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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开局: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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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三五”开局: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落实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对慈善救助的参与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关爱老人工程”进展顺利,优抚双拥工作扎实有力,开展“三社联动”社工服务试点工作,推动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加快培育发展、促进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在“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市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取得了良好效果。低保从579元提至629元今年上半年,中山启动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低保标准从579元提高至629元。全市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已发放低保资金2327万元,城镇、农村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达461元、384元。提高低保分类救助水平,低保家庭中的“双老”家庭、单亲家庭、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增发低保金标准提高至40&%。落实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向16356名低收入和优抚对象发放309万元。向5182人次双低家庭成员发放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365万元。此外,对享受医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3538人次给予特殊救助290万元。启动135户双低家庭的危房改造工程。与异地商会签订协议加大对非户籍人员的临时困难救助力度,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约530万元救助困难家庭3572户次。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和自然增长机制,供养标准从1330&0元/年提高至14643元/年,投入供养资金约700万元。社会力量济困热情高涨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对慈善救助的参与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市慈善总会开展“爱心接力行慈善传万家”新春送温暖活动,向困难群众送上春节慰问品,组织“博爱送万家”活动,向困难家庭0&-&5岁儿童赠送总价值210万元的奶粉。推进慈善基金挂靠业务,新增设立“刘蓉蓉慈育助学基金”、“草晶华爱心基金”和“中山客商博爱慈善基金”三个冠名基金,目前市慈善总会冠名基金总额超过7000万元,积极开展临时困难救助工作。此外,各镇区社工中心(站)针对辖区困难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关爱活动。制定“关爱老人工程”方案上半年,市民政局深入落实十件民生实事“关爱老人工程”,制定《中山市民政局关于落实20&1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关爱老人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各阶段工作任务、工作方向和要求等,加强对镇区的分类指导,并及时下拨专项资金189万元,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部镇区均已制定“关爱老人工程”实施方案,部分镇区已启动相关服务。落实老年人优待,向3万多名高龄老人发放政府津贴80&0多万元。积极筹备第二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发放抚恤补助金2209万元在优抚双拥方面,落实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1月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上半年发放抚恤补助金220&9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至每年每户平均17133元。加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力度,投入30多万元,为残疾军人购买医疗保险,发放护理费、门诊补助、医疗特别救助等。组织重点优抚对象健康体检活动。完成民政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二期项目建设。落实住院医疗补助政策,617人次优抚对象通过“一站式”结算系统获得医疗补助71万元。启动107户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立功受奖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加强军休人员管理和服务,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等待遇。向330&0多名重点优抚对象和46名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遗属共发放春节慰问金120万元。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户籍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月人均760元提升至820元,集中供养标准从月人均1240元提升至1340元,发放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60多万元。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1月起,对本市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人,发放每人每月50&0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三社联动”创新发展开展“三社联动”社工服务试点工作,在南区、西区探索社区、社工、社会组织联动社会服务模式,在全市稳步推动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社会组织联动发展。据悉,至今年6月30日,全市登记社会组织达2097家。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中山开展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活动,启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各镇区、单位探索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强化社工服务评估督导,组织社工专家团队开展项目评估22次,引进40名资深督导对社工服务项目进行专业督导。举办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加大社工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开展系列培训12期,培训150&0多人次。全市&报&考&社&工&人&员&超&过30&0&0人。开展“中山市第二届优秀社工系列评选活动”。推进“专业社工全民义工”工作,城区社会救助、火炬区助残、石岐区居家养老等试点取得明显效果。落实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动博爱行动义工服务。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古镇、沙溪、三乡为农村社区建设市级试点镇。加强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印发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目录和办理流程图。深入开展村(居)委会特别委员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印发《中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山市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指导标准》,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法治化。加大困难救助力度今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中,涉及民政部门的有“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帮扶力度”和“强化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三件。下半年,将正式修订出台《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制度。此外,将正式修订出台《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把救助范围扩大至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以及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推动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向制度化、规范化、全覆盖、多层次、均等化方向发展。在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方面,将推动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完善慈善救助与政府救助衔接互补、相互支持的协同机制,实现救助信息和慈善资源、社会服务信息的对接、共享和匹配,打造多元救助格局。市民政局将对各镇区本年度低保提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双低家庭危房改造、慈善超市等各项社会救助重点工作的落实及进度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全力推进“关爱老人工程”下半年,各镇区将按照《中山市民政局关于落实20&16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关爱老人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所在镇区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按照《中山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探索适合所在镇区实际的敬老院社会化模式,逐步推进我市敬老院社会化工作。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督促和指导,培育打造一批居家养老服务典型。修订完善《中山市养老服务指引》,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制定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养老服务评估试点工作。推动“银龄安康行动”,力争投保率超过70&%。制定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组织开展我市第二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等“敬老月”系列活动,营造敬老爱老良好氛围。落实优抚对象各项待遇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等款项,切实保障他们在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权益。做好民政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二期项目的验收工作,推进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顺利过渡到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镇区将加大优抚对象危房改造工程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部完工。切实做好转业士官安置、退役士兵接收以及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加快建设军休活动场所。组织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八一”帮扶慰问、“双百拥军行”以及“9·30”烈士纪念日等活动,营造优抚双拥良好氛围。文/程倩敏
(原标题:“十三五”开局: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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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
全面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来源 :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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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全州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州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云坤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回顾总结年工作,统一思想,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年重点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五点意见。
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于年月日至日在昆明召开。全省个州市的民政局长和办公室主任、省民政厅机关、省老龄办各处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孙青友厅长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谱写新时代云南民政事业发展新篇章》的工作报告。报告用六个聚焦全面总结了全省年民政工作在扛起兜底保障责任、提升防灾减灾救灾综合能力、推进养老服务发展、主动服务国防军队建设、全力构建新型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推动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围绕新思想、新定位、新矛盾、新作用、新举措分析研判了新时代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重点工作和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两个方面对年全省民政工作提出了个具体的工作要求。最后,孙厅长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要坚定不移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各项党建工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打造一支奋发有为勇于担当的民政队伍,做到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月日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王建新副厅长代表厅党组作了《把握新时代要求振奋精神再出发推进云南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工作报告,孙厅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要针对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强化担当精神,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细则精神,狠纠四风不停歇;要紧紧盯住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养老服务、退役士兵权益保障、脱贫攻坚等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不正之风,尤其要紧紧盯住社会救助特别是低保领域优亲厚友、违规享受低保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从民政工作中获得更多幸福感、安全感。三是要以盯住管好关键少数为重点,大力加强民政系统队伍建设。要强化监督管理,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受管理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用党的铁规禁令管出习惯、抓出成效;特别强调,全省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落实三不、两严禁要求,即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坚持不收礼不送礼、不到领导家中做家访、不搞小动作,严禁违规吃低保,严禁套取资金。
二、坚持聚焦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完成2017年目标任务
过去的一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西双版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一年,也是我州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乘势而上、成绩突出的一年。一年来,全州民政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一手抓事业发展、一手抓自身建设,把强基层、打基础、提效能、抓落实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有力推动基层民政工作不断加强,有力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细落实,有力推动许多事关全局的大事实事,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我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防灾减灾救灾、老龄事业发展、退役士兵权益保障、殡葬改革、区划地名等多项工作得到了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州局连续年在全州综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年全省重点工作被省民政厅综合评估为优秀,成绩来之不易,值得肯定、值得总结。
(一)突出兜底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推动脱贫攻坚。年,全州结合脱贫标准和兜底保障任务,全面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进一步有效衔接。城市低保标准景洪市达到元人月,勐海县和勐腊县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元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救助标准同步提高为景洪市元人月,勐海、勐腊县元人月;健全完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政策,扩大困难对象惠及面。全州共有城市低保对象人,累计支出保障金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人,累计支出保障金万元,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人,累计支出供养金万元,实施临时救助困难群众人次,支出万元;医疗救助人次,支出万元。结合全省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和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百日行动,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逢进必核、把关增量,进一步强化救助的精准性。
(二)突出能力建设,防灾备灾救灾能力稳步提升。着力加强防灾备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咨询活动,有效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年内增设了个避难场所,完善了各个应急避难点设施设备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全州增购了价值万元的救灾物资。突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年全州发生各种自然灾害次,累计受灾人口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全州各级民政部门共向受灾地区困难群众发放棉被床、衣服套、大米吨、食用油桶等,发放救助金万元,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人次,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活。强化救灾物资和救灾资金的监管,结合民政效能建设提升年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救灾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三)突出拓能增效,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发展。大力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常态化,建立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以开展培训为抓手,着力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功申报两个三区项目,争取到万元省级资金用于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挂牌成立,我州社会工作取得质的提升。选择景洪市的-个农村社区作为农村社区示范点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方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我州所有村(居)民委员会的相关信息录入和数据比对工作,为全州个村委会和个居委会发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打下坚实基础,将为村(居)委会更好履职、更方便为群众办好公益事业、提供社区服务提供法律保障。抓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年内全州登记有社会组织家;顺利完成第二批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和全州个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新转换工作。积极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了州社会组织党委班子组建工作,全州应建党组织的社会组织个,已建党组织个,覆盖个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为,党的工作覆盖率为。
(四)突出权益保障,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按规定调整了部分优抚对象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及时下拨优抚专项资金,确保全州名优抚对象及时、足额领取抚恤补助金和生活补助金。接收安置名退役士兵,其中岗位安置名、自谋职业安置名,自主就业安置名,安置率达;为名退役士兵发放自主就业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万元;发放万元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名退役士兵参加了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始终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加强涉军人员矛盾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化解,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五)突出舆论宣传,双拥共建共筑持续加强。及时调整充实了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了成员单位工作联络机制,落实双拥工作经费,军地融合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双拥基础教育,全州共举办各类报告、演出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双拥基础教育进一步巩固。拓展宣传渠道,在景洪城区主干道交通标识牌背面安装块双拥宣传牌;年内在州局网站双拥专栏及各级、各类媒体刊发双拥共建信息多篇(条);在建军周年之际,开展了记者走边关活动,采写出了一系列有影响力和正能量的纪录短片。以春节、建军节为契机,深入部队走访慰问,开展中国梦边关情文化进万家文艺下基层等文体活动,送文艺、送图书、送文体器材进军(警)营,积极支持军营文化建设,双拥文化更加浓厚,有效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认真组织开展了“烈士纪念日活动,进一步强化了革命传统和爱国教育。
(六)突出优化服务,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着力提高孤儿保障水平并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补助,有效保障了名孤儿、艾滋病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为名低保对象中的困难残疾人,名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筹集万元资金对养敬老院基础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改造。全年全州共计销售福利彩票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万元,增比为,福彩销售稳中有进,为推动我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保障。认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名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监护确认书,相关信息已录入全国留守困境儿童信息系统。制定出台了《西双版纳州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了《西双版纳州关于进一步规范尸体运输工作的通知》,全州殡仪馆共火化遗体具,殡葬改革持续深入。年内办理国内结婚登记件、离婚登记件,办理收养登记件,专项事务规范有序。推进救助管理规范化,全年共实施救助人次,信息录入率达到。区划地名完成了国家标准地名词典目录编纂工作,组织州级专家组完成对景洪市宣慰地名的调研论证和正字定音;开展了不规范地名、楼门牌、及交通道路指示牌清理整治工作和县市边界问题隐患排查工作,启动了第三轮西思界线联检工作。抓好地名普查工作,共搜集整理入库条地名,全州二普成果总条目数与年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相比,增加了条;与年全国地名试点普查相比,增加了条,极大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
(七)突出效能建设,民政干部队伍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组织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解决好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切实树牢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核心理念,党员干部法纪意识、自律意识、担当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通过在全州民政系统开展效能建设提升年行动,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培训,严格落实责任制,推行服务零距离、责任零推诿、工作零差错要求,全面增强能力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提升民政工作效能。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全州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克难攻坚、勇于担当、奋力作为的结果。全州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同志数年如一日,勤勉敬业、努力工作,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用汗水与智慧推动了民政事业发展,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在这里,我代表局党组向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三、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直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决心花力气强“弱项”补“短板”
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党和政府的更高要求,对照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更高期待,对照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更高标准,我州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困难问题。
(一)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仍然薄弱。基层民政队伍建设短板依然突出,民政人员结构不合理,人员配备少且身兼数职,超负荷运转,混岗混用,不专职、不专心、不专业现象凸显,工作责任难以有效落实。
(二)工作精准化规范化还需加强。执行政策不严格、制度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数据不准不实等问题仍然存在。农村低保中,受脱贫攻坚工作影响,按照贫困发生率推算低保人数、为达到整村脱贫目的、群众心理失衡致使评议失效等情况导致农村低保中仍然存在应保未保现象;城乡低保纳入程序不严格、核查不到位、评议不准确,导致我州仅名低保对象中就出现人的异常数据;高龄补助和长寿补贴、重点优抚对象中还存在死人领补助的情况,精准识别、精准保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民政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不容忽视。项目建设铺摊子、半截子问题仍然存在,项目落地难、建设周期长、配套资金不到位,还有的随意变更调整规划、方案,提高建设标准,更改、扩大建设规模,超预算投资,为老服务项目建设方面尤其突出。
(四)全面从严治党仍存不足。民政系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民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薄弱问题比较突出、规范管理需要加强。从州局党组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来看,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风险防控措施不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同时,少数地方个别人身上可能存在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引起警惕。
(五)干部队伍精神状态有待提升。一些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效率低、慢作为不作为和担当意识不强等问题仍然存在,作风效能建设与规范有序高效的要求还有明显差距。少数干部习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创新的意识还不强、创新的能力还不够足、创新的举措还不够多;一些干部还存在法规政策不够熟悉、方法比较简单、工作不够细致等问题。
对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等闲视之,要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精神和勇气予以重视、加以解决。
四、坚持勇于担当作为,凝心聚力下功夫抓落实,扎实做好2018年民政工作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工作至关重要。全州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全州跨越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全州民政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社会救助工作
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社会救助经办能力,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挂勾联动以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精准施保,深化低保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稳定高于扶贫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农村低保方面,要在精准上下功夫。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政办发〔〕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兜底脱贫工作。不能盲目地把贫困发生率与低保覆盖面简单地等同起来,为了脱贫验收而大量人为削减低保人数。低保对象的认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一是要确保不漏。要按照《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全面开展农村贫困家庭精准识别再次核定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扶开发〔〕号)要求,按照年标准,对五类困难群体家庭情况、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核查,该纳入低保的一户(人)不漏地纳入。对评议过程中争议较大的低保申请,必要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县级民政部门入户调查并直接作出认定。二是要确保不错。要坚持标准统一核查内容,统一计算方法,把应当纳入低保的家庭(个人)及时纳入,不让一户(人)应当纳入对象因核查不清、不准挡在外边。三是退出低保要既严又慎。低保对象中的类退、类,、类退出低保,一定要经过核实,确认无误后方可调整类别和退出。同时要做好群众工作,得到调整退出对象的认可。四是认真执行过渡期保障政策。对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不一定立即脱保。在核算其家庭收入等经济状况时,如有不稳定因素,退出后可能出现困难反复的,要坚持实施-个月过渡期的保障,过渡保障期满后,经再次核查确认无误,再行退出。
城市低保方面,要在“严格”上下功夫。首先要严格申报、公示和审批程序,一个环节都不能少,合理确定补助水平。其次要加大入户核查力度。每年按照规定必须由民政部门入核查一次,做到全覆盖。要及时纳入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对象,及时退出不符合对象。及时清退对象主要为:经核查家庭经济状况已改变,收入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无其他困难的对象;属公职人员或共同生活的成员有公职人员的对象;人员已死亡对象等。由卫计部门提交的纳入城乡低保的患艾滋病困难人员要作为重点,由民政部门提供纳入条件,卫计部门核实家庭经济状况后交由民政部门纳入。卫计部门未经核实或不提供家庭经济状况的一律不准纳入。坚决杜绝公职人员、非困难艾滋病患者和已死亡人员仍领取低保金的现象发生。对省民政厅反馈的疑似错误信息要及时逐人逐条认真核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符合保障条件的要逐人说明情况。
医疗救助方面,要在规范上下功夫。要严格按照《西双版纳州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和时限开展救助,严禁不作为、慢作为。要认真贯彻落实《西双版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条措施的实施意见》,重点做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的,通过医疗救助报销到。要积极推动成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救助金额较大的申请,可邀请医疗救助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前期评估,提出初步评估意见,确保救助更加规范。同时充分依靠监督委员会的行业部门专家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规范使用进行监督。要积极推动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继续加强与人社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两类困难群体医疗救助纳入医保系统,实现一站式结算。
临时救助方面,要在及时上下功夫。要加大对《西双版纳州临时救助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切实做好救急难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做法,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特困救助供养方面,要在提质上下功夫。要主动做好特困供养人员排查工作,对于符合供养条件,但因本人申请有困难的特困人员,要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代为提出申请,确保特困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要按照《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认真做好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的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等级录入信息系统。要持续做好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整治指南》在农村敬老院内部管理规范化上做好提升,在设施建设规范化上抓好整改,促进农村敬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要积极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创新,支持勐海县勐混镇敬老院、勐腊县勐腊镇敬老院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在功能上向养老服务综合体转变,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实行公建民营,发挥更大社会效益。
工作纪律方面,要在严肃上下功夫。要严格执行《西双版纳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近亲属备案制度(试行)》,申请人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要主动报告情况。县(市)民政部门必须入户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审核批准纳入。申请人不主动填报,一经发现,重新进行严格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州、县(市)、乡镇民政干部(职工),社区民政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申请城乡低保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填报《西双版纳州民政干部(职工)亲属享受国家救助、优抚政策情况表》,民政干部(职工)、工作人员明知近亲属申请城乡低保不主动填报或者县(市)民政部门对备案报告对象不进行核查即审核通过的,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点复查,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坚决清退,并按相关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二)救灾工作
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要在衔接上下功夫。一是《西双版纳州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西发〔〕号)已于月日下发到各县(市),各县(市)要根据州委、州政府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组织编制出台本县(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年)》和《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二是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完善救援机制,年州民政局要进一步完善已签订的自然灾害军(警)地应急救援联动保障合作机制工作。各县(市)也要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建设,建立自然灾害军(警)地应急救援联动保障合作机制。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要在提升上下功夫。为使我州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更加合理、规范、标准,提高应急避难救助能力,州局要继续加强对各县(市)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各县(市)应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意见文件的通知》(西政办发〔〕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统筹推进。景洪市要对原设定的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完善提升工作,新增的应急避难场所要尽快完成。勐海县、勐腊县在完成原有避难场所规范化、标准化提升工作的基础上,可参照景洪市新增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方式进行规划和再建设。
重点工程建设方面,要在加速上下功夫。已被列入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十项重点工程的景洪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目前已到位资金万元,景洪市民政局要按照资金下达的用途和管理要求,加大工作进度,尽快完善工程手续,按照程序规定及时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方面,要在实效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西办发〔〕号),创新农村社区治理,打造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景洪市民政局要根据要求,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合理确定个以上不同类型的行政村,按照一村一社区的模式,依托乡镇党委、政府围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点的具体要求和指标,明确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制定相应的措施,逐步推进。力争在部门联动、共驻共建、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民主自治、民主管理、民主协商等方面形成完善的机制、制度体系;试点村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取要得一定进展;社区公益活动、社区社会组织孵化、社区人员培训、社区环境整治、精神文明创建、文体活动能够逐步有效开展。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方面,要在完善上下功夫。一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云发〔〕号)精神,及时制定我州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在省级政策文件出台个月内,研究制定我州《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
全州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面,要在谋划上下功夫。年内,各县(市)要对村(社区)情况进行前期调研,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开展摸底调查,确定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重点、难点村,制定相应措施。切实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为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提高基层民政能力建设方面,要在培训上下功夫。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以云政办发〔〕号文件精神为重点,结合各地民政工作实际,突出城乡低保与特困人员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基层工作人员容易理解不透、执行不准的重点、难点内容,对我州基层民政工作人员进行实务能力提升培训。州级在月份以前举办一至二期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班。各县(市)在月份以前举办一至二期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班。确保年内全州各乡(镇、街道、农场)民政工作人员参训率达到,实现培训全覆盖。
(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方面,要在岗位上下功夫。州级、县(市)安置部门要根据年安置工作任务提前谋划。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进行档案审核移交工作,要做好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工作,确保零差错。要加强协调沟通。州、县(市)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研究政策,不等不靠,主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加强与编办、人社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民政部门其核心工作就是积极落实安置岗位,才能保证安置任务的完成。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方面,要在引导上下功夫。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宣传引导工作。三县(市)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要坚持做到政策宣传与服务跟进相结合,积极主动宣传和落实好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有关政策,引导退役士兵参加就业培训,落实好各项惠兵政策。
优抚政策落实方面,要在慎重上下功夫。针对目前存在的两参人员问题,在确保大局稳定不引发激化新矛盾的前提下,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掌握、研判可能发生的社会风险,确保解决问题的举措带来的风险降到最低。一是以优抚对象信息核查为重点。年内与现有在册的优抚对象人人见面,全面核查身份信息,全面了解掌握其家庭、生活等状况,对优抚对象确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慎重的研究解决。同时经过开展此项工作,坚决杜绝死亡人员领取优抚资金问题。二是尽可能用足、用活民政惠民政策。从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医疗救助等方面综合施策,切实做好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各项优抚惠民政策,及时、足额发放资金。三是要严谨把控优抚对象的纳入和退出。特别是两参人员的进出问题,自年以来,虽然两参人员的认定权限已下放县(市),但是否纳入或者退出两参对象,各县(市)要及时与州局沟通。针对近几年反映较强烈的诉求,各县(市)要充分研究、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尊重历史做法和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对已退出和未纳入两参对象的人员,要认真、细致复核,在现行政策总体框架下,尽可能的寻找契合依据,可以纳入的尽量纳入,除非退不可的外,不要轻易退出。为确保稳定,要避免大批量集中纳入或集中退出的问题,既不引发新的矛盾,又要想方设法稳妥处理好现实存在的问题。四是要高度重视做好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工作。对反映的诉求,要及时受理、认真办理、妥善答复。对于民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合理诉求,要落实到位;对民政部门职责范围外的诉求,在做好耐心、细致解释的同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妥善答复。各县(市)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抓紧抓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稳控工作,不能把工作举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要积极主动作为和担当,切实把维护稳定工作做实、做到位。
做好双拥创建工作方面,要在达标上下功夫。州双拥办要尽快做好全州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动员会筹备相关工作,待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文件下发后第一时间,部署我州双拥创建工作,进一步统一州、县(市)两级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思想认识,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对县(市)创建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创建各阶段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各县(市)双拥办要根据《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要求,结合本县市实际,制定详细的创建方案;成立专门机构,组成工作专班做好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细化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力争实现我州多年来“模范城(县)”命名“零”突破。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方面,要在改革上下功夫。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在落实养老院机构资质、拓展养老院服务内容、强化敬老院托底功能、推进医养结合、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有效提升养老院服务水平。要顺应发展趋势,积极开展养老院社会化改革试点工作,勐海县社会福利院、勐混镇农村敬老院、勐腊镇农村敬老院和其他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要通过公建民营、合作经营等方式走向市场,逐步推行州社会福利院改革,确保已建成的养老院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的充分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效益。积极引导市场逐步成为机构养老主体,全面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养老服务机构,确保完成省民政厅下达我州年度新增张养老床位的工作任务。
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工作方面,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要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措施,牵头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户籍、教育、生活保障等问题,积极开展各项关爱保护工作。民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和整合卫计、扶贫、法院、残联、公安、教育等部门的儿童信息,确保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录入工作,并动态更新数据。要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的生活保障工作,严格审批和复核程序,做到对象精准、一人一档,并及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
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面,要在推进上下功夫。一是要在上半年完成全州火葬区划定调整的上报工作,各县(市)务必在月底完成。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勐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历年安排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也要抓紧落实土地、完善相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逐步推进完成全州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场管委会都有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目标。三是加强殡葬服务规范化管理,各县(市)要加强殡葬执法力度,牵头开展整治火葬区内墓碑经营和土葬区经营超标准墓碑等行为;四是落实惠民殡葬措施,扩大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范围和对象,逐步引导城市及周边村寨傣族居民遗体到殡仪馆火化。凡属城市建城区傣族“龙山”火化转移到殡仪馆火化,可采取运输、火化免费的办法给予鼓励,如能形成习惯是殡葬改革的最大成绩,到时候再来研究解决资金问题。
救助生活无着人员工作方面,要在精细上下功夫。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完善救助人员对接、身份核实、寻亲、落户、社会保障等工作机制。提升救助管理的规范化工作水平,做到救助人员进入信息系统,进站、出站、救助事项等情况详尽登记在案。滞留天以上的无户籍人员全部由公安部门采集血样,并通过公安寻亲网站、民政寻亲网、微信等渠道,积极为滞留人员查找家人,帮助返乡。对滞留个月以上的无户籍人员,要联系协调公安机关落实户籍,并落实社会保障政策。要加强与救助托养机构和站外医疗机构的联系,明确权责,明细任务,不定期进行走访检查,及时了解救助对象的身体、精神状况,全力保障救助对象权益。
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方面,要在到位上下功夫。从民生保障的大局出发,要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全力做到对象准确、定期发放,杜绝因对象不准确、不及时发放资金等问题引发上访和被通报问责的情况发生;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将既有的年以来的婚姻登记纸质信息,从现在开始补录到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中,按期完成补录工作任务。抓好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紧盯年亿元的销售任务完成抓落实;抓实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福彩公益形象;稳定推进站点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投注机资源效率。
(六)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行业商业协会脱钩试点工作方面,要在时限上下功夫。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方案﹥的通知》(西办发〔〕号)的精神,全州已开展了二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州本级、勐海县、勐腊县已完成了全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任务。目前还有景洪市家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工作还没有完成,景洪市务必于月日前启动脱钩试点工作,年月日前按照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完成脱钩试点工作。
推进社会组织业务和党建工作方面,要在同步上下功夫。一是登记时,同步采集从业人员党员信息。完善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工作流程,在提报材料中要求填报《社会组织党建情况调查表》、《社会组织党建承诺书》等党建工作材料并要求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写入社会组织《章程》,作为新成立社会组织的必备程序之一。要求凡符合组建条件的必须组建党组织,条件不成熟的由业务主管单位选派党建指导员,实现社会组织成立与党组织组建工作审批同步走,切实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二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年检时除对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履行登记手续、活动开展和财务状况等内容进行常规年检外,还要在年检表中增设“社会组织党委审核意见”栏目。要认真填写《党组织建设表》,无党组织的社会组织须提交书面说明材料,进一步完善党组织组建情况等信息。购买服务通过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制度执行情况、作用发挥情况,来作为评定等级和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的条件。通过以上同步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引领“三社”参与脱贫攻坚方面,要在整合上下功夫。西双版纳州地处边境,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州及各县(市)民政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社会各界联系,积极倡导辖区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社会工作者参与脱贫攻坚,既要做好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社会工作者与贫困对象的牵线搭桥联络员工作,又要做好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战略的指导员工作。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社会工作者根据自身资源,结合贫困对象实际,重点对留守儿童、老人、贫困学生、特困户等对象实施关爱、关注和帮扶,通过社会工作服务、社会关爱行动、提供资金物资援助等多种方式,助力脱贫攻坚。州及县(市)要在上半年内召开一次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力量、社会工作者参加的座谈会,要把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纳入年检范围,年检时要求社会组织上报参与脱贫功坚相关材料。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要在巩固上下功夫。按照基层党建巩固年相关工作任务,州及县(市)要结合实际开展五个一活动,统筹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一是建立社会组织党委委员基层党建联系制度。党委委员每人要联系一个社会组织党组织,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七个一工作;二是进行一次调研。州直属调研范围为直管的个党组织,县(市)调研范围可自行确定。通过实地走访、蹲点调研、督查指导、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掌握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分析研判,找准提升党建科学化水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三是开展一次培训。组织开展一次社会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推动社会组织党支部达标创建工作。县(市)社会组织党组织也要至少举办一次培训;四是组织一次工作座谈。邀请个业务主管单位及所属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重点就如何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工作进行座谈;五是组织上一堂党课。范围为党委直管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党员,各县(市)也要开展此项工作。
(七)区划地名工作
地名普查工作方面,要在成果下功夫。做好地名普查成果修改完善,完成国家普查验收。深化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要开展《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划图》《西双版纳州标准地名志》编印;收集《西双版纳州少数民族地名文化故事》;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云南卷西双版纳州》词条释文编纂;做好地名普查档案归档立卷工作。
区划地名管理方面,要在创建下功夫。加强全州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规范街道、小区、楼院门牌审批管理。协助勐海县完成县城地名更名和变更地名补查相关工作。开展州内条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更换损毁的思西线、思景线、江景腊三交点个界桩,持续开展边界地区纠纷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继续推进地名地址库试点工作。
五、坚持不懈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抓班子带队伍,努力打造奋发有为民政队伍
今年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已经明确,关键在于狠抓落实。民政为民是职责所在、民政爱民是情怀所系,要努力当好困难群众的贴心人、保护人和代言人,用真心心系困难群众、用真力帮助困难群众、用真情温暖困难群众。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民政厅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民政事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努力保持民政事业发展良好势头,确保全年目标顺利完成。
(一)坚持用新思想统领全州民政工作。党的十九大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意味着新要求,新时代呼唤着新作为。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站位新时代、担当新使命,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顺应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在服务全局中推进全州民政事业健康发展,以新状态、新面貌、新作为书写好新时代的答卷。一是要找准新定位。要把握好民政工作的本质就是以人为本、初心就是为民爱民这个定位,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想问题、出政策、抓落实、求实效,着力破解好社会主要矛盾,让民政工作更加有温度、更加接地气、更加让群众满意。二是要聚焦新矛盾。进入新时代,我们既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民政事业面临更大发展空间、发展舞台和发展前景的机遇,也要看到现有的民政工作供给方式、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与人民群众追求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加公平的服务需要带来的挑战,提高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推进落实各个环节的质量,推动民政工作在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三是要发挥新作用。要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认真研究民政兜住底、兜好底的问题和思路措施。要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民政在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增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功能和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深化农村移风易俗、农村社会组织培育中的作用。四是要强化新举措。要深入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挖掘和释放发展潜力,从市场和社会寻求发展的新动力,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防灾救灾等基本公共服务上,逐步加大向市场、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要深化放管服改革。注重简政放权、加强监管和提升服务质量同步推进。做到该管的坚决管到位,管出水平,推动养老、殡葬等服务机构管办分离。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州、县(市)民政部门党组党委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的领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社会组织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要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把党的建设抓紧抓牢抓严,抓出成效。要突出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针对缺项补好课、针对短板抓提升、针对软肋抓固本,把管党治党的要求、任务,落实到民政工作的每个环节、各个方面。州、县(市)民政部门要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这五个必须过硬的要求,指导和帮助各级干部提高学习、政治领导、改革创新、科学发展、依法执政、群众工作、抓落实、驾驭风险等八个本领,着力提高领导能力水平;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省委实施细则、州委实施办法,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干好工作、处好感情、增进团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应对机构改革带来的挑战。刚刚召开的全国人大十三届一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涉及到民政部门,将对民政部门管理的老龄、救灾防灾减灾、优抚安置、医疗救助等工作作出调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涉及部门和个人利益调整,这次改革之所以具有革命性,就在于不回避权力和利益调整,而是要对现有的传统既得利益进行整合,重塑新的利益格局。改革具有革命性,革命就意味着有牺牲,对我们个人而言,这里所谓的牺牲是指对个人利益的触及,包括每个人的身份转变、去留并转、岗位调整,会打破原有熟悉的工作环境,被迫面对新环境、新工作等情况。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国家作出的任何机构改革,都是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作出的,都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我们要正确认识改革给我们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局党组要求全州民政系统每个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全局观念,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全局利益出发,个人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不能患得患失,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四)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层层带动,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从一个个具体问题做起,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摆表现、找差距,特别要针对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整改。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牢记管文件出台就要管文件落实,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听实话、查实情、求实效,全面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提高决策质量。要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都要坚决纠正,维护好、发展好、保障好服务对象基本权益。
(五)努力打造一支奋发有为勇于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全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有知识不足、本领不足、能力不足的危机感,自觉加强学习、提升本领。要围绕提升民政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能力,自觉进行对照检查,看一看自己劲头足不足、措施新不新、作风实不实、状态好不好,切实将跨越发展、争创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品格要素,锻造成撬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精神杠杆,最大限度凝聚起全州民政系统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激发起全州民政干部职工的热情和干劲,以更加昂扬的状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的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提标、提速、提质、提效。
同志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民政事业发展赋予了新的使命,开辟了广阔前景。让我们上下一心、奋发有为,尽责担当,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努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全州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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