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孕产妇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报销

关于下发2016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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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宿城区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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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区卫发〔2016〕49 号 关于下发2016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委相关股室:根据宿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宿迁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15年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卫基妇〔2015〕37号)要求,充分利用中央、省、区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实施方案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宿城区2016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宿迁市宿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日附件:宿城区2016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为保障母婴安全,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年度目标1、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项目任务完成率达到100%。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0万、4‰以下。3、目标人群对项目工作政策和相关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4、服务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达90%以上。二、项目范围(一)补助范围屠园乡、龙河镇、陈集镇、中扬镇、耿车镇、埠子镇、罗圩乡(其中黄庄村、马元村、葛罗村三个村划入洋河新区,不享受补助)、蔡集镇、王官集镇、洋北镇(其中卓码村、赵圩村、桥北村三个村划入洋河新区,不享受补助)、双庄镇(需提供居委会证明,证明孕产妇为农村户籍,盖章有效,或提供的户口簿上有农业户籍的字样)、项里街道(除红星、双河两居委会外,其他居委会的孕产妇需提供居委会证明,证明其为农村户籍,盖章有效,或提供的户口簿上有农业户籍的字样)。(二)补助对象1、户籍(特指户口本上的户籍所在地,以下类同)在本区农村的孕产妇,符合以下条件者:(1)在依法取得医疗机构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的一、二级医院住院分娩,住院天数大于或等于3天。(2)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孕产妇分娩时男女双方均满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户籍非本市,常住地在本区农村的孕产妇,符合以下条件者:(1)男方为本区农村户籍。(2)能提供结婚证明。三、项目内容(一)补助标准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专项补助标准为每人5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0元,省级财政补助200元,区级财政按每人200元给予配套。(二)补助程序1、在本区内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自主选择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出院时按程序结算住院分娩医药费用,同时应详细填写“宿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四联单”(以下简称四联单)。定点医院根据孕产妇提供的出院小结(显示住院须满3天)、电脑打印的住院分娩结算发票、费用清单(床位费一栏数量要注明)、四联单、户口簿、身份证(双面印)、结婚证(补助对象为第2条须附)、《生育服务证明》(复印件加盖当地卫计服务中心公章有效),核对身份后,按500元/人标准予以补助,补助费用由定点医院先行垫付。(1)定点医院经办人员查验上述资料原件,并分别留存两份复印件,一份由定点医院存档、另一份报区项目办审核。四联单第一联(白联)交由补助对象保存,第三联(蓝联)经区项目办审核盖章后由定点医疗机构保存,第二联(红联)和第四联(黄联)均由区项目办存档(四联单上医疗卫生机构一栏均要盖上医院或卫计服务中心公章)。(2)定点医院每月25日至次月8日前(如遇特殊情况,最迟不超过3个月:以产妇分娩至材料报到区项目办时间为准)凭宿城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补助情况报表和花名册1等三份报表,加盖医院或卫计服务中心公章,上报区项目办审核。2、在本区以外一、二级医院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于分娩后6个月内(以产妇分娩至材料报到区项目办时间为准)凭有效证件和上述材料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卫计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补助手续。(三)支付顺序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的支付,首先由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补助(参加生育保险的,首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再由新农合(或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给予补偿。对个人负担较重且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孕产妇,可由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按规定给予救助。经生育保险基金补偿后,个人负担部分低于500元的孕产妇,按实际负担金额补助。(四)职责分工区卫计委负责确定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任务,并监督落实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等。区妇幼保健所负责制定本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培训、质控和督导考核。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严格按规定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农村孕产妇提供安全、规范、便捷的助产技术服务。提供基本项目之外的服务项目,须书面征得产妇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收取相关费用,并在病人出院费用清单中予以标明。四、信息收集和管理项目信息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内容包括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月报表和季报表。以上通知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扫描二维码收藏本页面链接&&& 2016年新农合门诊报销标准
2016年新农合门诊报销标准提交需求,马上获得5家保险公司报价给谁投保:出生年月: 2016年新农合范围包括:治疗费、注射费、输液费、清创缝合费、针灸火罐、B超、心电图、X线、化验、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费用。新农合门诊报销标准是多少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6年新农合报销标准门诊报销标准1、村卫生室门诊报销每3元补1元(按30%的比例补偿);2、乡镇卫生院门诊每4元补1元(按25%的比例补偿);3、外出务工参合患者不分医院级别,年一次性按30%比例报销20元,核算实行四舍五入,单人定标,整户封顶,每人每年最高报销20元,每次最高报销10元,每户封顶标准为户人数×人报销20元。4、新生儿随母可享受当年门诊报销,户封顶相应增加一人份。5、门诊报销补偿、特殊慢病报销补偿、住院报销补偿一并列入每户每年1.5万元的封顶线。6、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7、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8、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9、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10、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11、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报销标准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2、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新农合大病补偿报销标准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元补偿65%,元补偿70%。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哪些情形新农合不予报销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新农合门诊报销范围治疗费、注射费、输液费、清创缝合费、针灸火罐、B超、心电图、X线、化验、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等费用,药品执行《陕西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2008版》规定的药品。新农合门诊报销方式参合患者凭合疗证、户口本在试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诊治,缴费时定点医疗机构将直接予以减免报销补偿。前一篇:后一篇:
热门资讯热门关键词热门计划热门产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现在我们来了解新农合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及报销流程。
新农合报销比例
新农合的报销主要可以分为门诊报销、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三类,三类报销比例如下:
一、2016年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 村卫生室、卫生所报销比例60%;
2. 镇卫生院报销比例40%;
3. 二级医院搏小比例30%;
4.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20%;
5.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二、2016年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 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 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3.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 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三、2016年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
1.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2.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3.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4.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5.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6. 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新农合报销范围
1 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 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3 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元补偿65%,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新农合报销流程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含县级,下同)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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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6年政策指南与就医须知夷陵区2016年新农合缴费工作即将开始,为了让您更加了解、掌握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实际操作心中更有谱儿。小编把政策都给你哦!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什么对象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对象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户口在夷陵区内的农民(农村农业户口居民,含外出务工、经商的农业户口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夷陵区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各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8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费120元。3参加2016年新农合的截止时间?享受新农合政策的期限  答:2016年参加合作医疗的登记缴费起止时间为日--日。外出务工农民及新生儿参合可延长至2016年2月底,错过缴费时限出生的新生儿(即日--12月31日)随参合父母亲享受新农合政策,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父亲或母亲合并计入当年封顶线。享受合作医疗政策期限为日至日。4参合人员普通门诊费用如何补助?  
答:参合农民因病在本乡镇(街道)、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治疗,按照《夷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可获得治疗期间的药品费、手术费、治疗费以及常规检查费用的补偿。
参合农民因病在本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本村卫生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按50%比例给予报销。参合农民每日次在乡镇(街道)卫生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补偿封顶线为18元;每日次在村卫生室发生的门诊医疗费补偿封顶线为15元,人平门诊报销年封顶线为300元,超过封顶线的金额由患者个人负担。在宜昌市以外外出务工人员凭发票及门诊病历回户口所在地卫生院按比例补偿,年封顶线为180元。5门诊特殊慢性病是指哪些?费用如何补助?  
答:(1)补偿对象:凡当年已参合,现患有晚期癌症、高血压Ⅲ期、中风后遗症、冠心病、重症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肾移植抗排、重症肝炎、白血病、肺心病并心肺功能不全、类风湿性关节炎、精神分裂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帕金森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重症肌无力、顽固性哮喘、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硬化症23种慢性疾病并长期门诊治疗的参合患者。
(2)申报程序: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5日,持患者本人合作医疗卡、户口薄或身份证、二级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住院病人出院小结和相关辅助检查资料,到当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申报。6参合人员住院费用如何补助?  答:(1)在乡镇(街道)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销医疗费用200元以上部分,按95%比例报销。(2)在区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报销医疗费用5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按60%比例报销;元部分,按70%比例报销;住院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部分,按80%比例报销。(3)在市级住院的按市卫计委政策执行,住院可报销医疗费用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按55%比例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元部分,按60%比例报销;住院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上部分,按65%比例报销。(4)在省级住院的按省卫计委政策执行,住院可报销医疗费用2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按50%比例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元部分,按55%比例报销;住院医疗费用20000元以上部分,按65%比例报销。(5)参合农民外出打工、暂住、探亲期间因抢救情况异地住院发生的可报销医疗费用,在我区规定的相当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按80%比例审核报销。(6)对意外伤害调查后认定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其住院费用中可报销费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降低15个百分比,意外伤害年封顶线8000元。(7)对于应用中药适宜技术发生的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5%。7意外伤害可以补助吗?如何补助?    答:意外伤害参合农民住院均需在入院三日内到定点医院合管科(夷陵区外住院参合农民直接到夷陵区合管办)如实填写《夷陵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意外伤害病人补偿登记表》,供新农合经办机构到经治医院、事发现场、相关执法部门和申请补偿者居住地、打工地进行调查核实,排除责任外伤。
意外伤害住院补偿均需提供合作医疗卡、身份证、当次外伤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住院医疗费用明细表、出院诊断证明及出院小结(非定点医疗机构则需提供病历复印件并加盖经治医院公章)。对调查后认定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其住院医药费用中的可补偿费用的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在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基础上降低15%报销,意外伤害年封顶线8000元。  8大病保险费用如何补助?    答:宜昌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统一为12000元。大病保险补偿比例:12000元以上至3万元的合规费用(含3万元)部分赔付55%;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合规费用(含10万元)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的合规费用赔付75%。
夷陵区大病保险咨询电话:9什么是转诊?转诊如何补偿?  答:严格实行分级转诊制度,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在相当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按60%审核报销。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外伤病人必须三天内到区合管办填写外伤登记表。参合患者在乡镇及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即时获得补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除外伤病人外,出院时即时获得补偿;在省、市、区、符合大病保险报销的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10夷陵区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答:全区各村卫生室231个,乡镇级13个,区级7个,市级22个,省级30个11如何办理补卡手续?    答:如有遗失,请在所在村(居)委会咨询补办事宜,在乡镇合管办或者夷陵区合管办补办。12夷陵区新农合办公地点和咨询电话    答:办公地址:小溪塔街道双虹路5号(区卫计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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