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刚刚满十八岁,父亲就没有再离婚后每月支付生活费费给我上大学,甚至是大学的

18岁以上的子女没有抚养义务
但是他如果有钱还是应该给的,至少道义上是这样
你的这个事儿,如果“对簿公堂”胜负难测。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2)尚在校就读的。……”即一般情况下是给到十八周岁,那”不一般“的呢?就是第12条所规定动作的情形,其中你的情况应该是符合第(2)款,但这一款的“就读”有不同的解释:一是认为凡是就读就算,另一种法。解释是只限于《教育法》所规定的义务教育,即九年制(初中)。各地区的裁定不尽一样,且还有法官可自由裁量权的因素。因此,这个官司最好不打。实在要打,就得先向当地的律师咨询清楚,看看当地的相关案例中,是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再确定。如果经济为困难打不起官司的话,可向当地司法局下设的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让他们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诉讼费用可向法院申请减、免、缓交。另外,你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困难补助金,也可以向校方申请助学金,向银行申请贷款。不管怎样,书,总是要读下去的。最后送你一句名言:“面包会有的。”(这是老电影《列宁在1918》里的台词,是列宁同志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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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着说话不腰疼
······
再说你这个时候不要
以后就更没有机会去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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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说话跟放屁没什么两样!
糊涂升级版
很难,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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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了吗?那如果有的话,是可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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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父亲生前的财产应该怎样分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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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母亲、大哥、大嫂、三哥、姐姐都有相同的继承权...
从你的问题看,“桥没护拦,也很高”是取得水利局赔偿的关键。另外“从一处正在施工的水库下面经过”,不知道那桥是新修的,还是施工的时候才修的,水库施工对桥有...
大家还关注18岁大学生状告父亲索要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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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父母离婚,年满18周岁的女儿考入大学,不同住的父亲是否还要支付“大学教育费”呢?昨日,记者从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获悉,女大学生索要“大学教育费”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但考虑到实际情况,经法官耐心调解,父亲从情理上每年支付女儿5000元,终于使这起女儿状告父亲索要大学教育费案件圆满结案。
  2004年,家住镇江新区的姚某和妻子王某离婚,14岁的女儿芳芳随母亲生活,按照协议姚某每个月支付芳芳生活费300元,直至芳芳年满18周岁。2009年8月,姚某被南京某高校录取,每年需要交纳学费及住宿费5600元。而此时按照协议,姚某也停止对女儿的生活费供养。
  王某在镇江一超市打工,收入勉强能维持自己和女儿的基本生活。面对四年2万余元的大学教育费,王某实在没有能力支付。无奈之下芳芳就要求父亲姚某支付自己的大学教育费用。但姚某认为芳芳已满18周岁,他对芳芳已经没有抚养义务,拒绝支付。2009年11月,芳芳以高额学费无法承担为由,将父亲姚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姚某每年支付自己生活费3600元,教育费3000元。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而芳芳的诉求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因而无法得到支持。但法官充分考虑到芳芳刚刚考入大学,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向姚某要求合理的抚养费和教育费法律上没有依据,但确实也在情理之中。为了帮助芳芳顺利读完大学,法官多次找来姚某做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姚某同意在芳芳读大学期间,每年支付给芳芳生活费及教育费5000元。(信园 万凌云)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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