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问: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好处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当前位置:->->->->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来源:中山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纳税服务科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日起执行。”
编辑:莫晓静【好问】营改增关我们什么事?|界面新闻o商业5月1日全面推行的营改增试点方案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引发不同领域对财税政策的关注与思考。营改增对全行业的影响究竟有多大?增值税的&陷阱&有哪些?如何解决营改增背后的门道?营改增跟我们到底有哪些具体的关联?关于营改增等一切财税话题,好问邀请大力税手创始人郝龙航为您答疑。
企业如何应对营改增?
婷宝.qq:全面营改增,企业间相互合作考虑税负,一般会将抵扣考虑在哪,这样直接会对小微企业、个体商贩、产生业务冲击,大家强强联合,小企业该如何生存呢?营改增新规能否将小企业指引一条明路?
郝龙航:您好,要这样思考这个问题:1,要抵扣,通常会找一般纳税人,因为对方能够开具专用发票抵扣。2,小规模纳税人,即通常500万元年收入以下,这次营改增多有税负下降,因为原来服务业5%营业税,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3%,这是值得关注的。3,小企业如何生存呢,因为我们税负低,不能开具专用发票,但是可以降价,降价到比一般纳税人扣去税款抵扣的部分以下,购买方也是不吃亏的。
婷宝.qq:营改增国家总局的态度是收税平稳,且企业总体缴纳税款总额会有下降,因相互抵扣增加,在合理避税的角度去应用营改增各项新规,企业怎么把稳缴纳增值税下降幅度?
郝龙航:我的想法是,对于一般纳税人,销项是法规规定的,但是进项却是采购人员去评估取得的,直白的说就是取得专用发票等扣税凭证抵扣。当然,企业架构也可能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作出调整应对,比如小规模纳税人的限额把握、汇总纳税申请及享受免税待遇的处理等。
Aleitu:金融业的营改增感觉更复杂,作为金融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郝龙航: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金融业的难点,一是交易的复杂,定性的处理,二是核算复杂,三是系统修订,从我最近10余家银行等服务经验看,大家的系统不一样,所以改造方案也是个性的,还有就是对于表外利息规则与会计处理的差异、同业存款、理财产品、金融商品持有期的利息收入等处理,是需要关注一下简便处理的口径,因为有时完美的达到要求可能有难度的。不过金融业是季度纳税,7月为申报期,因此还有时间去应对好。
HTTPS:老师您好,以前营业税简单,还比较容易计算,可是营改增以后,申报纳税难度就加大了,公司规模小,以前请人兼职做感觉也足够应付,现在是否应该配备一名专业财会人员专门负责报税呢?
郝龙航:其实也不必,代理记账,增值税确实复杂一点,可以稍给加点费用,但是一定要注意涉及专用发票开具的法律风险,及时的抵扣,要与代理人员做好合同约定、风险防范的条款。
蘑菇精:营改增以后企业如何能算得明白复杂的增值税,对好会计的需求也增了呀!
郝龙航:会计人员也有价值了,所以这也是我们行业同志的一个发展机会。
Judyzhao:营改增以后,核算更难了,作为财会人员如何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
郝龙航:可以考虑学法规,看税务机关的征管方式,及一些外部的学习渠道,积累经验。
GoEcho:请问营改增对哪类企业的影响最大?哪类企业的税负增加了,哪类减少了?
郝龙航:这个问题太大,这不是绝对的多和少,一是,小规模纳税人普遍是税负降低,因为征收率较营业税率下降;二是各个企业的情形不同,用销项减进项算税的时候,要看企业是不是发展期,即采购量很大的时候,就存在可能增值税比营业税少的情形;三是要关注对净利润的影响,这才是最终去衡量影响的结果,而不仅仅看增值税缴了多少。
孔孔.wxMovFX:营改增对服务行业的具体措施何时能落地,目前看来是对第三产业影响很大的。
郝龙航:服务业是很大的数量,其实当下对于餐饮、住宿、娱乐等,有的行业是有增税的,因为如餐饮,进项取得可能是个问题,政策适用上也是困难,比如这些行业有的客户是要专用发票了,这也逼着一些企业向合规方面接近,同时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了。
Lancy.wxJJRSS:您好,我公司本来就是一般纳税人,但是我公司同时也是建筑类企业,之前开的建安类发票,现在全部转成增值税,我们的税负大大增加了,这个有什么应对的办法吗?
郝龙航:建安企业是可以就老项目选择营改增后简易征收的,相当于还划算了,也可以给客户开具专用发票抵扣,是个好事啊。注意老项目看许可证日期或合同日期,进一步看财税[2016]36号文件。
旧之助:请问营改增对人力资源密集的行业来说是弊大于利吗?人力成本为什么不可抵扣呢?
郝龙航:增值税,其实人工也是扣除之后才增值,但是我们目前就是不认可人工成本的扣除基数计税,这个对于人力密集的行业讲,如果税率提升的话,通常是不利的。所以要进一步推动智能劳动力的发展。
营改增对百姓有何影响?
萧竽竽:看了下大家都在问对企业的影响,我想问问跟我们到底有什么关联呢?营改增对生活的衣食住行哪方面会有影响?还有我们纳的税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呢?
郝龙航:如果从个人的理解角度,穿的方面都早就是增值税了,没有影响,吃的方面呢,小饭馆理论上要便宜点,大的酒店可能税负会增加一点,但认为不会超过0.5%,住的方面呢,房地产市场、二手房,基本上的税负变化是有利,所以理解上总理的要求是对的。
哗哗啦啦小雨落下:请问营改增除了对企业有影响以外,对个人呢?涨价的现象会大规模出现吗?
郝龙航:个人用餐、购房、住宿等,有的可能会涨,也有可能会降,但这个大规模可能不会出现,比如当下报道上海酒店涨价,未来还是会有市场调控的对接,这只是他们的一个商业宣传的方法,涨价不是必然的,但涨价也可能对于一些行业税负增加会增加,但是目前看,还无法给出一个说涨价现象规模化的问题,更多是营改增单位自己的消化,因为中国人的消费习惯就是总价法的方式。
君特格拉斯:营改增后税费到底是降了还是升了?难道又转嫁到老百姓身上了吗?
郝龙航:这个不绝对,主要是看市场的竞争方面,因为税负增多了,企业为了业务也不一定转嫁,而是自己承担,比如银行,可能税负会增,但是利息轻易不会调整,就是这个理解。
谢小喵:老师您好我是非财会人员哈,看到了最近营改增的新闻感觉有点疑惑,请您解答哈。营改增以后企业所缴纳的税额的变化主要是因为可以用发票抵扣和税率的变化吗?关于这个抵扣,听起来总有消费了却无法抵扣的一方最后要承担纳税的义务,请问无法抵扣的最最后一环主要包括哪类人或者企业呢?
郝龙航:这儿主要包括二个方面:一是最终的消费者是无法抵扣的,即最终的买单人,如个人,理论上这些人是负税人;二是有一些事项就是不让抵扣,如采购用于福利、个人消费(招待性质)、用于免税收入的事项等,是不得抵扣的。抵扣也不一定就是好事,因为这要看抵扣下税少,还是多,业务上哪种生意好做,这才是根本。
.qqo9sf: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郝龙航:这个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比较难理解,白话讲基本上一个原则是:约定收款时间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未约定,那就服务完成时确定。但如下几个是特例: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具体请查阅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详细规定。
郝龙航,大力税手创始人、翰邦研究院首席运营官。有着20年财税行业经验,已出版百万字原创财税书籍,涵盖营改增、企业所得税等话题,熟悉财税政策及相关解读。5月1日全面推行的营改增试点方案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引发不同领域对财税政策的关注与思考。
更多专业报道,请
0相关文章您至少需输入5个字评论() 网 络 媒 体   山 西 门 户
旗下媒体,欢迎光临山西新闻网!
新闻:    建站:
时间: 17:06
 来源:山西新闻网 
  1.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货物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
  (一)增值税仅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各个环节中新增的价值额征收。在本环节征收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已征税款。它消除了传统的间接税制在每一环节按销售额全额道道征税所导致的对转移价值的重复征税问题。
  (二)增值税制的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我国增值税采用凭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应税货物、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计算缴纳应纳税金时,在本单位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三)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在各环节征收的税款,附加在价格以外自动向消费环节转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四)增值税纳税人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其成本不包括增值税。
  2.什么是提供应税服务?
  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行业?
  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以上行业的具体类别,详见《应税服务范围注释》。
  5.什么是试点纳税人?
  试点纳税人指属于营改增试点改革范围,以前缴纳营业税今后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6.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哪两类?如何划分?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7.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9.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10.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征收率是多少?
  答:增值税征收率为3%。
  1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2.什么是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13.什么是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14.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15.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的,应如何纳税?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16.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发生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17.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纳税期限有何规定?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18.专用发票的概念?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暂不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开具的专用发票,是实际受票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19.发票开具的规定是什么?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0.专用发票开具的规定是什么?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责任编辑:)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三晋都市报、良友周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百姓生活资讯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山西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营改增】如何确定应税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我的图书馆
【营改增】如何确定应税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实务操作中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收到款项不能简单地确认为应税服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以提供应税服务为前提。  2.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在应税服务开始提供后收到的款项,包括在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3.除了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外,应税服务提供前收到的款项不能以收到款项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税服务提供前收到的款项,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  (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与提供其它应税服务的处理原则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以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例:某试点纳税人出租一辆小轿车,租金5000元/月,一次性预收了对方一年的租金共60000元,则应在收到60000元租金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并按60000元确认收入。而不能将60000元租金采取按月分摊确认收入的方法,也不能在该业务完成后再确认收入。  (三)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包括: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例1.试点地区甲运输企业日接受乙企业委托运送一批物资,运费为100万元(不含税),甲企业日开始运输,9月2日抵达目的地,期间日收到乙企业运费50万(不含税),日收到运费20万元(不含税),日收到运费30万元(不含税),试问,甲企业8月份销售额为多少?  分析:甲企业8月6日开始运输,说明已经开始提供运输劳务,那么对其日收到乙企业运费50万元(不含税),日收到运费20万元(不含税)均根据本条规定应将收到款项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不是等到运输劳务提供完成(9月2日抵达目的地),因此甲企业8月份销售额为50万元+20万元=70万元(不含税)。  例2.试点地区甲企业日为乙企业提供了一项咨询服务,合同价款200万元(不含税),合同约定日乙企业付款50万元(不含税),但实际到日才付。试问甲企业该项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分析:对这种情况,虽然该企业收到款项的时间在日,但由于其日开始提供咨询劳务,并约定日要付款50万元(不含税),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否收到款项,其50万元(不含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日,而非日。  二、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它说明纳税人应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及哪里的征税机关有权进行税收管辖的问题。目前,税法上规定的纳税地点主要是机构所在地、居住地等。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合并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三、纳税期限  纳税计算期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据以计算解缴税款的期间,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按次计算,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次数作为纳税计算期。第二种是按期计算,以发生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一定期间作为纳税计算期。具体的纳税计算期,通常是在办理税务登记以后由税务机关根据其税务登记的情况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分别核定。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按照前两款规定执行。(来源:四川国税)
TA的最新馆藏当前位置:&&&&&&&&&&&&&&&&问答详情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标&&&&&&&签】
【来&&&&&&&源】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引用文档】&&政策解读(0)篇
【正&&&&&&&文】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4、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发文日期:
颁发单位:
请后查看全文
相关百科:
答:1、个税手续费返还,是给单位的,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部门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答: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
专业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财税咨询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年度审计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汇算清缴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税务代理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涉税鉴证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税务审计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税务顾问与咨询公司规模:20人以下专业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公司规模:20人以下
教材变化 每日一练 备考经验
考试大纲 考点精析}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营改增纳税人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