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法如何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缴纳基数 劳动法资金的?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都能够使得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这些你都了解吗? 劳动法对于社会保险和福利有哪些规定?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 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 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假、病(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员工依法取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2.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含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厂(司)庆日等等。   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投入。目前跨国公司的培训投入费用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0.5%-2%,并且这个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历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视培训的投入和产出。   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6、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   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都能够使得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这些你都了解吗? 沪江职场大全 您可能还感兴趣的劳动法规文章 提升职场核心竞争力吧! 职业素养 | 职场技能 | 资格考试生活兴趣 | 艺术绘画 更多职场必备技能 热门课程排行劳动法咨询: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将现金发给员工风险大吗? ... 热线()今日点评: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将现金发给员工风险大吗?&&&&&&&&&&&(内容由联合共同创作,转载请注明)热线:400-008-5151,接到热线咨询,某用人单位反映员工不想缴纳,请求单位用现金将保险补贴给自己,这样做可以吗?&&&刘某为农业户籍,于2009年3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在某保洁技术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刘某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困难,其不想缴纳社会保险。于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代之以每月发放300元。那么刘某和保洁公司的约定合法吗?&【律师解答】、&律师朱茂林律师分析:本案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不为其缴纳,而将缴费金额直接发放给劳动者?《劳动法》第七十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由此可见,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只要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采用直接发放现金代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2011年7月1日《》施行之前,各地针对农民工有一些特殊的规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SPAN&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办发[号)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要求,为招用的外地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并缴纳费用,使外地农民工在本市务工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和患大病有关待遇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结合当时的实践,用人单位只需要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即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可由用人单位进行选择性缴纳。如果用人单位不缴纳的,可将这部分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但是《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其第九十五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因此,在2011年7月1日后,企业要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员工缴纳社保,而不能采用现金发放的方式。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办理社保,用人单位应该补缴。而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SPAN&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第三十五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赔偿数额的确定可参照《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北京市养老、失业保险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9]99号)和《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养发[号)的规定。也即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农民工对于应缴而未缴的养老保险费只能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不像现在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补缴。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采用发放现金代替缴纳保险的方式,还会给其自身带来经济上的巨大风险。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应该按时缴纳。&如果您有方面的问题,请致电:400-008-5151您也可以订阅:&&,HR法务沙龙群: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京ICP证090188号 E-mail: 电话:010- 传真:010-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备案编号: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当月即开始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没有规定劳动者要在工作一定年限后才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 登陆当地12333网站查询即可。。。 需要注意按时缴费。 大家还关注劳动法第几条规定公司应该为员工买养老保险 如题,劳动法第几条规定公司应该为员工买养老保险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劳动法: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劳动法&在劳动合同内容内必须包括参保社保的条款。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下页更精彩:1 本文已影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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