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郑州廉租房年审补帖年审要带些什么

鹿城:低保户住上廉租房
报道组 陈显英
报道组 陈显英
本报讯 温州市鹿城区莲池街道张府基社区居民鲍松庭这几天忙得不亦乐乎,刚刚领到廉租住房钥匙的他,正和妻子四处寻找价格实惠的家具用品。鲍松庭开心地说,我要好好装扮一下儿子的房间,让他有一个独立而又温馨的空间。
鲍松庭是张府基社区的低保户,一家三代租住在市区黎明新村一套40余平方米的房子里。今年,鲍松庭家庭作为鹿城区233户实物配租家庭之一,幸运地拿到市区南瓯锦园一套近74平方米的廉租住房。
今年,鹿城区继续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列入该区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确定新增廉租住房补贴保障家庭300户,发放补贴1000万元,对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内50%的低保户进行实物配租的目标。截至11月底,该区今年已新增保障户534户,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78%;发放租赁补贴1591.3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59%;并为233户的低保户家庭争取了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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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补贴多少钱?
我想问下申请廉租房补贴的话,需要什么要求,大概一个月能补贴多少钱?
您的回答过短,请将答案描述得更清楚一些
廉租房补贴申请须具备4个条件   1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2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廉租房补贴市内六区每户每月最低补450元   为增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能力,将廉租房补贴标准由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2元,武清、宝坻区和各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元分别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30元、28元、23元。   廉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使用面积10平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5平方米)。   申请家庭每月租房补贴额计算公式为:月租房补贴额=月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即,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保障面积标准(12平方米/人)×享受租房补贴家庭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廉租房补贴标准调整后,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市内六区每月45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410元、两区三县每月340元。
请问我们租年租房住的人有房屋补贴吗?
我不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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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开展201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暨已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陇县住建局&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 县&& 民&& 政&& 局
陇&& 县&& 财&& 政&& 局
陇 县 扶 贫 开 发 办公室
陇县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
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陇住建发[2015]17号
陇县住建局 &&&&&&&&&&&&&&&&&&&&&&陇县民政局
陇县财政局& &&&&&陇县扶贫办&&&&& 陇县推进办
关于开展201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暨已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政策,按照《陇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陇政办发[2008]56号)和《陇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共有产权管理实施细则》(陇政发[2014]15号)精神,现就201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暨已保障家庭资格年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5年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报范围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指经县民政部门审核持有我县城镇低保证明的家庭。
2、城镇低收入家庭:指经县民政部门审核持有我县城镇低收入证明的家庭。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所属社区提交申请,镇人民政府或所属社区、县城关镇、县民政局、县住建局按照《陇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租金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确认。
二、201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5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申报范围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家庭和城镇规划内移民搬迁农村贫穷户住房困难家庭。
(二)申请和审核程序: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所属社区提出申请;&&& 2、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住房困难家庭持县推进办审批表向城关镇所属社区提出申请;
3、城镇规划内移民搬迁农村贫穷户住房困难家庭持县扶贫办审批表向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各镇人民政府及所属社区、县推进办、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住建局,按照《陇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共有产权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程序审核审批。
三、已保障廉租住房家庭资格年审工作
(一)已保障家庭:指2015年以前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保障的家庭到城关镇所属城社区填写《陇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由社区初审。
(二)社区将保障户填写的《陇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审核后上报城关镇和县民政部门,由城关镇和县民政部门对已保障户的低保证进行核对或对低收入家庭资格进行审核并加注意见。
(三)经城关镇和县民政部门审查的登记家庭,由所属社区对保障户的现有住房状况进行现场入户调查,并在相应栏目加注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15天),公示期满后由社区将登记表一式两份转交县住房保障中心。
(四)县住房保障中心对登记户进行复审并公示15天后加注复审意见。
(五)对年度审核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由县住房保障中心报住建局批准后取消保障资格,并由所属社区以书面通知当事人,并阐明理由。
四、时间安排
申报工作和已保障户资格年审工作计划从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申请和申报阶段。由4月1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主要工作为新申请家庭及已保障家庭申报阶段。
第二阶段:核查和认定阶段。由5月16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主要工作为各镇人民政府和所属社区、县推进办、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对新申请户和已保障户的低保资格和低收入家庭资格进行核查和认定。
第三阶段:入户调查阶段。由6月1日开始至6月19日结束,主要工作是由各镇人民政府和所属社区、县推进办、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对新申请家庭、已保障家庭的现住房状况进行逐一入户调查。
第四阶段:初审和公示阶段,由6月20日开始至7月5日结束。主要工作是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对新申请户和已保障户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家庭在社区公示15天后,将初审合格家庭资料加注意见并整理后转送县住房保障中心。
第五阶段:信息录入和审查审批阶段。由7月5日至7月20日结束,主要工作是由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信息录入要求对新申请保障家庭信息进行在线录入,同时县住房保障中心对初审合格户公示15天,并报住建局审批。
第六阶段:资料整理上报阶段。从7月21日开始至7月30日结束,主要工作为通知当事人办理手续,整理资料、归档。
(一)陇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批表
(二)陇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登记表
(三)陇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 县 民 政 局
陇 县 财 政 局&&&&&&& &&&&&&&&陇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陇县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
进城落户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高引娟&&&&&&&&&&&&&&&&&& &&&联系电话:2900858
附件(一)&&&&&&&&&&&&&&&&&&&&&&&&&&&&& 编号:2015(&&&&& )
陇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姓& 名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与户主 关系
户口所在地及性质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低保情况
低保或低收入 证号
享受低保人数
享受低 保时间
低保存折号码
家庭现住房及自有房情况
1、家庭现住房地址:
2、上述住房产权人为&&&&&&&&&&&&&&&& ,与申请家庭属住房&&&&&&&&& 关系。
3、申请家庭在&&&&&&&& 镇&&&& 街&&& &号有自有住房,建筑面积&&&&&&& m2,房屋产权证号码为&&&&&&&&&& 。
&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已阅读了填表须知,同意由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所有申请材料保留存档。并承诺遵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 & 家庭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社区居 委会调 查情况
1、经审查申请家庭人口&&&&&&& 人,经民政部门确认为最低收入家庭。 && 2、经现场调查,申请家庭现住址为&&&&&&&& 镇&&&&& 街&&& 号,现住房产权人为&&&&&&&&&& ,与申请家庭住房为房屋&&&&&&&&&&&&&&& 关系。 && 3、经调查申请家庭在县城内&&&&&&&& (有、无)住房,建筑面积&&&&&& m2, & & 经办人(签名):&&&&&& &&&&&&&主管领导(签名)&&& &&&&&公章:&&
& &年& &&&&月 &&&&&日
镇&& 人 民政府 调 查 意 见
& 经调查,该家庭登记内容属实,同意上报 & & 经办人(签名):&&&&&&&&& 主管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县住房 保障中 心审核 审& 批 意& 见
& & 经办人签名: & &&&&&&&&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审核意见: & & & &&&&&&&& 签名: & &&&&&& 年&&& 月&&& 日
主任审批意见: & & &&&&&&&&& 公章: 签名: & &&&&& 年&&& 月&&& 日
县建设 局审查 意& 见
& & & 经办人(签名):&&&&&&&&& 主管领导(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公 示 结 果
& 经在&&&&&&&&&&&&&&& &和&&&&&&&&&&&&&&&&&&& 公示&&&&&&&&& 日 & 结果: & &&&&&& 经办人(签名):&&&&&&&&&&&&&&&&&&&&&&& 公章: &
填 表 须 知
一、申请人情况应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保障资格。 二、同住家庭成员是指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三、无住房指没有私房,也没有租住公房,居住危房和不具备基本生活条件的房屋; 四、家庭总资产包括: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投资等所有资产的估值; 五、出据证明及进行审查的单位应对登记人情况逐项严格审核,把关不严发生错误的,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违规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肃处理; 六、所需证明资料均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七、本表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字迹清楚,无涂改,复印无效; 八、本表“□”所示为选择方框,在相应方框中打“√” 九、本表一式三份,社区、镇人民政府、县住房保障部门各存一份; 十、县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2900858
附件(二)&&&&&&&&&&&&&&&&&&& &&&&&&&&&&编号:2015(&&&&& )
陇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登记表
身份证 号& 码
低保或低收入证号
保障资格 证号
民政部门对低保证和低收入核查结果
& 盖章&&& 日期:
现住房 & & 情& 况
1、现住房地址:
2、现住房结构和建筑面积:
3、现住房产权人:&&&&&&&&&&&&&&&&&& 产权证号:
产权人与申请人关系
1、借住父母、子女、亲朋好友住房&&&&& (&&& ) & 2、住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 m2(&&&& ) & 3、租赁产权人住房&&&&&&&&&&&&&&&&& (&&& )
居民社区调查意见
& & & &&&&&&&&&&&&&&&&&&&&&&&&&&&&&&&&& 盖章&&& 日期:
县住房保障中心调查及复查意 见
& & & 盖章&&& 日期:
附件(三)&&&&&&&&&&&&&&&&&&&&&&&&&&&&&& &&编号:2015(&&&&& )陇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社区:&& 县:&&&&& &街道办(镇):&&& &&&社区:&&&&&&& &&
& 申请 人情 情况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 省&&&& 市&&& (县)&&&&& 街道办(乡、镇)&&&&& 社区(村)
&&&&&& 县&&&&&&& 路(小区)&&& 号院&&&&& 栋&&& 单元&&& 号
在申请地工作单位
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
与申请关系
身份证号码
□中等偏下收入& □新就业职工 &□外来务工人员& □农村进城居民& □城镇规划内移民搬迁农村贫穷户&&&&&&&&
□实物配租& &&&&&&&&&&&&&&&□共有产权&
家庭人口数(人)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家庭月总收入(元)
家庭总资产(元)
现居住地住房情况
□无房&&&&& □危房 □住房建筑面积不达标
□自有住房& □租房 □借住&&&&& □公房
自有或租赁住房坐落
&&&&&&&&&& 区&&&&&& 号 &&& 号院&& 栋& 单元& 号
房屋建筑 面积m2
人均建筑面积m2
产权人姓名
外来务工人员(外地户籍)填写
&&&&&&&&& 年
缴纳社会保险年限
&&&&&&&&&& 年
现住房套数
现住房 建筑面积m2
新就业职工填写
&&&&&&&&&& 年
缴纳社会保险年限
&&&&&&&&&& 年
现住房套数
现住房建筑面积m2
申 请 人 陈 述
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已阅读了填表须知,同意由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所有申请材料保留存档。并承诺遵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相关规定,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 申请人签名:&&&&&&&&&&&&&& 配偶签名: &&&&&&&&& & 家庭成员签名:&&&&&&&&&&
&&& &&&年&&&& 月&&& 日
社区居委会调查意见
&& &&经调查,该家庭共有&&&& 人,属□无房户&& &&&&&□住房困难家庭。 & 经办人(签名):&&&&&&&&&&&& 主管领导签名(公章):&&&&&&&&&
&& 年&&&& 月&&&& 日
镇 &&人 民政府调查意 见
经调查,该家庭登记内容属实,同意上报。 & 经办人(签名):&&&&& &&&&&&主管领导签名(公章)&&&&&&&
&&&&&&&&&&&&&&&&&&&&&&&&&&&&&&&&&&&&&&&&&&&&&&&&&&&&&&&& 年&&&& 月&& 日
县住房保障部门意&& 见
经调查,该家庭登记内容属实,同意上报。 & 经办人(签名):&&&&&&&&&&&&&&&&&&&&&& 主管领导签名(公章) & &&&&&&&&&&&&&&&&&&&&&&&&&&&&&&&&&&&&&&&&&&&&&&&&&&&&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 &一、申请人情况应如实填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保障资格。 二、同住家庭成员是指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三、无住房指没有私房,也没有租住公房,居住危房和不具备基本生活条件的房屋; 四、家庭总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家具、银行存款、股票、投资等所有资产的估值; 五、出据证明及进行审查的单位应对登记人情况逐项严格审核,把关不严发生错误的,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违规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六、所需证明资料均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七、本表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字迹清楚,无涂改,复印无效; 八、本表“□”所示为选择方框,在相应方框中打“√” 九、本表一式三份,社区、镇人民政府、县住房保障部门各存一份; 十、县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电话:2900858
主办:&&&&&& 地址:宝鸡市陇县城关镇东大街75号&&&& E-mail:&&&& 陕ICP备号&&&&&&&&& 宝公网安备号&& & &&建议使用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什么是廉租房?2016年最新廉租房政策解读 2016年廉租房
&&&来源:& &
简述:什么是廉租房?2016年最新廉租房政策解读 2016年廉租房申请条件 2016年廉租房补贴要求有哪些 补贴多少廉租房具体申办流程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
什么是廉租房?2016年最新廉租房政策解读 2016年廉租房申请条件 2016年廉租房补贴要求有哪些 补贴多少廉租房具体申办流程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一、什么是廉租房?
  廉租房是中国大陆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据cctv报道,曾经有一家人在北京租住过每月67元、面积为35平米的廉租房。
  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以廉租房政策推广较好的上海为例,2003年4月,廉租住房的认定标准由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提高到人均6平方米以下。2003年12月,认定标准再一次上调到7平方米以下,同时把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570元的老劳模和重点优抚对象也纳入了廉租住房的解决范围。
  二、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三、不得申请廉租房的限制条件
  (一)单身(含离异)申请人未满35周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
  (二)离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中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
  (四)领取城镇居民社会保障金的被拆迁人,在拆迁补偿中已按《石家庄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四十五条规定政策获得补偿安置的;
  (五)挂靠户口所挂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拥有轿车或经营性机动车的;
  (七)兴建、购买商业用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责任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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