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服务业税率是多少费是多少

7月21日,桂林市政府召开服务业发展专题会议,研究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措施。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晓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认真总结“十二五”及今年以来全市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去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速首次高于GDP增速,服务业投资超1000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56.7%;服务业对全市税收的贡献率由2010年的51%增加到2015年的65.6%。服务业已成为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存在产业素质不高、现代服务业企业实力总体偏弱等不足。会议指出,服务业点多、面广、量大、链长,是现代经济极为重要的产业形态。国务院于2007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去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服务业发展大会,专门研究服务业发展。桂林是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以旅游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是桂林发展的优势和重点所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对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十分明确的目标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服务业在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服务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服务业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中的重要性,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开足马力,勇于改革、激发活力,全力扶持、形成合力,推动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升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会议强调,加快服务业发展时不我待。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的协调机构;要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扩大开放,全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制定出台一批优惠政策,从资金、政策、项目等方面大力扶持服务业发展;要紧紧围绕服务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居民消费升级这3条主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态,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服务与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金融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节能和环保服务业、旅游与运动休闲业、健康养老服务业等重点产业。(记者赵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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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看广西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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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杭政办函〔2014〕7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浙政办发〔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2〕66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摆到经济、就业和人才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培育和扶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断完善服务体系,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力争建立市级人力资源产业园5家以上,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2家以上,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取得新突破。引进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0家左右,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家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业营业总收入力争超过130亿元,从业人员达到1万人左右。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充分保障,市场经营性服务产业逐步壮大,市场秩序不断完善,高端服务业快速发展,人才资源服务业在整个服务业中的比重明显提升,每个从业人员3年内至少获得一次岗位培训。初步形成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到2020年,力争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较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集聚  (三)进一步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力度。日至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上部分的地方税收贡献,可部分或全部返还给企业用于转型升级;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逐步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入选服务业重点企业比例。对认定为省、市级服务业重点企业的,以上一年实交地方税收为基数,每年上交的地方税收增速超过10%部分,由市和区、县(市)政府给予补助;报经地税部门批准,2年内对其新增房产和用地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就业政策规定,确保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平等享受补贴政策。支持企业通过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等方式,扩大服务规模。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五)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的建设和发展。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市财政局审核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可参照《杭州市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人力资源产业园称号的,可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补助资金可用于产业园区编制规划、打造公共平台、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号)规定执行。  (六)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认定,对服务业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总金额为平台建设期内实际投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七)对新引进人力资源总部企业购建或租赁办公用房给予资金补助。其中,新购建的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对属办公用途部分的建筑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分期补助完毕;本部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3年内每年按照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赁市场指导价的,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享受补助政策的总部企业应承诺办公用房投入使用后5年内不改变房屋用途、不转让或转租;如因特殊原因必须改变房屋用途、转让、转租的,应退还已领取的补助金。  (八)理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连锁企业税收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连锁企业跨区、县(市)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经营收入纳入所在区、县(市)营业收入统计范围;连锁企业上缴的税收按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现行财政体制分成,具体按财政(地税)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九)支持服务产品创新。鼓励发展猎头、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薪酬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和产品,引导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予以扶持。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各区、县(市)也要安排一定的财力予以积极支持,主要用于人力资源服务业标准的研究制订、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和数据库等服务平台的建设、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引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扶持,全市性人力资源服务业重大活动的举办等。  三、培育引才载体,积极引进人才  (十一)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人才培训力度。充分利用人才中介协会等行业协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的再培训、再教育以及相关行业资质培训;选拔人才中介机构高层管理人员参加“杭州市服务业高级人才培养工程”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十二)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引进高层次、高级专业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引进的人才,2年内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省“千人计划”、“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市521计划”的,或3年内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的,市和区、县(市)政府可给予引才机构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加快引进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金融、营销管理、软件与信息服务等高级服务业专业人才,吸引在国内外著名人力资源服务业机构从业的人才来杭创新创业,所产生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列入企业成本核算。列入市政府以纳税贡献和企业成长性为依据确定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其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的工资性收入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3年内予以全额返还。支持各类股权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具体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我市股权投资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0〕11号)及其补充意见执行。  (十三)实行特殊人才政策。鼓励离退休人员,高职院校、科研院所、团体的专业人才,通过兼职方式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并获取薪酬;高层次人才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工作,经本单位同意,报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其人事关系5年内可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同时允许其回原单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其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作期间的业绩,可作为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允许事业单位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且工作年限满20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工作。对规模较大或创新能力较强、能引领行业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副总经理职务以上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受学历、资历、任职资格等限制,破格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对经资格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其学历、资历,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十四)帮助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允许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在市政府批准后自建公租房性质的公寓,用于解决符合条件的引进专业人才和具有一定技能员工的住房问题。  四、搭建交流平台,实施发展推进工程  (十五)实施领军人才集聚工程。制订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引进计划,积极培育海外人才市场,利用海外人才交流活动和“浙江•杭州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大会”的平台,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专区,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  (十六)实施供需双方对接工程。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与市内外中、高职院校“联姻”,开展“订单式”培训,探索“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定期召开学校与企业见面会,搭建校企合作对接的信息沟通平台。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实训基地,企业支付给见习学生的报酬,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十七)实施基地建设推进工程。鼓励和引导各区、县(市)设立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基地或服务街区,集聚一批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把基地打造成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平台。设立基地的区、县(市),要制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基地优惠政策,对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业基地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设立杭州市级或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充分发挥其集聚产业、拓展服务、孵化企业、培育市场的功能。  (十八)实施品牌建设推进工程。大力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的服务商标。对新获得国家级、省、市知名品牌或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省知名商号称号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大品牌创建推介力度,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活动,对依法诚信规范开展服务、取得良好业绩的机构,给予相应星级评定,并予以大力宣传。  五、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的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具体协调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组织推动工作。  (二十)强化行业监管。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跟踪、市场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手段,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春蕾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中介,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行业诚信评估,建立行业信用档案。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安全防范,规范市场秩序。健全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办法,建立科学、统一、全面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强化统计结果的应用,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二十一)引导行业自律。指导组建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增强行业协会在人员培训、协调沟通、业务交流等方面的服务功能。鼓励行业协会制订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产品,应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引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健康发展。行业协会要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积极反映企业诉求,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十二)加强舆论宣传。加大对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积极总结推广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产业园的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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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我市开出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
来源:四会电视台新闻部作者:发布时间: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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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全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我市&营改增&试点企业四会市绿茵岭南东方酒店有限公司顺利开出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普通发票,标志着我市&营改增&扩围准时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推开试点工作成功启动。
&&& 5月1日零时,在市国税局,随着打印机连续的&咔嚓&声,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顺利开出。据市国税局相关人士介绍,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的成功开出,标志着我市&营改增&扩围准时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推开试点工作成功启动。为了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能够在5月1日顺利开展,市国税局已经提前做好了&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 据了解,此次&营改增&我市已有3328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目前市国税局100%为需办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356户纳税人办理购领票手续,累计发售增值税发票71000余份,100%实现营改增税收业务前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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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更新时间: 22:06:16 []江阴市政府4月29日召开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地方领导--人民网
江阴市政府4月29日召开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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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服务业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3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目标任务。市长沈建要求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快开创服务业发展新局面,不断优化提升全市产业发展水平。市委常委、副市长计军作全市服务业工作报告。
  沈建指出,当前我市已步入后工业时代,迫切需要通过转型来赢得新一轮发展优势,必须把服务业作为促进转型的重要抓手,以服务业的大繁荣倒逼制造业优化提升,实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推动江阴在新一轮发展中再创辉煌。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服务业发展的紧迫感。既要发挥优势,也要正视不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着力转变服务业发展理念;既要总结经验,也要看清问题,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着力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既要着眼当前,也要谋划长远,凝心聚力、创新作为,着力扩大服务业发展成效。二要明确重点,狠抓关键,奋力实现服务业发展的新突破。要狠抓重点业态增实力,提速发展现代物流业,集聚发展高端服务业,转型发展商贸服务业,稳健发展房地产业;要狠抓骨干企业增活力,推进主辅分离、创新商业模式、深化品牌战略;要狠抓重点项目增后劲,强攻招商引资,加快项目建设,强化服务保障;要狠抓平台载体增优势,着力提升港口能级,打造服务业集聚区,优化整合专业市场。三要落实责任、强化举措,加快提升服务业发展的大环境。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形成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强大合力。
  今年全市服务业工作目标任务是: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2.5%,占GDP的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服务业投入同比增长17%;服务业税收增长10%以上;服务业开票销售增长15%。
  会上,市政府对2013年度全市服务业工作先进企业、服务业竞赛活动优胜单位进行了表彰。必维申优质量技术服务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大众医药集团、江阴海澜之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市新暨阳石油有限公司作交流发言。
(责编:秦晶、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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