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泄漏等紧急情况,需要疏散、撤离5000人以上;
  (3)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受困、下落不明,并有扩大趋势;
  (4)造成或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灾难。
附件3: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划分表
  序号 事故等级 事故条件
  1 一般Ⅳ级 ⑴造成10人以下重伤(急性工业中毒)或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⑵1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较大Ⅲ级 ⑴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急性工业中毒)或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⑵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3 重大Ⅱ级 ⑴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急性工业中毒)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⑵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 特别重大Ⅰ级 ⑴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30人以上死亡;
  ⑵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备注: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5: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出生年月 应急任务 学历 应急职务 联系方式 所在单位(队伍) 备注
  1 卢永志 1970年4月 消防应急 本科 中队长  南宁危化中队
  2 姚复才 1981年10月 消防应急 本科 副中队长  南宁危化中队
  3 黄振忠 1980年10月 消防应急 大专 副中队长  南宁危化中队
  4 董媛宝 1985年1月 消防应急 大专 干事  南宁危化中队
  5 陈业元 1969年2月 消防应急 高中 一班班长  南宁危化中队
  6 潘志军 1983年5月 消防应急 高中 一班副班长  南宁危化中队
  7 陈 伟 1989年7月 消防应急 初中 队员  南宁危化中队
  8 颜 杰 1971年7月 消防应急 高中 队员  南宁危化中队
  9 磨相成 1978年2月 消防应急 大专 二班班长  南宁危化中队
  10 玉学军 1974年3月 消防应急 高中 二班副班长  南宁危化中队
  11 赵乃龙 1989年10月 消防应急 初中 队员  南宁危化中队
  12 钟新华 1991年7月 消防应急 中专 三班副班长  南宁危化中队
  13 邹定江 1984年8月 消防应急 中专 队员  南宁危化中队
  14 王祥旺 1971年7月 消防应急 大专 队员  南宁危化中队
  15 施建军 1990年8月 消防应急 大专 队员  南宁危化中队
  16 邓章华 1984年11月 消防应急 初中 队员  南宁危化中队
附件6 :
      南宁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物资、装备清单及联系方式
  序号 装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用途 存放位置 保存状态 保管人 联系方式 备注
  1 消防员呼救器 RHJ150-C型 3部 火灾时浓烟环境下逃生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 M40多气体检测仪 型 1部 可检测1-4种气体EX1、O2、CO、H2S 中队仓库 报废 黄振忠 
  3 CD4便携式多参数测定仪 无 1部 探测氯气、二氧化硫等气体浓度 中队仓库 到期 黄振忠 
  4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RHZKF6.8/30型 12套 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各种环境下安全有效地进行抢险救灾和救护工作 中队仓库  黄振忠 
  5 音频生命探测仪 无 1台 探测生命 中队仓库 电池报废 黄振忠 
  6 Kappler“克帕尔”重型防化服 Z2H414型 4套 对浓度较大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隔绝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7 Kappler“克帕尔”轻型防化服 Z5H550型 13套 对浓度较轻的有毒有害气体及腐蚀性液体进行隔绝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8 空气压缩机 MCH6/ET型 1台 充气机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9 汽油发电机组 EC1800型 1台 发电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10 柴油抽水泵  1台 抽酸碱(危化品)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11 MZS-30自动苏生器 MZS-30 1台 抢救伤员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12 磁压堵漏器  1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13 堵漏片  6只 堵漏 中队仓库 到期 黄振忠 
  14 快速堵漏胶  2盒 堵漏 中队仓库 到期 黄振忠 
  15 侧填料注射枪  1把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漏油
  16 高压胶管  5m 堵漏 中队仓库 到期 黄振忠 
  17 快装接头(已装备)  2套 堵漏 中队仓库 到期 黄振忠 
  18 压力表(已装备)  1块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19 防爆注射接头  5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0 防爆900换向接头  5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1 各种形状大小木楔  30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2 防爆1200换向接头  5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3 防爆活扳手10寸  1把 防静电破折工具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4 防爆双呆扳手17-19  1把 防静电破折工具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5 进口手动夜压泵  1台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火花塞损坏
  26 备件O型密封环  2个 配件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7 各种形状大小木楔  30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8 捶打用木椎  1个 堵漏工具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29 钢带拉紧器  1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0 钢带  1盘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1 空气呼吸器  2个 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2 钢带扣  4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3 槽形压板  1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4 多向接头  1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5 M12*150T形压紧螺钉  1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6 仿行钢板  11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7 管道环状堵漏器  2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8 接杆螺栓  2个 堵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39 高温高压堵漏胶棒  6盒 堵漏 中队仓库 到期 黄振忠 
  40 TX-20抗磨蚀防腐修补材料  1套 堵漏 中队仓库 过期 黄振忠 
  41 TX-14应急修补、快速堵漏胶棒  8根 堵漏 中队仓库 过期 黄振忠 
  42 防爆锤1磅  1把 防静电工具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43 防爆扁铲18*200  1把 防静电工具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44 防爆腻子刀2寸  1把 防静电工具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45 耐酸碱手套 HYT-TC700 1付 防酸碱工具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46 防爆对讲机 MS550B 5 对话 中队仓库  黄振忠 
  47 温度测量仪 BS53A 1 测温度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48 微型防爆电筒 GALLET 10 照明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49 特种消防头盔 威特管道密封套 6 安全帽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50 德国威特管道密封套 WB730P 1 堵漏 中队仓库 到期 黄振忠 
  51 防护安全鞋 HYT-TC700 10 特殊作业鞋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52 便携式超声波流量计 TDS-100H 1套 测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53 数字温湿度表 MS6503 1台 测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54 全量程可燃气体探测器 BX668 1台 检测 中队仓库 到期 黄振忠 
  55 防爆轴流风机 BAF-500 1台 抽风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56 地下金属探测器 AR924 1台 探测金属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57 移动供气装置 RHZKF9.04/30 2台 消防员进入窄道口较小的空间进行作业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58 防化服 ZYreon500 4 对有毒有害气体及酸性气体的保护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59 防毒面具 MF27 10 专业的安全呼吸防护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60 液压剪扩器 GYJK-30-33/28(10) 1 抢险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61 火灾逃生面具 XHZLC30 20 防护火灾产生的毒烟和毒气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62 液压剪 KJI-20CB 1 抢险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63 液压剪断器 KJI3000K 1 抢险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64 液压机动泵 JDB-2-63/06-A 1 抢险救援 中队仓库 已坏 黄振忠  启动不起
  65 防爆摄像机 pis 1 进入危险区域拍照 办公室 良好 卢永志 
  66 笔记本电脑 
ip100 1 办公 办公室 良好 卢永志 
  67 皇明热水器  1 洗澡 洗澡房 良好 黄振忠 
  68 担架 金冬冠20TT21 2 抢救伤员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69 佳能打印机 ip100 1 办公 办公室 良好 董媛宝 
  70 GPS导航仪 
LH700 1 导航 办公室 良好 卢永志 
  71 移动电站  1 发电 中队仓库 启动不得 黄振忠  电瓶到期
  72 发电机组  1 发电照明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73 切割机 S750 1 切割卷闸门等(已坏)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74 防化服 莫特莱 2 对浓度较大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隔绝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75 防化服 三安SA 12 对浓度较轻的有毒有害气体及腐蚀性液体进行隔绝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76 救援车 江铃全顺JX5047XJHMF 1 应急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77 救援车 依维柯NJ5056XJHN 1 应急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78 消防水鞋 高筒 25 救援穿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79 中队战斗服架 30位 1 应急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80 防爆倒灌泵 IHF80-65-125 2 应急救援 中队仓库 已坏 黄振忠 
  81 应急冲锋舟 6人位 2 应急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82 电子导航仪征服者 CCO-1798H 2 导航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83 防爆抽风机 FT200-300 1 应急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84 有毒气体探测仪(氯气、氨气) IHF80-65-125 1 应急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85 PN1000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BX170 1 应急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86 防爆手电筒 HBS4401 10 应急救援 中队仓库 良好 黄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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