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司,股份公司有何区别

#律师视点#王睿:一表读懂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_德衡律师集团-爱微帮
&& &&& 【律师视点】王睿:一表读懂有限责任公司与…
王睿&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中的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系密切,具有很强的人合性;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具有彻底的资合性: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其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正因为具有两种不同的属性,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组织机构、股权(份)转让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下表将详述两类公司的不同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股东(发起人)人数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发起人)未足额出资的责任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查阅权利范围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分红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股东(大)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但该规定:“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不适用于股纷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董事会成员人数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议事方式、表决方式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股权(份)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董监高借款限制——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锁定期——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公司回购股权(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或许您还想看作者简介:王睿律师,复旦大学硕士,现任职于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王律师专注于公司法、投融资与并购、劳动法等业务领域的研究。自执业以来,先后为政府、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互联网企业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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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和经理有什么区别…另外还有公司、集团、企业有什么区别
董事长一般是投资方即有股份的老板。
经理包括总经理都是权力大小不等管理者而已。
公司一般指有工商登记的有限公司。
集团是包含多个有较紧密关系的独立核算的公司。
企业一般指有实体产品的公司。
公司和集团的区别
1.有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是由原省属军工企业--国营襄沙化工厂于1994年主体改制并经过资产重组后而组建的,现有资产总额2.1...
请问是什么行业,我也想当个小老板托你的福赚点钱投资需要多少回报有多大。因我在股市亏了几十万再不想抄股了,想做点赚钱的事把股市亏省的血汗钱补回。请问是真的吗,到时...
上市公司 肯定可以的呀
大家还关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什么本质区别?
集团公司和总公司有什么区别?有限责任公司难道不是划分为等额股份么?
谢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在规模、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资者。在选择公司形式时,应考虑发起人的财产能力、经营能力、长远需求。总体特点上,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其设立、运作步骤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出于保护公众的目的,无论从设立条件还是设立程序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都更严格、更复杂。两种公司形式具体差异表现在: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4、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6、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7、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我想试着用更简单的方式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为了更好地说明这里虽然问题中没提还是引入了 合伙企业 的概念来帮助对比理解公司/企业 的本质是一种参与市场竞争的组织最重要的资源是 [人] 和 [钱]常见的组织形式对人格关系的依赖从大到小依次为合伙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越往右,人越不重要,而钱越重要所以对其法律规定也会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去想很多规定的设置就容易记住了即使记不住自己猜猜大概也是能猜到的在组织设立上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是连带责任所以对合伙人的人格信任非常重要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从人数上就可以看到有限责任公司最多50人开几次会你总能认个脸熟吧但股份有限公司你不可能去认识所有股东再例如上面前辈说的[表决权] 问题合伙企业是按人头投票有限责任公司既看人又看钱股份有限公司只看钱又比如 [公开] 的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备案就可以财务只对股东公开因为本是几个股东们自己的事儿嘛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太多了只能用资本说话所以章程和财务就需要向全社会公开啦其它规定也都可以从这个角度去理解会更容易理解一些
有限公司是不划为等额股份的,但还是有出资比例的,相对而言,较股份公司更具人合性。股东人数少于五十个,更为封闭,规模相对较小,也不一定,大的有限公司也很多,但不能上市。只有转为股份公司才能在上市募资。股份公司的股本是划为等额股份的,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总公司对应的是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集团公司通常会控股很多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有限公司是人合加资合,股份公司是资合,两者在法人治理结构等很多方面显著不同。具体看公司法或百度谷歌。
请问,在英文(英式及美式)中有什么区别吗?
一句话,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股份有限公司是资合。人合,意味着人基于信任结合在一起,往往股东们可能相互认识,资合,意味着资本的结合,股东不会那么熟悉。
继续挖坟经济法有解释,@周海峰,有限人合,股份资合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
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有限公司名义上一块软妹币一股(上新三板可公开溢价,就是一块卖四五块几十块),假定公司注册资金一百万,ABC三个人三三四,就是A三十万B三十万C三十万,后来A不玩儿了B和C都不买,A找了D说你要买给三块,D一想九十万值了,可是工商显示B还是三十万,六十万A个人拿走了。以上六十是私下交易,公司账上木有的,只有工商变更下,说A变D了,不用验资不用打给公司钱。以前就改个章程纸张手续费,现在要收税。D只占30%分红什么的都跟B一样。D出了九十哎和B三十一样权利。所以同股同酬这个是按工商股本占比来,和实际出钱多少木有关系。有限公司就是小朋友自个儿在家玩儿过家家,你出玩具我出服装,各自分工,跟外人没关系,啥事儿好商量。打伤找家长,离远了都听不着动静。股份公司就是上了创业板小三板深市沪市的,除了自己玩儿,大家也可以玩儿的。过家家玩儿好了出去演出了。所以要收费,演出要服装道具编舞灯光都租的要花好多钱。大家看了爽可劲儿吧唧扔水果(涨),不爽丢垃圾骂人(跌)。好不好看自个儿说了不算,看大家反应。
可以造个势啊做个宣传,大多数还是得演得像那么回事儿,大家伙买票来看的(分红),有的还是黄牛票(高位被套),也有送票的地上捡到票的,那毕竟是少数。
大家都说的很多。我说个简单的。一言以蔽之,两者的区别在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更加强。股东一般都是互相认识的,法律上也有人数的限制。而股份公司则资合性强,附合条件的可以上市。
哪那么复杂。我来说个简单的。有限责任就是几个人合伙干,出有限的钱,负有限的责任。股份有限就是把资本分成了均等的股份,股东认购股票,发行股票。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公开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资的。有限责任要想上市必须先改成股份有限公司。非相关专业,个人理解。
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限制,为2人以上50人以下,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只要不少于5人就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有限制,需要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转让。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公开发行股票,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4、有限责任公司不用向社会公开披露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的信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多,流动频繁,需要向社会公开其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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