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这公司应该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还是深交所

证监会、深交所、上交所同时挥刀!要下重手?
证监会:强化规章制度,要服务实体经济
证监会决定修订《股票投资者分类标准》,2017年初实行。张晓军表示,标准主要针对分析和决策需要,对股票投资者分类标准进行修订,界定分类依据、细化类别、明确更新频率。对自然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都有多类细化。
另外,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的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16年修订)》。修订版本根据分析和决策需求,主要对股票投资者的分类标准进行修订,细化了投资者类别,明确了更新频率,并对自然人投资者进行了细化。
证监会还公布了期货公司分类结果,149家期货公司被分为5类,共分A、B、C、D、E 5类11个级别。分类级别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其中,A以上30家,B类102家,C类15家,D类2家。证监会称,期货公司不得将2016年监管分类结果用于商业目的。
而针对券商资管业务去通道,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前期已经发布了《资管暂行规定》,对券商基金公司开展资管业务进行了规范,目的是正本清源,提升资管业务水平,特别是主动管理业务水平,为实体经济服务。
上交所: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
8月5日,上交所决定自日起,进一步调整上证50ETF期权持仓限额管理。将单日开仓限额调整为单日买入开仓限额。单日买入开仓限额为总持仓限额的2倍,最大不超过1万张。
另外,上交所8月4日下发监管措施,对派思股份董事长、董秘予以监管关注。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5月18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购买标的资产为卓成兴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英吉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控股权。
深交所:继续对部分股票交易情况重点监控
上周,深交所上市公司共披露信息公告2,734份。截止8月1日,共有125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6.98%,加权平均每股收益0.1714元。
监管方面,深交所上周向8家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函,向7家上市公司发出关注函。
同时,深交所上周共对37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证券29只、证券账户29个、证券公司24家。共对4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涉及证券41只。共调阅证券账户资料311份,电话警示38次。出具异常交易警示函10份、限制交易警示函1份,涉及20个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继续对“*欣泰”、“万科A”等股票的交易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包括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欣泰电气证券交易风险警示、强化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会员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风险警示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针对欣泰电气股票复牌期间客户买入量居前的会员,一对一发出书面函件14份,要求相关会员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提升风险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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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网传亏损企业也可创业板上市 证监会和深交所均否认
日 07:31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钟国斌
昨日,一条署名@徐安安的微博引起了市场高度关注。微博称《创业板或有重大改革:亏损企业也能上市》。微博称,10日消息,传管理层正在讨论一个创业板的大改革,即对公司盈利无要求,亏损也可以上市,但上市要求较高,可能要求有较高成长性,这类似海外模式。消息方称该消息较为确切,草案正在讨论中。
监管层否认相关传闻
创业板重大改革和制度设计均由证监会和负责,记者昨日就此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求证,对方相关负责人均对此予以否认。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听说创业板将重大改革,亏损企业也能上市这个事,不知道这个说法来自什么渠道,个人估计这则微博是个假消息。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大家仔细想一想就知道了,按照现在的证券发行上市法律法规,亏损的企业怎么可能上市呢?!
深交所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看到了《创业板或有重大改革:亏损企业也能上市》的微博,微博消息虽快人一步但有真有假,他没有听说创业板公司上市无盈利要求的说法。他告诉记者,这么大的事应该有个很长的研究过程,但目前还真没有听说这个事情。
走向另一个极端不可取
IPO变化先知先觉的一定是券商投行人士,投行人士是否知悉创业板重大改革的事呢?
一家大型券商投行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周年之际,管理层会推出一些新东西或新举措,典型的如允许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但没有听说亏损企业也能上创业板。这位负责人分析指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拟上市企业的盈利标准有两种情况:一是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二是最近一年盈利,但企业成长性要求更高一些。他说,如果创业板拟上市企业连续三年亏损也能上市,意味着要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若要修订现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大型券商应会被邀请参与《管理办法》修订,但目前这些大型券商并没有收到监管层这方面的邀请。严格地说,修订《管理办法》需要有一个过程,有这个想法的也只是个人发发牢骚吧,目前还没有到亏损企业能够上市的阶段。
著名经济学家刘纪鹏一直关注创业板,参加了历次创业板重大事件的专家讨论。刘纪鹏教授是否知道所谓创业板“亏损企业也可以上市”的重大改革呢?刘纪鹏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创业板推出前几次讨论,以及创业板分三步走已经明确,坚持创业板企业上市有一定赢利的标准,是依据中国国情和实际情况作出的。中国的上市企业资源十分充裕,不存在美国等资本市场上市资源不足的情况。刘纪鹏对此重点谈了两点看法:第一,不认为微博提到的亏损企业也可以上市属实;第二,创业板今天的问题并不是出在要不要赢利标准上,制度不合理是创业板问题的关键。如果创业板企业上市无赢利要求,亏损企业也能在创业板上市,那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可能导致创业板更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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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成立领导小组处理宝万事件 深交所发函各打五十大板
  深交所今日下午连发2道监管函,直接批评万科和钜盛华。消息称,证监会专门成立了处理宝万事件的领导小组,包括办公厅、市场部、法律部、会计部、基金业协会等部门。
  深交所今日下午连发2道监管函,直接批评万科和钜盛华。
  深交所称,万科于7月18日和19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提交和邮寄快件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万科还于7月19日向非指定媒体透露了《报告》全文这一未公开重大信息。
  深交所指出,万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9条和第2.14条规定,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万科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深交所在对钜盛华发出的监管函中表示,钜盛华截至目前仍未按照《权益变动报告书》和《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要求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该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将对公司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对于两家公司的上述行为,深交所称,希望两家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就在7月19日,万科向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交所、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提交了一份《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举报“宝能系”资管计划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在万科发出这封举报信之后,随后宝能在7月20日收到其委托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回函,该函件称万科方面前日指责并无法律依据。该意见书内容显示,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购买并持有万科A股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利益影响、资管产品合规性、股份表决权、融资业务等方面均未违反相关规定。
  上述意见书在最后处总结称,“《万科报告》,缺少事实基础,没有法律依据,纯属主观臆测。”
  另一封监管函,深交所称,钜盛华分别于2015年12月、2016年7月披露拥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权益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但截至目前,钜盛华仍未按规定将相关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
  深交所指出,钜盛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规定,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对钜盛华采取发出监管函、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等措施。
  今日早间,万科独立董事华生在意篇写给媒体的微博表示,拟将于8月上旬写完余下两篇关于万科的长文后“按照承诺召开媒体发布会”。
  另据财新网消息,针对万科7月19日的公开举报信,证监会高度重视,于7月20日紧急召开了多场相关会议,讨论相关的法律认定和对策。
  与此同时,证监会专门成立了处理宝万事件的领导小组,包括办公厅、市场部、法律部、会计部、基金业协会等部门。
  以下为公告原文:
  (来源:深交所)
主办方欢迎投资者的广泛意见,但为了共同营造和谐的交流气氛,需提醒投资者的是,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内容不得含有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攻击性的、缺乏事实依据的和违反当前法律的语言信息,相关重复问题不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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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报告:证监会管太多
  ◆每经记者 李娜
   昨晚,深交所披露了《2007年证券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情况报告》。出人意料的是,在这份上万字的报告中,深交所措辞严厉地指出,监管层行政权力过于集中,不仅没有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妨碍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
  七大违规新现象
   报告中,深交所重点统计了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8大类别的市场参与主体,并总结出市场违规出现了一些新现象,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1)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大股东的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发生频率最高;(2)财务造假类违规多出自亏损的ST类上市公司;(3)上市公司高管和大股东的违规交易活动大量增加;(4)上市公司内部治理违规状况有所改观;(5)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查处频次不高;(6)利益冲突成为券商、基金公司违规的新焦点;(7)非法证券活动所导致的非法经营违规现象甚嚣尘上。
  “老鼠仓”并不少见
   在总结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时,报告特别指出,利益冲突类违法是本年度券商、基金公司违规的新焦点。
   2007年,券商、基金公司违规的案例虽然只有联合证券宋华峰和上投摩根唐建两起个案,但在业界和舆论界却反响巨大。
   报告认为,事实上,类似被查处案件的利益冲突在业界并不鲜见,例如在不同时段为不同级别的会员提供研究报告,事先购买或推荐利益相关者购买再发布研究报告,发布研究报告为主力打压吸筹拉高出货服务,透过防火墙为自营部门提供股票信息,基金经理自建 “老鼠仓”谋利,利用公募基金的力量拉抬股价为利益相关者谋利,等等。由于“潜规则”的存在以及缺乏有效的举报纠察机制,常见的利益冲突违法只有依靠“偶发”的举报或媒体曝光才得以进入监管机构的视线。
  行政权力太集中
   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这些市场的参与主体不断出现违规现象,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分析监管因素时,深交所令人意外地首先指出,证监会的权力过于集中!这一观点引起了投资者极大关注。行政监管承载过重,不堪重负,这是深交所给出的评价。不堪重负的结果就是因为行政权力对证券市场的全面干预,不仅使上市公司成为中国最为稀缺的资源,也造就了现有的股市文化及种种负面的股市行为。报告进一步指出,在缺乏必要权力制约机制的状况下,证监会监管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张,包括行业准入、业务审批、发行审查、上市监管等。证监会还享有相当独立的立法权和规则制定权,并监督和指导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制定。此外,证监会还承担着市场发展、平抑股市、“救市托市”等特殊职责。
   报告还同时指出,目前的自律监管职责几乎全部集中于交易所,缺乏必要的监管层次。仅仅依靠交易所一己之力,难以及时有效地发现全部的违法违规问题。另外,自律监管通常以比较柔性的道义劝说、质询、谴责等方式进行,监管的刚性和震慑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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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间分档统计数据: 揭示股票持股集中度
* 席位交易统计:   个股席位成交全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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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000531)长期恶意停牌,重组目的不清,并赔偿小股东丧失交易带来的损失事件背景:公司筹划出售广州证券股份给停牌近三个月,具体详细资料可查公司公告敬请深交所和上市公司公司回答如下问题:1、 公司现在不急着等钱用,而广州证券未来发展可期,为何停牌近三个月都没有披露急于出售广州证券的目的?在互动易上提及此问题,都是含糊其辞,敷衍了事。2、 公司股票停牌前夕,用逐笔成交软件可以看出很多程序性卖盘不断出货,我们有理由信心本次重组的消息已经走漏,我们将要求上级部门核查停牌前出货的机构,有无内幕交易行为?3、 作为一家股份公司,可以在不让实际流通的三分之一股东知道的情况下,私定终生?为啥不公司不先召开股东大会决定是否出售广州证券股份,然后再研究怎么出售广州证券股份的方法?我觉得,就算中小股东的话语权再小,也要让社会公众知道中小股东大多数反对重组。4、 希望深交所解答,重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关联股东投票要回避,和实际控制人都是广州国资委,公司说控股股东不回避投票是不是合理合法?5、 长期停牌的必要性?转让股权的事情有不确定性大家早都知道了,继续停牌有必要?万科停牌一年都没定方案,也有不确定性不是照样开盘了?说避免异常波动都是空话套话,股停牌期间H股照常交易,是不是异常波动了?继续停牌是否比复牌更能保护投资者利益?股市天天有不确定性,不是停牌能解决的。6、 停牌满三个月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是是否有意义?控股股东占了一半以上了,小股东发言权如何保证?如果除去大股东其他流通股东大都反对,是否可以认为此结果不得人心,损害小股东利益?总之,本次重组是国有企业无视中小股东知情权、发言权和基本利益,一意孤行。现行的法律法规如何保证中小股东在国有股东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利益?股东:XX 身份证:XX 联系电话:XX
强烈支持楼主!终于有人发出正义怒吼的声音!
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已经实名举报我本身也是体制内人员可以说也冒了一定风险大家一定要团结起来,向上级举报这样才能引起重视我个人的力量还是很小
我以前经常电话。我要用实际行动,向楼主学习!
内容真实真正的高手,我也会复制内容向中国证监委举报网站实名举报大家共同努力。
要出售广证就市场化行为,公开招拍挂。越秀想要就竞价。这是最好的方法。
赞同广西网友观点。
严查穗恒运A(000531)长期恶意停牌,重组目的不清,并赔偿小股东丧失交易带来的损失事件背景:公司筹划出售广州证券股份给越秀金控停牌近三个月,具体详细资料可查公司公告敬请深交所和上市公司公司回答如下问题:1、 公司现在不急着等钱用,而广州证券未来发展可期,为何停牌近三个月都没有披露急于出售广州证券的目的?在互动易上提及此问题,都是含糊其辞,敷衍了事。2、 公司股票停牌前夕,用逐笔成交软件可以看出很多程序性卖盘不断出货,我们有理由信心本次重组的消息已经走漏,我们将要求上级部门核查停牌前出货的机构,有无内幕交易行为?3、 作为一家股份公司,可以在不让实际流通的三分之一股东知道...
非常好 我已经投了深交所 准备再投证监会
越秀和广州国资委的无耻完全超过我们的想象!强烈支持楼主!
向证监会举报!
赞同 支持。
建议楼主辛苦下做两个连接 证监会 和深交所 方便大家投诉 谢谢
对让更多的人举报
如何举一报
最好找枪手写,向西方国际媒体反应中国在广州国资委主导下的这种违反市场经济,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股权转让行为,这样做更容易引起中央高层的关注。
六、承诺: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我已根据楼主内容为基础向中国证监委举报网站进行了举报,大家团结起来,坚决反穗恒运这种极度不负责仼的恶毒行为。
大神挺一下。
向楼主致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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