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水平方面的支出及成效分析怎么写怎么写

中国制造2025:促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_动态_智能工业_赛迪网
中国制造2025:促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中小企业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础,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国制造2025》把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作为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把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政策作为战略支撑和保障,这是新常态下全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部署。
发布时间: 11:12&&&&&&&&来源:先进制造业&&&&&&&&作者:先进制造业
中小企业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基础,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国制造2025》把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作为深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把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政策作为战略支撑和保障,这是新常态下全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部署。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重大意义,努力完成《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任务和措施。
  一、全面认识中小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我国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中央领导多次就中小企业发展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近年来,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台了一系列配套办法和实施意见。对中小企业财税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所缓解,公共服务体系得到加强。在各级政府和各项政策支持下,经过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近年来中小企业稳步发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增强。
(一)中小企业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小企业是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基础。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和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测算,目前中小微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7%,其中小微企业占97.3%。同时,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已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60%,纳税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中小企业所占GDP比重、纳税比例,充分说明在经济建设中不仅要重视发展&顶天立地&的大企业,更要重视发展&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
(二)中小企业是关系改善民生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之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就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提供就业岗位多,吸纳就业人员多,这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非常重要作用。目前,中小企业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80%以上在中小企业实现了再就业,大量农民工主要在中小企业务工。近年来不少高校毕业生也把中小企业作为就业的重要选择,相当数量军队退役人员在中小企业实现就业。大企业随着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在提高生产效率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作用突出,但在解决就业方面的作用却逐渐减小。所以,缓解就业压力,仅指望大企业是不行的,就是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得好,人们的收入就能提高,社会就更加和谐稳定。
(三)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
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的生力军。近年来,我国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当前,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更加活跃、创新领域更加广泛,不仅在原有的传统产业中保持旺盛活力,而且在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信息咨询、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中成为新兴力量。2014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3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网络零售额增长49.7%,绝大部分都是中小企业贡献的。目前,中小企业已占全国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以上,要完成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任务,就必须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调动和发挥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四)中小企业在改革开放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中小企业发展,既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的重要力量。量大面广、机制灵活的中小企业参与竞争,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创造了条件。中小企业贴近市场,活跃在市场竞争最激烈的领域,与市场有着本质的联系,是构建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它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多元竞争、充满活力的环境。实践证明,中小企业发展好的地区,往往也是人民生活较为富裕的地区,也是率先实现小康的地区。发展中小企业,使广大人民群众从发展中得到实惠,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点
《中国制造2025》对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为新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
(一)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是创业创新的&升级版&。当前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减弱,必须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就是要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根本上讲就是要大力创设和发展小微企业。要靠连续不断地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来改造传统引擎,打造新引擎。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6000多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千千万万的小微企业活跃起来,必将汇聚成发展的巨大动能,打造中国经济发展的新一代发动机。随着商事制度、行政审批、项目核准等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化,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市场主体持续大幅增加。2015年一季度,新登记注册企业84.4万户,同比增长38.4%;新增注册资本4.8万亿元,增长90.6%,创业主体更加多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越来越浓厚,创业创新的引擎作用进一步增强。
要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就是要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力争使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加,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要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物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对基层、量大面广、属于能交由市场解决或交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同时,注重放管结合,切实防止审批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大商事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尽快建立与商事制度改革相配套的后续市场监管体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衔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
(二)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专精特新&发展
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水平,发展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高、专注于细分市场的专业化&小巨人&企业,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是实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引导中小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引导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通过培育和扶持,不断提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
(三)提高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近年来,产业集群已经成为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对于提高专业化分工与协作配套、促进生产要素有效集聚和优化配置、降低创业创新成本以及节约社会资源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目前,产业集群已覆盖了纺织、服装、皮革、五金制品、工艺美术等大部分传统行业,在信息技术、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等新技术领域发展加速,涌现出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和区域品牌,在县域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
实践表明,促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有利于集约使用土地,集中治理环境,有利于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加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利于转变中小企业发展方式,提高产业竞争力。在当前形势下,要充分认识到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对于当前缓解中小企业运行的下行压力,拉动经济、稳定就业形势和扩大出口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对产业集群发展的宏观管理、规划引导和协调服务,优化产业集聚环境,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加强区域品牌建设,鼓励创新资源向集群集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智慧集群,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核心竞争力。要进一步提升专业化协作,鼓励和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发挥龙头骨干企业的技术引领和示范带动效应,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将配套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合作研发管理等,提高专业化协作和配套能力。
(四)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
当前我国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必须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从中小企业情况看,要以建设&一带一路&为契机,积极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和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合作和产能合作,推动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对外投资。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以及各类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到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带动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和帮助中小企业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提供应对反补贴、反倾销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中小企业进出口经营秩序,从源头上避免恶性竞争和贸易纠纷。
支持建立各类中小企业产品技术展示中心,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市场开拓成本。继续办好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适合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的品牌展会。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活动,鼓励减免中小企业参展展位费。
坚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坚持引进资金、引进技术和引进智力相结合。发挥已签署的合作协议和已建立的政策对话机制作用,深化中欧、中美等中小企业政策对话与合作、中德培训等方面的务实合作。发挥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园区示范作用,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新途径和新机制,加强与国外政府、国际机构和中小企业组织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及政策对话。
  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中小企业政策
为解决中小企业生存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政策,加强帮扶,强化服务,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兴业的良好环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做好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抓好政策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继续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加强部门联动,推进统筹规划和政策协调,建立评估机制,保障相关政策顺利实施。推动建立落实小微企业政策年度督促检查长效机制,严格各地小微企业工作考核制度,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将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实化和补充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确保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取得实效。结合经济形势变化和小微企业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新措施、新办法。同时,各地也要大胆实践,积极创新,积累经验,加强对相关政策的补充完善。
(二)加强财税扶持。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改进和完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减少行政性审批,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方式和范围,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积极推进设立并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大面向中小企业的税收政策扶持力度和覆盖面的建议。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强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督查,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做好涉企减负工作,推动全国和各省市涉企收费清单对外公开,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清单外一律不得收费。
(三)加强融资支持。以改革的方式,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和改进小微企业服务。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各项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力度,创新产品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鼓励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推动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继续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引导担保机构提高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清理整顿各种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积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完善互联网金融相关标准和制度,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四)强化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是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双引擎之一,要加强创业服务和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支持各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国家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认定为重点,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为中小企业提供&找的着、用得起、有保证&的公共服务。加快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全面开放,实现资源共享,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抓好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领军人才培训,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五)营造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全社会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营造更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对新创设小微企业的跟踪调查。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中小企业社会保障。进一步做好有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网站、新闻媒体、办事窗口的宣传作用,采取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让企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关键词阅读:
1(共条评论)
2(共条评论)
3(共条评论)
4(共条评论)
5(共条评论)
在“中国制造2025”中,创新是勾勒蓝图的一...
日前,锐捷网络政府和交通行业部总经理肖广...
联系我们:
广告发布:
方案、案例展示:
京ICP000080号 网站-3
&&&&&&&&京公网安备45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发布机构:文
号:印发时间: 16:43:51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质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立项审批,我委代拟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时间日至11月27日,如有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浙江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处。联系人:应红英,电话(传真):3,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隐形冠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中小微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的特色和优势,在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创新、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我省中小微企业发展水平还不高,存在着产品品质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同质低价竞争普遍、运行管理粗放、生产经营不精等问题。纵观中小微企业发达国家,尽管国情不同,发展条件不一,但都将“专精特新”作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孕育兴起,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与各行各业深度融合,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日益增长,中小微企业发展既面临严峻挑战,也有着重大机遇;我省经济正处于经济结构优化、发展质量提升、发展动力转换的关键期,推进中小微企业主动适应和引领发展新常态,对标发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水平,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对于加快我省经济转型升级,高水平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传统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并举,规下工业企业提质升级和规上工业企业做优做强并重,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整合、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再造新的发展优势,继续走在前列。(二)发展方向。引导中小微企业“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专业化”,即专注核心业务,增强专业化生产能力,集聚要素资源,选准主攻方向,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与大企业、大项目建立稳定的生产、研发等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精品化”,即对品质精益求精,增强“精品制造”能力,树立“工匠精神”,用精良的产品和精致的服务赢得市场,开展精细化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特色化”,即聚焦特色优势,增强以“特”取胜的经营能力,培育自主商标品牌,重视知识产权,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材料,生产特色产品,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特”的核心竞争力。“创新型”,即对准市场需求持续创新,增强快速响应、快速更新能力,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建立创新机制、培养创新团队、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引导并推动规模以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业聚焦“专精特新”的发展方向,重视技术提升,改善工艺装备,加强基础管理,成为产品质量可靠、附加值高、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的先进制造企业。引导并推动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以打造“隐形冠军”为目标,以质取胜,做国内外细分市场的领导者,成为“浙江制造”的形象代表。(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在全省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个体工业中培育5万家“专精特新”入库企业(个体工业),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培育1000家左右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前列的“隐形冠军”企业,力争实现中小微企业阶段性提质增效升级目标,产业结构明显优化,企业素质显著提升,“低散乱危”、“四无生产”(无证无照、无安全生产、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现象得到根本改变,涌现一批在产品、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成为引领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中坚力量。&&&&三、主要任务(一)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制定“专精特新”企业入库培育标准,实行省、市、县分级培育。对“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产品、产值、税收、用地、能耗、安全、环保等信息进行综合管理,定期开展监测分析。制定“隐形冠军”认定标准,遴选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各市、县(市、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根据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对照培育标准,确定培育名单,制定培育计划和扶持措施,建立联系帮扶制度。(省经信委牵头负责)(二)培育新型小微企业。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小微企业。鼓励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带技术成果创办小微企业,优先纳入科技型小微企业扶持。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全面推进高校创业学院建设。引导小微企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支持小微企业面向行业、区域、大型制造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新模式,培育一批小规模定制、云制造、虚拟生产、创意设计等新业态小微企业。建设新型制造的众创空间,支持大型企业自建创客工厂,推广创客沙龙、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鼓励众创空间与科研机构、大型企业合作搭建制造业创新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高端装备使用、原型设计开发、生产工艺咨询、产业链配套等服务。(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三)建设“升级版”小微企业园。提升块状经济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水平,推动创新要素向小微企业园汇集,加快“双创”成果和“专精特新”企业向小微企业园集聚。提升小微企业园公共服务能力,针对“专精特新”发展需求,提供完善的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和人才、技术、管理、融资、培训、政策、信息化等公共服务。强化小微企业园规范管理,制定准入条件,严把入驻关口,建立小微企业园备案、统计和绩效评价机制。各地要保障“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发展空间,科学编制小微企业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安排部分指标,专项用于支持建设小微企业园。到2020年,全省新增小微企业园500家。(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负责)&&&&(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培育认定500家中小企业专业化服务机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的服务能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服务评价和激励机制,调动和优化配置服务资源,完善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财务指导、权益维护、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负责)(五)加强创新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科技大市场促进创新成果转化的重要作用,加快创新成果向中小微企业转化,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技术信息和对接服务,到2020年全省面向“专精特新”培育企业技术成果转让交易额达到200亿元。分行业制定块状经济技术改造提升路线图,集中力量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推广一批重大共性技术创新成果。鼓励各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采用新技术开展工程化研究应用。对中小微企业首次转化使用自主知识产权,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政府要在资金扶持、项目立项、用地、经营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省科技厅、省经信委按职责共同牵头负责)(六)加快技术改造提升。加强技术改造专业化服务指导,加快推动中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应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和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加层或翻建改建厂房,开展“零增地技术改造”,提高存量土地的利用率。推进小微企业“腾笼换鸟”,鼓励和支持企业迁建、改建、扩建的异地技术改造和重组改造。在“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中推广“机器换人”,每年组织实施1000项“机器换人”工程技术服务。(省经信委牵头负责)(七)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引导中小微企业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加强标准化、计量、检验检测等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开展质量承诺活动,普及质量控制小组(QC小组)。在“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中深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精细化管理、6S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等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对标发达国家制造标准行动,分行业开展比对,发布比对结果报告,引导精品制造。到2020年,全省“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70%以上,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7%以上。(省质监局牵头负责)(八)加强商标品牌培育。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商标品牌扶持计划,引导小微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能力。建设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品牌建设指导。引导中小微企业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建设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基地。对“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收购境外商标品牌给予政策支持。到2020年,全省“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自主商标拥有率达到100%以上。(省工商局牵头负责)&&&&(九)提升技工队伍素质。打造具有现代“工匠精神”的企业技工队伍,每年组织开展万企岗位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评选一批技能拔尖或掌握传统技艺、绝活的“浙江工匠”。支持大专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与中小微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建设学生实训基地、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落实引进“海外工程师”政策意见,支持“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从发达国家(地区)聘请“海外工程师”、“产业工匠”。(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等负责)&&&&(十)加强专业化协作配套。研究制定促进中小微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的政策措施,建立协作配套“双向支持”激励机制。支持产业集群建设协作配套示范基地,认定一批协作配套示范企业,分行业建立大中小微企业协作配套产业联盟。建立协作配套信息对接平台,定期举办“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与大中企业配套合作项目洽谈活动,每年引导500家中小微企业与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省经信委、省工商联等负责)&&&&(十一)提升基础管理能力。面向规模以下企业(个体工业)组织“百万小微企业素质提升轮训工程”,由企业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提升财务、质量、安全、用工、风险等基础管理能力,树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建立中小微企业管理诊断制度,支持管理咨询机构和专业志愿者开展管理诊断、管理咨询服务。完善管理诊断专家库,为各地开展管理诊断工作提供支撑。支持“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开展管理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加强管理创新实践和创新成果推广。(省经信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安监局等负责)(十二)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省内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平台入口、数据信息、计算能力等资源,实现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构建网络化协同的云制造服务平台,整合利用中小微企业分散的空余制造能力,加强企业间的协同生产和对市场的实时响应。开展中小微企业数字化改造服务,分行业、分区域推广中小微企业核心装备、关键工序数字化改造方案,到2020年,全省“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到50%以上。(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负责)(十三)推动市场拓展。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销售模式,发展“以销定产”“个性化定制”等经营方式。推进“品质浙货、行销天下”活动,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鼓励建设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联合采购、集中配送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普及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络销售。与阿里巴巴、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开展战略合作,开展“浙江好产品”行动,支持“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建立网络品牌,产品直接面向终端消费市场。加大政府采购扶持力度,完善政府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与服务的实施办法。(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负责)(十四)加强融资对接。建设小微企业贷款服务平台,提升贷款透明度和时效性,开展服务排行评价。鼓励各地设立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政府性担保机构,构建覆盖全省、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引导各类创投机构对接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新三板上市、股交中心挂牌、开展并购重组给予优惠政策及奖励。对投资“专精特新”培育企业1年以上的风险投资机构,各地可通过设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形式,按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贴。举办浙江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搭建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平台,每年推动500家“专精特新”培育企业与股权投资机构成功对接。(省金融办、省银监局、省经信委、省股权交易中心等负责)(十五)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管理的指导,加强监管和政策引导,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托省信用中心建设适应中小微企业特点的省级公共征信平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整合人民银行以及工商、税务、水电、环保、质监、海关、法院等方面的公共政务及其他信息,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每年对万家“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服务,加强信用评级结果应用,支持商业银行根据信用评级等级确定信贷准入、信贷额度及利率水平。(省发改委、人民银行杭州支行、省经信委等负责)四、强化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工作,强化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加强统筹指导。进一步强化省级层面中小企业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发展合力。各地要建立推进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三位一体”(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三级联动”(省枢纽服务平台+市综合服务平台+县市区窗口服务平台)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总体架构。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资源开放互动,建立全省“涉企服务一张网”。组织一批熟悉政策、精通企业管理、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由在职或退休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等组成的专家志愿服务团队,开展针对性的服务工作,发挥好行业协会等社会性组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重要作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机制,编制并发布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项目目录。制定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认证标准和服务评价制度,规范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三)加强财政支持力度。将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5亿元,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重点用于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向“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发放服务补贴券,推动公共服务惠及百万小微企业。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采取“资助+期权+激励”相结合的方式,撬动和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各地要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重点用于扶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四)加强考核督查。建立全省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调查制度,定期由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县(市、区)的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予以公布,培育一批中小微企业发展示范县。将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列入对各地党政领导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省级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省政府办公厅每年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执行政策不力、落实政策不到位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五)加强宣传引导。总结和推广“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分行业、分地区召开“专精特新”发展现场会,编写年度“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报告,树立一批“专精特新”发展的先进典型。各地、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或配套政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相关附件:关键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成效分析怎么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