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还款期限不到,对方法院有一个欠他钱的案子马上要还他钱,对方有钱后存在有钱不还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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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景某诉于某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由审判员于素娟独任审理,庭前法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达不成调解意见,现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3月13日上午,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一宗网络购物纠纷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对于主审法官、通州法院民四庭审判员于素娟来说,这类消费者维权案件并不新鲜。
消费者维权案件日渐增多
随着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与消费有关的民事纠纷也呈增长之势,通州法院近年受理相关案件的数据可见一斑。据了解,2015年,通州法院受理消费者维权案65件;到2016年,这个数字猛增至202件;去年,通州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更是高达326件,平均约一天一起。
▲通州法院受理消费者维权案件数量情况
与此同时,消费者维权案件有逐步向价值高的大件商品发展的趋势。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性越来越高,网络平台与网络店铺经营者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最多,其次为大型购物超市和商场。
▲通州法院年消费者维权案件责任主体
这些案件的焦点,几乎集中在商家宣传、商品质量上。就2016年和2017年而言,通州法院受理的消费者维权案主要有以下几类主张: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过期食品;价格欺诈;无标签或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等。
于素娟法官介绍,去年通州法院曾受理这样一起案子:2016年9月,何某(买方)从某经纪公司(卖方)处签订合同,以12.8万元的总价购买一辆旧机动车,但某经纪公司并未交付完整的车辆检测报告。何某后来发现车辆行驶里程数存在人为改动情况,认为卖方存在欺诈行为,遂将其诉至法院。
此案中,行驶里程数对旧机动车的定价、对消费者是否购买该车辆都会产生重要影响,而专门经营旧机动车的经纪公司,对于所销售车辆的真实状况应当明知,但提供的行驶里程数是不完整、不真实的。于素娟指出,最终通州法院认定某经纪公司存在欺诈,判决其支付何某货款三倍的赔偿即38.4万元。
总结经验,形成良性机制
消费者维权案数量越来越多,起诉原因越来越多样,涉诉商品种类越来越广泛,这可以说是当下各地法院所遇到的难题。面对着日益增加的断案压力,法院如何提高处理效率呢?我们不妨看看通州法院的实践经验。
通州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晋怡表示,通州法院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主要分为三点:一是形成专业审判团队;二是先行调解,将调解贯彻始终;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宣传行为规范。
其中,调解对审结相关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据晋怡介绍,2016年,通州法院受理的所有消费者维权案件中,调解或者以调解履行完毕后原告撤诉的案件数量为141件,所占比例为72%;2017年,这种结案数量上升为159件。
▲通州法院2016年消费者维权案件结案方式
▲通州法院2017年消费者维权案件结案方式
“职业打假人”所带来的问题
在众多消费者维权案中,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类型——“知假买假”。
近年来三倍赔偿、十倍赔偿的维权案件增多,让个别群众看到了牟利之机,借打假之名索赔,成为“职业打假人”。晋怡指出,有的原告甚至在庭审中直接声称购买商品的目的就是“为了索赔”。
从数据来看,通州法院受理的相关案件中,同一人(主体)多次诉讼的情况较为明显。2016年至2017年起诉一次的原告15人,起诉2至5次的原告15人,起诉6至10次的原告11人,起诉11至20次的原告6人,起诉21至30次的原告4人。更有一位原告,竟起诉31次以上。
▲通州法院年同一原告起诉的次数
晋怡法官指出,通州法院遇到的“知假买假”行为普遍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以打假之名,行索赔之实。以索赔为目的的购买者通常在购买后直接向商家索要赔偿,如果经营者不予赔偿或者赔偿的金额无法达到其要求,便扬言诉至法院或者向食药部门、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二是“职业打假团”的现象较为普遍。“知假买假”已由过去的“单打独斗”日趋向团体化、商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比如以张某为首的以索赔为目的的组织,成员均来自同一城市,同乡及亲友共同组成打假团队,该团队仅2015年至2017年在通州法院就提起诉讼61次。
三是索赔对象主要是赔偿能力较强的经营者。购买的目就是为了索赔,故经营者的赔偿能力是其购买产品时考虑的关键因素,赔偿能力强的经营者是“知假买假”者主要打击对象,对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小商贩的经营行为则不会关注。
四是购买数量越来越多,购买金额越来越高,调解难度不断增大。例如,张某团队在北京各大超市购买某品牌中老年奶粉300多件,金额高达二十余万元,后以奶粉中添加的食品添加剂不符合国家标准为由主张十倍赔偿,主张的赔偿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在一般情况下,经营者或者生产厂商考虑到其名誉或者诉讼成本,会与原告进行协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款将案件了结。但在职业打假者购买的数额过大且其在协商时索赔的数额过高的情况下,很多经营者或者生产厂商基于成本考虑,不堪重负,不同意与其进行协商解决,加大了法院调解案件的难度。
法律是“打假”的有力武器,但并非牟利的手段。晋怡表示,通州法院拟对消费者维权案件中的“知假买假”行为展开进一步调研,以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这正符合最高法的意见。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具《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引导和规范职业打假人的建议进行了答复:“考虑到食药安全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在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
完善工作机制,面对未来挑战
“知假买假”行为只是个案,随着消费者维权案件逐渐增多,新的课题也会陆续考验法院。如何认定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如何统一裁判尺度?如何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消费者维权案件数量?
针对以上问题,通州法院作出了明确的工作规划,力求进一步完善协调、审结机制。
一是调研诉调对接机制,通州法院将与辖区工商局包括工商所、食药局、消费者协会以及司法局(所)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形成稳定、行之有效的诉调对接机制,争取在立案受理之前将消费者维权案件消化,减少进入诉讼的消费者维权案件数量。
二是与辖区工商局、食药局等部门召开研讨会,对于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如何认定、知假买假的行为如何进行认定等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争取形成统一的认定标准和尺度,减少消费者维权过程中各部门认定不统一的现象。
三是建立消费者维权案例库,对于该院、北京市法院以及全国各地区法院消费者维权生效案件进行梳理,分门别类,建立消费者维权案件案例库,有助于在今后处理消费者维权案件中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效率。
不仅是3·15,人民法院每天都处在消费维权的最前线,通州法院就是典型例子。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维权需求,法院时刻探索,寻求工作机制的完善,以更好地服务社会。维护你的消费权益,法院是认真的!
作者:冼小堤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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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数:5808920我跟人家打官司,法院调解后,要被告人10天还我们的钱,但是过了一年,那人也没还。 请问我现在要找谁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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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我钱有法院调解书,到期迟迟不给钱,我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对方承诺
对方欠我钱有法院调解书,到期迟迟不给钱,我已经申请强制执行了,对方承诺还款,让我取消强制执行,但是到了还款日期超期了,还是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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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重新申请强制执行。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你好,咨询法院执行庭。
你好,可以和法院沟通处理
你好,咨询法院执行庭。
您好,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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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别人欠我一万元钱,法院调解,但他没在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还我,一直以没钱为理由,我该如何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怎么算,他如果确实没钱怎么办,
你需在6个月内,如对方是法人在1年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还有执行费是先执行后交钱,由对方支付。所以你申请是不用交费的。如对方转移财产无法执行。法院会叫你写一张申请延期执行的报告,在对方有能力执行时再执行。当你申请了强制执行,那就没有期限了,除非对方死亡。否则他今生今世都欠你钱,而不象一般债务两年内没向他要就不能再向他要了。
其他答案(共5个回答)
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
你应当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人民法院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执行中冻结、划拨存款应该作出裁定。这裁定,当然也必须送达被执行人。若对裁定不服,被执行人可以提出异议。如果,被执行人连冻结都不知道,...
首先,当事人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第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法律文书生效后两年内;
第三,当事人申...
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已经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执行?
楼主来看一下《民事诉讼法》关于终止执行的规定吧:
第二百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
按照买卖房屋上税,税应该由你自己承担
答: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
答: 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答: 1、从一般意义上讲,法分为实然的法(law as it is)和应然的法(law as it ought to be)。
应然就是“应该是怎么样的法”,实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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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法院调解员收受贿赂或者有惊吓成分 应该怎么办
我没有证据说她受贿 但是第一次调停就有惊吓 压迫感 第二次有律师在还好 请问这种情况 我该怎么办 是离婚案
你知道有一种职业是吃完原告吃被告吗?
空间术士:你知道有一种职业是吃完原告吃被告吗?&( 21:14)&你的意思是我们也噻红包 可是最终上庭 法官又不会管调解员的 法律法规不是死的么
受迫害妄想症吧
哎哎哎:你的意思是我们也噻红包 可是最终上庭 法官又不会管调解员的 法律法规不是死的么&( 21:37)&调解不是强制的
哎哎哎:你的意思是我们也噻红包 可是最终上庭 法官又不会管调解员的 法律法规不是死的么&( 21:37)&在*****法律是对老百姓说的,如果你非要相信也可以,法律是一根牛皮筋,拉一下长一点,不拉很短
zxnl459:受迫害妄想症吧&( 21:38)&没有 她话不好听 我回几句就吼我 条件都是偏帮男方的 最后签字 我想看一下 还是凶我 叫我快签
笑看风云16:在*****法律是对老百姓说的,如果你非要相信也可以,法律是一根牛皮筋,拉一下长一点,不拉很短&( 21:39)&怎么说呢 最底层的普通老板姓 斗不过人家啊
是对方要离 我不肯离 拖着他
:是对方要离 我不肯离 拖着他 ( 22:09)强留的瓜是不甜的
听我的,花钱给所谓的调解员。不如花钱请个靠谱的律师。运气好,调解员一起端了。
哎哎哎:怎么说呢 最底层的普通老板姓 斗不过人家啊&( 22:08)&既然你这样想,那发帖又有何意义
没有证据就别说,你猜对的可能性是一半,猜不对的也是一半。
就是没有证据才只能怀疑 后来看到个认识的法官 才态度好转的 抛开法律法规 我就是不明白 说我当着男方面说 有没有骂男的我不知道 反正没有当着我的面说他
心里不舒服 发泄的一种
你可以不接受调解,直接让法院判,不过看你的思路还是认为法官是偏对方的
法官的第一选择肯定是调解,如何促成调解,当然是双方施压。
我爱吃面条:你可以不接受调解,直接让法院判,不过看你的思路还是认为法官是偏对方的&( 10:39)&法官还好 按条条框框来的 没有偏帮现象
一米阳光的鱼:法官的第一选择肯定是调解,如何促成调解,当然是双方施压。&( 11:09)&不是这个意思啊
施压是对的 但是共同财产强制还他 就是调解员对我不公 既然是共同财产 怎么不把我家买的东西强制还我 难道他们的东西是他个人的 我们买的东西 是共同财产 在他们家了也算他们的啦 我就觉得这点不公平
:法官还好 按条条框框来的 没有偏帮现象 ( 19:24)调解是没有条条框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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