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预付卡,商家跑路商场责任了怎么办?

责任编辑:亚麦
一位市民展示手中持有的从商家处办理的各种卡。
文/图 半岛记者 李珍
如今在外消费,无论是吃饭、美容、看电影,还是健身、洗车、买礼品,就连孩子上早教、学游泳,都不免会办上一张会员卡,而不少会员卡优惠的前提是必需先充值,也就是预付卡。就这样,不少人的钱包里就多了许多的预付卡。由于消费者在办卡时没有与商家进行书面约定,这让消费者退款、维权陷入了困境。卡片用不完不能退,卡里的金额还没消费完,店家突然消失,商家承诺的服务不能兑现等纠纷屡见不鲜,与此同时,商业预付卡纠纷维权成本高,能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获得实际赔偿的少之又少。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预付卡实行的是备案制,但主动到商务部门备案的比例非常小,由于法律法规没有对发行预付卡的商户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即使可以为消费者追回本金,也难以对商户形成有力的威慑。
办卡消费,实惠还是浪费?
家住市北区辽宁路的刘静是一家私企的中层,说起预付卡,她坦承自己钱包里的预付卡都快装不下了,健身卡、美容卡、电影卡、洗车卡、时装店的会员卡、常去饭馆的充值卡,还有给孩子办的游乐卡等,刘静一边数一边说,这些卡在办理的时候都感觉挺实惠的,但在使用的过程中往往觉得被卡&绑定&了。
&就说孩子的游乐卡吧,去游乐场玩充气堡,单次的价格是五六十元或者更高,办理了年卡就很便宜了,我办的这张是辽宁路家家悦超市海洋贝贝的游戏卡,一年365次才680元,算下来一次还不到两块钱,但实际上能去几次很难说。&刘静的这种困惑,不少市民也有同感。家住高雄路的陈奕告诉记者,她办的电影卡和健身卡就都出现过浪费的情况。&办的时候觉得很实惠,如果单次付钱要贵不少,但是之后因为工作忙等原因,基本上不太可能用完,实际上浪费的钱更多。&陈奕表示,这些卡基本上都是不挂失的,一旦丢失无法补办,而一旦用不完,发卡机构更不可能退钱或者回收,所以最好的办法是在网上转让或者直接送人。
陈奕说,办了卡以后,还有一种感觉就是好像被商户绑定了,比如自己在一家时装店办了充值会员卡,买衣服可以享受八折优惠,既然充值了,就要想办法用出来,但并不是每次都能选到心仪的服装,然而既然充了钱,就想着要把钱花出来,结果买了一堆自己并不太满意的衣服,&其实算一算,比起有限的折扣,最终自己还是多花了不少钱。&
除了过度消费和浪费等问题,也有不少市民遭遇了商家跑路、承诺服务不到位等用卡纠纷。
记者梳理发现,一年当中本地媒体报道过的就有近十起案例。
市民陈先生曾在延吉路158号喜扬扬羽毛球馆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并充值了600元,但是只消费了一次之后羽毛球馆就突然关门了,怎么也联系不到对方。廖先生也遭遇了相似的状况,2015年6月份,他在香港东路8号公馆办了一张游泳卡并往里充了2000元,还没等消费,再去的时候就发现这家店关门了,通过各种途径就是联系不到商家,卡里的钱更是无处退。
持卡人起诉商家获支持
尽管不少市民因为预付卡吃了亏,但是真正诉诸法律的并不多。多数市民是考虑到钱数不多,而且商家跑了,告也不一定能找到人,所以往往自认倒霉。
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输入&预付卡&搜索到319个结果,在这些案例中有的是劳动争议纠纷,还有受贿罪中被告人收受预付卡的案例,也有消费者起诉商家的案例。
2013年,因一起预付卡诈骗案件,将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卷入了几起纠纷当中。日前后,王先生从案外人户某处购买海阳丽达购物广场面值5000元购物卡10张。然而在其购买后,即海阳丽达购物广场售出以上购物卡十几天后,其以户某的&前手&林成龙使用空头支票购卡为由,将该10张购物卡冻结。王先生诉至崂山法院请求判令海阳丽达购物广场、青岛丽达购物中心交付等额面值(50000元)的购物卡。崂山法院审理后查明,日前后,王先生以九折的价格自户某手中购买面值为5000元的购物卡10张,发行单位均为海阳丽达购物广场,系林成龙自海阳丽达购物广场购买。
2014年3月,崂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4)崂刑初字第15号刑事判决书,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林成龙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22万元。原来林成龙明知其经营的青岛海盛发商贸有限公司账户内存款不足,仍多次使用该公司的空头转账支票,骗购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面额为5000元的购物卡实卡198张,共计99万元;骗购海阳才高置业有限公司丽达购物广场面额为5000元的购物卡实卡共计70张,卡内金额共计35万元。崂山法院审理后判决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海阳才高置业有限公司丽达购物广场向王先生交付总面值为50000元的购物卡。
宣判后,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海阳丽达购物广场不服,上诉至青岛中院。青岛中院审理认为,涉案的购物卡设定了持卡人消费的时间和消费范围,并未对购物卡的购买途径作出禁止性规定,即无论从何处购买,只要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持卡人是恶意、非法持有涉案购物卡,就应当保障持卡人正常消费的权利。其次,户某在公安部门的询问笔录中确认以九折价格将涉案的购物卡卖给王先生,证明其是支付合理对价购买的涉案购物卡。作为独立法人的上诉人海阳丽达购物广场应当独立承担交付义务,青岛丽达购物中心无法履行交付、解冻义务。据此,青岛中院改判为由海阳才高置业有限公司丽达购物广场向王先生交付总面值为50000元的购物卡。
备案企业太少,难以监管
记者查询发现,因预付卡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2015年全国预付卡消费投诉达到2.93万件,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商家擅自终止服务、&关门跑路&等,而有的企业甚至将预付卡作为非法集资、恶意欺诈的圈钱手段。
201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规定多用途商业预付卡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则归商务部。2012年,商务部发布了《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该《办法》里面规定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对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三大类企业发行的预付卡进行监管。
不过,看上去严密的监管体系却存在很多漏洞,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该规定并没有囊括所有行业和领域。经常发生预付卡纠纷的健身等领域没有包括进去。另外,这个规定只针对企业法人,对个体商业户、非企业法人存在监管盲区。而事实上,在现实的消费场景中,最容易发生侵权行为的就是个体商业户。
2014年,青岛市商务局曾经开展了关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是青岛市辖区内已备案的集团、品牌和规模发卡企业。记者了解到,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两个条件之一的企业:即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还有一个是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截至2015年7月,全市已对28家发卡企业进行备案管理。
也就是说,发卡备案的主体是企业法人等有限的几十家企业,其他数以万计的个体工商户发卡是没有备案的。以上海为例,全市发卡主体大概有近10万家,但是在商务委备案的企业只有351家,占比不到4&。根据商业联合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已有3648家发卡企业备案,相比2014年备案数量下降19.7%。
20多家的备案数量,与庞大的商业主体来讲,显然有些微不足道。那么为什么备案企业会这么少呢?小规模的企业,根据办法里面的规定可以在县区级商务部门进行备案,所以网上查不到。再就是发卡企业是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去商务部门进行备案,属于事后备案,所以也造成了许多企业没有主动备案的意识。
将所有发卡主体纳入监管
&大量预售卡既无备案,也无保障约束,一旦出现倒闭或老板跑路,消费者只能认栽。&市民陈奕表示,多数消费者不会为了几百几千元去打官司,即便赢了官司,由于对方已经跑路也无处执行,&最关键的还是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把所有发卡主体都纳入监管,办卡资金也应该有个存管账户。&
记者了解到,尽管国家规定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责任交付给商务部门,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预付卡的监管涉及到众多部门和领域,一旦商业预付卡运行出现问题,多数情况下也是多部门联合执法。如果岛城市民预付卡消费出现问题,可以拨打12312以及12315进行投诉。记者从青岛市消保委发布的消费提醒了解到,&跑路&、&有效期&是青岛市民有关预付卡投诉最多的问题。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恩民表示,&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规定,重点解决预付式消费的准入、规范、监管及维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编辑:亚麦]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6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号 新闻备案:鲁新网鲁公网安备:05号预付费消费:奸商跑路太坑人 追讨余额难上难
12:4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o中国消费网  冯松龄 ︳ 我要分享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冯松龄)&我们以大修后闪亮登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以及其他与消费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亮点条款为索引,对过去一个3·15年度积淀形成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专业的点评,并对相关行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进行了权威的回顾和透彻的分析。  【“营行”倒闭】  水果老板被传卷款潜逃  案例  2015年10月,上海消费者谢小姐花2000元在号称“全国高端水果连锁店”的“水果营行”迎春路店办了卡。可到了去年12月15日,“水果营行”迎春路店突然关门停业。与此同时,谢小姐惊讶地发现,“水果营行”在全国的连锁店几乎在一夜之间关门,深圳总部老板被传卷款潜逃。  据谢小姐介绍,“水果营行”迎春路店开张不足半年,可充2000元,送800元礼品卡,也是可以用来买水果的。会员每天还送一杯鲜榨果汁,全场水果享受九折优惠,会员增值服务非常给力。没想到这家打着“全国高端水果连锁店”名号、宣称要打造水果生鲜界“阿里巴巴”的连锁品牌半个月竟轰然倒塌。  据了解,仅“水果营行”迎春路店就有七八百名会员,充值金额从500元至5000元不等,总充值金额达到10万多元。该店员工也成了受害者。据了解,“水果营行”总部不提供资金,从2015年10月份起一些员工就没再领过工资,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少则六七千元,多则1万多元。“水果营行”深圳总部曾在微信上发消息称,由于公司资金出现问题,可能面临暂时停业。但是何时停业、以什么方式停业、员工怎么安置等问题,都没有进行说明。与此同时,“水果营行”上海10家分店的客服电话,不少号码已经变成空号,其余的也都无人接听。其深圳总部负责人被传卷款潜逃,公司CEO被刑拘,预付费模式再次给消费者敲响了警钟。  点评  业内人士透露,“水果营行”以门店加盟的模式运营,通过招募投资者,每个门店投入100万元到120万元。该模式意味着,“水果营行”在不动用自身资金的情况下,就可实现在全国的规模化扩张。除了收取加盟费外,“水果营行”的另一种模式就是让消费者办理储值卡。但在不同的门店、不同的时间办理储值卡,优惠活动的内容并不一致,有的门店是&“充2000元送2400元”,有的是“充2000元送1000元”,不少消费者存入大额预付款。门店加盟费、消费者购买储值卡再加上供应商的货款,“水果营行”赚钱的方式是不断融资。“水果营行”用大幅度的优惠占领市场,吸引消费者预付消费、投资者纷纷加盟,通过这种手段回笼资金,维持店面经营,进行下一轮的扩张。一旦其中某一环节出现问题,整个资金链便会不可避免地断裂。  【旅游卡】  过期作废太霸道  案例  旅行社以预付费旅游卡过期为由,将卡内金额清除,预付费旅游卡无法再用。这让陕西省西安市的赵女士十分不解:还没有消费,商家怎么就能把卡作废?
责任编辑:游婕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共0条评论)|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商家跑路 预付卡持卡人仍有望获赔
浙江启动发卡企业资金存管制度
&&记者 沈积慧 &&&&本报讯 买的预付卡用了没几次,商家却跑路了。不少人遭遇过这样的消费陷阱。不过今后,遇到跑路的商家,持卡人将有望从发卡企业存管资金账户余额中按一定比例获得偿还。 &&最近,针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浙江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已经启动了备案制度。通过发卡企业向商务部门备案,以及建立资金存管制度等,规范目前越来越庞大的预付卡市场。 &&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处长周关林说,该《管理办法》中的单用途预付卡,指的是发卡主体为法人企业发行,另外使用范围仅限于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及成员单位、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预付卡。纳入商务部门管理的发卡企业包括了零售业、住宿、餐饮以及居民服务业等。&&根据商务部发布的《管理办法》,实行资金存管制度的发卡企业的类型包括了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和规模发卡企业三种。对于发卡企业的发行规模也有明确的规定。比如,主营业务为零售业、住宿和餐饮的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40%;集团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本集团营业收入的30%;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的发卡企业预收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倍等。 &&周处长说,根据商务部的《管理办法》,浙江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管理也已经启动,并对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具体的存管措施包括:发卡企业应先确定一个商业银行作为存管银行,并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单独开设存管资金账户。其中,规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集团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30%;品牌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40%。 &&“如果发卡企业不按规定备案、发行或提供相应服务的,将对其进行处罚,并视情况在媒体予以披露,向持卡消费者发出警示”。周处长说,“如果消费者发现发卡企业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举报。”
[] [] [] []"现在的商家真让人不放心,说垮就垮了,我们手里的卡上还有不少钱,该到哪儿去退?""当时办卡图的就是方便省钱,但现在眼瞅着这家超市要倒闭的节奏,货也跟不上了,这该咋办?"
临近过年,本报消费维权热线接到多起关于商业预付卡的投诉。然而,记者调查得知,目前市场上健身卡、美发卡、洗衣卡、洗车卡、购物卡等名目繁多的预付卡已"包围"了市民生活,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消费纠纷随之而来。据消协相关数据显示,在该协会受理的众多消费纠纷中,商业预付卡投诉位居前列且呈逐年上升之势。在纠纷调解过程中,或因证据不足,或因商家"跑路"等,导致消费者维权艰难。
消费者持卡消费时如何不被"卡"住?遇到此类情况又该咋办?就此,记者深入调查,为您支招。
跑的跑倒的倒 坑人不浅
不知从何时起,一种将钱提前存入而享受优惠的储值卡逐渐走红。近年来,这种预付卡呈爆发式增长,渐成一种主流消费方式。但遗憾的是“人红是非多”,预付卡的弊端也随之露出端倪,消费权益受损的事情时有发生。其中,商家“跑路”最令持卡人感到无助。
去年7月初,市民秦先生发现所住小区附近的“青创田园超市”突然关门,自己手中所持的储值卡中尚有余额,却找不到退卡途径。后经记者调查得知,这样一个“明星企业”因债务问题无法继续经营,而与之产生纠纷的不止是持卡的消费者,加盟商、供货商等数百人均成受害者,涉及金额达数百万元。
去年10月份,市民史女士向本报消费维权热线反映,她在青年路“荷花园洗浴中心”办理的会员卡上还有2000多元,但该洗浴中心两年前突然停业装修,但时至今日依然是“装修进行中”,为此,她多次上门要求退卡但无果。
去年11月初,家住桃园北路的董女士告诉记者,年初时她在离家不远的“吉歌洗车行”往会员卡里续存了1000元,但清明节过后就发现商家“人间蒸发”,不仅自己卡里1000余元退款无着落,她身边不少亲友、邻居也与她的遭遇相同,无端变成受害者。
这些“看上去很美”的预付卡,如遇商家“跑路”会令人黯然神伤。不仅如此,单就消费时商家的各种“变卦”也会让人很堵心。市民李女士说,2013年时,她在迎春街乐百佳超市办了3张储值卡,一共900元。前段时间,她发现这家超市经营出现问题,货架上货品已不全,“看上去很萧条”。不仅如此,仅存的货品价格普遍偏高,令她难以接受。
好办卡难维权 不争事实
调查中记者发现,正因为预付卡是先付钱再消费,背后隐藏着诸多风险,原本为双赢的消费方式如今却饱受诟病,不少消费者受了气还无处维权,只能任凭商家宰割,无力还击。
综合多起预付卡“坑人事件”不难看出,持卡消费者维权确实很难,而且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董女士的洗车卡,商家跑路之前她不可能知情,之后多方投诉无果,消协建议她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最终因金额太小不予立案,董女士只好作罢。
即使消协出面找到了商家,协调也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张女士在一家美容院办了一张价值660元的体验卡,但在消费过程中并没享受到周到服务,她多次与商家沟通,希望服务有所改观,但事与愿违,提出退卡要求后也遭拒。最后,在消协工作人员艰难的协调下,历时数月才拿回退款,整个过程令她身心俱疲。
目前,社会上各种预付卡随处可见,不少商家发卡的程序并不规范,给监管留下真空地带。“像一些大型连锁企业容易找到责任主体,监管起来相对容易。可有些小规模的商家甚至没有营业执照,监管难度很大。”消协人员说,由于眼下大量商家并未向相关部门缴纳保证金,商业诚信机制尚需完善,因此,监管没有约束力和执行力。
贪便宜享优惠 风险不小
预付卡,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它的别名叫储值卡、消费卡、会员卡等。消费者一般持有的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由发卡机构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用的一种预付卡。在办卡过程中,商家、消费者均可谓“有利可图”。对于前者而言,不仅通过办卡能够实现资金的灵活运用,同时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最主要的是,能稳定客源,赢得长期的赚钱效应。而“持卡消费”对于顾客来说,方便快捷自不必说,一般办卡之初,像“存1000元送300元”等大力度优惠举措,俘获了许多消费者的心。
但是,“双赢”的好事咋就在实际操作中变了味儿?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商家正是抓住了消费者通过办预付卡来享受打折、优惠的消费心理,以打折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办卡,从而达到吸纳预留资金的目的,并将“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消费者办卡时只图便宜,防范意识薄弱,“一手交钱,一手交卡”成为办理预付卡手续的真实写照,程序之简单,手续之随意,令人担忧。一旦商家出现经营不善或与消费者发生纠纷等,因为没有明文合同等做保障,多数消费者被坑害后要么投诉无门,要么维权无据,许多人最后只能忍气吞声。
“经营者擅自降低质量、提高收费标准;店面更名易主,商家单方面宣告预付卡作废,余款不返还等行为都是预付卡存在的消费风险,只因消费者付钱在先,也就将自己陷入被动消费中。”消协人员称,潜藏于预付卡中的消费风险还有不少,如何杜绝持卡消费不被“卡”住,如何加大商家发卡程序的监管,对规范市场秩序而言已迫在眉睫。
监管区有真空 亟须完善
预付卡在商家发卡以及消费者使用过程中,相关部门应该起到怎样的监管作用?
“目前,国家层面虽然出台了管理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而这些暴露出的问题恰恰是监管的真空地带。”市商务局整规办工作人员说,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日起实施,要求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办理备案。
商务部门的监管范围是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但不包括以下企业或单位:文化、体育、娱乐、教育、旅游等行业企业(如书店、健身机构、高尔夫球场、电影院、游乐场、游戏厅、教育培训机构、旅行社等)以及公用事业单位(如公交公司、电力公司、电信公司等)。同时,在购物广场或购物中心内跨法人、跨集团、跨品牌使用的预付卡不属于单用途卡;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跨法人、跨集团、跨品牌使用的预付卡也不属于单用途卡(如淘宝商城)。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市规模以上及其他的备案企业有49家,像美特好、三友电器、北美新天地等知名大型商超均已备案。在备案时,商务部门要求这些企业在银行专门设立专管账户,以降低发卡风险。每个季度,还要对备案企业的发卡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随时进行不定期的巡查也是我们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他说,商务部门对备案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监管,不允许发卡企业“游离”在监管之外,因此,如消费者发现有企业(不包括非法人企业)违规发卡行为,可致电 4030565向市商务局整规办或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细思量深揣摩 慎重办卡
“消费者办卡首先得头脑冷静,理性对待,否则,‘冲动’容易埋下祸根。”省消协相关负责人建议消费者在办理商业预付卡时要细思量,深揣摩,慎重办卡。他认为,查看经营者的资质很重要。在商家合法经营的前提下,消费者有权先看看对方证照是否齐全,掌握商家的基本信息,比如,场地租用情况、业主联系电话等,要选择经营规模大、信誉度高的商家购卡。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办卡签合同马虎不得,看清书面合同内容,仔细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特别是在合同中详细注明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日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盲目办卡,后患无穷。”
“如今,商家跑路的事件时有发生,给消费者造成巨大伤害,但找不到商家,难以为消费者维权,成为目前我们受理投诉时最棘手的问题。消费者如遇此类事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消协工作人员称,发卡企业“跑路”往往构成经济案件,消协调解无从下手,维权难度加大。
“预付卡消费周期长、涉及金额大,商家与消费者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往往消费者难以预知商家在经营中的变故和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一旦遇到欺诈、侵权行为,在维权时常处于被动地位。”法律界人士高宏说,像商家关门但未提前告知的行为已涉嫌诈骗。根据《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并在终止兑付日前至少30日在备案机关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也就是说,商家在终止兑付预付卡前,必须通过媒体公示对消费者提前告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就涉嫌诈骗,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太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太原日报、太原晚报、山西商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太原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太原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太原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Copyright (C) 2003- .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太原日报社主办 太原新闻网版权所有中农兴业网团旗下网站?
办预付费消费卡 商家跑路维权难
办预付费消费卡 商家跑路维权难
  &碌卡&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当前市场上预付款消费相当普遍,美容卡、健身卡、年卡等,商家可以提前回笼消费资金,消费者被优惠吸引,听起来&一举两得&。但是昨日东莞市消委会发出今年第4号消费警示,郑重提醒消费者应提防商家倒闭逃逸、转让搬迁等消费风险,消费期限不宜过长,切勿一次性大额消费。
  根据消委会方面监测,近期预付消费投诉有明显上升的迹象。比如4月13日张女士在东莞某美食城的素菜馆买了一张饭卡,含13次餐费,但只使用了两次,等到再去消费时候才发现素菜馆已关门了,美食城方面正积极协助处理。又比如上个月,市民戴小姐在某美发店预存了2000元费用,不久美发店倒闭,卷款走人,还剩下1800元未消费,房东帮助追回余款。
  东莞市消委会方面解释称,&先付费后消费&一般表面上看起来都比较多实惠优待,但实际上消费者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一是经营主体随意变更,经营者、商家几经易主或关门倒闭,甚至一些不法经营者借办卡之名敛财诈骗、携款外逃;二是服务承诺兑现差,货不对板;三是预付费消费信息不对称,合同协议约定含糊,商家有意隐瞒重要信息;四是交款容易退款难,卡或协议上普遍印有&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的霸王条款;五是消费者维权举证难,比如店家是否内部转让,消费者往往难以得知等。&
  南都记者从消委会方面获悉,想比起其他的消费纠纷,&预付费&消费纠纷往往&投诉无门&。比如根据《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有关规定,被投诉方已不存在的消费纠纷,消委会将不予受理,也就是经介入调查,发现被投诉方倒闭逃逸的情况,由于消委会无法联系到被投诉人,纠纷解决率相对低。
------分隔线----------------------------
友情链接(按推荐调取)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全国三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中农兴业工程指定网站•中国农业百强网站&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号-21
联系邮箱:&&联系电话:010-
业务QQ:客服QQ:&}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银通预付卡使用商家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