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富阳经济适用房评估价交纳土地收益金的评估价会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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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北京买卖政策
&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一、北京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买卖
&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 &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文件的主要内容就是
1、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
2、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3、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三、如何出售经济适用房
&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 &对于已经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房的房子,交过综合地价款,就变成商品房了)
& 对于尚未住满 5 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 &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四、如何购买经济适用房
& &①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
& &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 100 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 2000 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 3000 元/ 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 3000&100=300000 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 300000&1.5%=4500 元的契税,以及 300000&0. 元的印花税。
& &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 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 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五、经济适用房卖后还能否买经适房
& &第一种情况,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或出售给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人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 第二种情况,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可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住房。
& & 2014年7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提交的《北京市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进行一审。市住建委主任杨斌在对条例草案作说明时明确表示,现有的经适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备案已经关闭,在解决现有的约10万户轮候家庭后,北京市将不再建设经适房和限价房。经适房、限价房将退出历史舞台。
& & (本文资料根据吉屋网、北京住建委官网资料整理而成,由易居团队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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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热门内容经济适用房五年后过户和需要交纳多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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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一般是10%,北京已经70%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可免。
经济适用房要补交差价,请问差价是你补交还是原房东补交?号之前的补交原购房价的10%。契税2%个税1%你是否需要贷款贷款的话需要缴纳金融按揭服务费贷款额的1%评估费评估价的0.5%等
你在哪座城市,各地规定不同。
更具地域的不同还是咨询当地的房地局
二手房屋买卖相关税费大体如下:1、契税,按照目前国家税务局的最新规定:首次购买住宅:90平米以下:评估价格的1%,90平米以上为评估价格的1.5%,如果非首次或者144平米以上为评估价格的3%,非住宅为:评估价格的3%;以上为卖方承担;2、印花税:住宅免收,非住宅按照评估价格的的万分之五收取;(双方均承担)3、营业税:5年以内,按照评估价格的5%,5年以外144平米以上,按照差价的5%,非住宅为:按照差价的5%,以上为卖方承担4、个人所得税:住宅:144平米以下,按照按照差价的1%收取,144平米以上,按照按照差价的1.5%收取,非住宅按照:差额(上次交易-本息交易)的20%收取;5、土地增值税:非住宅按照评估价格的2%,住宅不收取。6、缴纳营业税的分别按照营业税额的7%、3%、1%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上为地方税收政策,各地政策略有区别,仅限于参考之用,望对你有所帮助。另外还有评估费、测绘费、登记费、交易费(评估费在评估价的千分之二,测绘为200,登记费80,交易费每平米3元。另外:经济适用房按照房屋购买价与现在卖的评估价的差价收取30%的收益金上交国库。这是二手房的。经济适用房看到时的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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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过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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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土地收益金如何收取?
提问者:章高逸|
时间: 16:21:59
已有3条答案
回答数:27449|被采纳数:1
所有回答:&27449
<p class="ask_one_p edit_、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
  2、保障中心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
  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上市交易税费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发生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交易登记费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日以前已经销售并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受让人按照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出售人暂不缴纳所得收益;日后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利人需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数:140285|被采纳数:38
所有回答:&140285
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同时由出售人按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新购房人不需再按成交价3%交纳土地出让金。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回答数:5525|被采纳数:0
所有回答:&5525
标准具体分两类。经济适用房所属土地为国有出让建设用地的,在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外上市交易的,按交易时该地段基准地价(楼面地价)的5%缴纳土地收益;经适房所属土地为国有划拨用地的,按基准地价(楼面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土地收益或出让金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元)=基准楼面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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