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500元装修保证金该不该缴给扬州苏业物业公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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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保证金没退完 物业携款“跑了”
14:06:05&&&
来源:淮安新闻网
  昨日上午,住在江苏淮安北京南路南浦佳园小区的业主张先生拨打淮海晚报新闻热线反映,当初拿房时,服务小区的淮安市金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每套房500元收取了业主们的装修保证金,但一直没有退还,而是用装修保证金抵物业费。
  昨日上午,住在江苏淮安北京南路南浦佳园小区的业主张先生拨打淮海晚报新闻热线反映,当初拿房时,服务小区的淮安市金大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每套房500元收取了业主们的装修保证金,但一直没有退还,而是用装修保证金抵物业费。业主们多次要求退钱,物业公司在退还部分费用后撤离小区,目前,尚有三分之二业主、近30万元的装修保证金没有退还。
  业主:
  装修保证金没退完
  物业公司携款“跑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南浦佳园小区。在一处树荫下,七八位业主正在聊天。小区内大部分居民是来自周边村庄的安置房业主。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2010年她家拆迁安置在南浦佳园小区,“我家有三套房子,拿房时,物业公司要求每套房一次性缴纳500元的装修保证金,我家就交了1500元。”
  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协议规定,“装修结束后物业公司外观验收合格,经业主使用三个月后无装修问题的,装修保证金无息返还”。但业主们反映,两年多过去了,物业公司一直拒绝返还保证金,而是用保证金冲抵业主应交的物业费,多退少补。
  王女士说,“交钱容易要钱难。”冲抵物业费也不是说不能接受,但让业主们没想到的是,物业公司按照每平方米0.4元的标准冲抵物业费,按此规定,王女士交的1500元保证金最终退回了600元。
  几位业主认为,装修保证金和物业费是“两码事”,业主装修中没有违反相关条款,物业公司无权用保证金冲抵物业费,并且按照每平方米0,4元收费也不合理。“周边的安置小区都是每平方米0.15元,小区里杂草丛生,平时都没人管,我们觉得没享受到0.4元每平方米的服务。”
  业主们多次找到物业公司要求退还保证金,也向有关方面反映过此事。5月10日,小区业主李先生向清浦区有关部门反映此事,主要负责人要求物管企业、区住建局与城南乡一起协调按协议给予退还装修保证金。
  一位业主说,5月11日左右,物业公司在城南派出所等部门见证下,写下保证书,承诺按照0.15元每平方米冲抵物业费,并将剩余的钱退给业主。不过,记者看到的物业协议中,当初规定的多层住宅物业费确实是0.4元每平方米。
  此后,物业公司陆陆续续给100多户业主退还了冲抵物业费后剩余的装修保证金,5月31日,物业公司服务到期后撤离了南浦佳园小区。业主说,至今尚有三分之二的业主没有拿到保证金。
  住建部门:
  未经业主同意
  不得冲抵物业费
  物业公司撤离,没有拿到装修保证金的业主们多次到有关方面反映此事。
  南浦佳园所在的关城村陈书记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尚未退还的装修保证金有近30万元。
  陈书记告诉记者,目前,区住建部门和城南乡等部门正在协调处理此事,小区内的物业服务暂由开发商方面负责,物业服务也已正常开展。
  市住建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业主装修中没有违反物业协议条款,物业公司在对房屋进行验收后应退还全部保证金。业主不同意将装修保证金冲抵物业费,双方没有就此达成合同的,物业公司不能擅自作主冲抵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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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装修保证金该不该缴给物业公司
  扬州网讯(见习记者 苏扬 ) 市民姚女士的新房正在装修,却突然接到物业通知,必须缴纳500元的装修保证金,否则就得停止施工。姚女士咨询律师,律师给出的答复是“装修保证金的收取不合理”。于是,她家和物业发生了冲突。
  拒缴装修保证金引发冲突
  14日下午,正在单位上班的姚女士接到电话,正在她同泰花苑新房装修的施工队遭到了物业公司保集物业的阻拦。
她急忙赶回家中,保集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要想装修,必须先签《装修申请表》、《业主自装修承诺书》,并缴纳500元的装修保证金。否则,就得停工。
  姚女士从未听说过这笔费用,感觉有点蹊跷,便咨询了一位南京的律师。律师告诉她,并没有装修保证金这项收费。于是,姚女士便拒缴。继而,双方发生了冲突。
  为何要收装修保证金
  到底有无装修保证金这项收费?收取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保集物业同泰花苑管理处的负责人钱先生拿出由扬价服[2005]41号文《扬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其中第十六条写道:“业主或使用人应在装修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企业可向产权人收取装修保证金,市区标准为1000元/户,住户装修完毕,经查无违反装修协议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如数退还装修保证金。如有损坏,物业管理企业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评估认定,予以赔偿。”
  钱先生说:“我们收取这笔费用,主要是担心部分业主可能会违规装修,对房屋质量造成影响。提前签订协议,收取费用,对业主是个威慑,若是违规,我们可令其恢复,否则就惩罚。事实上,我们收取的标准已经很低,只有文件规定的一半。”
  物业会否胡乱鉴定质量问题
  装修是否引发质量问题,如何判定?物业是否会胡乱作出鉴定,从而扣押装修保证金?
  钱先生还拿出一份由扬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这是我们一户业主在砸了一堵墙之后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只要业主能够找到诸如建筑设计院、城建110等部门出具的权威质量认定书,我们就依据该认定,退还装修保证金。退还时间一般为装修结束后两个月内,退还率基本为100%。”
  南京已禁收,扬州还没取消
  记者随后又咨询了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孔处长说:“扬价服[2005]41号文出台至今,一直在使用,保集物业的收费是合理的。”
  那么,为什么姚女士咨询的律师却告诉她该费用并不存在呢?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早在日,南京就已明确禁止收取装修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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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市道里区居民范先生反映,去年7月,他父亲在江北师大家园购买了一套住房。在办进户手续时,香港希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每户居民交1000元装修保证金,不交不给门钥匙,无奈只好交了。如今已经装修完几个月了,物业公司没给退还装修保证金。类似的情况还很多,哈尔滨市汽轮机厂退休职工冯丽去年在香坊区的冬奥家园购买了一套住宅,年底办进户手续时物业公司也要求交500元装修保证金。
  记者采访了江北师大家园和冬奥村两家物业管理公司,得知两家确实收取业户500-1000元的装修保证金。他们称主要为了防止居民装修时损害公共设施及房屋的承重结构,若对房屋和公共设施没有改变或破坏,则全额返还保证金;若有改变或破坏,将根据情况适当扣一些装修保证金来维修。
  对此,哈尔滨市物价局经营收费处姜军认为,物业有保证所有业户居住安全的责任。装修保证金是双方一种约定行为,不是物价局价格管理范畴。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田处长介绍,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装修保证金科目,物业收取业户装修保证金是不合法的,业户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省消协投诉部部长佟新说,物业收取装修保证金行为属乱收费,不交费就不予办理进户手续更是一种违法侵权行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是物业服务,而无权限制购房者的进户行为。业主装修中如果出现破坏承重墙等问题,仅靠扣钱并不能消除隐患。物业应在业主装修过程中履行告知、监督义务,及时消除装修中的不安全因素。建议业户在装修之前应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申报装修计划,物业可和开发商联系,要求开发商派技术人员现场来指导房屋改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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