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手机出版互联网对传统金融冲击出版的冲击有哪些

影响手机出版赢利的相关因素探究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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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手机出版赢利的相关因素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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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出版作为新兴的出版产业形态,不仅可以帮助传统出版商即时调整营销策略,而且极大地降低了成本。手机出版产业的发展需要运营商、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多方的努力与合作。手机出版作为网络出版的一种延伸,正与传统出版呈现出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趋势。不仅可采用传统出版商提供资源、运营商或服务商提供平台的合作模式,还可以采用全媒体出版模式,将手机出版与传统出版有效结合,进而推进出版产业的有机整合。本文立足于现代出版学、现代图书编辑学等理论,运用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分析手机出版发展的现状与阻碍因素,对手机出版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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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媒体强大的功能服务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手的发展造成阻碍的合力,一些手机黑客利用其中的漏洞,谋取私利,机已实现了由打电话、发短信的功能到现在的集娱乐、通信、商务、给企业和读者的利益带来损失。学习于一体的模式转变,对传统媒体的发展造成了强烈的冲击,在(2)手机图书出版内容匮乏,版权不清晰。无论新媒体和新技术手机出版产生后,将有可能开辟新的市场和经营模式,手机出版实如何发展,手机图书出版的竞争核心依旧是优质的内容资源。首先,际上是一种借助无线通讯的技术,以手机为媒介的数字出版形态,当前的手机图书内容的提供商在中国市场急缺。手机图书出版的文内容都是经过数字化后的作品,手机出版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进行了学作品虽然形式多样化,内容丰富,但是内容同质化现象严重,原创大胆创新,信息量大、传播速度快、打破了地域的限制、具有自由性和有价值的作品较少,削弱了手机图书出版的竞争力。其次,由于对和开放性的特点,符合现代人的生活节奏,在明确手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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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区位偏僻、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农村来说,如何克服少数民族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难题,对于少数民族农村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年,笔者组织西南民族大学师生30余人,面向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甘肃、湖北等省、自治区少数民族地区发放调查问卷340份,回收有效问卷230份,对我国主要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的媒体使用习惯,重点对手机、网络的使用情况展开调查。我们根据统计数据看到,手机这个“带着体温的媒体”,已成为少数民族农(牧)民的日用品;手机由于具有即时传播、购置价格低、接入互联网便捷等独特优势,手机出版①有望成为突破少数民族农村信息传播瓶颈的最优选择。但是,从目前少数民族农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发展经济来看,手机出版还未能在少数民族农村的经济发展中扮演至关重要的信息传播角色。手机出版如何真正“嵌入”少数民族农(牧)民的生活,并对少数民族农村的经济发展起到“提振”作用?对此,本文在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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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到2013年的手机出版产业在整个数字出版产业发展中也算是亮点多多,除了继续领先数字出版产业整体发展外,还有其他的助力因素在推动着手机出版的扩展壮大:全国手机用户已达到10亿,手机出版已成为部分出版社数字出版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智能手机得到普及,已成为最重要的阅读终端;更多的出版社和渠道商合作,优质内容资源不断进入中下游环节;“大数据”概念的兴起,使个性化推荐和专业化的服务等完善着手机出版的服务功能,等等。如果说互联网时代是以开放、免费、共享为基础的资讯内容时代,那么移动互联网时代则是以收费为基础,以服务用户为目的的优质版权内容时代。手机出版前景充满希望。一、手机出版已经成为部分出版社数字出版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数字出版是新闻出版单位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也是新闻出版业拓展新的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基于以上认识,传统出版企业已经纷纷开始了数字出版领域的探索之路,不断在在线教育平台、特色数据库、电子书、网络报刊、手机出版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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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移动通信网络的高速发展,3G应用的日益成熟,手机媒体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手机已成为继报刊、广播、书籍、影视四大传统媒体之后的“第五媒体”。从短信到彩信,从WAP到BREW/JAVA,从手机游戏到手机报纸、手机杂志,甚至手机电视,手机不再仅仅具有通话功能,而是越来越多地进入传统媒体的领地。手机出版便是其新功能的一种体现。新闻出版总署于日发布的《2009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指出,2009年我国数字出版总产出已达到799.4亿元,而其中手机出版的营业收入已超过传统的网络游戏,占数字出版全部营业收入的24.2%,居首位。这一数据显示,我国手机出版有着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然而,手机出版作为一种新业态,在其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诸多瓶颈,只有正视手机出版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并着手加以解决,手机出版才会迎来蓬勃发展的春天。一、手机出版的缘起与优势分析手机出版首先出现在日本,以2000年1月日本的第一部手机小说——《阿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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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机出版的缘起与优势分析所谓手机出版,是指以通信网络和互联网络作为信息的传播途径,将著作、图画、声频、视频、符号等多种媒体形式的内容数字化,以无线数据传输技术发送到手机移动用户终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的实时传播行为。手机出版首先出现在日本。以2000年1月日本的第一部手机小说———《阿由的故事》“上线”为标志。一年内,《阿由的故事》的订购者突破2000万人次。这一事件引起了连锁反应,运营商、网站、出版社、作者、读者形成了一条新的产业链。在我国,手机出版也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从2001年7月的《扬子晚报》推出短信版《扬子随身看》,拉开了手机出版的序幕;到2005年1月,以作家千夫长的手机小说《城外》的发布即高达80万手机用户下载订阅为标志,手机出版在短时间内就创造了“4200字=18万元”的出版业神话。这也使得手机出版开始成为移动运营商的一种盈利手段。手机出版使手机从人际传播工具变成了大众传播媒介,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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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了新的传播手段和传播工具的出现。回首上世纪70年代,阿帕网还只是一种用于军方通讯的电脑网络,创始人Larry Robers怎么都不会想到,在阿帕网演变成因特网的今天,其用户以几何级数迅速膨胀,并且给传统媒介带来极大的生存威胁。而如今,收发手机短信这个电信的增值服务与传统报刊、图书,以及网络的结合,渐渐演变成一个信息渠道与信息平台——手机出版,成为重要的出版媒体。随着手机业务在我国不断发展、壮大,作为传统媒介的期刊,如何为与其积极合作进入这一新型领域,是一个值得思考的课题。一、“第五媒体”的到来手机出版是依托手机媒介,由出版社、报社、期刊社、移动通信商和网络运营商联手搭建的信息传播平台,以“报刊”为主要表现形式,用户可通过手机接收包括新闻、体育、娱乐、文化、生活、财经等各类资讯信息服务。传统的四大媒介包括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根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在2006年由路透社发起的广告及媒体峰会上,包括世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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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出版对于我国传统出版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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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许海杰;张新华;
关于手机阅读与传统出版融合的研究  “数字出版”这一概念形成之后,人们又有一个很大的感触,那就是总是有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即“传统出版遭遇寒冬,数字出版的冲击不可小觑”,有的人甚至提出传统出版必将消失的观点。其实不管是一方终将代替另一方,还是两者在取长补短的过程中变种生存,在如今这样一个长期并存的阶段,找到二者的对接点,让二者在相互冲撞中共谋发展,使读者、企业都从中受益才是正道。于是本文试图从数字出版的手机阅读形式及传统出版的现状着手,对这一问题给予剖析。1手机阅读现状分析2015年4月,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最新公布了第十二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成年国民中进行过手机阅读的比例为51.8%,较2013年的41.9%增加了9.9个百分点,增幅达23.6%。2013年4月,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公布了第十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数据,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18—70周岁国民中进行过手机阅读的比例为31.2%,较2011年的27.6%增加了3.6个百分点,增幅达13.0%。而这一增幅现象并不是一时现象,自2009年3G到来后,手机阅读人数就仅次于网络在线阅读,在多项数字阅读方式中位居第二。具体可见表1:数字阅读方式(本文共计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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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出版管理:用制度规范技术
第07版:数字出版·探索
中国新闻出版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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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出版管理:用制度规范技术
□《中外互联网及手机出版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组
  手机出版的优势明显,同时也需要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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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铃声或手机通话在公共场所造成噪声污染,完全是一个使用者使用习惯和公德意识的问题。虽然手机铃声早已从当初单调刺耳的振铃演变为立体声和弦,但在一些特殊的公共场所,如图书馆、展览馆、剧院、音乐厅、电影院、教室等地方,即使铃声再美妙,也会破坏安静的气氛,成为让人恼怒的噪声。在特定的公共场所,最好能禁止手机铃声打扰;在一般的公共场所应贴出醒目的标示,提醒人们降低手机铃声或调到振动,不要在公共场所大声通话。此外,应加强公众的自律意识,养成公共场所文明通话习惯。  目前,不仅公众人物的隐私受到手机侵害,普通人也感受到了它的威胁。据统计,全世界大约有上亿部可拍照手机,其中大部分在欧洲和亚洲。可拍照手机的快速普及,使它们同针孔相机和针孔摄像机一样,对个人的隐私权构成了极大危害。如今,网上流传着很多在公共场所偷拍的图片,拍摄地点遍及健身房、餐馆、街道,甚至是卫生间。一些国家已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正在限制这种“隐蔽照相机”的使用范围。对可拍照手机侵犯隐私权或窃取机密的控制,实际上是针对有关传播者自律和他律的问题。侵犯隐私权并不是拍照手机的错,而是使用者的错。因此,应该对使用者在法律上进行有效限制和约束。  对可拍照手机等高科技产品,目前国家还没有具体的管理规定。有人认为,科技本身就是一把双刃剑。个人在享受科技成果的同时,不能对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造成损害。在有些人利用科学技术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国家的法律、法规要及时调整。  举措:各国各有办法  1.韩国  韩国对手机的管理是从源头上进行的,即实行手机号码入网登记制度。韩国人买手机时必须出示身份证,然后由售货员将顾客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输入电信运营商的中心数据库。韩国还制定了相关法规,重罚违法者。  2.泰国  泰国是实施手机实名制的典型国家。从日起,泰国推出一项针对手机预付费卡的管理措施,要求购买预付费SIM卡的用户提供身份证或护照;要求现有的2150万预付费用户和在泰国的外国手机用户必须在6个月内将其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提交给各自的运营商,并要求运营商的客服中心与每个用户进行联系。政府警告说,如果用户没有在SIM卡登记的最后期限内进行登记,将对其终止服务。  3.新加坡  新加坡2005年10月也宣布从11月开始实施手机实名制。新加坡政府官员表示,当地预付费用户高达140万,市场占有率为35%。然而,过去不少运营商或经营者选择以手写方式抄录用户资料,不但容易出错,还可能发生犯罪分子利用他人户头申请手机号,从事不法勾当,诱发社会治安问题,因此,新加坡同时规定,15岁以下用户不被接受登记,而且每个人最多只能拥有10个手机号码。从日起,身份证扫描辨识系统遍布新加坡的卖场与通讯行,强制预付卡消费者登记个人基本资料。  4.印尼  印尼有4000万手机用户,其中90%以上用的都是预付费手机。由于恐怖分子和罪犯频频使用这种无需身份登记的手机作案,政府决定从2005年10月起对全国所有手机进行注册,拒绝登记的用户将被停机。  5.印度  印度十多家网络运营商无一例外地被要求严格执行手机用户的入网登记制度。在开办新手机业务时,每个人都要填3页纸的表格,里面详细记录了姓名、家庭及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有的甚至还要填写父母等直系亲属的姓名,以防止因重名引发管理混乱。直到所填写的内容经过验证后,网络运营商才会按照用户选择的号码发给用户相应的SIM卡。随着竞争的加剧,印度也出现了使用充值卡的手机,用户买这种手机不仅需要在开户时进行登记,而且在买卡充值时还要当场登记该充值卡的序列号以及想要充值的手机号码。如果该充值卡中的钱被充入了其他号码的手机,一旦被发现,网络运营商马上会打电话进行询问。  6.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的手机付费制度与我国相同,两种制度并存。对于后付费用户,已经实施实名制;对于预付费用户,从2004年起,等同实名制管理。管理工作由澳大利亚Telstra电信公司负责。Telstra有一个手机用户数据库,与国家信息安全库相连。澳大利亚共有四大移动运营商,其他运营商的同类信息根据政府要求也由Telstra统一管理。  7.美国  “9·11”事件发生后,美国政府出于国家安全考虑,全面加强了对手机等通信工具的监控,其中最重要的措施是通过立法对国民进行大范围监听。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爱国法》,法案允许联邦调查局使用“漫游监听电话”系统。据《纽约时报》报道,2002年布什曾授权美国国家安全局,可在未经法院批准的情况下,监控国际电话和电子邮件。  在社会层面,手机服务商在接受《纽约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开通手机长期服务,服务商会要求用户签一份合同,用户要在合同中提供自己在美国的“社会安全号”,这个“社会安全号”记录着用户的所有个人信息,包括出生年月、性别、住址、电话、电子邮件地址、驾照号码和以往信用状况等。  8.日本  日本是全球移动通信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早开通3G商用网络的国家。日本移动运营商早在2000年就已经注意到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问题,采取了行业联合管制的方法进行预防。日,日本几家移动运营商制定防范协议,要求新入网的预付费手机用户向运营商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用户依据协议订购的预付费手机,在运营商将手机送到申请书所记载的住所、姓名的用户时取得确认后方能使用;针对已经入网的用户,呼吁提供其住所、姓名等个人信息。  在日本,移动通信的发展与运营商的积极推动是分不开的。在移动通信发展初期,为了使业务能够快速开展,日本运营商采取了机卡不分的政策,用户通过与运营商签约来获得手机终端。随着日本移动通信的进一步发展,运营商对机卡合一的终端需求有一定的降低,但为了配合新业务的开展,同时加强对用户的控制,减少用户流失,日本运营商依然采取协议入网的方式来发展新用户,使得日本移动用户中,后付费的签约用户占了绝大多数,预付费用户比例较小。  除了实施行业联合管制、对新入网的预付费用户实施新政外,日本各运营商还依据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已有的预付费用户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在已有预付费用户方面,以日本三大移动运营商来说,不同的用户规模使运营商在处理预付费用户事件时,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案。  从日本的经验可以看出,针对预付费手机用户采取实名制,要求用户提供姓名和住址等个人信息是预防预付费手机犯罪的重要手段。我国移动市场上出现的黄色短信泛滥、短信欺诈等案件日益增多,已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使我国手机实名制的实施问题提上了日程。  在手机实名制的实施工作中,运营商的努力是必不可少的。一方面,预付费手机是运营商业务收入的重点。我国的手机用户已有5亿,其中大多数都是不记名的预付费用户。近年来,我国城市中高端用户市场逐渐饱和,使用预付费业务的低端用户逐渐成为手机用户增长的主要部分。实行手机实名制会影响此类用户的增长,继而影响运营商的收入。另一方面,实施手机实名制后,现有的庞大预付费用户信息如何重新登记,以及登记带来的成本支出也需要运营商仔细考虑。  在中国实施手机实名制还存在着不少困难。中国预付费手机用户数量庞大,完成全国预付费手机用户的实名登记制度将是一项庞大的工程,像NTT&DoCoMo公司那样关闭预付费业务显然是不现实的,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通力合作才能完成。其次,用户身份的审核难以实施。不准确的信息会使实名制名存实亡,但运营商难以保证用户提供信息的准确性,身份核对的操作也难以执行。  从日本的经验看,预付费业务确实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对运营商来说,也是发展用户的一个主要手段,但是不记名预付费业务的大力推广,也加大了公共安全部门对防止与查证用户骚扰、欺诈等侵犯用户公共安全行为的难度;从广大的用户消费群体利益出发,政府和运营商应该积极考虑采用实名制方式。当然,在实施过程中应采取审慎的态度,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中国进展:  现状和问题  我国对手机媒体的管理,还处在摸索阶段。由于特殊的电信收费体制等原因,我国短信业务十分发达。因此,现阶段我国对包括手机出版在内的手机媒体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负面短信的控制方面。我国已经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对手机出版进行管理,如《贵州省手机报管理暂行办法》等,这些探索是难能可贵的。该办法借鉴了我国网络出版、网络传播管理法规一些成熟的做法,但对手机出版的概念、特征、规律还缺乏深入的认识,尤其是将手机出版局限于依托传统媒体的手机出版,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手机出版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分类,按照其与传统媒体的关系可以分为:不依托传统媒体的手机新闻出版,依托传统媒体的手机新闻出版。前者管理难度大,但是代表了产业主流与方向;后者可以比照传统出版的管理模式,管理难度小。但是从互联网发展走过的历程来看,后者受制于已有的管理模式、人员结构、思想观念、资金运作等因素,很难成为新兴产业的主体。  立法控制手机传播  从技术发展的角度看,尽管短信(包括彩信)的信息承载量十分有限,无法传播大量的多媒体信息和广告信息。因此,基于短信(包括彩信)技术的手机出版、手机传播的前途并不被看好。但它却是我国目前手机出版的重要方式。  尽管手机短信只是手机媒体的初级形式,但是其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不良手机短信已经显示出对公共秩序和社会风气的危害,为了不让手机短信沦为一种新的信息公害,有关部门应该加快相关的信息立法,全面加强管理和规范,在确保通信自由的前提下,还手机短信一片洁净的天空。  目前手机短信的发送主要有手机间点对点发送、通过人工声讯台发送、网站发送和计算机软件发送等方式。由于后两种方式有较强的群发能力,不良短信往往是通过后两种方式发送的。从技术上讲,移动通讯运营商只能了解短信息的发送者和接收者,而不能监控短信息的内容,同时也很难对垃圾信息进行过滤。  我国对著作权法修改之后,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了《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这是在《互联网信息管理规定》基础上对互联网规范管理的深化,将网络出版纳入规范有序的管理,对规范国内网站的建设和活动及监控互联网上的信息起到很大作用。但是,这一规定仍然没有考虑到手机媒体的特点。  不成功的实名制  日,公安部、信息产业部、中国银监会联合强调,要求基础运营商根据用户的有效身份,实行手机实名制。信息产业部正在制定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明确提出手机用户将实行实名登记制度。手机实名制将对利用手机短信息进行潜在的犯罪活动起到威慑作用,对手机用户进行有效身份登记也将使公安机关打击违法行为更为有效;实行手机实名制后,无法追查机主是何人的情况将有所改变,不仅消费者能从中受益,运营商也将减少话费欠费、死账等。  我国手机实名制原计划2006年12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但没有取得成功。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海量用户成负担  推行实名制涉及庞大的老用户群,这是实名制要面对的第一道难关。目前我国手机用户有5亿,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对后付费用户早已按实名制的入网程序执行多年。实名制实际上是针对预付费的手机用户。小灵通也在此番整顿之列,包括机卡一体和机卡分离的小灵通。  用户群数量庞大,对运营商来说是一项极其庞大的工程,对用户来说也增加了额外的负担和不便。很多用户可能无法理解重新登记问题。因此,必须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解决老用户问题。  老用户重新登记面临绕不开的法律难题。单凭信息产业部文件能否对拒不登记的老用户实施强制措施,信息部门是否有权对这些老用户采用强制停机的手段等都值得商榷。用户购买手机卡,便与运营商形成合同关系,如果他们没有违反原合同规定,移动运营商因为部门规定单方面停机,等于终止合同,运营商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合同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要高于部门制定的文件。  在公民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任何一家移动运营商都不愿贸然行事。如果老用户拒不登记,又无法收回他们占有的号码,不但运营商经济损失大,而且手机实名制将陷入尴尬境地。  2.身份保真是难题  实名制中的身份鉴定如何保证?用假身份证登记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目前国内假证制作太容易,制作成本低且渠道也比较通畅,开户时运营商营业人员或者难以辨别身份证真假,或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持假证者视而不见,因此用假身份买手机卡或开户也并非难事。有专家指出,这种情况下,恐怕效果离治理者的预期要差很远。  此外,即使所有手机用户都登记真实资料,照样存在发送不法短信的空间。如果违法交易行为没有发生或没有被掌握,即使不法短信发送人登记了真实身份,公安部门也不能给予其任何形式的处罚。  3.信息保密不容易  很多用户担心自己的个人信息会被泄露出去。虽然按规定用户信息只有运营商掌握并保密,但现在的手机销售网点遍地都是,用户登记的个人信息很难保证不被中间渠道商泄露。  完善相关的用户信息披露制度,比如对中间渠道商的信息保密规定,对用户资料查询的授权规定等,以充分保护用户的隐私。政府必须同时规定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密制度,比如只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能通过法定程序查询个人信息。  手机实名制管理的首要目的是遏制屡禁不绝的不法短信。手机实名制的实行,能为公安部门侦破不法短信来源提供方便,但仅靠实施手机实名制,要根除不法短信难度很大。  偷拍将被治安拘留  在中国,偷拍他人隐私将被治安拘留。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明确规定:针对偷窥、偷拍(包括手机偷拍)他人卧室、浴室等隐私场所,或者窃听他人隐私的行为,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治安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当事人在公共场所被别人用手机偷拍照片,可以责令偷拍者删除照片,若遭拒绝可拨打110报警。  (《中外互联网及手机出版法律制度研究》课题负责人:郝振省、辛广伟、魏玉山;课题执行组长:张立;课题组成员:魏志明、陈含章、张晓斌、贾靓琨、王曦、匡文波、杨雄文、李晓晔、唐巍、查国伟、李广宇、介晶,文中小标题为本刊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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