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法定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订一般包括法定条款
劳动合同签订一般包括法定条款
  法定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根据我国《》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七项法定条款:(1)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已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三种。(2)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应为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包括工作岗位与工作任务和要求。(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的必要条件,用人单位在保证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下,才能要求劳动者完成所给付的劳动任务。(4)劳动报酬,它是指劳动者参加社会劳动,按约定标准,从用人方取得劳动收入。在劳动合同中要求明确规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办法、工资的支付方式、奖金、津贴的获得条件及标准。(5)劳动纪律,它是指人们在共同劳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6)合同终止条件,即导致或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包括法定终止条件和约定终止条件两种。(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它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劳动合同除了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一般包括:(1)试用期,试用期多规定于初就业、新上岗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2)保密事项,劳动过程中涉及到商业秘密的,当事人应当对有关保密事项在劳动合同中加以明确。《劳动法》第二十二条对此有明文规定。(3)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包括住房问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子女就学问题,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一经双方商定,均为合法有效,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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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class="ds-thread" data-thread-key="243987" data-title="劳动合同签订一般包括法定条款" data-image="">2016年劳动合同期限的相关规定
2016年劳动合同期限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
  第一,单独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这就是说,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第二,劳动期限应和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资金担保违法,可酌情提供担保人。
  用人单位要求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提供担保,可能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收取保证金(物)的形式,一种是以提供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形式。第一种是我国劳动法明令禁止的;另一种是要求提供担保人来承担连带责任,在我国没有法条作出过明文的允许或禁止,劳动者可以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
  第四,试用期企业须有理由退工,员工可无理由走人。
  《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能辞退。而员工只要&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提供任何理由。
  拓展:
  2016年劳动合同法离职规定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离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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