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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12366服务中心语音特服系统四期建设征询意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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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语音特服系统四期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拟就“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语音特服系统四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中国采招网(.cn)  一、征求意见范围:  1.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   2.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3. 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以及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以书面形式递交,并请于日下午16时30分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新业路311号钱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楼332室);或通过传真方式送达(传真:9),传真件必须签字(供应商须加盖单位公章);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需同时致电本项目联系人:曹琼瑶、姚英,联系电话:2、。  三、对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要求:  1.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2.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4.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四、本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在本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或领取招标文件。  五、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六、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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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发通讯笔记本电脑及配件红网 - 百姓呼声 - 律师回复简报(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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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简报(2016年7月)
红网《百姓呼声》栏目组 发表于 &11:10:49『标签:&&』
  今天,红网《百姓呼声》栏目推出第七期《律师回复简报》(2016年7月),是律师对各位网友所发帖子回复以及点评的汇总。在此衷心感谢律师们对本栏目的重视以及网友们的热心。同时,也希望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律师的跟帖点评,并从中得到帮助。    2016年7月,有以下网友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律师的回复和点评:  1、《》    颜忠军律师回复:【《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因地面积水发生滑倒事故,且现场未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可以认定肯德基店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未成年人的判断能力和控制能力均较弱,小孩洗手时作为监护人未陪同身边,导致小孩处于脱离监护的状态,监护人未尽到安全看护义务,对于损害的发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肯德基作为跨国公司(品牌)应当严格遵守所在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对消费者负责,对自身的品牌形象负责,通过对个案通情达理的处理来展现跨国企业的担当。根据受害人家长反映的情况,结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建议双方按3:7的责任分担妥善处理为宜(即监护人承担30%的责任,肯德基店承担70%的责任)。】    2、《》    罗立志律师回复:【你好,《民事诉讼法》第226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3、《》    罗立志律师回复:【你好,根据《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两百支付劳动者工资。】    4、《》    颜忠军律师回复:【无论是省市重点工程还是普通工程,依法依规该办的手续都应当办理,施工应当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如果施工手续“证照齐全”,城管部门会多次来现场阻止施工、查扣物质设备吗?城管工作人员也是吃饭长大的,不至于没事找事到重点工程施工现场来挑剌。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市工务局朱先生现场详细解释原因,市工务局领导已和雨花区领导协调,明眼一看就是手续不全嘛,如果施工手续“证照齐全”还需解释什么呢?还需协调什么呢?直接把手续(证照)拿出来,亮一下就行了嘛。国家倡导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当然,手续不全从常理上分析也应当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施工异常紧张这是客观事实,办证机关拖拖拉拉习以为常,如果按正常程序(办理效率)把手续办下来,花都谢了。对于省市重点工程施工,有关手续办理问题各相关部门均要提供绿色通过,符合要求(条件)的要及时办理及时发证。但是有关施工单位,也不能打着“省市重点工程”的牌子,依法应当办理的手续不去办理而强行施工。】    5、《》    尹兰英律师回复:【一、合同成立生效:用户开通固定电话的时候,和电信服务单位形成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对于服务形式、收费标准,都有明确的约定,并且在实践中履行。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对于双方都具备约束力。二、合同的变更: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合意,如果合同的履行方式、价格等需要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变更合同条款。 如服务单位想在原合同外增加费用、改变一种服务模式,应和用户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履行。】    6、《》    罗立志律师回复:【你好,提供以下几种投诉方法:1.工信部投诉,12300;2.联通电话投诉,10010;3.这个也属于消费投诉,12331;4.也可以找消费者保护协会。】    7、《》    罗立志律师回复:【你好,驾校的主管部门是校址所在地的运输管理处培训所,可以到其相关投诉部门去投诉。这个也属于一种服务消费行为,消费者保护协会也是一个投诉渠道。】    8、《》    尹兰英律师回复:【1、湖南省人民政府有文件要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部门提高服务质量,把客户投诉举报作为评先评优的标准之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的意见》(2011年12月1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 湘政发〔2011〕47号公布)第二条:切实加强城市公共客运的规范化管理& 第5点:“服务质量。城市公共客运管理部门要制订公共客运行业服务规范,建立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财政补贴、经营权许可、配置线路资源的重要参考依据。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和"行业星级服务"创建活动,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聘请服务质量监督员、设立服务质量举报电话等方式,增强从业人员服务意识,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2、公共汽车司机在站点遇到老人孩子等弱势乘客,能不能甩客拒载? 长沙市公共客运有规定。《长沙市城市公共客运条例》第三十七条:“城市公共汽车驾驶人、乘务员从事运营服务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的线路、班次运行,正确、及时播报线路名称、走向和停靠站点;依次进站停靠,有停靠站台的应当进入站台上下乘客;不得滞站揽客或者站外带客;不得溜站拒载、中途甩客;(二)按规定向乘车人提供当次有效的车费凭证;(三)运营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服务,因故障不能继续运行的,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同线路其他车辆;(四)保持车辆内外整洁卫生,劝阻乘车人吸烟和向车外抛撒垃圾;(五)将拾得的遗失物及时归还乘车人;(六)发现车内有危及乘车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予以制止;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调查取证;(七)公共客运主管部门制定的运营服务规范。”】    9、《》    尹兰英律师回复:【一、根据规划档案来判断权限。幼儿园围栏以内的绿地范围,业主是否有权提出异议、是否侵害了业主的公共绿地公共场地的使用权利,取决于业主购买之初开发商的整体规划,看该片绿地是否在开发规划的时候已经纳入整个业主公共使用的公共场地之内。二、根据开发商的合同约定来维权。开发商为了宣传该楼盘的绿化比例,通过宣传资料或售楼书等形式承诺住宅小区绿化、环境、配套生活设施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出要约时,只要上述内容能够具体、确定,该要约行为对开发商就具有约束力,已经变成售楼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以后,开发商如果单方面改变规划、减少绿化带的场地提供,业主们可以据此主张开发商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    尹兰英律师回复:【一、合同关系成立:消费者购买星卡的行为,即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消费者付款以后,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享受多少价值的卡面额的消费权利。买了购物消费卡以后,如果持卡不能享受消费权利,视为售卡商家的违约。二、债权成立:售卡单位回收卡片,并且对于每个人的消费金额进行结算,再出具一个欠消费者多少金额的凭证,则消费者和售卡商家之间已经转化为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欠款凭证是多少钱,消费者就享有要求商家支付多少金额的债权。三、维权建议:债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商家承诺的还款之日起2年内,消费者应该在诉讼时效以内,及时提出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只有投诉,没有采取司法维权的手段,恐怕错过诉讼时效难以维权。】    11、《》    李志员律师回复:【凡因高考、学考、中考等客观原因耽误了上课时间需要补课的学校,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批准同意后方可补课。如果有人未经教育局报告而擅自组织学生补课,可以收集相关线索与证据,向教育局举报。】   12、《》    李志员律师回复:【凡因高考、学考、中考等客观原因耽误了上课时间需要补课的学校,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批准同意后方可补课。如果有人未经教育局报告而擅自组织学生补课,可以收集相关线索与证据,向教育局举报。】  13、《》   李志员律师回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是由国务院批准,人社部发文要求各省人社厅、财政厅执行的,各地方人社局、财政局有权管理乡镇补贴的发放,建议向他们反映。】    14、《》    李志员律师回复:【《水污染防治法》有相关规定: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水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二)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三)未按照规定对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    15、《》    李志员律师回复:【联系原部队军务部门(科、股)开具证明,证明内容如下:XXX同志在XX年X月至XX年X月在我部服役,XX年X月退出现役之类。拿证明到当地武装部和民政部门再补办。】  16、《》    李志员律师回复:【国家对“电打鱼”明令禁止。《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电鱼、炸鱼、毒鱼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涉嫌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17、《》    李志员律师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相关规定: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18、《》    李志员律师回复:【国家林业局为规范森林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人员的行为,切实保护、管理和发展森林资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林业实际,该局制定了《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对于破坏森林资源的侵权人或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据这两部规定和刑法关于破坏坏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其不构成犯罪的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对其立案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  19、《》    李志员律师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相关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20、《》    李志员律师回复:【每年省教育厅都会下发了有关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严禁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和辅导班。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校长、教师,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凡因高考、学考、中考等客观原因耽误了上课时间需要补课的学校,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批准同意后方可补课。如果有人未经教育局报告而擅自组织学生补课,可以收集相关线索与证据,向教育局举报。】    21、《》    尹兰英律师回复:【一、商家主张不退款,能否适用定金条款?1、如果消费者缴纳的是定金,则商家可以主张已经收取的定金全部不退还。2、定金条款:必须在收款收据或者协议中明确约定为“定金”,而不能把收据备注的“订金”直接按照定金来予以没收、不退。3、即使是定金、予以没收不退,该定金金额也不能超出合同项目总款的20%。所以,基于消费者的前期款项,写的不是定金,也不是合同款项的20%(二是全额款项),商家如果在没有履行服务之前主张全部没收,不符合定金条款的相关法律规定。】    22、《》    潘艺律师回复:【1、权利义务的约定:消费者在移动公司开户办理入网手续的时候,签订的一份入网协议,就是消费者和经营者服务商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的一个合同,合同成立以后,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对于预存话费没有消费完毕的,如何退款,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2、法定的权利:消费者和商家的协议没有约定具体如何退款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如果经营者一方单方面以内部单位文件规定为由拒绝退款的,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未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对退款无约定的,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23、《》    刘璐瑶律师回复:【建议收集证据与学校领导沟通,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教育局反应。毕竟,学生的安全及身心发展应放第一位,保证好孩子一个快乐暑假才能更好的学习。】   24、《》   罗立志律师回复:【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建议调取学校的监控录像,可要求其幼儿园以及涉事老师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5、《》    颜忠军律师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只要按法律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依法辞职,不需用人单位同意的。为了便于保留证据,建议你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并用快递专递邮寄给用人单位,你自己把邮寄存根保留好备用。】    26、《》    颜忠军律师回复:【斑马线本来就是一条保障行人安全通行的生命线,不应该成为一条“夺命线”。市民过斑马线,先学刘翔跨栏不应成为常态。斑马线上设置一排坚着的隔离墩,还勉强可行,但是又加设一根横着的隔离杠,这个设置就明显存在安全隐患了。市民所遭受的人身伤害,与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设施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故该处交通设施的设置单位应承担部分责任;市民作为成年人,在过斑马线时因疏忽大意没有发现这根“夺命”的隔离杠,自身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为了防机动车调头就设置隔离墩,为了防电动车通行就设置隔离杠,这其实也是懒政的表现,机动车、电动车违反交通规则,依法处罚就行了嘛,如果按照交警大队的逻辑,为了防酒驾,是否要全国禁止生产、销售酒呢?这样酒驾也就不用查了,省事、省心。回归斑马线本来的功能吧,这类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隔离杠该撤销了,加强路面巡逻的力度,从严查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才是正道。】    27、《》    罗立志律师回复:【你好,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根据《民事诉讼法》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  28、《》    罗立志律师回复:【你好,关于上述公司与有关部门违规用地有以下几条建议:1.这可能牵涉到有关部门职能部门失职渎职或者滥用职权等问题2.关于违法用地,可实名向国家或者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举报3.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以及第三条用正当合法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9、《》    尹兰英律师回复:【1、男女二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在一起多年,到底是不是构成事实婚姻?具体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如果前一个“婚姻”不构成事实婚姻,仅仅是同居关系,后来一方与其他一方登记结婚的,则后一个婚姻属于合法婚姻。3、如果后一个婚姻是拐卖妇女、强迫结婚的,被拐卖妇女在解除人身限制、获得人身自由以后,一年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结婚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0、《》    颜忠军律师回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你反映,离婚后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支付抚养费,这个行为对应的专业术语就是:父或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子女有要求父或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而,法律仅是赋予了子女追索抚养费的权利。当这种权利遭受侵害时,自然只能以子女的名义进行起诉维权,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综上所述:追索抚养费的诉讼主体资格只能是子女(小孩)。】  31、《》    颜忠军律师回复:【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家常年在外务工房子年久失修倒塌,其实在村上没房屋并不影响村民资格的认定。房屋的补偿相对应的是指“地上附着物补偿”,仅是该部分补偿你家没有。其它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你家与其它村民具有同等的分配权。综上所述:只要你们的户口仍在村上,从未移迁,原先的房屋倒塌了并不影响你们所享有的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权,你们可获得按人头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等,从而将来的生活是有保障的。】    32、《》    李彦律师回复:【根据最高院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近姻亲亲属关系人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所以你丈夫的妹妹有资格作为你的代理人。关于起诉状是否要面签的问题,现在各地法院要求不同,有的法院要求严格一些,如果是公民个人起诉,立案时必须到法院面签。法院也有法院的顾虑,当事人尽量配合一下。】  33、《》    潘艺律师回复:【1、环境噪声的法律规定。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则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按照《我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以及乡村住环境的噪声标准值,白天等效噪声值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商业、工业混杂区的等效噪声值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城市中交通干线两侧,白天噪声的等效噪声值为70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2、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商业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情况。】    34、《》    潘艺律师回复:【1、物业公司的选聘:(1)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的权利: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业主可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2)但是,应当考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问题:小区建好时开发商聘请的物业公司,业主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会一起签前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现在还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聘请的物业公司,就不是物业公司无故进小区的。如果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更换物业公司由业委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在合同约定的期间,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提供相应的服务。3、书面材料: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业主记得搜集和保存好物业服务企业违约的证据。4、业主维权的方式:(1)可以向街道或者房地产主管部门请求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35、《》    潘艺律师回复:【1水管破裂原因:(1)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水管破裂,根据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最低保修期为两年,若在两年内发生水管破裂,则开发商应承担水管维修的责任。(2)如果水管属于自然损坏,则供水公司应当承担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供水公司应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故业主可以要求供水公司修理水管;2、物业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即与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成立后,双方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出现任何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均有义务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若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义务,业主可以召集业主大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3、供水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若供水企业不履行维修义务,业主可向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供水企业改正;情节严重的,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36、《》   潘艺律师回复:【一、房屋漏水的原因:1、如果房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则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2、如果房屋是业主在装修时,因为操作不当,导致漏水,则业主不能请求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二、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没有关于修缮房屋的约定:1、若约定了房屋修缮义务,则物业公司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若物业服务公司不按约定履行,业主可以:(1)请求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2)如果仍不能解决,可以提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解除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3)如果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不解除合同决定侵害了业主的权利,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若未约定房屋修缮义务,除在施工单位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外,业主只能自行维修; 3、 书面材料: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业主记得搜集和保存好物业服务企业违约的证据。】    37、《》    潘艺律师回复:【1、居民住宅小区一般都不能进行商业用途。如果业主想将自己的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 应当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一致同意。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3、如果业主在居民住宅楼中改建餐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8、《》    李志员律师回复:【每年省教育厅都会下发了有关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严禁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和辅导班。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校长、教师,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凡因高考、学考、中考等客观原因耽误了上课时间需要补课的学校,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批准同意后方可补课。如果有人未经教育局报告而擅自组织学生补课,可以收集相关线索与证据,向教育局举报。】    39、《》    李志员律师回复:【每年省教育厅都会下发了有关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严禁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和辅导班。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学校、校长、教师,将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凡因高考、学考、中考等客观原因耽误了上课时间需要补课的学校,必须事先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报告,批准同意后方可补课。如果有人未经教育局报告而擅自组织学生补课,可以收集相关线索与证据,向教育局举报。】     40、《》   李志员律师回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你可以搜集该副主任参与赌博的证据材料,向上述机关报案。】    41、《》    李志员律师回复:【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五保户的要求是: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申请为五保户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42、《》    颜忠军律师回复:【根据现行《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办法》之规定,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具备的条件之一:借款人在省内其他中心有公积金账户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补缴的不算),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且,上述《办法》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需加盖所在市级公积金中心行政公章)。根据你反映的情况,结合现行政策规定,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指出的几点问题是有依据的,工作人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就是责任心不强、未一次性告知,导致申请人多跑腿、多开销。什么是“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3、《》    颜忠军律师回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综上所述:劳动者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注:试用期除外)。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如果劳动者单方面强行离职,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当然,损失必须有证据,不能直接把劳动者的工资扣除。】    44、《》    颜忠军律师回复:【加油站的建设要取得省商务厅的审批,由申请单位填写省商务厅《湖南省加油站(点)扩(改)、迁建申报表》,这项审批工作具体由省商务厅“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负责。你反映的加油站建设项目是否合法,可向省商务厅“市场运行与消费促进处”求证。如未获得审批,那就是违法的。】    45、《》    颜忠军律师回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综上所述:劳动者辞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注:试用期除外)。否则,用人单位可以不同意。如果劳动者单方面强行离职,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损失。当然,损失必须有证据,不能直接把劳动者的工资扣除。】  46、《》    颜忠军律师回复:【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日与湖南省湘台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湘台科技园接待中心科研楼一楼洗浴、二楼足浴装饰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0多万元,2015年已完成施工,目前对方仅支付了20余万元,但未最终结算。在施工过程中难免存在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变更,最终导致工程结算价款的变更,由于施工完成后,双方尚未进行最终结算,因而这个纠纷的焦点之一就是:已完成工程的劳务费数额。一般而言,法院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还有一个问题是,自然人不具有从事建筑行业劳务作业的法定资质,能否承揽工程劳务业务?这个问题不同的法官或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认定。当然,从诉讼策略上讲,未最终结算,如果工程量未增加多少,你也可以用合同约定的总价款减去已支付的工程价款,这样得出的数据就是发包方还应支付的劳务费,并以此作为诉讼请求的金额,这样就把申请司法鉴定的义务转移到了发包方,自己不用预付鉴定费。根据你反映的情况,通过人社局和住建局很难解决你们之间的纠纷。建议你考虑诉讼的方式维权,不要过了诉讼时效。】    47、《》    颜忠军律师回复:【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公司系外商独资企业,工商登记机关是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得知该公司有不少的经济纠纷已进入诉讼阶段部分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且案件标的不小。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及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的情况,请立即破除“等、靠、要”的思想,收集证据立即提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通俗的讲,即使劳动者现在采取法律措施,肉基本上已经被别的债权人(债主)拿走了,估计还剩下点骨头,如果继续“等、靠、要”最终结果是汤都没有了,因为别的债权人(债主)比你(们)早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呀!】    48、《》    颜忠军律师回复:【《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条例及本办法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浏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8365622。如果职工不愿意放弃该权利,有权拒签,用人单位也不能拿职工怎么样的,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  49、《》    颜忠军律师回复:【对于开发商延期交房的纠纷,开发商是明显理亏的,所以这个违约金先缓一缓,待实际交房后再处理也不迟,终究是一条死鱼,跑不了的。开发商现在承诺的交房日期一定能兑现吗?从理论上讲可以打个疑问号,如果到时不能兑现,那么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显然不能现在就划上句号。如果开发商以格式条款的方式,排除或者限制业主权利、减轻或者免除自己的责任,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拒签。鱼在池里长,随时可收网。】    50、《》    潘艺律师回复:【维权渠道:(1)开发商维修:业主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保证书等材料 ,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履行维修义务。(2)委托物业公司维修:如果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有委托维修的协议 ,业主可以请求物业公司进行维修。(3)自行维修: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拒绝维修的,而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影响业主居住使用的,业主可以自行维修,保存后在保质期限以内报修的记录以及自行维修的费用等证据,事后向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追偿。(4)仲裁和诉讼:协商不成,业主可以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来选择是通过仲裁还是诉讼程序来维权。】    51、《》    潘艺律师回复:【1、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时 ,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例如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2、如果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有欺骗行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真实有效,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承诺的五折出卖给消费者。(2)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在于经营者协商不成时投诉。(3)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经营者如有欺骗消费者的情形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52、《》    潘艺律师回复:【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在生产或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购买到的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与销售者协商和解。消费者可以先与销售者协商,要求销售者更换、退货。2、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3、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4、可直接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投诉;5、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6、如果没有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3、《》    潘艺律师回复:【1、消费者购买电视机,需要留意电视机三包期限的起算时间、迄止时间,并保留正规的购物发票。《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二条 家用视听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扣除首次安装调试占用的时间),出现本规定《家用视盘机性能故障表》(见附件3)、《家用音频功率放大器性能故障表》(见附件4)、《家用扬声器系统性能故障表》(见附件5)所列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为消费者免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54、《》    潘艺律师回复:【1、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因此,任何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取得物业管理资质,否则不能从事物业管理。2、承租户作为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可以和业主约定。因此,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中,侵害了承租户的权益,则承租户可以通过选择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承租户可以和业主约定,由承租人代为行使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2)承租户可以直接请求业主行使,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出具他的物业资质;(3)如物业公司拒绝出具其合格资质证明,承租户和业主可以请求业主大会行使监督权,或者提请业主大会更换物业公司。】    55、《》    潘艺律师回复:【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维护。因此,若业主认为其他业主出现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业主可请求物业服务企业制止其他业主的侵害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若业主确需临时占用公共区域,需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当无需占用时,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恢复原状。3、若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但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业主可以选择以下解决方式:(1)业主可请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或者可以提请召集业主大会考虑解除物业合同,更换物业公司。(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物业管理工作,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投诉。(3)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可以向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6、《》    潘艺律师回复:【1、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因此,业主在装修房屋时,应当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2、在业主装修的过程中,业主应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告知的禁止事项和注意事项进行装修,不占用公共领域,不影响其他业主,装修的事情业主即享有自主决定权。】    57、《》    潘艺律师回复:【业主可以选择以下解决途径:(1)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2)但是在房屋出售之后,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业主可请求物业管理公司维修,但是业主仍可以请求开发商维修。(3)若开发商或委托的物业公司不维修或拖延维修,业主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4)若上述方法仍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可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58、《》    廖卫律师回复:【你方如对浏阳市市场和质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程序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你方如认为该局领导人员的某些行为侵害了群众利益,可以走“四风问题”举报程序,纪检部门对于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大,而且及时高效。】   59、《》    李志员律师回复:【建议智能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引导、疏散,而不是一味的暴力执法!做几个小建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各类市场建设。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部门配合,严管重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意识。】    60、《》    刘明律师回复:【办理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各环节的工作应当在以下时限内完成:1、对本条第(二)项中所列户口申报事项,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2、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61、《》    颜忠军律师回复:【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非婚生育的,每生育一个子女,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一般是按最低的标准即二倍征收。但是总收入很难查清,所以实践中以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计算依据。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上户与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分开的,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不影响上户。但是这种人性化的政策调整,并不意味着非婚生育不用缴纳社会抚养费。简而言之,就是可以先上户,后缴费,如果一次性缴费困难,还可以申请分期付款。建议你,在当地派出所先给小孩上户,缴费的事再处理。】  62、《》    李志员律师回复:【就你和你弟弟做的担保做一个法律解释,不涉及其他。你和你弟弟应该是连带保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期间的计算按《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只要在六个月内的保证期间向你和你弟弟要求过还钱,你和你弟弟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就没过,债权人就有权向你催收债务。】    63、《》    廖卫律师回复:【从你反映的情况及结合有关公示材料来看,你笔试成绩排第一,高出第三名15分以上,而面试的情况是第三名却高出你近15分。再结合你的面试分数出现反复即书面通知考生的分数和最终公示的分数不一致。综合这些情况,可以确定,省药监局的该次招聘是明显存在不公的。建议考生继续向省人社、省纪委等部门举报,同时对第三名考生的背景情况进行调查,相信事情很快就可以水落石出!】    64、《》    李志员律师回复:【交警移动测速规定: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的地点应当有明确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交通信号。交警移动测速前200米应该设置“测速提示牌”,测速范围应该在提示牌后200米外到移动测速结束点或下一测速点。②移动测速必须由相关执法人员(交警)执行,测速的时候必须由2位或者以上交警检测,车载移动测速必须装交警队专用巡逻车上测速。在保证不影响交通行驶环境的情况下,巡逻车应在移动测速范围内的开矿路边上进行,不能将测速仪放置在草堆里或者其他遮挡物后进行隐秘测速。③因考虑到移动测速仪器的误差,移动测速仪的起拍速度值应略微高于测速告示牌上的限速值,一般起拍速度设置高于限速值10km。鉴于不同路段的路况不同、车流量不同,设置的限速值也会有所不同,按照起拍速度高于限速值10km,城区限速道路40km按照50km设定,城区快速道路限速60km按照70km设定,高速100km限速段按照110km设置。】    65、《》    刘明律师回复:【 一、张某多次集结社会人员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和抢劫竞合型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66、《》    廖卫律师回复:【根据你陈述的情况,理论上讲,你方只要考试通过所有单科课程,完成论文答辩,安全可以直接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考机构申办毕业证,根本不需要通过培训机构办理。】    67、《》    颜忠军律师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九十一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上述规定,结合你发贴上传的照片,该事故发生在正在施工的道路上,正在施工的道路若不具备通行条件就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因而,你的损害应当由该段路面具体的施工单位承担。】    68、《》   颜忠军律师回复:【对城中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将集体资产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人共有改为按份占有,资产经营由集体经营改为公司制经营。城中村改造涉及到“四个转变”:农村村委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农村居民转变为城市居民,村民转变为股东。特别是村民转变为股东,怎么变?这是一个难点,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总体要求就是:依法依规、为民利民。越是纷繁复杂的事,越要坚持依办事。】  69、《》    李彦律师回复:【一般来说,小区地上停车位属于小区业主公共公有部分,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应当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会决定。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无权自行收费,即使由物业公司收费用,所收取费用也应当属于业主所有。】    70、《》    李彦律师回复:【侵权责任法规定,由于高压电致人死亡的,电力设施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受害人自己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就你的案件而言,供电所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关于电力所主任是否构成失职渎职问题,因为电力所主任不是公务员,不属于渎职罪的犯罪主体,另外,不设置警示标志,也达不到犯罪的严重程度,所以不符合渎职罪的构成条件。】    71、《》    颜忠军律师回复:【去年长沙打响了一场拆违控违攻坚战,要求违法建筑“一年内基本拆除、两年内基本清零”。通过“拆违增绿”行动,长沙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有目共睹。如何保住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呢?就必须做到拆违、控违两手抓,两手硬,对新出现的违法建设,要做到露头就打、萌芽就灭,发现一起就依法消灭一起。如果经市民电话举报后,城管执法人员未依法查处,市民可以书面形式直接向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局长梁应文投诉(地址及电话:天华南路17号、)。】  72、《》    颜忠军律师回复:【你们反映的情况太简略了,未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讲清楚。你们反映:我们这10家店铺都是借的钱,银行贷款钱来转的店铺。从“转的店铺”这个词来判断,估计你们遇到的是房屋(门面)转租纠纷。你们誓死捍卫店铺是否合法或合理,要考虑如下两个因素:1、当初转店铺时是否取得了学校(房东)的同意?2、转租合同的期限是否超过了学校(房东)与原来的承租人所签订合同的剩余租赁期限?因上述两个关键信息,贴子上并未涉及,故暂不好评论。你们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的下列解释,自己先作过预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3、《》   李彦律师回复:【从你叙述的情况判断,你父亲和永坤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即使王老板和你父亲私下约定,将公司的路灯工程承包给你父亲,但也不影响你父亲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在内部承包工程过程中死亡,仍然属于工伤,应该由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74、《》   颜忠军律师回复:【用人单位若有法定事由,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但无论什么法定事由总不能一缓七年吧!如果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用人单位七年未缴纳社保费,笔者不得不质疑,政府主管部门在干嘛?难道政府主管部门真的无计可施吗?否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也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如果这笔社会保险费因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失职、渎职,最终导致无法收缴,必然影响这些职工将来的退休待遇,这个责任谁来担?面对百姓的求助(投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是继续“装聋作哑”还是“亡羊补牢”,百姓拭目以待!】    75、《》    颜忠军律师回复:【根据《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之规定,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应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且规定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经批准开业的合法证照和服务项目,公开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因而,选择通过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首先要查看对方是否有《职业介绍许可证》。其实,现在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经常举办免费的招聘会,建议求职者多关注这方面的信息,慎重的选择通过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如果发现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有乱收费的行为,可向物价部门投诉,统一投诉电话:12358。】    76、《》    颜忠军律师回复:【目前,长沙城管部门对临街门面市容整治的依据主要有《长沙市城市容貌规定》、《长沙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范》等等。上述《规定》、《规范》规定得很详细,比如:实行一店一牌,玻璃幕墙、窗户玻璃上禁止设置户外招牌,招牌的形状、规格、色彩、风格等必须与建(构)筑物及周边环境相协调等等。当市民对城管执法有异议时,执法人员有义务把执法的依据告知市民,以便取得市民的理解与配合。】    77、《》    颜忠军律师回复:【《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长政发〔2014〕7号}。上述文件你可在网上搜索到,对于补偿标准规定得很具体、很详细。】    78、《》   颜忠军律师回复:【2008年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外墙脱落成这个样子,让人胆战心惊,犹如一颗“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掉下来伤人。如此大面积的外墙脱落,真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外墙面的保修期限一般为5年。上述《办法》规定: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但是,2008年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到现在确实已过保修期,在已过保修期的情况下,要求开发商(建设单位)履行整改义务在法律上确有障碍。你们反映:交付不久就出现外墙脱落的现象,而且越来越严重。发现这些质量问题时还在保修期内,其实你们那个时候就要采取法律措施,比如:联名向开发商提出整改要求,联名向区城建局及市住建委反映,要求上述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责令开发商(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如果在保修期内,向主管部门进行了投诉,但未依法处理,这种情况下还可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上述机关“行政不作为”,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倒逼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的督促职责。基于已过保修期,现在来要求市住建委出面解决这个问题客观上讲已错过了最佳时机。综上所述:维权要尽早,不要过了保修期。当然,即使过了保修期业主与开发商进行交涉、向主管部门进行求助,这些维权方式仍可偿试。若通过上述办法仍无法解决问题,最后没办法的办法就是动用住房维修基金了。】    79、《》    罗立志律师回复:【您好,建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向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2315指挥中心进行投诉。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80、《》    罗立志律师回复:【您好,如果现在有老板收钱的相关收据,建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进行投诉。】    81、《》    罗立志律师回复:【您好,这个属于消费维权。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罗立志律师回复:【您好,您这个属于消费维权范畴,建议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 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    李彦律师回复:【其实合同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法律上都认可。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你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培训合同,这无可厚非,驾校应该退款。现在双方争议的可能是退款的金额,单方解除合同,没有法定事由,申请方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当然损失不好认定,双方可以协商。】    84、《 》    李彦律师回复:【债务人一再违约,说明债务人经济状况非常糟糕。债务一再延期,对债权人风险越来越大。建议你们尽快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采取保全措施,保证未来能执行到位。】    85、《》    李彦律师回复:【法院的判决应该依据事实和法律,而事实必须用证据来证明。如果你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争议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就应该认定为共同财产。至于对方律师说自己有关系,首先真假无法核实,也许是吓唬你;其次,即使对方真有关系,一审你输了,你也可以上诉打二审;再次,请相信这个社会没有人能一手遮天,公平正义终究会得到实现。】    86、《》    李志员律师回复:【乡镇环卫所职责:1、负责全镇(乡)各村环境建设等环境整治工作。2、负责全镇(乡)各村,企事业单位的白色垃圾及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3、负责镇(乡)村两级保洁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87、《》    李志员律师回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经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各地应主动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公示有关信息,保证各个环节公开透明。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要对补助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各地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乡村教师投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问责制度,对提供虚假数据,存在冒领、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8、《》    李志员律师回复:【侵占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对小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代表全体业主的业主委员会可以对侵权人进行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在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侵权人仍然侵占,可以申请法院对其强制执行,由法院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恢复。】    89、《》    李志员律师回复:【《大气污染防治法》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有了明确规定,所有餐饮企业必须强制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90、《》    李志员律师回复:【《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第二十九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第三十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91、《》    颜忠军律师回复:【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根据《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未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不影响超生小孩的上户,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法及时为其办理出生登记,再按有关规定通报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超生是父母违法,但上户是小孩的合法权益。如果当地公安派出所以未缴纳社会抚养费为由拒绝给小孩上户是不对的,可先向当地派出所所长反映,若仍解决不了,你再向区(县)公安局局长投诉。当然,小孩上户后,作为父母也要主动想办法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一次性付有困难,可申请分期付款。】    92、《》    颜忠军律师回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结合劳动者反映的情况,对于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及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该类型投诉的法律依据是十分明确的。既然劳动者能提供被开除的录音与信息,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当面给用人单位打个电话核实一下不就清楚了吗?也可根据《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之规定,向用人单位发一份《调查询问书》不也就清楚了吗?一个电话就能核实的问题,一份《调查询问书》就能查清的问题,一个法律依据十分明确的投诉,怎么处理起来就这么难呢?长沙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努力做解决问题的灵手,不要争当“踢皮球”的高手!】    93、《》    潘艺律师回复:【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有协助房屋买受人及时获得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的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出卖人有协助买房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义务。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94、《》    潘艺律师回复:【潘艺律师:城市水质有标准,业主维权有法依。1、供水水质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水质检测的标准和方法是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其中规定生活饮用水水质,不应超过所规定的限量:(1)色::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2)浑浊度度:不超过3度,特殊情况不超过5度 ;(3)嗅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4)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2、如果业主家中出现水质浑浊、呈现其他异色,业主可以选择以下渠道解决:(1)要求城市供水单位检测水质,保障水的质量。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2)若城市供水单位不解决或拖延解决,业主可向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投诉。(3)业主也可向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市城市水务管理机构投诉。】    95、《》    潘艺律师回复:【1、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政府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2、物业收费实行统一政策,住宅性用房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收费基准价。3、物业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4、若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过高,则可以:(1) 业主可以到物价局了解,询问物业的收费是否经过物价局批准;(2) 若业主认为与物业收费与服务不符,未经物价局批准乱收费的,有权向物价局投诉,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的收费有明确规定,有权有义务对其进行监管。(3)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业主也可以向房管局或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4)如果上述投诉手段仍不能解决的,业主可以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6、《》    潘艺律师回复:【1、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消费者在购买产品七日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2)产品售出后自第8日至第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2、产品质量问题的举证责任(1)买方只需要举证证明购买的产品是否在保修期限内、产品出现什么质量问题;而产品售后服务方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履行退货、换货或者维修等义务。(2)卖方如果主张该产品质量问题是由于买方进行外力人为的破坏所致,则卖方需要提出足够的证据予以佐证,即如果需要鉴定才能确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力,该提出鉴定程序、垫付鉴定费用、负有鉴定责任的主体是卖方(产品负有售后义务的单位)。】    97、《》    潘艺律师回复:【1、业主选择物业公司的权利:选择物业服务企业是业主的权利: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有业主可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2、物业公司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间,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提供相应的服务。3、证据保留: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业主记得搜集和保存好物业服务企业违约的证据。】    98、《》  潘艺律师回复:【1、根据我国《城市供水条例》的相关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2、如果业主认为供水公司经常停水,业主可以询问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停水的原因,(1)如果因为临时抢修需要停水,业主可要求供水公司尽快恢复正常供水;(2)如果无故停水,业主可以向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供水公司恢复供水。3、如果恢复用水时自来水出现污水或异味等现象,业主可以向供水公司或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建议恢复用水时,应当保证水的质量。】    99、《》    潘艺律师回复:【一、如何判断提供婚介服务的单位是否违约?关键在于婚介服务合同的内容约定:1、如果婚介服务合同中约定,婚介公司仅仅提供进入其会员群的机会,以供婚介对象自由在其婚介资源库里面自由交流,如果仅仅是以会员享受的时间段为单位进行收费,则婚介公司只要履行了合同约定期限的会员服务,即视为合同履行完毕。2、如果婚介服务合同约定,以给婚介对象介绍几次相亲见面的机会为服务内容,则婚介公司只有在切实履行了服务合同约定的安排相亲的次数,才视为其合同履行完毕。3、如果是以相亲成功作为收费条件,以婚姻介绍成功作为合同目的,则双方根据该约定来确定付费方式和付费时间。】    100、《》    潘艺律师回复:【一、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1、协议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驾校学员可以可以和驾校协商解除驾校合同。2、法定解除。我国合同法规定了法定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若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即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    101、《》    刘明律师回复:【开发商违约迟延交房,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开发商拒不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尽快委托律师,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02、《》    李志员律师回复:【如您说述属实,该离职员工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并不存在违约情形。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律师回复简报》2016年往期回顾】: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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