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无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还需要再签吗

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要签书面合同吗?--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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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要签书面合同吗?
     作者:116.231.72.9
编辑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确定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想问的是:1.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要不要补签书面劳动合同?2.若单位扔继续不签订劳动合同,我能不能继续主张双倍工资?(单位已经把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支付给我了)。3.若我可以继续主张双倍工资,那么我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期限是多长时?
网友你好:
我认为只要不定合同,就一直得支付双倍工资,直到单位补订为止,我认为这才符合立法本意。但我也注意到,现实操作中不是这样做的,认为满一年就视做了,可以要求补订,但不能再主张双倍工资了。也就是说以11个月为限。不行你可以尝试仲裁试试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单位还可以和员工解除合同吗?-齐鲁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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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单位还可以和员工解除合同吗?
&解决者:热心网友
&解决日期: 14:25:17
我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现在公司却要和我解除合同,那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这个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其他劳动合同一样,只要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是可以解除的。并不是一张长期饭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不要因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认为自己有了长期饭票,其实该怎么工作还要怎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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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十年 即可立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黄女士是某宾馆的服务员,黄女士入职时与宾馆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宾馆又与她续订了6年的劳动合同。
黄女士的工作表现虽然不是很好,但也没在工作中出现过大的纰漏。不知不觉中,黄女士已在该宾馆连续工作了10年了。一天,黄女士听说《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将劳动合同变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黄女士就找宾馆交涉,要求宾馆将现有的劳动合同改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宾馆认为,现在履行的劳动合同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要变更合同期限也要经协商一致才可以,而现在宾馆并不愿意改变合同期限。因此,宾馆拒绝了黄女士提出的合同期限变更要求。
黄女士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一位朋友告诉她,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解决此事。于是,她即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将现在未履行完的6年期劳动合同立即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黄女士在申诉书中指出:根据《》的规定,自己已在宾馆连续工作10年了,宾馆就应当将现有的6年期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宾馆在庭审时抗辩道:6年期限劳动合同是双方经协商签订的,不能由(员工)一方说改就改;《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签订和变更劳动合同均应当协商一致。既然宾馆现在不同意变更原订合同期限,则黄女士无权强迫企业变更。76& 囹第三篇劳动合同法
请问:黄女士是否有权以连续工作满10年为理由,在劳动合同履行中,提出变更合同期限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必须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有3个:(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2)续订、订立劳动合同时;(3)劳动者没有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上述3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时候,企业必须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案中,黄女士虽然已经具备了上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一个条件,但没有满足第二个条件,因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换句话说,这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只在双方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时发生。目前,黄女士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要变更合同条款,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企业不同意变更合同期限,黄女士只能等现有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提出或者同意与企业续订劳动合同,且不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时企业就必须与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本案中的黄女士无权以连续工作满10年为理由,在劳动合同履行中,提出变更合同期限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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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辞职要给违约金吗
  刘某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双方约定退休年龄到达即为合同终止日期。因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刘某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合同约定,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提出如刘某坚持要走,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发生争议。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到底应如何处理?职工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三种劳动合同期限,即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其中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相对稳定的也是最灵活的一种。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规定劳动合同的具体终止日期,并且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出现,就可以一直履行下去。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纪律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以及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等,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此外,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无论订立的是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了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索取违约金。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则不能随意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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