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产业用地与开发商预售证办不下来合建农贸市场和临街商铺,证件未齐开发商预售证办不下来就开始预售收取60%定金违法吗

  清远日报讯 记者樊乾 没有预售证,销售人员却对购房者宣称多套房源已售罄。位于东城的名德幸福里近期就上演了这出“乌龙戏码”。令人费解的是,销售人员在要求签下所谓的内部认购合同后,需要等待一月之久才能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抢先销售的背后,却并不着急完成销售的最后一环。那么,这些行为是否属于抢先销售呢?一线人员与负责经理各执一词,难以分辨。在这里,专家提醒广大消费者: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下与购房者订立的内部合同属无效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订金、预付款并支付利息。  宣称五一期间销售火爆预售证却要到6月才能下来  近日,市民湛女士向本报反映。五一期间,她前往位于东城的楼盘名德幸福里,看中了一套最新推出的二期产品。事后她发现处于销售状态的产品并未拿到预售证,随即对于销售人员要求签订的内部认购合同书存有疑问。  据湛女士回忆,销售人员力荐该套产品,并称五一期间销售势头很好,拿出的销控表显示,多个楼层的户型被勾上了“已售”的标记。此外与销售人员的交谈中,对方多次使用“可售产品”、“已经开始销售”、“确保你的购房资格”等字眼。  “销售人员告诉我要先签订一个内部订购合同,并交纳5万元的订金,嘱咐只有交了这个5万元钱房源才会得到保留,同时强调5万元订金是不会退还的。”她表示一开始就对签订所谓的内部认购合同存有疑问。  后来,湛女士通过多方渠道得知,名德幸福里只有在售的1、2号楼拥有预售证,3号楼的预售证并未审批下来。“据说要6月底才能拿到,所以我也暂缓了购买计划。”她补充到。  负责人证实暂无预售证订金可全额返还  记者联系到负责该项目的经理黄剑女士,她向记者证实,上述事件中的3号楼的确没有拿到预售证。“我们现在也正进行紧张的申报工作,估计预售证在6月份就能下来。”  对于销售人员要求签订的内部订购合同一事,黄剑表示这个合同只是初步确定购房意向,公司内部也将前期交纳的5万元订金称为认筹金,并非购房款项。  “我们当然也清楚,如果拿不到预售证是无法和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的,所以我们前期签订的这个内部合同并非属于销售环节中的一部分,这个5万元钱也是可以全额返还的。”黄剑强调,项目并没有出现销售行为。  对于销售人员所说的5万元无法退还、五一期间销售火爆、销控表上多套房源被标注已售的情形,黄剑表示:“每个销售人员的说法都不一样,自己对个中细节并不知情。”■提醒市住建局表示建到2"3才能申请预售证  昨日上午,市区大雨倾盆。当记者来到名德幸福里3号楼建筑工地时发现,施工人员仍在可供避雨的架空层下忙碌。记者随即数了数,3号楼目前建设进度刚过7层,按照6月份拿到预售证的时间节点计算,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需要建好17层以上。  根据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工作人员的说法,楼盘想要申请预售证,不仅需要准备所需的各种资料,而且必须满足建成楼层达到总楼层的2&3及以上的要求。项目销售人员证实3号楼规划设计26层,即需要修建到17层以上才能申请办理预售证。  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询问3号楼的购买事宜时,销售人员毫不顾忌尚无预售证的事实,攀谈间就为记者填好了一份置业计划书。事后如同湛女士所说,销售人员强调在交纳5万元时需要签订一份内部订购合同,但是唯一有变化的是,该人员还强调购房合同需要等到一个月后(即6月份)才能签订。  “这是公司领导的规定,必须等一个月。”面对质疑,该销售人员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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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想法很简单,按合同办事就好
  红网株洲3月1日讯(长株潭报记者&潘月圆&蒋文跃 实习生&贺纯)交房日期过去6个月,房子依然未能交房,接到了收房通知,却被告知相关证件还未办下来。株洲人尹先生给本报反映称,他在株洲文化园三期购买的新房迟迟未能交房,开发商还声称如果不在3月12日前收房,就算自动收房。株洲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业主收房的条件是按照售房合同来约定的,如果开发商能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证件,满足约定的条件,业主便能收房,否则可拒绝收房。
  辛苦10年买房,遭遇延误交房
  “我只想把家里人接到株洲一起生活。”尹先生说这是他的唯一梦想,自认为“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的尹先生36岁,株洲炎陵县人。
  几年前,尹先生结婚,妻子为了照顾孩子,留在炎陵老家,他依然在外打拼。但他知道自己迟早会回来的,“总不能在外面打一辈子的工”。他谋划在市里买一套房,准备以后回来做点生意。
  2010年2月,他把攒下来的15万,作为首付买下文化园三期一套房子。房子一共45万,余下的30万分20年还清。合同上写明“交房时间在日前”,他想着“好歹也算有房了”。
  一年半时间在漫长的等待中过去。到了日,房子却未能如期交付,开发商称大约要等到2012年1月份。今年1月份,“听说可以收房了,我马上从苏州赶回来看房子。”回到家,情况却让尹先生大失所望:当他向开发商询问收房所要出具的资料时,工作人员回复称“还在办理”。
  “什么都没有,怎么敢收房啊。”尹先生坚决不同意收房。
  为了房子的事情,尹先生连着从单位请假赶回株洲两次。“他们的交房通知书上说,3月12日之前不收房,就算自动收房,这是不合法的。”奔波的过程中,他又结识了另外几位业主,大家一起约好,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他说,他们的想法很简单,“按合同办事就好”。
  交房延期,开发商称受累于施工方
  按照约定好的时间,2月27日下午3时许,记者与尹先生一起来到位于株洲市文化园内的文化园三期售楼部。此时,已有不少业主来到售楼部,焦急地等待着开发商的回复。
  十几分钟后,株洲市汇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庆明刚一现身,便被业主们团团围住,迎接他的是如潮水般的质疑。
  为统一口径,业主们选出一名代表向陈庆明讲述自身诉求。这名业主把大家的疑问归为两点:一是开发商何时能拿到“两书一表”,何时能交房?二是延误交房的赔偿应从合同规定交房日期到收房那天计算,而不是如通知说的“过了3月12日就算自动收房”赔付违约款。
  听了业主的担忧后,陈庆明从文件袋中拿出几份文件。一份文件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大家看这份表格,上面已经有5个责任单位盖了章,说明房屋已经达到了入住条件。现在还差城建部门的盖章,合同上写明交房前要向业主提供‘两书一表’,确实没有办下来,但我们正在尽力办”。
  “由于施工方管理的原因,加上工人在春节期间回家过年,耽误了一点工期。”陈庆明说,交房延期的主要原因是受累于施工方延误了工期。
  至于业主们关心的交房证件办理的问题,陈庆明的解释是,房屋的综合验收要走很多程序,验收完就可把证件办好,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部门:不按合同交房,业主可拒绝收房
  证件不齐,便要业主匆忙收房,如此是否合理?株洲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工程监管二科工作人员介绍:“必须等各方综合验收报告出来之后,确定没有问题,我们这边才能备案。但目前还没有收到他们的验收报告。”
  株洲市房管局市场信息科科长李艳艳提醒消费者,业主收房的条件是按照售房合同来约定的,如果开发商能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证件,满足约定的条件,业主便能收房,否则可拒绝收房。
( 16:44:57) ( 8:39:10) ( 9:23:08) ( 9:21:52) ( 12:19:03) ( 9:15:32) ( 10:21:36) ( 10:21:26)交定金的时候,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由于交了定金,就开始装修使_百度知道悬赏5积分我来回答
提问者:&&ZZ3&|[福建 福州];& 1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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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没有预售许可证的话,对方的做法违法,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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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近期正在处理数个类似案件,与你的情形相似。你这里所预交的款项实际上并非定金,而是类似所谓“认购金”,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前收取该款项违法,你可以向其索要回来。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携带材料来电或来所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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