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是什么意思,是不是交付叫花鸡加盟费多少钱,以后赚钱都是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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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被骗签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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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如何防止加盟被骗?律师叫你识破四大骗局 最近许多网友在华律网法律咨询平台相关加盟问题,如1.公司招加盟商是骗人的吗?2.加盟店首次供货没有按协议供货怎么办?3.某某公司加盟项目是否可信?华律网依据十大常见加盟纠纷,教您识破四大加盟骗局。 编者按:最近许多网友在华律网法律咨询平台相关加盟问题,如1.加盟店首次供货没有按协议供货怎么办?2.公司招加盟商是骗人的吗?3.某某公司加盟项目是否可信?华律网依据十大常见加盟纠纷,教您识破四大加盟骗局。 十大最常见的加盟纠纷依次为: 一、加盟店对于总部所提供的“行销支援与辅导”不满意;二、加盟店对总部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不满意; 三、加盟店对总部的“政策配合度与执行力”很低;四、加盟店对于每月的营业额并不满意; 五、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品采购限制不得自行进货”的争议;六、加盟店对于总部所举办的促销活动不愿意配合; 七、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圈保障范围”的看法分歧;八、加盟店对于总部举办的“教育训练”不配合; 九、加盟店对:每月缴交的权利金与管理费用“有争议;十、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时缴交贷款。 对于很多没有市场经验的创业者而言,往往因为资金、专业知识、市场运作经验等条件的不足,于是选择加盟开店的方式涉足商海。但令人遗憾的是常遭骗局。 加盟骗局之一:不切实际的投资回报率 连锁加盟特许方通过网络和其他广告形式大肆宣传,大吹特吹加盟该项目只需3个月最多半年就能收回全部投资;总部将全面负责员工培训、前期广告投入和统一店面形象设计等工作。但被特许人加盟后却发现,投资成本远不止原先所说的金额,或者宣传的成本只是直接成本而不包含管理费等间接成本,特许人事前的承诺也无法真正到位,做了几年后也无法盈利,甚至可能永远也看不到盈利的希望而宣布破产。 很多加盟项目收回投资往往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如果特许人声称的收益率远远高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其实就值得怀疑了。那么好的项目他怎么舍得以这么优惠的条件转让给你呢? 加盟骗局之二:名为“特许加盟”,实为卖“设备和原材料” 很多加盟项目表面上说是“特许加盟”,而实际上“特许加盟”只不过是一个美丽的幌子,真正的目的是为了高价卖机器设备和原材料。这是目前特许加盟展会上屡见不鲜的现象。等你高价买了他的设备和原材料之后,加盟特许方就逃之夭夭,最后只有加盟者自认倒霉。 如果创业者在考察某个加盟项目时,发现同类型的机器设备在市场上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买进,并且购买机器设备的费用占了加盟连锁金额的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话,你就要当心上当受骗了。 加盟骗局之三:表面上是“加盟样板店”,而实际上是特许加盟商的“托” 一些不法特许人通过前期对几个加盟店和样板店的包装和造势进行内外勾结,让考察者看到表面上生意很红火,而实际上那些客户和对该加盟店赞美的人绝大部分都是特许加盟商请来的“托”。一旦你真的加盟了,特许方就只顾收取加盟费、管理费,你能不能赚钱他就不再管了。 所以,我建议创业者在最终做出加盟决定前,最好多看看同一品牌之下,其他早已加盟的多家店的实际经营情况。除了看总店之外,还要自己随机选择几家加盟店了解情况,同时聘请行家帮助一起通过几天的现场观察,来了解加盟店每天的客流量有多少?营业额大概有多少?是不是真的能赚钱?有句俗话说得好:“磨刀不误砍柴工”,千万不要因为想节省开支而舍不得多花一点代价做周密的前期市场考察。 加盟骗局之四:格式合同陷阱 有些特许加盟店签约时对加盟方承诺,可以全部收购加盟方的产品,同时却用格式合同注明要达到他们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当加盟方生产出产品后,授权方往往以产品没达到质量标准为由拒绝收购,加盟者只能“哑巴吃黄连”。而加盟方签约时因为没有任何经验,无法了解能否可以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且有可能授权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是神仙也达不到的。 创业者在选择连锁项目加盟时,合同是保障自己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不能随随便便就签约,必须花必要的时间将所有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条款仔细推敲,如果觉得自己的能力有限,最好请信得过的相关专业人员协助。 对于初涉商海的创业者来说,除了注意以上陷阱外,优选加盟项目也是至关重要的,其中包括该行业的发展前景、加盟店在同行业的地位和市场占有率、自己对做好该加盟店是否有一定的优势、加盟店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及加盟项目的赢利前景等。 特别是对于餐饮行业的加盟店来说,开店的选址及授权方提供的口味是否符合当地潜在消费者的习惯是不能不认真考虑的。篇二:教你如何在与骗子加盟商的官司中获胜 1 教你如何在与骗子加盟商的官司中获胜 只要不害怕,并且细心点保留证据,你就有机会,与骗子们打赢官司,毕竟,现在是法 制社会,法律只会越来越健全 ?? 很多网友都被加盟总公司骗了,有部分最终追回了被骗后的钱财,但是绝大部分朋友分文未得。这是为什么? ??
我们要学习杨先生,他最终赢得了诉讼,除了律师的努力,法官的公正以外,杨先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也是本案胜诉的重要因素之一。杨先生虽然被骗,但是他保留了加盟过程中所有的证据材料,所以原告的证据充分,再一点,杨先生能够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为其赢得了时间,最终能够胜诉并挽回损失。其实,诉讼并非想象那样复杂! ??
只要不害怕,并且细心点保留证据,你就有机会,与骗子们打赢官司,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只会越来越健全。 ??
请看:加盟被骗后怎样打官司:一个如何与骗子维权的完整纪实 ??
一、梁律师,我被骗了! ??
梁律师,我被骗了! ??
一上班,接到一个咨询电话。 ??
您好,请问梁律师吗? ??
我是,您是哪位? ??
梁律师,我被骗了!您看我该怎么办才好? ??
对方的声音非常急促而紧迫。 ??
您慢点说,具体是什么问题,把问题简单叙述一下,这样我才知道如何帮您。 ??
我姓杨,是一个记者告诉我你的电话。我加盟了二元超市店,但是他给我的产品都是次品,从我这够买商品的很多消费者都退货了,我实在无法经营了,但总部又不允许我退出,仅同意退我部分货物,不退我加盟费。除非我找到下一家加盟商,把我的店转让出去才行,这让我去哪儿找?店面是我租的,一天租金很贵呢,我拖不起啊,我该怎么办呢??如果起诉的话我能不能赢? ??
虽然他说的不太具体,但我明白他遇到的问题了,这又是一起被骗加盟费的案子!我对他讲,如果诉讼,关键要看证据,我现在还没有看到你的材料,还不确定能不能诉;我要求他带齐所有加盟资料来我们律师事务所面谈,包括合同书、收据、发票、经营手册、开店手册、员工手册、货物样品、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收据或者发票等等,一切与加盟有关的书面材料,先做一下案情分析,然后再出具法律意见,仅是电话交流无法做出判断。然后我和杨先生约好明天在我们律所见面。 ??
近几年因加盟而受骗的案子很多。加盟商从电视、网络上看到相关报道,轻信特许人(总部)的虚假承诺,签订对加盟商十分不利的合同,然后缴纳加盟费或者服务费,再订购大量价高质次的货物,收到货物后,加盟商这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加盟服装的,衣服不是过时,就是粗制滥造;加盟饰品的,饰品却不合时宜,丑陋不堪,很少有人购买;总部公司一般同意给予换货,但是换来的货物和以前的一样劣质,还要自己搭上运费;但总公司一般不予退货,如果退出加盟,一切费用概不返还!遇到强硬的,到总部公司去闹的,退一部分加盟费,但大部分损失却由自己来承担!部分加盟商自认倒霉,而不诉讼,认为自己无法和那些大企业抗衡,认为那些企业和法院有关系,从而放弃诉讼,其实这是受中国司法界所谓潜规则的影响导致的,但愿杨先生敢于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二:杨先生的加盟过程 ??
第二天上午,杨先生如约来到律师事务所,我给他倒了杯茶,他让我看了加盟的相关材料,并详细讲述了整个加盟过程。??
杨先生今年29岁,山东人,已经在北京打工七年,也有一些积蓄,但自结婚,生子后,生活有些压力,从亲朋好友那借来一些钱,打算自己开个店。2008年春节过后,经常关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寻找投资项目。其间,他去武汉考察过新型燃料项目,感觉项目很假,也考察过电话充值卡项目,其实就是传销。2008年3月份,在网易上看到了关于二元超市加盟的采访报道,这篇报道让他感觉很真实,项目也很有吸引力。他通过网络继续搜索相关的资料,他发现不仅网易进行了报道,搜狐、新浪、人民网、腾讯网等大型门户网站均有相关的报道,如此以来,让他觉得这样项目更具有投资价值了。 ??
为谨慎起见,他还亲自到该公司的总部去考察。该公司的总部办公室设置在北京一幢高档写字楼内,办公面积很大,租金不菲,看起来很有实力;而公司的业务经理也相当热情,虽然他仅想加盟一个便利店,但是他们仍然把杨先生当作大客户看待,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状况,全国各地的加盟商数量,二元超市的市场前景,一旦加盟如何赚钱等等,还交待他们公司是北京为数不多的几家在商务局备案的企业,而且他们公司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了注册申请,并且商标局已经受理。考察完毕,杨先生对该公司以及该项目都十分满意,做出了初步投资的意向。杨先生通过房屋中介找到了一处门面房,总部派人进行了查看,并认为可以作店面。杨先生一提到这个门面房就特生气,因为在整个加盟过程中,房屋租赁费占到他损失的一半以上,而且这个位置并不适合经营二元超市,该门面房位于北京三环内的一个中档小区附近,租金相当高,半年租金就四万多,而附近的居民一般都是白领,他们并不怎么光顾二元店。但是总部派人协助选址时,却认为这个位置很好,现在想来,总部为骗取加盟费不惜任何手段。 ??便利店的地址定下来后,杨先生到总部正式签订了合同,并缴纳了品牌服务费9800元,并根据总部要求第一次订货10000元,全部打进总部指定的个人账户。自此,杨先生满怀激情地开始了创业之路,按照总部要求,对店铺进行了装修,购买了货架,装上灯箱,想到自己马上成为老板,以后可以让妻子和女儿生活得更好,那感觉非常好。终于盼到总部发来的货物,看到货,我有些失望,因为这些货和我在总部展厅看到的不一样,粗糙多了!杨先生如是说!虽然就这个问题问过总部,但总部的经理说,先销售着,如果销量不好,再调换。但开业以来,杨先生的便利店就没什么销量,即使销售了几件,还不时有消费者前来退货:儿童带的手表使手腕过敏;闹钟根本不响;小台灯不亮,诸如此类的问题不断,而且杨先生自己也发现产品质量存在一些有问题,护肤品过期,女孩饰品掉粉末, 这简直让杨先生无法经营,产品如此差,附近小区的居民谁还会来光顾!谁还会信任这家超市!经营十天后,杨先生实在无法再继续下去了,客人越来越少,再这样下去亏损更大。杨先生直接向总部要求退货,返还加盟费,总部仅同意退货,但不同意返回加盟费,因为根据合同规定,只有不断进货才可以返还加盟费。最后仅退了部分货物,总部以其他货物影响了二次销售,而不退,其实很多货物包装都很完整。杨先生很无奈,他仔细看了合同,根据合同规定却是他违约了,但是他感觉自己是被骗了。我现在的损失都已经五万多了,还不包括间接损失,这段时间我什么也没做!杨先生现在非常后悔当初的决定。 ??
杨先生的加盟过程,和其他受骗的加盟者遇到的情形是一样的。加盟前,他们一般都是受到盟主(总部)在正规媒体发布的虚假的、夸大的不切实际广告的影响,在考察时,又受到业务经理花言巧语的欺骗和许诺,利用展厅样品的障眼法,最后引诱你签订合同,特别是这份合同简直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缝隙的网,而且让你有苦说不出,明明是吃亏但根据合同却是自己违约!杨先生真的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来看一下杨先生都带来哪些证据材料吧。 ??
三、诉讼的证据材料??
梁律师,你认为我这个案子能不能胜诉? ??
这是当事人经常问我的一个问题。我不会给当事人承诺这个案子能否胜诉,因为一个案子能否胜诉由多个因素决定的,特别是在中国目前的司法现状下,我认为律师不能轻易对当事人保证或者承诺此案必赢之类的话,否则,就是对当事人的不负责。 ??
我对杨先生说,先看一下证据。杨先生是个细心的人,他保留了所有他与总部之间发生往来的所有书面资料。 ??
首先看一下与加盟相关的证据材料:《终端产品销售合同书》、服务费收据、宣传手册、发货清单、开店手册、员工手册以及部分产品。 ??
我仔细看完合同后,发现这份合同的确是经过专业人士制作,合同各条款十分严密,而且合同内容对杨先生十分不利。总部和杨先生之间明明是特许经营关系,杨先生是总部的加盟商,但在这份合同上,双方变成了销售关系,特许经营合同变成了《终端产品销售合同书》;在合同中还有一款,明确注明本合同不是特许经营合同;加盟费也变成了服务费;该合同还规定,除了进货返还服务费外,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退还服务费。从合同上几乎找不到对方违约的地方,杨先生自己看完合同后,反而感觉是自己违约。对于合同,我们先暂且不谈,再看其他的证据。 ??
总部给杨先生开具的服务费收据,金额为9800元,交款人栏署名为杨先生,上面盖有总部的财务章。这份证据和合同相互印证,证明总部公司收取了杨先生服务费(实际上是加盟费)。 ??
关于宣传手册,这个问题就大了,刚才我们一起浏览了总部的官方网站,手册的内容和网站基本一样。宣传手册内把总部公司描述成为一家十分有实力的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然而在总部提供给杨先生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面,十分清楚表明,该公司2007年才成立,睁眼说瞎话!手册还吹嘘公司又是去国外考察,又是约请国内专家论证,最后得出结论小型超市有上百亿的市场,利润空间十分巨大;而且其公司的品牌运作得更是相当成功,单店一年就可盈利20万,这还是保守估计,看到这些让我想起《大腕》里的台词。就是这些不切实际的宣传,仍然蒙蔽了很多不明真相的加盟商。 ??
关于订货单和产品。经过杨先生前期与总部的协商,总部已经将部分货款退给你,并收回大部分的货物。杨先生拿来的几件产品有的完好无损,但是总部仍然拒绝回收;有的产品属于三无产品,没有生产日期,没有生产厂家,没有生产许可证;其中竟然还有奥运产品福娃挂件,未经许可竟敢公然销售奥运特许产品,这是明确禁止私自销售的,一旦被工商行政部门查到将面临高额的行政罚款。杨先生说,他去考察的时候,总部展厅的产品都很新颖,质量也好,而且价格便宜,而签合同后,然而总部发来了如此多的垃圾产品,让他根本无法销售。 ??
关于开店手册、员工手册和授权书。这些材料可以说明双方之间是特许经营法律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产品销售关系,而总部却在处心积虑把特许经营伪装成单纯的产品销售,就是为了规避《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因为通过我的进一步审查,总部根本不具有开展特许经营的资质,其大力宣扬的品牌(商标)还没有获得国家商标局的核准,单这一点已经违反的《条例》的规定。而且总部在多处违反了《条例》的规定,包括该公司没有在商务部备案;没有直营店;自开业至今还不到两年,就发展加盟商;更没有按照《条例》的规定向杨先生披露相关信息等等。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总部公司就开始招商,向杨先生收取服务费(加盟费),颁发授权书,要求加盟店统一装潢,统一形象,统一标识等等,违规操作,骗取加盟费。 ??
其次,关于杨先生的经济损失。除了加盟费和货款外,杨先生为了开店,通过中介租赁了门面房,并进行了装修,并购买灯箱、货架等开店必需用品,以上事实都有相关的证据支持。杨先生提供了与中介公司签订的中介合同,中介公司开具的中介费收据7000元;杨先生与房东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这份合同与中介公司的合同可以相互佐证。因杨先生的仅仅营业十天,为了避免更大损失,杨先生不得不中断合同,缴纳了违约金和房租,共计2万多元。另外,杨先生为了开店,进行了装修,装潢,并购置货架,安装灯箱,都支付了一笔费用,以上所有花销都有相应的收据,这些都可以作为杨先生的经济损失向对方主张。 ??
通过审查分析这些证据材料,我认为杨先生可以起诉,至于是否能够完全胜诉,我不敢保证,但是我会尽力为杨先生争取最大利益。 ??
四、并不适用违约责任 ??
针对此案,是依据什么提起诉讼呢?我问自己。 ??
杨先生和总部之间的关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该案肯定从契约角度分析。关于合同,在法律上有多种救济措施,杨先生可以提违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甚至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但是以不同理由提起诉讼,其所需要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不同,诉讼难度也不一样,其判决也不一样。哪一种最能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就用哪一种救济措施。 ??
如果以对方违约为由提起诉讼,显然对杨先生十分不利,首先,这份合同是对方制定的,关于自己的责任规定的很少,其次,对方也没有违约,而合同中的条款主要是为制约加盟商退出,除非你严格按照合同履行,否则就构成违约,进而承担很重责任。在此进一步说明,限于对法律的了解程度,很多加盟商总是从违约角度考虑,一旦认为对自己不利,就主动放弃了诉讼,其实对于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有很多救济措施,而不仅仅是违约。 ??
杨先生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总部公司并没有按照《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杨先生披露相关信息,比如其直营店的分布情况,其商标是否注册的情况等等。但是如果杨先生以此作为维护个人权益的法律依据的话,他虽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他的其他损失,难以得到最全面的保护。 ??
杨先生还可以主张合同无效,通过上面分析,总部公司并没有直营店,而且开业还不到两年,还没有注册商标,根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总部根本不据有开展特许经营的资质,已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杨先生和总部之间的签订的合同应属于无效合同。但是总部公司是在《特许经营条例》生效之前就已开展特许经营,而且杨先生和总部签订合同的时间在2008年3月份,根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在2008年5月份之前开展特许经营的企业可以没有直营店,也可以经营时间不足1年。因此以合同无效为由提起诉讼,其理由仍然不很充分。 ??
杨先生还可以以总部隐瞒重大事实,对其欺诈为由要求法院撤销双方签订的合同。经过我仔细分析,总部对杨先生的欺诈有三个方面:宣传上面的欺诈、产品的欺诈、隐瞒重大事实。在宣传上的欺诈问题比较突出,上面已经分析过,无论是总部的网站上,还是宣传手册上,总部夸大利润,虚构事实,严重误导杨先生的意愿,致使其加盟;在产品上面,也有不容质疑的事实,对方将伪劣的奥运特许商品,未经授权就提供给杨先生;将一些三无产品、粗制滥造的产品提给杨先生,这些产品都无法销售,这显然是一种欺诈;根据《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总部应当披露相关信息,而没有披露,实际上就是隐瞒了重大事实真相,以致误导了杨先生加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同时杨先生的其他损失也可以要求总部给予赔偿,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经营加盟店,必然要租赁店铺,并装修,装潢,因此总部利用欺诈手段使杨先生签订加盟合同与杨先生的损失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总部应当赔偿其经济损失。 ??
经过我的解释,杨先生同意我的诉讼策略,决定委托我诉讼,并当场签订委托协议书,同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剩下的事情就是律师的工作了,我将尽快做好诉讼准备,尽早为杨先生挽回损失。 ??
五、总部主动和解 ??
梁律师,总部打电话让我过去谈谈,你看该怎么办?有一天,杨先生打电话给我。 ??
办完委托手续后,我尽快着手诉讼工作。到工商局查询被告的档案信息;然后查询被告商标的注册情况;整理证据材料,并起草起诉状。经过和杨先生协商,我们提起的诉讼请求共有四项: ??
第一、请求法院撤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终端产品销售合同书》; ??
第二、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服务费(加盟费)9800元和货款3500元; ??
第三、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22621元 ??
第四、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本案诉讼费。 ??
立案半个月后,法院电话告知开庭日期,接着被告(总部)就给杨先生打电话,约他到公司去谈谈。我知道肯定是总部打算私下和解,我告诉杨先生尽管去谈,不要和他们争执,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只要退还加盟费,并赔偿损失就答应和解,并撤诉,否则暂时不要答应他们,回来后我们再商议。 ??
第二天上午,杨先生去被告公司商谈,不到10点,杨先生打电话告诉我:他们一点诚意也没有!据杨先生讲,双方仅谈了不到五分钟,他仅见到被告的业务经理,他们让杨先生撤诉,答应返还杨先生加盟费,但不同意赔偿任何损失,而且态度十分傲慢。杨先生直接回绝他们的和解方案,表示一定会诉讼到底,彻底揭露他们骗子的面目! ??
我很理解杨先生的心情,作为总部他们实际上采取了杀鸡取卵的欺诈手段,为了从加盟商那骗取仅万元左右的加盟费或保证金,却导致加盟商损失数倍加盟费的损失,而且这些钱大都是他们辛苦打工或者多年积蓄而来的,而当得知自己所加盟的项目其实仅仅是套取钱财骗局,这种精神上的伤害令他们更为痛苦! ??
我对杨先生讲,我们第一个诉讼请求已经达到:要求被告返还加盟费。我们可以将双方这次和解的情况告诉法官,这样法官心中有数。而且开庭后,法官会主持调解,赔偿数额应该不会低于加盟费,即使判决,法院也会支持返还加盟费。虽然被告不够诚意,但是通过诉讼我们已经使他退步。我也清楚,被告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他们以为自己的合同无懈可击,但是他们想错了,再完美的骗局最终也会被揭穿! ?? 六、第一次开庭 ??
杨先生,明天上午9点在34法庭开庭,不要迟到!我给杨先生打电话叮嘱他别忘了开庭。 ??
终于到了对簿公堂的时侯了。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提前半小时到达法庭,被告仅委托一名律师出庭。因该案适用简易程序,仅有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法官按照审判程序依法公开审理。 ??
首先我代表杨先生宣读起诉状,并进行举证。我向法院提交了十九份证据。 ??
第一份证据:被告的营业执照,证明被告是适格的主体,并同时证明被告的欺诈篇三:加盟开店看八大骗术防止被骗 加盟开店看八大骗术防止被骗
12:35:42.0 来源:互联网 安心快讯:加盟市场混乱,“精准定位”于创业人群的各类诈骗事件存出不穷,“百万富翁不是梦”“千亿市场等你赚”“零风险、大事业”……一大堆广告吹得天花乱坠,也使很多创业者晕头转向,最后上当受骗、损失惨痛,有的甚至血本无归,如何擦亮慧眼识别“陷阱”成为创业的关键问题。据一般诈骗行为有以下八种,只要遇到这八种情况创业者就必须赶快躲避。 一、虚张声势骗取加盟费/品牌使用费/管理费 这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手段,特许方往往会将自己包装得非常漂亮,请名人做个代言,宣称企业有多大实力,披着跨国集团或国际连锁机构的外衣,运作规范、体系完善、产品畅销、钞票好赚……,并且投入大量费用在媒体上大肆宣传,找上一些所谓的加盟商当“托儿”,营造一种极为火爆氛围。待头脑发热的创业者交纳高额加盟费后,便不闻不问、放手不管,更恶劣的干脆卷钱走人。 防范小贴士:除非是运作非常成熟、品牌信誉良好如肯德鸡之类的超大品牌,收取加盟费或品牌使用费/管理费是必须的,一般是不收的,如果对方强行收取加盟费就要十分警惕了。 二、挂羊头卖狗肉样品和实货不符 特许方广告宣传的商品以及展厅里展示的商品都具有以下特性:品质好、功能全、规格全、价格低,但等到加盟后实际进货时才发现,实货和样品相去甚远,有一些甚至是从批发市场倒来的商品换个标签,这在服装、饰品一类的“几元童装”“几天饰品”等加盟店中屡见不鲜。 防范小贴士:不要被其精心布置的展厅所迷惑,最好到其运营的实体店进行一番实地调查,一切就都真相大白了。 三、假道伐虢名为加盟实则卖设备或伪劣商品 经常会看到一些诱人的招商广告,如“只要十万加盟费,赠送(转 载 于: 在 点 网)价值二十万的设备和铺底商品”,实际上加盟费要远远高于设备、铺货商品和装修费用的实际价值;也有的不收取加盟费,只要购买其一套设备即可免费加盟;但不管哪种方式,都只相当于加盟商高价从其购买了一些设备或产品而已。 防范小贴士:需深入了解该行业特性,尽量熟悉设备及产品信息,对费用及对方承诺的支持进行综合评估,如对方宣称的和自己调查掌握的相差较大,建议规避。 四、设置合同陷阱骗取订金或设备押金一般特许方会把加盟门槛儿放得很低,宣称不仅可以免费加盟,还可以免费支持应用设备及物品,并以签约订金或设备押金为名收取一定的费用,承诺正式签约或做到多少销量以后可以部分乃至全额返还,实际上履行签约或完成其销量目标几乎是不可能的,对方则以未能履约或未能完成销量目标为由,将加盟商订金或押金据为已有;还有的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戏,如“公司首批货后按照折扣价供货”(很多签约者未仔细推敲以为从首批货起都是折扣价进货的,结果首批货就砸手里了)。 防范小贴士:不要草率签约,应对合同条款需要逐项进行推敲,仔细研究其约束条件,并对自身经营能力、市场潜力以及竞争对手经营状况进行客观分析预测,以免落入合同陷阱。 五、加而不盟权益无保障 为了保障加盟商权益,特许方应起到的“盟主”管理作用,应设立规范的市场规划和管理体系,不能盲目发展加盟商,但有的却是“来者不拒”“给钱就行”,从而使加盟商处于进退维谷的尴尬境地。 防范小贴士:签约前首先要了解清楚对方的市场规划以及管理能力,并且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已方的权益保障和对方的违约责任,以便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后追偿时取得主动。 六、流氓无赖骗你没商量 有些骗子干脆也不玩什么技术含量的骗术,直接赤的行骗,不要任何加盟、品牌费用,也不用押金、保证金,只要付20%货款即可发货,等你真的预付了货款才发现根本不可能如期拿到货或者数量不够,对方会以种种借口要求你追加货款,最后越套越深。 防范小贴士:仔细审验对方的各种证件手续是防范手段之一,另外实地考察其实力、规模以及实体店则是更为有效的防范手段,再者利用网络等渠道搜索一下看有无关于对方的评价信息也可以做一参考。 七、开店筹备谨防租房诈骗 除了防止加盟陷阱外,开店时还要预防租房诈骗,如:“二房东”假冒房主身份实施“租房”诈骗。即案犯先付少量租金租下一套房子,然后假冒房主身份将房子租给别人,并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然后携款逃跑。 防范小贴士:在租房时一定要检验房产证和房产证上的房主的身份证,只和房主(或取得房主书面授权)谈是我们一定要遵守的第一准则;再有就是对的条款(包括房租、水电气维修费用、动迁补偿等)逐条推敲是必要的。 八、营业期间谨防钱币诈骗 虽然电视等媒体经常会进行报道,但此类诈骗仍时有发生,骗子利用店主或店员马虎大意,在购物找零时采用调包等手段,进行钱币诈骗,尤其是一些人多人杂的商店更是骗子的重要目标。防范小贴士:这类诈骗相对容易防范,只要提高警惕、认真查验,骗子是很难得手的。
加盟开店除了预防诈骗外,选择行业和品牌更为重要,同时要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深入了解,并结合个人的资源、特长,才能大大提高创业成功率
近段时间缕缕曝光一些加盟商行骗的报导,他们的骗人手段和特征如下: 1、 找这些加盟的都是一些想创业但是没有什么经验的年青人。所以这样的人群是受骗的高发人群。如果你是这一个没有创业过的人,又是一个年青人,又想加盟一些网络上看到的项目的。都请小心小心。 2、 这样的加盟项目都会把网站做的十分的好看,十分的精美。爱美之心人人都有。 3、 这样的网站上的内容都十分的吸引人,不是说暴利就是就是说零风险不然就是说回收成本的时间很短。 4、 有收保证金的情况:有一些加盟商他们说不收加盟费,有收保证金是因为要确保加盟商可以按照公司所谓的划分区域经营。保证金并且承诺有退还,退还的方式是以货物的方式。如果加盟了,他们说的可以退还保证金的条件可多了。不是说你违约了,就是你的销售金额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总之会千方百计不让你那么容易到得保证金,还是以货物的方式返还。 5、 有收加盟费的情况:有一些加盟商他们说收加盟费可以得到什么公司赠送的产品。比如是一些开新店里公司的海报,衣架,广告牌,电池等。但是加盟费比这样增送的东西相比高多了。如果说加盟少也就算了,有一些公司就是专业骗加盟费的,动不动就是几万的,这样的更要小心。这样的公司增送什么样的东西会值这几万呢? 6、 还有一些是不收加盟费也不收保证金的,承诺销售不了的产品可以百分百换货。这样的公司是比较好的了,骗的比较少。但是他们就要求第一次进多少的货,这样的进货量还是不小的三万或是五万。还说这样的进货是可以百分百换货的。但是你一进了他们的货,不好销售,换什么样的货呢?就是不是你可以说的了。可能换一些更不销售的货,你再去换,多换几次,他们的态度就不一样了,多来几次你也没有精力去换了,而且每次换货的费用都是你出,钱没有赚到几个,但是运费却出了不少。有一些加盟公司和一些运输公司和快递公司说好了,运费是一人赚一半,本来运到某处只要三十,由于是提付或是到付的方式就可以顺理成章提高运费变成六十。多出的三十元就是加盟公司与运输公司一个赚一半。 7、 你如果看了他们的网站想了解一些他们加盟的理事项,打电话到公司,他们不会等你问什么就说你如果有兴趣就来公司考察吧。你们想一想,到了他们的地盘,就是他们做主了。怎么骗都是正常的。所以如果有这样的公司说你最好来公司看一看,这样也要小心了。可能你到了他们的公司不会加盟但是宝贵的时间和路费也不少呀。 8、 如果你小心一些,问他们有没有什么成功的加盟店,在什么地方,有没有电话,他们就不会告诉你,统一的回答方式就是来公司现场考察,要不然告诉你的就是离你比较远的,他们的目的就是不想让你去看,不想让你从其他的方式了解他们的情况。但是你如果真的想了解我有一个方法就是你可以到淘宝网上,相信一定可以找到这样的加盟店在网上销售。你就可以找到他们的加盟店,再打电话问一问。我这次走了许多加盟店就是通过这个方式找到的。 9、 你如果真的到了那个公司,说明这个招商人员在电话中的态度和诚意是比较好的,你才会去。但是你也要小心。要从几个方面了解这个公司的实力。第一货物的品质,第二货物的价格,第三公司的经营执照。如果你想加盟某一项目,千万不要只看一家,这是你一定失败的原因。 10、 如果你要加盟某一个项目千万不要交一分钱以上的金额给这个公司,不然你一定死定了。当然要交的话,一定要交给你确信是没有问题的公司。 11、 按照国家的一些法律,要做加盟的公司,一定要有自己的直营店,如果没有。你根本就不用考察什么了。就是假的。就是违法的,你就可以直接找他们所在的当地工商局,举报,说不定还有奖励呢!!!
加盟 如何防止被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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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早晚都会显露尾巴。但是有很多加盟商说他们在整个加盟过程中都没有发现加盟骗子的破绽。有些加盟商甚至加盟后,开了店铺直到生意惨淡关门,都不知道能否受骗。其实我们加盟时分多一个心眼,多问一些问题,骗子嘴脸会暴显露来的。 我们在帮加盟受益者维权过程中发现骗子共有特征: 1.网站做的很美丽。连锁加盟骗子会把他们的网站做的很美丽,基本都有网上选货功能;而正规加盟公司一般没有晚上选货功能。 2.电视台做广告。骗子喜欢在全国各省市卫视频道做广告,栏目一般都是招商广告。正规加盟公司一般做的是品牌宣传广告,非招商广告。假设你去调查时分,公司给你说他们品牌在电视台做广告,你一定要区分他们是做品牌宣传广告还是招商广告。 3.网络炒作。大家在百度上搜索一个品牌时分,会搜索到很多很多后果。假设是加盟骗子,百度、谷歌上搜索他们的品牌会看出&尾巴&。 (1)网站上所发布的文章工夫很集中。假设一个骗子公司预备开个加盟公司,6月1日倒闭,那么可以查看搜索引擎相关文章,我们会发现公司所发的文章的工夫基本都在6月前几天和以后发的。 (2)为什么28网,3158网和U88等招商网站的文章没有发布工夫。骗子公司都是一段工夫疯狂炒作品牌,工夫非常集中,招商网站取消了发布工夫,就不会让人怀疑这些品牌是炒作的。 (3)假公司都上招商网站。大家可以在招商网站看下下面的招商项目,简直没有你知道的品牌。4.展厅的样品物超所值。在调查时分,你会发现展厅的货质量非常好,价钱新奇便宜。很多调查者以为真有这么好的事情,而根本没有想到这是吸引你的圈套。5.不告诉其他加盟商运营状况。骗子公司经理会给你讲已加盟的加盟商生意怎样好怎样好,但是当你提出取得他们联络方式,实地调查时分,他们就不会告诉你。一般回绝理由:加盟商的材料是公司的机密,加盟商的隐私;还有一种状况,你交了加盟费后才让你去看实体店铺。交了加盟费后你就任他们宰割了。所以我提示加盟商,你在调查时分一定要紧握RMB,要一切调查完,再决议能否出手。 以上5点是骗子公司共同特征,假设你再加盟前按照这个方法做,一定能辨认骗子。 骗子手法多,而且随时更新!有些骗子公司会冒充外国品牌,国际公司。调查时分慎重! 现在很多公司总部打着特许加盟连锁的幌子骗取广大加盟商的钱财,致使加盟商血本无归,债务累累,造成夫妻不和、家庭矛盾升级,甚至产生轻生念头。当加盟商受骗找到加盟总部质问其欺骗行为、要求退还加盟费和赔偿损失时,总部总会以种种理由狡辩,并拿出了你当时并未在意就随便签署的内容和总部承诺毫无关联的警告加盟商不要违约,等等,你才发现加盟内容都是些模糊条款、不公平条款甚至很多霸王条款,对你是十分被动和不利的,这时侯加盟商们对加盟总部的恶劣欺骗行为感到既是无比的愤怒又是万般的无奈,大多数加盟商选择了做沉默的羔羊,只得任人宰割,对加盟商的遭遇不得不令人痛惜,对于加盟总部违反社会道德和法律的强盗行径让人无比的愤怒。为了防止这一幕幕的悲剧再次发生,请加盟商朋友们准备加盟某个垃圾品牌(当然总部总是吹嘘自己的品牌是如何如何的好了,不要相信)时,务必要慎之又慎啊。不管你是在央视还是各省市的卫视或者是在大媒体、互联网上看到的令你向往的发财加盟广告,请你首先保持清醒和理智的的头脑,结合现实社会的真实情况,要意识到这类广告宣传所具有的巨大的虚假性、误导性。如果你有一定要加盟不可的强烈念头,请你要求加盟总部将其广告宣传的内容务必要写入你们的合同中去,以防止总部耍赖。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加盟总部要求加盟商在签合同之前交费,请你要注意了,一定要慎重。按照程序,只有签订了合同才可以交费,因为合同中对交费情况有个规定。而且你在交费前签订合同可以和加盟总部谈判合同内容,把你的要求加进去;如果你交了费再签订合同,那总部就不给你谈判合同签订的机会了,合同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你毫无选择余地了。
为了依法维护广大加盟商的合法权益,防止被骗;为了帮助受骗后的加盟商索回加盟费和损失,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成立了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法律业务部,专业办理特许经营加盟连锁法律纠纷,依法为加盟商维权。我们服务有两项:一、对于打算要加盟的加盟商,接受加盟商委托后,调查公司总部的情况,判断其特许加盟的真假,代理其与公司总部谈判,签订尽量公平合理的合同,完善一些手续,监督总部认真履行合同。二、对于已经上当受骗的加盟商,接受委托后,与公司总部进行交涉、发律师函,讲明利害关系,要求其和解,退还大部分加盟费以及一些机器设备款、货款等;如果公司总部拒不退款,立即制定诉讼方案,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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