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房产登记共同按份有工商登记的法律效力力吗?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属于按份共有还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属于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精选优质答案
地区:四川-遂宁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585 次
点赞人数:0 人
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共同共有。
相似优质问题答案
婚前买房,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完按揭房款,如果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地区:四川-遂宁
咨询电话:
帮助网友:820 次
点赞人数:1 人
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可以视为对双方子女的赠与。这部分按份共有
你好!我和丈夫结婚才三个月他就要求离婚,后来没离成,但也彼此没了联系,分居了两年,现在要离婚。当时结婚我们签了一份协议,没有公证过。这份协议现在有法律效力吗??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负责,互信,互利的原则,在双方都已经完全向对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完全明白了对方的观点的情况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共识。一:结婚登记后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分配1:甲方位于简阳县尚河半岛房产的产权在甲乙登记结婚两年后乙方享有该房总产权减去未还贷款后价值的百分之二十产值。2:甲方位于简阳县尚河半岛房产的产权在甲乙登记结婚五年后乙方享有该房总产权减去未还贷款后价值的百分之三十产值。3:甲方位于简阳县尚河半岛房产的产权在甲乙登记结婚十年后乙方享有该房总产权的百分之五十。4:甲乙双方登记结婚后乙方享有甲方婚前名下车辆的百分之二十价值,婚后若再换购车辆或是再购车辆视为夫妻五五分的共同财产。5:甲方名下的“红河”股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关系破裂乙方享有其百分之五的股份权(离婚时甲方需付款购回乙方的享有的百分之五股份权)。二:关于婚后所生子女抚养权的承担如果甲乙婚姻关系破裂,其小孩抚养权归甲方且乙方不承担任何抚养费和抚养责任。三:婚后财产处理1:乙方名下由乙方父母出资首付购买的按揭房,如果婚后只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且乙方父母没承担任何还贷之责,甲乙婚姻关系破裂时乙方需返还甲方已付按揭款的百分之三十。2:甲乙在婚后的一切收入与开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注:一切收入是指除此协议中第三条第1条中的乙方名下房产外)此协议自甲乙登记结婚时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协议的内容就是这样的,这份协议有用吗?
地区:四川-遂宁
咨询电话:1398250****
帮助网友:1180 次
点赞人数:2 人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份协议是有效的,协议并不是因为有了公证才生效,只要是两个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为有效,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订立协议之时遭受到胁迫,当然,我相信是没有的。所以你是可以根据协议的内容主张权利的,关于证据准备等细节,你可以来电咨询或者加我的微信进行咨询,以便更详细的为你解答。
相关优质咨询
热门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夫妻间房子能不能按份共有?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享专业文档下载特权
&赠共享文档下载特权
&10W篇文档免费专享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夫妻间房子能不能按份共有?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同时保存到云知识,更方便管理
加入VIP
还剩2页未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房产证上的按份共有是不是默认为夫妻双方各占50%?_百度知道
房产证上的按份共有是不是默认为夫妻双方各占50%?
我有更好的答案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双方名字没写份额不是按份共有,是共同共有,各占份额50%,写明谁占份额的百分比才能认为是按份共有。
采纳率:79%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双方名字没写份额不是按份共有,是共同共有,各占份额50%,写明谁占份额的百分比才能认为是按份共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按份共有如果没有标明份额,默认夫妻双方各占50%产权份额。
只要结婚证上的日期是比房产证的日期早的话,这个房子肯定算夫妻双方共有了!!具体的看下面: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前已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购房人所有、属其个人财产。若有按揭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由拥有房屋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将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补偿返还给另一方,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二、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其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应属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先以房子的价值补偿归还该款,双方再对房屋进行分配。三、夫妻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登记在双方方名下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转化为共同财产。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直接对房屋进行分配,双方互不补偿;但可以考虑一方对房屋取得贡献较大,适当多分。四、夫妻双方婚前都出资购买房屋,婚前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属其个人财产。另一方的购房出资,未明确表示归共同所有的,仍属其个人财产。若有按揭贷款,以婚后收入清偿的,应当认定为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由拥有房屋一方补偿返还给另一方支付的购房出资款以及婚姻期间偿还的全部贷款的一半,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五、夫妻双方婚前都出资购买房屋,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或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若有按揭贷款,也转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直接对房屋进行分配,双方互不补偿。六、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该增值收益归共同所有,属共同财产。根据《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七、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若非借贷,即为赠与。若产权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或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有,父母无权对房屋主张所有权。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前的,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为赠与其本人子女,房屋归其子女所有;产权证在婚后,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其本人子女的,视为赠与双方,房屋归双方所有。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并已房屋权属登记的该房屋归双方所有,属双方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的名下,房屋所有权人都是夫妻双方。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离婚时尚未权属登记的根据《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若离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该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属共同财产;若离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归一方所有,属其个人财产,剩余未偿还的按揭贷款,也属其个人债务。取得房屋一方有义务补偿返还另一方因购买房屋而在婚姻期间支付的一半的购房款。十、夫妻共有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根据《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因此,你的问题关键是结婚证上的日期和房产证上的日期的先后问题,决定房屋是否夫妻共有
写明谁占份额的百分比是按份共有。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那就是各占一半。
当时买房时,售楼部小姐签合同时有说过女方是80%的份额,房产证上也没有找到80%这个数字,这是不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有文字记录?
是不是这些数字都会在房产证上体现出来?房产证上没有这些数字,是不是就意味着双方是50%?
总假死机,
其他4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好,婚前全款买房,婚后房产证加名属夫妻共同财产么?加名时怎么协议为按份共有或者说房产证加名与不动产证加名效力一样吗?
律师好,婚前全款,婚后加名属么?加名时怎么协议为按份共有?房产证加名还需要在不动产登记证上加名么,或者说房产证加名与加名效力一样吗?先谢谢律师~~
律师回答地区:上海-普陀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8086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6 人加名属夫妻共同财产
无锡推荐律师&&&新闻热线:021-
现在才知道!房产证有你名字,房子未必就是你的!
原标题:现在才知道!房产证有你名字,房子未必就是你的!
  你以为房产证上有你名字了,房子就是你的了?这话到底几个意思?
  关于房产署名的那些事儿,你一定要懂↓↓↓
  1、打算和对象买房结婚了,请问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有什么区别吗?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例如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予你们夫妻二人的,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的,你没份。
  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你们夫妻二人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份。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老公家全款买了房子,婚后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请问我现在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吗?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影响一个真正的产权人对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
  登记不是登记在房产证上,是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
  3、房产证上名字是儿子的,儿子今年20岁,未婚。我们夫妻离婚,房子在法律上应该归谁所有?如果归儿子,以后房子属于儿子老婆的财产吗?
  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因此,房产证上名字是儿子的,所有权就属于儿子。《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房子是在婚前取得,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结婚后仍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权属变化。
  4、结婚前,我家出资买了房子,婚后房产登记簿上加了老公的名字。为了以防老公出轨,最后我人财两空,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保护我的房产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协议,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将独占房产。这是一个简单的契约,受合同法的约束。
  5、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写我的名字,婚后剩下的70万贷款由我们夫妻共同还,当然我爸妈还会帮我还一部分,离婚后这个房子的钱是怎么分配?
  离婚的时候你会拥有100%的房屋产权,但是你要补偿对方还贷的部分,和房子溢价的部分。
  6、婚前我和老公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写在了老公名下。我和老公写了个书面协议,说明房产是婚前共同出资买的,是共同财产,没有公证,只是双方一式两份签字了。本来是去公证处了,但公证人员说结婚日期在房产合同签约之前,所以是共同财产,不用公证。不知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不管你婚前也好婚后也好,你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一切都可以解决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约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婚房几种署名方式法律后果也不同
  恋人双方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男女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与男女双方,归双方共有。
  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双方结婚)的赠与,若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
  署父母的名字
  若这样署名,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拥有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要求父母返还或主张分割房产。
  署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如果这样操作,房屋将被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这部分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产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或主张分割房产。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如此。
  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仅署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此种情况需从两方面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署名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给更多人知道下吧~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962007
东方网(eastday.com)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东方网(eastday.com)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现在才知道!房产证有你名字,房子未必就是你的!
日 16:09 来源:现代快报
原标题:现在才知道!房产证有你名字,房子未必就是你的!
  你以为房产证上有你名字了,房子就是你的了?这话到底几个意思?
  关于房产署名的那些事儿,你一定要懂↓↓↓
  1、打算和对象买房结婚了,请问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有什么区别吗?
  《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例如男方父母为购置房屋出了全资,如果男方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予你们夫妻二人的,那么房子是赠予男方一人的,你没份。
  但是,如果是婚后男方父母全资买房,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予男方一人的话,房子是赠予你们夫妻二人所有,为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份。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老公家全款买了房子,婚后房产证上加了我的名字,请问我现在拥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吗?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不影响一个真正的产权人对房子的所有权,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
  登记不是登记在房产证上,是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
  3、房产证上名字是儿子的,儿子今年20岁,未婚。我们夫妻离婚,房子在法律上应该归谁所有?如果归儿子,以后房子属于儿子老婆的财产吗?
  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因此,房产证上名字是儿子的,所有权就属于儿子。《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房子是在婚前取得,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结婚后仍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权属变化。
  4、结婚前,我家出资买了房子,婚后房产登记簿上加了老公的名字。为了以防老公出轨,最后我人财两空,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保护我的房产吗?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协议,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将独占房产。这是一个简单的契约,受合同法的约束。
  5、100万的房子,首付30万,写我的名字,婚后剩下的70万贷款由我们夫妻共同还,当然我爸妈还会帮我还一部分,离婚后这个房子的钱是怎么分配?
  离婚的时候你会拥有100%的房屋产权,但是你要补偿对方还贷的部分,和房子溢价的部分。
  6、婚前我和老公共同出资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写在了老公名下。我和老公写了个书面协议,说明房产是婚前共同出资买的,是共同财产,没有公证,只是双方一式两份签字了。本来是去公证处了,但公证人员说结婚日期在房产合同签约之前,所以是共同财产,不用公证。不知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不管你婚前也好婚后也好,你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一个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一切都可以解决了。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约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属于共同所有。
  婚房几种署名方式法律后果也不同
  恋人双方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男女双方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将被认定为赠与男女双方,归双方共有。
  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视为双方的共同债务。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双方结婚)的赠与,若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
  署父母的名字
  若这样署名,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拥有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要求父母返还或主张分割房产。
  署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如果这样操作,房屋将被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这部分财产不会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的共有财产。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产权,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或主张分割房产。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如此。
  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仅署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此种情况需从两方面分析:
  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
  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署名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给更多人知道下吧~
声明: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东方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21-962007
东方网(eastday.com)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工商登记的法律效力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