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呼市居住卡,能办理社会保障卡吗?

福利周知!呼和浩特居住证咋申领?具体办法看这里-呼和浩特乐居福利周知!呼和浩特居住证咋申领?具体办法看这里作者:呼和浩特乐居 / 公众号:hhhtleju发表时间 :
近日,呼和浩特彻底告别暂住证,迎来崭新的居住证。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别看只是一字之差,但对每一个生活在呼和浩特的市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来说,却是实实在在红利的收益、生活质的飞跃!(图片来源网络)
曾在5月份,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做好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意见》,这就意味着,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自治区12个盟市居住的公民,只要符合相应条件,人们手中就会增加一个证件——《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近日,小编了解到呼市公安局辖区各个派出所均停止了办理暂住证,开始办理居民居住证。居住证的功能和暂住证的功能基本是一样的,暂住证属于制式的本状,居住证是制式的芯片卡,居住证代替了暂住证的功能,方便携带使用。今天小编就网友关注的几个居住证相关问题,为大家进行简单的解答。
一、居住证与暂住证区别
《暂住证》主要侧重于对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而《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用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流动人口的权利得到保障。
居住证与市民各种福利实惠捆绑在一起,是实实在在的红利证件。
暂住证很大程度上是户籍管理与公共秩序管理的需要,主要是公安机关对人员自由流动的管理需要。它存在的目的并不是要给人一个“居民”的待遇。
二、居住证范围多大
跨盟市及同一盟市跨市区与旗县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需满足当地条件重新申领《居住证》,说白了,只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修改即可。例如,在呼和浩特市市区间流动居住,新城区住了半年,再搬到赛罕区住,不用重新申领,但是到了旗县如武川,就得重新申领。因为涉及的服务便利有所不同。
三、居住证享受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四、居住证享受便利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五、如何办理暂住证
市民如果办理居住证,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租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房东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辖区居委会办理的居住证明即可。办理居住证的时间为15天至30天的工作日,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当居住证过期之后,市民再到派出所进行审核续期,依然可以正常使用。暂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等过期以后前往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暂住证在有效期内也不用换。
据悉,相对于内蒙古其他城市,呼和浩特市办理条件相对要苛刻一些,如果租住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也与雇佣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符合呼和浩特市的规定年限,落户是没有问题的。据了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下一步将修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落户条件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登记户口的人员落户。大家都在看:本周,这些好消息陪你防暑降温!事关你的衣食住行,速看!呼和浩特二环快速路公交正式载客试运营,快看看与平时坐的公交有啥不同?厉害了!word内蒙古,今天开启“霸屏模式”,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外加……这下不淡定了!漂亮!呼和浩特又一地标建筑即将投入使用,看看长啥样?内蒙古人的“钱包”又要鼓啦!这些项目你能省下不少钱相关文章猜你喜欢易联经纪康辉旅行社海南游三明旅游康辉旅行社海南游易联经纪#统计代码呼和浩特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 08:31:40 来源:现代知识网
办理条件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办理材料1、《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3、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片回执,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5、居住地合法居住场所证明;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温馨提示:办理有效期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以就业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提供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经商为由申请办理的,办证人需营业执照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流程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3、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4、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5、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办理地点新城区公安局公交分局西站治安派出所电话: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路街道车站西街社区西北方向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新城区公安局公交分局西站治安派出所电话: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路街道车站西街社区西北方向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呼尔浩特居住证具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派出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派出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派出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派出所办理时限及费用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受理机构收到邮寄证件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通知申办人领取。)办理费用:首次申办居住证,免收费用。
08月12日08月12日08月12日08月12日08月12日08月12日08月12日08月12日08月11日08月11日08月11日08月11日08月11日08月11日08月11日08月11日08月10日08月10日08月10日08月10日07月16日07月16日07月16日07月16日07月16日
今日头条时间:日时间:日时间:日时间:日时间:日呼和浩特居住证咋申领?具体办法看这里呼和浩特居住证咋申领?具体办法看这里实者实家百家号近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居住证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和办理居住证工作流程。(网络配图)通知表明,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呼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录入流动人口系统已满半年,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办理《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受理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据了解,首次申领《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免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换领、补领应当缴纳工本费。工本费标准按照国家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核定。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受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住证。《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在全区范围内有效。居住证持有人变动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现居住处所证明向新居住地受理机构申报居住变更登记。居住证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居住证持有人到受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后,有效期延长一年;逾期未签注的,证件使用功能中止。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签注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签注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之日起重新计算。通知表明,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办理呼市《敬老优待证》并享有同等的优待政策,参加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生育证明材料、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就业、从事个体工商户、加入会员(个体协会)、消费维权、商标申请、评优、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质押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受的公共服务及便利: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保障基础,积极创造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及办理婚姻登记等公共服务和便利。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具体措施或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旗县(区)根据本部门、本地实际制定。(首席记者邢占国通讯员杨赫男)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实者实家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闻者天下,实事与之为之。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内蒙古自治区: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7批)(Ⅰ)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 - 政府公开 - -中国图书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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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7批)(Ⅰ)
时间: 17:00:11
导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玉泉区昭君路66号黄河小区5号楼南面有砂石场(没有具体名称)运营过程中有噪声和粉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
经玉泉区政府核实,该砂石场位于黄河小区5号楼南侧,占地面积约20亩,无相关手续,反映情况属实。
玉泉区国土分局、城管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下达限期清理通知,要求6月16日前停工整治,目前砂石场已封停并完成清理。
昭君路街道纪工委对后桃花村村长张慧宇、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城建卫生办主任苏伟和包村干部张华征进行约谈。
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台阁牧乡阳光100小区自来水有污染(成黑色)。小区内三环路工地施工产生扬尘,噪声扰民。
呼和浩特市
水,大气,噪音
经土左旗政府核实,道路改造工程在拆除施工作业过程中,确实产生扬尘噪声问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因自备井成井工艺原因,长期运行后导致水质下降,反映情况属实。
土左旗城管执法局已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针对自备井水质下降问题,由开发商重新选址,于7月31日前新打一眼机电井。
1.赛罕区金桥小学斜对面维多利超市和浩翔酒店的风机噪声扰民。
2.昭乌达路修路的工地,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经赛罕区政府核实,维多利超市和浩翔酒店已于6月13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昭乌达路道路改造于2017年12月份已停工,2018年5月份,对施工场地苫盖绿网,因绿网有破损,造成扬尘污染,扬尘扰民问题属实。
施工方已对破损的绿网完成修补。
回民区科华楼赛罕路社区要求绿网遮盖的土路硬化,担心绿网风化后造成扬尘污染。
呼和浩特市
经回民区政府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6月9日,回民区政府安排区住建局对道路进行硬化工作,目前,前期测量、放线工作已完成,预计8月8日前完工。
回民区科华小区楼前用绿瓦盖上,小区楼前都是生活垃圾,大车拉土垫土,行驶不了,土路到现在没有硬化没人管,希望督查组领导重视。
呼和浩特市
经回民区政府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6月9日,回民区政府安排区住建局对道路进行硬化工作,目前,前期测量、放线工作已完成,预计8月8日前完工。
回民区通道街西侧科华小区院里改造后没给修路已六七年了,周边危房也很多到现在没有人管,为了美观掩盖种了松树,小区楼前面空地上都是生活垃圾。
呼和浩特市
回民区互联网大厦科华小区,从小区出来的路以前是方砖路现在修公园没有硬化道路,给市民带来很大不便,楼前垃圾拉走后用绿网盖住了,小区的居住环境太差了,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呼和浩特市
回民区科华小区的道路一直没有硬化,危房很多,楼前的垃圾拉走后用绿网盖住了,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给小区硬化好道路和健身器材。
呼和浩特市
玉泉区大西街福成肥牛对边的饭馆(向阳酒楼),抽油烟机噪音特别大,油烟的味道特大。
呼和浩特市
经玉泉区政府核实,大西街向阳酒楼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日,该饭店已拆除风机并更换油烟净化器。同时,聘请内蒙古羽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油烟、噪声均符合相关标准,目前已整改完毕。
赛罕区金河镇城发物流园餐具消毒厂长期污水乱排乱放,厂区东南角挖坑排污水,然后就用土埋上,没有管网,有视频录像。另灰杰餐具消毒厂也没有管网,污水长期乱排乱放,(地址呼市土左旗沙尓营子乡丰后庄)。
呼和浩特市
经土左旗政府核实,该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投入运营,反映情况属实。
土左旗环保局和沙尔营中心已将企业关停并拆除完毕。
清水河县窑沟乡下狼窝嘴村勇胜煤矿(已停工),该矿业已经没有经营者,但地下矿区还在着火,冒黑烟,周围植被被破坏之后一直没有恢复。
呼和浩特市
6月14日,清水河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窑沟乡政府等单位赴现场调查核实,2013年1月至今,永胜煤矿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未发现冒烟现象,不存在植被破坏未恢复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赛罕区金河镇城发物流园9号厂库存在污水乱排乱放,没有污水排污管网。另呼市惠洁餐具消毒厂,长期乱排乱放,呼市土左旗的。希望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
呼和浩特市
1.经赛罕区政府核实,城发物流园于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厂库内污水为金桥开发区康洁餐具消毒服务部排放,因该地区无污水收集管网,该厂采取污水车拉运的方式处置污水。
2.该举报与本批转办编号D130004问题一致。经土左旗政府核实,惠洁餐具消毒厂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投入运营,反映情况属实。
1.6月13日,赛罕区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更换大吨位的污水拉运车。6月14日,该厂增加了2台安装有GPS的污水拉运车。因该厂所在的七圪台城发物流园擅自使用自备井为水源,6月16日,赛罕区水务局和市水资局对七圪台城发物流园自备井进行了查封,康洁餐具消毒服务部停运。
2.土左旗环保局和沙尔营中心已将企业关停并拆除完毕。
和林格尔县盛乐园区西窑子村北边张大红沙棘饮料厂侵占举报人土地,随意堆放垃圾。
呼和浩特市
1.日晚,和林格尔县组织环保、国土等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该厂于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批面积为3600平方米,国土局实测面积为3840平方米,堆放树枝等垃圾超占国有土地使用面积240平方米,超占的土地属于西窑子村集体所有,不属个人土地,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该厂已于6月15日将厂房院内生活垃圾和院外堆放沙棘枝等全部清运,并将厂房门前清扫干净。
玉泉区南茶坊钢管厂市委供暖所第七车间的锅炉还在使用燃煤,特别呛人。
呼和浩特市
6月13日,玉泉区环保局、长和廊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核实,市建委第七供暖间锅炉房已于2017年12月底停用,原有供热面积接入科林热力公司,实现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反映问题不属实。
土默特左旗台阁牧镇沟门村金山管委会天聚鑫公司的西南面此处被倾倒很多的建筑垃圾,希望清理。
呼和浩特市
经土左旗政府核实,天聚鑫公司西南门存在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反映情况属实。
土左旗金山开发区已组织人员对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土默特左旗金山开发区台阁牧乡西甲蓝村村委会附近有一家处理固废及危废的厂子,该厂涉及污染情况,污水排放及有害物质处理不当,无任何环保设施,投诉人了解无相关任何手续。
呼和浩特市
6月14日,经土左旗环保局、台阁牧镇实地核实,未发现举报反映的处理固废及危废工厂,反映情况不属实。
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家违法塑料袋生产加工企业。目前,已对该企业实施关停,并清理拆除生产用料及设施设备。
新城区赛马厂北路绩业家园6号楼商住一体,一楼全是烧烤摊,油烟味道很大,特别吵闹。
呼和浩特市
经新城区政府核实,该处有3家烧烤餐饮店存在油烟噪音污染,反映情况属实。
新城区相关单位已要求“尚滋味小龙虾”暂停营业,尽快办理换证手续;责令“三狼龙虾店”和“酷睿烤吧”立即停业整改,对现有油烟净化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对风机进行再次隔音降噪处理,于6月27日前完成整改。
新城区艺术厅北街12号院里有个垃圾转运站异味严重,作业时噪声严重,运输过程中倾洒垃圾。
呼和浩特市
大气,噪音,土壤
该问题与6月12日转办编号(120056)问题一致。
经新城区政府核实,该附近2.5平方公里范围内只此一座垃圾转运站。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举报该垃圾转运站异味问题后,新城区环卫局设计多种解决办法。2016年4月至6月期间该垃圾转运站停用60天左右,造成居民无处倒垃圾。随后,环卫局建设了一个彩钢式封闭房放双动力压缩车,解决居民无处倒垃圾问题,但是周边垃圾转运出现积滞问题,垃圾出现堆存。
日,新城区在周边开设大型垃圾转运站,覆盖该区域的垃圾清理,该处转运站停止运行。
回民区中山西路海亮名门2期3楼商用平台上大约有15台风机,运营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
呼和浩特市
经回民区环保局现场核实,该平台15台设备全部为消防风机,用于在火灾情况下紧急排烟,平时不使用,摆放风机属实,噪音扰民问题不属实。
风机仅在紧急情况下火灾排烟使用。
和林格尔县大红城乡西窑子村准新运煤专线上的运煤车在运营过程中有噪声、粉尘污染;并在自己家的羊场附近,导致自家羊群患病。
呼和浩特市
经和林格尔县政府现场核实,该养殖场距离准兴重载高速公路路基外缘5.6米,周围无粉尘,不存在粉尘污染的问题。经县农牧业局专业人员认定,羊患病与道路噪声无直接关系,反映情况不属实。
1.赛罕区榆林镇河南村前面坡,由于乌兰察布市交通局修运煤专线,榆林镇河南村支部书记利用职权出售山林里的土卖给运煤专线,破坏退耕还林的林地达十几亩左右。
2.河南村大黑河河道挖沙严重,破坏生态。
呼和浩特市
经赛罕区政府核实,运煤专线过境河南村段施工取土位置是一处岩石山丘,不属于林地。大黑河采砂为河南村大黑河段的挖砂场,已于2017年5月底关闭至今。村书记涉嫌以权谋私卖土的违法违规行为,区纪检监察部门正在进行调查,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水务部门对河道因采砂形成的砂坑砂坡进行了修复整治。赛罕区政府已责令榆林镇对河南村取土石区域植树种草,确保2018年年底整改完成。
市辖区如意开发区沙尔营六犋牛村,玉龙泡沫厂夜间生产,机械噪声扰民。工业污水直排至六犋牛村水渠里,影响地下水。污水产生异味,工业废气(酸臭味)产生异味,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多次举报相关部门无果。
呼和浩特市
大气,水,噪音
经如意开发区管委会现场核实,该企业手续不全,违规生产,反映情况属实。
6月14日,开发区行政执法、公安和沙尔沁镇政府等单位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和原料进行了拆除清运,于6月15日全部清除完毕。
如意开发区已启动调查程序,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
回民区段家窑镇班定营村二级水源地,通胜泡沫厂,工业废水无任何处理设施直排至二级水源地。生产机械噪声、燃煤锅炉噪声扰民。工业废气产生刺鼻味道,污染空气。影响村民正常生活。为逃避检查,检查组来了停产,检查组走后又继续生产。
呼和浩特市
水,大气,噪音
经核实,通胜泡沫厂已于2017年3月关停至今,设备已拆除,反映问题不属实。
赛罕区前不塔气村豆制品厂(不知道具体厂名)生产过程中烧锅炉有工业废气污染。
呼和浩特市
经赛罕区政府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6月13日晚,赛罕区组织敕勒川路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环保局和食药局等部门对该区域发现的15家小作坊、2家推贩实施查扣封存生产设备,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共没收8台磨豆机、3吨豆子原料、拆除锅炉14台。
回民区通道北街科华小区楼前楼后,建筑垃圾产生扬尘扰民。小区出行路面是土路,产生扬尘扰民。
呼和浩特市
该举报与本批转办编号D120099问题一致。经回民区政府核实,反映情况属实。
6月9日,回民区政府安排区住建局对道路进行硬化工作,目前,前期测量、放线工作已完成,预计8月8日前完工。
赛罕区金河镇沙梁村:
1.村委会出卖林地,破坏生态砍伐树木,毁林大概150亩左右。
2.在以前偷挖乱采的沙坑里,填埋建筑垃圾。偷挖乱采毁坏耕地、林地、荒地总面积达300多亩。2016年举报过环保督查组,举报人认为当地政府处理方法不合理,处理结果不满,敷衍造假。
呼和浩特市
6月10日,赛罕区委、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金河镇等部门赴金河镇沙良村对群众举报的采砂、砂坑建筑垃圾回填开展核实工作,现场排查发现1个砂坑边缘有垃圾偷倒现象,其余反映情况与事实不符,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2016年接到群众举报后,对1、2、3号坑进行了人工植树,目前自然植被已初步恢复;4号坑因多年未进行开采,自然植被已部分恢复。
此次举报反映的倾倒垃圾位于1号坑边缘地块,系2017年秋冬季偷倒垃圾形成,金河镇已制定专门方案,积极组织人员和机械进行清理,预计10月底清理完毕并进行秋季人工植树。同时,针对举报反映的毁林、非法开办砂场问题,区林业局和国土局已开始取证调查。
日,赛罕区金河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九九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从即日起停止其村委会主任工作。
清水河县老牛湾镇银塔峁大队四座塔村,苏景亮带领常俊风开砂石场、白灰厂;私自乱开乱挖,毁坏村容村貌,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耕地,违章建筑修路;2016向督查组反映未有实质性作用,至今没有恢复村容村貌。
呼和浩特市
经清水河县政府核实,苏金亮带领常俊峰开砂石场、白灰厂及私自乱开乱挖、毁坏村容村貌,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耕地等问题不属实,违章建筑属实。
日,清水河县国土资源局责令其退还土地,没收清水河县蒙晋黄河人家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地上建筑物2001平方米并处罚款7901元。
赛罕区金桥开发区九合国际小区内生活污水没有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小区内化粪池内安装隐蔽污水泵,抽取污水用暗管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未经任何处理措施排入河流,污染环境。化粪池抽取污水产生臭气,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污水泵在包头大街九合国际南门和北门,两个化粪池各装一个。
呼和浩特市
经赛罕区调查,小区污水排入雨水管网问题属实。
赛罕区政府已责令九合国际小区立即停止排污,暂用吸污车将污水拉运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市供排水公司已制定施工方案,将小区污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对接,预计在6月24日完成施工。
赛罕区书香门第小区和绿景苑小区附近有一处违章建筑彩钢房,该建筑曾是小区建设时工人居住的工棚,约150平米左右。目前该违章建筑用于开设一家烧烤店,烧烤店夜间烤炉放到店外,并播放招揽顾客的音乐。该烧烤店油烟、噪声扰民。望对该问题予以解决。
呼和浩特市
6月12日,赛罕区城管局、食药局、环保局赴现场开展核实工作,目前该违章建筑内为烧烤店,夜间在店外摆设桌椅并播放音乐,存在油烟、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赛罕区城管局、食药局、环保局对该烧烤店下达责令拆除违章建筑通知,已于日拆除完毕。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泓利泰供热公司在全国生态环境大会和中央环保督查组进驻呼市督查期间,在无任何环保手续的情况下,新建燃煤锅炉房。呼和浩特市下达停工通知仍然违法施工。
呼和浩特市
5月29日,新城区环保局对泓利泰供暖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锅炉问题进行调查,该项目无手续,新城区环保局下达了《新城区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新城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责令现场停止施工,同时制作了执法影像资料。6月11日,新城区环保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再次赶往现场,对举报问题进行核实,对建设的锅炉基座进行取证。目前基座部分建设完成,锅炉尚未安装,举报属实。
6月1日,新城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6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总投资5%的罚款,金额为372500元,同时责令立即停工。6月11日,新城区环保局、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对该锅炉房进行联合检查,要求立即停工,并对厂区北侧堆放杂物进行清理。目前锅炉房已停止建设。
清水河县宏河镇高茂窑村委,于四小、刘世彪、田兵堂、刘三堂、刘俊义、刘英俊毁林开办石料厂,破坏植被,污染环境,非法侵占集体村民所有林地、山地、矿产资源,损害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呼和浩特市
经武川县调查核实,于四小、田兵堂石料厂位于旧109国道北侧,1999年由王桂窑转包于四小、田兵堂承包经营,生产期间造成了一定的植被破坏;刘三堂石料厂已于2009年关闭,破坏的植被已全部恢复;刘世彪石料场于2013年取得营业执照,2003年取得采矿权,矿区面积1.54公顷,该矿区采矿证范围内属于持证合法采矿,存在环境污染和植被破坏问题;刘俊义、刘英俊石料厂2014年取得采矿许可证,属于合法采矿,存在环境污染和植被破坏问题。
1.日,武川县县环保局对刘世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处于停产整顿中。
2.日,武川县环保局对刘俊义、刘英俊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处于停产整顿中。
东河区景苑小区十七中住宅楼(景苑小区)2号楼空地违建一个烧烤店,有油烟污染。
6月13日,我市责成东河区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十七中住宅楼(景苑小区)2号附属楼西侧进行现场核实,该店已将燃煤散烧炉具改进为燃气炉,换气口加装了空气净化设备,但仍存在少量油烟气味,并发现该店在院内私自搭建了彩钢板房。
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已责成东河区执法局向该店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其于6月14日前自行完成整改。6月15日,东河区执法局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违法建筑仍未拆除,为此,东河区执法局会同和平路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对其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该店铺已停业,店铺业主表示不再经营。
九原区麻池镇西壕口村河西电厂存在粉尘污染,垃圾随意堆放在厂房外面。举报人发现地下水位下降,认为与电厂有关。
1.针对举报反映“河西电厂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项目建成后,该公司积极加大环保投入力度,近五年共投入资金6.31亿元,对原有环保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其中,2013年和2014年分别投资1.85亿元和1.86亿元,完成了#1、#2机组的脱硝改造、脱硫增容改造及除尘器改造,脱硫效率达到95.64%、脱硝效率达到73%以上、除尘效率达99.92%;2015年至2017年期间,又投资1.1亿元完成了煤场全封闭改造工程,彻底消除了煤场粉尘无组织排放的现象;2016年至2017年期间,再投资1.5亿元完成了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每年削减氮氧化物排放约700吨、二氧化硫1000吨、烟尘300吨,大幅度降低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
该公司属国控重点源企业,配套安装了烟气24小时在线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实时传输,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均能达到国家规定的电厂超低排放标准。
2.针对举报反映“垃圾随意堆放在厂房外面”问题,经现场核查属实。厂区内堆放的建筑垃圾,约有2600余立方米,是该厂区于2016年底至2018年初扩建废水零排放项目、煤厂全封闭项目、超低排放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改造基建做基础产生的建筑渣土,堆放位置位于厂区内东南空地处。
3.针对举报反映“举报人发现地下水位下降,认为与电厂有关”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生产用水全部使用再生水,取用地下水仅用于生活用水。该企业有3眼地下水源井,均办理了取水许可证,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年均地下水取水量6万吨,按时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税)。企业用水低于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
6月15日,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包城管停字〔0号)和《督办通知》(包头市环卫督查支队〔2018〕九原大队05号),责令其迅速采取措施对厂区内的渣土进行外运处置。截至6月17日下午17时,已外运建筑垃圾27车约500立方米;剩余垃圾6月20日全部清运完毕,现场可利用存土,企业进行平整后将实施绿网苫盖。包头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将对现场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整改到位。
青山区棉纺厂小区原开会礼堂,现成跳舞场所,有音响噪声及排风扇污染。
1.举报反映“棉纺厂原开会礼堂,现成跳舞场所,有音响噪声”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6月13日晚,青山区环境监测站按照技术规范要求,监测了礼堂内音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敏感点测得噪声等效声级为51.9dB(A),测试结果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1类区标准(昼间限值55dB(A))。
2.举报反映“棉纺厂原开会礼堂,现成跳舞场所,排风扇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属实。6月13日晚,青山区环境监测站按照技术规范,监测了礼堂排风扇(引风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敏感点测得噪声等效声级为61.4dB(A),靠近居民楼一侧的3个引风机产生噪声监测结果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1类区标准。
依据监测结果,青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向商家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的通知书》,责令业主单位限期整改,达到国家噪声排放标准。6月14日下午,业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自行拆除了噪声超标源(3个引风机),并对拆除后可能泄露噪声的孔洞进行了隔音封堵和外立面恢复。整改完成后,青山区环保分局再次对礼堂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噪声进行了监测,敏感点测得噪声等效声级为49.4dB(A),未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1类区标准。根据检测结果,礼堂排风扇噪声污染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我市要求赛立特尔公司工会制订整改方案,调整舞厅营业时间。晚上由原来的20:00—22:00改为19:30—21:00,并加强管理,合理控制音响设备音量,确保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责成青山区持续对礼堂舞厅噪声源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达标;并在全市范围内对此类问题进行排查处理,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昆都仑区民族西路与新光东路交叉路口,早市卖油条的店铺及晚上烧烤的店铺有油烟污染(举报整条街)。
1.卖油条的店铺为豆乐豆浆店,位于新光东路阿北小区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
2.3家烧烤店油烟净化设备陈旧,产生部分油烟,不符合相关要求。
1.对豆乐豆浆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该店负责人反馈,房租于日到期,不准备继续经营。现屋内设备已搬离,执法人员于日上午,拆除了该店的门头牌匾,该店现已彻底关停。
2.昆区综合执法局对3家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店铺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其停业整改,做出书面检查及整改承诺。3家烧烤店按照《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已订购了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待设备安装后,在第一时间请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符合相关标准后再恢复正常营业。
3.举一反三,责成昆区政府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和频次,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土默特右旗海子乡高才村举报反映:1.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2.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3.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4.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
水,大气,土壤
1.举报反映“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群众举报反映的“异味污染”问题,主要为饲料生产工艺拌和工段中酒糟、鱼粉等原辅材料产生的酸味和酒味。企业生产原辅材料均在全封闭储料库中储存,储料库中可闻到原辅材料挥发的酸味和酒味。实地踏勘厂界四周,无明显异味。企业饲料拌和加工生产过程中各产尘工段均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各除尘设备均正常运行。企业配套建有2台锅炉,其中1台3吨/小时燃煤锅炉已停用、1台4吨/小时燃煤锅炉正常运行,锅炉配套建设了水浴除尘器,除尘器运行正常。
2.举报反映“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问题,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P507萃取剂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以亚磷酸酯、氯代烷为主。现场调查,亚磷酸酯、氯代烷两种化学品在密封罐体内储存,现有储量没有超过设计标准的储存量,且存放在经过验收合格的专用存储库和罐存区。同时,企业也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举报人反映的存放危险化学品问题属实。日5时许,该企业水解除酮工序水解反应釜破裂发生泄露,造成1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土右旗安监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时介入进行了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日,土右旗安监局对发生事故的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作出了罚款33.7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举报人反映的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问题不属实。
3.举报反映“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2018年5月,土右旗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试生产情况。针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情况,日,土右旗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已停止试生产。经调查,此次偷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在储存罐内,未发现废水偷排。目前,该企业正在完善环保治理设施。
4.举报反映“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因市场供求原因,企业从2018年4月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生产原料主要为羊粪,生产工艺为羊粪堆放至发酵车间,配合加入EM菌种进行发酵除臭后,发酵废气经车间房顶排风筒进行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信息未公开问题,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应当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旗环保局未收到任何有关公开包头市麦迪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申请。举报人反映的“投诉当地环保局对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未公开,法院迟迟不予审判”的问题,日,旗环保局收到九原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并做了相关应诉准备,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1.举报反映“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群众举报反映的“异味污染”问题,主要为饲料生产工艺拌和工段中酒糟、鱼粉等原辅材料产生的酸味和酒味。企业生产原辅材料均在全封闭储料库中储存,储料库中可闻到原辅材料挥发的酸味和酒味。实地踏勘厂界四周,无明显异味。企业饲料拌和加工生产过程中各产尘工段均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各除尘设备均正常运行。企业配套建有2台锅炉,其中1台3吨/小时燃煤锅炉已停用、1台4吨/小时燃煤锅炉正常运行,锅炉配套建设了水浴除尘器,除尘器运行正常。
2.举报反映“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问题,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P507萃取剂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以亚磷酸酯、氯代烷为主。现场调查,亚磷酸酯、氯代烷两种化学品在密封罐体内储存,现有储量没有超过设计标准的储存量,且存放在经过验收合格的专用存储库和罐存区。同时,企业也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举报人反映的存放危险化学品问题属实。日5时许,该企业水解除酮工序水解反应釜破裂发生泄露,造成1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土右旗安监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时介入进行了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日,土右旗安监局对发生事故的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作出了罚款33.7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举报人反映的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问题不属实。
3.举报反映“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2018年5月,土右旗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试生产情况。针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情况,日,土右旗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已停止试生产。经调查,此次偷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在储存罐内,未发现废水偷排。目前,该企业正在完善环保治理设施。
4.举报反映“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因市场供求原因,企业从2018年4月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生产原料主要为羊粪,生产工艺为羊粪堆放至发酵车间,配合加入EM菌种进行发酵除臭后,发酵废气经车间房顶排风筒进行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信息未公开问题,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应当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旗环保局未收到任何有关公开包头市麦迪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申请。举报人反映的“投诉当地环保局对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未公开,法院迟迟不予审判”的问题,日,旗环保局收到九原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并做了相关应诉准备,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土默特右旗海子乡高才村举报反映:1.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2.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3.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4.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
土壤,大气,水
1.举报反映“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群众举报反映的“异味污染”问题,主要为饲料生产工艺拌和工段中酒糟、鱼粉等原辅材料产生的酸味和酒味。企业生产原辅材料均在全封闭储料库中储存,储料库中可闻到原辅材料挥发的酸味和酒味。实地踏勘厂界四周,无明显异味。企业饲料拌和加工生产过程中各产尘工段均配套建设了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各除尘设备均正常运行。企业配套建有2台锅炉,其中1台3吨/小时燃煤锅炉已停用、1台4吨/小时燃煤锅炉正常运行,锅炉配套建设了水浴除尘器,除尘器运行正常。
2.举报反映“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问题,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P507萃取剂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以亚磷酸酯、氯代烷为主。现场调查,亚磷酸酯、氯代烷两种化学品在密封罐体内储存,现有储量没有超过设计标准的储存量,且存放在经过验收合格的专用存储库和罐存区。同时,企业也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举报人反映的存放危险化学品问题属实。日5时许,该企业水解除酮工序水解反应釜破裂发生泄露,造成1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土右旗安监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时介入进行了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日,土右旗安监局对发生事故的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作出了罚款33.7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举报人反映的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问题不属实。
3.举报反映“包头市中皓企业,三无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有偷排污水现象”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2018年5月,土右旗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试生产情况。针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情况,日,土右旗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已停止试生产。经调查,此次偷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在储存罐内,未发现废水偷排。目前,该企业正在完善环保治理设施。
4.举报反映“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相关信息,由于相关信息未公开,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因市场供求原因,企业从2018年4月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生产原料主要为羊粪,生产工艺为羊粪堆放至发酵车间,配合加入EM菌种进行发酵除臭后,发酵废气经车间房顶排风筒进行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信息未公开问题,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应当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旗环保局未收到任何有关公开包头市麦迪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申请。举报人反映的“投诉当地环保局对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未公开,法院迟迟不予审判”的问题,日,旗环保局收到九原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并做了相关应诉准备,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1.反映“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异味污染,排污设施形同虚设,烟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群众举报反映的“异味污染”问题,主要为饲料生产工艺拌和工段中酒糟、鱼粉等原辅材料产生的酸味和酒味。企业生产原辅材料均在全封闭储料库中储存,储料库中可闻到原辅材料挥发的酸味和酒味。实地踏勘厂界四周,无明显异味。企业饲料拌和加工生产过程中各产尘工段均配套了旋风除尘器和脉冲布袋除尘器,各除尘设备均正常运行。企业配套建有2台锅炉,其中1台3吨/小时燃煤锅炉已停用、1台4吨/小时燃煤锅炉正常运行,锅炉配套建设了水浴除尘器,除尘器运行正常。
2.举报反映“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公司,存放大量危险化工产品、原料。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出现人员伤亡”问题,经现场核查部分属实。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00吨P507萃取剂项目,生产工艺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原料以亚磷酸酯、氯代烷为主。现场调查,亚磷酸酯、氯代烷两种化学品在密封罐体内储存,现有储量没有超过设计标准的储存量,且存放在经过验收合格的专用存储库和罐存区。同时,企业也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举报人反映的存放危险化学品问题属实。日5时许,该企业水解除酮工序水解反应釜破裂发生泄露,造成1人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后,土右旗安监局、新型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及时介入进行了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日,土右旗安监局对发生事故的包头市蒙荣精细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作出了罚款33.7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举报人反映的2017年发生过化工爆炸问题不属实。
3.举报反映“包头市中皓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排污设备形同虚设,偷排污水现象”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2018年5月,土右旗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偷试生产情况。针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的情况,日,土右旗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该企业行政处罚20万元,企业已停止试生产。经调查,此次偷生产废水全部收集在储存罐内,未发现废水偷排。目前,该企业正在完善环保治理设施。
4.举报反映“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无排污设备,未达到环评要求,未公开信息,村民起诉当地环保部门,法院迟迟不予以公开审判”问题,经现场核查不属实。该企业属于季节性生产企业,企业从2018年4月起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该项目生产原料主要为羊粪,生产工艺为羊粪堆放至发酵车间,配合加入EM菌种进行发酵除臭后,发酵废气经车间房顶排风筒进行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举报人反映的企业信息未公开问题,依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环保部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应当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采取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环保部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截至目前,旗环保局未收到任何有关公开包头市麦迪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信息的申请。举报人反映的“投诉当地环保局对包头市麦迪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有关信息未公开,法院迟迟不予审判”的问题,日,旗环保局收到九原区法院应诉通知书,并做了相关应诉准备,正在等待法院开庭。
根河市中央街浪淘沙浴池锅炉建在小区院内,浴池排风产生低频率噪声扰民,锅炉产生大量烟尘扰民。督察组一来就停业维修。
呼伦贝尔市
大气、噪声
1.锅炉房建在小区院内问题。根河市浪淘沙洗浴中心隶属根河市奇鑫商务会馆,位于市建成区内中央街北侧医药综合楼,2013年投入运营。该洗浴中心的锅炉为1蒸吨/小时蒸汽炉,配套建有陶瓷多管除尘器。该洗浴中心有根河市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ONAPEY8T)。该锅炉房始建于2007年,属正规建筑,并拥有不动产权证书,该锅炉于2013年2月在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后投入使用(登记编号:锅蒙E01043)最近一次年检时间为日,并出具了检验合格的报告(报告编号:GZ-DN-B-171010)。
2.浴池排风产生低频率噪声扰民问题。根河市环保整改监督检查工作专项小组于6月15日对根河市浪淘沙洗浴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洗浴中心因房屋主体加固维修而停业,现场有两台通风机,女浴池有一台LKW355L-4型山东齐能风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低噪声通风机没有运行,因加固维修现场需通风,男浴池有一台LKW300L-4型山东齐能风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低噪声通风机正在运行。现场产生风机噪声,但是否符合厂界噪声标准,需要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予以认定。
3.关于锅炉产生大量烟尘扰民问题。专项小组现场检查时,该洗浴中心处于停业状态,锅炉未使用,锅炉房内有半吨左右存煤,锅炉房外有约50立方米烧柴,没有烟尘和灰渣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是否达标需监测予以认定。日,根据根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根河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锅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政办发〔2017〕25号)的要求,根河市环境保护局下达了《关于推进根河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老旧锅炉淘汰的通知》(根环字〔2018〕29号),要求该企业于日前,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或采购热水经营方式取缔现有1蒸吨/小时燃煤锅炉。
4.关于督察组一来就停业维修问题。因浪淘沙洗浴中心成立之初对根河市原医药公司综合楼进行了局部改造装修,根河市住建规划局依法责令该企业对拆改结构进行加固。浪淘沙洗浴中心于2018年4月聘请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根河市原医药公司综合楼拆改结构安全性进行检测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和鉴定结果,按照辽宁省建筑设计院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现场加固改造。并非为躲避环保督察而停业维修。根河市环境保护局要求企业认真整改相关环境保护问题,于日前完成结构加固维修工程时,将相关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1.目前浪淘沙洗浴中心已停业修缮,根河市环境保护局将于日对因施工需要正在使用的男浴区排风扇噪声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待营业后,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其运营期间噪声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进行处理。
2.鉴于目前浪淘沙洗浴中心停业修缮,不具备对其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的条件,待修缮完工恢复营业后,根河市环境保护局立即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查处到位。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名家综合楼小区后面有个养猪厂(满意生猪养猪合作社)规模很大,周边的邻居没法儿开窗户臭味太厉害,我们联名举报多次至今未解决。
呼伦贝尔市
日、14日、15日,莫旗环保局、综合执法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被投诉的满意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法人梁建华,系被举报人梁巨财之子)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养殖场将未经处理的猪粪堆放于门口北侧无防渗土坑内,无防雨措施,经雨水冲刷由坑边低洼处流至市政道路,现场有明显排放痕迹,场区周边异味感明显。猪舍只人工清理粪便,不进行冲洗,且夏天开窗通风养殖,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日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恶臭气体超标排放。名家综合楼位于满意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场南侧,紧邻该养殖场。
1.莫旗旗委旗政府牵头负责,由旗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农牧业局责令养殖场于日前将生猪迁出,并将养殖场产生的垃圾、粪便等清理干净,全面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若养殖场不能于6月22日前按照要求整改到位,莫旗旗委旗政府牵头负责,由旗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农牧业局依据相关规定将养殖生猪强制迁出,全面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明确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整改完毕。
科尔沁右翼中旗代钦塔拉林场新发屯,2003年的4400亩退耕换林,成活率不到20%,举报过内蒙古林业局和相关部门都说正常,补栽了掩盖事实。我们老百姓都有林权证,16年以来我们农民保护森林,他们毁林。2000多亩地上毁林后种地,树叶都没有了,2003年的2000多亩的补贴没有落实。希望督查组给予解决。
经查,科右中旗代钦塔拉林场2003年退耕还林任务2000亩,2005年退耕还林任务2400亩。2017年,科右中旗对2003年度和2005年度的退耕还林工程进行验收,共涉及12个小班,保存率均为70%以上。-15日,经科右中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现场调查,目前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于2017年验收结果一致,没有发现毁林现象。上述两项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全部兑现,不存在没有落实的情况。
乌兰浩特市农牧场管理局跃进马场,2009年至今,非法开垦国有草原30多万亩,变成耕地,并套取国家补助,破坏生态。
1.关于“乌兰浩特市农牧场管理局跃进马场2009年至今,非法开垦国有草原30多万亩,变成耕地,破坏生态”问题。此案具体情况如下:根据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跃进马场总面积644703亩,其中:耕地面积349857亩、林地42867亩、草地225596亩、非农用地26383亩。根据2018年5月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查核实数据显示,跃进马场施业区总面积618945亩,其中耕地370066亩、林地104740亩、草地116302亩、非农用地27837亩。两次数据核对结果显示,跃进马场草地减少109294亩。其中,被平台部队常规武器试验区收回的草地面积25758亩;林地面积增加61873亩;耕地面积增加20209亩;非农用地面积增加1454亩。经查,目前科右前旗已经调查处理3641.2亩。其中,2015年至2018年期间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的面积为120.5亩;年期间发现并查处的开垦草原行政处罚案件涉案草原面积为781.7亩;年期间已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涉案草原面积为2739亩。对于各户多年形成的拱地头、扩地边等增加的耕地面积,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和盟农牧场管理局正在继续调查核实,计划在3个月时间内完成调查,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台账、逐一消号,到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2.关于“套取国家补助”的问题。经查,依据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跃进马场耕地为349857亩,享受国家补贴面积为180460亩,以一卡通方式发放到人,没有套取国家补贴的情况。
对于各户多年形成的拱地头、扩地边等增加的耕地面积,科右前旗、扎赉特旗和盟农牧场管理局正在继续调查核实,计划在3个月时间内完成调查,并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台账、逐一消号,到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
扎鲁特旗乌额格其苏木禁牧期间草原管理所的人私自收费让人放羊。
经调查核实,该情况不属实。经扎鲁特旗纪检委对2017年至2018年期间在乌额格其苏木草原管理所工作的7名工作人员谈话核实,不存在群众所反映的禁牧期间私自收费让人进去放羊问题。并随机对乌额格其苏木10个嘎查村中35户(其中1户未养殖牛羊)从事养殖业的农牧民进行入户调查,所访农牧民均证实,从未向乌额格其苏木草原管理所工作人员私自交纳任何费用,也未私自进去放牧。
1.严格执行禁牧舍饲政策。加大生态保护禁牧舍饲政策宣传和执法监督工作力度,组建由苏木镇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队长,由苏木镇综合执法局负责人担任副队长,由草监所、林工站、国土所、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食药监所等基层站所工作人员担任成员的生态保护禁牧舍饲综合执法大队,真正形成执法监督的工作合力。
2.全面提升草原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对草原执法工作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草原执法工作机制,杜绝滥用草原执法权、以权谋私行为发生。加大草原监管部门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通过集中培训、观看警示片等形式,切实提高草原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扎鲁特旗霍林郭勒铝厂污染环境
导致牲畜和人得了异牙病。
土壤,生态,大气
1.群众反映的“霍林郭勒铝厂的大气,土地,水污染”的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此问题涉及扎鲁特旗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公司扎哈淖尔分公司。根据监测结果,企业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况。该公司废水主要有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向外排放;生活污水经收集管网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向外排放。因此,该公司不存在大气、土地、水污染问题。
2.群众反映的“导致牲畜和人得了异牙病”的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以前,虽然电解铝企业达标排放,但扎哈淖尔工业园区及霍林河临近地区电解铝产业集聚、氟化物在牧草表面常年累积,加之气象、地势等因素影响,对草场造成了一定影响,有牲畜患病死亡情况。2016年以来,通辽市卫生部门、扎鲁特旗卫生部门对阿日昆都地区开展免费健康体检工作,该地区牧民、在校生未发现异常病状。
3.群众反映的“曾经向环保部举报”问题,该情况属实。日,通辽市接到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阿日昆都楞种畜场群众信访件1件,目前现场调查已经结束,将于6月25日前在环保信访系统上正式答复,确保实现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
1.持续强化电解铝企业在线、工况和现场视频“三位一体”监测监控措施,保障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监控。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电解铝烟气污染物近零排放示范工程稳定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加大牧草、水、土壤等环境指标监测力度,建立定期监测机制,组织专家对监测结果进行论证,巩固提升环境治理成果,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3.开展健康体检和健康宣教。组织卫生部门每年开展阿日昆都楞种畜场居民健康体检,切实消除群众疑虑。安排苏木镇场和嘎查村卫生机构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培育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扎鲁特旗格日朝鲁苏木扎哈淖尔露天煤矿产生煤炭扬尘破坏草场生态和草场补助给的少。
大气,生态
1.群众反映的“扎哈淖尔露天煤矿,开在霍日格嘎查草场上,产生煤炭扬尘,破坏草场生态,导致牧民无法放牧”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群众反映“扎哈淖尔露天煤矿”实为“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根据监测报告显示,企业厂界颗粒物均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5的1毫克/立方米排放限值。2017年累计投资4763.45万元,复垦面积达到261.99公顷;2018年计划投资1200万元,治理面积66公顷。经现场核查,该公司污染防治设备运行正常,没有群众反映的“产生煤炭扬尘,破坏草场生态,导致牧民无法放牧”问题。
2.群众反映的“草场补助给的少”问题,该情况不属实。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分别在2016年和2018年两次征收格日朝鲁苏木霍日格嘎查土地。2016年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征收扎鲁特旗格日朝鲁苏木霍日格嘎查土地534.81亩,日征地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到户。2018年,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征用格日朝鲁苏木共6688.51亩,日征地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到户。综上所述,该公司所征占地补偿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补偿款已全额发放到户。
1.持续强化煤炭开采企业环境监管,持续加大企业环境治理设备运行监管力度,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强化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2.进一步建立健全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和管护的政策措施,完善草原监督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征占用草原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草原资源和违反草原保护制度的行为,不断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筑牢通辽北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科尔沁区莫力庙苏木科尔沁区蒙东煤炭交易中心煤炭露天堆放。
1.群众反映的“煤炭露天堆放”问题,该情况属实。群众反映的“内蒙古蒙东煤炭交易中心”实为“通辽源通物流有限公司”,经现场监察,该企业厂区确有5万吨煤临时堆放,已用密目式防尘网覆盖,但未设置高于煤堆高度的围挡,未达到《大气污染防治法》第72条的要求。
2.群众反映的“扬尘污染严重(黑灰)”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现场监察,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黑灰”问题。根据赤峰绿康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监测期间在厂区采用洒水抑尘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监测结果均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1.针对源通物流公司煤炭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或覆盖等措施、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科尔沁区环保局分别作出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企业两个月内将储煤棚外已覆盖的临时堆放煤炭清运到条形储煤棚内,在储煤棚中进行煤炭破碎、筛分、掺混等作业。
2.对企业增加监察频次,加大监察力度。根据环保部门要求,源通物流目前已增购8个水炮和1台翻车机,在封闭环境下使用翻车机卸煤,采用输送带及地下管廊输送至卸煤栈桥,通过移动式堆煤机将煤炭送入储煤棚外临时堆场,再用铲车将煤炭装入储煤棚,有效降低扬尘。
3.将源通物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增加监察频次,加大日常监察力度,严禁露天进行扬尘作业。同时对煤炭物流行业进行规范化、长效化监管,煤炭物流企业要在封闭场所符合环保要求进行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奈曼旗东明镇双合兴村,养牛导致村里牛粪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生活环境(尤其下雨季节较严重)。
1.关于群众反映的“养牛导致村里牛粪污染严重”问题,该情况不属实。经调查核实,双合兴村内现有的10户养牛户均为家庭舍饲养殖,调查人员入村入户现场核实时,正遇阵雨,未发现粪污流至院落、村屯道路的现象。
2.关于群众反映的“影响村民生活环境(尤其下雨季节较严重)” 问题,该情况属实。调查人员走访了养牛户周边住户16户,其中有2户群众反映邻居养牛对其生活带来一点影响(粪便气味),其余14户均表示养牛产生的粪便、气味等对他们的生活未产生不良影响;所有调查的农户,均未反映养牛导致村里牛粪污染的问题。
1.针对有2户群众反映邻居养牛,粪便气味对其生活带来影响的问题,奈曼旗已要求东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对该村养殖业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消除环境隐患。
2.进一步落实长效机制。一是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问题调查处理为契机,奈曼旗组织环保、农牧等部门以及各苏木乡镇场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规模养殖场、重点村屯进行排查,对发现的养殖影响环境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消除隐患。二是指导养殖户做好粪污收集处理工作,确保畜禽排泄物收集处理全程防渗防漏、发酵除毒。三是全力推行排泄物、杂物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3.加强牲畜粪污集中处理。按养殖户发展实际,在养殖规模扩大后,建设牲畜粪污无害化集中利用项目,将村内外各养殖户养殖产生的牲畜粪便进行集中处理,转化为生态有机肥料还田,促进生态养殖、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乡村。
(第二批转办案件)
科左中旗花胡硕苏木大伙房嘎查草牧场被占用并破坏生态。
针对举报问题,经实地调查核实,关于群众反映的“花胡硕苏木大伙房嘎查草牧场被政府部门引进的发电厂所占用(900亩)并破坏生态”问题,该情况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的“政府部门引进的发电厂”是指花胡硕苏木大伙房嘎查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该项目898.5亩光伏方阵用地是以租赁方式取得,不涉及草原征占用问题;1.5亩汇集站用地,应履行征占用手续。目前,鑫能电力有限公司正在履行1.5亩汇集站用地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
2.经调查工作组到现场调查核实,光伏方阵建设区内898.5亩草原植被保护良好,生态未被破坏。因此,群众反映的破坏生态问题不属实。
1.针对该项目1.5亩汇集站用地未及时履行征占用审批手续问题。科左中旗草原监理所向施工企业鑫能电力有限公司处以7500元罚款,责令该企业在7月底前办理草原审批手续。目前,该企业正在加快办理相关征转手续。因对草原征占用和企业施工监管不力,6月17日科左中旗政府主要领导对花胡硕苏木分管光伏扶贫项目的负责人、旗草原监理所分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以此次环保督察“回头看”为契机,完善联合检查机制,成立由科左中旗农牧业局、监察委、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执法检查组,开展草原征占用专项执法检查,如发现非法占用草原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严肃追责。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未经处理的城镇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到查干沐沦河,排放过程中,途径农民耕地、林地及附近村落。导致农民耕地被严重污染,无法耕种,被污染耕地面积大约100多亩。沿途村落被途径的污水毁坏,有围墙倒塌现象。污水积水处,牲畜有淹亡。
水,生态,土壤
林西县五十家子镇镇区内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因财力有限未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收集后直排查干沐沦河。因近两年洪水冲刷,该镇政府建设的管道部分被冲毁,导致生活污水外溢至防洪堤后的盐碱地,该盐碱地在多年前已经形成,不具备耕种条件。经对生活污水排放区周边居民走访问询,污水排放口及河道未经过村落,没有损毁村庄和围墙倒塌现象,未发现有因生活污水排放导致牲畜溺亡的事件发生。
1.林西县政府责成林西县五十家子镇政府立即对河流管道进行修复,对河道进行清淤,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2.责成林西县五十家子镇启动镇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对村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五十家子镇已于2009年和2013年进行了管网建设及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具备了污水集中处理的条件,根据当地人口居住规模和污水排放量,建设污水处理站1处,由林西县五十家子镇政府和林西县住建局牵头成立专项工作推进组,马上着手立项、设计方案等前期准备工作,同时通过自筹、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方式筹备项目资金,2018年尽快启动五十家子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2019年建成投运。
喀喇沁旗南台子乡新地村一组淀粉厂将没有经过任何设备处理的污水直排到农民耕地里,污染耕地大约上百亩,造成地下水污染,农民饮用水被污染。举报至当地环保部门,没有处理结果,环保局不作为。政府通知淀粉厂督查组来了停止生产。
群众反映的淀粉厂为赤峰诚信淀粉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属季节性生产,3月份生产运营,5月16日因原料消耗完毕停止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将处理后的工艺废水排入配套建设的沉淀、调节、水解酸化、厌氧处理池处理后作为肥料水施用在租用的山坡地中,未发现将污水直排耕地现象。日,经对该公司租用耕地周边地下水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Ⅲ类标准。15日,喀喇沁旗疾控中心对该公司周边4户村民水井取样检测,预计22日检测完毕,目前不能确定农民饮用水是否被淀粉厂外排水污染。喀喇沁旗环保局不存在不作为问题。
1.喀喇沁旗政府责成环保部门监督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设计、环评批复和验收意见要求,在使用肥料水过程中注意施肥用量,落实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每年生产季,对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农民饮用水安全健康。
2.喀喇沁旗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在该公司生产季开展暗查、抽查,不定期对污染物排放及周边地下水开展执法监测,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松山区松北新城御景华庭小区夜间修路施工噪音扰民。
经调查,松北新城御景华庭小区附近实施的松七街道路建设项目于6月10日19时至22时进行了施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6月14日,经现场查看,该道路未施工,但现场发现部分建筑垃圾存放,当场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对垃圾进行清运。
6月16日,经再次到达现场查看,道路未施工,垃圾已清运完毕。下一步,松山区委、政府将责成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工程夜间施工监管,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夜间施工要求。
敖汉旗木头营子乡平和村的草地、耕地、生态植被、防护林都被破坏,好土挖走种不了树了,挖的坑都明面摆放着。当地政府和纪检委都不重视,官官相护,反映过好多次但至今未处理。
群众举报地块原为平合村委会集体林地。经敖汉旗森林公安局实地调查证实此地块原为防护林,被破坏总面积10.5亩。在原有林地地块挖掘取土,长度为460米、宽12米、深1.7米,在原有林地地块南侧耕地地表土层取土约18亩,但耕种作物,并没有破坏种植条件。取土地块为林地和耕地,不属于草地。经调查,2017年11月,木头营子乡政府接到群众举报,有取土垫地现象,敖汉旗国土资源局和木头营子乡国土所及时进行了制止,再未接到过举报。
敖汉旗政府已责成木头营子乡政府针对涉事地块进行看护,并对全乡范围内进行巡查,防止出现破坏行为。敖汉旗森林公安局正在对原有林地地块挖掘取土问题进一步核实处理中。敖汉旗森林公安局已将破坏10.5亩防护林问题立为刑事案件,正在侦办中。
敖汉旗金厂沟梁镇镇党委书记杨俊杰,毁坏大黑山的公益林。
经调查,大黑山自然保护区在金厂沟梁镇范围内共涉及7个村,金厂沟梁镇林工站未接到任何毁坏林木方面的举报,护林员在巡护中也未发现毁林现象。敖汉旗大黑山自然保护区在金厂沟梁镇范围有林地9.12万亩,大黑山林场没有接到任何毁坏林木方面的举报,护林员在巡护中也未发现毁林现象。
敖汉旗委、旗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全旗范围内林地管理力度,杜绝毁林现象的发生。
红山区桥北阳光希望家园一期13号楼,虾路相逢饭店开在居民楼的一楼,没有独立烟道,举报人要求取缔。
群众举报的虾路相逢海鲜馆位于桥北街道办事处阳光希望家园一期小区13号楼下商厅,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于日营业。日,红山区环保局首次受理该问题群众举报,第一时间到现场检查。经检查,该餐饮企业位于商住综合楼下,配有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但未设立专用烟道,油烟废气从地下室厨房管道外排;引风机、传菜器未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存在噪声超标排放问题。为此,红山区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营业并改正违法行为。
目前,涉事饭店已被依法关闭取缔。下一步,红山区委、区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加大对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商业楼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环保设施不完备、整改不到位的餐饮企业,发现一家、依法查办一家。同时,注重源头把控,从注册登记、牌匾审批、消防手续办理等方面,加强餐饮业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治油烟、噪声污染。
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大东沟门山沟内(勇兴号村附近)当地清理垃圾人员将垃圾倾倒山沟内,雨季垃圾会冲到下游河道内。
红山子乡在大浩来图村大东沟门山沟内建设1处围封的有防渗措施的垃圾填埋场,接收大浩来图村大东沟组、永兴号组、安家店组3个村民组群众的生产生活垃圾,并雇有专人负责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由于垃圾清运人员在运送垃圾过程中,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将垃圾直接倾倒在运输途中,雨量过大时,导致部分垃圾被冲到下游河道。
克什克腾旗政府已责成红山子乡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立刻进行集中清理。对以上3个村民组运送垃圾路段中违规倾倒的垃圾、未倒入垃圾填埋场的垃圾和沿河道内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已于6月14日晚间全部清理完毕,并将垃圾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二是重拳整治垃圾不进填埋场现象。明确要求所有垃圾必须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坚决禁止在垃圾填埋场附近就近倾倒,并按要求及时对垃圾填埋场进行覆土,防止扬散,如有违反,严管重罚。三是完善垃圾清运长效机制。对全乡各村垃圾站点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各村均设立了专门垃圾管理人员切实做到定时监管、妥善处理。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在全旗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切实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目前,此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常抓不懈。
松山区城子乡塔子村三组、四组与新桩村交界处,张有利采沙场无手续经营,破坏村民出行道路,乱踩乱挖村民耕地,在耕地上挖沙进行出售,破坏村民耕地100多亩,严重破坏生态。采沙场24小时作业,机械噪声,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采沙场砂石产生扬尘扰民。采沙场沙坑深度达13米,至今未进行填埋,恢复生态。采沙场私自打井,过度开采地下水,造成当地村民饮水困难。由于督查组的到来,采沙场暂时停工。
噪声,大气,生态
群众举报的张永利采砂场位于松山区城子乡塔子村三组、四组与新桩村五组交界处,占地30亩左右,东侧和西侧均是耕地,南侧是荒山,北侧约700米处是村庄。松山区水利局于日为该公司核发了河道采砂许可证,允许采砂深度为3米,及时回填砂坑,有效期为日至日。该洗砂场和砂子堆放点均位于半支箭河支流盔甲山河道内,未发现破坏村民出行道路与周边耕地。该洗砂场未进行生产,洗砂场距离村庄最近距离700米。经与当地附近村民现场了解,采砂场有夜间生产作业情形。现场发现有120鄂式破碎机和两条输送带,有大量堆积砂石,未苫盖,易产生扬尘。采砂场所采砂坑为5个,最深的砂坑深度在7米以内,未达到13米,所采砂坑存在局部超深和没有及时回填现象。该采砂场有自备水井4眼,其中1眼已经被填埋封闭,1眼正在使用,其余2眼为备用井(没有使用)。经核实,这4眼井均没有取水许可,采砂场用水存在不同程度的与当地村民争夺地下水的现象。
1.松山区政府责成松山区水利局责令张永利限期于日前将超深部分回填完毕,疏浚河道,恢复河道通洪能力,保障行洪安全。12月31日,松山区水利局负责现场验收,如未完成整改,按照赤峰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2.松山区水利局责令张永利,在日前,依法办理洗砂取水许可手续,逾期未取得取水许可,将强制添堵封闭其水源井,制止其违法取水行为。
3.松山区政府责成松山区环保局责令其立即整改,于日前,先将砂石进行苫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依法进行处罚3万元。
4.责成松山区环保局在企业完成相关整改并具备生产条件后,对企业厂界及周边环境进行噪声监测,如噪声监测结果超标将依法查处并责令企业整改。
翁牛特旗梧桐花镇有一个赤峰朗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用车辆运输至梧桐花镇潘家窝铺村敖包村民组南梁黏土坑倾倒。居民拦截运输车辆,不允许废渣倾倒。旗环保局说会来调查,后来该企业经理和环保局联系后,环保局就没来调查。后来村民拿废渣到赤峰地矿院化验,结果显示含酸、重金属(口头告知,未出化验报告)。举报很多次。环保局一直未处理。
赤峰朗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固体废渣为溶解工段压滤机压滤产生的废渣。2017年,该厂将400吨废渣外运至该公司西侧翁牛特旗亿达瓦厂(已被朗晟公司租用)作为制砖原料,现场约300吨废渣堆存在亿达瓦厂西侧约500米外的土坑内,堆存过程未采取“三防”措施。翁牛特旗环保局举报投诉方式包括来电、来信、来访多种形式,12369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每一举报电话都有专人接听,每一举报电话都有电话录音,来电、来信、来访投诉形式均未接到过对赤峰朗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废渣的举报。翁旗环保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群众反映的土坑内堆存的废渣进行鉴定,以确定堆存的废渣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目前还未出具检测结果。
1.翁牛特旗环保局针对赤峰朗晟科技有限公司废渣堆存未采取“三防”措施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翁牛特旗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对堆存的废渣于日前建设规范的固体废渣贮存场,并对该公司处5万元罚款。
2.赤峰朗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堆放在亿达瓦厂西侧土坑内的废渣,待监测结果出具,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将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固定证据后,责令企业将废渣清运回厂区,并采取“三防”措施。
巴林右旗索布日嘎苏木赤峰市环连工贸有限公司代黄沟铅锌矿是一个无证开采企业(现在建设中),现矿里道路已修完,生活办公区也建设完,还有竖井建设等已破坏大片草原和公益林,矿区是辽河的源头,又是罕山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该厂主要开采金属铅、金属镉。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它通常通过废水排入环境,矿山下游有几条河,这些流域大多是产稻区,后果非常可怕。同时开采过程中也破坏了我们赖以生存的草原及牧场。希望保住我们的绿水青山。
水,生态,土壤
经核实,赤峰环联工贸有限公司代黄沟铅锌矿采选项目于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截至目前已获得巴林右旗临时用地批准,赤峰市环评、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批复,自治区建设用地预审批复等前期手续,生活办公区、矿区道路部分建设完成,目前正在履行自治区经信委立项核准手续,井工、选厂、尾矿库等工程均未开工建设。该矿区用地为未利用地,企业已完成征地350亩。项目不在赛罕乌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项目投产后主要开采铅、锌、银金属,伴生元素镉(Cd),达到了伴生有用元素综合利用一般工业标准要求,将进行回收利用。项目所在地位于巴林右旗古力古台河上游区域,古力古台河属辽河的五级支流。企业已取得市级水资源论证批复,因企业未投入生产,还尚未申领取水许可证,没有工业取水和废水排放。
巴林右旗政府将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管,按绿色矿山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坚决杜绝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损害,落实各项施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小企业生产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巴林右旗政府各职能部门认真核查矿业项目实施过程中立项、用地、环评、安监等各项手续办理和施工建设情况,确保环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敖汉旗金厂沟梁镇回族村原支部书记张国文在附近山体随意开设采石场。
张国文原为敖汉旗金厂沟梁镇回族村党支部书记,现已退休。群众所反映的采石场位于金厂沟梁镇回族村梁顶组乔杖子南山,采石场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自2017年至今未生产。采石场形成于1975年,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由金厂沟梁镇回族村的村民建设民房、砌筑院墙采石形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民采自用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而形成的采石场。
自日开始,由敖汉旗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督采石场植被恢复治理。截至日,已全部治理完毕。
内蒙古自治区第六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督察组受理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的处理结果公开中显示,翁牛特旗梧桐花镇兴隆沟村委会开荒草场,进行种植,破坏生态环境。日,翁牛特旗公安局立案查处,并要求退出草场恢复植被。但未整改,相互推诿。
翁牛特旗梧桐花镇兴隆沟组开荒违法主体为该村大部分村民,但因为难以取证,无法详细确定具体人员,而并非是村委会开荒。年期间,该村村民先后开垦草原563.6亩。其中417.6亩初步确定了直接责任人员,146亩无法确定直接责任人员。2017年3月,翁牛特旗农牧业局将该案件涉及的417.6亩移交旗公安局。经过多次调查,发现现证据不足,2018年2月,翁牛特旗公安局将该案件退回补充证据。目前,翁牛特旗农牧业局正在补充证据,目前该地块未种植。翁牛特旗农牧业局、公安局先后介入调查,目前正在按法律程序调查处理。
1.翁牛特旗农牧业局正在加大力度补充证据,待证据齐全后将再次移交公安局,待公安局结案后,责令违法开荒人员恢复植被。
2.考虑到案件涉案人员多(整个村组基本都参与开垦)、调查取证难(没有直接证据确定直接责任人,调查过程中只能靠问询,且难以固定证据),办案周期势必较长。对此,日,翁牛特旗农牧业局与公安局联合对兴隆沟村委会进行现场检查,对此事件的严重性予以告知,并在村部及嘎查村张贴了《公告》,警示宣传。同时翁牛特旗农牧业局、梧桐花镇党委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开垦草原违法行为。
锡林浩特市宝利根苏木哈娜乌拉嘎查,锡林热电厂储灰场露天堆放,粉煤灰、石膏产生扬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为应付中央环保督查组检查,临时覆盖防尘罩。大唐国际煤矿,露天矿堆放的土方,没有任何遮盖,裸露在外,产生沙尘污染。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锡林郭勒盟
该问题部分属实,其中锡林热电厂储灰场,露天堆放粉煤灰、石膏,炉灰渣产生扬尘、浮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问题基本属实。其余问题不属实。
1.关于“锡林热电厂储灰厂,露天堆放粉煤灰、石膏,炉灰渣产生扬尘、浮尘,影响周边村民生活”问题。举报问题基本属实。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热电厂储灰场位于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哈尼乌拉嘎查,2007年3月投入使用,库容395.89万立方米。该热电厂于2013年、2015年对储灰场进行过表土覆盖、碾压处理,表土覆盖面积共8.5万平方米。经企业2017年第三、第四季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无组织排放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储灰场颗粒物排放达标。现场核查发现,热电厂储灰场存在粉煤灰露天堆放的情况,在实地风力达到一定程度时确实存在扬尘问题。
2.关于“为应付中央环保督察组检查,临时覆盖防尘罩”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锡林浩特市已责令企业在180日内对储灰场进行密闭,整改期间为有效防止扬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要求企业在建设期间采用防尘网对储灰场进行覆盖防尘,并非为应付检查临时覆盖。
3.关于“大唐国际煤矿,露天堆放的土方,没有任何遮盖,裸露在外,产生沙尘污染”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公司露天煤矿于2006年取得《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胜利东二号露天矿及附属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0年完成环保竣工验收。企业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均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生产;企业排土场排土到界区及时进行了表土覆盖、复垦;对正在排土作业的区域,采取浮土清理、洒水降尘等措施,大风天气停止作业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对运输车辆尾气管进行暖箱改装,不直接朝向地面,多举措控尘。目前已经投入26台洒水设备,主要用于采掘、排土作业区及运输道路洒水降尘;配备了8台平地机清理道路、排土场排弃面浮土,能够满足降尘要求。同时,企业委托资质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开展环境质量监测,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各项大气污染物指标能够达标排放。
4.关于“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至今没有处理结果”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核实,锡林浩特市环保部门接到信访部门转办关于锡林热电厂储灰厂扬尘问题举报,均已进行了答复,不存在没有处理结果的情况。
针对锡林热电厂露天堆放粉煤灰、产生扬尘污染问题,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自下达决定书之日起建设全封闭储灰场;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行政处罚;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自下达决定书之日起180日内对储灰场进行密闭;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
锡林热电厂制定了《锡林热电厂储灰场和煤场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方案》:一是储灰场采用分区分格,石膏和灰渣分开,整齐堆放;定期对灰坝进行覆土种草、洒水,恢复植被,达到环保相关要求。二是启动储灰场全封闭项目调研论证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计划年内完成封闭施工建设。三是协调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胜利西三矿,拟将灰渣回填至西三矿矿坑,坑底铺设防渗土工膜,并进行喷淋、覆土、碾压。四是为防止整改期间扬尘,在储灰厂覆盖防尘网临时防尘,目前已基本完成覆盖。
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金陶瑙小区,2009年至今小区临街烧烤店(大约七八家)烧烤油烟味扰民,烧烤店噪声扰民,多次举报相关部门无果。
锡林郭勒盟
大气,噪音
经核实,东乌珠穆沁旗乌里雅斯太镇金陶瑙小区周边有哇塞涮烤城、牧羊人、四海烧烤、烤味人生、小胖烧烤、阳光烧烤、好生活烧烤7家烧烤店,7家烧烤店室内均设有排烟设施,但未设油烟过滤和降噪音设施。同时,部分商家晚上将烧烤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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