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抵扣出口沙特需要什么单据据

我们公司新成立,都需要什么票据、单据,比如出库单、入库单之类_百度知道
我们公司新成立,都需要什么票据、单据,比如出库单、入库单之类
我有更好的答案
需要购买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明细账,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凭证封皮,入库单、出库单、收据、收到条(借据)、费用报销单,粘贴单,
工资发放表,奖金发放表、各种台帐等,若是一般纳税人需购买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封皮。.请各位高手帮个忙
采纳率:67%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入库单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您当前的位置: & & &
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需要的5种凭证
分类:会计实操
更新时间:
来源:转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第二十三条对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作出了规定,明确“营改增”后只有五种凭证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哪些凭证允许用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自“营改增”试点日起,试点地区增值税扣税凭证由原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税收缴款书,新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税收缴款书,主要用于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代扣代缴增值税而发生的抵扣情况。日起财税〔2013〕37号又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
  “营改增”后五种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分别是如下五种。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货物销售方、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增值税专票是为加强增值税抵扣管理,根据增值税的特点设计的,供一般纳税人抵扣税款使用的一种发票。增值税专票是一般纳税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扣税凭证,且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种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票目前抵扣的期限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抵扣。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在进口货物办理报关进口手续时,纳税人需向海关申报缴纳进口增值税并从海关取得完税证明即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专缴书)。自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海关专缴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取得的海关专缴书,应按照国税函〔号文件规定,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三)农产品收购凭证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票或者海关专缴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一般有如下4种情况:
  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专缴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
  3.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从农户收购农产品,按照收购单位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目前,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其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只能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也是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票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零散经营的农户,应由收购单位向农民开具收购发票。上述三种凭证也能作为进项税额扣除。
  (四)运输费用扣税凭证
  接受交通运输劳务,取得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8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按照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仅保留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作为扣税凭证并按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8月1日前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增值税专票上按注明的运输费用(含建设基金,下同)金额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按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这点已经取消)。
  主要有以下情况:
  1.8月1日前“营改增”部分试点规定:从非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交通运输劳务,非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开具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包括由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专用发票),受票方可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8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已取消此项规定,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铁路运输单据按照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扣除。受票方不再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修改为直接按增值税专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从试点地区的小规模纳税人接受交通运输劳务,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受票方可按代开增值税专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3.从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接受交通运输劳务,按照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适用11%的税率)。
重点推荐+查看更多
免责声明:
1.鉴于各方面资讯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2.本网注明来源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为目的,版权归作者所有。
3.如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日内与本网联系删除。联系方式:
近期考试日历表[转载]税前抵扣发票及凭证要求
我的图书馆
[转载]税前抵扣发票及凭证要求
&&&一、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经常会发现企业存在发票问题,比如未取得发票、发票抬头不全、虚假发票(包括假票、真票但流向不符)等。
  政策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
  那么,什么是合法有效的凭据?税务机关一般视发票为合法有效的凭据。除少数支出无须取得发票外(如工资、薪金支出),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大多数经济行为需要以发票作为唯一合法有效的凭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可见,税法对凭证的实质内容作了规定,但没有对凭证的形式要件作特别规定。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对此,笔者认为,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是站在规范企业财务制度的角度,作为税务处理依据似乎不太有力。但这并非意味着国家对不合规发票问题有所忽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款第三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那么,企业遇到哪些情形属于取得不合规发票呢?
  (一)没有取得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笔者认为,此规定可以成为税务机关日常征管、纳税评估和稽查的政策依据。
  (二)取得抬头不全的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三)取得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国税发〔2008〕80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收款方在收取款项时,应如实填开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不得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付款方不得要求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对于应买方要求变更所购商品名称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处理方法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后,有没有补救的办法?笔者认为,企业没有取得发票毫无疑问不允许税前扣除,但有一些情况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当年没有取得发票,但以后年度取得发票
  应区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是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即企业发生的支出,在当年度没有取得发票,但在次年5月31日前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因此,可以在支出当年税前扣除。
  二是在汇算清缴后取得。企业发生的支出,在当年度及次年5月31日前都没有取得发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但企业在以后年度取得,是追溯到支出发生当年扣除还是在取得发票当年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应在支出发生所属年度扣除。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因此,企业应对此向主管税务机关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
  (二)发票丢失
  对于发票丢失,增值税方面有详细规定,但在所得税方面尚无明确规定。笔者认为,首先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若开票方不能重新开具,则在支出确实发生的前提下,要求开票方提供证明,可允许企业税前扣除。
  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对此作出明确,值得参考。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0号)第十四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于企业丢失已填开且有明确付款单位名称的普通发票(发票联),在发票开具方无法重复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企业应于发现丢失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开具发票方索取曾于某年某月某日开具某某发票的证明,注明取得发票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发票字轨、发票编码、发票号码等,或要求开具发票方提供所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记账凭证入账。
  (三)发票换开
若企业取得发票不合规且已在税前扣除,是否允许企业换开?笔者认为是可以的,替换原有不合规发票,不再作纳税调整。
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定扣除,因此,一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首先要看其是否属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支出,然后再看该项支出对应的支付凭证能否作为有效扣除凭证。
  税前扣除的凭证种类
  根据凭证的取得来源,税前扣除凭证可分为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根据应否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外部凭证可分为应税项目凭证和非应税项目凭证。
  支付应税项目的支出,应取得发票作为有效凭证。应税项目是指企业购买货物、接受劳务或服务时,销售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应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项目和免税项目。企业发生应税项目支出时,应取得发票,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发票管理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支付非应税项目的支出,不需取得发票。非应税项目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收入方依法不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项目。企业发生非应税项目支出时,应取得相应的有效凭证,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非应税项目由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代收的,可以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常见的税前扣除有效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购买货物、工业性劳务、服务,接受劳务、受让不动产、无形资产,支付给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项目款项,该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
  2.支付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非企业性单位的租金等经营性应税收入,该单位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3.从境内的农(牧)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农(牧)民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4.非金融企业实际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向银行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该企业开具的银行利息结算单据。
  (2)向非银行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而支付的利息,须有借款合同(或协议)、付款单据和发票;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3)为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而支付的融资服务费、融资顾问费,应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
  5.缴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缴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6.缴纳可在税前扣除的各类税金(费),税务机关开具的表格式完税证明。
  7.拨缴职工工会经费,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8.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9.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开具的财政票据(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票据)。
  10.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银行转账单据。
  11.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用于法定公益事业的捐赠,财政部门监制的捐赠票据,如《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等。
  12.由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代收的且允许扣除的费、金,代收部门开具的代收凭据、缴款书(如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等。
  13.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
  14.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发布)的规定执行。
  15.支付给境内单位和个人的非应税项目又非政府部门收取的费金,如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拆迁补偿费等,凭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据或收款个人签具的收据、收条或签收花名册等单据以及已签订的合同,并附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证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辅证。
  16.支付给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应当提供合同、外汇支付单据、境外该国规定的合法凭据或单位、个人签收单据等。税务机关在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并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
税前扣除及有效扣除凭证管理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所取得的发票、收据等凭证,票据自身和内容及开具均须真实且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伪造、变造、虚假的票据等不得作为有效扣除凭证。
  特殊支付项目还应将相关资料作为附件或备查资料。有些支出即使符合规定比例,也取得有效凭证,但仍不能扣除。
  1.工资扣除,须有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结算单、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以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名单清册。
  2.会议费支出,须有召开会议的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的签到单等能够证明会议真实性的资料以及会议费用明细单等。
  3.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房地产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4.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缴方式为按季(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取得合同违约赔偿款应开具何种票据?  问:我公司与供应商、运输服务商签订协议时,均有相应的违约处罚规定。如:原材料品质不良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原材料延迟供货,导致流水线停工;运输车辆延迟,导致延误船期等。   我公司在扣除上述处罚货款的同时,需要提供给对方扣款凭证,应该开收据还是普通发票?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根据所述情况,购买方由于销售方未按约定事项履行合同而支付的各项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因此不需要向供货方开具应税发票。通常情况下,应以违约事实等证明材料及收据作为会计处理凭据。
馆藏&78394
TA的最新馆藏
喜欢该文的人也喜欢增值税在什么情况下能抵扣?_百度知道
增值税在什么情况下能抵扣?
用什么抵扣? 原理是什么?谢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增值税抵扣必须必须是一般纳税人且同时满足下来条件:
1.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2.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采纳率:84%
来自团队:
简单的说,就是你买东西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可以从卖东西开出的发票的税额中扣除,这样你就少交增值税,即抵扣。当然前提是你是一般纳税人。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一般情况下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才行.有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从海关那取得的完税凭证,或是由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这些都可作为抵扣凭证.
可抵扣的普通发票有:
1.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2.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按收取的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上的价格)。 如果你是非一般纳税人,那么就不能抵扣,就按3%的税率计算应纳增值税.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1、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2、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一般情况:凭票抵扣。特殊情况:如:购进农产品。应交税额=销项-进项
简单点说:1.你首先必须是一般纳税人,才有资格进项抵扣2.你进货或接受相关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货物或接受的相关劳务,只要是用于生产、销售方面的都可以。相关增值税抵扣及原理比较多,你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
销售货物或有应税项的税金时应交的税金 即销项税金
所谓进项税和销项税是指增值税的进项和销项税。增值税是国家就增值额征的一种税。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你花1元钱买的商品的同时(卖方如果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话),给你商品的一方要替税务局向你收0.17元的税款。你要向卖给你商品方支付1.17元.当你把1元的商品以1.2元卖出的时候(或加工成别的商品以1.2元卖出时),你要替税务局向购买方收取1.2*0.17=0.204元税款.实际你的纳税额是0.204-0.17=0.034元.0.17元叫进项税0.204元叫销项税.用0.17元抵减0.204元的过程就叫抵扣进项税.抵扣的前提是你是一般纳税人,有认证过的进项税额.当月没抵扣完的可到以后抵扣.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
购进货物或接受劳务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款
其他4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增值税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一般纳税人费用抵扣
一般纳税人费用抵扣
(C)2017 列表网&琼ICP备号-1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信用证需要哪些单据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