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里买地盖房子子属于危建吗

新农村建设是怎样一个说法是不是国家出钱建房_百度知道
新农村建设是怎样一个说法是不是国家出钱建房
新农村建设是怎样一个说法是不是国家出钱建房
我有更好的答案
那是个口号😁😁,我们那好多危房了也没见实施啊!(现在拆旧建新有7000补贴)
采纳率:26%
为您推荐: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我老公合伙和别人盖房子 有危险吗_百度知道
我老公合伙和别人盖房子 有危险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自己的,还是?
有签订什么协议吗?比较房子的用处,双方的责任义务等等
有什么要注意的
要搞清楚对方是否真有合作的诚意最要紧,信任才能给你安全感,具体细节要你们自己琢磨
采纳率:44%
干什么都有危险,,只要有分寸就好,,
没事,不用太担心
其他1条回答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后使用快捷导航没有帐号?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589|回复: 9
实名举报信-到底是危旧房改造还是非法集资建房
主题帖子积分
勺湖, 积分 105, 距离下一级还需 95 积分
勺湖, 积分 105, 距离下一级还需 95 积分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国营林场的职工,我现在实名举报我场在全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中,虚报改造户数,骗取国家专项改造资金,以权谋私,让不满足改造条件住户参加改造涉嫌非法集资建房牟利。我场共向省政府申报68户危房改造户,后经本人参阅国家林业部网站核实为后期共申报96户,目前工程即将开工,我场只向群众公示61户,剩余35套改造房并无着落,已经涉嫌骗取国家专项改造资金70万。国家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林规发〔2010〕266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是危旧房改造,改造范围为1、泥草房、板加泥、干打垒、土坯房等简易房屋。   2、符合《危旧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C、D 等级的危房。   3、建房年限超过 30 年的房屋。   4、基本功能不健全需要改造的房屋。改造职工范围是指国有林场职工(林场在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遗属)。按照文件规定,只有林场正式职工,住危房的住户才可以参加危旧房改造,就算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单位集资建房,也是参照经济适用房制度,有房户也没有权利参加购房![(十二)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国家的大好政策成了有些人购买保障房牟利的捷径,在我场公布的61户名单中,住危旧房住户的及无房户仅为17户,集中林场正式职工仅为10名,如果林场为解决困难非正式职工住房问题,让无房或者住公房的困难临时工参与改造,我们不但不会举报上诉,还会双手赞成。但是其余44户均由自建的楼房或有自购的商品房,不符合改造条件,很多人已经离开林场10几年,在场外均由私房,为什么他们也能低价购买保障房?很多人削减脑袋想买,等待以后转卖牟利,为什么国家大好的政策到了我们这里变成了这些有房户买二套房甚至三套房赚钱的捷径,国家搞危旧房改造是为了照顾帮助困难职工,坚决不能让国家政策某些人牟利的工具。国家规定危旧房改造原则上是以户为单位,但是在公示名单中已经出现了一户两房的现象。其中有父亲买了一套,儿子也买了一套的,有父亲买了一套,女儿也买了一套的。在林场很多子女已经结婚的和父母一家三代挤在2间公房里,却不能单独购买,明显的不公平现象。林场场部现有管理人员均家住县城有住房,其中有的甚至不止一套,他们也能购买低价的保障房,公示名单中有3——5人。有南京知青曾经在我场工作,现在已经回南京了,在南京有私房,人根本就不可能回金湖了,也能参与危旧房改造,这个房子他不是准备卖钱的又是干嘛的呢?我们这些贫困户虽然可以享受均价1000多的价格,全家4到5口人买个99平方的改造房算上车库我们自己还要将近10几万块钱,还不算装修,我们还是买不起。那些买得起房的,有私房的,花了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又多了一套房产。国家搞危旧房改造是为了解决林场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但是到我县却完全变味了。到底是危旧房改造,还是乘机集资建房让有些人牟利呢,我场领导在这次改造项目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望各位领导明查,还社会,还我们这些真正的危房户贫困户一个公道!!!!!!举报人:万丛春身份证号码:070210(我父亲万后坤为事业编制林场正式职工)手机号码:住址:江苏省金湖县林场改举报信同时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林业部,江苏省纪委,江苏省林业厅在线举报并同时在国内各大论坛发布,希望各论坛勿删帖,同时希望新闻媒体介入监督(将提供更多新闻线索)
版主已经回复,请您点击下方的“满意度投票”对回复内容进行评价。
主题帖子积分
“危旧房改造”网友:
&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县纪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之中,初步调查情况已当面向您进行了反馈。有关处理情况我们将及时公开。感谢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主题帖子积分
“危旧房改造”网友:
& & 您好!我场在接到县纪委交办的您反映的有关危旧房项目建设的问题后,场部高度重视,进一步走访了群众、召开群众座谈会,并对照有关政策,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落实处理,具体答复如下:
& & 1、下一步,我场将认真执行国家及省危旧房改造文件精神,严格对照改造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执行,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执行。
& & 2、鉴于项目现已开工建设,加之林场职工经济普遍较困难,场部将采取自筹的办法,筹措一些资金作为配套资金用于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危旧房项目的顺利实施,解决林场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
& & 3、项目结束后,我场将对享受补贴人员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纪检部门、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金湖县林场
主题帖子积分
我们已关注此事,正在调查处理中,有关情况将及时向您反馈!
感谢领导关心&
这才是效率啊&
主题帖子积分
勺湖, 积分 105, 距离下一级还需 95 积分
勺湖, 积分 105, 距离下一级还需 95 积分
缩小贫富差距 迫在眉睫
主题帖子积分
勺湖, 积分 168, 距离下一级还需 32 积分
勺湖, 积分 168, 距离下一级还需 32 积分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 我是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国营林场的职工,我现在实名举报我场在全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中,虚报改造户数,骗取国家专项改造资金,以权谋私,让不满足改造条件住户参加改造涉嫌非法集资建房牟利。
我场共向省政府申报68户危房改造户,后经本人参阅国家林业部网站核实为后期共申报96户,目前工程即将开工,我场只向群众公示61户,剩余35套改造房并无着落,已经涉嫌骗取国家专项改造资金70万。
国家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林规发〔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是危旧房改造,改造范围为
1、泥草房、板加泥、干打垒、土坯房等简易房屋。
  2、符合《危旧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C、D 等级的危房。
  3、建房年限超过 30 年的房屋。
  4、基本功能不健全需要改造的房屋。
改造职工范围是指国有林场职工(林场在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遗属)。
按照文件规定,只有林场正式职工,住危房的住户才可以参加危旧房改造,就算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单位集资建房,也是参照经济适用房制度,有房户也没有权利参加购房!
[(十二)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在改造过程中,我们国家的大好政策成了有些人购买保障房牟利的捷径,在我场公布的61户名单中,住危旧房住户的及无房户仅为17户,集中林场正式职工仅为10名,如果林场为解决困难非正式职工住房问题,让无房或者住公房的困难临时工参与改造,我们不但不会举报上诉,还会双手赞成。但是其余44户均由自建的楼房或有自购的商品房,不符合改造条件,很多人已经离开林场10几年,在场外均由私房,为什么他们也能低价购买保障房?很多人削减脑袋想买,等待以后转卖牟利,为什么国家大好的政策到了我们这里变成了这些有房户买二套房甚至三套房赚钱的捷径,国家搞危旧房改造是为了照顾帮助困难职工,坚决不能让国家政策某些人牟利的工具。
国家规定危旧房改造原则上是以户为单位,但是在公示名单中已经出现了一户两房的现象。其中有父亲买了一套,儿子也买了一套的,有父亲买了一套,女儿也买了一套的。在林场很多子女已经结婚的和父母一家三代挤在2间公房里,却不能单独购买,明显的不公平现象。
林场场部现有管理人员均家住县城有住房,其中有的甚至不止一套,他们也能购买低价的保障房,公示名单中有3——5人。有南京知青曾经在我场工作,现在已经回南京了,在南京有私房,人根本就不可能回金湖了,也能参与危旧房改造,这个房子他不是准备卖钱的又是干嘛的呢?
我们这些贫困户虽然可以享受均价1000多的价格,全家4到5口人买个99平方的改造房算上车库我们自己还要将近10几万块钱,还不算装修,我们还是买不起。
那些买得起房的,有私房的,花了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又多了一套房产。
国家搞危旧房改造是为了解决林场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但是到我县却完全变味了。
到底是危旧房改造,还是乘机集资建房让有些人牟利呢,我场领导在这次改造项目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望各位领导明查,还社会,还我们这些真正的危房户贫困户一个公道!!!!!!
举报人:万丛春
身份证号码:070210
(我父亲万后坤为事业编制林场正式职工)
手机号码:
住址:江苏省金湖县林场
改举报信同时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林业部,江苏省纪委,江苏省林业厅在线举报
并同时在国内各大论坛发布,希望各论坛勿删帖,同时希望新闻媒体介入监督(将提供更多新闻线索
主题帖子积分
荷湖, 积分 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9 积分
荷湖, 积分 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9 积分
有的事还是要调查清楚再下结论,到实地调查一下,问问群众是什么想法,本来是件好事,干部们本来做的就不错。大家都房住,何乐而不为,说三道四的人,你要有证据,说人家拿房想卖高价,房还没盖,你怎么就能肯定人家会买,人家想二套,你看看人家几口人,总之一句话,你说人家不对你要有证据,不能瞎测,群众的眼睛是血亮的,,望县领导早到实地了解一真实的实情,不像有的人,造造谣生事,中伤他人,事实证明一一切,金湖林场一有良心的居民。
主题帖子积分
石塔湖, 积分 91, 距离下一级还需 9 积分
石塔湖, 积分 91, 距离下一级还需 9 积分
相信纪委会为老百姓主持公道的,让老百姓住上好房子,也不让个别人从中非法谋利哦。盼最终公开、公平、公正处理,让老百姓满意。关注中!!!
主题帖子积分
山子湖, 积分 80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989 积分
山子湖, 积分 8011, 距离下一级还需 1989 积分
好像起内讧了
TA的每日心情开心 21:09签到天数: 5 天[LV.2]II主题帖子积分
月湖, 积分 655, 距离下一级还需 345 积分
月湖, 积分 655, 距离下一级还需 345 积分
希望为民办事实
Powered by
{//开始广告}
2018淮水安澜春季婚博会
{//结束广告}}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两客一危 市场容量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