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企业补缴养老金的手续没有激活,需要那些手续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交年限的问题
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交年限的问题
因本人父母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出台起距离60岁就只有10年,先交纳了3年的费用;2015年12月12日的广州日报报道因农保接轨城镇居民保险,需在本月31日办理相应年限补缴的事项。现想办理请问有哪些手续?
您好!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4]66号)文件规定,2012年8月至2014年12月时间范围内存在应缴未缴月份的,必须在今年内办理补缴手续,过期将不再办理此项业务,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办理。
主办单位: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地址:从化区街口街河滨南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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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ICP备号&&&&& 粤公网安备39号2016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2016关于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发布时间:责任编辑:文洁
  导语:农村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城镇人员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新农保和以前一些地方实行的老农保几点区别:
  第一,筹资的结构不同。过去的老农保主要都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是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对地方进行补助,这个补助又是直接补贴到农民的头上。它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一系列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
  第二,老农保主要是建立农民的账户,新农保在支付结构上的设计是两部分:一部分是基础养老金,一部分是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而基础养老金是由国家财政全部保证支付的。换句话说,就是中国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农民得到社会的爱护。
  中国农民60岁以后都将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当然,新农保政策是要通过试点完善之后逐步推开,并不是说从明天开始大家就可以领钱了而是让农民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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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农村老人为什么61岁就办不了每月领取90元养老金的手续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江津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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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江津信箱[2014]36
发布单位:
江津区政府
来信内容:
农村老人为什么61岁就办不了每月领取90元养老金的手续
尊敬的江津区相关领导!我是一名在外务工的江津区李市镇农民,常年在外省务工,因很少有时间在家陪母亲,于是2011年就将母亲接到我身边一起生活,当年我母亲年满60周岁,也正符合农村户口年满60周岁可办理每月领取90元养老金手续之年,可接走我母亲的时候母亲还要差几个月才满60周岁,那时还办不到领取养老金的手续,当时也就没办,那时心里是这样想的:等我母亲去我上班的地方玩一年后回来再办也不迟,超出几个月不是反而可以少领国家几个月的钱吗,应该是办得到的。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等2012年回去细心地准备好一切手续高高兴兴的去镇上办理时,李市镇社保部门说:“你超龄了,办不到了,并且是永远都办不到了,也没有什么补救措施,”就意味着我母亲这辈子都享受不到国家的这项福利了,当时母亲听了这话犹如被劈头一棒,蒙了,可想每月90元对于一个农村老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对于我来说,本想是尽孝反而给母亲带来损失,并且是终身的损失,我很自责。平常我虽说有拿零花钱给母亲,可在母亲心里我拿的钱与她自己应该得到的养老金是不一样的,她总是高兴不起来!
对与李市镇社保部门的回答我也真是想不通,怎么超几个月就办不到了呢!超龄了不是还可以为国家省点钱吗!超龄办不到,那超龄的期限是多少呢?超龄了还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
似乎李市镇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的话就是规定、就是法律,没有可以说服人的书面东西,也没有提供咨询了解的渠道。农村人都是很朴实的,农村老人不只是朴实并且是老实的,在此我只有找政府信箱求助了,希望相关领导能够回复我,谢谢!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你好!你以江津信箱[2014]36号信访件反映的信访问题已收悉,李市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对你的诉求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了解和处理意见作如下回复:
一、调查情况
从你的诉求中了解到,你母亲应该属于日以后年满60周岁人员,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号)和《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操作规程的通知》(渝社险发〔2010〕39号)规定,你母亲属于正常参保人员,应在年满60周岁以前参保,但你母亲在年满60周岁以前未参保,未尽参保缴费义务,按文件规定在年满60周岁的次月就不能办理退休手续,无法领取养老金。镇社保工作人员2012年是按文件规定进行答复的,没有超越文件精神。2013年下半年,重庆市调整了政策,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如果正常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以后未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现要求参保,必须按正常人员的最高档次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能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二、处理结果
根据你的诉求要求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3年调整文件规定,日李市镇社保所所长电话与你联系进行了沟通,同时向你宣传讲解了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如果你的母亲现在要参保,可按此政策到李市镇社保所进行办理。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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