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互碰自赔已签字,对方主我次,现4S店双方在定损单签字意义4600,我全险但现在保险公司只赔两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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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懂点法]哪些车辆事故可以采取“互碰自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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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快速理赔处理中,不论时驾驶新手还是老司机,都需要明白另一种解决方式。据了解,早在2009年2月起,我国保险行业就开始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 &所谓“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目前,不是所有的车辆事故都可以采取“互碰自赔”,通常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 &首先是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 &其次是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
& &第三是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 &第四是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 &如果在快速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且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就可以按照互碰自赔的处理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减少路面拥堵压力。
& &哪些交通事故不符合交强险互碰自赔办法?
& &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可以实行交强险“互碰自赔”,在此特别提醒各位车主:
& &1、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
& &2、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
& &3、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
& &如何判断损失金额是在2000元以内?
& &如果事故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不能判断各方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或者交通事故集中定损中心,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定损;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各方保险公司参与处理。此外,对于一家保险公司的认定结果,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原有流程处理。
& &如果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不能按照交强险互碰自赔办法处理,需要有责任的一方通过第三者责任险赔付;没有投保商业车险的,要由肇事司机独自承担赔款。因此车主有必要投保一定的商业险种。
& &另外,如果被保险人机动车在异地出险,也同样可以采取互碰自赔。
& &来源: 法律快车(from China Briefing)(部分图片内容摘自互联网,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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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正式实施自4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后,机动车发生互碰事故,只要不涉及人身伤亡,无论物损大小,驾驶员都不用报警,只需将车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双方互验身份后向索赔即可。据悉,自从日起,上海实施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的赔偿及处理办法以来,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事故现场的自觉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仍然有部分事故当事人对事故的责任认定及损害赔偿事宜出现纠纷。这是由于事故当事人双方在撤离现场后,要先自行认定事故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定损赔偿。而在这其中,就常常出现事故当事人双方为了责任认定而争得面红耳赤的情况。“其实在发生事故时,双方都会为自己的过错找借口,所以让我们自己协商认定事故的责任到底属于谁,是很不公平的。”车主王先生就曾因为在和别车碰擦后,为了事故的责任认定而争执不下,最后却被认定由王先生负全责,而王先生则不服,认为双方都有责任。那到底车辆出险后,车主应该如何处理呢?实施后又会有哪些变化?新版处理方法与以往办法的主要区别:1.取消了财产损失2000元以内和30000元以内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机动车之间发生未涉及人身伤亡的物损交通事故,只要车辆能够安全移动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都必须撤离事故现场,都应当自行协商赔偿处理。2.当事人无需自定责任,只要分别填写,真实记录事故发生的情形。经保险公司定损后,在赔偿责任范围内的,由保险公司根据确定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赔偿责任范围的,由交警根据确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这样,可以避免当事人在现场为事故责任而争论不休的状况。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向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物损评估。对物损超过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的事故,当事人在收到后,对损害赔偿一致请求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的,须持和或,统一由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警务室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事故处理民警在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并交付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旧版处理方法事故损失2000元内:自行撤离并交由保险公司处理1、双方在明确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填写“快速撤离简易事故单”。2、由负全责方通知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原地等待勘查定损或至指定定损点定损。定损后保险公司应出具两车的“车辆事故定损单”。3、拿到“定损单”后,车主可自行选择修理单位或联系4S店人员将车开去4S店,进行车辆维修。4、双方车辆修理后,无责方凭“车辆维修发票”和清单及有关材料向全责方索取维修费用。5、全责方凭两车的“车辆维修发票”和清单及有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若车主在保险公司定点维修处维修,则理赔一般由修理单位代为处理。事故损失2000元以上:原地等候交警部门处理1、打110报警,等候警察现场勘察。根据交警要求,将车开或拖至指定停车场。随后,到交警部门处理事故。2、负全责方通知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指定到停车场或将车拖至定损点拆解定损;双方皆有责任,则由事故双方的保险公司前来定损。3、若对保险公司定损有异议的,可委托交警部门事故评估中心,对车辆进行定损。4、拿到“定损单”后,车主可自行选择修理单位或通知4S店进行车辆维修。5、双方车辆修理后,无责方凭“车辆维修发票”和清单及有关材料向全责方索取维修费用。全责方凭两车的“车辆维修发票”和清单及有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索赔。您现在该如何操作1、先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2、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3、确认无异议的,按要求填写。4、在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前提下,当事人除可等候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外,也可就近选择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注:上海目前建立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首批设立了5个分中心东昌分中心:浦东新区御桥路1470号永达分中心:浦东新区龙东大道2865号绿地分中心:徐汇区船厂路183号众国分中心:普陀区金沙江路2085号南空分中心:虹口区场中路343号以下情形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链接:异地出险如何处理异地出险后的定损也有讲究。目前,有两种定损方式可供选择:出险地就近定损和回保单所在地定损。就地定损是异地出险车辆较为常见的定损方式。首先应报警并保护好现场,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说出保单号、出险时间、地点、原因以及经过。承保公司会要求当地分公司代为查勘。此时应注意让当地公司按规定程序照相,出具代查勘报告。对于选择回到保单所在地后再定损的车主,必须事先报案并征得保险公司的同意,否则很可能被保险公司视为错过报案期限处理。若事故损失较大或发生人员伤亡,车辆必须在当地完成查勘。专家提醒:定损时要多留心眼出险后,最好在现场马上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开好相应证明。向保险公司理赔时,车主如果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站查勘定损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车子的受伤程度,必要时还可以对车辆自行拍照取证,以免个别保险公司定损员少报一些维修项目,拉低赔偿金。事后,车主如果发现理赔金额过低,不足以更换标准原件时,不要被保险公司的定损员的一些虚假承诺所蒙蔽,应该坚守立场,维护自己的权益,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并且强烈要求到本品牌的4S店去维修。如果在4S店购买保险,还需立即通知4S店,他们可以提供重要的指导。
车险热文推
官方微信号车损2000元以下全国实行“互碰自赔”解析
2月1日起,“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该机制规定,凡是满足以下4个条件——1.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2.仅有不超过2000元的车损,且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3.事故各方协商或交警裁定各方都有责;4.事故各方同意采用“互碰自赔”。都可以采用这一理赔处理机制。
  车损2000元以下的小事故不用找对方了
  举例来说,甲乙两车相撞,都有交强险,甲投保A保险公司,乙投保B保险公司。双方都有责任,只有车损而且损失都不超2000元。
2月1日起,“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该机制规定,凡是满足以下4个条件——1.有交强险的车辆互碰;2.仅有不超过2000元的车损,且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3.事故各方协商或交警裁定各方都有责;4.事故各方同意采用“互碰自赔”。都可以采用这一理赔处理机制。车损2000元以下的小事故不用找对方了举例来说,甲乙两车相撞,都有交强险,甲投保A保险公司,乙投保B保险公司。双方都有责任,只有车损而且损失都不超2000元。可以说,交强险“互碰自赔”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上的一种快速理赔方式,这项机制与2008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了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六成以上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享方便平安保险杭州营业本部的有关人士表示,在各类车辆事故理赔中,小事故占整个出险比例60%多。这还是一个比较保守的数字。但是对于这样的案件,保险公司的服务定损和处理程序都是一样的,人力成本很大。而且保险行业一般都对时间上有较高的要求,有时候小事故很多,兼顾不到反而会遭到客户埋怨,这一机制的出台,让保险公司可以腾出更多的精力服务好一些大的案子。不仅如此,就连被保险车辆在异地出险,也适用“互碰自赔”方式。例如,杭州投保的车辆开到安徽,与安徽的车辆发生碰撞,双方在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的同时,应向安徽当地交警部门报案,由交警参与处理事故。双方车辆损失都在2000元以内的,可以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凭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为什么最高理赔额限定在2000元以内按照规定,目前“互碰自赔”只限于交强险,最高限额为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即2000元。商业险暂不执行“互碰自赔”。保险业内的人士解释说,这么规定主要是从可操作性上来考虑。首先,交强险属于强制投保,而商业车险是自主投保,发生碰撞的车辆不一定都有商业险,因此超过2000元的损失不便于实行“自赔”。其次,交强险采用“无过错”赔偿方式,而商业车险按照“按责赔偿”方式,两种赔偿方式不同。再次,各地商业车险的投保率相差很大,难以在全国一刀切。保监会有关人士同时表示,对于商业车险投保率较高的地区,鼓励试点扩大“互碰自赔”的适用范围,最大限度地服务车主。“互碰自赔”会不会让无责方自愿变有责按“互碰自赔”处理的事故,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事故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那么,如果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呢?也有一种简化处理办法——“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这一机制采取无责代赔的办法,即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全责方车损,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保监会当时出台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这样一来,可以省去无责方在没有事故责任的情况下还要向自己保险公司索赔的麻烦,同时减少全责方往返无责方保险公司的奔波之苦。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无责方车主碰到的烦恼是,全责方车主推三阻四就是不肯和自己一起去保险公司理赔,而为了这么点修车费打官司似乎又成本太高了。于是,“互碰自赔”办法一出来,有人就打起了小九九,干脆没责任的也认个责任算了,这样就可以去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而不必被对方牵着鼻子走。那么,这种办法可行吗?我们请教了律师和保险业人士,得到的答案是,“基本可行”。由于现在小事故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彼此都对责任认定没有意见的话,保险公司会按照“互碰自赔”的方式给予理赔。不过,上述这位保险业人士也提醒说,出险次数越多,第二年可以享受到的交强险优惠额也会越少。所以对于无责方车主来说,也许还得权衡一下利弊——是希望理赔时更方便快捷,还是希望保持安全记录以便来年获得更多的保费优惠。小贴士采用“互碰自赔”需要注意哪些?1.及时报案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时请注意: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情况。2.遵守出险当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应由交通警察处理的要向交通警察报案;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如实、详细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注意记录并核对事故对方的车辆号牌号码、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或保单号等信息。3.特殊情况及时报警事故任何一方如果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没有有效交强险等情况的,请及时通知交警处理。难以判断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怎么办?1.就近查勘如果事故当事人不能判断各方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下,可以就近共同到任何一方的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定损。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及时通知各方保险公司参与处理。2.一方保险公司认定,其他公司无条件认可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不得要求当事人按原有流程处理。3.行业集中定损的,共同到就近定损中心查勘定损出险地建立了交通事故集中定损中心的,当事人共同到就近的定损中心进行查勘、定损,可以方便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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