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艺财富民生银行财富金典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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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艺财富加盟动态
【中艺财富】 中艺财富加盟新闻
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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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艺财富企业动态
  艺术是我国的非文化物质遗产,它的价值也是不非的,特别是一些珠宝,都是大众喜欢的收藏品。中艺财富是一个比较老的老品牌,一直信誉都非常好。现在在全国有几十家连锁店,每一家的艺术品都是相当珍贵的。有很多投资者们在中艺财富中赚到不少钱,如果你也想赚钱,可以了解一下中艺财富加盟费需要多少钱。
  中艺财富是艺术品收藏行业的知名品牌,品牌总部位于中国北京,旗下拥有中医财富艺术品商城等多家公司,其收藏品德价值超过了50亿人民币,是初涉收藏行业的投资者的中意品牌之一。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中艺财富加盟支持有哪些。
  中艺财富加盟支持包括以下内容: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个人财富的积累,不同观念的投资者有着不同的需求。对于资产较低想要尽快实现资金周转的投资者而言,市场准入门槛较低的项目是比较好的选择。但有这么一些项目,市场准入门槛高,资金回报率低,却十分具有市场前景,这个前景是未来几十年市场的总称。中艺财富,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收藏行业的品牌之一,
  时下,没有钱,可以赚,从无到有很简单,而艺术的养成,却是由内而发,随着收入的增加,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折服于艺术的魅力,不惜花重金购买、收藏,而这也成了很多人有意投资艺术品行业的理由。中艺财富,艺术品行业的引领者,身披多项业界荣誉,被视为投资优选,那么,加盟中艺财富赚钱吗?下面,小编将带领大家深入了
  艺术品常被称为无价之宝,但每年都有很多人不惜花重金购买艺术品用于欣赏,这是艺术品的价值,也是很多人想要投资艺术品行业的理由。中艺财富是我国艺术品行业的领创者,获得了多项业界光荣称号。投资商在垂涎的同时也会担心加盟中艺财富,后期如何盈利?让小编来告诉你。
  中艺财富
  中艺财富是一家获国家认可的大型文化艺术品企业,其主要经营项目就是各类名字画、珠宝玉器、艺术园区等。相比较市场中其余的项目,中艺财富专注于艺术品的创富,价值更为久远也更加稳定,所以吸引了众多投资商的加盟。那么中艺财富加盟流程是什么呢?
  中艺财富的主要运作模式就是通
  任何东西都会随着历史的推进而过时、降价,只有艺术品的格调永远不会降低,其价值甚至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越来越大。所以如果要问投资哪种项目永远不会处理,艺术品事业要排在优先位。因此,很多创业者看中了中艺财富,想要进行投资。那么中艺财富如何加盟呢?
  中艺财富是国内获国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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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iame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苏ICP备号中艺财富:把艺术品请下神坛
图说:中国当代领军艺术家艺术精品衍生品泰州站画展,中艺财富董事长沙水兵为活动剪彩。
文|中国经济信息 记者 姚尧
金秋九月,由中艺财富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举办的艺术品城将陆续在上海、无锡、常州、南通等地开张营业,从而实现线上线下互动。中艺财富作为国内首家打破传统艺术品经营模式,借助金融和网络等手段,让一直高高在上的艺术品,为寻常百姓创造财富的企业,走出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
借力互联网与金融
中艺财富是一家具有19年经营历史的传统文化企业,也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大型文化艺术品投资企业,专注于书画、珠宝玉器艺术品的收藏和经营,目前已签约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副主席、理事,中国国家画院院长、副院长,各省历届美协主席副主席、全国美协会员级别以上的中国当代美术名家1200多人,收藏的书画作品4万余幅。
图说:中艺财富董事长沙水兵
2009年,中艺财富开始关注“金融+互联网+艺术品”的全新模式。彼时,金融业在中国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一个领域,且随着社会财富的日渐剧增,人们愈加重视投资理财,但囿于投资渠道的狭窄,大众可选择的余地并不多。此后,中艺财富开始依靠多年积累的人脉及艺术品资源,自主开发能够在网上交易的艺术品金融平台。
经过多年探索,克服投资、技术、研发等诸多困难,中艺财富创建了一个先进、功能体系强大的系统性架构——大型金融交易平台,并签约了以银联为主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了文化艺术品在互联网上公开、公平、公正的快捷交易,为普通民众也能持有艺术品铺开了一条广阔大道。
立志实现普惠
目前,中艺财富在全国已有40多家分支机构、一个艺术园区,员工2000余人,年营业额突破20亿元人民币。其独创的“1+6”艺术品综合服务平台,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艺术品投资模式,涵盖资本产品、权益产品、艺术商城、大众拍卖、中艺微购、中艺博宝等六大平台,使企业一直遥遥领先于国内所有业界同行。
图说:由中艺财富主办的中国当代领军艺术家艺术精品衍生品南通站画展
2016年,中艺财富斥资一千多万元从德国和日本购置了原装进口专业机器,通过现代科学技术将自己收藏的知名画家的4万多幅书画经过限量复制后低价进入市场,以满足喜欢名家画作却又出不起高价的人,让艺术品真正服务大众。
艺术品可以“复制”,但有些商业模式却实难复制。中艺财富与全国一千二百多位画家长期合作,而近二十年的收藏,让它拥有了众多书画作品,成为其不可复制的资源。中艺还建立起“4+5”评估体系,确保书画作品的真实性及品质。每一幅画高仿复制之前均会跟艺术家签订版权使用协议,充分保障了画家的权益。
中艺财富开创的艺术品投资新模式不仅促进了金融与文化产业的良性循环,也为投资者提供了稳定的收益回报,真正实现了艺术品投资的普惠价值。一场旨在为艺术走近千家万户的风潮,在中艺财富的推动下强势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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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艺财富创始人沙水兵:让艺术家的作品走近人民
  中艺财富创始人沙水兵:让艺术家的作品走近人民
  缘起梦想:让艺术走近人民
  “酱酒飘香,翰墨传情――首届中国白酒文化与书画艺术研讨会暨中艺财富文化酒上市发布会”,可以说是别开生面,因为发布会上推出了商务系列、生肖系列、典藏系列文化酒,10月底,还将推出第二批文化酒――美术家系列标识酒,首批有20个美术名家,计划五批共100个美术名家标识酒。我们的定位是轻奢产品,因为奢华在于30年窖藏,浓郁迷香;酒盒用黑檀木雕刻,雍容华贵,艺术高雅。每瓶酒和酒盒上均印有艺术家头像,每瓶酒盒内附赠一本艺术家个人精美画册,每箱酒内附赠艺术家代表性作品仿真作品一幅,此款酒是中国水墨艺术和中国酱酒文化艺术及雕刻工艺三者完美融合的结晶,具有极高的品鉴价值。我们将以巧妙的定价区间占据有文化讲品位的艺术品爱好者这块“小众”市场,希望通过这个特殊的方式,用酒这个载体,把我们的文化带给千千万万有文化有品位的中国式家庭,带给千千万万有文化有品位的商务人士和艺术品爱好者。
  中艺财富是做文化产业的,怎么做起酒来了?这还得从我年轻时的梦想和爱好说起。我从小喜欢画画,在20岁至30岁期间,我在老家方圆几十公里范围内是个小有名气的画画人,那个年代在我老家有两个师傅比较吃香,一个是泥匠师傅,一个是漆匠师傅,这两个师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会画画。之所以称为泥匠师傅,因为他具备的本领是在每家新房子盖好后,能在其新砌好的柴灶上画上各色各样的、颜色鲜艳的花鸟画;能称漆匠师傅的必须有在床和大衣柜中间画画的本事。当时年轻人结婚要打一张床、做一套家具,床的前边上方横眉有三块玻璃,两边竖的屏风各有两块玻璃,一张床合计有七块玻璃,都要画上画,还有那个年代特有的三门大衣柜,中间那个门是不开的,需要画上山水画或花鸟画。我当时没学过油漆工,买了几本书看了看就知道了,因为会画画触类旁通,没几个月就当上了漆匠师傅,而且率先在市里搞起了油漆工培训班,每次培训班为期一个月,每个班有五六十人参加,主要是来学画画的。
  改革开放后,由于我还喜欢写新闻报道,被海选进京当了新闻记者,1997年我离开新闻战线,创办书画院,用20年时间打造了文化产业联盟,到目前为止,我们签约的美术名家有1300余名,其中担任过历届中国美协主席、副主席、理事的有128
人,担任过各省历届美协主席、副主席的有112人,中国美协会员有1032人,在全国有40多家分院,有艺术品收藏会员40000多人,书画经纪人2500余名。收藏的当代名家作品已经超过4万多幅,签约的画家和收藏的数量均居同行业前列。我办这个书画院的原因,是因为我发现,以前(,)家里到处有画,但是这几年看不到这种现象了,老百姓家里见不到那种传统中国画了,每每看到这些,我就想,能不能让人们饭前看看画册,品品书画呢?去年,国家领导人提出了“让艺术走近人民”,这句话如同一盏明灯,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如何让艺术家的作品走近人民,走进千家万户的百姓家中,成为我们矢志不移的追求目标。
  结缘酒厂:让文化衍生品走进千家万户
  2015年,我们投资两千多万元从和进口了七套高清数字化古文物保护设备,成立了文创衍生品开发中心,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如何让已经签约的1300多位美术名家的作品走近人民,如何让已经收藏的4万多幅名画走进千家万户寻常百姓家。酒就是我们想到的其中一项举措。酒是快消品,家家户户少不了,如何通过酒把名家书画带进千家万户,经过一年的研究,最后确定了通过文创衍生的办法,用酒作为载体,让文创衍生品通过酒走进千家万户。办法确定后,在选择哪家酒的问题上,我们做了大量的考察和研究工作。在这期间,有一件事启发了我,也促成了我们选择赖贵山酒业公司。七八年前,有个无锡的朋友送给我十箱赖茅酒,当时我只知道,(,)镇有上千家杂牌酒,所以我也把它当杂牌酒丢在仓库里。大约两年后,公司办公室装修,我请了老家的装修队,临近装修结束的一个周末,我请老家人一起吃了顿晚饭。没想到的是,从仓库里拿来的赖茅酒,
“不喝不知道,一喝吓一跳”,只喝了一口,我马上问行政,这是什么酒?后来才知道,这就是赖茅酒。当晚,乡亲们敞开喝酒,十几个人喝了十瓶赖茅,第二天早上都说头不疼脑不涨。于是,我马上给无锡的朋友打电话,他竟告诉我赖茅这个牌子停产了。这次搞文化酒我首先想到了赖茅酒,于是今年开春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到(,)镇,对赖茅酒厂进行考察,同时也对茅台镇上大大小小的酒厂进行调查摸底。这次调研我很有收获,我弄清了酱香酒为什么越放越好喝的原因。我原来一直认为,酒存放时间长了,酒精挥发掉了,酒就不好喝了。实际不是这样,酱香酒是种活性酒,装瓶后酒中的酚类化合物比普通白酒高出3―4倍,而且在不停发酵,类似于我们小时候见过的腌酱瓜一样,瓜在酱里腌的时间越长就越好吃。酱香酒为了保护活性酚类化合物,都装在瓷瓶里,防止高温和阳光暴晒。
  此外,我还了解了贵州赖贵山酒业是茅台镇上特有的一家有文化底蕴、历史传承的酒厂。国酒茅台的公开资料显示:1949年前,茅台酒生产有三家酒坊,即华姓出资开办的“成义酒坊”,称之“华茅”;王姓出资建立的“荣和酒坊”,称之“王茅”;赖姓出资办的“恒兴酒坊”,称“赖茅”。1953年,“三茅”被合并收购,成立国营茅台酒厂。也就是说,茅台酒是1953年8月后才成立的。而赖贵山酒厂的介绍是这样的:公元1826年,清朝道光年间赖贵山曾祖父在茅台村创办“茅台烧春坊”;公元1904年赖贵山出生于黔北茅酒世家,乳名“赖茅”;公元1921年,赖贵山兄弟三人共赴茅台,创建“恒兴烧坊”;公元1922年,赖贵山只身赴港将300瓶“赖茅”酒推向世界;公元1928年,赖贵山考入“贵州大学”,开始研究酱香酒的配方;公元1941年,赖贵山兄弟收购“衡昌烧坊”并更名“恒兴酒厂”;公元1946年,赖贵山亲自设计的“赖茅”商标正式获准注册;公元1953年8月,“国营茅台酒厂”在“恒兴酒厂”基础上成立;公元1982年,赖贵山携子侄创办“赖氏酒厂”,创立“赖贵山”“赖茅”系列酒品牌。从上面的材料可以看出,赖贵山酒业是个有百年传承历史的古秘原浆、文化名酒。我们选择贵州赖贵山酒业作为文化酒的合作单位,是天作之合。中艺财富是赖贵山酒业的第一大股东,今后我们两家将携手合作,文化搭台、贵山唱戏,共同搭乘改革开放的大船,驰向辉煌灿烂的明天。我们计划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国1504个省市地区城市、1642个县级城市发展经销商、开设酒文化体验馆,把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水墨文化与百年贵山酿酒文化传承下去,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推广此酒,打造千千万万个有文化有品位的中国式家庭。
  中艺财富作为一个有责任和担当的文化企业,始终秉持“让艺术走近人民”和“以质求存、恪守诚信”的核心价值观,有信心做新形势下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样本,中国文化酒的领军企业,创写中华民族酒文化和水墨艺术相生相融的发展奇迹,重新改写中国白酒业的新格局。相信中艺财富文化酒的上市,必将伴随其久远的历史、厚重的文化积淀而醉美华夏、香誉四海,相信不会有太多的时间,中艺财富文化酒会红遍祖国大地。
  (本文根据沙水兵在“酱酒飘香,翰墨传情――首届中国白酒文化与书画艺术研讨会暨中艺财富文化酒上市发布会”上的发言整理。)
(责任编辑:娄在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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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艺财富“4+1”艺术品投资新模式正式上线运行
  9月25日10时许,在北京市立水桥北方明珠大厦5楼的北京中艺美术馆画展交易大厅内,著名军旅画家李建设价值960万元的书画作品,正在按照中艺财富“4+1”艺术品投资新模式进行销售。在现场两名投资者各认购50万元后,宣告发售成功。人们盼望已久的“4+1”艺术品投资新模式正式启动。
  中艺财富总裁沙水兵先生宣布“4+1”艺术品投资新模式正式上线运行
  据了解,中艺财富推出的“4+1”艺术品投资新模式,以其精确的目标定位,服务于广大书画爱好者、企业家和普通的投资者。投资门槛低,投资平台宽,投资收益稳定,是一款抗通胀、低风险、稳收益的大众化艺术品投资模式,它在“中艺财富投资管理平台”上试运营后,赢得了财富投资人士的青睐。
  据中艺财富总裁沙水兵介绍,中艺财富推出的“4+1”艺术品投资新模式,包括“选择提货,委托保管,参加交易,享受分红”四个服务体系和“有假包赔”一个服务标准组成。四个服务体系一是选择提货。就是投资人在“中艺财富投资管理平台”上认购了艺术家的艺术品后,可以立即提取作品,自己收藏和处置;二是委托保管。投资人认购书画艺术品后,可以委托“平台”保管,等待升值,免去个人保管的麻烦以及安全性方面的顾虑,实现收藏和投资的双重效果;三是参加交易。被委托保管的艺术品,可以通过“平台”进行挂牌即时交易,享受流动性溢价带来的投资收益,解决收藏品变现难的瓶颈;四是享受分红。委托“管理平台”保管的艺术品,每年可以参加一次分红。“平台”规定:凡参加线上交易的艺术家每年必须按发售总额的10%向“平台”增补新品,“平台”拿出该艺术家作品的10%,通过每年两次“双拍会”进行销售,所获收益用于投资者分红。如流拍,则有“平台”或代理发售商按发售价回购,确保分红真实到位。一个服务标准就是有假包赔。投资人投资到期提取作品时,作品经专家论证、画家检验,如发现有假,中艺财富负责全额退款,并按银行的同期利息赔付。
  现场签约仪式 中艺财富推出的“4+1”艺术品,都是目前活跃在中国画坛极具升值潜力的艺术家精品佳作,这些作品适合书画爱好者、企业家、白领人群及其它投资者收藏和投资。沙水兵说,古代和现当代名家作品膺品多,识别难,经历近几年炒作,价格已虚高,投资风险大。中艺财富首先保证投资者购买的作品件件是真品,其次有升值空间。从市场行情看,这些作品都是“原始股”。
  香港文联主席张孝勇先生讲话 “4+1”艺术品模式以诚信运作体系作保障,确保对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估。首先,中艺财富按照严格的程序,专门建立了一个由国内部分著名艺术机构和艺术院校负责人、艺术评论家、策展人、知名艺术家组成的评审专家成员库,每愁动均随机选取专家库成员成立专门委员会。各评选委员独立行使推荐、评审、监督权,对艺术家实行独立的不记名评审。为了把最大的盈利空间让给投资者,中艺财富把所有作品的上市价格,均控制在该艺术家目前市场的最低价位上。其二,中艺财富开设展览馆,展出发售作品,供投资者参观和现场选购,还可以请画家和投资者见面,确认其本人的作品。第三,中艺财富将在全国多个城市举办投资艺术品展览会,既提高作品知名度,又能让投资者可以亲眼欣赏到自己购买的作品,还能在展览现场购买到艺术家的其它创作的新品。
  “4+1”艺术品依托功能强大的中艺财富投资管理平台,实行即时买卖,即时结算。中艺财富与华夏银行 已实现全面系统对接,投资者在全国任何一个华夏银行的网点,只要开设一个帐户,存入一定的资金,就可在自己的电脑上注册开户,进行网上交易,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画作品。
  中艺财富首创的“4+1”艺术品投资新模式,在业界内外引起高度关注。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肖清波说:“4+1”艺术品具有稀缺性和价值增值特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皇甫晓涛认为:目前在我国的艺术品投资领域,最缺少的就是模式。中艺财富推出全新的组合投资艺术品销售模式,是一个重大创新。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副院长刘伟认为:天津文交所出现乱象以后,当务之急是必须有一个新的艺术品投资模式,引领艺术品资本化健康有序发展,中艺财富的“4+1”艺术品,最大的特点是将传统收藏和资本运作的双重功能融合到了一起,彻底颠覆了传统的书画收藏方式,震动了中国艺术品投资领域、电子商务领域乃至整个中国文化产业领域,这无疑是为“养在深闺无人识”的艺术品走向广大的普通投资者,插上了翅膀。在刘伟看来,艺术品资本化将会是我国艺术品市场发展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战略性选择。推进艺术品资本化的业务基础在于建立支撑服务休系,核心是在支撑服务体系保证下的平台化运营。现在有中艺财富在系统化、平台化、专业化方面探索新的模式,不管其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缺点,但我认为都是应该值得肯定和推崇的
  交易会现场,中艺财富宣布,香港文联主席张孝勇136幅人物山水作品、著名画家秦龙34幅山水作品、著名画家牧野100幅老北京风情画作品、著名画家李振君100幅瀑布图作品、著名美女画家张馨100幅花鸟画作品开始发售,发售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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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是一家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文化艺术品投资领城专业运营商,今年2月25月中艺财富投资管理平台试运行之后,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百家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7月15日,中艺财富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隆重宣布中艺财富投资管理平台已与华夏银行实现顺利对接并进入正式运营,其全新的书画艺术品投资模式:“4+1”艺术品投资新模式也同时闻世,这套组合投资产品,以其精湛的目标定位,服务于广大的企业家和普通的投资者,投资门槛低、投资平台宽,投资收益稳定,是一款抗通胀、低风险、稳收益的大众化艺术品投资产品,它在“中艺财富投资管理平台”上对外发售并可挂牌转让交易。
  “中艺财富投资管理平台” “4+1”艺术品投资新模式,这是目前艺术品投资领域最大的亮点和创新之处。也是将传统艺术品收藏投资交易过程与新型电子商务交易方式融为一体的一种新方式。这个创新产品,集传统收藏、现代投资 (,,,)双重功能于一身,聚股票、基金、信托“三合一”交之全部精华,彻底颠覆了传统的书画收藏方式,冲击了中国艺术品投资领域、电子商务领域乃至整个中国文化产业领域,全国各地的网民只需点击鼠标,就能在家里轻松进行书画艺术品投资,放心购买书画艺术家珍品,这无疑是为曾经“远在深闺无人识”的艺术品收藏投资走向广大的普通投资者,插上了 “电子的翅膀”。(中国日报网)
(责编:赵青、鲍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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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www.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黄花兰与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关联公司:关联律所:相关法条: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沪02民终396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黄花兰,女,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宜春市。委托代理人陈益生,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住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XXX号XXX楼单元06室。负责人沙东一,总经理。委托代理人施海斌。被上诉人,住所地北京市。法定代表人沙水兵,总裁。委托代理人施海斌。上诉人黄花兰因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5)静民一(民)初字第268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黄花兰及其委托代理人陈益生,被上诉人(以下简称“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及被上诉人(以下简称“中艺财富公司”)的共同委托代理人施海斌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系中艺财富公司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日,黄花兰向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一、支付日至3月23日的工资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2,563元;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000元。日,上海市静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静劳人仲(2015)办字第938号裁决书,认定黄花兰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与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裁决:黄花兰的所有请求事项,皆不予支持。黄花兰不服裁决向原审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一、两公司支付黄花兰日至3月23日期间工资21,517.24元;二、两公司支付黄花兰经济补偿金7,000元。原审法院另查明,黄花兰为与案外人旷某(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劳动报酬等事宜申请仲裁,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日作出普劳人仲(2011)办字第2750号裁决书。旷某(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收到裁决书后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上述仲裁裁决的申请。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沪二中民三(民)撤字第9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旷某(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要求撤销上海市普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普劳人仲(2011)办字第2750号裁决书的申请。黄花兰为与案外人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起诉。黄花兰诉称,黄花兰于日进入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股权投资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如果出差另补贴电话费每月300元,不出差则补贴电话费每月100元。日,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黄花兰解除劳动合同。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仅支付黄花兰工资至日,黄花兰至江西出差的相关费用未予报销。为此,黄花兰先后提起仲裁、诉讼,要求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黄花兰日至日期间的工资11,549元及报销款14,000元。日,上海市崇明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崇民一(民)初字第11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黄花兰日至日期间的工资10,200元;二、黄花兰要求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报销款14,000元的诉请不予支持。判决后,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1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花兰为与案外人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黄花兰诉称:黄花兰于日入职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次日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日至日,约定黄花兰担任股权投资经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每月5,000元,另有其他福利,转正后每月基本工资6,000元。但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仅在日支付了黄花兰日至11月30日的工资1,175元,未再支付黄花兰其他工资。日,黄花兰向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催讨工资,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拒绝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告知黄花兰任何理由。现起诉要求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黄花兰: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元;2、日至12月14日出差补助1,200元;3、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话费补助400元。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黄浦民一(民)初字第30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黄花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00元;二、黄花兰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判决后,上海宗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花兰为与案外人信葵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黄花兰诉称,日,黄花兰进入信葵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担任拓展部总经理,双方签订期限为日至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黄花兰的工资为每月10,000元。日,信葵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无故要求黄花兰离职。黄花兰不服,于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信葵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2014年6月的业绩提成。因仲裁委员会未支持黄花兰的请求,故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信葵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0,000元;2、支付2014年6月的业绩提成6,000元。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浦民一(民)初字第155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黄花兰的诉讼请求。判决后,黄花兰不服,提出上诉。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635号民事裁定书,因黄花兰未按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裁决:本案按黄花兰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均按原审判决执行。黄花兰为与案外人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黄花兰诉称,其于日进入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任营销总监。日,双方签订期限自日起至日止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13,000元,每月10日发放当月工资。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支付其2014年6月及9月的工资。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虽向其补发了2014年7月工资8,097元及8月工资8,589元,但均未足额支付。2014年7月及8月黄花兰全勤,但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未发放其每月300元的全勤奖。在职期间,其每周做五休二,实行打卡考勤。日及8月16日为休息日,黄花兰各加班8小时。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8日、7月29日、8月6日、8月15日、8月22日均存在延时加班。日,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人事经理海鹏未告知任何理由即口头通知其不要再来上班,故自日起其未再出勤。现要求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支付:1、2014年6月至9月的工资差额26,814元;2、2014年7月至8月平时超时加班工资2,000元;3、2014年7月至8月休息日加班工资2,390元;4、2014年7月至8月全勤奖600元;5、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000元。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2015)黄浦民一(民)初字第23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黄花兰2014年7月工资差额50.07元;二、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黄花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696.71元;三、驳回黄花兰其他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认为,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当看: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付出劳动是否属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或者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约束、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发放“工作证”或“服务证”等身份证件,或填写“登记表”、“报名表”,是否允许劳动者以用人单位员工的名义工作或不为反对意见、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本案中,黄花兰主张与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提供胸卡、外出申请单、指纹考勤机照片、协议书、短信及微信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及中艺财富公司则予以否认。原审法院认为,双方虽无书面劳动合同,但黄花兰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已建立了劳动关系,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原审法院采信黄花兰的主张。同时,基于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应聘登记表记载的时间为日,原审法院确定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为日。关于劳动关系的解除时间,原审法院认为,黄花兰向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寄出信封的时间为日,结合黄花兰提供的指纹考勤机照片、短信及微信记录等证据,原审法院确定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为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关于工资标准,黄花兰认为,首月工资为13,000元,自日起调整为14,000元,对此,黄花兰负有举证义务,然黄花兰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仅凭其陈述,原审法院难以采信。结合黄花兰工作经历、应聘单位的性质、应聘岗位等情况,原审法院以2013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5,036元作为标准确定黄花兰的工资基数。综上所述,原审法院确认两公司应支付黄花兰日至日的工资8,103.91元(5,036元÷21.75×35天)。同时,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本案中,虽然黄花兰寄送的信封内无相关信函,但黄花兰在信封上写明了辞职的理由,原审法院对黄花兰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结合原审法院前述对工资标准的认定,原审法院确定两公司应支付黄花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518元(5,036元×0.5个月)。据此,原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判决:一、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黄花兰日至日的工资8,103.91元;二、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黄花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518元。原审判决后,上诉人黄花兰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上诉人黄花兰上诉称,其工资标准为13,000元/月,原审法院对此节事实认定错误。黄花兰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其原审时的全部诉讼请求。被上诉人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被上诉人中艺财富公司共同辩称,黄花兰在入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证明,故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未正式与黄花兰建立劳动关系,两公司并无义务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两公司未对原审判决提起上诉。综上,被上诉人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被上诉人中艺财富公司请求二审法院驳回黄花兰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审理期间,黄花兰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1、案外人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一份,证明黄花兰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为每月13,000元;2、案外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黄花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证明其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工资标准为每月税前15,000元、税后13,200元。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中艺财富公司经过质证,对证据一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黄花兰与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亦发生过劳动争议,该证明不真实;对证据二的真实性予以认可,但两公司陈述已经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过沟通,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称该合同签订后,双方发生争议。且该合同签订日期为日,不久之后,黄花兰即离开该公司,故该合同未能实际履行。本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其主张的事实及反驳对方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黄花兰在原审时提供胸卡、外出申请单、指纹考勤机照片、协议书、短信及微信记录等证据,证明其与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虽予以否认,但未举证加以证明,故黄花兰与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应无疑意,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应向黄花兰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关于黄花兰的工资标准,其在本院审理期间虽然提供了案外人融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一份、案外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黄花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以此证明其月工资为13,000元,但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中艺财富公司对收入证明的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劳动合同未实际履行。本院认为,黄花兰提供的证据难以直接证明其在中艺财富上海分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水平,故本院不予采信。原审法院以2013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5,036元作为标准确定黄花兰的工资基数,并据此确认两公司应支付黄花兰日至日的工资8,103.91元、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518元,并无不当,本院予以认同。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元,由上诉人黄花兰负担。本判决系终审判决。审 判 长  郭征海审 判 员  易苏苏代理审判员  杨 力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书 记 员  吴艳妮附:相关法律条文附:相关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8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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