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代会议有没针对性国家为什么不打击传销销行业呢?

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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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网络 点击数: &&&
在全省工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莲山 课件 w ww.5 Y&K J.COM 4 认清形势 加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XXX副局长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要对三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先讲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欺诈工作。一会儿,继红局长就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作动员,钱局长还要作重要指示,请各级一并贯彻执行。从1998年4月国务院明令禁止传销活动以来,我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坚持打防并举、露头就打、综合治理的方针,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全省共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475起,端掉传销窝点966个,驱散、遣返各类传销人员43373人,行政拘留931人。特别是去年11月1日和12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先后施行,打击传销工作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后,我们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我省实际,于月组织了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2月下旬组织部分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处)长到广东、广西考察打击传销工作,学习了他们“党委政府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实行‘一票否决’,核拨专项经费,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先进经验;今年1月组织了由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公平交易执法科、股长和部分工商所长参加的“两个条例”培训班,提高了执法人员打击传销工作的自觉性和办案技能;3―4月份,按照钱局长的指示,省局公平交易处组织有关人员到全省19个县级工商局、22个工商所、11个公安派出所、11个居民委员会进行了打击传销工作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目前传销活动在我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传销形式日趋多样化。既有比较常见的“五级三阶制”,也有以允诺高额回报、高提成为诱饵进行的传销活动,花样不断翻新。二是传销“人头”化。由过去的传保健品、化妆品等演变成只传“人头”,商品已经成为传销组织者骗人的道具。在查处的传销案件中传“人头”形式占到80%以上。三是传销人员构成更加复杂化。参与者身份从以往普遍为农民、学生、下岗职工,发展到退伍军人、医生、教师等;参与者文化程度从以往多为初高中以下文化,发展到不少为本科以上学历;参与者的年龄向低龄化发展,从事传销的人员最小的只有15岁。四是传销参与人员异地化。诱骗群众异地从事传销呈上升趋势,从我们调研情况看,在我省参与传销的大部分为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重庆、贵州等省(区、市)人员,流动人口占到90%以上。五是传销内部组织更加严密化。由于各地对传销活动加大了打击力度,传销分子越来越狡诈,对抗监管意识越来越强。如实行上下线单线联系;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幕后操纵、异地遥控,指挥下线骗到钱后立即通过银行划走,一般传销人员身上没有现金,其银行卡上也只有十几元甚至几元钱;传销人员多点活动,租住地点与“洗脑”地点分离等。同时,我们还了解到,最近传销出现了一些新的动向。一是传销地点发生了变化。如组织培训授课地点由偏僻简陋的民房转向豪华的饭店、写字楼,给人造成高级商务活动的假象,更具迷惑性。二是传销组织者的身份由个人变成了公司或专卖店,套用“专卖”、“代理”等所谓的现代营销理念,更具欺骗性。三是组织者在网上公布指定帐号和有关传销的内容,所有参与人员的信息往来传递一律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一旦遇到检查,迅速删除毁灭证据,更具对抗性。此外,我省的传销活动不仅在各市、县(市、区)普遍存在,几十人、几百人的传销集会仍屡见报端,而且殴打执法人员、围堵工商所和公安派出所、破坏执法车辆等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可以说,通过全系统八年多的辛勤工作,我省虽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传销群体事件和影响较大的传销案件,但面临的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专项整治的14个重点省份之一。为此,需要我们高度警惕,负重奋进,万万不可掉以轻心。  为进一步抓好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5月18-19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对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面,结合我省打击传销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如何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的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一、认清形势,端正思想,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传销进入我国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特别是近几年来越来越被不法分子所利用。他们打着“快速致富”的旗号,诱骗群众参与传销,通过虚假宣传、组成封闭人际网络、收取高额入门费等手段敛取钱财,牟取非法利益。传销不仅破坏了商业诚信,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还破坏了社会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发大量的刑事犯罪和社会治安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可以说传销就是“经济邪教”,已经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必将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对传销问题,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关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统计,自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关于传销的批示、指示和讲话就有72次之多。特别是今年国务院第一次将打击传销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传销活动,坚决遏制传销蔓延势头,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面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新形势,客观地讲,我们的一些同志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够强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强,对传销的本质和社会危害认识不足,缺乏打击传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存有麻痹松懈思想。二是认为打击传销执法成本高,又没有经济利益,存在“不想打”、“不愿打”的思想。三是认为打击传销工作单靠工商一家根本管不了,存在坐等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的推诿思想。四是认为传销活动越来越隐蔽,不容易发现案源和证据,存在畏难厌战情绪等。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传销损害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破坏的是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的是社会稳定。作为负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必须坚决克服这些错误思想和模糊认识,增强打击传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打击传销工作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进行理解和把握,提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审视和对待。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树立长期作战,除恶务尽的思想,坚决打击传销这一危害经济和社会、危害人民群众的“经济邪教”和“毒瘤”。  二、加强领导,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传销活动  国务院、省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工商总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打击传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的《2006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对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工商局制定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今年要在6月1日至7月15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开展两次集中执法行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地要在深入学习和领会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工商局党组要把打击传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工作,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打击传销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问题,保证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统一领导,省工商局成立由我为组长 ,公交、市场、消保、企业、个体、外资等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平交易处,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各级工商局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以科(股)、所为单位,划分责任区(片),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状,确保不留监管死角和盲区。专项整治的重点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干部实绩的考核指标,对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明确整治重点。一是要明确重点整治内容。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是查处“拉人头”传销、利用互联网传销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二是明确重点整治地区。我省已经被国家工商总局列为重点整治省份,省工商局确定11个设区市均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市,各市工商局要结合本地的传销形势,确定各自专项整治的重点县(市、区),并于6月20日前报省局备案。各县(市、区)工商局要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报市工商局备案。对重点县(市、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组织力量,集中行动,反复清查。对一般传销案件,要及时查处,对重大传销案件,要立即启动《处置传销突发事件预案》,予以严厉打击,并及时向当地打击传销协调领导小组。要逐步改变过去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清查、驱散的简单做法,把工作重点放在摸线索、抓头目、查大案上来。要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办案程序,坚决防止和纠正案件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和以罚代刑的现象,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三)畅通案件来源渠道。一是要注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走案源信息社会化之路。虽然传销隐蔽性越来越强,但传销分子采用的聚集人员、集中培训“洗脑”等方式,会扰乱其活动场所周围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极易被周围群众发现。因此要为群众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公布传销投诉举报电话和奖励制度,认真受理投诉举报,鼓励群众参与打击传销的积极性。二是注意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系统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对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发现传销案件线索。三是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宾馆、饭店等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要加强巡查,走访当地居民,及早发现传销的苗头和动向。四是建立工商信息员网络,培养“线人”进入传销组织内部,及时获取传销重大案件线索和证据,提高打击传销的精确性和准确性。  (四)严格依法行政。《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了传销的种类、查处机关、查处措施和程序等,为我们打击传销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我们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被查封、扣押的财物要妥善保管,违反规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不按照职责和程序查处传销行为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等等。因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严格依法行政贯彻始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熟练掌握和运用《禁止传销条例》,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准确适用法律,保证查办的传销案件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要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要严厉惩治,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多次参加传销活动屡教不该的,要依法给予处罚;对一般参加人员要以教育为主,给予行政告诫。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严防上当受骗群众因情绪激化而上访,甚至围攻政府机关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规范直销行为。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的实施,直销这种经营模式在我国步入了正规的发展轨道。各级工商局要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从严监管。要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以直销员招募、培训和计算支付报酬为重点,加强行政,引导直销企业建立自律机制,规范直销经营。监督直销企业的信息报备披露制度和退换货制度的落实,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培训直销员和团队计酬等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活动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要责令改正,没收直销产品和非法收入,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六)加强廉洁自律。传销之所以有存在的空间,主要是利益的驱使。传销分子为了获得暴利,逃避打击,会想方设法拉拢腐蚀和诱惑我们的执法人员。因此,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要十分注意加强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各级工商局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管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强政治、道德、法制教育,增强抵御腐蚀的能力,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  工作要深入展开,舆论引导要先行。特别是针对传销这种主要依靠允诺高回报、零风险的“洗脑”和“拉人头”骗取群众钱财的违法行为而言,通过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传销,防患于未然,就显得尤为重要。以往的打击传销实践表明,宣传教育工作到位了,就可以减少人民群众因盲目无知而受骗参与传销。各地要以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组织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要做到“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中有形象,广播里有声音”。一是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通过新闻报道、热点追踪、法律快递、漫画图片等形式多方位多角度宣传国家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政策法规,以及传销的表现、特点、危害、动向等,深入揭示传销的欺骗本质。二是各级工商局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开辟打击传销宣传专栏,主管打击传销工作的局长要接受记者采访,大力宣讲传销和直销的区别、组织防范和打击传销知识问答、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击传销职责、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络等,扩大社会影响。三是组织打击传销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劳动力市场和人才交流中心活动,发放打击传销知识宣传册、宣传画,张贴、悬挂标语横幅,抓好对外出务工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退伍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在过程中识别传销、预防受骗的能力。同时要大力宣传一旦误入传销组织,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向工商、公安等部门举报、投诉等方法,协助工商、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四是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对经工商、公安查证属实和人民法院已判决生效的传销案件,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和提示,起到警示教育群众、震慑违法分子的作用。五是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以勤劳致富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荣辱观,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传销所谓的“高回报、零风险”是违背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只有勤奋工作诚实劳动才会致富。引导直销企业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荣辱观,严格自律,规范运作,为我省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加强配合,综合治理,形成打击传销的整体合力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政治性工作,仅凭工商部门单打独斗是很难根治传销取得预期效果的。近年来各地打击传销的工作实践表明,只有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才会取得实效。在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工商局要继续抓好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在这次会后要以简报、快报、专题等形式,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汇报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的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及工商部门打击传销工作的,分析传销在本地的形势、危害、问题、困难以及要采取的措施,特别是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部署、大要案件线索、典型案例等情况,争得他们的重视和支持,使打击传销工作在党委、政府挂上号、占上位。二是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向当地政府建议,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工商、公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商务、教育、民政、财政、交通、劳动保障、电信、税务、银监和城市街道办(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的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协调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制度,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省、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都要尽快向当地zd委和政府写报告,建议借鉴广东等省打击传销工作的经验,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有条件的地方争取核拨经费予以保障。三是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击传销联合办案机制,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查处离开居所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对非法聚集但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根据情况请公安部门予以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依法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与商务部门建立规范直销企业准入和市场行为的监管机制,查处直销企业的违规行为。与电信、公安两部门建立查处互联网传销配合机制,对利用互联网传销以及为传销提供互联网服务便利条件的坚决予以查处。四是加强工商系统内部的协作配合。各市、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之间要建立打击传销上下联动、区域协作机制,防止传销分子从传销打击力度大的地区转移到不打或打击力度小的地区,使之在我省无藏身之地。对一些涉及区域广、社会影响大的传销行为,要建立信息通报共享机制,降低执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五是明确本局机关内部有关机构和直属单位的职责,在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整体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和直销监管工作。  同志们,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圆满完成这次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我省打击传销工作的新局面。
  下面,我再就打击合同欺诈集中执法行动提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打击合同欺诈的重要性。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加大了对利用合同进行欺诈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经济领域中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活动仍然比较突出,合同欺诈方式变化多端、花样翻新,涉及的行业与地域范围日益广泛,并呈现智能化、职业化和团体化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一是伪造合同;二是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三是虚构主体资格;四是虚构货源或者合同标的物;五是故意交付部分货物(货款)骗取全部货款(货物),或者骗取货款(货物)拒不交付货物(货款);六是定作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合同,不退还所收定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预付款、款等费用,或者拒不支付加工费等;七是利用虚假广告和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立项费、培训费等费用;八是经营者通过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合同欺诈行为践踏了市场公平交易与诚实信用的原则,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已经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级要把查处合同欺诈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我们的基本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违法案件。这次打击合同欺诈集中执法行动的重点是:严厉打击利用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以及利用农副产品订购合同、旅游合同、中介服务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要把打击利用商品房买卖和房屋中介服务合同进行欺诈的行为作为此次行动的重中之重。  温家宝总理4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问题。会议认为目前房地产业存在着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商品房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比较混乱等问题。会议强调,必须把解决房地产投资规模和价格上升幅度过大的问题,作为当前加强宏观调控的一个突出任务。并把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法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措施之一。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在整顿房地产市场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房地产合同的行政监管,严格规范商品房买卖行为,减少和防止商品房买卖争议的发生。一是要积极引导督促房地产经营企业自觉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监督、指导房地产经营企业按照约定的期限、面积和质量履行合同,按规定向住房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二是要严厉查处房屋买卖、房产中介中伪造合同,盗用、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虚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虚构合同标的物,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服务费、哄抬房价等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大对合同不平等条款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开发商利用格式条款误导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对于房地产经营企业制订的不平等、不公正、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要责令限期改正,以确保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平合理,杜绝侵害购房者权益的免责条款或格式条款。对于违法经营者利用合同对消费者进行欺诈、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要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在打击合同欺诈集中执法行动中,要积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多种形式挖掘案源,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子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发动社会各界投诉举报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协作用,积极处理房地产合同纠纷。各地要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协会的作用,认真受理房地产合同方面的投诉、申诉和举报,积极调解房地产合同纠纷,坚决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要加强申诉举报处理信息的分析研究,及时掌握房地产经营中的动态情况及问题,及时发布市场预警,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与土地、建设等部门的维权协作网络、和社会监督网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购房、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地在打击合同欺诈集中执法行动中,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注意收集、整理和上报典型案例。7月15日前,将书面和2-3个典型案例上报省工商局市场处。文章来源莲山 课件 w ww.5 Y&K J.CO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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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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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12月26日)
  这次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的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的任务。王岐山副总理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对开好这次会议十分关心,12月20日下午专门听取了总局领导班子的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一是要总结好2011年的工作成绩,鼓舞士气,提振信心。2011年在极为复杂艰难的情况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其中有工商部门的一份贡献。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工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明年工作突出效能建设是好的。三是要更加重视做好基础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基础工作需要长期积累、常抓不懈。四是要不断提高班子和队伍素质。王岐山副总理的重要指示,是对我们的极大鼓励和充分信任,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我代表总局党组总结、部署工作。
  一、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2011年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11年,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经济社会发展极为复杂严峻的一年。一年来,全系统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五个更加”的要求,奋发有为,开拓创新,恪尽职责,扎实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有20位省委书记、省长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作出肯定、鼓励批示34次。
  (一)坚持第一要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绩。  一年来,全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在主动服务、积极服务、创造性服务上下功夫,展现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水平,取得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
  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扎实推进。总局出台了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提出了40条支持措施,受到广泛好评。总局办理了32家新设立出版企业的登记注册。目前全国共登记文化企业111.36万户。指导广告业发展实现新突破,不少省市已将广告业发展上升为政府行为、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总局开展了国家广告产业园区试点工作,首批在7个省市确定了9家试点单位,落实中央财政支持资金3亿元。总局还与北京市政府签署了推进首都广告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开展了首次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工作,建立了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在中国传媒大学设立了全国性的广告研究基地。北京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重庆支持广告业规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效果突出。总局制定出台了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切实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难题。各地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意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企融资减免费用,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有力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全国外资企业网检率达到99.89%,内资企业网检率达到95.03%。截至11月底,全国实有内资企业1201.89万户(含私营企业957.4万户),注册资本(金)59.73万亿元;外资企业45.36万户,注册资本1.71万亿美元;个体工商户3740.23万户,资金数额1.59万亿元。山东力促个体私营经济科学发展、北京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云南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变为私营企业等,取得了积极服务的新成效。安徽打造五大融资平台帮助企业融资、江苏出台206个支持发展政策文件、重庆和广西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取得了主动服务的新成果。新疆积极打造便捷高效市场准入服务体系、深圳实施企业注册“即来即办”、辽宁深化“三深入两服务”、广东全面应用全省工商系统“网上登记注册大厅”、湖南开展“访万家企业、解万道难题”大走访活动、天津支持外资股权投资企业发展、长春落实重大项目联络员制度等,取得了创造性服务的新成绩。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成效明显。总局出台了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各地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支持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1至11月,全国新登记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内资企业1.9万户,注册资本(金)1177亿元。新登记跨国企业地区总部、研发中心等1084户,注册资本165亿美元。在淘汰落后产能中,全系统共注销企业2697户、吊销企业673户。
  商标战略实施效果不断扩大。1至11月,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07.49万件,审理评审案件3.04万件,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到10个月,案件审理周期控制在18个月以内。目前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957.6万件、累计注册量655.9万件、有效注册商标542.3万件,均居世界第一。共对3187件商标通过驰名商标认定进行了扩大保护。地理标志注册及初步审定总量达到1347件。办理商标权质权登记439件,融资110.2亿元。商标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工作全面开展,53个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签署了《苏州共识》。举办了第四届中国商标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了“中国商标金奖”颁奖活动。商标战略日益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安徽、陕西商标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四川“三主双融合、两增一并重”、吉林“三书五进”商标行政指导等效果良好。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红盾护农”行动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农村经纪人培育发展力度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服务“三农”作用不断提高。1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95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1亿元。截至11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50.67万户。贵州指导26万农民签订农业合同42万份。
  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取得新进展。总局出台了支持江西鄱阳湖、山东“一蓝一黄”、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等经济区、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制定了做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中工商登记衔接的意见,认真做好有关CEPA协议工作。各地继续积极参与举办各类经贸洽谈会,为东中西部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地狠抓援疆、援藏和对口支援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新的成效。内蒙古推动沿黄河沿铁路线以及东部盟市融入东北经济圈发展,成都搭建“成都—乌鲁木齐”、“成都—西宁”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南京为打造人才科技名城提供有力支撑等,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信息服务迈上新水平。各地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监管信息,积极开展综合分析,信息服务全面开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运用市场主体信息服务政府决策和投资者创业,已成为工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的有力手段。今年以来全国县级以上工商局共编发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分析报告6778期,9个省(区、市)的省委书记、省长26次作出肯定批示。
  (二)强化监管执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全系统坚持把市场监管作为第一职责,着力在创新监管理念、拓展监管领域、完善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上下功夫,市场监管的有效性、权威性不断提升。1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38.95万件,案值268.68亿元。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重点食品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经营等专项整治整顿成效显著,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伪劣食用油等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和处置,食品市场主体资格、食品质量、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上海世游赛、深圳大运会等国家重大活动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圆满完成,推进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迈出新步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迈上新台阶。1至11月,全系统共取缔无照经营4.3万户,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6.2万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251件。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99.88万个。重庆探索推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连坐制”、依法查办沃尔玛假冒绿色猪肉案,浙江破除“血燕神话”,提升了监管执法权威。甘肃创新“一专三员”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广东实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贵州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质量检测体系、河北推进食品流通监管信息化、湖北规范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江苏开展“筑牢红盾防线,维护食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西安建立媒体食品安全信息分析报告制度、宁波通过“系统统筹、检测招标、信息共享”规范乳制品监管,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
  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果。涉外商标和驰(著)名商标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和违法印制、使用商标标识及仿冒知名商品包装、装潢行为得到遏制,网络商品交易中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得到有力惩治。1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6.76万件、案值9.33亿元。
  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总局召开了全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经验交流会,印发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稳步推进了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积极开展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进一步强化了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监管。组织开展了创建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活动。加强合同监管,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重庆把握信息“征集、共享、应用”三大环节促进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山西“信用山西”建设、甘肃培育守合同重信用等“三合一”企业典型等,促进了企业诚信意识的提高。
  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取得实效。广告监测和日常监管进一步强化,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受到严厉打击,促进了广告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牵头组织开展了清理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行为的专项行动。1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38万件。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不断深化。反垄断执法工作扎实开展,对垄断性行业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深入推进,打击“傍名牌”向纵深发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稳步进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不断深化。1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96万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531件。广东积极开展反垄断执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
  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工作扎实推进。各地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突出重点区域整治和大要案件查办,认真开展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深入分析研究直销行业发展新动向,强化直销监管工作。1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传销案件1567件,取缔捣毁传销窝点1.55万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8.64万人次。
  各类市场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全系统有序开展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农产品市场监管、成品油市场监管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山东利用“一网一平台”推动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河北开展“监管水平提升年”、天津加强新兴业态监管、浙江植入“信用宝”监管工具实现以网管网等,拓展了监管领域。云南诚信市场创建、上海平安市场创建等取得良好效果。
  国际交流合作实现新突破。总局成功举办了第二届金砖国家国际竞争大会,签署了《北京共识》。积极开展援助非洲知识产权培训项目,推动与非洲有关国家(组织)开展合作。与25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26个合作谅解备忘录,国际合作平台覆盖全球五大洲。
  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继续完善数据中心建设,拓展了数据质量检查广度和深度,建立了数据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数据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坚持顶层设计、整体部署,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开发建设了外资登记管理数据分析系统,数据分析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运用水平不断提高。
  (三)切实关注民生,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水平。一年来,全系统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着力在提升维权水平上下功夫,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推进非公党建等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了新贡献。
  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显著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力度加大,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深入开展,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一会两站”和 12315“五进”覆盖面进一步扩大,12315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深入开展,成效突出。1至11月,全系统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0.77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67.1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2亿元。浙江构建六大模型创新消保维权社会化管理、北京完善多元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格局、上海创新消费维权方式和手段、福建提高“五率”强化消费维权、河南把规范发展与消费维权有机结合、湖北利用12315处置跨区域突发群体性投诉、吉林在全省建成一万个12315维权服务站、哈尔滨集中开展美容市场专项执法行动、青岛定期发布商品和服务“消费维权指数”、济南实行12315维权网络与市民服务热线对接等,取得良好成效。宁夏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杭州筹建企业消费教育基地等,受到广泛欢迎。
  推动就业再就业取得新成效。各地积极采取以创业带动就业、把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再就业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实施“三年百万”大学生就业计划、充分发挥个私协会作用等有力措施,促进就业再就业取得新成绩。1至11月,全系统共引导、支持57.31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河南积极搭建跨省区劳动用工对接平台,为促进社会就业及劳务输出进行了有益尝试。
  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取得新成绩。总局出台了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地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湖南扎实推进“五无”监管区创建。江西把社会管理创新融入到监管执法中,提升了社会管理能力。西藏抽派88名干部组成21个工作组,认真做好维稳工作。新疆扎实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非公党建工作全面展开。各地认真实行“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双报制度,切实做好非公党建数据统计工作,为非公党建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指导工作,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以党建工作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甘肃、西藏、山西等地深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着力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
  (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工商建设迈出新步伐.一年来,全系统更加努力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法制监督、部门实施、逐级落实、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法治工商建设新格局。
  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出台了《个体工商户条例》,《商标法》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积极推进,《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顺利实施。认真做好《行政强制法》实施准备工作,积极开展了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推进了商事登记基本理论研究,开展了“六五”普法活动。
依法行政迈上新水平。认真开展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换发工作,积极推进了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在全系统开展了执法检查。黑龙江把工商主要业务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的整个规划布局中,使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湖北建立“专业化执法办案体系”和“系统化工商督察体系”,四川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辽宁完善“服务、执法、维权、考评”四大体系建设,厦门实施精实管理,进一步推进了依法行政。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调解作用。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进一步规范。积极推动了公职律师试点工作。
  (五)严格锻炼队伍,“三个过硬”干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一年来,全系统坚持狠抓干部队伍建设,“三个过硬”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教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组织唱红歌活动,组织召开红色工商史研讨会,开展优秀党员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全系统把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业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创建文明示范窗口、人民满意窗口、星级文明工商所、示范工商所等活动,把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了工商部门的群众满意度,受到了李源潮同志的充分肯定。宁夏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取得良好成效。江苏开展“党徽耀红盾”活动、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成效显著。海南把12315中心打造成服务民生的响亮品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取得实效。
  领导班子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系统不断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改善,一大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为各级领导班子增添了新鲜血液与生机活力。
  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展开。总局召开了全系统人才工作会议,印发了“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一些地方已经制定本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并开始着手人才库建设,人才战略实施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河南以建设“五个工商”为目标,全面提升队伍能力。湖南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局工程。大连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工商所长队伍建设。
  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总局制定并实施了“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总局行政学院在强化领导干部培训的同时,加强专家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训,深入推进远程网络教育,全年脱产培训干部1965人,网络培训干部近6万人。广西开展大规模培训工作,一年共培训干部11173人。河北培训基层执法骨干1500多人。
  基层建设取得新进展。各地以推进基层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切实抓好基层工商所建设,有计划、分步骤地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今年,总局已争取将基层工商所建设纳入国家发改委“十二五”时期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起步安排资金2亿元。各省工商机关共制定下发加强基层建设的文件216个,召开基层建设专题会议132个。福建省政府用3年时间投资4.2亿元完成全省108个基层工商部门综合服务场所建设任务。山东推进“文明系统”创建工作,展示了良好工商形象。黑龙江以“十统一”深入推进了工商所规范化建设。青海累计安排3400多万元资金对基层的12个项目进行建设。天津投入资金5.43亿元,提升改造工商所99个。沈阳学习型机关建设取得可喜成果。武汉实施“数字绩效”管理,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创造力。
  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总局颁布实施了“政治坚定,忠于职守;执法为民,高效服务;依法监管,公正维权;严守禁令,廉洁勤政”32字工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全系统认真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准则》,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反腐倡廉制度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努力转变作风,促进政风建设,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海南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江西创建了全省工商系统绩效评估新体系。广州认真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在行政执法部门位居第一。
(六)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基本完善,规划了“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基本完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经过实践检验和不断发展,以“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四个转变”、“四个只有”、“四高目标”、“五个更加”等为核心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基本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的核心是监管、目标是发展、宗旨是服务、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在引领全系统干部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科学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和完善,总局正在组织编写《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分论》,计划2012年上半年完成。
  规划了“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工作。总局制定了落实“十二五”规划的意见,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部署并要求全系统努力实现监管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能力显著提升,服务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迈向更高层次和水平,消费维权能力持续提高,法治工商建设取得新成效,数字工商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新成果。
  一年来,全系统各级学会、协会、学院、中心、报社、出版社等单位,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开展理论研究、强化教育培训、推动非公党建、帮助就业创业、指导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自律、加强舆论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全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做好2012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十二五”规划取得良好开局、国内外经济面临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认清形势,统一认识,鼓舞士气,坚定信心。一是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判断上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2011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的显著成绩。我们不断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2011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来之不易的成绩,其中也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份贡献。2011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结果,是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指导实践的结果,是全系统广大干部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结果,是多年来坚持不懈抓基层基础工作的结果,是巩固和发展多年来服务发展、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经验的结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正确分析了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世界经济增长放缓,国际贸易增速回落,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国内经济风险明显增多,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确定性上升,国际经济环境难以明显好转。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实际,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的加快发展,将使市场监管工作越来越复杂,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不时存在,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和紧迫感,科学应对,有效化解。二是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上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方针、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就是要突出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三个关系。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牢牢把握加快改革创新这一强大动力,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既是对过去经济发展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未来经济发展高瞻远瞩的科学决策。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还特别强调,做好明年的经济工作,中央各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央部署,结合部门实际,2012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提升队伍素质,全面加强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效能建设,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充分认识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政府职能转变的加快推进、社会转型期矛盾的交织交错、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工商行政管理肩负着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艰巨任务,面临着人民群众对市场秩序的美好期待与市场主体多元、经营业态多样、市场竞争激烈使市场监管更为艰巨复杂的严峻挑战。只有紧紧抓住效能建设这个核心,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工商行政管理才能发挥更好的作用。
  效能是一个综合概念范畴,包含效率、效果、效益、能力等诸多因素,效率高、效果好、效益大,能为、能成、能干。效能建设是以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为目标,以加强思想、作风、业务、制度和能力建设为内容,科学配置资源、优化管理要素、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职能发挥更佳、工作效果达到最好的管理活动。其基本内涵是效率与效果的统一,根本途径是能力提升与制度建设并重。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推行的6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都把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能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五大提出,“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党的十六大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党的十七大强调,要“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这充分说明,效能建设已成为新时期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
  加强效能建设,对新形势下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加强效能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市场监管、服务发展、消费维权等重要职能。加强效能建设,有利于构建高效廉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制,有利于提高监管服务的效率和能力,既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具体体现。第二,加强效能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坚持执法为民、加快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效能建设是手段,服务发展是目的。工商行政管理只有加强效能建设,加快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建设“三个过硬”的干部队伍,积极为广大企业、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第三,加强效能建设,是建立有权威的监管执法机关、推进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选择。效能建设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通过效能建设,推动各项工作讲效率、重效果、有效益、上水平,才能使监管更加高效、服务更加自觉、维权更加强化、执法更加规范。第四,加强效能建设,是实现“四高目标”、落实“五个更加”的重要保证。加强效能建设,是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业务能力、队伍素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的全面提升,为实现“四高目标”、落实“五个更加”提供了标准。要认真抓好这项系统工程,切实提高执行力,为迎接更加繁重的任务、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
  1.加强服务发展效能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水平。加强服务发展效能建设,关键要紧紧围绕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提高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和竞争力,切实把握发展规律,提升服务效率,丰富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要提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效能。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坚持“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十六字方针,积极完善有利于市场主体培育、有利于社会投资、有利于资本整合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数量增加、质量提升。要继续完善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逐步建立统一的商事登记制度,保障各类商事主体登记的地位平等、规则公平、标准统一。要积极探索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及时研究确定与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发展相适应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登记标准。要加大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力度,依法开展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债权转股权登记,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条例》,研究解决个体工商户发展为私营企业过程中的名称、字号延续等问题。要根据CEPA及后续补充协议的有关安排,积极促进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要牢牢把握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的,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二是要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参与淘汰落后产能、抑制高耗能产业增长工作。要服务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私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要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服务文化企业改制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大繁荣。要积极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职能,大力实施广告战略,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立完善总局与地方政府共同推动广告业发展的战略合作机制,切实指导办好广告产业园区,大力推动公益广告事业发展。要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方针,营造透明规范高效的外商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服务。三是要提高商标战略实施效果。要全面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自觉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要进一步提升商标注册管理和评审效能,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缩短商标注册审查和评审周期。要扩大商标战略效应,落实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区)和示范企业支持措施,加大商标境外注册和海外维权力度,创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要加大商标行政保护力度,依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提高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水平,努力实现我国由商标大国向商标强国的转变。四是要增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效益。要把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等措施用足、用活、用好,加大强农惠农力度。要积极探索拓宽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出资途径,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要加快推进订单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加大涉农格式合同推广力度,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农民权益。五是要增强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支持服务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发挥总局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意见的政策效应。要引导企业区域内和跨区域进行横向联合、纵向延伸,引导外资到中西部投资,促进资本要素流动,实现发展优势互补。要积极参与举办各类博览会、经贸洽谈会,推动东、中、西部加强经贸合作与交流。要继续做好援疆援藏工作,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2.加强市场监管效能建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效能建设,关键要强化监管、规范秩序,切实在市场的公平与效率、规范与繁荣、安全与发展、开放与保障上着力。要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全面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要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在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强化日常规范管理和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认真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加强食品质量监管和抽样检验工作,完善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要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基层日常监管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和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二是要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实效。要继续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专用权、恶意商标抢注等为重点查处内容,不断提高整治的准确性和威慑力,推动建立商标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三是要不断提高竞争执法工作质量。要建立高效、集中、统一的执法办案机制,推进区域执法协作。要积极稳妥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不断扩大反垄断国际交流与合作,增强合作协议的执行力度,努力提升反垄断执法水平。要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反对限制竞争、打击合同欺诈、商业秘密保护、打击“傍名牌”、“扫黄打非”等工作,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四是要切实提高广告市场监管成效。要突出重点,强化监测,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完善广告监测体系、广告监管执法联动体系、广告信用监管体系,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广告市场监管效能,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切实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五是要不断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要严厉打击传销,加强联合执法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建设,综合运用打击、防范、预防、宣传等手段,努力实现动态监控、严厉打击、有效遏制的目标,规范直销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大网吧监管力度,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防艾等工作。要认真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要以企业合同履约状况公示为抓手,创新“守合同重信用”工作机制。六是要增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针对性。要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和服务机制,加快开发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软件系统,规范网络商品交易行为,促进网络经营有序、健康发展。
  3.加强消费维权效能建设,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消费维权效能建设,关键要牢固树立我国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观念,切实在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要提升消费维权预警防范和促进源头治理的能力,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积极研究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的变化规律,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快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要着力完善12315工作机制,扩大网络覆盖面,把“一会两站”和12315网络向社区、农村、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延伸,方便消费者就近咨询申诉,努力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要加强受理信息的数据分析和利用,提升监管执法的针对性、超前性和维权服务的有效性。二是要全面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要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难点,突出重点商品,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建立大要案件督办协办和区域执法协作、全国联动协调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要加快探索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努力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现代化水平。三是要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要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开展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要认真落实总局制定下发的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工商部门依法保护有关服务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整体功能。要突出对“家电下乡”商品维修服务行为的规范,确保“家电下乡”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四是要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消费持续增长的长期政策,拓宽和开发消费领域。要围绕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者诉求热点,不断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完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着力提振消费信心,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倡导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作用。
  4.加强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推动依法行政迈向更高水平。加强依法行政效能建设,既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依法履职的基本要求,也是深化法治工商建设、全面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依法行政效能建设,关键要做到依法规范执法、依法开展监督、依法服务发展、依法推进创新。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快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要做好《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修订的推动和配合工作;研究建立科学统一的商事登记法律制度,加快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立法工作。要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二是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督。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内外监督制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要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法制宣传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入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四是要创新执法机制。要在行政处罚、行政指导、信用约束等监管手段上加强创新,在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流程和整合资源上加强创新,着力完善业务联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为提升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效能提供保障
  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完善制度机制,提升队伍素质,切实转变职能,推动“三个过硬”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提供坚实保障。
  1.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是加强效能建设的根本,提升效能首先要提升能力。一是要狠抓理论学习。要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学习,用工商行政管理理论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要及时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培训班。二是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要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服务科学发展、支持改革创新、驾驭复杂局面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工商事业不断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三是要继续大规模开展干部培训。要以建设“三个过硬”干部队伍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培训,全面开展专家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紧缺人才和重点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四是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要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引导广大工商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自觉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五是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基层工商所、窗口单位和执法部门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争创人民“满意工商局、满意工商所、满意工商执法人员”。明年“七一”总局将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六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参与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工作。要进一步做好非公党建数据统计工作。要继续在组织部门的领导下,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全覆盖。明年一季度总局将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
  2.大力加强基础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王岐山副总理在听取总局领导班子汇报时再次强调,要大力加强基础建设。我们要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一是要以服务基层、建设基层为重点抓好基层工商所建设,努力提高基层执法效能。二是要把效能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切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业务能力培训,抓好基层队伍履职的标准化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工商所长,固本强基,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工商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统领,以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为指导,深化政风行风建设,推进政务诚信,加强道德培养,不断提高工商干部的综合素质,以工商文化建设的新成果推进效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3.大力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制度建设是加强效能建设的基础。一是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完善从总局到基层工商所的五级管理体制,建立决策科学、权责一致、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监督有力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制。二是要加强业务工作的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监管、消费维权、商标管理、广告监管、打击传销、网络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善于发现薄弱环节,注重实践创新,不断完善提高。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的制度建设。要制订完善机关建设、基层建设、队伍管理、依法行政、权力约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队伍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四是要积极推进绩效考评体系建设。要不断完善履职问责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和机制的约束力,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4.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监管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效能建设的技术支撑。要在提高广大工商干部熟练掌握信息化技术手段能力的同时,大力推进硬件建设,全面提升运用水平。一是要坚持建设目标和统一要求,切实强化应用推进、数据建设、基础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为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提供科技支撑。二是要加快推进“金信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切实加强工商信息化标准化,深入推进综合业务应用平台一体化,推动工商信息化整体发展。三是要全面深化应用,深入推进总局综合业务平台应用,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确保信息化综合效能进一步发挥。四是要加快“国家经济户籍库 ”建设,加大数据分析应用力度。五是要加强工商信息化安全保障体系、综合运行维护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环境。
  5.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职能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保障。要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及防止利益冲突的有关规定,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开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要扎实推进具有工商机关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方面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继续推进工商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完善监控平台建设,逐步把电子监察由行政审批窗口拓展到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领域,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水平。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深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向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坚持和完善工商机关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同志们,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升工作效能,圆满完成明年的各项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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