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大饥荒到底新中国三年饥荒饿死了多少人人

[转载]大饥荒到底饿死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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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观点,截然不同,到底哪个具有科学性?&观点一:转自日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孙经先  我们关于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变动问题的研究成果发表以后,在社会上和学术界引起广泛关注。我们和杨继绳之间在报纸、刊物、网络和学术会议上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辩论。在辩论中杨继绳理穷词尽,被迫高挂免战牌,宣布“以后孙经先再挑战我,我不再理睬”,以一种“阿Q方式”退出了和我们的辩论。杨继绳退出辩论以后,他的同事洪振快又在《炎黄春秋》今年第11期发表了《有关大饥荒的新谬说》,继续为“饿死三千万”进行徒劳的辩解。  1960年到1964年我国人口大量异常减少,一个基本原因是1959年前存在多报、虚报户籍现象;另一个基本原因是这一期间产生了大量迁移漏报人口。  我们在研究中对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中的重大矛盾做出了完整、系统的合理解释,击中了“饿死三千万”的要害。洪振快在他的文章中声称对我们的这一研究要“揭示其论证逻辑的荒谬”。但是他实在找不出我们研究中的破绽,只好勉勉强强地拼凑了三条实在不成样子的所谓“理由”。  他的第一条理由是:“以不可靠的数据得出的结论自然不可信。”“在不可靠的数据上推演,无论你数学能力多么强,都得不到符合实际的结论。”  洪振快所说的“不可靠的数据”指的是1983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数据(这是一个复杂的数据系统)中的许多数据之间存在着重大矛盾,存在着与实际人口状况不符的现象。现代数学已经提供了许多强有力的思想、方法和工具用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包括“不可靠的”)数据系统。就国家统计局人口数据而言,数学家完全可以利用各种数学思维方法加以研究,分析这一数据系统产生重大矛盾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修正这一数据系统中的那些“不可靠的数据”。在这个意义上讲,数学家的主要研究任务之一就是要研究和处理那些“不可靠”的数据系统,从中得到可靠的结论。如果像洪振快所说的那样,数学家要等着别人把数据“弄准确”了再来研究,那还要数学家干什么?洪振快根本不了解数学家的研究任务,不了解现代数学思维方法的强大作用,武断地认为数学家不能研究和处理那些“不可靠”的数据系统,并把这一点作为否定我们研究的所谓理由,只能说明他在数学上的极端无知。  洪振快的第二个理由是:孙经先“所称的‘人口异常变化’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孙的‘新发现’,而是公安部早就注意到并试图解决的问题”。  我国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异常变化是人们早就知道的事实,我们从来都没有说过这是我们的“新发现”。洪振快莫须有地把这一说法强加到我们身上,然后煞有介事地大做文章,这只能说明他已经理穷词尽,实在找不着别的理由反驳我们,只好采用这种手段来拼凑所谓的理由了。  洪振快的第三条理由是:“‘人口异常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多报出生、少报死亡,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我们在研究中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完整地论证了:对户籍统计数据而言,人口的出生、死亡及其户籍登记活动对人口异常变化不产生影响(详见我们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3年第4期的文章)。这一结论推翻了流行长达三十年之久的“死亡漏报论”(即人口异常变化是由死亡漏报引起的)。洪振快把已经被我们驳倒了的“死亡漏报论”(他又加了一个“多报出生论”)拿出来当理由。但是他根本没有对他的论点做过任何论证,也没有对我们的论证过程做出任何反驳。洪振快在文章中大量引述1963年11月公安部给中央、国务院报告中的内容,试图以此说明他的观点。但是恰恰是这个报告强有力地支持了我们的正确观点,否定了洪振快的错误观点。  我们的基本观点是:1960年到1964年我国人口之所以大量异常减少,一个基本原因是我国在1959年以前存在着严重的多报、虚报户籍现象,这些多报、虚报人口在年被清查出来并注销户籍;另一个基本原因是我国在这一期间开展了大规模精简市镇人口的运动,产生了大量迁移漏报人口。而洪振快的基本观点是:我国这一期间人口大量异常减少是由“瞒报死亡人口所致”。  我们再来看一下洪振快所引述的公安部1963年的报告。该报告说“根据上半年统计,全国自然增加的人口为1204万,但是,总人口只增加825万,少了379万”。这一现象正好可以用我们所说的两条基本原因解释。公安部的报告在谈到造成这一减少的原因时说“主要是一些基层单位过去多报了人口”。这正好与我们所说的第一条基本原因一致。  公安部报告中列举了一些实例,其中有黄陂县的例子:“湖北省黄陂县,1953年人口普查时,实有719000人,县长示意报为819000人,多报10万,至1960年才查出纠正”(洪振快在文章中也引用了这个例子)。黄陂县1960年清理出10万虚假人口,造成该县人口统计数据一次性异常减少10万人。但是造成这一异常减少的原因根本不是洪振快所说的“瞒报死亡人口所致”,而是1953年该县多报了10万人,这恰恰属于我们所说的第一条基本原因。这一实例为我们的观点提供了很好的证据,有力地驳斥了洪振快的错误观点。我们在阅读洪振快文章的这一部分内容时感觉到他不是在反驳我们,而是在帮助我们反驳他自己。  洪振快认为我国这一期间人口大量异常减少的基本原因是由“瞒报死亡人口所致”,但是公安部的报告根本没有提到这一点。洪振快本人在文章中也不得不哀叹说:“公安部报告中没有提及”他所说的原因。  我们认为从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后到1958年期间,我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死亡漏报现象,死亡漏报人口合计约750万人。洪振快说我们的这一研究成果“完全没有依据”。  我们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2013年第4期)的文章中已经明确说明:我国在1953年和1957年先后进行了两次抽样调查,根据这两次抽样调查的结果可以估计出1953年和1957年的死亡漏报率分别为17.65%和16.34%。我们正是以此为依据估算我国这一期间死亡漏报人口数量的。  我们在撰写发表于《马克思主义研究》上的文章时,由于没有查证到上述这两次抽样调查的数据,就利用其他方法对这一期间的死亡漏报率进行了谨慎的估计:“我们把年期间死亡漏报率暂定为12%,这是保守的估计……如果我们把这一期间死亡漏报率由12%继续向上调整(我们倾向于这样做),则年期间的死亡率就要继续下调。”洪振快抓住这一句话中的“死亡漏报率暂定为12%”就说这一数据“完全没有依据”。事实上,上述1953年和1957年两次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我国这一期间的死亡漏报率为16%—18%,充分说明了“我们把年期间死亡漏报率暂定为12%,这是保守的估计”这一说法是谨慎的、留有余地的,也是无可非议的。洪振快的指责毫无道理。  四川省各个县(市、地区)地方志所记载的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数据,严重夸大了这些地区人口死亡的真实情况。  洪振快的文章讨论了四川省的人口变动。关于四川省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死亡情况存在着两组差异巨大的统计数据,见表1。  表中第一组数据取自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第二组数据取自《中国人口(四川分册)》。这两组数据都是官方数据,但是死亡人数却出现了巨大的差异,其差额在1959年竟然达到187.3万。要想研究四川省三年困难时期人口变动问题,就应当对上表中的这两组数据中究竟哪一组比较接近实际做出判断。  洪振快认为第二组数据可靠,我们认为他的这一判断是错误的。  第二组数据来自《中国人口(四川分册)》。该书明确指出:四川省年“全省缺乏健全的死亡登记制度”,“死亡漏报较多”,“所以实际的死亡率可能高于统计数”。我们在国家图书馆方志馆查阅了该馆所收藏的四川省全部地、市、县的地方志,对其中近百个县(市)从1949年到1982年的人口死亡数据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最终确认了四川省在1950年到1957年期间存在着严重的死亡漏报现象,出现了数量巨大的死亡漏报人口,这说明了《中国人口(四川分册)》的上述观点是正确的。洪振快引用了这部书,但是他完全忽视了这部书中的这一关键性观点。  1958年我国颁布了《户口登记条例》,在实施《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四川进行了人口普查和户籍整顿。在这种情况下,1958年以前死亡漏报人口的户籍就要在实施《户口登记条例》的过程中得到全面清理而注销。这就是说,在四川省1958年到1961年的统计人口死亡数据(即洪振快认为可靠的那些数据)中,包括了数量巨大的在1958年之前就已经死亡,没有进行死亡登记,而在年期间被以死亡注销了户籍的人数。由此可知四川省三年困难时期的人口死亡数据应当进行调整。  事实上,在国家统计局和公安部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已经对四川省1954年到1962年的人口死亡数据进行了调整(这中间包括上表中的第一组数据),这一调整是正确的。  虽然国家统计局、公安部已经调整了四川省这一期间的人口死亡数据,但是四川省各个县(市、地区)在编写地方志的过程中,并没有对这一期间本地的人口死亡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这就是说,四川省各个县(市、地区)地方志所记载的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数据中包含着数量很大的在1958年以前已经死亡、漏报死亡登记,而在1958年以后被注销了户籍的人数。所以这样的数据(即洪振快所引用的那些数据)严重夸大了这些地区三年困难时期人口死亡的真实情况。洪振快以这样的数据为依据,显然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如果还要坚持“饿死三千万”这个大谎言,那么他们就必须论证“杨继绳公式”的正确性。但这个公式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洪振快在他的文章中利用“杨继绳公式”炮制出了四川省非正常死亡“七八百万人”的谎言,并以此指责我们的正确研究。&  我们在已经发表的文章(见《中国社会科学报》日、《红旗文稿》2014年第2期等)中明确指出,“杨继绳公式”是没有任何学术依据的,是非常荒谬的。我们下面再以一个典型实例说明这一公式的荒谬性。洪振快认为四川省达县专区是全国18个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专区之一,大竹县隶属达县专区。据《大竹县志》第671—672页记载:该县1959年下半年开始出现水肿病,“1960年1月,县委统一抽调1337名干部,520名医务人员组成220个防治小组,投入以抢治肿干病为主治疗‘三病’(肿干病、子宫脱垂、小儿营养不良)工作。在61个公社、218个大队建立临时肿干病院,先后对52451名肿干病人进行免费治疗。”《大竹县志》在作出以上记载的同时给出了统计表,见表2。  由此可以知道大竹县这一期间因水肿病死亡的人数为3130人,占1958年年均人口数(64.67万)的0.48%,即四年合计计算每207人中有1人死于水肿病。这一实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四川省三年困难时期真实的非正常死亡情况。  但是如果按照“杨继绳公式”计算,大竹县1959年就要饿死3.06万,是实际水肿病死亡人数(692人)的44.2倍;按照“杨继绳公式”,该县1958年到1962年合计就要饿死4.17万,是实际水肿病死亡人数(3130人)的13.3倍。“杨继绳公式”计算得到的饿死人数比实际情况扩大了十几倍(在1959年扩大了40多倍)!由此人们就可以看到“杨继绳公式”是多么的荒谬!  我们在查证全国各个地区地方志的过程中,发现不少地方志都记载了当地三年困难时期的饥饿死亡人数,我们用“杨继绳公式”进行了对比,发现“杨继绳公式”计算得到的数字比地方志记载的数字通常要大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洪振快就是用如此荒谬的公式炮制出了四川省非正常死亡“七八百万人”的谎言的。另外,他在《炎黄春秋》2014年第5期发表的《地方志中的大饥荒死亡数字》中的那些耸人听闻的非正常死亡人数,也都是这样炮制的。  洪振快、杨继绳、曹树基、金辉等人利用极为荒谬的“杨继绳公式”编造出了全国以及各个地区许多惊人的“饿死”(非正常死亡)人数,这些数字以各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流传,严重误导了社会舆论和亿万不明真相的人们。现在摆在洪振快、杨继绳、曹树基等人面前的一个非常尴尬的而又必须回答的重大问题就是:如果他们还要坚持“饿死三千万”的谎言,那么他们就必须向全社会论证“杨继绳公式”的正确性。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这个所谓的“数学公式”从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作者系江苏师范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观点二:转自有关大饥荒的新谬说(一)——从四川官方数据看“营养性死亡”250万人的荒谬性2014年第11期炎 黄春秋杂志继日《中国社会科学报》刊登江苏师范大学教授孙经先文章,称“三年困难时期”只有250万人以下的“营养性死亡”之后,今年9月22日,该报再次刊登署名“北原”的文章,称“三年困难时期”的大饥荒是“一种探索性质的错误”。注1 此类严重违背历史事实、突破良知底线的谬论一再出笼,并被视为“真相”加以推销,如不对其严加驳斥,将会是非混淆,谬种流传。在大饥荒研究中,孙经先用“学术”进行包装和伪装的所谓“研究”尤其起到混淆是非的作用,本文将用确凿的史实,驳斥其制造的谣言和谬论(以下简称“孙氏谬论”)。一、“孙氏谬论”之结论:四川一省的死亡数据,即可证其荒谬孙经先在《红旗文稿》2014年第2期刊发的攻击杨继绳的文章中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数学公式是不是正确,必须接受实践的检验。”这话没错。我们就按这个标准,来检验孙氏的“营养性死亡”在250万人以下、“‘饿死’(完全性饥饿死亡)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的“研究”结论是否可靠。年间发生的饥荒,全国各地情况很不一样,差异非常大,非正常死亡最严重的省份,有四川、安徽、河南、甘肃、贵州等省,其中四川尤为严重,饥荒持续时间最长,非正常死亡人数最多。关于大饥荒的争论,是从1983年《中国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公布的数字开始的。《年鉴》仅提供年底总人口分别为67207万人和66207万人,刚好减少1000万人;《年鉴》未提供1960年死亡人数,只提供死亡率为25.43‰。1988年出版了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司、公安部三局编的《中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死亡率与《年鉴》完全一样,为25.43‰,死亡人数是人。由此可知,《年鉴》和《汇编》的数据是一致的,《汇编》是《年鉴》数字的底本,它们都是公安部门的户口统计数据。《汇编》的全国总数,是各省加总的。根据《汇编》,四川省年死亡人数分别为1409387人、3398274人。然而,这两个数字都是被缩小的死亡数字。大饥荒期间,四川到底死了多少人?上世纪80年代初,谭启龙任四川省委书记期间,曾让省委研究室整理有关材料,后成《四川省情》一书,于1984年出版。该书提供了部分年份的死亡人数和死亡率,如1957年死亡84.6万人、死亡率12.06‰,1960年死亡364.7万人、死亡率53.97‰,1962年死亡94.6万人、死亡率14.62‰,其数据来源注明是“根据四川省公安厅1982年年底统计”。注2 但由于、年的数据未公布,四川大饥荒期间死亡情况仍未得其详。1988出版的《中国人口·四川分册》是在国家教委、国家计生委、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领导下组织编写的“中国人口”丛书中的一卷,该书提供了年四川省人口的自然变动表,其年的死亡人数分别为84.63万人、178.18万人、328.20万人、364.74万人、192.36万人、94.65万人,死亡率分别为12.07‰、25.17‰、46.97‰、53.97‰、29.42‰、14.62‰,可见其与《四川省情》是一致的,其资料来源标明是“四川省历年人口统计报表”。这意味着,四川公安部门和统计部门掌握的是同一套数据。从《中国人口·四川分册》可以发现,1959年四川死亡人数高达328.20万人,而在《汇编》中仅为1409387人,两者相差将近187.3万人。这意味着,如果《中国人口·四川分册》数据可靠,则《汇编》严重缩小了死亡数字。同样,1960年也缩小了24.9万余人。两年合计,缩小212万余人。那么,为什么“根据四川省公安厅1982年年底统计”的《四川省情》,根据“四川省历年人口统计报表”的《中国人口·四川分册》,这两个代表四川官方的数字,与本来应该是根据四川官方上报的国家统计局、公安部公布的数字,存在如此大的差异?两套数据哪套更可信?为此,需要搞清楚《四川省情》和《中国人口·四川分册》的数据源头。据《四川省志·公安司法志》介绍,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农村人口大批外流。不少地区出现浮肿病,一些县人口死亡率大幅度上升,使全省人口连续四年出现负增长。同时,有的地区和单位为多领粮食、多购副食品而浮报人口;部份地区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谎报人口。致使人口统计数字失实,1961年初统计中,全省短差人口上百万。”注3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1961年冬至1962年4月,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指示”,对全省人口“以公社为单位,逐队逐户逐人地全面登记核实,然后层层统计汇总”,“弄清了全省从1954年以来历年的总人口数,人口出生数和死亡数,查清了人口统计上的差错数字”。注4四川省年人口变动核查表(档案,四川省统计局,月)四川这次人口核查的详细数据,至今未见公开。但是,其档案已为研究者获得,香港大学教授冯客在其《毛泽东的大饥荒》一书中已有介绍注5,档案部分内容也已收入美国哈佛大学费正清中国研究中心出版的“中国大跃进—大饥荒数据库”。根据这份档案,可知四川省统计局在1962年5月—6月整理完成了一套人口变动核查表,对年的人口数据进行了核实,其中值得关注的是数据中存在“原报数”和“核实数”两套数据。所谓“原报数”,应为公安部门原来逐年所报户籍人口数字;而“核实数”,则为此次全省人口核查所得的统计数字,不是户籍数字。将这两套数据与《汇编》《四川省情》和《中国人口·四川分册》进行比对,可以发现“核实数”与《四川省情》《中国人口·四川分册》相符,这就证明它就是《四川省情》和《中国人口·四川分册》的资料来源;而《汇编》则与之不符,甚至比“原报数”还要缩小,如1959年死亡数字,《汇编》数为1409387人,“原报数”为2103147人,而“核实数”为3304430人,这意味着,1959年四川死亡人口经“逐队逐户逐人地全面登记核实”的结果(即“核实数”)是330.4万人,而原先各地所报数字是210.3万人(即“原报数”),但公安部的数字仅为140.9万人(即《汇编》数)。表1 年四川三种人口数据单位:万人年份总人口增减数《汇编》原报数核实数核实-原报核实-《汇编》19587296.9万-1170965-219.0万19597372.3万-2326042-475.0万19606854.0万-1911868-234.2万19616467.3万-80713-8.1万4年平均6997.6万-1372397-234.1万年份出生人数增减数&《汇编》原报数核实数核实-原报核实-《汇编》&1958224819622481961701515-546681-5466811959187674816723351167392-504943-709356196010933391093339792955-300384-3003841961773371773371772508-863-863合计599165457872414434370-1352871-1557284&&&&&&&年份死亡人数增减数《汇编》原报数核实数核实-原报核实-《汇编》1958126044712917051781832490127521385195914093872103147330443012012831895043196033982743398238364736824913024909419611859696185969619236316393563935合计7927804865278620044752729457上述1961年四川人口普查,是“以公社为单位,逐队逐户逐人地全面登记核实”为基础,“然后层层统计汇总”,即从公社到县,从县到专区,逐级统计上报,最后汇总到省里。档案中另有四川18个地级单位的人口统计数据,其中死亡情况如下:说明:此表中1959年死亡总数比表1少22408人,原报表中有改动(成都市死亡人数),且《中国人口·四川分册》等均以此为准,故下文采用此数。从中可以看出,死亡总数与上文“核实数”相符,所以这份表格应该就是各地的死亡人口统计表。各市、专区、自治州所属各县的详细数据,目前还未看到相关档案,为此,笔者费时数月,在国家图书馆查找地方志,拟按1960年四川行政区划将数字拼凑完整,努力的结果,是发现虽有部分县志有意回避而未记载年的完整死亡数字,但仍有113个县的记载是完整的,占1960年四川173个县级单位的65%,即约2/3。根据县级数字加总,有几个各县数字完整的专区、自治州,如雅安专区、凉山自治州等,结果显示与上表的总数相符,这就证明,上述数字是各县汇总的结果。一个县内部的死亡情况,目前所知以涪陵专区彭水县档案资料最全,研究者根据档案也了解到县内58个公社的具体数字,当年部分公社、管区(如龙洋公社岩角管区)的人口核查数字还完整保留着,从中可以了解到“以公社为单位,逐队逐户逐人地全面登记核实”的具体情况。注6由此,则四川在大饥荒期间的人口死亡数字已经确凿无疑,年死亡人数分别为178.18万人、328.20万人、364.74万人、192.36万人、94.65万人,合计1158万余人。那么,这些死亡人口中有多少属于非正常死亡呢?杨继绳先生以、—1966年6个年份的平均死亡率为正常死亡率,超出正常死亡率的为非正常死亡,计算的结果是非正常死亡约797万人。据档案中的“核实数”,四川省年死亡人数分别为55.8万、61.7万、71.5万、84.6万人,1957年已有明显的非正常偏高。如果以年平均每年死亡72.6万人为正常死亡,则年的非正常死亡为795万人;即便以1957年的偏高数字为正常死亡,年的非正常死亡也有735万人。此外,四川大饥荒期间的非正常死亡还有其他算法。如人口专家李若建根据年两次人口普查期间各年龄组的人数变化及生存概率,推算四川省“大跃进”期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其结论是:“如果把四川省人口作为一个封闭人口看,非正常死亡人数不超过752万人。扣除50万左右的外流人口,四川省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不会超过700万人。”注7 这里所说的“不会超过700万人”,实际是指大约(但不会高于)700万人。其据以计算的1957年四川省人口死亡率12.07‰,恰好与上述“核实数”计算所得死亡率相同。因此,其结论是比较可信的。四川省彭水县1961年人口普查登记表该登记表证明了大饥荒的残酷性,大部分人于1960年死于浮肿、干瘦病,全家人饿死的“绝户”情况并不鲜见。由上可知,以不同方式推算,四川大饥荒期间的非正常死亡总数相近,应该是七八百万人。至于非正常死亡的方式,除了因浮肿、干瘦死亡外,还有吃观音土(白膳泥)胀死、中毒死、累死、打死、逼死、折磨死等各种各样的情况。仅四川一省情况,即证明孙经先的所谓“研究”结论已经完全违背历史事实,其荒谬已显而易见。必须说明的是:四川的上述数字,是人口死亡统计数字,与人口迁移等因素无关;该数字是“逐队逐户逐人地全面登记核实”得到的(即“核实数”),并不是公安部门原来申报的户口统计数字(即“原报数”)。这就证明,孙经先以所谓人口迁移中户籍重报、注销、漏报、补报等原因解释“人口异常变化”,并由此得出“三年困难时期”全国只有250万人以下的“营养性死亡”是如何荒诞,因为根据上述四川省死亡数字,无论如何也得不出只有250万人以下的“营养性死亡”的结论,而这还只是四川一省的情况。二、“孙氏谬论”之论据:漏洞百出,完全违背历史事实,将严肃的历史变成数字游戏孙得出“营养性死亡”250万人以下的荒谬结论,与其论证逻辑有关。因此,不揭示其论证逻辑的荒谬,孙及其支持者仍会认为没有受到“实质性质疑”。表3 孙氏所谓年我国人口异常变化数注8单位:人&A栏B栏C栏D栏E栏年份岁末人口数人口总数增长数人口自然增长数人口异常变化数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195358796&&&0195460266147014664419556146511991233-34-30195662828136312709363195764653182514793464091958659941341112421762619596720712136775361162196066207-1000-304-696466196165859-348249-597-13119626729514361794-358-48919636917218772270-393-88219647049913271927-600-14821965725382039202613-14691966745422004192876-139319677636818261927-101-14941968785342166212145-14491969806712137207661-138819708299223212114207-118119718522922371954283-8981972871771948191038-86019738921120341842192-6681974908591648157474-59419759242015611438123-47119769371712971178119-35219779497412571138119-23319789625912851147138-95197997542128311251586319809870511631160366198110007213671440-73-719821016541469146181孙根据1983年《中国统计年鉴》,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秘密”,从而揭开了他人所不知道的“真相”。这个所谓的“秘密”,是表3中D栏所示的“人口异常变化数”。A栏人口总数抄录自《年鉴》;B栏指该年相比上一年的人口总数增减;C栏指当年出生人口减去死亡人口得到的人口自然增长数。按照“人口平衡公式”,即在不考虑人口迁移的情况下(当时国际移民很少,所以从全国层面可以忽略),按道理B栏数字应与C栏相等,但实际上出现了不相等的情况,即D栏所示的“人口异常变化数”(D=B-C)。孙称,合理解释这个“人口异常变化数”,是揭开1960年总人口比1959年净减少1000万的“秘密”之关键。为此,他发明了E栏,即以D栏加上E栏上一年的数字,得到一个“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他称自己“发现”了“秘密”,就是E栏在1960年及之前为正值,之后变为负值,直到1982年归零。他这样解释该“现象”:一,由于工业发展和“大跃进”,年(因为E栏中1955年为负值,解释不通,所以改为主要是年)有3000万以上的农村人口迁移到市镇,在这一过程中出现1162万(即E栏1959年数字)的重报(或虚报)户籍人口,即双户口(户口从农村迁入城镇,但在农村没有注销户口)。这是所谓“第一个基本结论”。二,1958年1月《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后没有实施,到“1960年前后的三年困难时期”才得以实施,1964年实行人口普查,上述1162万人在1960年到1964年被注销。这是所谓“第二个基本结论”。三,1960年下半年到1964年由于大规模精简城镇人口,3000万人以上的城镇人口被精简回农村,这一过程中有1482万人(即E栏1964年数字)没有及时在农村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成为没有户籍的人。这是所谓“第三个基本结论”。四,上述漏报户籍的1482万人在1965年至1982年间重新登记了户籍(由于1979年数字已很小,有时也称是年)。这是所谓“第四个基本结论”。孙认为,由于上述二、三原因,造成年户籍减少2644万(1162万加1482万)人,这些减少都仅仅是统计数字的减少,而不是实际人口的真实减少,由此得出结论:1960年人口统计数据减少1000万中,有696万(即D栏1960年数字)是由于人口迁移造成的,与人口死亡无关。由此进一步推论:根本没有什么大饥荒,所谓的“大饥荒”,实际上是由人口迁移过程中户籍重报、注销、漏报、补报造成的,所以“饿死三千万”是一个人为制造的“重大谣言”。绝大多数研究者都认为,1960年全国总人口比1959年净减少1000万人是由饥荒引起的,主要是死亡人口过多及死亡漏报所致。孙用上述逻辑反驳其他研究者。孙的上述“论证”,包装得很“学术”,看起来煞有介事,实则完全脱离实际,其对“人口异常变化”的解释完全不符合历史实情:第一,以不可靠的数据得出的结论自然不可信。学术研究必须遵循基本的学术规范,在使用数学工具进行推理、演算之前,至少得把有关数据弄准确,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在不可靠的数据上推演,无论你数学能力多么强,都得不到符合实际的结论。孙号称数学家,却连这样简单的常识都不遵循。孙的“论证”,是以《年鉴》数据为前提的。这个数据是否准确,严谨的研究应先追究其来源,考证其准确性。全国统计数字是由各省汇总而成的,全国总人口一年中减少1000万人,到底是哪些省份减少的?实际上,一旦深入各省,问题就会变得明朗。以下是人口变动最大的5个省,从中可以看出,光是四川,一年中人口就减少了518万余人,加上安徽减少约360万人,两省导致的总人口减少已达878万人,已经接近全国减少1000万人的数字,因此,破解全国减少1000万人的谜团,关键是解开四川和安徽人口减少之谜。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9、10、268、280、991、994、995、997、1000页。根据表4,可知按照《汇编》,当年全国“人口异常变化”-696万人中,5省占到-584万人,其中仅四川就占-300万人,占到全国总数的43%,全国“人口异常变化”主要是四川及安徽等数省的问题。但是,四川的人口数字,已如表1所示,存在三种情况,《汇编》数是一个严重不符实情的数字,是不能采信的。比对《汇编》数与“核实数”,可以发现如下问题:1. 出生数方面:年,《汇编》数比“核实数”多报出生155.6万余人(其中1959年多报最多,约71万人)。2. 死亡数方面:年,《汇编》数比“核实数”少报死亡约266.6万人。其中1959年少报最多,四川省内各地区已经向公安厅少报120万余人,四川向中央报告时再减69万多人,造成一年内就少报189万多人的严重漏报现象。从1954年到1960年,四川因为多报出生、少报死亡,造成了500多万的统计数字误差,这导致了在与历年总人口比较时,出现了所谓的“人口异常变化”。在《汇编》中,四川总人口1960年比1959年净减少达518.3万人,而自然增长仅减少230.5万人,而该年四川人口迁入多于迁出,这里面的“人口异常变化”已达约300万人。《汇编》中的四川人口数字之不可靠,由此可见一斑。安徽方面,《汇编》显示1958年末总人口为3426.7万,1961年末为2987.7万人,年三年中净减少人口439万人。而自然增长方面,三年净减少仅为103.5万人,加上迁移方面三年迁出人口76.8万人,其中存在258.7万人严重的“人口异常变化”。就目前公开的资料,这里面1960年少报死亡人口确凿无疑。《汇编》显示安徽1960年死亡人口是1638422人,而《安徽省志·人口志》显示安徽省公安厅掌握的数字是2218280人,少报了约58万人。这个2218280人的数字,《汇编》中作为“调整数”列入,应该是后来安徽向公安部提供的。表5 《汇编》中的年安徽人口数据单位:人&总人口(万)出生死亡自然增长净迁移19593445.567823857008010815812885519603085.63671401638422-1271282-86688319612987.7372151244420127731-303573年合计&14175292452922-1035393768385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统计资料汇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8—11、278—281、991页。四川、安徽的例子证明,《汇编》中的全国人口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在此基础上推算出来的所谓“人口异常变化数”本身就离事实甚远,孙并在这个“人口异常变化数”基础上再推出所谓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又在此“累计数”的基础上做出所谓的四个“基本结论”,这些“结论”之脱离实际、毫无学术价值,就不言自明了。而孙在研究中,连核实《汇编》中的数字差异(如安徽),以及《汇编》数字与各省提供的数字(如四川)哪个更符事实都没有做,其“研究”之不严谨、不可靠,也是不言自明。第二,孙所称的“人口异常变化”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孙的“新发现”,而是公安部早就注意到并试图解决的问题,并因此导致了1964年人口普查。孙称“人口异常变化”是自己的“新发现”,这是不扎实研究历史而自我标榜的可笑现象。公安部掌握的人口数据是各省上报的,像四川1960年出现了总人口减少518.3万、“人口异常变化数”近300万人的情况,难道公安部就没有看出来?也不去追问为何产生这种情况?据《四川省志·公安司法志》介绍,四川1961年冬至1962年4月进行的核查,是四川省公安厅“根据公安部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指示”,才对全省人口进行核查的。由此可知,该次核查是公安部的要求。公安部为何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合理的推测,便是因为发现了上述人口数字异常情况,才要求四川方面核查的。《安徽省志·公安志》也提到:“1959年至1960年,在‘左’的错误影响下,全省户口管理工作发生了一些失误。特别是农村人口变动统计数字严重失实。”注9 所谓“农村人口变动统计数字严重失实”,也是注意到了人口数字变化异常情况。日,公安部向中央、国务院呈递报告,中共中央办公厅机要室于当月20日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委,西藏工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各党组发出这份报告。该报告说:现在各地人口数字不准确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江西、甘肃两省,今年上半年进行了人口普查,查的结果,江西的总人口,比原来报的少了20万,占1%,甘肃少了27万,占2.2%。根据上半年统计,全国自然增加的人口为1204万,但是,总人口只增加825万,少了379万。河南省总人口的增加数,比自然增加人口少了42万,山东少了36万,新疆少了6万,其他各省都有类似情况。总人口的增加比自然增加少的原因,除了统计工作中的差错之外,主要是一些基层单位过去多报了人口。多报人口现象,前几年比较严重,1961年后,逐年有所减少,但始终没有彻底清除,现在全国6亿8100万人口中,估计还有1%至1.5%的虚数。公安部上述报告呈递上去后,次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即向各中央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委,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国家统计局转发该报告,里面说:“几年来,很多地区的人口数字忽高忽低,不够准确,有些地区还相当严重,给国家计划经济造成一些困难。”“这几年的人口数字为什么总是搞不准确?除公安机关对这项工作抓得不够,很多公社、大队没有专人负责以外,还有两个重要的原因:一是现在很多物资的分配是按人口计算,有些社、队、企业,甚至某些县,为了‘小集体’和个人利益多报人口,多分物资;二是有些地区为了某种‘需要’,随意指使统计单位多报或调整人口数字,很不严肃。”“这种情况,必须迅速改变。中央已决定在明年6月底进行全国人口普查。”由此可知,1964年的人口普查,主要就是为了查清“人口异常变化”情况,以消除公安部报告中所说的“多报人口现象”,避免“给国家计划经济造成一些困难”。孙不了解这些情况,还自称“人口异常变化”是自己的“新发现”。第三,“人口异常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多报出生、少报死亡,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上述公安部的报告说明,公安部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人口异常变化”的事实是清楚的,对于原因,公安部的报告主要归结为多报人口,原因是在物资靠计划分配的情况下,多报人口可以多获物资。公安部报告中详细列举了各省情况:不少基层干部为了多领布票等东西,他们就有意多报人口。例如,甘肃省秦安县西川公社,62年底人口统计时,各大队多报681人,公社多报571人,共多报1252人,占全社总人口16.6%。今年上半年多领布票4945尺,棉证343斤,该社川口大队文书宋国宗一人就贪污布票176尺,棉证12斤8两。江西省吉水县今年3月普查时,查出各社、队过去多报5000余人,占总人口2%。该县枫江区,62年6月底多报642人,冒领布票1900余尺,仅区委书记周雨顺就贪污1000余尺。这个县普查后,6月底人口统计时,各社、队又多报2000余人。安徽省淮南市郊区耿集公社的谷湖等四个大队去年10月以来,多报出生74人,冒领布票1258尺,糖148斤,棉花74斤。河南省信阳专区今年上半年检查,共查出基层单位多报14万人,占全区总人口1.7%,几乎每个大队都有多报人口。光山县晏河公社群生六队实有786人,上报为1291人,多报了505人。有些县也多报人口,湖北省黄陂县,1953年人口普查时,实有719000人,县长示意报为819000人,多报10万,至1960年才查出纠正;61年统计时,县委示意公安局多报35000人;去年底,该县程志德副县长又指示公安局多报6500人。江西省永新县副县长王承安,今年普查后还要公安局多报2000余人,公安局不同意,他批评说:“是我听你的,还是你听我的”,结果还是多报了2000人。(作者按:原档案中数字均为中文数字,为全文统一及阅读习惯改为阿拉伯数字)公安部报告强调“人口变动异常”是多报人口,这点出了事实的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是地方官员瞒报、漏报死亡人口(如上文四川情况),公安部报告中没有提及,但未必不知情。从地方看,四川、安徽二省“人口变动异常”情况最严重,官方对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认识也是一致的。《四川省志·公安司法志》介绍该省1961年冬至1962年初的全省人口核查原因时说:“有的地区和单位为多领粮食、多购副食品而浮报人口;部分地区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谎报人口”,“致使人口统计数字失实”。注10 所谓“部分地区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谎报人口”,显然是指地方官员为了掩盖大饥荒的严重问题,减少自己的责任,而有意弄虚作假,“谎报”实即隐瞒死亡人口。从核查结果来看,如上所述,仅1959年一年就瞒报了120万人,年共瞒报200万人。而“浮报”,则是为了“多领粮食、多购副食品”,而多报出生人口或虚报不存在的人口,仅1959年就多报出生50余万人,年共多报出生人口135万余人。因隐瞒死亡人口和多报出生人口,“致使人口统计数字失实”。核查的原因,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安徽,《安徽省志·公安志》在说明年“农村人口变动统计数字严重失实”之后,也解释了其原因:“当时,外流人口激增,非正常死亡情况严重。但是,在户口变动登记中,未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在城镇,由于粮、油、棉等计划供应物资紧张、户口划分过大等原因,致使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松弛,虚报、多登记户口现象严重,以致全省统计数字失实。”注11这段话表明,安徽官方对“农村人口变动统计数字严重失实”的原因是清楚的,主要是“非正常死亡情况严重”而没有在户口变动登记中反映出来,实即瞒报死亡人口,以及为了多得计划供应物资而“虚报、多登记户口”。关于虚报人口的原因和具体做法,日新华社《内部参考》对石家庄在该年人口普查中发现的“半数以上的大队虚报人口”问题的报道有代表性。内参说:“河北省石家庄地区在人口普查工作中,共发现有虚报人口问题的生产大队2435个,占大队总数的55%,共多报人口110500人,占总人口的2.22%。无极县207个大队中,203个大队虚报人口,多报21312人,占该县总人口的7.41%。新乐县正算公社正算大队多报414人,占该村总人口的15.4%。虚报人口,几乎百分之百是基层干部为了多留口粮或多分国家物资而搞的。他们虚报人口的手段大体有五种:多报出生;少报死亡;迁出不销;假立户头;大、小队干部往下分摊虚报人口任务或层层加码。”该报道表明,虚报人口的主要手段是多报出生、少报死亡,目的“几乎百分之百是基层干部为了多留口粮或多分国家物资”。这是1964年人口普查时查出的结果,载在新华社内参里面,没有理由怀疑其可靠性。在大饥荒期间,农村人口为了获得粮食以增加生存机会,瞒报死亡是不得已的举动。各地档案中,多有死亡不销户口而冒领粮食的记载,如日甘肃省委转发的报告中说:经过普查核实发现,“这次全省查出了人死了不销户、粮关系继续买粮的事件达二千多起”;四川民政厅涪陵工作组日的一份报告说:涪陵“死人不报活人吃死人粮等情况相当严重”;等等。注12了解上述历史实情,再回过来看表3的D栏反映的“人口异常变化”,对其中的规律就可以有合理的解释:从1954年到1959年总体呈正数增长,主要原因应是1953年实行统购统销,之后又实行棉、油等统购统销,计划物资控制趋紧,地方上为了多得物资而多报出生、虚报人口所致;1960年起转为负数,主要是1959年全国范围进入大饥荒后非正常死亡人口急剧增加,地方官员为了推卸政治责任而瞒报死亡人口所致;到1965年基本趋零,是因1964年进行了人口普查,多报和漏报都被注销,从而归零。从1965年起,总体上又转为正值,这说明由于粮油棉布等计划供应的政策没有改变,多报出生以获得计划物资的动力仍在,普查过后重新出现,故而该现象一直存在,直到1982年人口普查又重新注销、归零。因此,“人口异常变化”的数字,与历史事实紧密贴合,其阶段性和年的人口普查相关,与孙的所谓户籍人口迁移原因无关。从“人口异常变化”的数字大小来看,1965年前有两个顶峰:一个是1960年-696万人,占总人口之比为1.05%,这一误差,从四川的情况看,是此前数年多报出生、1959年开始大规模非正常死亡被瞒报引起;第二个顶峰是1964年,为-600万人,占总人口0.85%,这主要是该年人口普查查出此前数年多报出生、漏报死亡人口所致。综合言之,无论是1960年还是1964年的“人口异常变化数”,占总人口的比率不过1%光景,是因此前的多报出生、少报死亡所造成的误差,均在可以理解的范围之内,也没有超过公安部报告中列举的各地严重情况,深入历史实际,不难得到解释。而孙却在这个问题上大做文章,提出一个毫无道理、脱离实际的“人口异常变化累计数”(E栏),并以此为基础,认为不存在大饥荒,“人口异常变化”是由人口迁移中的户籍重报、注销、漏报、补报造成的,这是完全违背历史事实的荒谬见解。孙经先关于户籍重报、注销、漏报、补报的“论证”漏洞百出,经不起检验,限于篇幅,此处仅例举一二以证其谬。如孙的“第二个基本结论”,称1958年1月《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后没有实施,到“1960年前后的三年困难时期”才得以实施。《安徽省志·公安志》明确记载:“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安徽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采用各种形式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并逐步在城镇建立健全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等7项登记制度,在农村实行常住人口登记和出生、死亡、迁出、迁入等4项变动登记制度。”注13 可见《户口登记条例》颁布而未实施是孙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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