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抽到大病救助款怎么结算

我省今年所有市县(区)覆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民政系统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将扩大到全省所有市、县(区)。
   年内,我省还将临时救助范围由户籍地申请扩大到非户籍地也就是居住地申请的范围,对于外来务工等人户分离人员放宽了申请条件,使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有保障。
   记者获悉,目前,我省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上学救助、司法救助等各类救助还归于多部门管理,未来有望统一到一个部门集中管理和实施,这样就能解决多头管理、容易混淆的问题,使救助与受助都更加便捷。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18种大病可参加

   我省2012年8月发文,正式推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首批在全省11个市、县(区)试点,包括延安、宝鸡、铜川三市所有县区,以及韩城市、西安市新城区、泾阳县、渭南市临渭区、汉中市汉台区、旬阳县、丹凤县、榆林市榆阳区,试点区域占到全省所有县(区)的37%左右。今年,全省所有市、县(区)将全面推开此项救助工作。
   2013年,全年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一般疾病救助等医疗救助151.85万人次,其中住院救助24.8万人次,人均救助3675元;门诊救助20.05万人次,人均救助308元;救助参合参险107万人次,人均救助70元。

   什么是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主要救助对象: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或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仍然难以负担住院、门诊医疗费用的患者。
   原则上救助范围参考基本医保报销目录。
   救助人群与报销比例
   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全额救助
   城乡低保对象:个人承担部分的60%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和老年人:各市县自行制定标准,20%~30%
   因患重特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医疗费用的其他困难群众:各市县自行制定标准

   18类大病纳入救助试点范围: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感染。
   与一般医疗救助申请程序一样,先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后,再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工作站申请重特大疾病救助
   “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无子女抚养的人群
   低保边缘家庭: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家庭

  只要因病返贫均可申请

   此种救助是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
   对于群众来讲,“我是否属于被救助对象”的问题不必考虑太多,只要家庭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困难,你都可以去乡镇或街道办民政工作站去咨询,工作人员会告诉你具体政策。

  两个“定点”可一站式报销

   如果患者就医的医保定点医院同时是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就能直接享受医院“一站式”报销的便利。
比如,一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在定点医院就诊,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或者补充医疗保险救助补偿后,仍需要个人承担1万元花费,那在医院结算时,就能通过系统直接享受民政部门的救助报销,按照“报销比例为个人承担部分的60%”政策,只需交个人承担的4000元即可。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非常方便,不用患者垫钱或者来回跑路。全省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包括市、县(区)及乡镇卫生院共700多家。

  临时救助在居住地也可申请

   在我省居住多久的人就可以申请临时救助?目前全省没有制定统一规范,但各市县都有自己的具体措施。一些市县自己提出在当地居住1年以上的居民就可以享受救助。
我省从2008年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至今,共救助困难群众44.66万户次,支出资金7.64亿元,对困难群众遇到的临时突发性困难给予了有效救助。今年,省民政厅将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障可持续性为重点,将救助范围由户籍地申请扩大到非户籍地也就是居住地申请的范围,对于外来务工等人户分离人员放宽了申请条件。省民政厅厅长郭伯权表示,今年,我省将拓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年底前实现市级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人员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人群和特困群体,基本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救助比例达到65%以上。

   临时救助是低收入群众遇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政府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临时救助没有规定救助的病种,只要花费数额较大,直接影响基本生活的,都可以申请救助。

   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
   2 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制度救助范围,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3 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和低保申请程序相同,需救助的居民应及时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的民政工作站提出申请,经过工作人员上门调查、公示、邻里走访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将把补助款打入受助人银行卡。
   遇紧急突发情况,如火灾、车祸等,基层民政救助站可先救助、后补手续。

  大病救助与大病保险有何不同

   为了避免困难群众、低收入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我省在实施民政部门各类医疗救助的同时,于2013年在西安、宝鸡、延安、汉中4个市试点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工作,这项工作今年将在全省全面铺开。那么大病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有何不同?

   指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进行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偿后,对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合规医疗费用指除规定的不予支付的事项(由各市统一提出)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

   我省大病保险确定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大病保险的报销,需要患者带着合规票据或者经过认可的复印件,到所在区县医保经办中心或区县新农合经办中心开设的专门窗口去报销。依据花费不同,报销比例也不同。

   在同时享受不同部门的保险报销政策时,流程为:先受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再受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后受理民政医疗救助。
   本报记者 付亚娟
 

}

找法网,中国大型的服务平台,最早的网站,能够为广大用户提供在线服务。

}

我省公布26种大病救助标准

  其中儿童急性白血病患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最高救助标准将达6万元

  商报讯 (记者 李杨) 在2012年对全省58个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患7种重特大疾病的患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基础上,今年我省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由7种扩大到26种并覆盖全省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即时结算服务,其中儿童急性白血病患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最高救助标准将达到6万元。新方案从今年9月1日起全面实施。

  A申请群体 全省86个县市区三类人群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范围包括全省86个县市区中,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以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其他困难家庭中,患有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脑瘫、重度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老年性白内障、血友病A、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唇腭裂、耐多药性肺结核、中重度神经性耳聋(听觉植入)、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肝癌(器官移植除外)、胰腺癌(器官移植除外)、终末期肾病、型糖尿病等26种重特大疾病患者。

  按照就近诊疗的原则,重度精神病、老年性白内障、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型糖尿病等患者到所在地诊疗医院就诊,其余重特大疾病患者可直接到省级诊疗医院就诊。

  B办理程序 办理时要拿全相关证件

  凡经诊断需要治疗的患者,本人持身份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放心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低保证(农村五保供养证或县级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共同开具贫困证明),到诊疗医院进行诊疗。医院核对上述证件后,必须进行必要的诊断并记录备案,直接实施诊疗不得收取押金。患者在医院诊疗时应填写《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表》,由诊疗医院在接收诊疗后,向省级或市级民政部门转报救助申请。对需要转诊的重度精神病、老年性白内障、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型糖尿病等患者,由接诊医院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方可转诊到上一级诊疗医院进行治疗。

  C报销方法 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

  民政部门收到《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核定救助金额,并签署救助意见后反馈诊疗医院。诊疗医院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填写《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患者备案表》,与民政部门签署救助意见的《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表》共同作为结算依据。患者诊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方式进行报销,如果患者诊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基本医保”)规定比例报销和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后,未超过本意见救助标准的,由诊疗医院先行全额垫付;超过本意见规定救助标准的,由诊疗医院先行垫付标准内部分,超出标准的费用由诊疗患者出院时自行支付;超出卫生部门确定病种最高治疗限额的,由各级医疗机构承担。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患者诊疗,只能在本意见规定救助限额内享受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

  D结算方式 26种重特大疾病 “一站式”即时结算

  符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等6厅局规定属于大病保险范围的,由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实施大病保险补偿。诊疗医院凭《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批表》和《甘肃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患者备案表》及相关票据,统计接受治疗人数、核算治疗费用,与“基本医保”结算并实施大病保险补偿后,每月向民政部门核报垫付的救助费用。省民政厅要于每年6月和11月与省级诊疗医院结算诊疗费用;各市州民政局要与省级诊疗医院在每年5月底和10月底之前,将26种重特大疾病救助资金汇总上报省民政厅审核。省民政厅对救助结算资金进行统一审核汇总后,将用款计划报省财政厅并下达各市州。省财政厅依规定对用款计划审批后,将预算指标下达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拨付省级诊疗医院,并办理年终决算,各市州民政部门依据省民政厅审核结果,通过当地财政部门从省级下达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及时予以支付。

(责任编辑: 于晓明)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怎样才能抽到大病救助款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