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房地产开发商商忽悠老百姓,老百姓发现房产有问题不买此房了,但所交的上万定金中国十大房地产开发商商不退了。

The requested URL '/xuexizhongxin//3668.html' was not found on this server.业主受房屋新政影响退房 法院判开发商不退定金 - 聚焦房企
-乌鲁木齐乐居网
乐居买房APP
专车看房 优惠买房
乐居二手房APP
最新房源抢先看
新浪装修家居网
抢工长装修APP
抢工长工长版APP
装修不后悔APP
买房利器小程序
乐居看房小程序
楼市报道小程序
房贷计算器
房产家居直播平台
业主受房屋新政影响退房 法院判开发商不退定金
来源:扬子晚报
  邵女士4月初签约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交完定金没几天,房产新政就出台了。邵家已有一套住房,再买就算二套,新政规定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本利率的1.1倍。邵女士的预算是贷款享受7折优惠,现在折扣没了,利息涨了,她难以承受,便提出不买此房。卖房人认为邵女士违约,起诉到法院要违约金。邵女士认为合同不能履行是政策突变所致,她抓住卖房人没有及时办理解押这一瑕疵,反诉卖房人违约,并索要定金。日前,建邺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邵女士无需支付违约金,但也不能要定金。
  新政后贷款陡增
  买房人吃不消不买了
  从事广告行业的邵女士经济状况较好,住房条件也不差,并不属于那种急需买房改善居住环境的人。今年4月初,南京二手房房价疯长,邵女士抱着即使不住也可以投资增值的想法,加入了“抢”房一族,并成功抢到一套位于建邺区长虹路的二手房。4月7日,邵女士跟卖房人张先生以及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及补充协议。当天,邵女士支付3万元定金,1万元中介费。根据协议约定,张先生应于4月10日前办理解押手续,解押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三方还约定,如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6万元。
  合同对首付金额和贷款金额也作了约定,邵女士准备申请122万元贷款,她请银行的朋友算过了,按照7折房贷优惠,贷25年,每个月连本带息需还6540余元,两口子一起努力没问题。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就在邵女士交完定金的第二周,国务院颁发的房产新政出台。此次房产新政,其措施之严、力度之大,都被房产界认为是史上之“最”。新政涉及到贷款、首付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给包括邵女士在内的众多买房人带来了巨大冲击。邵女士家已有一套住房,再买就算第二套,按照新政,她首付金额不得低于50%,这一点咬咬牙还能做到,关键是贷款优惠取消了,她原指望贷款能享受7折优惠,现在折扣没了,利息大幅度上涨,算下来每个月要多还将近2000元,25年就是50多万!邵女士算来算去,感觉承受不起,便向中介书面提出不再购买此房。
  卖房人打官司维权
  索要6万元违约金
  中介将邵女士的意思转达给卖房人张先生,张先生十分恼火,他已经办好解押手续,邵女士临时撤退,等于让他做了无用功。这还是次要的,真正的不爽在于,新政一出,南京二手房市场火速降温,虽然才十多天的工夫,部分房源已经降价千元/平方米了。因感觉市场不乐观,张先生坚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邵女士因无力承担贷款压力,宁愿损失定金也要毁约,双方沟通无效,张先生提起了诉讼。
  张先生认为,邵女士在交付定金后忽然毁约,给他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双方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他现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即退还3万元定金,但要求邵女士支付6万元违约金。
  庭审中,邵女士不承认有违约的故意,她说,自己是真心实意想买房子,但是国务院忽然出台新政,令她措手不及,根本无法承担陡然增加的贷款,这是她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属于“情势变更”。
  她当庭算了一笔账:5年以上中长期贷款的基本利率是5.94%,在国务院通知下发前,各商业银行均以利率下浮30%发放贷款,用建行的贷款计算,122万元本金还款期限为25年,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利率为4.158%,每月应付利息为2479.85元,本息加在一起6546.51元,应还款总额共计元。而政策出台后,基准利率上浮至1.1倍,计为年利率6.534%,每月归还利息4196.79元,连本带息8263.46元,累计应还款总额为元。如此一来,每个月要多还1700余元,25年就是51万!“这个金额实在比我们预算的高太多了,我跟老公都是普通白领,一个月还8200多元,我们实在吃不消!”邵女士认为,买房人无力承担政策调控的后果时,有权提出解约,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
  案件审理过程中,邵女士也跟卖房人张先生较起真来,合同约定张先生应于4月10日前办理解押手续,但其拖了一周才去办,邵女士抓住这一瑕疵,反诉其违约,并索要6万元违约金。
  法院认为不属违约
  但卖房人可以扣留定金
  一起因房产新政引发的纠纷,买卖双方都指责对方违约,法官的天平会偏向谁?日前,南京建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官认为,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买房人邵女士在签约当天支付了3万元定金,足见其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其提出解约,是因为4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该通知对其履行合同义务有重大影响,并且是其在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显然,其决定不再购房是有正当理由的,不属于违约。卖房人张先生虽然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解押手续,但这只是小瑕疵,如果双方有意继续按约履行,完全可以实现合同目的,并不会直接造成合同履行不成的后果,所以也不属于违约。
  那么卖房人张先生要不要返还定金呢?法官认为,无需返还。根据《合同法》的精神,定金是买方对履行合同义务进行的担保,只要买方未能履约,不管是出于客观原因还是出于主观原因,卖方都有权扣留定金。因此判决邵女士无权要求张先生返还3万元定金。
  中苑 陈珊珊
热日 11:23
热日 12:08
热日 10:49
热日 10:46
热日 13:39
热日 12:13
2018年监管部门对于乱象整治工作中的大案要案会坚持顶格处罚。
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806-810室
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新房、二手房:400-606-6969 &家居、抢工长:400-010-2323游客 您好,欢迎进入新浪地产网!
交了定金房子却被卖给别人 消费者开发商互指违约
  签了房屋认购协议,交了定金,可却不声不响地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而且4.5万元的定金还不予退还。市民吴先生说,本想买套新房,谁知却被骗了。但开发商说,是因为吴先生没有在约定期限内付清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所以根据之前的认购协议,开发商可以将房屋另行出售且不退定金。
  投诉:我的房子被卖给了别人
  昨天,市民吴先生向本报投诉称,自己买房时遭遇了欺诈。“开发商骗了我4.5万元!现在房子没卖给我,定金也不肯退。”
  据吴先生说,2个月前他看中了惠山区银河湾紫苑的一套房子,在咨询了相关情况后决定购买。7月22日,吴先生跟开发商无锡明星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缴纳了4.5万元定金。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吴先生以商业贷款的方式购买该房屋,总价近200万元。本以为很快就可以住进新房,不曾想到了8月上中旬的时候却接到了开发商的一个电话。“她就告诉我房子已经卖给别人了,而且定金也不退了。”吴先生说,自己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开发商怎么能把已经预定的房子转手卖掉。
  缘起:三成首付要增至六成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银河湾销售部的工作人员,当时负责接洽吴先生的销售员汪小姐对记者说,开发商完全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认购协议上的约定办事,之所以将房子转卖,是因为吴先生违约在先。
  在双方签订的认购协议上记者看到,吴先生应在7月29日之前付清剩余的首付,但除了签协议当天交的4.5万元,吴先生就再没有付过款。“我们也跟客户电话沟通过,但对方一直没来交款,也不签购房合同。”汪小姐说,在沟通无效且超出付款期限10多天后,他们把房子卖给了其他客人,“根据协议上的条款我们可以这样做。而且因为是客户违约,所以定金我们也不退。”不过吴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并非不想付款,而是开发商要把首付比例从原先约定的三成提至了六成。“他们跟我说,如果来交钱的话就要交60%,我当然不愿意了。”
  “协议签了没几天,销售员给我打电话说,三成首付做不了,要六成首付。”吴先生说,对开发商的这个要求,自己难以接受。“当初我问她三成首付能不能买,她说能,我才交的定金。”在认购协议书上记者也确实看到,该房的首付款确实为30%。为了增强说服力,吴先生还拿出了双方签的另一份协议。在这份手写的协议上,双方对房子的面积、总价、付款方式、购房人等情况作了约定。其中写着,双方在日前签订购房合同,购房人要付清30%的首付款56万余元。协议下方有销售员汪小姐的签名,还盖了“无锡银河湾销售部专用章”的公章。
  争议:是否为首套住房
  根据我市的限购政策,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为30%;如果是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则要不低于60%。那么,吴先生买房究竟属于第几套住房呢?“我以前确实买过房子,也贷过款。但是现在所有的贷款都还掉了,房子也都已经卖了。”吴先生说,目前自己和爱人的名下均没有房产,“这些情况我都跟销售员说过。”银河湾的汪小姐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客户说过自己先前的贷款情况。因为对首付问题不放心,吴先生才和对方签了上述的那个协议。“他们说三成肯定做得下来,不然他们也不会愿意签字盖章。”但销售部的汪小姐却说,当初并没有明确约定首付款一定为30%。“我们只是说尽量帮客户做到30%,因为他之前贷过款,我们不确定银行那边是否还有相应的记录。”汪小姐说,工作人员到银行查询后发现,吴先生的情况不适用于首套房,所以只能按首付六成来操作。
  “他们就是拿银行做挡箭牌。”对于这个解释,吴先生并不接受。“卖房子的人最清楚各种政策,我的真实情况都跟他们说得很清楚,能不能算作首套房他们一听就知道。而且在认购协议上写的是三成首付,追加的协议上也是这样写的。”吴先生说,他现在怀疑开发商是以三成首付为诱饵骗他先交定金,然后再以银行为托词更改首付比例,因为“肯定是首付越多贷款越好办。”
  疑问:房子转卖前是否明确通知
  记者从无锡市房地产信息网上查询得知,吴先生看中的那套房子目前显示为“已售”状态,银河湾销售部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房子已经转卖,并且签了购房合同,做过了备案。“这些情况都没有提前告诉我,”吴先生说,直到房子卖出去了,他才得到消息。那么,在房子转卖之前,开发商有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呢?
  “我们跟客户沟通过,也说了如果不来交首付签合同,房子就要另外卖掉。”汪小姐说,销售部曾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通知过客户。但吴先生说,这些所谓的通知其实更像是催款,“让我尽快把六成首付凑齐,如果只付三成的话他们不收。”不过,吴先生也确实收到过开发商寄来的一封函。其内容大致为吴先生未按期付款,作为甲方的开发商将另行出售房屋并且不退定金。落款为“无锡明星置业有限公司”并盖有公章,时间为日。但信封上的邮戳却显示,此信是8月20日才寄出的,8月22日才投递成功。吴先生说,“在这之前,他们已经电话通知我房子卖了。”
  在昨天的采访中,开发商方面表示,自己的做法并无不妥,定金是不可能退还的。吴先生则说,开发商明显就是在欺诈,他正考虑向工商部门和消委会投诉此事。商报记者/许召
关键词:&&&&&&&&&&
房屋认购协议相关的智库下载
房屋认购协议相关的社区论坛
我要说两句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十大房地产开发商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