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后勤社会化改革革的核心理念是什么

生育保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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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二、生育保险基金是如何筹集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1%的比例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三、生育保险的作用是什么?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四、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哪些条件?(一)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五、生育职工参保后何时享受保险待遇?六、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一)产假。(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属计划内生育二胎的,产假不享受晚育待遇。(2)女职工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二)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三)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是生育保险待遇之一。按照《德州市生育保险单病种管理办法》执行的标准支付。七、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哪些?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一)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二)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三)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四)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医疗补助金和生育津贴。其中医疗费用支付的范围包括以下七类:一是妊娠期检查类;二是流、引产类;三是分娩类;四是其他并发症类;五是保胎治疗类;六是合并症类;七是计划生育手术类等121个单病种。八、我市规定生育保险实行的单病种结算共有多少种?包括哪些病种?(一)妊娠期检查类: 1、早期妊娠检查2、中晚期妊娠检查;(二)流、引产类:3、早期妊娠门诊人工流产术4、早期妊娠门诊药物流产术5、早期妊娠住院人工流产术6、早期妊娠住院钳刮流产术7、中期妊娠住院水囊引产术8、中期妊娠住院雷夫诺尔引产术9、稽留流产术10、习惯性流产人工流产术11、妊娠剧吐人工流产术12、习惯性流产钳刮术13、习惯性流产不全流产刮宫术14、死胎引产术15、羊水过少引产术16、羊水过多引产术17、胎儿畸形成引产术18、胎儿畸形碎胎术或穿颅术19、胎膜早破引产术20、前置胎盘引产术21、母婴血型不合引产术22、妊娠期糖尿病引产术23、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引产术24、胎儿生长限制(FGR)引产术25、脐带脱垂与脐带先露引产术26、妊娠期静脉血栓形成引产术;(三)分娩类:27、正常阴道分娩28、前置胎盘正常阴道分娩29、多胎妊娠正常阴道分娩30、羊水过少正常阴道分娩31、羊水过多正常阴道分娩32、过期妊娠正常阴道分娩33、胎膜早破正常阴道分娩34、胎儿窘迫正常阴道分娩35、母婴血型不合正常阴道分娩36、妊娠期糖尿病正常阴道分娩37、胎盘早期剥离正常阴道分娩38、妊娠高血压综合症正常阴道分娩39、胎儿生长限制(FGR)正常阴道分娩40、脐带脱垂与脐带先露正常阴道分娩41、妊娠期静脉血栓形成正常阴道分娩42、正常会阴侧切分娩43、阴道手术产44、多胎妊娠阴道手术产45、羊水过少阴道手术产46、羊水过多阴道手术产47、过期妊娠阴道手术产48、胎膜早破阴道手术产49、胎儿窘迫阴道手术产50、前置胎盘阴道手术产51、胎盘早期剥离阴道手术产52、母婴血型不合阴道手术产53、羊水栓塞阴道手术产54、妊娠期糖尿病阴道手术产55、妊娠高血压综合症阴道手术产56、胎儿生长限制(FGR)阴道手术产57、脐带脱垂与脐带先露阴道手术产58、妊娠期静脉血栓阴道手术产59、剖宫产60、多胎妊娠剖宫产61、羊水过少剖宫产62、羊水过多剖宫产63、过期妊娠剖宫产64、胎膜早破剖宫产65、胎儿窘迫剖宫产66、前置胎盘剖宫产67、胎盘早期剥离剖宫产68、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剖宫产69、母婴血型不合剖宫产70、羊水栓塞剖宫产71、妊娠期糖尿病剖宫产72、妊娠期静脉血栓剖宫产73、胎儿生长限制(FGR)剖宫产74、脐带脱垂与脐带先露剖宫产75、早产平产接生76、早期阴道手术产77、早产剖宫产78、死胎平产接生79、死胎剖宫产(四)其他并发症类:80、异位妊娠手术治疗81、异位妊娠保守治疗82、异位妊娠保守手术治疗83、胎盘植入保守治疗84、产后产褥感染85、产后出血保守治疗86、产后出血手术治疗87、 DIC(五)保胎治疗类: 88、先兆流产保胎治疗89、习惯性流产保胎治疗90、先兆早产保胎治疗91、宫颈环扎术保胎治疗92、妊娠剧吐保胎治疗93、前置胎盘保胎治疗94、胎膜早破保胎治疗95、羊水过少保胎治疗96、羊水过多保胎治疗97、胎儿窘迫保胎治疗98、妊娠期静脉血栓保胎治疗99、母婴血型不合保胎治疗100、妊娠期糖尿病保胎治疗101、胎盘早剥保胎治疗102、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保胎治疗103、胎儿生长限制(FGR)保胎治疗(六)合并症类:104、剖宫产阑尾炎切除术105、剖宫产子宫动脉结扎术106、剖宫产卵巢楔形切除术107、剖宫产输卵管结扎术108、剖宫产附件切除术109、剖宫产子宫肌瘤剔除术110、剖宫产卵巢肿瘤切除术111、剖宫产子宫次全切术112、剖宫产子宫破裂修补术113、剖宫产子宫破裂子宫膀胱修补术114、剖宫产子宫破裂子宫次全切术115、剖宫产子宫破裂子宫全切术(七)计划生育手术类:116、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术等)117、取出宫内节育器118、人工流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19、双侧输卵管绝育术120、输精管绝育术121、复通手术。九、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的结算流程分哪几步?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的结算流程依次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已婚育龄妇女的登记(2)已婚育龄妇女的备案(3)单病种的初步确认(4)单病种的最终确认(5)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结算(6)生育津贴的领取十、已婚育龄妇女如何进行登记、备案? 参保企业将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并附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及《自愿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送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经办机构将上述材料审核确认备案,并发放《德州市生育保险手册》,由单位负责人或本人前往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备案。十一、如何选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职工怀孕检查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自主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服务机构,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生效。职工在选择怀孕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时,可一并选择其作为生育的生育服务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批准。未经经办机构批准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后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十二、如何进行单病种的确认?单病种的确认分以下两个程序:单病种的初步确认和最终确认。(1)单病种的初步确认:孕期妇女需行孕期检查治疗时持《德州市生育保险手册》到本人备案医疗机构就医,进行单病种初步确认,由医生填写每次就医内容,同时医生签字、盖章,并将与孕期检查治疗有关的费用明细及时准确录入联网微机。(2)单病种的最终确认:孕期妇女在每次就医完毕后,由孕妇本人或其亲属持《德州市生育保险手册》及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单病种确认。十三、定点医疗机构如何进行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生育医疗费用汇总表、生育证复印件、市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等相关资料,按规定结算相关费用。其中,孕期检查费用需在参保职工分娩后结算。十四、参保职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领取生育津贴时,在确认单病种后,到本单位劳资科确认停发工资时间,并提供指定银行帐号,由用人单位统一于每月10日前持新生儿医学证明或医院出具的流产、引产证明,以及出院小结、生育证等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按时将生育津贴转入个人帐户。 十五、特殊情况下生育保险基金是如何支付的?(1)参保职工回原籍分娩的,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就医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与该医疗机构结算,分娩后由单位持相关材料统一报送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补助金,且执行以下标准:顺产生育的报销700元、侧切手术生育的报销1000元、剖宫产生育的报销1200元。生育津贴的领取程序及待遇不变。(2)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现金结算,由男职工所在单位持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出院小结、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职工配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的证明等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补助金。十六、生育职工要求提供特殊医疗服务所发生费用的如何结算?生育职工要求提供特殊医疗服务(含自行要求增加检查内容、未有剖宫产指征本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手术等)的发生的费用由参保职工支付。十七、哪些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1、违法生育的费用;2、在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包括药流、人流、中期住院引产)的费用;3、因自杀、自残、斗殴、吸毒、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怀孕终止的医疗费;4、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5、婴儿、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6、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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