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在职职工在职可以提取公积金吗需要什么材料,详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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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及长春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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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扩展
  长春对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了变化,请提取职工按照新政策组织提取材料,避免提取时由于要件不全导致提取业务不能正常办理。本专题介绍2015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及长春公积金提取条件。内容有长春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长春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2015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长春公积金提取条件是等。
2015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与长春公积金提取流程  2015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与长春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本实施细则第四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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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积金提取条件与长春公积金提取材料  对于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携带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的公积金卡(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或者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全款买房提取公积金必须是在具备提取条件后12个月内,同时总提取金额不能超过总房款。这是长春公积金提取条件与长春公积金提取材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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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专题信息收集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如内容涉及您的权利,请尽快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清理删除,谢谢合作!【编辑:zhu】用于购房类提取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只适合于购买长春市管辖范围内的住房,或外地户口职工购买夫妻双方其中一人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如职工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十二个月以上,但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A、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
条件限制:产权证更名过户一年之内
所需材料:产权证、契税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如单身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注意事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也不能超过公积金帐户总额。
B、购买新房提取公积金:
条件限制:购房合同或购房发票在一年之内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如单身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注意事项: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和公积金帐户总额。如已超一年,可在产权证下发一年内提取,所需材料与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相同。
条件限制:如为商业贷款还款,两个月以后方可提取
所需材料:购房合同(新房)或加盖已“抵押”字样的产权证(二手房)、银行借款合同、两个月还款明细、夫妻双方身份证(如单身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储蓄卡、加盖单位公章的提取申请表
注意事项:每年只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应间隔十二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额度为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还本付息额。
非购房类提取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只适合于购买长春市管辖范围内的住房,或外地户口职工购买夫妻双方其中一人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如职工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十二个月以上,但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职工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所需材料: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达到退休年龄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2)、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所需材料:职工死亡证明和提取申请人具有合法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3)、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
所需材料:
a、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
b、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
c、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提供法院宣告单位破产的裁定书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备案,职工提取时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
所需材料: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注意事项: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后,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提多可提取到余额的百元部分,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遇到以下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中所列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
所需材料:县(市)区以上医院住院病例、医疗付费专用票据、与职工本人关系证明
(2)、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所需材料:就学前提取提供录取通知书和缴费通知,就学年度提取提供交费专用票据,同时提供与职工关系证明
(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
所需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住房被拆迁,无经济能力支付回迁安置费用的。
所需材料: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合同)或房屋调配证明、全额交款发票或收据
注意事项:应在事件发生后十二个月内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出具《提取人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证明》,经中心核实后办理,提取额不得超过个人付费金额。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所需材料: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城市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卡)
注意事项: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不受限制。
租房类提取
(1)、职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所需材料:公有住房使用证、家庭收入证明、当年全部房租支付凭证
注意事项: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出部分房租。
(2)、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
所需材料:非本市身份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
注意事项: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2、未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提取,经调查核实后二年内申请提取的;
4、赠与、继承等未实际发生住房消费支出的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5、购买既非本管辖区内,又非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住房的。
1、自申请日期起必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男士65周岁、女士60周岁。
3、新房最多可贷30年,最高贷款上限80万;二手房贷款房龄加贷款年限不能超过29年,最高贷款上限70万。
4、公积金贷款审核缴存基数,自申请之日起向前推算6个月,将借款人(本人及配偶)在此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平均数作为借款人(本人及配偶)的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此推算借款人家庭月工资总收入,月还款额从应小于或等于借款人家庭(本人及配偶)月缴存基数的60%。
新房首付比例为总房款30%以上,二手房房龄在10年以内的首付为评估价30%以上,房龄在10年以上的首付为评估价40%以上,执行基准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3.75%,五年以上4.25%。
无论新房二手房,二套房首付比例均为总房款或评估价的60%以上,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1倍。
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1、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的孩子)目前暂无住房,申请购买住房的。
2、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
以下两种情况可以申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1、拥有1套住宅的职工家庭,但商业贷款尚未结清,再次申请购买住宅的。(如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2、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
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贷款。
备件材料:
(1)身份证:(借款人及配偶)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3)结婚证:(未婚的需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
(4)购房合同: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5)借款申请表;
(6)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7)工资收入证明;
(8)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9)首付款收据。
地址:二道区远达大街与长新东路交会处
面积区间:52-128平方米
售楼电话:11
地址:二道区东南湖大路与世纪大街交会
面积区间:45-144平方米
售楼电话:99
地址:汽车区长沈路2488号汽车广场南侧
面积区间:3期60-90平方米
售楼电话:77
地址:汽车区长沈路与高尔夫路交会处
面积区间:59-117平方米
售楼电话:77
地址:前进大街与金宇大路交会西行500米
面积区间:70-135平方米
售楼电话:55
地址:高新区南四环与创信街交会
面积区间:88-122平方米
售楼电话:55
地址:宽城区小南街60号
面积区间:68-95平方米
售楼电话:88
地址:净月区新城大街与飞虹路交会处
面积区间:80-166平方米
售楼电话:55
买方备件: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取,证明有效期最长不超三个月)、信用报告(夫妻双方需要带身份证到金融大厦2楼人民银行办理)、单位开具的收入及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卖方备件: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明、离婚后未再婚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民事调解书)、房产证原件、原购房契税票。
地址:汽车区锦程大街与振兴路交会
总价:42万 (可按揭)
面积:61.7平方米
户型:2室1厅
楼层:3楼/共6层
装修:中等装修
权属:产权(已过五年)
朝向:南北通透
电话: 石女士(个人)
地址:绿园区锦西路7号
总价:45万 (可按揭)
面积:65平方米
户型:2室1厅
楼层:6楼/共7层
装修:豪华装修
权属:产权证(已过五年)
朝向:南北通透
电话: 孙先生
地址:朝阳区红旗街西四胡同
总价:50万 (可按揭)
面积:68平方米
户型:2室1厅
楼层:5楼/共6层
装修:中等装修
权属:产权证(已过五年)
朝向:南北通透
电话: 郭先生(个人)
地址: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会
总价:67万 (可按揭)
面积:90平方米
户型:2室2厅
楼层:2楼/共5层
装修:精装
权属:产权证
朝向:南北通透
电话: 闫先生
地址:光谷大街与飞跃路交会
总价:73万 (可按揭)
面积:97平方米
户型:2室2厅
楼层:12楼/共17层
装修:精装
权属:产权证
朝向:南北通透
电话: 闫先生
地址:新竹路与青浦路交会,诚信驾校院内
总价:46万 (可按揭)
面积:70.2平方米
户型:2室1厅
楼层:4楼/共5层
装修:精装
权属:双证
朝向:南北通透
电话: 张先生(个人)
地址: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春城大街交会
总价:70万 (可按揭)
面积:89平方米
户型:2室2厅
楼层:6、7跃(无斜顶、赠露台)
装修:豪华装修
权属:产权证(刚过五年)
朝向:南北通透
电话: 崔先生
地址:绿园区春城大街与锦西路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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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83平方米
户型:2室1厅1卫
楼层:6楼/共7层
装修:中等装修
权属:产权证(已过五年)
朝向:南北通透
电话: 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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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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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四)与单位解除&#47,同时提供,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向职工所在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建造: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的。 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八)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收入证明、失业证,除按十四条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外; 2;公积金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提取额不得超过个人付费金额、子女。单位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或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审核不严的; (四)与单位解除&#47,商业银行贷款的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终止劳动关系的,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施行,提供与单位解除&#47,应同时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 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未再就业的,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购买公有住房的。配偶提取的、遇到其他突发事件、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合同)或房屋调配证明、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八)承租公有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提供县(市)区以上医院住院病例。 第六章 提取监督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八),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子女或父母患有《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中所列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 (十)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全额交款发票或收据、住房被拆迁;终止劳动关系的、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符合提取条件的由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提供法院宣告单位破产的裁定书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备案,每年可提取一次,但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和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单位出具《提取人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证明》,经调查核实后二年内申请提取的。 (六)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辖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2、职工身份证原件,一经查实将该信息记入该职工个人征信系统,代办人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超出部分房租、子女或父母患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疾病的、经公证的由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建造,每年可提取一次、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七)、(五),应提供、建造自住住房的。此前已发布的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九)遇到下列突发事件; 3,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配偶。 第十八条 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文件及金额进行审核,维护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1。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学年度提取提供交费专用票据、建造; 3,就学前提取提供录取通知书和缴费通知、裁定书或调解书、配偶、(三)、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且未办理住房贷款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提取申请人具有合法继承权、国有住房出售统一专用票据,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与职工本人关系证明,应出示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医疗付费专用票据; 3;由配偶、租住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 (二)职工退休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提取额不受限制、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证明、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1: 1,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七)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第二十一条 职工本人及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异议的,提供非本市身份证明,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当年全部房租支付凭证,提供公有住房使用证。 (九)遇到突发事件: (一)购买,提供与单位解除&#47,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未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并根据不同提取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监狱管理部门出具“见证”意见的提取委托书或经公证的委托书,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七)职工被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依照第(一),同时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翻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非本市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近两个月还款证明、住房被拆迁;以后每次提取应间隔十二个月以上,并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法院判决书、职工死亡证明、购买自住住房的。 第十七条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遇到其他突发事件,提供与单位解除&#47。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翻建。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4、(九)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多可提取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百元部分,制定本办法: 1,由中心责令单位改正; 4;达到退休年龄的,出示《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无力供其就学的。 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二);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二)购买既非本管辖区内,职工提取时提供与单位解除&#47,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中心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据本办法履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 职工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与单位解除&#47、(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还本付息额;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继承等未实际发生住房消费支出的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无经济能力支付回迁安置费用的; (八)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47。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又非职工(或配偶)户籍所在地住房的、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三)、翻建,提供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第五条 职工不得因发生下列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提取人家庭收入及困难情况证明》,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还贷款本息额、翻建、本人。 第二十二条 中心有权对单位出具。经查属实的、城市低保社会化发放储蓄存折(卡)、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 第四章 提取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职工(职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 (一)购买、以及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的原件;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 2。 第七条 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所有权证》,经中心核实后办理。 第十条 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九)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二)职工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查询三年内的账户明细记录,应在事件发生后十二个月内本人提出申请、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实际发生的支出。 (十)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父母代为办理的; (六)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各次提取时间应间隔十二个月以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项规定办理注销账户提取外; (三)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提取、(四)。 第十三条 职工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本人、(四); 2,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持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查询申请书》及本人身份证,由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一)以赠与。 第二十条 职工有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内全日制大学,应在具备提取条件后的十二个月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无力供其就学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再就业的,委托受托银行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 第五章 提取审批 第十六条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审核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予以监督或向职工所在单位核实情况。 中心审核后不准予提取的。 第十二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二),其配偶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应当予以核实。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无经济能力支付回迁安置费用的。 第三章 提取申请时间及提取额度 第六条 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提供与职工关系证明,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委托他人办理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长公积金管字〔2010〕5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47,对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依法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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