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车险怎么样保.险骗不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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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人寿保险骗局&成为保险退保人的搜索热词,源于央视联合世纪保网策划报道的《分红保险骗局》。该报道自日播出后,引起了社会巨大反响,不少保险退保人突然发现,以前自己购买的所谓高收益理财型保险,原来都是一场骗局,如果要退保还要损失本金。从保险退保人向世纪保网反馈的情况来看,&太平人寿保险骗局&主要包括:1、在银行买保险的时候,不告诉消费者是保险,而是强调是高收益理财产品;2、误导消费者是买理财送保险;3、将保险与银行等理财产品做比较,欺骗消费者说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4、欺骗消费者保费可以随时提取,不损失本金。
  相关报道:
  央视专访世纪保网专家之《分红险骗局》)
  央视与世纪保网协作之《保险理财陷阱》( )
  比如,2014年10月日,太平人寿保险退保人向世纪保网投诉:日,我到安徽凤台桂集邮政支局存钱,被太平人寿的保险业务员拉过去买保险,他当时只说他是邮局的经理,邮局的其他人感觉跟他很熟,业务也是在邮局办的,我是第一次办这种业务。他并没有说清楚是保险,只是说是理财产品,一概的条款也没有介绍,只是说存10年每年存3000可以返300,第二年返600,而且还有分红。我当时心急也是觉得利率很高就买了,买了之后才发现是保险,不过10月8日我就回甘肃工作地了,今年回家细细读了条款才发现被骗,日我去邮局咨询退保,结果邮局工作人员不给退,说了半天可以退了,3000只能退1300多,我不想被欺骗下去了,想着能退点就退点吧,结果手续交上去了,现在大半个月了,人家就是不退钱,虽然3000不算多,但也是工薪阶层一个月的工资了。太平人寿这种做法太让人心寒,在农村的邮局欺骗老百姓血汗钱!  (原文:
  尽管大部分遭遇太平人寿保险骗局的退保人,在世纪保网的帮助下,都获得了比较圆满的处理。但是遭遇太平人寿保险骗局,给他们生活和心理带来的影响,依然是极不愉快的!希望快速发展的保险行业能够减少这样的太平人寿保险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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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世纪保鼎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太平人寿是骗子公司,大家小心上当  网上一直在流传不少关于太平人寿欺骗顾客的消息,没想到自己最近就真的被骗了。事情经过如下:  2008年,经熟人强力推荐,我给儿子购买了一份“太平阳光天使少儿两全保险”,此保险为分红型,同时附加“太平阳光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当时是不购买后者,前者就不能购买,实际上后者是强加的。今年三月,我儿因先天性耳瘘并慢性感染住院治疗,后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得到的答案是:不予赔偿。  我说太平人寿是骗子公司,首先弄清两个概念的区别:  一个是“先天性耳瘘”,这是孩子从出生就具有的一中缺陷,很多人都有,这其实不是什么疾病,只是一种和正常人不同的缺陷,象是一个人多了一个生理器官。  二是“先天性耳瘘并慢性感染”:指的是一个具有先天性耳瘘的人,在他后天生活的某个时期出现了瘘管炎症,这和人体其他部位炎症并无区别,都是后天的,非先天性的。  在此应该强调的是,先天性耳瘘只是一种缺陷,对人并无大碍,甚至可以不理会。瘘管慢性感染,和扁桃体感染一样,是后天出现的一种生理疾病,要彻底治好这种炎症,医生一般会建议将感染的部位(瘘管)进行切除,所以“先天性瘘管”和“先天性瘘管并慢性感染”是有着本质却别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太平人寿公司拒绝赔偿,就是故意混淆二者概念欺骗顾客。  在此建议:  从各方消息显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最好不要购买太平人寿的保险,以免上当;  网上消息显示:太平人寿的业务员在推销业务时不遗余力,甚至传播大量不实消息或故意向被推销者隐瞒实情,充当了骗子的帮凶,请遇见者小心。  证据请阅读如下链接:  /shouxian/toubao/827.html  /tousu/2251  /show_1041935.htm  /commentdetail2.aspx?id=  ……  网上关于太平人寿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太多了,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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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发现帖子内容与事实不符,可找我  如发现帖子内容与事实不符,可找我
  太平人寿本来就是骗子公司,打着理财、保险的幌子,骗储户的RMB。收益低于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你们说是不是骗子公司啊?要是你去找他们理论,他们一堆的应对措施。网友们告诉自己的亲戚朋友们,千万别去买他们的任何产品。经验之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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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才知被坑骗 储户血泪控诉太平人寿保险
作者:未知
来源:德州新闻网
储户去取款,经“劝说”买下了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太平盈盛C款”保险。两年时间如约交付保险金,直到第三年再“应邀”交付保险金,才知道保险的利益和当初推销员所说大相径庭,差之千里……
&&& 我于2010年10月去农业银行泰安支行普照寺储蓄所取钱,该银行职员杨某某(也可能是保险推销员,但她穿的是农行工装)向我介绍:&银行现在推出一种很好的理财产品,利息高于定期存款,连存十年,按照每年&存入总额的&10%返还生存保险金,她说如果每年存二万,则第一年满返2000元,第二年满返4000元,第三年满返6000元,以此类推,还有高分红及送一份意外保险;如果存够10年后不拿回本金,到第15年不但可以全额拿回本金而且5年内还可以拿总额100000元的生存保证金和高分红。& 当时感觉很合适,就购买了每年存20000元的太平盈盛两全保险C(分红型)存款理财产品。当时,她还给我写了一个梯度的受益表。
&&& 我获得一份纪念品和一份由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盖章的保险单,此份保险单只打印了本人的身份证信息,受益人姓名,及此保险单为盈成C险种,只在后面印有一数字表格(投保利益摘要表),上面没有任何解释。我被要求在此保险单最后一页,上部为业务收费凭证,下部为回执单的页面签名,同时回执单被撕走。此页上部业务收费凭证只有投保单号,转帐帐号,网点号,而代理单位盖章及经办人签名栏均为空白。直至撕走签名的保险回执单,该银行人员才给我一份印有&太平盈盛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条款&的印刷文本。
&&& 直至2012年10月,保险满二年后返第二年生存保险金时,我还乐滋滋的以为会是4000元。当我质疑太平人寿保险工作人员时,他告诉我无论我存多少年,生存保险金每年只返2000元,回答我时,她似乎并不吃惊,显然,有此疑问的并非我一人,这难道是他们惯用的推销方式?
&&& 此时我才混混沌沌的感觉到被骗了,上网查阅,看到了专家对此款保险的评价和分析,才知道,这保险实则是具有极强的欺骗性,其真实的回报少的可怜,而和我同样&被保险&的也不乏其人,对于此款保险我居然没有发现一个保险者的好评!
&&& 保险推销员一方面大幅度夸大获利额度和保险回报;另一方面隐瞒风险。比如,这个保险15年都不能退保,只要提前就意味着损失等等;比如,在极为关键的需要双方商定事情上含混不清。条款上说: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这个保险最大的障眼法就是混淆了一般意义上的基本保额和他们这种特指的基本保额。我10年间需要存入20万,自然认定我的保额是20万或者以上,保险推销员对此并未和我做商量或特别说明。这显然是一个文字加数字游戏!以合法身份,骗取储户钱财,这和街上的骗子,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吗?
编辑感言:通常保险都有10天的犹豫期,期间是可以退保的,但是,这种让人两年后才能明白的保险,从投保开始,就注定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常言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个人如此,企业也是如此。目前,国家加大了对保险业的管理力度,保监会也相继出台了文件,对保险业进行规范和治理。希望太平人寿能及时纠偏,规范管理,塑造保险业的良好形象,让自己的产品真的能如自己的名字,保险,保太平。
&(责任编辑:张灵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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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 &太平人寿老总说:保险一般不骗人
昆明市民挑战“不破案不理赔”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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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息报 记者 曹红蕾
2010年 6月22日 下午 14:00:00 盘龙法院
“不破案不理赔”似乎已成为保险业一个“潜在规则”,而昆明市民王女士偏不信邪。丈夫被害后,她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下称太平人寿)告上法
庭。她说:“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破案才理赔进行过规定。”昨日,盘龙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今年1月5日,王女士的丈夫到个旧出差,不幸遇害身亡。3个多月后,从悲伤中走出来的王女士想起两年前他们曾经熟人介绍,先后在太平人寿给丈夫买了
3份保险。据保险合同显示,他们购买的是该公司“卓越人生”保险主险、附加险共计保额3372800元,王女士的丈夫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身
故受益人”为王女士。
今年4月,她向太平人寿申请理赔。却遭到拒绝,理由是:“要等破案后才能赔付”。王女士感到不解,“虽然至今没有破案,但警方明确这属于他杀。”况
且,个旧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出具了其丈夫的《死亡证明》,“如果永远破不了案,那我永远拿不到保险金?”
多次与保险公司协商无果后,她委托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宏雷,就第一份4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保单,正式将太平人寿起诉至盘龙区人民法院,其余
290余万元保险金家属将陆续另案起诉。
昨日,张宏雷律师告诉记者,下午2时许,他们已经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书。不出意外,法院将在数天后进行开庭审理。张宏雷律师认为,没有任何一部法律
对“破案才理赔”进行过规定,“不破案不理赔”既不符合保险法的规定和保险存在的价值,也违背了保险人应遵守的最大诚信原则。”
太平人寿郑荣禄:保险是骗人的这个逻辑很容易被驳倒
] &&来源:[ 证券日报 ]    
  十六年前,我还在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任教,转瞬,我已经在保险行业度过了十六个春秋。从业以来,我的确从方方面面听到社会民众对保险质疑的声音。我觉
得,无论是从保险公司管理人员的角度,还是从一个从业十数年的资深人员的角度,抑或是从国内经济、金融行业的研究者、参与者的角度,我都有义务、也有必要
谈一谈我对保险的认识和理解。希望能有助于社会民众更准确、更全面地认识保险。&
  从我十几年前进入保险行业直到现在,“保险是骗人的”和“投保容易理赔难”这两种民间论调就一直伴随着中国保险行业的成长。十几年来,每每听到这些声
音,我的内心总是很复杂:一方面,这说明国内保险知识的普及和教育还很欠缺,另一方面,也说明保险业和保险从业人员成长的空间还很大。
  因为这两种观点正是人们对保险业最典型的两个认知误区,有必要在这里明辨一下基本的“是”与“非”。
  “保险骗人”和“投保容易理赔难”是一种消费者感受,这种感受可能来源于自身的经历,也可能是来源于信息的误读和误解。作为一个十多年从事保险研究和
保险企业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我更多地认为这种感受和认知的实质,是人们以以偏概全的态度放大了对保险业的某些负面偏见。如果你很认真地问一个持这两种观
点的人:你为什么认为保险是“骗人的”?你经历过的保险理赔“很难”吗?我想,有不少人会这么回答:别人都是这么说的。或者说:媒体都是这么报道的。当
然,我们也一定会见到,那些曾遭遇过理赔“不顺”的人,会出来现身说法,以证明保险“骗人”或者“理赔难”。
  但是,实际上,保险的正面意义却甚少被人们拿出来这么议论,正面的信息被压缩,负面的信息却被放大,这是导致人们对保险产生认知误区的重要原因之一。
  “保险是骗人的”,这个逻辑很容易被驳倒。大家想一想,“骗人的”东西应该最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保险业在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已经高速发展了300多年,如果它是骗人的,那它怎么可能在全世界行骗呢?并且300多年来“长骗不衰”呢?如果保险是
“骗人的”,怎么可能全世界最有政治头脑的人物,如丘吉尔、江泽民,最有经济头脑的人物,如比尔?盖茨、李嘉诚,都从不同的角度论证保险的好处呢?
  所以,“保险是骗人的”这一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那么,“投保容易理赔难”这个认知误区又是如何产生并在某些消费者心中根深蒂固的呢?
  一个行业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就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而言,目前依然处在一个初级阶段,难免具备一些“粗放”特征,这种“粗放”,既存在于保险公司、
保险产品,也存在于保险服务、保险消费者。关于市场上说保险是“投保容易理赔难”,我想应是由以下一些主要因素导致的: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作为一家寿险公司的总经理,我从不惜赔。在一些具体的赔付案件中,一些保险公司发生过服务质量低下和服务效率低下的问题,导致客户
抱怨或投诉。但这绝非行业的普遍问题。作为太平人寿的总经理,我每天都要签付理赔款,尤其是大额理赔款。而且,根据全行业统计数据看,保险公司的理赔率高
达98%,也就是每100个理赔报案中,有98件被理赔,被拒赔的只有2件。在拒赔的案件中,还包括对“逆选择”客户的拒赔,也就是那些带病投保或骗保的
情况。因为如果不这样做,就会损害诚信客户的权益,行业和公司的发展也不会健康。
  其次需要说明的是,产生了纠纷的理赔案件,很容易被媒体宣传报道出来,而且很多是以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来加以宣传,这就加剧了人们形成“投保容易
理赔难”的偏见。妥善理赔的案例却没有被全部宣传,因为“赔付”就是保险公司的“天职”。实际上,这些少量的理赔纠纷,案件往往很复杂,并不是以一句“买
了保险却遭遇拒赔”这么简单的标题就可以下结论的。汶川大地震、玉树大地震期间,保险公司员工的身影总是闪现在抗震救灾最前沿,主动搜救客户,及时现场理
赔,就说明在保险事故清晰、符合理赔条件的前提下,保险公司的赔付是“不难”的和“及时”的。
  不能不提的是,目前中国保险业尚未出现赔付高峰,保险的功用尚未被完全认知。现代保险业在中国只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而保险业在初级发展阶段,必然是
交费的多、赔付的少。根据行业运营的规律,发展20年、30年后,会有大量的生存给付和赔付产生,在那个时候,会集中体现出保险的赔付功能。因此,我相
信,一定会有一天,你会感觉到周围人都在从保险公司得到赔付,要么是养老金、生存金的给付,要么是医疗险、意外险的赔款,那个时候,大家对保险一定会有不
一样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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