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上写购买车位,实际签合同时则变成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合法吗70年。

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_百度知道一个车位竟被卖给两个人 两人都有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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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2009年,杭州的张先生通过中介在杭州近江买了一套跃层二手房和一个车位,但一直都没去住。房子最初的业主庄某说,车位是开发商浙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跟自己签订买房合同时赠送的,双方后来又签订了《汽车泊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昨天,张先生和陈某的代理律师对开发商各自签订的车位转让协议书进行了辩论。
2009年,杭州的张先生通过中介在杭州近江买了一套跃层二手房和一个车位,但一直都没去住。2015年,他打算装修入住时,才发现自己买的车位上竟挂了一块牌子,上面显示的是其他人的车牌号,车主陈某称车位是自己买下的。一个车位卖了两次?这让张先生很懊恼。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张先生将陈某、孙某和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昨天,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房子最初的业主庄某说,车位是开发商浙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跟自己签订买房合同时赠送的,双方后来又签订了《汽车泊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书》。拿到这份协议书后的一个月,庄某就把房子卖给了张先生,并以18万元的价格把车位同时给了他。陈某也拿出了一份泊位转让协议,称他是去年1月从一个姓孙的先生手上取得的该车位使用权,而孙先生是前年6月从同一家开发商处买到的车位。开庭前,法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陈某表示可以腾退车位,但要张先生拿钱购买,张先生表示不同意。昨天,张先生和陈某的代理律师对开发商各自签订的车位转让协议书进行了辩论。陈某的代理律师认为,2008年庄某和开发商签订房屋购买合同,但是大半年后才签订车位转让协议,时间相差较大,明显不可能是附赠,应该只有使用权。所以,庄某也无权将车位转让给张先生。庄某作为案子的第三人也出庭了此案。对于陈某代理律师的观点,庄某称,之所以在交房一年后才得到车位,是因为开发商拖延交房,交房时车库还没建好,所以等建好才通知交付车位。浙江某房产开发公司缺席了昨天的庭审。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青年时报编辑:戴思逸体验课227:停车位租售费用高产权不明 70年租赁协议无效
来源:亿房网编辑王青 日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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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房小亿:人防工程车位暗藏风险,业主与开发商签订长期租赁协议后,一旦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知情况,国家可统一调配小区人防工程使用,另外一旦遇上拆迁,买了人防车位的业主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开发商将人防车位通过长期租赁方式卖给业主是常态,有的签约70年使用权,有的则称买20年送50年,大部分销售协议比较简单,只注明车位位置、价格、后期服务费等,对已以上风险的问题没有涉及。
亿房网友:
亿房小亿:车位只能购买其使用权,《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出的年限仍然无效。
如今很多小区因停车位逐渐&稀缺&,&抢车位&游戏不断上演。买一个车位得花十来万元,已是不争的事实。经调查发现,一些老旧小区地下停车位紧缺,业主只能将车&插足&停到其他的小区;有些新建小区停车位只卖不租,业主嫌贵,只能在小区路边抢车位。
小区停车位到底有多贵?有人算了一笔账,新区一楼盘的地下停车位一个卖到18万元。如果租小区地上停车位,费用为150元/月,18万元能租用100年。一些有车的业主宁可牺牲上班时间急忙回小区抢占地面停车位,少数停不进小区的车主宁可冒着被破坏、被盗、被贴罚单的风险,把车停在道路上,也不愿掏钱买开发商的地下停车位。
&车位之争&频繁上演,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归属是各种纷争和矛盾的核心所在。地下停车位的所有权到底归属于谁?小区停车位买卖是否合法?租赁期过后停车位如何处理?下面小编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停车位产权归属、众说纷纭
&住宅小区里的车位车库产权是谁的,一直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
产权归属方
地下停车场所附着的土地使用权在建筑上盖在完成综合验收后明确权利的归属时一般是开发商,然后房管部门根据一手交易记录分别将已成交单位分割给业主,而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会所等等则属于由开发商取得。
在目前房地产开发实践中,尽管对地下停车场与会所的产权归属之争议不绝于耳,许多开发商还是成功地作通了房管部门的工作,取得了上述公共设施的产权证,形成既得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认为包括地下停车场在内的人防工程均属于国家所有,具体由人防办管理。
实践中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在获得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后,在保证不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情况下,往往将这种人防工程改建为地下停车位使用,这也就是我们所演的利用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停车位
将地下停车场作为整个小区的不可分割的公共配套设施,认为小区地下停车场或者面积上或者投资上已经分摊在有效的销售面积之中,因而,其产权当然属于业主。由于小区业主已经取得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相应获得土地使用权,则作为同一土地地下公用建筑的停车场,应一并取得共有权
业主通过买卖以及租赁方式获得停车位的使用权
&上述不同利益的诉求主体观点与利益明显冲突,虽然各自都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都是似是而非,并不能完全令人信服
停车位的分类及产权归属
&从停车位的物理状态和所处的土地立体空间位置可以把目前城市住宅小区的停车位分成两类五种形式。第一类是地上停车位,第二类是地下停车位。
(一) 住宅小区地面停车位
地上停车位是指建立在地标之上的停车位,具体包括小区内的地面停车场,小区内独立建设的多层停车位,楼房首层架空层停车位。通常来讲,开发商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后房屋单元所有人便按份共同拥有了该小区全部土地使用权,包含地面停车位在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业主。从其性质上来看,有人认为是一种租赁权。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
(二)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
地下停车位显而易见就是建设在地表之下的停车位,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利用人防工程改造的地下车位车库,还有一种是通过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成的非人防工程性质的车位车库。
根据国家规定,修建一定规模的楼房,开发商必须强制建设防空地下室,即人防工程。如住宅楼高10层以上、埋深3米,就必须按照占地面积修建同等的人防工程;多层住宅,按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而且,开发商配建人防工程还可以享受到各种税费的优惠。因此,现在城市小区大部分在售的地下车位,其实属于人防工程。仅有少量开发商在做人防工程时,多挖一些空间,办理规划许可,建成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车位。
虽然《人民防空法》规定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并未明确地下车位的产权到底是属于开发商,还是属于全体业主。
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虽然明确了小区很多设施的归属,但是对地下车位产权却没有涉及,这就给了开发商打&擦边球&的机会,高价出租车位或出售使用权。人防工程属于公益性事业,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开发商修人防工程是法律义务,人防是共有财产,应属于国有或由法律明确为全体小区业主共有。
&人防车位难办证只是买个使用权
通过小编暗访调查了一些市区楼盘的车位销售合同:不久前在武昌区岳家嘴某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的武汉市民雷先生接到该楼盘售楼处的电话,说小区车位使用权正对外发售,每个15万元,大约13平方米,没有产权证,业主可与开发商签订一份租期为20年的租赁合同。武汉市多数小区销售的实际是地下车位使用权。购买时,业主跟开发商签订出让协议,相当于业主长期租赁使用车位。
武汉市洪山区一楼盘在车位销售合同中,明确了&本车位无法办理产权&的条款。
武昌区七星绿色花园小区在车位出让协议中标明,&车位使用权年限与地面上的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即70年&。
武汉市杨汊湖某楼盘销售的部分地下车位有产权证,有产权证的车位每个&售价&13.5万元,无产权证的车位每个&售价&12万元。
楼盘以销售的名义向业主长期出让、租赁无产权车位使用权,对业主来说存在哪些风险?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处负责人介绍,现在各小区实际上是通过签订长期租赁合同的方式,在&销售&人防车位。因为目前法律对于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对于&结建&人防工程既不能将之售卖,也无法办理产权证。所以出售人防工程停车位是没有政策依据的,也不能取得产权证、土地证。另外,开发商建设人防工程是法律义务,人防工程不是个独立建筑,是在小区建筑物做地下基层时就已经挖好,后期配套过程中再建一些设施而已。按惯例,这些成本已经计入小区建筑成本。笔者咨询了几家开发商工程部人士,他们均证实,人防工程列入总建筑成本由购房者买单,是行业惯例。
业主如何判断人防车位呢?可以通过观察小区规划图来分辨哪些是人防工程车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报规划的时候已经明确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出售的产权车位,这些都很清楚。
停车位签约70年属无效合同
人防车位不能出售,只能出租,但那些楼盘号称可以长租70年车位的做法更是隐患重重。虽然多数开发商避开产权这一核心问题,对人防车位长期出让使用权,但对业主来说同样存在较大风险。业主花十几万元与开发商签订长期租赁协议后,一旦出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知情况,国家可统一调配各个小区的人防工程使用。另外,一旦遇到拆迁等问题,&买&了车位的业主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所以长租70年车位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目前武汉开发商将人防车位通过长期租赁的形式&卖&给业主,已经是种常态,有的签约&出售&长达70年的使用权,有的则称&买20年,送50年&。大部分车位的销售协议比较简单,只注明车位位置、价格、后期服务费等,对上述风险问题没有涉及。
针对目前地下车位市场的混乱状况,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法规,解决产权不明晰、租售转让秩序混乱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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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销量To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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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好不容易置换房子,现在碰到这个难题。当初买这个房子也是看上有一个使用权车位,并且上家承诺随房转让给我们,无需我们承担任何费用!并将这一条写进了合同。现在我们去物业提到车位的事,物业一口否定了,说房子卖掉,车位肯定要收回的。小区里已经有四五家人盯上这车位了,都嚷着要。他们也无能为力!现在上家看到物业这么说,就出主意让我们去给物业点好处,自己似乎想甩手不管了。想请有经验的同学过来谈谈,如果这车位到最后真的无法给我,我是否可以扣点上家尾款?毕竟我们是有合同条款的。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去物业那边打点了一下,买了点烟,也想塞点钱,但物业经理死活没肯收。这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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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让别人知道买卖 顺利交接后 既成事实了 就这么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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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上家搞定,否则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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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danny315应该不让别人知道买卖 顺利交接后 既成事实了 就这么下去了 小区小,一卖房子大家都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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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917如题。好不容易置换房子,现在碰到这个难题。当初买这个房子也是看上有一个使用权车位,并且上家承诺随房转让给我们,无需我们承担任何费用!并将这一条写进了合同。现在我们去物业提到车位的事,物业一口否定了,说房子卖掉,车位肯定要收回的。小区里已经有四五家人盯上这车位了,都嚷着要。他们也无能为力!现在上家看到物业这么说,就出主意让我们去给物业点好处,自己似乎想甩手不管了。想请有经验的同学过来谈谈,如果这车位到最后真的无法给我,我是否可以扣点上家尾款?毕竟我们是有合同条款的。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去物业那边打点了一下,买了点烟,也想塞点钱,但物业经理死活没肯收。这该怎么办呢?塞烟?一看你就是不诚心,直接硬塞RMB!你们的合同,关于车位部分是无效的。如果上法院,不知道会不会认为你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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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搞清楚是使用权还是租赁权。使用权有使用权协议,上家有无和物业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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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只有塞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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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家确定有使用权吗?还是仅长期租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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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的转让时无效的,就和房子租赁一样,二房东转租的合同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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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oo123oo塞烟?一看你就是不诚心,直接硬塞RMB!你们的合同,关于车位部分是无效的。如果上法院,不知道会不会认为你有理。 钱也塞了 但物业不肯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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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ershinianfang你要搞清楚是使用权还是租赁权。使用权有使用权协议,上家有无和物业签署? 算是地面出租的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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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楼cynthia917算是地面出租的车位你让上家拿出车位租赁协议,直接去物业那里更名。如果上家拿不出协议,那他是无权转让这个车位的使用权,你们的合同本身就是非法的,不受保护,必须服从物业对车位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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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使用权的车位上家是没有处分权的,但当初签合同时,上家是把自己有一个使用权车位当做房子的一部分来谈房价的,所以我觉得即使最终我未能得到这个车位,但是从损失上来看,我是有权要求扣留一部分房子尾款作为补偿的,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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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 mar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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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楼加商辉支持楼主 mar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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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上家搞定,否则赔钱。
我不是一个人 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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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楼cynthia917我知道使用权的车位上家是没有处分权的,但当初签合同时,上家是把自己有一个使用权车位当做房子的一部分来谈房价的,所以我觉得即使最终我未能得到这个车位,但是从损失上来看,我是有权要求扣留一部分房子尾款作为补偿的,不知道大家怎么看?你有证据证明上家当时明确表示过房价是包含了这个车位的价格,并且明确表示车位是多少钱?如果有的话,让房东退还这个车位的钱同样关于尾款,如果签合同的时候明确表示如果下家无法取得该车位,则从尾款中扣除车位的价格,那你可以扣掉部分尾款,否则你无权克扣上家尾款。如果你扣了上家尾款,上家起诉你,你必输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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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楼韬哥你有证据证明上家当时明确表示过房价是包含了这个车位的价格,并且明确表示车位是多少钱?如果有的话,让房东退还这个车位的钱同样关于尾款,如果签合同的时候明确表示如果下家无法取得该车位,则从尾款中扣除车位的价格,那你可以扣掉部分尾款,否则你无权克扣上家尾款。如果你扣了上家尾款,上家起诉你,你必输无疑你说的有道理,我们在合同中没有这么详细的规定,如果有的话我也不用愁了,就是没有才觉得麻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现在小区停车有多紧张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有个固定车位能少很多麻烦,买房的时候也是看中这一点才没有在价格上跟房东过多还价,没想到现在出了这个问题,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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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楼韬哥你有证据证明上家当时明确表示过房价是包含了这个车位的价格,并且明确表示车位是多少钱?如果有的话,让房东退还这个车位的钱同样关于尾款,如果签合同的时候明确表示如果下家无法取得该车位,则从尾款中扣除车位的价格,那你可以扣掉部分尾款,否则你无权克扣上家尾款。如果你扣了上家尾款,上家起诉你,你必输无疑不过房东当时在说到房价的时候,口头说过这个车位起码也值个三五万的,书面倒是没有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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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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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楼韬哥有录音也可以作为证据没有录音,当时也没想到这一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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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麻烦了,房东可以一口否认当时谈过车位的事情,合同价就是房价,不包括车位的价格。你就无权要求房东退还部分钱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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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住上家,让他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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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楼韬哥这样就麻烦了,房东可以一口否认当时谈过车位的事情,合同价就是房价,不包括车位的价格。你就无权要求房东退还部分钱款了但是合同当中明确有一条写到“随房屋转让的固定车位,乙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现在车位没有了,难道不能依据这条要求房东做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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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楼cynthia917但是合同当中明确有一条写到“随房屋转让的固定车位,乙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现在车位没有了,难道不能依据这条要求房东做赔偿吗?房东无权处置的车位,写进合同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条款也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你无权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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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楼韬哥房东无权处置的车位,写进合同里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条款也就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所以你无权要求赔偿 我现在也只能寄希望于中介 让她去给房东施施压 目前现阶段还不想和房东撕破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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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917如题。好不容易置换房子,现在碰到这个难题。当初买这个房子也是看上有一个使用权车位,并且上家承诺随房转让给我们,无需我们承担任何费用!并将这一条写进了合同。现在我们去物业提到车位的事,物业一口否定了,说房子卖掉,车位肯定要收回的。小区里已经有四五家人盯上这车位了,都嚷着要。他们也无能为力!现在上家看到物业这么说,就出主意让我们去给物业点好处,自己似乎想甩手不管了。想请有经验的同学过来谈谈,如果这车位到最后真的无法给我,我是否可以扣点上家尾款?毕竟我们是有合同条款的。另一方面,我们自己也去物业那边打点了一下,买了点烟,也想塞点钱,但物业经理死活没肯收。这该怎么办呢?这种租赁的车位不能转让的,物业有权安排的,现在唯一有办法的就是找到负责人,表示表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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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楼cynthia917我知道使用权的车位上家是没有处分权的,但当初签合同时,上家是把自己有一个使用权车位当做房子的一部分来谈房价的,所以我觉得即使最终我未能得到这个车位,但是从损失上来看,我是有权要求扣留一部分房子尾款作为补偿的,不知道大家怎么看?你留了多少尾款还没给啊?我觉得应该要重新谈一下,看上家RP了,好的话同意补偿你一点,尾款不要了,就怕你尾款留得少,已经在他们手里的钱再要拿回来是不太可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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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oo123oo塞烟?一看你就是不诚心,直接硬塞RMB!你们的合同,关于车位部分是无效的。如果上法院,不知道会不会认为你有理。然后留证据,告诉他再搞你车位你就举报他收******赂。金额上1000就可以立案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贴开发商转让地下停车位,签订转让合同,使用权限70年,谢谢受法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开发商转让地下停车位,签订转让合同,使用权限70年,谢谢受法律保护吗?
我买了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没有直接和我签合同,是开发公司的经理个人签的,当时说只卖不租现在又租了,现在还说只有合同没有任何手续,请问这样合法吗?
我家有块口粮耕地08年跟开发商签订了长期使用合同,到至今没有开发,而且当时10万元每亩的补偿款,现在都已经长成50万元了,请问我们还能收回土地吗,以何种方式收回呢?
我家有块口粮耕地08年跟开发商签订了长期使用合同,到至今没有开发,而且当时10万元每亩的补偿款,现在都已经长成50万元了,请问我们还能收回土地吗,以何种方式收回呢?
您好,请问我想从别人手中购买小区地下停车位,但对方却无法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使用协议和收款收据(据他说已掉),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交易,谢谢!
您好: 在河南省周口市.我以9万元买了地下车位,没有产权,签的“车位使用权合同”,开发商不开发票,只开收据对吗? 另外,合同中注明“该车位使用权截止日期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日一致(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开发商还在出售地下停车位时向业主提出“附加要求”,业主购买的车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请问:这样的合同对将来的我会产生麻烦或者纠纷吗?我的权益怎么得到保障?另外就是地下车位能不能办到产权证或者和购买的住宅办在一起?谢谢!
一年前购买住房时,开发商强行摊派买地下停车位一个。现已交房,房屋手续都是全的,但没有停车位的凭据。仅仅只有一个前期交车位费用的8万元收据,无发票和使用证等。问房产商,说是就是不给发票!感觉肯定不合法。我是外地的,也不常住,本也不需要停车位的,我要求退款,但开发商说必须把房退了,才能退车位。我该如何处理,能起诉开发商,要回预收我的停车位费用吗? 此停车位并不是捆绑销售,房屋出售合同和房屋预售登记中全没有停车位的内容。停车位也没有单独的出售合同,协议等...
土地被开发商占用协商赔偿房屋,但开发商无资质,请问与他们签订的合同生效吗?我应注意些什么?谢谢!望及时回复
签订购房合同,现楼盘烂尾,向开发商追讨违约金,但开发商已不知所踪
商铺开发初期和开发商签订了12年的租赁合同,并且一次性付清租房款。三年后有人拿来房产证说此商铺已经转卖。但开发商并没有通知,我该怎么办?
我是2015年初按揭买了一套房子,当初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合同上写的是70年权限,但今年去看房产证时,房产证上注明的却是40年权限,请问,这种情况开发商算违约吗,如果违约,我可以退房兵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房子已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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