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管理合同补充协议需向人社部产品报备协议吗

您当前的位置: &&&&&&&&&&&&
关于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行为的通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文号:闽人社文〔号&&&&&&
字体显示:
点击次数: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在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
  为提高企业年金管理效率,规范企业年金市场运行秩序,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指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92号)等规定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规范签署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
  (一)企业年金方案的委托人可以选择建立单一计划或参加集合计划,但只能选择一个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严禁将企业年金基金分拆建立多个单一计划或参加多个集合计划。
  (二)委托人选择建立单一计划的,应确定一个受托人并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管理合同》签订后,受托人方可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并分别与之签订《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其中受托人是法人受托机构的,《受托管理合同》、《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均应严格按照《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指引》(管理合同指引可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的内容签署,存在个性化需求的,应在合同报备时书面说明。
  (三)委托人选择参加集合计划的,应向受托人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复函》原件,并与受托人签订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不得通过补充协议等形式修改经过备案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合同内容。
  二、&& 严格执行基本服务和收费标准行业自律公约
  (一)各在闽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服务和收费标准行业自律公约》(附件1)提供服务、收取费用。
  (二)已在执行的管理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保持不变。新签合同、合同到期后重新续签的,基本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行业自律公约执行,否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予通过合同备案。
  (三)行业自律公约收费标准规定受托管理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均为年度费率,按日计提管理费时应将年度费率折算为日费率,日费率为年度费率除以当年实际天数(365天或366天)。
  三、&& 按规定履行合同备案
  (一)受托人与委托人签订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签订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应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备案通过获得计划登记号后,方可进行市场化运作。
  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后,发生企业年金计划名称变更、更换管理人、调整管理费率、改变合同主要内容等情况,受托人应将相关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重新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重新报备后原计划登记号不变。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管理合同到期顺延或续签,若合同符合现行政策规定且合同条款无变更,受托人可仅报送合同顺延或续签情况说明的函。
  管理合同到期或变更后,受托人不及时履行报备手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监管提示,提示后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报备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依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进行查处。
  (二)凡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通过的,受托人与委托人签订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受托管理合同》,不需再将《受托管理合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四、定期报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
  (一)福建省范围内的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其受托人应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信息报告样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43号)规定,按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企业年金计划受托管理报告》和《&&& 公司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报告》(详见人社厅发〔2011〕43号样表)年度报告。
  (二)在闽开展业务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受托人应分别于每年1月15日及7月15日,填制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半年管理运营情况表(附件2)及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参加单位半年变动情况表(附件3),上报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附件:1.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服务和收费标准行业自律公约
  &&&&& 2.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半年管理运营情况表
  &&&&& 3.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参加单位半年变动情况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查看相关链接
推荐给朋友投递协议书-海达范文网
投递协议书
相关热词搜索:
篇一:投递合同
《XXX》杂志投递合同
杂志客户名称 ( 以下称甲方 ) :
杂志投递单位名称 ( 以下称乙方 ) :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杂志投递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投递时间:甲方委托乙方于将甲方《爱嬉戏》DM杂志投递到指定地点 ( 见附件 ) ,时间为一周内。投递数量
元 / 本,总价
二 、付款方式:
1、 结算日期:甲方在乙方投递到户后5日内支付费用。
2、 结算方式:现金、支票、本票或电汇。
三 、双方权责
1、甲方将杂志提供到乙方指定的地点,由乙方负责投递到户。
2、甲方提供的杂志,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如不符合的,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向用户投递期刊。如乙方未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杂志的投递费,并将保留因耽误发行而造成客户退订等情况的追索权。
4、 如遇到甲、乙方所不能预见,无法躲避,也不能抗拒的自然事件 ( 如:水灾、火灾、地震等 ) ,或遇国家、报社政策调整,对本合同履行造成困难,经双方协商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5、 如因其它原因杂志引起投放数量增减,按实际投放量结算。
1、 捆扎规格:
2、 杂志印刷不清、破损、劣质、脱页,甲方应负责调换。
3、 损耗率:甲方应按当期印数无偿加发十本供乙方补充发运损耗之用。
4、 短缺率:按规定,允许有1%的误差率。
五、其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至人民法院办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篇二:投递协议书
乙方:唐山邮政函件广告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互信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通过商业信函形式,承揽甲方商函寄递业务。以信件为载体,通过邮政投递网络传递到商户手中。
2、乙方接到甲方制作好的信函后,按甲方规定时限寄发,不得延误丢失。
3、甲方保证所交寄的信函内容不违反《广告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在寄发前应按《邮政法》有关规定,验明内件的合法性,对不符合规定的信件乙方有权拒绝邮寄。若因甲方信函内容违反《广告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导致乙方由此承担法律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赔偿责任。
5、乙方先投递1000封作于甲方抽查;甲方要求乙方投递率达到70%以上。
二、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款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价款,延误期间向乙方支付___%滞纳金。
第三款 由于乙方原因没有按时交寄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滞纳金。
第四款 上述乙方对甲方的所有赔偿均从投递费中扣除。
三、价款及支付(价款用人民币支付)
1.乙方按甲方双方确认的投递率应付报酬金额开出发票,乙方于10日内前将发票、投递状况明细就确认书一同交于甲方,则甲方于当月30日前付款给乙方。
2.结算方式
1、普通信函
本埠按0.80元/封;外埠按1.20元/封支付邮局费用;封装、打印费0.20元/份;无需支付名址信息费。
2、挂号信函
本埠按3.80元/封;外埠按4.20元/封支付邮局费用;封装、打印费0.20元/份;无需支付名址信息费。
3、信函内夹报
按0.10元/封支付邮局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上条款如有未尽完善之处,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款 甲乙双方如对合同内容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互利互信的
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解决:
提请:1. 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代表人:______
代表人:______
中国大地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于日委托唐山市邮政局函件广告公司提供客户数据信息,由于客户可能因数据信息遭泄露,对唐山市邮政局函件广告公司提出投诉。中国大地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现获得客户数据的管理权。为了避免权属纠纷,特做如下说明:
中国大地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是客户数据信息的真正所有者,今后由客户数据引起的纠纷和造成的一切后果,其责任概由中国大地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与唐山市邮政局函件广告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声明单位:
日期:篇三:投递发放书
投递发放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广告的发布,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特签订合同如下,以资信守。
1.乙方为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于
日投递发放广告。
3.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与甲方签订投递协议书。
第二条、双方的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广告内容不违反相关规定,不违反其它各项法律、法规、公共道德准则,及侵犯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甲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致使乙方蒙受各类损失,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
2.因甲方委托内容及乙方在广告发布操作中瑕疵造成的各方损失,双方可按公平合理原则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失约或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3. 如遇自然灾害事故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法规政策的因素造成未能如期完
成投递额度,由甲方申请,并得到乙方同意后方可顺延投递。
第三条、合同终止和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① 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③ 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 ④ 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不承担法律责任,遇到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向合同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五条、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文本中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手写项与打印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改动,须双方共同于改动处盖章确认。
4、其他约定: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月日篇四:A派件投递协议(邮局)
派 件 投 递 协 议
(文号№)
甲方:北京奥瑞新盈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武汉市邮政速递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派件投递服务事宜,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订定合约条款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范围
1、乙方按规定可负责提供甲方派件投递的区域为湖北省全境,甲方各区域派递任务的开通由甲方视情况按需求逐步调整确定。
2、甲方交由乙方投递的派件,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库房),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限安全及时运达客户,乙方每次将客户签收面单回执联带回武汉总部,下次提货时转交甲方验收。
3、甲方客户退货返回武汉库房如果需要由乙方负责承运,乙方必须接收甲方客户退货,并确保货物安全运送到武汉库房。
4、乙方必须采用最快捷的运输方式将甲方的派件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安全地投递到甲方客户手上。
5、乙方每天晚上22:00准时到甲方库房提货,同时与甲方办理好货物交接签收手续。
第二条:费用标准及计算方式
1、按派件包裹重量计费。
正向派递到客户:武汉市主城区(三环线内范围)首重5公斤整、其它区域3公斤整,起步价12.00元/单(不足5公斤按5公斤算),续重每1公斤加价1.50元。
逆向返武汉库房:符合退货要求退货成功的退件按5.00元/单计。
以上价格未含税价;如甲方需要,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从运费中减扣税费。
第三条:送货到站点的时间约定
1、货物运送时效:甲方认同乙方提供的派递时间,可甲方站点及时取货,并以此时间为双方确定的到货时效,即以乙方收到甲方库房货物之日为标准日(D=标准日),地级市(及以上)城区乙方须在D+1日(即甲方交寄发货给乙方后第二天。下照推)、县级市(及以上)城区乙方须在D+2日、乡镇D+3日(不含恩施、宜昌部分县市以及神农架地区)将甲方的派件送达
客户手中。
2、因自然灾害、气候、动乱、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它归责于第三方的事由导致运输延误,乙方可以不负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但归责于第三方的事由,乙方必须配合取证调查等。
第四条:派递服务的约定
1、甲方保证所承运货物不在禁运范围之内,如因禁运被查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
2、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查验确认无误,在清单上签字认可清单一式三份,乙方必须保留清单以便日后对帐,如有丢失按甲方清单计算。如货物和清单不符,乙方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库房管理人员。
3、甲方有权获知货物运送途中的状况和预计到达时间,乙方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查询并及时反馈真实的货物状态信息。
4、乙方在和顾客进行货物交接时,需负责商品和发票的清点、核对,检查商品包装,外观,封签是否完好,不提供商品的功能验证。如果违反操作流程,导致顾客拒收或退货并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由乙方承担责任,按商品标价赔偿。
乙方在配送中须核对商品的数量,并向客户收回货款。乙方必须保证货款回收后,方能把商品的所有权移交给客户。
5、派件在运输、投递途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破损、缺失等情况,乙方需按货物的损失价值全额赔付给甲方,即:按货物标签定价(电购代收货款产品)或厂家核价(网购或0付费产品)全额“买单”赔偿(注:甲方也为第三方承运商,故货物的缺失,不可赔偿实物只能买单);派件丢失,在有效时期内乙方负责找回,甲方可以考虑接受实物,但货物超期,客户绝收、甲方无法退回厂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仍须全额买单。以上所有买单由甲方当月汇总并在次月进行物流运送费用结算时扣减。
6、乙方必须在规定时效内按甲方业务要求将派件投递给客户并代收全额货款。乙方投递到客户的包裹派件必须完好未破!包裹破损,甲方客户可以拒收;经现场请示厂家并报备甲方后乙方可以与客户一起开包验货、据实交接;如客户提出延迟送货(最迟不超过D+4),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报备核实。
7、甲方每天发货至各站点,将在各站点系统内显示发货明细。乙方在当天晚上18:00点到20:00点把每个单子的最终状态,如成功单、异常单(家购定单要有工号)、退单(家购定单要有工号和退货号)注明详细原因,并录
8、乙方收受客户货款必须及时向甲方财务上缴签收货款,如该款遗失、遗漏,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签收单货款必须在次日上午10点前打入甲方指定账号,并及时上报甲方。如返款延迟,回款期限超过双方规定的时限,则乙方须每日累计追加应补回款余额的5%作为滞纳金给甲方,超过三天货款未全额汇甲方账户,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并保留继续追加滞纳金直到清帐完毕。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货款上缴延时,乙方须提供相应,经甲方确认后
免责。每日货款交接后,甲方人员向乙方提供交接明细单(书面和电子记录),乙方收到上述文件并核对后,于次日回复甲方,未回复则视为无异议。
9、乙方应按规定时效投递派件到客户,如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即视为超时违约,必得承担处罚,约定时效期满后超时24小时内,按派件单数每单罚款10元、规定时效期满后超时48小时内,每单罚款再增加20元,依此类推,每超过24小时,即在前一超时段罚款金额基础上再叠加10元。该罚款在当月运费中直接扣除。按本条第6款由顾客提出的延迟送货,报备甲方核查属实的不予处罚。
对出库15天以上的商品,如果未能完成投递(妥投并上交代收货款,拒收后退货回到仓库,上门回收商品回到仓库,换货完成并将原商品退回仓库均视为完成投递),该商品视同遗失,由乙方按合同规定全额买单。
第五条:退货回库商品承运规定:
1、协议规定乙方送货到客户,必须按厂家要求验货;如遇客户退货,必须在客户现场按甲方业务要求核查报备给厂家(客户退货缘由)并征得厂家同意才可办理退货手续。
具体操作为:
在配送过程中,如果顾客在未开箱的情况下拒收货物,乙方配送人员需
马上拨打面单上客户电话联系厂家售后人员,经厂家确认退货(有退货号要求的以获得退货号为标准)后,才能将货物按退货程序退回。退货过程中,乙方需保证包装货物的包装箱和封签完好,否则发生货物缺损视为乙方责任。
如果顾客在开箱验货后拒收货物,配送人员需要在客户面前拨打面单上
客户电话联系厂家售后人员,确认退货后,在原箱上用破坏性专用(甲方可提供)标签封箱,顾客和配送服务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退回。在双方开箱验货中,如果发现货物和发票缺少,污损,串货等情况时,乙方配送服务人员需要当场联系厂家客服人员(厂家录音),并在封签上进行记录,由客户签字
确认异常信息(乙方笔录)。每次结果必须上报厂家备注,晚上信息上报公司;6天内没有最终状态、没有退货号的情况下,根据甲方指令要求需返回公司的,由公司处理。按退货要求并查证属实的返货、甲方执行逆向退货价格接收;没退货号、没超期的订单私自退回甲方将不享逆向受退货价格、另追加5元/单的处罚,如果客户或厂家要求重发,乙方必须免费予以再次派递。
2、规定乙方负责甲方客户拒收的退件返库,必须与送货时效一致,即由客户退货(或拒收)给乙方,乙方应在规定送货时效内下一次提货时退回甲方武汉库房。
3、该协议退货时效在甲方厂家要求范围内。如果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退货不能及时入库返回厂家造成的“买单”,乙方需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退货回库的包裹转运回甲方库房必须保持包裹完好、面单清晰,交接时乙方须与甲方指定工作人员共同在返货清单上签字备注确认;如遇少包或包裹破损,乙方必须追询包裹缺损原因并报甲方备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退物丢失缺损或超期返回,由乙方全额买单(具体参照第四条第5款相关规定)。
第六条:派费结算方式及时间
1、双方每月进行一次财务结算。即每月1日前乙方就完成甲方上一个自然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投递业务所产生的费用邮件传至甲方财务处予以确认;5个工作日内核对无误,5日前乙方将发票、签收单等结算所需单据发至甲方,接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即每月10日前),甲方安排汇款。
2、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推托或拒绝支付运费,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函后5 个工作日内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时,乙方可暂停提供物流服务并追回应付运费,由此造成甲方相应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毁约责任与毁约处罚规定
1、合约期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恶意撕毁本合约或构成重大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并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由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终止
1、合约期限未满(试用期除外),甲乙双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约。如双方因经营需要确需解除、变更本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完毕再终止或变更合同。
2、合约期内,如遇一方破产、撤并、转换经营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应办好交接手续;交接完毕,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九条:合约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为一年,即2013年
日至2014年
日止。其中自协议签署日起一个月,即2013年
日至2013年
日为试行期,试行期开通试点区域为:____________;试用期内双方合作满意无任何异议,双方协议经再次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试用期内双方可在保持基本要约不变的情况下就协议内容作进一步完善修改,协商无果,双方应按上述已拟定条款办理交接手续,该协议自动终止。
第十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1、本协议试用期满双方再次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方式
因本协议所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武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之法律效力。
甲方:北京奥瑞新盈创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武汉市邮政速递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牌店乡半壁店村甲一号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育村33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开户银行:
业务对接人:
业务对接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 确认合同正式生效补充签章: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注(含后期陆续开通区域及时间):篇五:投递业务协议书
DM投递业务委托协议书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和公平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
二、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域对其DM单页进行投递,本合同项下投递项目、投递费用按附件1《广告项目及价格政策》执行。附件1中广告名称遵循广告名称命名规则(详见附件4:广告名称命名规则)。乙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投递完毕。
三、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不定时的向乙方下发投递订单(详见附件2 《广告投放采购订单》【样本】)。在投放广告前,乙方必须按此单要求进行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自愿投递,投递费用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予承担。
四、付款方式:采用(月)结方式付款,投递完成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于次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投递费。乙方应于收取投递费用前
日内向甲方提供正式(□服务业发票、□增值税发票)及投递报告(加盖公章)、质控抽查方案等证明已完成投递的所需材料,乙方未提供之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投递费。
五、甲方应于执行投递前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领取所需投递的DM单页。因此产生的交通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有权在乙方投递过程中进行投递质量监控,乙方应全力配合,并提供可行的质控抽查方案如下_________;若甲方抽查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的投递不符合约定或存在过失,乙方须立即纠正,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损失无法计算的,以
元/次计算。
七、乙方需在投递完成后48小时内向甲方作出投递报告,包括具体投递区域和投递数量。甲方若有特殊要求的,如下_________。
八、乙方未按时领取DM单页或者未按时完成投递的,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投递订单总费用的50%的违约金;乙方延迟超过
日或者延迟次数达
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月平均投递费用的2倍的违约金(月平均投递费用以解约前三个月平均月投递费用为标准;本协议履行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月平均投递费。下同)。
九、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合同并非独家委托,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范围内有权委托任何第三方开展与本合同约定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十、乙方保证本合同约定的发布价格为相同类别的媒体发布单位中最低。
十一、如甲方通过市场调研或其他途径发现在同时期(发布期内)、同品类(同类发布媒体)、同品相(相同新旧程度)、同规格(相同尺寸、长度等)的媒体广告实际发布价格(以下简称“第三方价格”)低于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发布价格,则甲方需要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如乙方认为甲方了解的第三方价格有误,或者双方的合同价格实际上不高于第三方价格,则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书通知后_____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解释:
1、如果乙方的解释可以使甲方确信甲方所了解的第三方价格有误或实际上合同价格不高于第三方价格,则双方依然按合同履行各自义务。
2、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按约定的期限向甲方做出书面解释,或者乙方的解释不足以使甲方确信甲方所了解的第三方价格有误或实际上本合同价格不高于第三方价格,则甲方有权按照第三方价格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同时乙方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以甲方已付广告费用的15%为标准的违约金。具体操作方式为:a.甲方有权在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扣除本合同价格高于第三方价格的差价以及上述违约金;b.如果甲方已经支付的广告费用高于按照第三方价格计算而得的全部费用之和,则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外,还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全部差额。
十二、自本协议签订起,甲乙双方均不能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支付相当于月平均投递费用的2倍的违约金。在履行过程中,因政府相关政策变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大规模流行疾病等所引起的一切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投递无法进行的,甲乙双方应友好沟通协商,尽力维护双方利益,签订补充协议,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广告项目及价格政策》 附件2:《广告投放采购订单》样本 附件:3:
月刊例 附件4:《广告名称命名规则》
附件1:《广告项目及价格政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友情链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