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
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
编辑:张莉&
  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首要保障,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原则的,供大家阅读参考。
  在网络经济环境下,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当遵循何种原则、体现何种理念是立法必须权衡的问题,相关立法所确定的原则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的重要方向性指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确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基本原则,但这些原则是涉及到消费交易的一般原则,而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应当遵循特别保护原则以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同等水平保护原则
  (一)同等水平保护原则的基本内涵
  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模式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别,通过网络这种特殊介质进行交易的消费者在客观上是否应当与传统交易的消费者享有同等水平的保护是需要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网络交易中消费者的保护应当遵循同等水平保护原则,即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获得的保护应不低于在传统交易领域获得的保护。同等水平保护原则也是功能等同理论(Functional Equivalence Theory)在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集中诠释,&从理论上讲,所有消费者是平等的,因此,国家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利遭受侵害时所提供的保护水平也是一致的,应实行同等保护准则&.2000年,欧盟在《电子商务指令》中也对&同等水平保护原则&予以确认,即不降低欧盟各项立法所确立的关于公共健康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平。在电子商务领域,同等水平保护原则可归纳为两种涵义:第一,对于既有立法和规则可以调整的网络消费问题,应当在既有立法和规则的框架下予以适用;第二,对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应当明确同等水平保护并非适用同一规则,应当针对这一领域构建新的法律规则。
  (二)在具体问题中的适用
  从电子商务领域的特点来看,应当在网络交易合同、电子签名以及电子证据等方面对同等水平保护原则予以重点关注。
  从电子商务交易合同来看,大部分合同都采纳的是网络交易合同形式,因此,确认其法律地位非常重要。网络交易合同虽然从技术上采取了数据电文形式,但其性质和法律效力与传统书面合同并无区别,只是在媒介上有所不同。因此,应确认网络交易合同与书面形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在电子签名方面,网络交易环境下文本签名也多为电子签名所代替,因此,电子签名的效力也须予以确认。我国《电子签名法》即明确了电子签名与文本签名的同等效力,并且提出了电子签名可靠性的判断规则.从证据方面来看,电子证据相对于其他证据而言更具技术性和易伪造性、易篡改性。从学术界的观点来看,对于电子证据构成证据的一种形式基本不存在疑义,但对于电子证据的类属尚不明确,这将导致在证据判断时的模糊,并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责任划分造成很大影响。笔者认为,电子证据归入目前任何一种证据形式都难以确切反映其性质,应考虑作为独立的证据类型予以具体规定。
  二、政策一致保护原则
  (一)政策一致保护原则的提出
  为了保证同等水平保护原则的有效执行,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当沿用立法中原已确立的消费者保护政策,此即政策一致保护原则。如不坚持这种政策上的连续性,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保护制度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法律保护所做的探讨和规范化的努力,其目的并非是要建立一系列新的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而是要在电子商务领域通过调整、修订和补充相关法律来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这一原则也是欧盟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立法所一贯坚持的原则。目前,欧盟立法已形成了一系列有利于消费者积极参与商品和服务贸易的政策和法律,针对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在市场与信息占有方面的不平等的状况,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这些政策和法律的宗旨也必须在相关的电子商务立法中予以有效贯彻和执行。因此,在电子商务立法中,现有的消费者保护政策的基础性原则必须在相应立法中得到遵循和体现。
  (二)政策一致保护原则的内容
  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应遵循的基础性原则包括:
  1、经营者持续性信息披露义务和消费者知悉权。在交易前及交易后,消费者有权获知所有有关经营者信息及交易活动的有效信息。
  2、禁止差别待遇和歧视行为。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方面,对消费者作为弱势群体的消费权利和需求予以尊重。
  3、禁止欺骗性和不公正的经营行为。应当禁止经营者滥用商业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不正确的引导,并应当鼓励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效手段对商业广告进行过滤和筛选。
  4、对消费者的经济权利予以保护。应当对风险和责任进行合理划分,使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应有的责任,并为消费者实现自主选择权创造条件。
  5、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在电子商务领域,应当更为重视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保护消费者的个人数据和个人信息不被滥用。
  6、保护消费者的受教育权。针对电子商务这一新型交易方式,应当对消费者进行适当的教育和宣传,使其获得必要的消费知识及自我保护知识。
  三、综合辅助保护原则
  (一)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为主
  网络经济的特殊性决定了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不能局限于单一的模式,纯粹的法律保护不能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对网络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需要在法律保护之外采取综合的辅助保护模式,强化消费者组织及社会公益团体的作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消费者自我保护相结合的保护体系。
  互联网是技术性和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技术更新周期的加快使各种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互联网的发展。在电子商务领域倡导行业自律对政府监管和行业发展是一种较为有效的方式,这也是很多国家和地区达成的共识。欧盟在1998年《关于信息社会中与消费者有关的若干问题的决议》中对此形成了原则性规定:&消费者组织和公共管理当局应对在新环境下尤其是提供信息服务过程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采取协调措施以发挥重要作用,在这方面,企业也同样可以采取自律方式发挥重要作用。&我国自1998年诞生第一个自律性的行业协定到2007年多家电子商务经营者自发颁布《网商诚信自律公约》,互联网产业经历了从被动管理到行业自律的转变,这种行业自律模式也将对网络企业的诚信经营起到带动作用,并引领我国电子窗体顶端窗体底端商务市场步入下一个快车道。目前,世界很多国家的电子商务企业都形成了行业自律组织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规范和准则也为电子商务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从交易原则角度来看,自治原则是网络交易的主导原则,在网络交易中实行行业自律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精髓。在综合辅助保护原则指导下,政府的角色定位也是必须明确的重要问题。政府管理和调控的力度和范围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关键,目前以政府的管理推动企业自律,是受到广泛认可的管理构架。发展互联网产业,必须有政府的参与和支持,否则将无法实现产业的高速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对经济生活是管理而不是干预,是作为一种内部力量,且是作为一种内部领导力量进行管理的,而不是从外部介入干预的&.政府应当致力于对电子商务的引导和规范,达到科学和高效的管理,实现行业的规范和自律。
  (二)消费者自我保护为辅
  在综合辅助保护原则下,消费者的自我保护不可或缺。消费者应当具备理性消费意识,在处理纠纷时应当理性维权。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首要保障,具体而言,应当包含自我控制和自我选择两方面内容。自我控制是消费者应当加强网络技术知识的积累,适当运用网络软件和技术手段对网络交易环境进行清扫,确保个人信息及帐户的安全。自我选择,是要求消费者知悉经营者的经营策略及营销陷阱,使自己不被蒙蔽或受到欺诈,能够实现自主选择。另外,在产生纠纷时,消费者应当采取理性维权的方式,在不激化矛盾的前提下妥善处理纠纷,达到预定目标。
  综合辅助保护原则构建了行业自律、政府管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三位一体的保护模式,如果够切实贯彻这一原则,将会极大地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网络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王利明:《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冲击与因应》[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2]刘文华:《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M],学苑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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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日起施行。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  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指贯彻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三项。一是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国家对消费者支持与援助的原则。三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  知悉真实情况权  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  自主选择权  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实际生活中,损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气、商品搭售和强买强卖等。  人身财产安全权  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实践生活中的毒酒事件,劣质药品和化妆品事件,电器、压力容器、玩具、鞭炮烟火、机动车等因漏电、燃烧、爆炸及失灵等原因致人损害案件,是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典型事例。  公平交易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  A、关于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消费者有权要求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与生产经营者约定的标准,不致因质量低劣而妨碍消费。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修理、更换、退货、降价等。  B、关于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经营者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法规或按质论价,商品价格或服务费用合理,不因乱涨价或乱收费而受到经济利益损失。  C、关于商品和服务的计量,消费者有权要求生产经营者计量准确、足量,不致因短尺少秤而遭受经济利益损害。生产经营者更应自觉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不在计量上弄虚作假。对于工厂包装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其注明净重量或容量,并与实际相符;交易时计量的商品,消费者有权查明度量、衡器是否准确,有权看秤、复秤,对不足分量者有权要求退货或退回多收的价款。  依法求偿权  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当消费者财产损害时有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的权利。消费者行使求偿权的方法,可以是向责任者直接提出损失赔偿请求,也可以是向管理机关、仲裁机关、司法机关提出损失赔偿请求。  获得知识权。即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首先要求国家制订消费教育、宣传的基本政策、方针和方法,通过长期的实施,使大多数民众能够成为比较聪明的消费者,能够掌握基本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其次,消费者有权在接受义务教育的过程中获得有关消费者保护的基本教育,为终身成为有知识的消费者奠定基础。  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有权要求国家建立代表消费者利益的职能机构;二是有权建立自己的组织,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监督批评权  即消费者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消费者有权参与国家消费政策和相关立法的制定,并对其实施加以监督。其内容包括:  A、对于国家有关部门执行政策法规不力,或者在日常工作中不注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有权提出质询、批评或建议。  B、对于生产经营者从事有损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处心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有权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声援,对有关的生产经营者和国家机关的违法失职行为予以“曝光”和批评。  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更多相关内容精彩推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作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发展历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大学生消费观调查报告范文消费者维权如何收集证据中国大幅提高烟草消费税至11%交易中,买卖双方应遵循那些原则?(法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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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买卖双方应遵循那些原则?(法规诠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原则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等交易过程中,充分自主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在受强迫、胁迫、欺诈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无效。自愿原则给予消费者在从事交易活动中一定的意志自由,这种自由包括消费者有权依法从事某种交易活动和不从事某种交易活动,有权选择交易的内容和相对人。&&&&平等原则是指消费者和经营者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交易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地位平等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在从事交易活动中,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必须平等协商。&&&&公平原则要求经营者和消费者应本着公平的观念实施民事行为,司法机关应根据公平的观念处理经营者与消费者因交易活动产生的纠纷。公平原则的内容有几方面表现:&&&&1.&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上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一方只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承担义务。&&&&2.&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3.&在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有权获得赔偿。&&&&诚实信用原则是经营者和消费者在进行交易活动时,应讲诚实、守信用,以善意的方式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得规避法律和双方的约定。具体包括经营者对广大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信用、讲究信用;经营者和消费者应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另外,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经营者的义务包括:&&&&1.告知义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应将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2.协作和照顾义务。经营者和消费在从事交易活动时,应当相互忠实、彼此照顾。&&&&3.保管义务。消费者与经营者对交易活动中,涉及的商品负妥善保管的义务。&&&&保护义务。消费者与经营者对交易活动中,应当采取一定措施保护对方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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