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经 2012 年 11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关于核准鹏华产业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 证监许可[ 号文) 核准, 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3 年 2 月 6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
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
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
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 管理风
险、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
承担。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 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与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更新部分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8 月 5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8 年 6 月 30 日
六、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七、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一、 基金资产的估值
十二、 基金的收益分配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十四、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十五、 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七、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十八、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二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二十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二、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
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信息
披露办法》 )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 以下简称《 流动
性规定》 )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 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约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或“基
金” ) 的投资目标、 策略、 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 投资人在做
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
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 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 基金法》 、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
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 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2)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 号
3)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 158 号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 158 号
4)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办公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 2 号
5)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 79 号天徽大厦 A 座
6)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1817 号
7)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 号
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中华路 26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9)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号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1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13)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94
14)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 号
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1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1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1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1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2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21)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办公地址: 中国广东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 2) 证券公司销售机构
1)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 16 楼、 17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楼、 16 楼、 17 楼
3)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长治路世贸中心 12 层
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18 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 11 至 18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90
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华西证券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 95584
10)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28 层 A01、 B01( b)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918( 全国) /029-( 西安)
11)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办公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1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76
13)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14)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埔区南京西路 399 号明天广场 20 楼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客户服务电话: 5523
16)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客户服务电话: 5000
1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办公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 16-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582
1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19)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客户服务电话: 95351
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毕明建( 代)
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6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23)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29
24)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 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7 号
( 3) 期货公司销售机构
1)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 11-B, 名义层 11-A, 8-B4, 9-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 11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4) 第三方销售机构
1)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 号院 6 号楼 2 单元 21 层 222507
3)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222 单元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 2 号盈科中心东门 2 层
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客户服务电话: 010-
5)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京东总部 A 座 17 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118
6)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 N-2 地块新浪总部
客户服务电话: 010-
7)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 号邮电新闻大厦 2 层
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 10 层
9) 蚂蚁( 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 1218 号 1 栋 202 室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1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 号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11)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 32 号 c 栋
12)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 号 11 层
14)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87 号 1 幢 2 楼 26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8 层
15)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宜山路 700 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 期 C5 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 2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40-
1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2 号楼 6153 室( 上海泰和经济发展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17)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 61 号陆家嘴软件园 10 号楼 12 楼
18)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19)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10 楼
客户服务电话: 400-
20)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2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801
22)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7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C 座 505 室
客户服务电话: 010-
23)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 北京)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180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24) 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45 号( 锦昌大厦) 1 幢 10 楼 1001 室
办公地址: 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55 号锦昌大厦 1 号楼 1 楼金观
25)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办公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 18 号同花顺大楼
26) 中期时代基金销售( 北京)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4 号 1 幢 11 层 110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 16 号 1 幢 11 层
客户服务电话: 400-
27) 众升财富( 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13 号楼 A 座 9 层 908 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 A 座 9 层 04-08
2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B
客户服务电话: 020-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实情, 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或变更上述代销机构, 并及时公告。
(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办公室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 43 层
联系电话: ( 0755)
名称: 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办公室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 A 座 201
联系电话: ( 0755)
经办律师: 闵齐双、 崔卫群
(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办公室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联系电话: ( 021)
经办会计师: 许康玮、 陈熹
六、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基金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经
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1 月 19 日证监许可[ 号文核准募集。 募集期间有效认购份
公开发布, 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 该指数样本券涵盖央票、 国债和政策性金融
债, 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 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
融工具, 为此, 本基金选取中债总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或者有更权威的、 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
推出, 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 本基金管理人协商基
金托管人后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以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但不需要召集基
( 七)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 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
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 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 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 不超过该证券的 10%;
(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对产业债的投资比
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 不得超
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
支持证券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 不再符合投资标准, 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
(9)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10)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 基金管理人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与基金
托管人在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根据比例进行投资。 基金
管理人应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防范流动性风险、 法律风险和操作风
( 11) 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 12) 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 13) 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
回购交易的, 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14)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6)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 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除上述第( 8) 、 ( 9) 、 ( 12) 、 ( 13) 条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合并、 基
金规模变动、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
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如适用于本基金, 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
( 九)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及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 , 更加方便、 快捷地办理基
金交易及信息查询等已开通的各项基金网上交易业务。 同时, 投资者可关注鹏华基金官方
微信账号( 微信号:penghuajijin), 快速实现净值查询功能, 绑定个人账户之后, 还可实现
账户查询功能和交易功能。 基金管理人也将不断努力完善现有技术系统和销售渠道, 为投
资者提供更加多样化的交易方式和手段。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 ) 、 短信平台、 呼叫中心( 400-
; 8) 等渠道提交信息定制申请, 在申请获基金管理人确认后, 基金
管理人将通过信件、 手机短信、 E-MAIL 等方式为客户发送所定制的信息。 信件定制的内容
为季度纸质对账单, 手机短信可定制的信息包括: 月度短信账单、 公司最新公告、 持有基
金周末净值等; 邮件定制的信息包括: 鹏友会周刊、 电子对账单等信息。 基金管理人将根
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 适时调整发送的定制信息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在线客服、 短信接收平台、 鹏华基金官方微信( 微信号: penghuajijin)
等网络通讯工具进行业务咨询, 基金管理人 7*24 小时提供智能机器人咨询服务, 在工作时
间内有专人在线提供咨询服务。
呼叫中心( 400-、 8) 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24 小时基金账户
余额、 交易情况、 基金产品信息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呼叫中心人工坐席提供工作日 8: 30-21: 00 的坐席服务( 重大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投资者可以通过该热线获得业务咨询、 信息查询、 服务投诉、 信息定制、 资料修改等专项
五、 客户投诉受理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直销和销售机构网点柜台、 基金管理人设置的投诉专线、 呼叫中心人
工热线、 书信、 电子邮件等渠道, 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电话、 电子邮件、 书信、 网络在线是主要投诉受理渠道, 基金管理人设专人负责管理
投诉电话( 8) 、 信箱、 网络服务。 现场投诉和意见簿投诉是补充投诉渠道,
由各销售机构受理后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跟进处理。
二十一、 其他应披露事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 基金法》 、 《 运作办法》 、 《 销售办法》 、
《 信息披露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 并至少在一种指定媒体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西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关于鹏华旗下 139 只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东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基金认/申购费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2 次分红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关于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
购、 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关于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大额申
购、 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2018 年 4 月 27 日
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单笔
最低转换份额和账户最低余额限制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鹏华产业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 费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身
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非自然人客户及时
登记受益所有人信息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直销柜台渠道开展旗
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之间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渠道基金申购及定期定
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渠道基金定投手续费率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3 次分红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2018 年第二季度报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邮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
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二十二、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按相关法律法规, 存放在基金管理人、 基金代销机构等的办公场所, 投
资人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获取本招募说明书复制件
或复印件, 但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投资人也可以直接登录基金管理人的网站进行查
基金管理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一) 备查文件包括:
1.中国证监会核准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 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鹏华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 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 营业执照
( 二) 备查文件的存放地点和投资人查阅方式:
1.存放地点:《 基金合同》 、 《 托管协议》 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其余备
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
2.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 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不管是云交易投资经验丰富的老手还是刚刚入门进场的新丁,想要在云交易投资中获得利润除了更多的
了解市场行情、交易工具和云交易技术,投资者对自身心理的认识也同等重要。在云交易投资过程中人
类本性和心理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下面金融分析师老师来给大家列举说明。近年来,微信的云交易投
资因其门槛低、市场行情波动大、投资机会多等特点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关注。成为了一个热门
的投资产品。与此同时,微交易投资欺诈也普遍存在,尤其是作为一个新的进入投资者,如何防范投资
对微交易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添加老师微信:jin990068 金毅民老师进行咨询。
许多人到现在对云交易仍存有疑虑怀疑。我们不否认在云交易进入中国市场有很多不好的平台。
以云交易的名义,扰乱市场给许多投资者留下了许多不良印象。但现在云交易平台的监管平台已经非常
作为一个理性的投资者,应该学会选择一些质优的平台。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云交易?云交易是什么?云交易是一种操作最简单、最流行的金融交易品种
是基于一钟标的资产在规定时间内收盘价格是低于还是高于执行价格,决定是否获得收益。
如果标的资产的走势满足预先确定启动的下单条件,交易者将获得固定的收入,反之则将失去固定的
也就是固定收益和风险。
投资者也应该明确,投资损失和投资骗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任何金融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
投资也是如此。既然它是一个金融投资产品,那么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有赚有赔。一些投资者在小额交
易中亏损了,就变成是遇到骗局了
,这其实是很偏激的一种说法。
也就是说,风险越高,收益就越高。骗局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有支持者,
不少投资者被巨额吸引,忽视了更重要的风险控制只单纯关注回报,忽视了本该更重要的风险控制。另
外,投资者不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很多人只是简单的了解甚至只是听说不错,便直接上阵交易,
所具备的能力并不能把握投资结果的走向。
要想在理财方面如鱼得水,并能做到控制风险,获得稳健收益,除了要具备一定的投资理财知识外,还
要注意交易技巧。想要了解跟多操作技巧金老师:jin990068 享受专业投资指导!
云交易操作起来复杂吗?一点也不复杂。
云交易操作非常简单,只需要“5步法”:
(5)判断行情,分析走势,选择“看涨”或“看跌”
交易及时:T+0即时买卖即时获利资金即时到账
低门槛:10元就可交易真正实现了全民皆可参与单笔收益高达85%以上
简单易学:只需买涨买跌,设定止盈止损点位,到达点位自动平仓
资金安全:安全有保障,银行三方监管
操作方便:微信端、PC端,真正可以实现随时随地交易
风险可控:每笔交易安全透明,风险固定,盈亏完全投资者把握,不会被套不必担心爆仓
时间灵活:由于工作和生活的缘故,白天不能时刻关注盘面,这也是中小投资者投资股市失败的原因,
而云交易交易时间是北京时间9点-次日凌晨2点,让投资者完全有充足的时间进行交易。
出入金方便:银联支付宝都可选择
在你犹豫不决时,云交易的规模已经突破了2.1万亿了。
在你犹豫不决时,云交易的投资人数已经超过500万人。
在你犹豫不决时,你又将损失多少收益?
接触云交易也有几年了,个人感觉潮浪云交易这个平台还不错,口碑也蛮好的。资金监管和老师知道都
非常到位,出入金也便捷。在这个平台操作只要跟好老师的节奏都能赚到钱,对微交易感兴趣的朋友可
以添加老师微信: jin990068 金毅民老师 一定会详细的解答大家的疑问,在此祝大家都可以在云交易里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分类168信息网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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