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有朋友找你借钱怎么拒绝我借钱,已经设了抵押,房产证和他项都在我手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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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产证在个人手里抵押借钱。房产证在银行有贷款。但
用房产证在个人手里抵押借钱。房产证在银行有贷款。但是双方都是同意的。一直都给利息的,房产证不是本人名,但是有买卖协议的。这样能够成诈骗吗?
律师回答地区:吉林-长春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226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关键您是否有证据证明您和债权人已经说明了房产银行抵押的事实。 13:12地区:吉林-吉林市咨询电话:帮助网友:5421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如果对方了解房屋的权利现状,你没有隐瞒上述事实,虽然对方可能承担相应的风险,但不能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行为. 16:11地区:吉林-长春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3374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不构成诈骗 16:58地区:吉林-长春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582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2 人不构成; 17:17朋友找我借钱把房子抵押给了我,后来他又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现在为这套房子争执不下,像这种情况要怎么解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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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找我借钱把房子抵押给了我,后来他又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现在为这套房子争执不下,像这种情况要怎么解决?分享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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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借款房产证抵押有风险 律师称还应有“他项权证”发布时间: 14:13:04【】【字号&&
  近日,合肥市民王女士拨打商报热线5179666反映:我老家在宿州,母亲姓周,一直在老家住,前两天她说借给一熟人60万元,每月利息是2分,一个月有1.2万元的利息收入。妈妈说她留了个心眼,让那熟人把开发楼盘的6套房子作抵押,有6张房产证放在她那。母亲说这样就万无一失了,因为6套房子值100多万元呢,可我总觉得这事有些不对劲。
  记者核复
  高息借出60万 手拿6张房产证 心里不踏实
  10月22日,记者联系上王女士母女。母亲周女士告诉记者:“我们与那房地产老板非常熟,他在宿州开发的楼盘一期已开盘对外销售,他借钱是为了开发二期。我是今年年初借钱给他的,刚开始只借了10万元,到今年6月,他都如期给了利息。我觉得他非常讲信用,今年7月就又借了50万元给他。到今年9月,他都每月按期支付我这60万元的利息,并且把6套房子的房产证作抵押放在我这。 ”
  “有房产证在我手里,我就什么都不怕。 ”周女士说。王女士悄悄告诉记者:“因是熟人,我妈妈太相信对方,但我总觉得不太对劲,你有空帮我问问。 ”王女士递给记者一个纸条,上面是那位宿州房地产开发商的联系方式。记者随后联系上了开发商,开发商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因涉及商业秘密,更多情况我不便说。但我能保证的是,我是位诚信的企业家,更不会坑熟人。 ”
  业内人士说 房产证、他项权证两证齐全较安全
  就王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合肥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朱总说,当前银行银根紧缩,一些房地产有向民间借高利贷的情况,2分的利息还算是较低的融资成本。“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借贷人是有风险的。办房屋抵押,应两证齐全,一个是房产证,一个是他项权证,否则,开发商可通过挂失的方式来运作。 ”朱总解释说,“开发商把已售房屋房产证抵押给借方,可通过挂失,如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再办理一个新的房产证给买房人,借方手里的房产证就是作废的,不受法律保护。若借方手里还有他项权证,就可以避免这种情况。 ”
  据了解,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律师说 仅有房产证,抵押权不完整
  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的杨静律师也证实,借方手里仅有房产证,抵押权是不完整甚至是无效的。她说:“完整的房产抵押,应该到房管局去办理他项权证。双方应先签订明晰的借款合同,合同要写明抵押额,而后双方共同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他项权证。周女士拿到了他项权证,若出现纠纷,周女士则享有所抵押房产的优先受偿权。”(余蕾)···借钱用作抵押的房产证是假的 市民借钱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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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同志,麻烦帮我看一下这房产证是真是假好吗?”近段时间,市房产交易中心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时不时接到市民类似的咨询。这些市民中,多数是拿到别人作为抵押的房产证后,放心借出钱的;而他们拿到市房产交易中心鉴别的房产证,却有不少被认定为假证。  今年一季度假房产证突增  据市房产交易中心统计,今年一季度,办证大厅收缴的假房产证、假他项权证共计25本,即平均每3个工作日不到就会发现一本假证。“这个数量和往年正常情况下相比,增加了两倍还多。”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有关负责人说。  当前,在民间借贷行为中,以房产作抵押的情况很普遍;而假房产证突增,显然值得所有借钱给他人的市民警惕。“假证就是一张废纸,拿它抵押借钱的人如果跑路了,抵押权人无法凭证处置抵押人的房产,很可能血本无归。”上述负责人表示。  以真证抵押风险仍然巨大  事实上,房管部门人士特别提醒说,即便市民拿到手的房产证是真的,但如果抵押权未在房管部门登记生效,据此借钱给别人的风险依然巨大。  举例而言,假设有市民以私下房产抵押的形式借给他人50万元,对方把其住房的房产证、土地证和契证都押给了该市民,并写了借条。现在对方跑路了,该市民申请法院拍卖房产,最终对方的这套住房拍卖了100万元;但如果对方另有4个债权人、且借贷款额均达到50万元,那么,该市民最后只能拿到拍卖款的1/5即20万元。  “身为房屋产权人的借款人,可以通过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申请办理遗失补证;凭补办的房产证、土地证和契证,借款人还是可以办理房地产买卖、抵押等手续的。”市房产交易中心人士解释说。  房产抵押权经登记才能生效  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权必须经登记方能生效。如果上述例子中的市民当初拉着对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正规的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则可以在对方房产被拍卖后,收回自己借出的全部钱。据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解释,房产抵押权经登记生效后,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款项,优先受偿――即债务人即便有多个债权人,其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也必须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若还有余款,则再偿还其他债权人。(宁波晚报 记者 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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